那哨声是从一只紫竹箫上发出来的。

  那是他父亲的遗物,长二尺一寸,九节五孔,是大哥最喜欢的乐器。每当月夜心情好的时候,他可以吹出一支支令人神魂颠倒的曲子。

  经过双手长时间地抚摸,竹箫发出润玉般的光泽。他怀疑大哥经常在吹箫时陷入回忆,因为那些曲子音调忧伤、旋律模糊,可以从一曲毫无痕迹地窜入另一曲,无休无止地奏下去。只有忽来忽止的起伏暗示着他脑中的故事正朝着某个主题行进。

  他知道大哥的回忆里少有乐事,他拒绝讲父母亲的死。只是不断地说小时候父亲是如何教他钓鱼,教他吹箫,教他写字和武功。他说父亲是个和善的人,喜欢田野和村舍。他们住在大山中的一个村落里,父亲以捕猎为生,常常披一件粗布大褂,戴着桐帽穿着棕鞋,携着他的手,穿行于山间的小路。小时候他总是骑在父亲的肩上,一只手抱着他的头,另一只手举着糖葫芦,涎水混着粘粘的糖液滴在父亲的头顶上。——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那时你还小,”大哥说,“太小。”

  他知道他说的“那时”指的是父亲去世的那一年。

  那一年,他只有两岁,什么也不记得。

  他循声来到一株巨大的桐树下,大哥像往常那样披着纯黑的斗篷。唯一不似往常的,是他将半张脸隐藏在斗篷之中,月光温柔地洒下来,正照着他脸上那道可怕的伤疤。他的神态冷峻阴郁,眼中充满杀气,只有瞥向郭倾葵的那一瞬,目光中含着一缕难以觉察的温和。

  “大哥。”郭倾葵垂首道。

  “听子忻说,你受了伤?”郭倾竹拍了拍他的肩,低声问道。看得出伤在胸部,他的动作很轻,几乎只是用手掌轻轻触了触兄弟的衣裳。

  “不碍事,已好得差不多了。”郭倾葵故意挺起胸脯,中气十足地说道。

  郭倾竹看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不该来这里,——我来找你就是想劝你快些回西北。”

  “我想帮你。”

  “帮我杀人?”

  “不不。”他连忙摇头。

  “在西北人人都称你‘刘大侠’。你只救人,从不杀人。”

  他感到脊背有些僵硬,道:“是这样。”

  “所以上次我托人给你带的银票,你叫那人原样给我送了回来。”

  他沉默。

  “你不屑用我的钱,因为我的钱上沾满了他人的鲜血。”

  他继续沉默。

  “所以你依旧做你的大侠,不要来淌我这趟浑水。”

  如果剃掉胡须,郭倾葵会露出一张与大哥十分相似的脸来。任何人只要看他们一眼,都知道他们是兄弟。不知为什么,他却不想让别人觉察出来。虽然是兄弟,他们生活在不同的原则下。在西北,他一直蓄着胡须,仍旧用刘骏这个名字。

  “哥,不如我们一起回西北……”

  “等干完了手头上的事就去。”

  他知道大哥要干的事是什么,且知道他是个行事必有计划的人。大哥从来不干没有把握的事,不杀没有把握的人。

  冷汗涔涔而下。

  郭倾竹一直看着他,忽然道:“你很冷?”

  “不,”他沉默片刻,仿佛在下决心,然后抬起头,“哥,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请不要杀沈轻禅。”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提起沈家。郭倾竹的瞳孔开始收缩,仇恨的火焰在眼底燃烧。

  虽已及时地低下了头,他还是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

  “我是个杀手,”他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可是我也有原则。”

  郭倾葵默默地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郭倾竹缓缓地道:“我不杀女人,也不杀小孩。”

  “可是,六年前我却犯了一个错误。我误杀了一个孕妇,以为她是沈空禅。”他转过脸,斗篷的风帽微微滑落,露出受伤的右眼,“其实她是沈空禅的妻子。为此,在接下来的六年里,我开始替一些女人杀人,只收取低廉的费用,有时甚至免费。——很多人都说我不是人。可信不信由你,一个人不论干哪一行都需要有一种人的感觉,哪怕仅仅是幻觉。”

  “说了这么多,”郭倾竹淡淡地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可是,”他慢慢地接着道,眼神很冷酷,“只有一个女人例外,我早晚非杀了她不可。”

  “这个女人就是沈轻禅。”

  那一瞬间,郭倾葵只觉全身的血液都已凝固。大哥的话让他愤怒,他却没有争辩,只是紧握双拳,强行将愤怒吞咽了回去。

  ——这么多年来,大哥一直小心翼翼地护着他。每杀一个人,都会有一笔钱寄到刘家贵的手中。

  ——等他知道了大哥的职业,便知道大哥手中的鲜血,也有自己的一份。但对于大哥,他一直保持着敬意,甚至畏惧。因为大哥独揽了一切,承担了一切,却从没有要求他做什么。

  无论是挣钱还是报仇,大哥都冒着性命的危险。他则轻松得好像一片羽毛,在西北自由自在地干着自己想干的事情。

  有好一阵子,两人一言不发,只是彼此盯着对方。

  过了一会儿,郭倾葵道:“如果你想杀沈轻禅,请先杀了我。”

  郭倾竹反问:“如果我杀了沈轻禅,你会不会杀我?”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所以没有回答,只是僵硬地站在大哥面前,听见他阴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

  他不知道骷髅能不能算是个人。

  在大哥的心里,它一直活着。

  那是间屋子中的屋子,散发着泥土和草根的气味。从外面看,好像刚从地底挖出来的一样。他心里暗暗地想,它原本就是个坟墓,只有大哥不时地从中进去。

  对大哥来说,那骷髅当然是个人。——无论是死去还是活着,只有人才需要时时被安慰。

  骷髅的旁边放着一个青花瓷罐。

  他觉得这两样东西一左一右地摆在一起,怎么看也不对称。要么是两具骷髅,要么是两个瓷罐。

  见他目露疑惑,大哥开始讲父亲和母亲的死。

  为了以防万一,父亲在自己屋子的墙壁上挖了一个隐蔽的洞,仅够两个小孩藏身。那天夜里,全家人都中了埋伏,父亲很快发现情形不对,在被人破门而入的前一刻,及时地将两个孩子藏入洞中。

  大哥那时不到十岁,而他则两岁出头。事发之时正当夜半,自始至终,他都在熟睡之中。

  大哥亲眼看见父亲死于乱刀之下,他浑身血肉剥离,不复人形。

  母亲则是活活地被火烧死,她在火中尖叫,呼唤着父亲的名字。

  “妈妈当时已怀胎四月,”他轻轻叹道,“她总是问你,想要一个弟弟还是一个妹妹。”

  青花瓷罐里装着的,是母亲的骨灰。

  也许重述亲人的死是种罪过,父母的死在大哥的叙述中显得简单。他闭上眼想象那一夜所发生的事,发现脑中除了些模糊的影子,一无所有。而在这当儿他却想起了自己的养父。想起了他粗糙的手掌和嘶哑的嗓门;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个冬夜父子俩一起推车的情形;他甚至还记得黎明前的空气是如何冰凉刺骨,道旁的冷彬是怎样高耸入云,包谷酒的味道是如何浓烈呛口……

  对他来说,父母的死虽让他震憾,却远不如那一夜他站在冰水中的感受真实。

  他记得养父说过,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事,只要想起这一夜,便没有过不去的时候。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他让太多的事情轻易地“过去了”。他想当大侠,便让“大哥”过去了;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便让“仇恨”过去了。

  不是么,每个人的一生都在选择让什么过去,不让什么过去。

  为什么他与大哥的选择恰恰相反呢?

  烛火忽然“哧”地一响。

  他看见大哥在骷髅面前跪下来,用小刀割破手掌,血一滴滴地滴入烛火。同时口中喃喃自语,仿佛在进行某种仪式。

  他也跟着跪下来,抽出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掌。学着大哥的样子,让血滴入烛火。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做,很不熟练。手放得太低,差点被火燎了个泡。

  一股奇异的腥味在他鼻尖游荡。

  他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却看见大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生怕这股腥味会逃走。

  然后,大哥站起来,他也跟着站了起来。

  屋里的气氛让人无所适从,他像个生客一样不自在,想逃走。

  “你常来这里?”他没话找话地问道。不知为什么,腿突然一个劲儿地晃了起来。

  大哥斜睨了他一眼,点点头:“以后,你也可以常来。”

  他低头,没有回答。

  “你不喜欢这里?”

  “我不喜欢这些仪式。”

  “仪式有仪式的好处。有些东西如果脑子记不住,仪式可以让身体记住。”一丝讥诮浮上他的嘴唇,“你看过观音庙里磕头的女人了么?她们并不是因为信才磕头。而是头磕多了,便信了。”

  他听出了话中的挖苦之意,却没有反驳。

  骷髅的面前摆着七只灰碟。其中一个上面放着紫砂陶罐。仪式完毕,他看见大哥从包袱里掏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陶罐,恭恭敬敬地放到左手边的第二只灰碟上。

  “里面装的是什么?”他问。

  “祭品。”

  “什么样的祭品?”他很好奇。

  “沈静禅的肺,沈枯禅的肝。”

  看着剩下的五只空空的灰碟,他心中暗暗盘算沈轻禅会被装在哪一只碟内。蓦地,一阵恶心涌上心头,他俯下身去,在地上找了个空桶,开始狂呕。

  “听着,”大哥不为所动,“我会很快结束这件事,到时我们会过上没有仇恨的生活。”

  他略加思索便已了然。毫无疑问,大哥正在进行某种古老的祭仪。在祭仪中,他按照沈氏兄弟在中原的住所来安排他们的死。沈静禅在南,五行属火,祭用肺;沈枯禅在西,五行属金,祭用肝;沈空禅在东,五行属木,祭用脾;沈通禅在北,五行属水,祭用肾。沈听禅在中,五行属土,祭用心。剩下的两个碟子,想必会留给沈泰和沈轻禅。

  “等拿到了所有的祭品,我会将它们抛入九泉。祭书上说,如果将这些祭品献给上苍,我在这尘世上的所有仇恨都将消弥。”

  那一刻大哥的声音是空洞的,他怀疑他的心灵已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占满。

  “我和你不一样,”他轻声道,“你的仇恨是真实的,而我的却是想象的。我不会为一种想象去消灭真实的东西。”

  说话时他看了大哥一眼,烛光正照在他脸上。

  大哥的犬齿很尖锐,白瓷般闪闪发光。而他却没有向他告辞,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

  “咚!咚!咚!”

  “是谁?”

  “子忻。”

  “等等!”

  她一下子惊醒了,从床上弹起身来,飞快地洗脸、梳头、换衣裳,这才将门拉开一角,斜倚在门框上,睫毛窗帘般地一挑,笑盈盈地道:“子忻,这么早找我什么事?”

  笑到一半,忽想起昨天刚和这个人有过争吵,现在这么高兴似乎不妥,笑容便悄无声息地从脸上溜回了嘴角。

  既而眼光落到扶在门框的手腕上,上面戴着子忻做的那只藤镯,便是睡觉也舍不得摘下来,忙将手放到身后,滑下袖子悄悄掩住。

  “这只米缸还给你。”他举起一只沉淀淀、黑黝黝的铜罐,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哦。”

  过了一会儿,她更正:“这不是米缸,是铜器。”

  “很珍贵?”

  “很珍贵。”

  “值多少钱?”

  “这么说吧,”她本想说些好话,心里忽有一股急待发作的恶意瞬间爆发,“倘若你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突然抽筋死掉了。要我卖掉这个铜器去给你买个棺材,我绝对不干。”

  她插着腰,气鼓鼓地看着他。

  “嗯,这玩笑我喜欢。”他道。

  她无法发作,发现这个人说话能把人气死,但别人想气死他却不容易。

  “还为昨天的事生气?”

  “我就是气量小,怎么着?”

  “其实和人相处不需要那么多专业精神嘛,每个人的脑子多少都有点问题。”

  “哈!你终于承认了!”

  “我承认什么了?”

  “承认你脑子有问题。”

  子忻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你总喜欢在对与错之间纠缠?”

  “因为我有专业精神。”

  “还因为你胆子大。”

  “我?胆子大?”

  “这世上聪明人不少,但敢于聪明的人不多。”

  “明白了,你在恭维我。”她咧开嘴,哈哈大笑。

  那一刻,他的目光柔和地落在她脸上。她一点也不温柔,笑声很大,笑起来的样子也很傻。

  但他喜欢这种毫无拘束的样子。

  他当然记得这个笑容,还有一个女孩也喜欢这么笑。他曾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可以这样逗她笑下去,可惜她笑的时间很短很短。

  “为什么每次我高兴的时候,你的样子却有些难过?”苏风沂歪着头问道。

  “没有的事。”他避开她的目光。

  她还想接着问下去,他迅速将手中的铜壶举到她面前:“我用毛笔将上面的灰尘刷了一下,你看,露出很多花纹。”

  那是一只锈迹斑斓的铜壶。

  侈口、束颈、斜身、圈足,全身用红铜嵌错着采桑宴乐的图案。

  她一把将铜壶抢到怀里,瞪大眼睛,将它仔细检查,大声道:“除了用毛笔刷之外还干了什么?”

  “什么也没干。”

  “没用刀子刮?”

  “没有。”

  “没用水洗?”

  “没有。”

  她松了一口气:“以后我的东西你别乱动好不好?”

  “这暂时算是我的东西吧?那十五两银子你还没还呢。”

  “听着,姚子忻,”她一板一眼地道,“我知道这世上有很多女人没职业。就是有也不当一回事儿。不过,我很喜欢我干的这一行,对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很认真。以后你若想动我的东西,一定要先问我一下。”

  她的表情很严肃,话也硬邦邦地让人难受,子忻的态度却很老实:

  “好的。”

  她戴上手套,捧着铜壶,将上面的花纹细细地看了一遍,叹道:“可惜少了一个盖子,被那村夫当作烂铜扔掉了。”

  “我倒见过一个类似的铜壶,上面有盖子。”子忻道。

  苏风沂眼睛一亮:“在什么地方见过?”

  “一个富翁的家里。”

  “你可还记得他的名字?”

  “不记得了。”

  苏风沂叹息:“可惜。如果我卖给他的话,可以卖个好价钱呢。”

  “你说它们会是一对?”

  “有可能。——这种随葬品从来都是成对出现的。”

  “这真的是商代的东西?”

  “没那么早。——看这兽面衔环的图样,大约是战国初期。”

  “我记得那盖子的形状有些奇特……”

  他记得父亲的书架上有一只类似的铜壶,盖子是空心的,从盖缘处伸出三只小爪。小时候他和子悦在里面养过蟋蟀。不过,当他问父亲盖子为什么是空心时,父亲说不知道。

  在他的印象里,父亲很少说“不知道”三个字。

  “是啊,盖子是空心的。这是酒壶,盖子上伸出三只小爪,喏——就像这样,”她用手比划,“爪子抓住滤布,用来滤酒。”

  他恍然大悟,指着图案又问:“那么,这些拿着藤筐在树上采桑的女人、还有旁边腰佩短剑的男人又是怎么一回事?”

  “桑林是社祭之处。商汤在那里祷雨,男女在那里幽会,《周礼》所谓‘仲春三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便指此事。《诗经》上不是也说‘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么?”

  “唔,有学问。我还有几个问题可以一并请教么?”

  苏风沂点点头,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子忻果然一连串地问了七八个问题,正中苏风沂的下怀。她摇头晃脑、旁征博引地解释了半个多时辰,抱着铜壶的双臂累得发酸也不觉得。子忻则一直凝视着她的脸,专注地倾听着,露出钦佩的神色。

  “现在你感觉好些了么?”末了,子忻道。

  “什么好些了?”

  “你还为昨天的事生气么?”

  “不生气了,早忘了,嘻嘻。”

  “我真羡慕你,”子忻道,“每天可以摆弄这么美的东西。”

  “是啊!”苏风沂趁机大发感慨,“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对我来说,铜壶之美只在于桑间男女的舞蹈,只在于那一刻被工匠的手凝结下来的欢乐。时间冻结,经过千年,变成一道永恒的空间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你面前。这种愉悦无需知识、不待考证,双眼一瞥就能感受。——这才是真正的美。”

  子忻凝视着她,笑了。

  “你笑什么?”

  “我想起了一句话。”

  “什么话?”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我明白了,你是说我很哆嗦!”

  “聪明人哆嗦好过傻子唠叨。”

  说完这话他感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接着一股大力袭来,将他整个人往旁边一拉,一只粗壮的手臂从门外挤进来,一眨眼,苏风沂的面前已多了一只满是汗毛的大手,食指和拇指当中捏着一朵小小的雏菊。

  “阿风,早!”门外的声音道。苏风沂将头探出去,见王鹭川笔直地站在自己和子忻中间,一脸灿烂的笑容。

  “咳咳,鹭川,这花……我不能要。”苏风沂偷偷看了子忻一眼,小声道。

  “为什么?这只是一朵花而已。”

  “嗯……多谢……只是……我没有花瓶。”

  “你手上的这个不是?”说罢,将雏菊往铜壶里一插。铜壶太大,整朵花全掉了进去。

  “这位是姚子忻。”苏风沂指着子忻道,“他是——”

  “我们刚刚认识了。”王鹭川沉着嗓子道。

  ……

  小庙的背后杂草丛生。

  不远处的山崖上,一瀑高挂,飞琼溅雪。水雾在树梢间蒸腾着,湿漉漉地落在道旁盛开的山花上。烟岚凝翠间,一道彩虹若隐若现。

  越过半人多高的杂草,他们找到了那株冷彬树。苏风沂深吸一口气,看了看四周的景致,又用脚踢了踢地上的葛藤,道:“这地方不错。”

  唐蘅一直默默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你该不是想打退堂鼓了吧?”苏风沂转过身,盯着他的眼睛道。

  唐蘅神秘地笑笑:“你是不是有点想要我打退堂鼓?如果是这样,我随时准备撤退。”

  “这事今天一定要完成!”仿佛要坚定自己的决心,苏风沂道。

  “你不必这么大声。”唐蘅道。说罢从怀里掏出阿青,放到唇边低声祈祷。大约在他的心中有一段长长的祷文,他双目微合,喃喃自语,脸上满是肃然之色。

  过了一会儿,见他的祈祷还没有结束,苏风沂从怀药筐里掏出一壶酒,仰头喝下一大口,用袖子擦了擦嘴,道:“你要喝酒么?”

  唐蘅道:“不喝,谢谢。”

  他注意到她的手一直都在颤抖,喝了酒后,颤抖没有停止,反而愈发严重了。

  “我还需要再喝一口。”她拔开壶塞,又灌了一大口,这才将酒壶放回筐内。然后,她解开发簪,面向冷杉坐了下来。阳光透过树缝均匀地洒下来,树干上有她模糊的侧影。她不敢看他,却果断地脱起了衣裳。

  很快,他看见了她光滑的脊背。她比外表看上去要消瘦,脊骨像蜥蜴一样清晰。她双手紧紧抱住胸口,胆怯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你……过来。”

  他走过去,坐在她身旁,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她发抖的肩上:“你好像很紧张。”

  她笑了笑,道:“我不紧张。这里虽然没有人,我们还是早些开始比较好。”

  他淡淡地道:“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一定要这样做?”

  “你为什么要问这么多?”

  “子忻若知道了,是不会原谅我的。”

  “子忻?子忻才不会在乎这些事呢,”她轻轻地道,“无论我怎样得罪他,他都不在乎。有时我倒希望他能多在乎一些呢。”

  唐蘅道:“那你也犯不着用这种法子来激怒他。”

  苏风沂道:“我没想过要激怒他。”

  唐蘅道:“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做挺荒唐?”

  “你已经答应我了。”

  “我想最后再劝你一次……”

  “不必了,我心已定。”

  “那我就脱衣裳了。”唐蘅道。

  “脱吧。”

  他脱掉上衣,露出修长的上身。尚未靠近,她已感到从他身上传来热腾腾的气息。

  “不要把树干抱得那么紧好不好?”见她浑身发抖,唐蘅失笑。

  “抱歉,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样,我也并不想逼你,”苏风沂小声道,“让你失贞我感到很过意不去。”

  “别客气。我将竭诚为你服务。下面你想怎么开始?——一切你说了算。”

  她茫然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却又好像没听见他说的话,双手抱膝,静悄悄地坐在树边,心事重重地看着远方。

  他什么还没开始做,只是刚解开腰带就听见一声尖叫。苏风沂忽然双手捂住脸,低声啜泣起来。

  “怎么啦?”他问。

  她没有说话,全身不停地颤抖,然后身子紧紧贴着树干,像只蜗牛一样卷了起来。

  “害怕了?”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他坐到她身边,柔声道:“你知道,为了今天这件事,我想了整整一晚。”

  她仍然哭个不停。

  “你不了解子忻,”他继续道,“子忻的脾气其实很好,尤其是对女孩子。他绝不会让你难受的。”

  她哭得更加厉害了。

  “如果你一定要这样做,无论子忻知不知道,你将来都会后悔。”

  “我……我……”她欲言又止。

  “拿着我帕子,把眼泪擦了,坐一会儿咱们就回去吧。”

  她接过帕子,轻轻道:“阿蘅,紧紧地抱着我,我害怕。”

  犹豫了一下,他紧紧搂住她战栗的身躯。

  他隐隐有些纳闷。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怕得这样厉害。好像她所面对的并不是这件事,而是另一种深刻而无形的恐惧。她缩在他怀里,浑身哆嗦得像一个吓破了胆子的小孩。眼泪不断地涌出来,淋湿了他的胸膛。

  “告诉我,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握住她的手,终于忍不住问道。

  “我恨我哥哥……他……欺负过我。”

  那个画面又出现了。

  ——给我倒杯茶。

  她战战兢兢地提起茶壶。

  那是只苍白无力的手,文人的手。上面的血管是浅蓝色的。那手一直慵懒地抚着碧青的茶盏,忽然间却一把抓住了她,将她扯到他的怀里。

  她只是个女孩子,不到十三岁,无力挣脱。她从此便害怕看到任何一个赤裸的男人,一旦看见,就会产生无法克服的恐惧。

  他浑身一震,手指忽然收紧,恨恨地道:“这个畜生!我替你杀了他!”

  沉吟半晌,他又轻声安慰:“你放心,谁也不会知道这件事。爱你的人就算知道,也不会介意。”

  “可是我介意!呜……呜……如果我连你也不能面对,”她抬起脸,满脸泪痕,“我只怕不能面对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包括子忻。”

  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她在新婚之前要逃走。为什么每当快要接近子忻时,会突然变得很粗暴,会违背初衷,将好事弄砸。

  她爱一个人,却害怕真正和他在一起。在爱的背后,恐惧如潮汐般涌动。

  “也许我能将你治好,”唐蘅淡笑,“现在我觉得你的主意不坏。”

  “不,我也不敢看你。原先我以为我敢,可是我还是不敢。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要把我当作男人。”

  “那你是什么人?”

  “我什么都不是,”这回轮到唐蘅沮丧,“总行了吧!”

  “我并非故意为难你,”苏风沂叹道,“只是想说,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有些东西无法改变。它们就像脚下的石头那样真实、坚硬。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最容易改变,也最好改变——”

  她盯着他的眼睛,轻轻地道:“那就是你我的想法。可是,想法改变了,石头还是石头。”

  “你是说,”唐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一直都在自已骗自己?”

  “不是。”

  “那是什么?”

  “你自然不可以违背自己的感觉,可人心是变幻莫测的。你很难等到大家都能接受你的那一天。”

  他脸上痛苦之色忽浓,怔了半晌,道:“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一点么?”

  她看着他,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脸,道:“我只想告诉你,我能理解你,你可以自由地生活在我的世界里。”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他颤声道。

  然后,他们像朋友那样紧紧地拥抱起来。她感到他用力地搂着她,好像要把她塞进自己的胸膛。她听得见他心酸的梦和血液的滚动。

  正在此时,一声叹息忽从身后传来。

  两人同时抬起头,转过身去。

  不远处的山墙外,不知何时静静地站着一位身形修长的男人。

  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却有一个与唐蘅一样饱满高昂的额头。他笔直地站着,目色深邃、神态平静,如同一尊石像。苏风沂飞速地抬起地上的衣裳,将身子紧紧裹住。

  与此同时,唐蘅捏了捏她的手,低声道:“不要紧,他看不见你。”

  “他明明盯着我们。”

  “他是我父亲。”

  唐潜!

  苏风沂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

  匆忙穿好衣裳,唐蘅拉着苏风沂快步走到父亲面前,故作轻松地叫了一声:“爹爹!”

  唐潜没有理睬他,转过头,对苏风沂道:“姑娘,你认识你身边的这个人么?”

  “认识,叔叔。”

  他的脸微微一沉,道:“告诉我,他刚才可曾有何非礼之处?”

  “没有,叔叔。”苏风沂勉强控制着自己颤抖的舌头,“我们一直在聊天。”

  唐潜淡淡一笑,没有接着往下问。

  唐蘅扫了一眼父亲的身后,问道:“爹爹,您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大哥没陪您一起来?”

  唐门的人都知道唐芾是唐潜的影子,任何时候都跟随在他身后。

  “我要他去办一件事,是子忻陪我来的。”

  两人慌张地对视了一下,苏风沂的脸已急得发青了。

  “子忻?他一早就出诊去了,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唐蘅的脸也白了。

  “是这样,我找到子忻,让子忻打听你的下落。有位朋友说看见你和一位苏姑娘背着药筐一起出了门。子忻便说你可能陪着苏姑娘采药去了。”唐潜缓缓地道。

  “那子忻呢?”东张西望也没发现子忻的人影,苏风沂还心存侥幸。

  “他把我送到这里,突然说还有个病人等着他,匆匆地走了。”唐潜答道。他顿了顿,正想说话,忽听见有人绝望地哼了一声,忙问,“苏姑娘怎么了?”

  “她不大舒服,有些头昏。”唐蘅扶着浑身发软的苏风沂,强自镇定地答道。

  回客栈的路上,苏风沂一言不发。

  她一直在想回到客栈之后,该如何面对子忻,如何向他解释这一切。

  等到了客栈她才发现一切已不用解释。

  她在门口遇到了郭倾葵,郭倾葵告诉她子忻走了。

  “走到哪里去了?”她紧握双拳,尽量不让嗓音显得太过绝望。

  “不知道。”

  “连你也不知道?”

  “你忘了他本是个江湖郎中,一向行踪不定,说来就来,说去就去?”郭倾葵疑惑地看着她,想从她的表情猜测出子忻出走的原因。

  她冲到楼上拼命地敲子忻的门,开门的却是一个长脸老头子。

  “姑娘找哪一位?”

  “原先……原先住在这里的人呢?”她大惊失色。

  “俺乍知道?俺刚搬进来。”老头子操着一口乡音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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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知生死,一世改命途。】程恬低嫁入寒门,却梦见她的郎君未来一路扶摇直上,成了金吾卫大将军,可他后来英雄救美,宠妾灭妻。 她不幸重病早逝,咽气前,他紧紧攥着她的手,眼红如血。梦醒,程恬思索着,要不,先试探一下? 若是良缘,她便好好珍惜;若是孽债,她亦能亲手斩断。·娘子程恬出身高门,王澈是个粗人,常怕委屈了她。 时日久了,二人之间的误会越来越深。她以为他清心寡欲,他以为她另有所爱,同床异梦,相敬如 “冰”。直到这一夜,娘子主动贴近……·一句话简介:先婚后爱,双强互补。 她试真心,除祸端,施恩情,纳忠仆,赚金银,添靠山,靠预知梦逆天改命。

虫图腾

其实天下的虫有成千上万种之多,但是所有的虫却又都逃不出五行,即,金木水火土。我们一般人所见到的虫大多属木,而且这类虫对人没有什么伤害。而另外四种却又不同了。   故事,就从这里出发了。   在这里,有一些人能够控制虫类,他们是古老而神秘的驱虫师。并且,虫子也分为金木水火土五个系别,各个系别的秘术又各有区别。这样离奇的故事,比那些蛊虫、降头、赶尸等题材要新颖要离奇。   这虫术也颇为玄妙,如果用得好...

至尊丹王

一个被人下毒成为废材的少年,在接受了九天丹王的记忆之后,他的命运被彻底改变!   残缺的传承、无尽的领悟、玄奥的武道……   少年踏着坚定的步伐,踩着敌人的尸体,一步一步,踏入无上天道   我是宋剑,我的命运,自己掌控,我的爱人,我来守护,天若违逆,我也会剑破苍天!   ————————————   宋剑?那个贱人?千万不要惹他,他就是个隐藏在暗中的恶魔!某殿主颤抖着身躯。   宋剑?那个贱人?他...

转职神厨,随身斩仙飞刀很合理吧?

林凡穿越到全民转职的世界。 开局为了完成系统任务,向校花表白被拒一千次。 获得:SSS级职业·神厨。 身为一名厨子,随身带着斩仙飞刀,1级5000力量很合理吧? 普通厨子刀工‘庖丁解牛’,神厨‘猛牛青龙斩’没问题吧? 当林凡以为,自己神厨技能,只能佩戴一把武器·斩仙飞刀的时候。 妖刀·剁骨刀! 星陨·烹饪勺! ... 七杀·翻锅铲! 十二把武器,全都是顶尖的神话品质。 林凡:“身为一名厨子,随身携带几把像样的厨具,这很合理吧?” 武试多人混战ing... 林凡:“各位先别慌,我给大家炒个菜先。” 神厨·火候,空间涟漪。 看着参赛者全都到底。 观众:“反派:晚安,玛卡巴卡!”

网游之永生

暂无简介

被迫给美女总裁当保镖

令人闻风丧胆的雇佣兵顶级大佬,突然回国接到老头子的安排仅仅是保护一位美女老板,在这个看似平常的保护任务中,一次意外让他从神秘玉佩之中得到一部绝世功法,不仅身体发生了惊人的蜕变,也由此开启了他截然不同的人生……

摘仙令

名动无相界的锁龙印不知被什么人提前破开,引发寒漠荒园的连场大变,地震中暂失家人庇护的陆灵蹊一夕长大,走进修仙界,走向人族巅峰!

超级杀手俏佳人

(原苍老师职业生涯)他是顶级杀手、心理医生,为查明身世,回到中国找了个老师的掩护身份!却没想到遭遇警花怀疑,布下天罗地网追捕,问题学生个个来历不凡难收服,漂亮老师暧昧同居却被他得罪个彻底!看他如何与高手过招,抱得美人归……

不当小明星

一觉醒来,世界变了。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   影视歌曲也是陌生的,   算了算了,好歹还活着。   但是,地球的影视作品不拿出来炫耀一下实在是浪费啊。   ……   我不当小明星,要当就当大明星。   故事,就从调侃一个广告开始。

情帝

一个千世处男,吸收千息造化,重生到强者为尊的异界。   轩辕无命,携其究极气运,掌控万灵情绪之力,震世而出。   他以赤子般的温情,护其所爱;亦以怒龙般的狂傲,战其所憎。   在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界,他仗剑穹苍、步步血痕终不惧;爱恨分明、快意恩仇终不悔。

人性禁岛

追马,一位云贵山区的七岁少年,在离奇的经历中,他被训练成了冷血无情的雇佣兵杀手,几经生死辗转,最终流落到一个贫穷泥泞的小镇。   为了忘却那段血泪,躲避追杀,他隐匿了自己曾被特训成杀人机器的经历,沉溺在小镇酒馆和女人的日子里。而为赚足花销,他每年都不得不出海去克罗泽群岛做毛皮干果贸易。   就在这次航海途中,为救助一个绑在船舱下的日本女人,而杀死几名恶徒。寡不敌众之下,他带着偷渡上船的十六岁未婚妻...

武碎虚空

武道之路万法归一,只为求得破碎虚空,白日飞升。但武者万千,天赋各有不同——有的擅长修炼,一日打坐,顶的上旁人百日之功;有的擅长火焰,天生便能操控自然之火;更有甚者,天赋绝伦,能在战斗中暂时提升自己的武道等级,发挥出越级杀敌的力量……   这种武者的天赋,在九州大陆被称之为‘武魂’!   ……   嗯,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猎取武魂,夺取武者天赋为己所用的故事……   现在,带上猎魂手册,跟着以做生意...

大妆

前世身为嫡房嫡孙女的她,在家变后流离惨死 今生她倚在软榻之上,看着跪在面前的当朝权臣 冷冷弹出指尖一点胭脂沫子 ——晚了,三叔。 真正高明的宅斗强者, 应该是吃人不吐骨头,杀人不见血光。 从五不娶的丧妇长女,到风光尊荣的诰命大妆 靠的不只是三分运气,还有十分眼光! ———————————— 已有完结书《闺范》~欢迎大家新坑旧坑一起跳~

大国军垦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群人。战争时期他们为国家流过血。和平时期又为国家流过汗。他们的一生都献给了祖国的西北边陲。还有他们的子女们。正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晚明之我主沉浮

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由检……

我家徒弟又挂了

被称为修仙界第一人的玉言尊上,等了一万六千年,终于收到了一个徒弟,细心教导,认真呵护。    看着她渐渐领悟,慢慢强大,眼看要一飞冲天的时候……她挂了!    于是他又收了一徒弟,细心教导,认真呵护,然后……她又挂了!    于于是他再收了一个徒弟,接着……她还是挂了!    玉言:……    徒弟:……    (为什么每次重生,都会被同一个人捡回去啊,摔~~~~)

永夜君王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   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   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引子   黎明战争已经过去一千两百年。   这是命运之战,是人族与黑暗种族的碰撞,是黎明原力、燃烧黑石、喷涌蒸汽、轰鸣枪械、巨大粗糙机械与黑暗原力的对决!   这是真正属于强者的时代!

反派天天想和离

让渣男幡然悔悟,追妻火葬场?穿书女配陈望书表示:不不,我只想让他跪着叫爸爸! 扈国公府的小衙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娶了全城最贤惠的贵女,以为能过上左拥右抱的美妙生活。 可万万没想到,他就是个入了虎狼之穴的小羔羊!颜玦:娘子一家天天想造反怎么办? 求和离……陈望书:跪着一起反!

炽耀

楚景言一直相信自己坐着那艘破渔船漂洋过海来到首尔是为了寻亲的。 但亲还没寻到,却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儿时被他抢了甜甜圈和热可可的女孩出现了,随之而来的是她那几个有些不太正常的队友。 寻亲过程中当然会有很多可乐的事情,于是在这个对楚景言而言陌生的城市,一段炽热闪耀的故事酝酿而生。 韩娱小说,不喜勿喷。

楚河记事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快穿小世界文。 故事一:当星际少将穿越现代。 楚河:直播搞科技,双击666点关注,在线抽奖送救援小蜻蜓,飞廉悬浮梭…… 故事二:那个指责我抄袭的文豪。 天降脑内书库给男频种马男主。 楚河:等着,我现在就去打爆你的狗脑子,看能不能找到这玩意儿。 故事三:我的男友爱装穷。 富二代装穷考验贫穷女朋友。 楚河:装穷?你家那点资产确实挺穷 …… 已有完结书《丁薇记事》《青诡纪事》《槐夏记事》《孔方世界》 原谅取名废的无能吧。

远征欧洲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激战正酣,欧洲遍地战火,人丁凋零,北洋政府向欧洲派出14万劳工,秦致远适时加入其中,成立华人部队,加入法国外籍军团,在付出惨痛代价后,随协约国集团获得胜利,之后又在巴黎和会上改变了北洋政府身为战胜国一无所获反而丧权辱国的窘境,就在秦致远为中国人赢得荣耀的时候,他发现他和他的部队已经无家可归……   “天下之大,既然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我们就要用自己的刀和剑赢得我们自己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