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与子忻分手后,对苏风沂而言,子忻便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细想下来,她与这人相处的时间实在有限。就算加上六年前的那四天,也还不到二十天。她与子忻,既谈不上“白首如新”,也算不上“倾盖如故”。她不知道他的年岁籍贯,甚至连“姚仁”这个名字也不知是真是假。她们之间也许有那么一两次温馨的时刻,却全淹没在争吵之中。

  她知道子忻从不念旧,从不打算记住曾经交往过的人。这二十几天发生的事,对于他漫长的江湖生涯也算不上是什么大的风波。

  而她选择了分手,就选择了忘掉他。实际上,在后来的日子里她独自谋生,生活变得格外忙碌,每天要操心的事情多如牛毛,夜晚上床倒头就睡,回忆往事只在茶余饭后,且渐渐成了奢耻。

  她留在了嘉庆,在城内的古玩店里做了三年的鉴师,积攒了本钱,便开了一家小小的古玩店。

  她一向认为自己不会做生意,不料只干了一年,便在同行中名声鹊起。人们介绍她都会说:“苏姑娘,苏庆丰老爷子的千金。”

  其实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与老爷子从不往来,只有临终的那一天去看过他一次。

  老先生对这个女儿十分不满,却知道这个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真正能继承他的遗学。只有苏风沂可以继续经营苏家丰厚的藏品,为他们赚回大笔银子。

  虽然她“偷”了他的家学,说到底毕竟是他的女儿。

  “方总管的儿子方家华很好,人老实,也有出息,你听了我的话,嫁给他吧。”临终时他握着女儿的手,喃喃地道,“你年纪太大,不然我会替你找个更好的人家。”

  “嫁给他我就永远留在了苏家,这正是您的心愿吧?”她坐在床边,嗓音平淡。

  “是啊。有你打理藏真阁,我就完全放心了。你那几个哥哥,咳咳,不中用啊。”他不断地咳嗽,末了,竟伸出一只干枯的手,摸了摸她的手。

  她曾经多么渴望这只手能像这样时时地安慰她,安慰她的母亲。在她的记忆里,二十几年来这还是父亲第一次对她这么温暖,这么和蔼。

  太迟了。

  每当她试图说服自己去爱父亲,总被他话音背后的寒冷冻伤。他利用她的时候是那样赤裸裸,一点也不怕让她知道。好像在说,你为这个家、这几个哥哥的牺牲是天经地义的。她与父亲合谋着出卖着自己。

  “答应我,嫁给他,不然……我是无法咽气的。”临死前的痛苦终于没有放过他,他面部可怕地抽动起来,他可怜又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

  她有些心碎,为自己竟然看到了这一刻。父亲在自己的最后时光,竟也没有想到过放过自己的女儿。

  她抽回了自己的手,冷冷地道:“不,我不答应。”

  那天夜里,父亲去世了。几个哥哥为争夺遗产斯文丧尽、大打出手。文质彬彬的外表后面,野蛮的灵魂再次狰狞出现。她收拾了自己的衣物,在争吵声中悄悄离去。

  这么大的家,谁也没有注意到她的来,她的走。

  每隔数月她会去看望王鹭川的父母,去安慰这两个伤心欲绝的老人。第一次去见他们的时候,她双腿发软。要不是她那么任性地逃婚,鹭川现在只怕还好好地活着。老人的情绪倒还平静,告辞的时候他们送给她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个房契。

  “鹭川曾托人带回口信,说是要我们找出怡春县老宅的房契。他想把它当作新婚的礼物送给你,”老人凄然一笑,“他说房子里有你喜欢的东西。”

  她再次心痛。

  我能爱你。

  是啊,他没有得到她的爱,但至少,他能爱。他尽力地爱过了。

  她没有接受那张房契,却帮他父母开掘了下面的宝藏。

  “这些珍贵的古董可以作为传家之宝。”她一件一件地向他们展示从地底下挖出的铜器、玉饰、漆盘、黄金……

  为了不让她难过,老人们不断地笑,笑容却很敷衍。

  她忘了鹭川是这个家四代单传的独子。虽有传家之宝,却无人可传。

  每年初夏鹭川的忌日她都会去一趟青岭。

  清晨出发,午后即到。从山下徒步走到山顶,沿路采上一大把雏菊。等她走到坟前,却发现坟头上已放着一把鲜黄的雏菊。坟前的杂草已被除尽,雨水冲走的砖块重新拾了回来。墓已被人细心地打扫过了。

  地上散落着零零星星的纸灰。

  她知道就在这一天的上午,子忻来过。

  她感到一丝安慰。

  她知道子忻会很快忘记她,就像她第二次见到他时,他已完全不记得六年前在东塘镇的女孩一样。他们之间没发生过刻骨铭心的事,就是亲吻也是在争吵之后。她知道自己不是个理想的女人,而且对她来说,理想的女人与女人的理想永远不是一回事。

  毕竟他还记得鹭川。

  她点起香火,坐在坟边,怅然地回忆着那一年的往事。

  次年的同一日,她再次来到坟前。坟前依然放着把雏菊。他们又错过了。

  第三年的时候,她特地起了个大早,赶到青岭山时太阳刚刚升起。她弃马上山,觉察到自己的脚步是如此轻快。实际上从头一天晚上开始她就很兴奋,几乎一夜未眠。她会见到子忻么?几年过去了,他会变成什么样子?他还认得她么?

  等到了山顶的墓前,她失望了。她又看见一把雏菊,看见坟地像以往那样被人细心地打扫过了。他刚刚离去,雏菊上残留着初晨的露水。

  她这才意识到子忻并不知道她也会来扫墓。放在墓上的花朵和香纸过不了几天就会被夏天的暴雨冲洗得一干二净。坟上砖块会被雨水冲开,墓顶将重新长满杂草。第二年子忻再来时,这里又变成了一块荒凉的野地。

  她不知道她期待什么。如果她期待子忻,当年何必拒绝他?如果不期待子忻,自己又为何如此兴奋,如此失望?

  她并不知道此时的子忻正在遥远的西北丁将军的帐下做着一名医官。那里战事频仍,他在战场上治疗伤兵,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伤口。

  人们说这个江湖郎中不仅医术高明,且有一股天生的痴性,在治伤或手术时聚精会神,以至于多次被敌军捕获,又被丁将军要么以俘虏交换,要么干脆亲自带一队人马夺了回来。

  谁也弄不清生性残暴的丁将军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个医官。竟允许他每年在初夏时节独自回南方为朋友扫墓。

  这位医官非常守信。他只身穿过马贼出没的沙漠,越过大川巨河,千里迢迢地来到朋友的墓前,只在坟头停留不到半个时辰就回马返程。而来回花在路上的时间却足有五个多月。

  他仍然不断地写书,不断地与父亲争论。杏林上的同仁们公认,想要完全读懂慕容无风必须借助慕容子忻的注本。而慕容子忻则习惯于在小注上挑战慕容无风的观点。因此,看完了子忻的注,人们又会对慕容无风的书产生怀疑,不知道这父子俩究竟谁说得更有道理。

  “我父亲和我说法都没错,只不过我的更精确。”这是子忻的解释。

  据说这话传到慕容无风的耳朵里让他大为恼火。子忻难得看望一次父亲,而父子俩每见一面必然大吵。为了医书中的某个小注,两人会争得面红耳赤、通宵不睡。

  又这样过去了两年。她决心不再刻意地去见子忻。

  她仍然去扫墓,仍然是清晨出发,午后方到。到时必然看见一把鲜黄的雏菊。

  她仍然没有碰到过子忻。

  在这期间她又逃过两次婚。最后一次她想嫁的人是一个温和的古董商人,她的同行。有学问、人品好,在业界颇有口碑。可是就在成亲的前一天,她还是逃掉了。

  一想到在新婚之夜将要面对那个男人,恐惧再次攫住了她。她以为自己可以克服这种恐惧,随着时日临近,她却像以往那样坐立不安。渐渐地,情况越来越严重,她心绪烦乱、胸闷气塞、彻夜难眠、心跳如狂。最后只好逃走了事。

  唐蘅抱怨说,他白替她缝了两套绝美的嫁衣。

  “做衣裳是要花心血的,拜托你认真一点好不好?”

  那时唐蘅已回到了唐门。唐门虽离嘉庆不远,以他懒散的性情,几年也不见苏风沂一次。只是每次听说她的婚讯,便会遣人送来一套亲手缝制的婚服。

  最后一次逃婚时苏风沂无处可避,便逃到了唐门。她找到唐蘅时才惊奇地发现,唐蘅不仅成了亲,而且已经是一位年轻的父亲了!

  “你一定想不到吧?”唐蘅亲自下厨,给她做了一大桌菜。

  “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你的夫人?”她拿眼在房中扫来扫去,寻找蛛丝马迹。

  “她带着儿子到江边散步去了,这就回来。”

  她哦了一声,有些激动。唐蘅都能改变,还有什么不能改变的呢?

  “你为什么看上去一点也不高兴?”见她一脸愁容,唐蘅问道。

  “是你父亲逼你成婚么?”她小声问。

  “没有的事。我自愿的。”

  “我不相信。”

  “你看,她来了。”他指着门外。

  顺着他的手指她看见了一个身段绝美的女子,牵着个四五岁的男孩正款款地从月洞门外走了进来。等明白这个人就是沈轻禅的时候,她惊讶得连“恭喜”两个字也忘了说。

  “你想不到?”沈轻禅微笑,“阿蘅昨天还说,要我们躲起来,好好吓你一跳呢。”

  她神态自若,比往日更加丰满白皙。而那男孩的皮肤却有些黑,形貌与唐蘅大异。

  “别误会,他是倾葵的儿子。——阿蘅见我们母子二人孤单,便收留了我们。”

  “反正我父亲也盼着我成亲,呵呵。”唐蘅淡笑,“一举两得。”

  不知为什么,一看见唐蘅,她忽然想起了子忻。

  她一直拒绝承认自己想念他。然而想念不请自来,且却越来越浓,越来越执着,以至于鹭川的忌日成了她一年中最盼望的一天。

  她一定要见到那把雏菊,那一年才能过得安稳。

  这种想法没来由、很荒唐,却开始日夜地折磨起她来。

  第六年的忌日她提前一天赶到了青岭。

  坟地已被一片荒草埋没,狼迹纵横,狐穴四布。她拿着把小锄,跪在地上,认认真真地收拾起来:拔掉杂草,清洗墓碑,拾回砖块,将塌陷的坟头重新磊起。然后,她点起香火,将一把鲜艳夺目的雏菊插进花瓶里。

  她深深地怀念着一个人,同时又在等待另一个。直到死后,鹭川还在帮她。他的墓地,成了她唯一可能见到子忻的地方。

  夏夜的山谷格外宁静。她幕天席地,躺在坟边。夜空星辰森冷,闪烁着孤独光芒。到了夜半,能听见蝙蝠从头顶迅疾地掠过,在半空中打个急转,冲向山崖。

  她望着坟前香头的三只红点,默默地祈祷。

  从夜半等到清晨,又从清晨等到黄昏,树林中的每一次响动都让她激动。

  等她明白过来,那只不过是风吹木叶的声音。

  没有雏菊,也没有子忻。

  她以为他车马不顺,耽搁了。便到初安镇找了家客栈一口气住了十天。

  每日清晨,她都在坟边守候。

  子忻还是没有出现。

  她在坟头留下了一个牛皮小袋,里面写上自己的住址,请子忻见信后一定来找她。然后,她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嘉庆。

  接下的日子里,她幻想夜半会突然听见敲门声。

  敲门声从未出现。

  三个月过去了,没有子忻的任何消息。

  也许子忻收到了那封信,却根本不想见她。也许他已在某地安家落户,不再游荡。也许他已找了自己的所爱,娶妻生子……

  也许,无数的也许。

  ……也许他出了什么事,已经不在这世上了。

  她开始生活在越来越多的可能当中,被无数的可能折磨着。

  那一年格外漫长。

  她开始拼命地吃东西,变得越来越胖。到了年终,所有衣服都不能穿了。

  她埋首于生意,将自己弄得很忙碌。她挣了很多钱,又胡乱地花钱。

  快到新年的时候,她决定不再想子忻这件事,打算将他永远地忘掉。她不能让这个根本找不到的人耽误了自己,更不能让这种没有着落的思念凭空旋转。

  她还要生活,日子还要过下去,她的脑子不能时时出神,夜夜发胀。

  忘掉他吧!如果鹭川能爱,她也能忘!

  不是么?她是个勇敢的女人,绝不会为无所寄托的情感耗尽此生。

  下定决心之后,她感到一阵轻松。这是她一贯的作风,摆布不了一件事,她便摆布自己的脑子。想法总比生活更容易翻转。为什么一定要是子忻呢?他性情孤僻、脾气古怪、身体孱弱、一穷二白。苏家若是知道她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不笑死她才怪!毕竟她也是名门的千金。她决定新年过后便去联络那位古董界的同行。逃婚之后那人居然大度地和她保持着君子之交,仍然时时来看望她,每个新年都送礼物。他们仍然是好友,在生意上仍然互有往来。记得有一次,为了一笔让自己的小店生死存亡的买卖,她厚颜无耻地找过这个人,要他帮忙:“仁义不成生意在嘛!”

  “你还肯嫁给我么?”那人也不死心。

  “不。”她断然拒绝。

  “好吧。”他长吁短叹,还是尽力帮了她。

  她一直觉得这人不坏,为了那一次,就更感激他了。

  无论怕与不怕,她一定要再试一次。

  下定决心之后,她给唐蘅写了一封信,寒暄之后她请求他给自己再做一套嫁衣,因为这一年,她“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且向他保证这是他为她做的最后一次嫁衣。

  接到信后,唐蘅突然跑来看她。

  那是个大年初三。唐蘅说,他们有几年不见,他得亲自过来量一下她的尺寸。

  她一向对唐蘅无所隐瞒,于是对他讲了自己的烦恼。

  听了之后唐蘅问道:“你为什么不去找他?”

  “我怎么知道他的下落?”

  “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她张口结舌:“你?……你知道?”

  “我虽然不知道,但有一个人一定知道。”

  “谁一定知道?”

  “他父亲。”

  她这才知道子忻的父亲就是慕容无风,闻名天下的神医。云梦谷富可敌国,他既是神医的衣钵传人,也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听到这个消息,她的心情由兴奋转成了沮丧。

  她不愿意知道他的身份,宁可相信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郎中。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郎中。”唐蘅道,“据我所知,除了江湖郎中,子忻没干过别的职业。”

  “可是,我若去见他,他还会记得我么?”苏风沂叹了口气,“毕竟都过了六年了。”

  “难说,”唐蘅一个劲儿地摇头,“若是去年你去见他,只怕他还认得出来。你现在的样子,就是我见了,也要认上半天。”

  她苦笑着打量着自己。

  镜中的她胖了足足三圈,脸又大又圆,厚眼皮,双下巴,走起路来气喘吁吁,戴上围裙活像一个厨房里干活的大嫂。

  风雪中她来到神农镇,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进云梦谷。

  六年过去了,她与这个人毫无联系,不知生死。就算要见他,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何况,就算找到了子忻又该怎样?嫁给他么?逃了那么多次婚之后,她能面对子忻么?她能保证在嫁给他的那一天不再逃走么?

  还有,子忻还记得她么?还会喜欢她么?

  毕竟,子忻从没有说过自己喜欢她啊。

  好吧,苏风沂,你又自作多情了。她对自己暗笑。

  所以,好不易来到云梦谷的门口,她想了又想,对着大门长叹一声,吩咐车夫掉头而去。

  她在神农镇里随便找了间客栈住了下来。在饭馆里吃饭时忽然想到,既然神医慕容这么有名,就在这镇子里打听子忻的下落怕也不难。她叫住了小二,向他询问。

  “姑娘问的是慕容先生的公子啊,知道知道。以前他一直在外游荡,去年忽然受了伤,所以回谷住了半年。”

  她这才知道这几年子忻一直在西北丁将军的手下做医官。在一次战事中左臂为流矢所伤,因军中只有他一位大夫,医务繁忙,无暇护理,致使创口炎症并发,延及全身。丁将军见他病势沉重,痊愈无望,便派一队人马千里迢迢将他送回了云梦谷。虽在父亲悉心的照料下渐渐康复,子忻的左臂却因经脉受伤,治疗延迟,留下遗症,至今举动麻木,甚不灵便。据说,病前子忻一直用这只手拿脉,受伤之后,他已无法替人手术。

  “这位公子脾气甚是古怪,自十六岁出谷做起了郎中,便从没要过他父亲一分钱,到现在也是这样。”小二道。

  “那他……还住在谷里么?”

  “身子一好就搬出来了。他住在另一个镇子里。你说怪不怪,他既不行医,也不开馆授徒。竟跑到寺庙里以替人抄经为生。一千字才挣五个铜板,竟还抄得乐此不疲。那寺里的方丈说,他写得一手清秀的灵飞小楷,交回去的稿子从无错字。有一回有人发现他漏抄了一个字,便跟他说算了没关系,补一个字在旁边就可以了。他竟不依,将稿子讨回来工工整整地重抄了一遍。连方丈都说,这样的人打着灯笼也难找,给这么少的工钱,还干得这么一丝不苟。”

  “可是,这么一点钱他够生活么?”脑子里一浮出子忻那张苍白顽固的脸,苏风沂知道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宁肯饿死也要将原则坚持到底——不禁急出一脑门的冷汗来。

  “他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只有一床一桌加一个条凳,终日都吃便宜的面条。连他父亲看了都难过。唉,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他家那么有钱……他犯得着吃这份苦么?”

  她讶然。

  子忻还是子忻。他什么也没有变,还是那么令人费解。

  “你可知道他住在哪个镇子里?”她终于问道。

  “不知道。”小二摇了摇头,见她大失所望,又道,“我替你打听一下。”

  他到后堂走了一圈,回来告诉她:“是东塘镇。”

  她心中猛然一震,忽然抛下杯子,跳上马,急驰而去。

  天地间飘着无边无际的大雪。那条道路她十二年前曾经走过,如今大雪中却变得彻底陌生。

  有好几次她怀疑自己走入岔道,正在走向某个陌生的村落。

  路上行人稀少,马蹄奔驰在雪中,溅起串串雪花。黄昏时分,风雪中的小镇如此安谧。澄黄的灯火梦寐般闪烁着,炊烟弥漫,搅乱了漫天的雪气。

  北风卷地,严寒刺骨,青石小道已被积雪埋没。勤快的小贩仍在道旁兜售担子里的最后一把青菜,米袋里的最后一斗米。他用颤抖的嗓音吆喝着。不时地将红肿的双手放到口边,用自己的呼吸取暖。

  她沿着街边的招牌一路看过去,它们大小一致、毫无特点,她无法确信哪一间铺子是十二年前她们相遇的地方。

  最后她只好随便敲了一间铺子的门,打算向主人询问子忻的住处。

  开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怔住!

  她看见了子忻!

  子忻也愣了愣,既而向她微微一笑。

  她顿时满脸通红,支支吾吾地看着他。她知道自己变了很多,子忻只怕已不认得门前的这个大胖子女人了。刚要张口,子忻却抢先打了个招呼:

  “你好,风沂。”

  “我……我……你好。”

  “外面很冷,进来坐。”他将门拉开一角,等她走进屋内,便将门轻轻合上。

  那果然是间很小的屋子,除了最简单必用的几件家具之外,一无所有。可是房子却收拾得很干净,当中一个取暖的火盆,炭火微温,薄薄的窗纸挡不住室外的寒气,他披着一件陈旧的皮袍,手指冻得发青。

  他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却无法递给她。因为他一只手受了伤,另一只手必须扶着手杖。

  看得出他很尴尬,她淡淡一笑,从桌上端起茶杯,轻轻地呡了一口。

  “我担心你已经不认得我了。”她抬起头,看着他的脸。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那样容易被他的脸,被脸上那双遥远而深挚的目光打动。

  “怎么会呢?”他凝视着她道,“我永远认得你。”

  脸无端地又红了,她握着茶杯,低头不语。

  他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什么,从地上拾起一个竹筐,道:“你先坐着,我出去买些炭回来。——屋里太冷。”

  她连忙站起来,抢过竹筐,道:“我陪你去。”

  “不必了,外面下着大雪……”

  “我刚从外面进来。”

  “好吧。”

  他走到门边坐下来,拿出一双靴子正打算换上。他的左手很不灵便,穿了半天才穿上一只,她跪下身来,推开他的手,道:“我来吧。”

  说罢,不由分说地替他穿上了另一只靴子。

  他想说“多谢”,又觉得生分,话到了嘴边,没说出口。

  出门走在雪地里,他忽然挽住她冰冷的手,问道:“风沂,这些年你过得好么?”

  “挺好的,你呢?”

  “也挺好。”

  “上马吧,地上很滑。”她牵着马对他道。

  “不不不,”他立即想起了小湄,此生此世,他绝不再让女人替他牵马了,“集市离这里不远,走着去就可以了。”

  她只好陪着他一起走到集市。

  在路上他一直默默地牵着她的手。她感到他受了伤的左手没有以往那样有力,却仍然温暖,她甚至感到他牵手的样子很无辜,很依赖,像个小孩。子忻还是那样消瘦,却固执地走在前面,替她挡住迎面而来的风雪。

  找到一家炭铺,他忽然问:“你打算在这里住几天?”

  她生气地停住脚,恶狠狠地盯着他。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连忙解释,“如果你住得短,我就买好一些的炭,少些烟气。如果你住得长,我只好买一般的了。——我的银子不多。”

  他有些紧张,又有些懊恼,怎么一张口就又把她得罪了呢。

  苏风沂道:“我住得长,但我也不要烟气。”

  子忻看着她,叹气:“风沂,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难伺候。”

  她一下子又跳了起来:“我一点也不难伺候,你才难伺候,你最难伺候了!这些年你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小心,又受了这么重的伤?幸亏还留下一条命,不然……不然……我岂不是要到阴曹地府才能找到你?”

  他赶紧闭嘴,用手中的银子买了最好的炭。由着苏风沂抱着沉淀淀的炭篓子跟着他往回走。

  添了炭,火盆的火旺起来,屋子也跟着暖和过来。

  环堵萧然,想他生活如此清苦,她不禁有些伤感。

  两人默然无言,对视良久。

  憧憧的烛影中,她忽然压低嗓门,悄悄地问道:“子忻,你还见过竹殷么?”

  他摇摇头:“没有。”

  的确没有。自他与苏风沂分手的那一天起,竹殷再也没有出现过。

  “你不必这么惩罚自己,”她握着他的手,轻轻地道,“这不是你的错。”

  他的手猛地一抖,道:“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

  “唐蘅告诉过我小湄的事。”

  他不安地看着她,眼中忽现痛苦之色:“不,是我杀了她!……我不该约她出来,我不该学骑马,我不该粗心大意丢失了手杖,——是我害了她,是我杀了她!她还那么小,才十一岁……”

  闭上双眼他又看见了小湄,听见了那天的雷声。她倒在地上,黑色的血从脑后蔓延开来……她瞪着大眼看着他,好像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是啊,直到死她都不明白生命原可以这样轻易而偶尔地消失。

  ——我想睡了,明天再教你……

  她用指甲掐了掐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所以你选择了放逐,选择了流浪,认为自己不配过好日子,是么?”

  是么?

  他问自己,是这样么?

  每当打定主意去看风沂时,到了最后一刻他都放弃了。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回避她。

  就像鹭川跟他发过的牢骚,苏风沂这个人,真实得令人倒胃,尖锐得让人难受。而她偏偏目光如电,丝毫不肯放过别人。

  他不肯面对自己的内心,因此也不肯面对她。

  “这不是你的错!”她大声地又说了一遍,“请不要让爱你的人也跟着一起受惩罚吧!”

  是啊,他有多少年没去看望父亲了?子悦出事时若有他在身旁,也许不会轻了此生罢?

  他脸色苍白地笑了笑,道:“好罢,这不是我的错。”

  “那你就原谅了自己吧,”她坐到他身边,将头歪过来,甜甜蜜蜜地靠着他:“也顺便原谅我。”

  他有些听不明白:“原谅你什么?”

  “凡是你不喜欢我的地方,都得原谅。”

  “只要你是你自己,我都喜欢。”

  他摸了摸着她头顶上柔软的长发,然后用竹棒拨了拨盆中的红炭,道:“晚饭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夫妻肺片、四喜丸子、清炒萝卜。”她毫不客气地开出了菜单。

  他站起来,闷头闷脑地走向厨房,走到一半,忽又折回来,在她面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眼看着她道:“风沂,嫁给我吧。”

  蓦地,她的眼红了:“为什么你现在才说啊!”

  他顿时很紧张:“现在说晚了么?”

  她瞪大眼睛看着他,半晌,粲然一笑:“不晚,一点也不晚。”

  那天夜里,他们终于住在了一起。

  没有红烛,没有嫁衣。

  她以为自己会害怕,而一切却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她这才明白,在子忻面前,那些潜藏多年的恐惧并不存在。

  如果深爱着一个人,什么恐惧都可以克服。

  第三日子忻到寺庙辞去了抄经的差事。

  “哦,”方丈有些惋惜,“是太累了吧?以后你还常来抄,少抄一些就可以了。——工钱不变。”

  “不不不,”他说,“我成亲了。”

  “恭喜啊恭喜!”方丈替他高兴。

  “我妻子挣的钱比我多,”子忻笑道,“她说,我可以在家里静心写书,不必抄经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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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刚刚凝聚“星核”的他就一个人杀到R国,单挑了整个邪樱宗,把他们的镇宗之宝《天丛云》拿回家当厨房的切菜刀。   十八岁,在欧洲,教廷护教,审判两大骑士团的重重包围下,斩杀了八个圣殿骑士,从容离去。   二十一岁,徒手搏杀两名潜入华夏,企图吸食九黎蚩尤血脉的吸血鬼公爵。   ……   ……   修真界离经叛道,无法无天的《幻星宗》传人,妖星萧辰,在封神至宝《打神鞭》的护持下,神魂穿越到一个魔法...

炼金狂潮

上一辈子我普通惯了,这一辈子投胎,我要找一个最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家!   我要成为一个败家子!一个有权力有势力有金钱的败家子,嗯,最好还要有点狗腿子!!   我要挥霍,我要败家!!   【我要让世界面临一股狂潮——炼金狂潮!!】

混在大巫中的人族

帝苍真是一言难尽,别人穿越都是魂穿,只有他肉身穿越,这也就罢了。 直接来到了洪荒世界的第二量劫元年,妖族未曾统治三界,一百零八位大巫刚刚出世。 四下里一打听,洪荒此时连人族都还没有呢!无队伍无组织的他,迫于无奈,只能暂时勉强加入唯一肯收留他的巫族。 什么?听说巫族要争霸,还要孕育四亿八千万巫族,永镇洪荒?就十二祖巫,外加四亿八千万巫族,那不就是送菜的吗? 巫族要是没了,我帝苍还能回到人族吗?帝苍斟酌一下,第一个对祖巫看法赞不绝口,随即无比郑重的取出自己苦心钻研的 “永镇洪荒八法”!从此。巫族除了十二祖巫以外,多出了一个拥有元神的谋主! ……本书别名《洪荒:我为巫族谋主》《开局绑定巫族,我扶巫族镇洪荒》《我在洪荒开大道》《洪荒正统,神魔炼体竟也能证道? 》《逆天了,九转玄功竟然能证道?》……

东瀛怪谈创造时

深夜回家,顾醒发现家里的墙上多了一个洞。当他把手指伸进去,整个城市从此改变。拒绝高利贷的里美奶奶,随身携带碎木机的藤野,不死的复仇者娜娅,喜欢穿红裙的千面人早惠,审判席上的地狱夫妻。一个个离奇怪谈,经顾醒的描述在现实中不断上演。永恒不变的是,【人无法杀死怪谈】和【只有怪谈才能对抗怪谈】的规则。(诡异+怪谈+规则流小说,少量幕后元素,少量感情戏,作者已有均订5000+的完本作品《不二大道》和百万字完本作...东瀛怪谈创造时免费阅读,东瀛怪谈创造时TXT下载,东瀛怪谈创造时文刀手予,东瀛怪谈创造时无防盗,东瀛怪谈创造时有女主吗,东瀛怪谈创造时百度百科,东瀛怪谈创造时TXT,东瀛怪谈创造时TXT百度云,东瀛怪谈创造时小说,东瀛怪谈创造时在线观看,东瀛怪谈创造时,

金刀侠

金刀在手,纵横武林;江湖九杰,天下闻名

会穿越的道观

一个闭塞的太湖小岛,只有几间房子的破道观,有大神通者穿越时空而来,却发现连上香的资格都没有。

刑警的使命

走上这条路你会发现“头发越来越少,烟瘾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基本无暇顾家,孩子不叫你爸,两口子总会吵架”,虽有千万般不好,可心中依然充满自豪和荣耀。我是龚正,一名刑警。

超极品太子

市委书记的儿子是太子?   省委书记的儿子算太子?   统统弱爆了。   家族拥有挥霍不尽的金钱,能给世界来一场金融风暴,爷爷的神秘能让世界头号霸权国家颤抖,外公是一个富裕国家的开国大帝,母亲公主根正苗红,父亲是副国级领导,有希望进军常委……   他们的子孙,才叫太子!   简单而言,这是一个太子的征战史,风流史,和牛逼史……   他将掀起史无前例飓风般的香艳狂潮!

我,陈登,三国第一猎头!

因为一场交通事故,醒来后,穿越成典农校尉陈登,而且还是个跛脚残疾人! 有一个能看到他人名字颜色的金手指。 本以为能靠着徐州大族的身份混吃等死,谁知卷入了徐州政治漩涡。 数万流民围城,陶谦的亲信曹宏逼他下屠杀令,以断送陈家名望! “我若执行,遗臭万年;我若不从,陶谦打压!” 面对刀兵相向的威胁,陈登毅然拔剑,以一介残疾之身,怒怼曹宏。 孤立无援之际,脑海中‘猎头系统’激活!他不仅看清了他人的认同值和仇恨值,还能招募武将,登陆在《乱世英杰谱》中查看他们的“词条”!

绝世战祖

天若欺我,踏碎便是……

低调高手

哥很低调,但哥低调的有魅力……   我是王飞,我是莫小冉,我们为自己代言……

仙寇

北大才子“公考”被挤,自谋职业杀猪。   某日遇到强拆,看到母亲被削后怒而撞人,“被脱逃”后魂魄游荡虚空,与神秘狗狗夜玛结为兄妹,遭遇始祖蚩尤残魂被追杀,往生到须弥山为天子,开始了他不屈服于天命,敢于战天斗地,杀伐征战诸天万界的传奇经历。   一次次的生死搏命;   一次次的不断提升;   一次次的波云诡谲;   ……   寇?   人让我不爽,我便杀人;仙让我不爽,我便屠仙;神让我委屈,照样削你...

魔痕

一个将死之人的逆世人生!   若我生,我将与灿烂星河同在,若我灭,世界亦与我走向灭亡!   身患绝症的肖弘,魔纹在他的指尖,成为唯一自救的途径,为了活命,他只能不断变强,结果一步步从卑微矿工,走向傲视一切的霸者,一切的一切其实只为了……活着!

穿到大秦当神医,建立千年世家

李沐穿越到了秦国。 虚假的秦国——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威振四海。 真实的秦国——官奴、私奴、隶臣、刑徒、籍门,这些足足占据了三分之一人口百姓,却成了永世不得翻身的……人?连人都算不上! 嗯,李沐就是一个籍门贱奴。 作为过来人,他清楚的知道秦之兴亡,也清楚的知道未来的历史走向。 知道这个昙花一现的帝国,存在着何等的弊病。 这种情况下,老天爷派他来这里,目的还不够明显吗? 他要出人头地,他要改变一切。 【叮!历史神医系统已激活!】 【药品商城正在加载……】 你看,系统都有了! 那等着他的,还能是什么? 穿越来李沐大喊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就站了起来。 然后……狠狠挨了两鞭子。 老实了。

起源乐园!

《起源乐园!》

六零:饥荒年当伙夫,社员都被馋哭了

饥荒年代的伙夫,带着手艺逃荒西行,靠丰厚的经验将饥寒之路过得别有滋味,最终在关中某地落户扎根。 特殊时期加入到时代运动中成为正式工人。高光时刻却适逢开放浪潮,不得已下海,靠坚韧的性格和卓越的手艺在时代洪流中走出了开挂人生。 人世清寒中,与相爱的人诉说着平凡又可贵的凡人故事,五十年沧桑巨变中演绎着普通人的传奇……那是从苦难走向希望的辛路历程,他用双手和热爱,在时代的浪潮中编织出属于自己不屈的成功之路,每一帧回忆都写满生活的不易与坚韧。 也许星光……终将不负那些迎着苦难前行的脚步……

铁血山河

那是一个民族堪称悲壮的历史。一个古老的国度,在面临异族入侵,人民面临灭绝的时候的一次血腥的绝地反击。   他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俗人,他只是一个希望能够尽忠职守的藩镇,他只是一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血性男子。   为了报仇,他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征程,从此以后,他的身边多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和属下;为了拯救百姓,他毫不犹豫的出兵北国,不管面对着多大的困难,他也毫不退缩;为了报效朝廷,他的大军征战了大半个清风...

遣返者的游戏

人生百态,百态百戏!   秦煜,这场戏,你要如何演?

这个海贼背靠正义

浪起潮涌的大海贼时代,海贼即邪恶?海军即正义?青雉封海,黄猿打灯,赤犬点火!背靠海军三大将,命运海贼团船长、传奇钓鱼佬、资深牌狗、新晋海贼皇帝崔泽·菲特表示,当然是——胜利即正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