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与关西之间的斗争,由来已久。自千年前的商周更迭开始,自长安到洛阳之间的这一片狭小区域,已爆发出无数知名的大战:牧野之战、少梁之战、伊阙之战、刘邦入秦战、楚汉荥阳战、崤底之战、董卓之乱、潼关之战……


    很难想象,这些赫赫有名,让后人津津乐道,且影响了华夏命运的合战,其发生的地点,竟然都处在这方圆四百里的土地上。原因无他,正是这片土地过于特殊,特殊在它的地形,也特殊在它的位置。


    在东亚的这片土地上,从世上最高的青藏高原,到东亚沿海,大陆天然地被分作三个阶梯,两道分界线。第一、二阶梯间,是以秦岭、太行山、巴山、武陵山、娄山为分界线;第二、三阶梯之间,则是以祁连山、昆仑山、横断山为分界线。


    此时的华夏文明,还难以探知到大陆的第三阶梯,却几乎占据了第一、二阶梯内的所有宜居领土。因此,如何控制这阶梯之间的分界线,便是统一的重中之重。


    而在长安至洛阳这片方圆四百里的土地,关中平原、弘农盆地、洛阳盆地如同三个串在一起的珠子,恰好就处在这条分界线的正中心,秦岭和太行山在这里交汇,夹着黄河冲出了一条逼仄的狭窄的道路,继而成为了整个上古乃至中古时代,东西中国交通的最重要通道。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旦关西与关东进行开战,谁能成功占领这条通道,谁就占据了真正的主动权。当年齐万年之乱时,齐万年攻势的顶点,便是想在攻下长安后,直接封锁潼关,最后却功亏一篑。


    赵王之乱的规模,虽说影响规模极大,但其中真正值得称赞的战役却少。论战争的烈度,恐怕还比不上齐万年之乱,若是征西军司与征东军司进行火并,刘羡其实是更看好征西军司一些。


    征西军司之所以在齐万年之乱中打得挣扎,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司马伦和司马肜两任统帅拖了后腿。正常打起来,关中百姓的军事素质是最高的,长达三年的齐万年之乱,也磨炼出来了一批可靠的中层军官,有凉州大马的支持下,骑兵也多,若是征西军司能再招揽部份胡人为仆从军,战力反而将比几年前更强。


    而这些都是只打了几个月烂账的征东军司所不能比拟的。


    刘羡衡量,想要在这一战中取胜,必须要有效利用地形,用战争前的庙算,还有政治上的大义,来弥补军官与士兵水平的不足。


    故而他此次行县,离开荥阳后,便直接往弘农而去,考察可能利用到的地形。


    说起弘农郡内的险要,无非是两个关卡最为知名。那便是东边的函谷关,与最西边的潼关。


    此时的函谷关并非是先秦时屡屡抵挡六国联军的函谷关,而是汉时修建的。因黄河下切的缘故,秦时的函谷关北面的黄河露出不少滩涂,继而化作道路,使得原函谷关不再有泥丸可塞的天险。两汉时为了加强洛阳的防御体系,便将函谷关东移,迁到了新安县内,以防止关中军队肆无忌惮地入洛。但相比之下,地形也就不够险要。


    而到了三国时,曹操认为,函谷关的地势既不够险要,不如干脆将其废弃,转而选择在弘农的最西端,坐落在入关必经之路的麟趾原上,再造一座新关,也就是如今的潼关。


    刘羡多次经过潼关,知道潼关的优点与缺陷,潼关的优点非常明显,正面从麟趾原进行进攻,几乎是不可能正面突破的。但潼关的缺陷也很要命,若是攻方带有足够的船只,便能从渡口绕道潼关,直接进入关中,反切断潼关的退路。当年曹操就是如此逼迫马超放弃了潼关。


    不过对于刘羡此行来说,他对潼关没什么想法。毕竟他是打算寻找一个地形,来防御征西军司的未来攻势。所以自然而然的,第一时间他就想到了废弃的函谷关,来到实地进行考察。


    但为了不过分刺激如今尚算和睦的局面,刘羡来到新安后,并没有立刻表明自己的来意,而是如同正常行县般,在弘农太守裴暠的陪同下,先访问新安县的士子,审查县内的户籍和田档,以及今年刚刚收上来的税收。


    就这么敷衍了四五日后,刘羡终于提出来,以射猎为借口,声称自己想要散心一阵,终于得了空闲,在当地猎户的向导下,来到了函谷关遗址。


    正如鸿沟遗址一样,过去辉煌无比的函谷关,如今已是一片断壁残垣。并且因为是初冬时节的缘故,废墟之中积压有厚厚的一层落叶,枯藤爬满了墙圮,地上还残留有一些枯黄的苍耳果子,从中踏过时,倒刺就会挂在衣服上,让人时时拍打整理。


    刘羡性子急,为了更好地观看周围的地形,便抢先走上遗址南面的山坡,登上山顶时,他的额头满是汗水,但在冬风的吹拂下,却又很快蒸发了。


    刘羡翻身下马,等身后的诸葛延赶上来后,他感慨道:“南乔,不怪曹操会将函谷关废弃,这里确实不如潼关险要啊!”


    诸葛延野人出身,此时回到山林中后,有说不出的快活,他哈哈一笑,道:“不如仇池。”


    刘羡笑了笑,附和道:“确实如此。”


    潼关前有一道禁沟,只容单车通过,而且高低起伏,落差足足有三十余丈,那情形真是令刘羡胆寒。所见的地形之中,确实只有仇池能够与之比拟。而这座函谷关遗址,虽说也依山傍水,但总体来看,不过是一座正常的山关罢了,即使重修成功,也不会有潼关那般独挡万夫的气势。


    “那还要重修吗?”


    “再看看吧。”刘羡用手遮在眉毛上,往西面眺望山河的走向,说道:“这里不是唯一的道路,只能暂且留作一个备选。”


    根据当地猎户的说法,新安与洛阳之间有南、北、中三条通路:函谷关遗址所在的便是中路,路程最短;南路要经过宜阳城,绕道约五十里;北路则是一条较为险峻的山路小道,可容三四人并肩经过而已,甚至不能走车。


    若在这里重修关城,还需要在另外的两条道路上,部属兵力守城。虽说有总比没有好,但刘羡还是想寻找一个至少能卡住两条通道的险要地点。


    毕竟此时司隶府还在修建运河,没有多少余钱。再造新关,也要注意筑城的成本。


    想着这件事,他又下了山,打算更细致地观看遗址的细节。不料这个时候,县中有使者忽然来报:“府君,县里来了贵客,说是想见您一面。”


    刘羡还以为是当地的什么名士到了,要请自己返回县内,便道:“你去回复一声,让客人等等,我一个时辰后再走。”


    结果话音刚落,一人骑着高头大马就闯了进来,朝着刘羡笑道:“哈哈,一想到要见到刘卧虎,我可等不及了!”


    现身的这个男人,穿着白色圆领的齐膝袍服,腰间用缀有丝线的锦带扎好,还将头发挽到头顶,用簪子固定发髻,是一副标准的士人打扮。但这个男人的容貌却与之毫不相配,他皮肤黝黑,高额长颡,还有一脸延展到下巴的连鬓络腮胡须,极为粗犷。再看他一身足与熊罴相提并论的八尺身材,不得不让旁人心生畏惧,好似遇到了一只随时可夺人性命的马上猛兽。


    他的战绩也确实如此。刘羡至今记得,这个男人挥舞七尺大刀,在阵前阵斩匈奴猛士的场景,同时也记得,他当众食人眼球的可怖嗜好。刘羡一眼看到他,心中顿时生出危机与警惕感,皮肤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脸上却不得不堆起微笑,拱手说道:


    “张方兄,你怎在此?”


    来人正是征西参军张方。


    他眯起眼睛看向刘羡,毫无遮掩地释放出眼中的侵略性,似乎遇到了一只极好的猎物般。大大咧咧地下了马,继而对刘羡道:“早就听说你要到州中行县,如今你到了新安,我身为老战友,怎能不来看看呢?”


    张方确实与刘羡算得上战友,但至于说交情有多好,那就大可不必了。刘羡真正从中感受到的,是整个征西军司对自己的重视。


    明明自己为了不引起注意,已经尽可能降低影响,也没有深入弘农,只在洛阳边缘考虑布防,可张方居然来得这么快!看来,他们一直在关注自己的一举一动。


    故而刘羡笑道:“哈,那真是让张方兄劳神了。”


    刘羡的语气带有嘲讽,但张方却浑然听不出来,他反而很自然地环顾一圈,用非常夸张的态度,咄咄逼人地问道:“刘羡,我听说你是来游猎的,怎么到了这里来?莫非这里有什么狐狸?若是这般,可以交给我,我最擅长给狐狸剥皮。”


    这几乎是半挑明地质疑刘羡的用意,在场其余人脸色顿时变了,刘羡却还保持着原有的笑容,回答道:


    “哈哈,我这人做事,向来是想到哪做到哪,本来是想打猎,可想了想,又改做看风景。这里的景色都是历史陈迹,真是让人容易缅怀啊!”


    面对刘羡的装傻,张方顿时又大笑了起来,他一把搂过刘羡的肩膀,说道:


    “原来是缅怀啊!我还以为你是要在这里修城呢!”


    “修城,修城干什么?”刘羡还是不漏口风。


    而张方这个人,似乎毫无顾忌般,当众说道:“当然是为了提防反贼!最近大司马不是在谋权乱政?先是逼反了自己的长兄,然后又罢免了国家的贤望。修城来提防反贼,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些话真是大逆不道至极,张方眼里似乎毫无国家的威严,也不在乎眼下和平的局面,径直逼视刘羡道:“但我还是要说句公道话,若是以为修一两座城池就能压住天下的反贼,那真是太想当然了。”


    “李长史告诉过我,有一句话叫怎么说来着?哦!固国不以山河之险!不管是什么样的城池,只要主人不修德政,都守不住!”


    说到这,其余随从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哪怕是刘羡也没有想到,张方会步步紧逼到这等地步。眼前的这个莽夫,真不知道什么叫收敛吗?


    但细思他话语中的道理,不禁令人发笑:齐王再不道,也不是河间王能比的。而听这些话语的情绪,这人是想公开与自己叫板,要争个高低不成?


    刘羡反问道:“这么说,张方兄有破城的方法?”


    张方果然笑了起来,他接着自吹自擂道:“是这样,如果是循规蹈矩的人,恐怕没有什么办法来战胜对手。但我不一样,我知道能击垮天下所有敌人的战法,哪怕是你面对我,也不能取胜。”


    “哦,那我倒要请教了。走,张方兄,我们边走边谈。”


    “好啊!”


    “你说你知道能击垮天下所有敌人的战法。”


    “是,旁人常以为,我王启用我,是因为我是我王的同乡,但这是错的。实际上,我王就是看中了我这个优点,方才把我当条好狗。”


    “那我真是想象不到,我还以为,世上不存在这样的战法。”


    “哈哈,这是愚昧的人才这么想。乱世之中,靠守城野战之流的正规战法,当然是有变数的,不一定能取得胜利。可不代表不存在真正必胜的方法。”


    “愿闻其详。”


    张方也不藏私,颇为自得地向刘羡宣讲道:“你既然打过这么多仗,就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打仗看似是对城池的争夺,实际上是对人心的胜利。”


    “能真正死于拼杀的人极少,大部分人其实是死在逃亡的路上,或者说,他们已经吓破了胆,丢掉了卵子,对战争产生了恐惧。”


    “所以想要获得胜利,其实并不在于杀了多少人,而是在于,要采用足够的手段,让猎物恐惧自己。”


    刘羡抬眼看了下张方,问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那敢问张方兄,具体要怎么做呢?”


    张方摸了摸胡子,指着脚下的大地道:“很简单,假如这里有一座城,按照正常的战法,我要正面攻下这座城池,不然不足以护卫我的粮道,也就无法前进。”


    “是。”


    “但按照我的战法,却大可不必。我可以放弃粮道,直接派人绕过这座城池,去河南那边纵火,断去这座关城的退路。”


    “哦?那补给怎么办?”


    “吃人就可以了。我不需要粮草,直接把见到的人都抓来吃了,补给不就解决了?”


    “……”


    “然后我把吃剩的骨头堆在城池面前,告诉城内的守军,若是他们不投降,我就会将他们也吃掉,刘羡兄,你说,他们会害怕投降吗?”


    “……”刘羡盯着张方,撑住了表情,但左眼皮跳了跳。


    面对刘羡的沉默,张方只当做一种赞赏,他引以为豪地笑道:“这仅仅只是我微不足道的一个战法而已。假如我去进攻洛阳,我有不下十种方法攻破城池,比如,我可以去大河南岸挖个决口,你觉得如何?”


    “又比如,我在进攻时,搜罗周边的流民,用刀剑逼迫他们涌向城池,让城池开门,不然我就将他们在门外一一杀尽,你觉得如何?”


    “还有办法,我也可以派少量人潜进周围的城池内,放火将集市烧尽,然后再把这些人驱赶向想要攻打的城池内,像蝗虫一样,让他们吃光城内的粮食,或者逼得他们造反,你觉得如何?”


    他见刘羡已经说不出话了,便再次放声大笑,拍着刘羡的肩膀说道:“像这种取胜的办法,我几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刘羡兄啊,你说,我是不是掌握了必胜的战法呢?”


    “我不在乎有没有人在这里修城,虽然我王在乎,所以我就跑到这里来,和刘羡你讲一讲这件事,希望你思之慎之,不要抛弃了老战友,站到了错误的一方去。”


    说罢,张方哼起了一首不知名的小曲,表现自己心情愉悦。而在一旁的刘羡,可谓是杀心大起,几乎想当场就杀了他。


    这个人,不对,他已经不是人了,他就是活生生的人形禽兽!是老师陈寿所说的,当末世到来时,人间炼狱所会孕育的,最可悲也最可怕的凶兽!他简直就是恐怖的化身,自己怎能让他活着!


    但右手刚摸到剑柄,刘羡的肩膀传来一阵隐痛,令他顿时想起了自己右手受到重创的事实。张方是名勇力卓绝的高手,若是在两年前,自己和张方搏斗,胜负大概在四六之间。但在现在,包括自己在内的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人是张方的对手,若没有提前设计,恐怕是杀不了这只凶兽的。


    想到这里,刘羡只好强行压抑住自己的杀心,用寻常语气对张方笑道:“张方兄果然战法高超,晚上我想和你一起用膳,再多请教,如何?”


    张方很机灵,他似乎看穿了刘羡的真意,摆手道:“我王的意思,我已经带到了,刘羡,社稷神器,唯有德者居之,若将来有战事,该站在哪一边,你就自己好好想清楚吧!”


    说罢,他紧接着就马不停蹄地跑走了,灰溜溜的样子,与此前言语中的嚣张,还有他本人卓绝的勇武形象,毫不符合。


    但刘羡明白,这是此人毫无廉耻心的表现,他是专门来恐吓自己的。不止是在战事中,在战事之外,他也在散播恐惧,他的战法已经深刻融入到了为人之中。


    这是刘羡从未遇见过的对手,已经超越了他对人的想象。他继而产生了一种预感,灭亡晋室的命运,恐怕就落在这只凶兽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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