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夏之月,日在毕。蝼蝈鸣,蚯蚓出,王菩生,苦菜秀。

  是月也,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

  辛卯年。四月十六。

  三和镖局。

  沈泰坐在宽敞气派的大厅里,独自一人享用着早餐。总管沈均躬着腰,小心翼翼地候在一旁,用一种恭敬得近乎谄媚的眼神看着主人。

  早餐的名目虽不到晚餐的一半,却是同样的讲究。一碟熏鸡,一碟火腿,一碟秋笋冬菇,一碟凉拌三鲜——都是顺生堂的首厨班师傅大早起来亲自做好,恭恭敬敬地封在提盒里,请人快马送过来的。每日一次,坚持了足足五年。若沈总镖头有事出镖,早饭照送不误,归沈家的二少爷沈听禅享用。

  沈泰身高九尺,声如洪钟,浓眉之下一双鹰目刀锋般凌厉。他的双眉常常扭结在一处,突然打开时,却像暗夜里的一对蝙蝠,在他威严的面孔上多添了几分凶狠。镖局里所有的人都对他暴跳如雷的脾气习以为常。都知道老爷子脾气虽大,做事却有板有眼,讲究规矩,只要你在他面前老老实,一般来说,也就不大会招惹到他。

  街对面是一片空旷的石板地。往日,三和镖局只要起镖,所有的货物都会从这里起运。人们也许已不大记得,二十年前名动天下的“五局联盟”因总当家铁亦桓一夜之间暴毙青龙山庄,而顷刻间四分五裂。随之而来的却是五大镖局的连连噩运:长青被抢;鸿丰破产;振武内讧;就算是功夫最硬,生意最保守的淮南秋家也被仇家一纸告倒,几个镖头都坐进了大牢。剩下来收拾残局的只剩下了五家中实力最弱,向来只做短线生意的三和镖局。

  经过一番雄心勃勃的整顿,残局变成了“大局”。一蹶不振的生意渐渐恢复了,江南的富豪和京城的官衙订单一笔接着一笔。三和镖局一家包办,胜过了五局分利时那种厚此薄彼,人心不服的局面。沈家六子一女,人称“六虎一仙”,从小便拜名师习武,如今个个都是武林中响当当的人物。何况沈家原本就是武林世家,沈老爷子的父亲沈碧山当年名重江湖,号称“铁箫先生”。关于他的各种传说,在武林旧史中足可单独成册。如今,六子之中长子已逝。余下五子除老二沈听禅随父留守总堂之外,其余四子:沈空禅、沈枯禅、沈静禅、沈通禅分驻东南西北四家分堂,掌管三和庄在全国各地的生意。五子齐心合力,生意蒸蒸日上,就是昔年的五局联盟与之相比,亦大有不如。

  像往日一样,早饭的时候,沈泰喜欢敞开大门,欣赏门前忙碌的情景。镖车起运时的辘辘轮声、车夫的鞭声、吆喝声都是他下酒的小菜。三和庄上的百名镖师一半是沈泰自己手把手带出来的徒弟,一半是他用重金从各镖行里挖来的厉害人物。这些精兵强将,从入门的第一天起,就知道自己的薪水至少是外面同行的一倍以上,并始终保持稳定的涨幅。年终的分红也颇为可观。所以他们干起活来,自然是格外地卖力。在总镖头的面前,也是格外地恭敬。

  沈泰不由自主地摸了摸从手边的龙鳞宝刀,十分满意地看着门前忙碌的人影。

  “老爷,西边今早有信过来,说龙七爷的那笔红货,已平安地到了。”沈均凑在他耳边,低声地汇报。

  “嗯。听说通禅有笔生意要去关外?”

  “早出发了。前儿来信说关外的海天帮不大给面子,六少爷送了五百两的重礼人家还不肯让路。”

  “哦?”沈泰放下了筷子。

  “所以属下赶紧给丁掌门发去一个飞鸽,让他亲自出面。”

  “妥当。丁先生的面子,海天帮不会不给。”

  “昨天收到回信说总算是说通了。老爷您就放宽心罢。”

  他点点头,一切都很顺利。岁月虽不饶人,他总算有几个能干的儿子和一个老练的管家。

  事情交给他们去办,已完全可以放心了。

  他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已到了挂刀归隐的时候。虽然这一生为了成功,为了镖局,他付出了可怕的代价,但他依然是沈铁箫的儿子。

  铁箫一脉,在他的手上,总算是光风不减,繁荣兴旺。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一匹马拖着一辆蒙着黑布的大车缓缓地向大堂内驶来。

  没有人敢阻拦它。

  此马名曰“赤鸟”,乃大宛名驹。当年曾是沈泰的坐骑,又被他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了五子沈静禅。

  庄子里的人都知道五少爷爱马成性,这赤鸟他眼红已久,父亲送给他时,他喜出望外,爱逾性命。

  五少爷出门从不离开赤鸟,当然更不会舍得让它来负重拉车。所以,赤鸟忽然这样出现在三和镖局的大门口,实在有些苦怪。

  栗色的马行到门口,便停了下来。

  沈泰心头忽跳,“倏”地一声站起,将桌面一拍,龙鳞大刀跳到手中,疾步走到堂外,用刀柄将车帘微微一挑。

  在江湖行走多年,他的朋友多得数不清,敌人也同样数不清。所以行事格外谨慎。这诡异的马车,里面不知藏有何物。

  车里静悄悄地放着一具棺材。

  随之传来的,还有一股可怕的气味。

  “老爷,当心有诈!”沈均无声无息地跟了过来,轻轻地提醒了一句。

  沈泰的脸已微微发青,沉吟片刻,忽道:“你有多久没听见五少爷的消息了?”

  “这月初九,五少爷送夫人省亲回来途经总堂,您不是还见过他一次么?”

  “他骑的就是这匹马?”

  “当然。”

  刀光一闪,棺材的盖子飞了起来。

  棺材里躺着一个完全赤裸的男人,已死了很久,全身上下都泛出一种可怕的白色。

  与其说是白色,还不如说是灰色。

  死者双目睁开,脸上有一种惊异之色,好像对命运的来临全无半分防备,就在惊异的刹那间,一生飞速了结。停尸日久,肌肉松懈下来,脸上的线条又平添了几分诡异。

  他的胸口洞开,上腹的内脏一览无余。

  “静禅!”

  沈泰双目欲裂,撕心裂肺的一声长号,震得整条街的屋瓦都“隆隆”作响。

  余下的时间,他手握双拳,一言不发,只是浑身不停地颤抖。

  正在忙碌中的镖师们被这惨叫惊呆了,纷纷停下手中之事,神色凝重地望着这位一向沉着自持的老人。

  “少爷的肺好像不见了……”沈均凑上前去一看,火眼金睛地发现了这一事实,战战兢兢地想补充一句,“少”字刚滑到嘴边便又溜回腹中。

  在这种时候,一切细节都成了多余。

  “是他!一定是他!”沈泰目光炯炯,怒吼一声:“来人呀!牵我的马!”

  “老爷,节哀顺变……”

  沈泰走了几步,霍然回首,将沈均的衣领一拉,咬牙切齿地道:“你去通知袁二爷。告诉他,不论花多少银子,挖地三尺也要找出郭倾竹的下落!”

  ……

  他躺在大街的一角,已睡了半个多时辰。

  那是一条乱哄哄的大道,喧哗的人声,在他的梦中隆隆作响。阳光之下尘埃漫舞,行人匆匆,摩肩接踵。他睡得并不安稳,有几次挣扎着要醒过来,眼皮沉重如铁,如何费力也睁不开。正半梦半醒之间,有人踢了他一脚:“喂,你的生意来了。”

  这一脚终于将他从梦境中踢出来。他慢吞吞地坐定,发觉放在一旁的帷帽翻在一边,里面疏疏落落地洒着几个铜板。

  他皱起眉头,问那个踢他的人:“这铜钱是你的么?”

  “老弟,你这一副狼狈相,怎地不招来路人好心的施舍?”

  “哦,是这样啊。”他将铜板全数掏出来,交给那个人:“劳驾,一个馒头。”

  那人叹了一口气,从热腾腾的蒸锅里拿出一个热腾腾的馒头,接过铜板,递给他。

  “不用找了。”午睡的人道。

  “仔细算你还欠我一文呢,装什么大方。”馒头小贩“呸”了他一声,一双小眼向他溜过去,目光却是温和的,温和中带着一丝调笑。

  他也不明白馒头贩子为什么总是这样:一到小镇,就好像对他特别关照。

  三口两口地吃下馒头,他总算有了一点气力,便拾起地上的手杖,坐到板凳上。早有一个苦瓜脸的中年汉子向他打招呼。

  折叠桌上落满了灰尘,他从怀里掏出手绢,仔细地擦拭了一番,又在一旁的水缸里净了净手,这才缓缓地问道:“老哥你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请问……先生是专治哪一种病?”

  “什么病都治。”

  那就等于什么病也治不好,苦瓜脸心中暗想。

  “我……我没有现钱,请问,一篮子花生行不行?”

  “什么都可以。”年轻的郎中满不在乎地指了指手边的一个脉枕:“坐,把手放在这里,我给你拿一下脉。”

  “好的。”那个人伛偻着身子坐下来,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面前人,发现他头发乱蓬蓬,披风脏兮兮,剩下的地方却很干净。尤其是按在他腕上的那只手,光滑如玉,柔软纤细,仿佛弱而无力。一搭上脉,却有一道极强的内力闪电般向他打来,顷刻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脊背痛了很多天了?”

  “你怎么知道?”

  “右眼也痛。打喷嚏的时候,是不是感到心脏好似被绳索牵住一般,痛楚不堪?”

  “真神了,就是这样。”苦瓜脸抬起眉毛,惊奇地道。

  “有几个老婆?”

  “穷人……还能有几个?养活一个就不错了。”苦瓜脸讪讪地一笑。

  “要儿子也不能这么急,明白么?”郎中哼了一声,给他写一张方子,“这是龟鹿四仙胶,药铺里都有,一次一剂,连服三个月。”

  “谢您了。这胶不会很贵吧?”

  “全部加起来大约要五两银子。”

  “我听说……姚先生医术虽高,医德更高,能不能……先借我一点银子?”苦瓜脸不揣冒昧,直截了当地问道。

  “银子我没有,你若实在缺钱,就把这篮子花生拿回去好啦。”

  “那……就对不住您啦。”他的脸上虽是一片佯装的惶恐,仿佛还要推辞一下,手却毫不犹豫地握住了篮把。

  “不客气。”青年郎中道。

  那人拿着药方,就这样将一篮子花生又提走了。

  馒头小贩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道:“你老弟也太老实了罢?那人一来我就知道他不肯付钱,你竟也由着他骗你。”

  “反正我也不吃花生。”青年淡淡地道。

  “昨天眼见着你收了十几两银子,我老哥还等你请我喝一杯哪,想不到到了傍晚,那老大娘说什么自己穷,付不起诊费,你老弟竟又一两不剩地全送了出去。搞得自己穷得连个烧饼也买不起。下回好歹给自己留一点儿,行么?方才我若不送你一个馒头,你岂不是饿死街头?”

  “那馒头可是我买的,”青年漫不经心地说道,“再说,我下一笔生意又来了。”

  这一笔生意他终于遇到了一位老实人,老老实实地看病,老老实实地付帐,他收下了两小块碎银,便将大的一块扔给了馒头贩子:“多谢你替我看了那么久的摊子。”

  馒头贩子咧嘴一笑,将银子在牙中咬了咬,道:“你小子这么不把钱当回事,一定不是穷人家的孩子。”

  青年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这是子忻来到这个陌生小镇的第三天,看了十来个病人之后,口袋里的银子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虽有一个馒头垫腹,劳碌之后,仍觉饥饿,于是依旧托小贩替他照看摊子,自己则到隔街的一家面馆吃饭。回来时摊子前又站了两个人。头一位不是什么大病,他很快开好了方子。第二位是个穿着浅碧云衫的女子。乌发长垂,双眉微蹙,垂着眼,很安静地站在他面前。

  他看了她一眼,例行公事地问道:“姑娘哪里不舒服?”

  “我……头痛得厉害。”

  “伸手过来,我看看你的脉。”他简洁利落地道。

  她将右腕搁在脉枕上,子忻三指微微一搭,随即道:“脉象上看不出。会不会是你夜里没睡好?”

  “嗯,我有两夜通宵未眠,怎么也睡不着。”

  “那我给你开副药让你今晚早点睡好了。”说罢提起了笔。

  “别开药!”女子突然道,“我今晚不想睡着。”

  他放下笔,皱起眉头看着她,问:“为什么?”

  “我明天就要出嫁了。”

  “就为这个睡不着?”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你有什么法子么?”

  “可能是因为要嫁的人你不大认识,所以有点紧张。”

  “要嫁的人我从小就认识。”

  “那么,你不喜欢他?”

  “……还行。他家世很好,人也不坏,长得也不错,对我一直很好,就像……就像大哥哥一样。”

  “那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原本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可是到了最后几天,我又犹豫了起来。昨天我昏昏沉沉地在大街上乱逛,走进一家布店,糊里糊涂地买了一块布。回到家里才猛然想起,这种青花布通常是用来做包袱的。”

  “你该不是想逃婚罢?”

  “是啊,连该带什么细软,往哪里逃我都想好了。现在只缺下决心了。你说说看,我究竟是逃好,还是不逃好?”女子扒在桌边,瞪着眼,小声地道。

  “这是你自己的事,应当你自己来决定才对。”

  “这话自然不错。可是……若由我来决定,将来要是后悔了我就会责怪自己,会弄得下半辈子都不好过。若是找个陌生人来帮我决定呢,后悔的时候就可以归咎于他。我会想,‘是他!全上他的一句话毁了我的半生幸福!’——这样我自己就好受得多了。”她认真且井井有条地道。

  子忻张口结舌地看着她,半晌,慢吞吞地道:“那么,在你的内心里,究竟是想逃,还是不想逃?”

  “想逃。”女子果断地道。

  “那你就逃罢,”说完这话,他不忘加上一句,“我的诊费是五十文。对了,别忘了我的名字叫姚仁,将来恨我的时候,只管骂我,我不会介意的。”

  “谢谢你,这是五两纹银,不用找了。”女子嫣然一笑,转身上了一道马车,匆匆离去了。

  ……

  在江湖中走动,他信奉一条奇异的原则,那就是:不打算认识任何陌生人。

  每过一处,他自然要和各色人等打交道。

  有些人会和他有一段极短暂的交情,帮助过他的人,他也会请他们到饭馆里小吃一顿。但只要夹起包袱准备再度起程,只要身子离开了这一地界,他便会在脑中结束自己与这个地界的所有关联,将陌生人全部从记忆中删除掉。

  六年当中,陌生的人影潮水般从他眼前流走,不留下半点痕迹。唯一让子忻记住且不想忘却的陌生人只有一个。

  竹殷。

  竹殷陪伴他度过了数不清的寂寞时光。

  他也习惯了竹殷的来去无踪。

  两个人都在维持着这份淡淡的友谊,互不相扰,只在见面时偶尔深谈。

  对于这种友谊,子忻十分满意。

  他知道自己与人交接,一向缺乏耐心。

  ……

  草草地喝了一碗花茶,又看过几个病人,日已黄昏。算算路程,下一处是嘉定府,也是个繁华所在。只是离此地甚远,就算连夜赶路,走一通宵也不一定能到。不过,沿途当有不少村镇可供歇马。想到这里,他收拾了一番,扬鞭起程。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忽有一骑从身后追上来,只听得一人远远地道:“喂!前面骑马的大哥!等等我!”

  子忻扭过头去,来人正是下午所见的女子,停下马来,有些诧异地看着她。

  她穿了一件灰蒙蒙的粗袍,披着一个大斗篷,瘦瘦的脸蛋藏在帽子里,显得男女莫辨。他看见马背上绑着一个青花布的包袱,道:“是你?”

  “是我!真巧!你去哪里?”

  “嘉定府。”

  “我也去嘉定。咱们同路,真好!”她的声音就算不是兴奋也是喜滋滋的。

  “为什么要挑这个时候出门?天都快黑了。”他问。

  “和你一起走,不怕。”她一笑。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和你一起走?”他漠然地哼了一声。

  “走夜路是件危险的事情,你若和我一起走,我就可以保护你。”她把头拧得高高地,显得十分自豪,“我会一点武功,这是我的武器。”

  她“哗”地一下,从怀里抽出一把锋利的小斧头。又“刷”地一下从腰后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

  他不禁宛然,道:“失敬。”

  ……

  那条铺着细沙的官道远比他的想象要荒凉。

  日落之后,道旁的一切变成了灰色,山际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平原。黄昏的余光下,云影掠过山峦,挟裹着一团飞鸟在浅碧的空中滑翔。道路在褐色的土地上绕过几道半干的湖泊,向前蜿蜒而去。

  不论走到何方,他总能感到某些景物似曾相识,就好像他生命中的某一刻曾路经此处。

  当然,在不同的季节里,他的确走过无数个与此类似的地形。在相隔千里的村落,他往往也能迅速察觉一些相似的习俗。

  旅途中的这种感觉不免让人沮丧。往往走的路越多,越会发觉世界虽大,却彼此相似:一样的荒村古柳,一样的城墙街道,一样的神殿土庙,渐渐地,一种风景重复着另一种,他自己也被重复的印象弄得彻底糊涂,不得不另觅新途以打破逐渐固化的回忆。

  在他十六岁以后的世界里,唯一极少在记忆中重复过的东西只有一样:人。

  他不愿与陌生人有任何固定的关系,更不愿意卷入任何关系中去。

  而她的出现打破他的惯例。

  这细小窈窕的女人骑着马,一言不发却又态度坚决地跟在他身后。

  他从不主动讲话。

  而她话总是很多,且没话找话,常常让他感到不耐烦。

  黄昏来临不久,他们路过一个河塘。她忽然快马赶到他身旁,指着远处一道银白闪亮的河滩欣喜地嚷道:“喂,你看!那里有道河!”

  那里当然有道河。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他莫名其妙地瞪了她一眼。

  “河上有鸭子。”她结结巴巴地道。

  “那是鹅。”他更正了一下。

  “鸭子!”

  她昂头挺胸,伸长脖子,摆出一副鹅的姿势,要和他理论。他却将马一打,走到前面,不再理睬她了。

  渐渐地,天已漆黑一团,路也有些看不清了。天顶上一团冷月孤零零的照下来。深蓝色的夜雾从林间漾起,触手之处一片冰凉。

  偶尔会有几辆点着灯笼的马车飞驰而过,说明他们还留在道上。

  两人互不说话,默默走了近一个时辰,仍不见半个村头,灰袍女子打了个哈欠,问道:“你常常一个人这么走夜路么?”

  他点点头。

  “你信不信鬼?”

  他摇了摇头。

  “你觉不觉得这里有点阴森森的?”她行到他的身边,让自己的马紧紧地挨着他的马,小心翼翼地东张西望。

  “你害怕了?”他道。

  “笑话。这有什么好怕的?”她道。

  “拿着!”她竟将自己的马缰交给他,道:“你替我拉着马,我困了,要扒在马上睡一会儿。”

  他还想再说什么,她竟将斗篷一裹,抱着马鞍睡了起来。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她,觉得这女人不可思议。

  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竟将自己的马缰交给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竟然好像很放心的样子,大大咧咧地睡着了。

  一连一个多时辰,她扒在马鞍上一动不动,显然是进入了梦乡。

  “人在江湖上,不免要遇到各种各样的女人。”一个温暖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竹兄,好久不见。”不用回头,便知道声音的主人。

  果然,竹殷骑着马,施施然地来到他面前。

  “女人的情感就像一篮子鸡蛋,如果她要将鸡蛋送给你,你一定得吃下去,不然就会坏掉。”竹殷笑眯眯地道。

  听见这个有趣的比喻,子忻悠然地笑了起来。

  竹殷的话虽所指隐晦,他却总能心领神会。

  “许多男人要和女人在一起,原本也就是为了吃些鸡蛋。你知道,在男人的世界里,鸡蛋总是太少……”

  “这么说来,女人肩负着向男人提供鸡蛋的任务,”子忻道,“所以,她得保证自己篮子里随时随地都有足够的鸡蛋。”

  “你说得没错,女人原本就是个情感仓库,生产鸡蛋,抚慰他人。男人与孩子是她们主要的买主,”竹殷无声无息地扭过头去,看了那女子一眼,道,“小心哟!现在你自己的篮子里,已然被人放了一颗鸡蛋了。”

  说完这句话,他神秘地一笑,道:“咳咳,老弟,我有事还要赶路,先走了。下次再聊。”马鞭一扬,身影忽逝。

  子忻怅然地叹了一声,回过头去,发现那女子已不知何时醒了,直直地坐在马上,瞪着眼睛吃惊地看着自己。

  月光正悄悄地钻出了云面,清清冷冷地照在她的脸上。大约是睡得过死,脸挨在了马鞍的绣纹上,她脸上有几道暗暗的花纹。

  “你醒了?”他淡淡地道。

  “这里还有别的人么?”她的声音很轻,却像是受了惊吓。

  “适才有一位朋友路过,我们聊了一会儿,现在他走了。何况,这路上还有不少行人。”他指了指路边。路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群默不做声的灰衣人,整整齐齐地越过他们向前走去。

  “可能是逃难的。”见她一脸迷惑,他解释了一句。

  “你……在梦游么?”她盯着他的脸吃惊地问道。

  “没有。”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竹殷。”

  她忽然低下头去,道:“瞧,你的马镫脱了。”

  他正想说什么,她已跳下马,走到他身边,将他毫无知觉的右足塞入马镫之内。那一瞬间他的脸通红了起来。俯下身去拂开她的手,道:“我自己来。”

  她将他的手一推,抬起头,粲然一笑:“我帮你,不可以么?”

  料理好了之后,她飞身上马,柔声道:“你一定累了。”说罢温和地看了他一眼,将他的马缰挽在自己手中:“我来替你牵马,你伏在马鞍上歇一会儿。路还长着呢。”

  “我不困。”

  “那我可又睡了。”

  “睡吧。醒了就该到了。”他漫无目的地向前方望去,那一群人始终走在他的前面,仅隔一两丈之远。

  他们的头在深夜中是模糊的,身子好像图画中的人物一般平直单薄。没有一人回头,大家都保持着沉默。

  他打马上去,想走入人群,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每当他觉得自己快靠近他们时,那些人却忽然加快脚步,将他甩出一丈开外。

  天亮时分,他将她弄醒,指着远处一角城楼道:“前面就是嘉定。”

  她掏出一把木梳不紧不慢地梳着头:“这么快就到了?”

  “既然已到了,我们就各走各的路吧。”子忻将缰绳还给她。

  “那么,你往哪里去?”她一边挽发,一边促狭看了他一眼,笑道。

  “找家客栈先睡一会儿。”

  “你对嘉定熟么?”

  “以前来过。”

  她点点头:“我也找家客栈先睡一会儿。”

  他说了声再见,便离开了她,打着马径直往城门走去。那女子仍然跟着他,走了一会儿,他只好停下来,问道: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谁说我跟着你了?这条路是你修的?”她叉着腰,露出很凶的样子。

  “那好,我们就在这里分手,请你不要再跟着我啦。”他冷冷地道。

  “请便,好走。”她撅着嘴,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他扬鞭向前飞驰而去。

  越过城门,远远地看见一家客栈,正欲下马,随手一摸,发现少了一件东西,脸立即气得铁青,将马头一扭就要冲回去,却见那女子不紧不慢地跟了上来,微笑着道:“阿仁!真巧,又碰到了你。嗯,这家清原客栈,听名字看排场都不错呢。”

  他阴沉着脸,半晌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才沉声道:“还我的手杖。”

  她跳下马,将自己的行李往手杖上一挂,扛在肩上,不理他,径直走到客栈内,要好了房间,洗了一把脸,换了一套衣裳,这才拿着手杖走出门去。看见他还一动不动地坐在马上。

  他还是戴着那顶帷帽,眯着眼,双眉拧在一处,白皙的脸上青中透紫,冷汗一滴一滴地从额上滚下来,神态十分可怕。

  见他一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样子,她吓得忙将手杖还到他手中,瞪着眼睛大声道:“人家只是跟你开个玩笑嘛,何必气成这个样子……”

  接过手杖时,她听见他指节咯咯作响,显是恼怒已极,却又气得说不出话来。忙将脖子一缩,声调转柔:“我已替你订好了客房,你……你还是快些休息去罢。”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她自己的声音不禁有些颤抖,因为马上的人目光阴森,一言不发。

  她正想再说什么,他忽然身子一偏,将缰绳一拧,那马长嘶一声,扬尘而去。

  “喂!你等等我!”她大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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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开局就当皇帝哦,天天山珍海味! 阔以呀!吃货叶轩要流口水了。 马上就给你娶媳妇儿,是大美女哦! 太,太阔以啦!单身狗叶轩两眼放光。 “臣女张嫣,谢万岁隆恩。” “老奴李进忠恭贺皇爷!” 张嫣?李进忠?魏忠贤?朱木匠?昏君?! 为了多活几年,为了大明中兴,叶轩决定把昏君的事情干一波。 重用阉党,贬斥“忠良”,重修三大殿,增税加赋,奇技淫巧,一个都不能少。

娱乐圈里的钢铁直男

林立经不住发小的哀求与威胁,陪她去参加了一档唱歌节目的海选。没想到毒蛇评委现场发飙,发小含泪退场。 林立为发小鸣不平,上去唱了一首毒舌歌曲,怒喷评委,然后潇洒离场。 没想到……林立就这么火了!

娇软美人在年代文里被甜宠了

《娇软美人在年代文里被甜宠了》 【爆甜小甜饼!直球糙汉×娇软作精美人】娇气的豪门大小姐叶蔓蔓穿进年代文,成为被抢气运还被女主狂打脸的重要女配,从嫁人开始两人的命运就开始两极分化。 女主风生水起,女配心系男主守身如玉宁死不从,最终穷困潦倒,还被拐进山沟沟成了神经病。 叶蔓蔓无语jpg. 掰着手指头细数完糙汉老公的各项品质,全职保姆,全能管家,精英厨师,全自动打款机…… 娇气挑剔,爱好shopping的叶蔓蔓直呼爱了爱了。 结婚!

洪荒人祖,开局加入聊天群

李洛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女娲正在捏土造人! 而他,就是女娲所造的第一个人族,被女娲赐名为洛! 正当他发愁如何生存、不知所措时,一个名为诸天万界的聊天群向他发出了邀请! 千古一帝:朕要这朝阳照耀之处,皆为我大秦帝国的疆土! 百岁老道:推翻蛮夷的统治,乾坤再造,以教立国,建立地上仙国! 古灵精怪:请叫我女武神! 女娲传人:…… 猎荒者首领:……

天灵根都换给你了,还委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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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师府苟到无敌

周玄重生成了大夏仙朝天师府鉴魔司里的一名鉴魔役,开局获得六道宝鉴,可以通过清算妖邪死后不散的因果,不断获取各种奖励。 洗髓宝术 “紫气东来”、太一经、元屠阿鼻、涅槃道果、千年蟠桃……恰逢三界动乱,妖魔鬼怪祸乱人间,周玄以职务之便行走天下,苟在天师后面鉴魔的同时,利用六道宝鉴疯狂发育。 某一天,他回过身忽然发现: “六道之内,我已无敌。”书友群:1015289857

星际重生:荒野带崽直播上分

谁来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这是在荒野生孩子吗?孩子的脐带竟然被变异老鼠咬断了,天啊,什么情况? 尹雪晗哆哆嗦嗦的给孩子处理好脐带的问题,她竟然又感觉到了肚子在痛,这是还有一个···这时传来了系统的声音,她竟然在荒野直播生孩子? 这是要疯的节奏吗?这个世界竟然要靠直播和做任务来刷积分,老天啊,救救她吧,开局她就带两崽进入了这么艰难的荒野副本。

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秦墨穿越大秦,发迹于卒伍,运筹于朝堂。 始皇亲封镇国候,食邑十万户,兼领右丞相,掌帝国权柄。 因蓄养数千宾客童仆,惨遭廷尉李斯参劾。 始皇与满朝文武来到镇国侯府求证,却发现秦墨是在倾家荡产为大秦培养莘莘学子。 为此,秦墨住的是茅屋,吃的是隔夜饭,好不凄惨。 始皇嬴政痛心疾首:“额滴爱卿啊,你乃大秦彻侯,官至丞相,朕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怎能如此苛待自身?贪一点吧,没事的,我大秦不允许有这么穷的宰相!” 秦墨默默展开世界地图:“皇帝,大秦也穷啊。你看这次,咱们打哪?” 【茶余饭后消遣之作,考究党慎入】

柚园

双女主设定两个身份截然不同的女孩因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知己,在特殊的年代里,不同的性格造就不同的人生。 两个人的一生犹如一部跌宕起伏的电影,悲欢离合,酸甜苦辣,百般滋味。

穿书八零之极品婆婆有空间

于晴一觉醒来穿越到了八十年代,还直接升级成了一个三十多岁就三代同堂的极品婆婆。 还没等她消化这个打击,她名义上的丈夫就被山上滚落的石头砸得面目全非,没了。 这下全村子的人都等着看热闹…… 谁不知道这老徐家的二媳妇是个不会过日子的,不仅好吃懒做,还是个泼妇无赖,家里的两个儿媳妇也被她非打即骂。还把家里的小闺女宠成了小霸王,成天吆五喝六的,没个样子! 好在于晴已经换了芯子,还有个随身交易空间。 老大媳妇厨艺好,于晴就带着老大一家开饭馆,打造出知名连锁餐饮品牌。 老二一家聪慧机灵,是个做生意的料子,于晴就带着他们走南闯北,挣下亿万身家。 不仅赚了钱,还给老徐家供出了大学生,在于晴的教育下,性子跳脱的徐孝明光荣考上警校。 娇蛮任性的小女儿更是脱胎换骨,成了救死扶伤的知名医生。 还有萌哒哒的小荷叶跟在身后,对于晴崇拜的不得了:我奶奶可厉害了!

乾十一传

将门子嗣乾十一,性格怪异;时而嚣张,时而内敛;时而腹黑狡黠,时而义薄云天。 于江湖中厮杀,在庙堂中斗智,在沙场中扬名,在红尘中修心;轻剑快马,恣意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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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成了年代文里的姑奶奶》 迷迷糊糊醒来,脚一软还磕到了鼻子,意外激活了爷爷留给自己的传家戒指。 还被提醒穿书年代文倒计时。 赵婧一想起梦里的一切,连忙卖了父母留给自己的房子,拿着存款和卖房子的钱,买买买,囤囤囤…生怕自己遗漏了什么…… 好不容易买完了,就等着时间到…等啊等的…… 迷糊睡过去了…一觉醒来成了年代文里的小可怜…… 唯一的亲人也在十天前去世了,留下她自己一个小可怜,好在她的辈分高,村里的人都也都对她很好,虽然总

星际娱乐圈

众粉丝不断在社交网哭喊。 美腻!美哭!美翻! 求出镜,求绯闻,求炒作! 有黑子闹: 花瓶了不起?私事儿了不起? 大牌甩脸,耽误剧组!坚决抵制! 可: 为啥总统迁居,她选址? 为啥大将军结婚,她选日? 为啥虫族来袭,也是她指挥? 【且看神棍大闹星际娱乐圈~】

从太平要术开始

天地不清,妖邪生乱,活人坑藏,死人拦路,赤狐拜月,老狗刨坟…… “我有一术门,名太平经,可治病炼丹、可作符催咒、可观天望气、可司御天雷、有通天之能呼风唤雨,有彻地之威撒豆成兵。”

重生年代小娇妻有空间

前世因为空间,渣男联合渣女要害她!在这末世无依无靠,陈怡引爆炸药跟他们同归于尽。 再次睁开眼,她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下乡知青。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一次意外,成为他人妻。 贺明城:人在家中坐,媳妇天上来。空间在手,饿肚子不怕,坏人也不怕!

炮灰真千金靠算卦团宠了

玄门大佬墨玄钰一睁开眼,成了被抱错的相府真千金。她虽然认祖归宗,但是大哥摇着折扇, “认清自己的身份,你永远比不上筱筱。”二哥舞着大刀, “离老子远一点,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三哥捏着银针, “你要是敢招惹筱筱,我就一杯毒酒送你上西天。”……好嘛!一家子深井冰!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摊子一支,铜钱一摆:“铁口直断,一卦千金~”众人:呵呵,真是想钱想疯了。 后来他们惊讶地发现,那小破摊子前居然每天门庭若市,各种大人物随机掉落,甚至有人为了抢个号打破了头! 唯有永宁王府的那位纨绔世子爷,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获得一席之地。众人怒:“凭什么他能插队!?”世子爷眉梢一挑, “家属待遇能跟你们一样?”低头在世子爷的记账本上添上一笔,墨玄钰愉快地应和, “他说的都对。”

和死对头同居后,被他宠爆了

【沙雕小甜文】【超绝钝感力女主+忠犬腹黑型男主】孟之初发现最近死对头有点不对劲,特别是在死对头耳背听错误会她死了之后,这份不对劲到达了顶峰。 从前剑拔弩张的死对头,莫名其妙开始黏着自己,而且还直接搬来她家一天二十四小时守着她,甚至时不时盯着她的腰看。 想了三天三夜的孟之初终于悟了,这丫的在用眼神霸凌她!不就是长胖了两斤吗? 这都能看出来?盛时桉:……我恨你是块木头!不过渐渐的,孟之初越来越觉得她和盛时桉的相处有点奇怪,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奇怪。 冬天暖手、时不时爆金币、走路累了揉脚、牵手、拥抱……这些都是死对头该做的事儿吗? 盛时桉淡定表示:“嗯呢!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我是你死对头,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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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珏穿越到东汉末年,竟成为了青云寨之主?依靠系统的帮助,陈珏不止养活了自己,也让寨子上下都丰衣足食。 这天系统发布任务,要他下山抢个压寨夫人回来。于是陈珏找了个漂亮MM,带回山寨。 就在成婚当日,MM告诉陈珏她叫甄宓。紧接着第二天,有个叫曹丕的人打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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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为了活命,绑定女配系统,一直致力于认认真真重新做人,兢兢业业刷男主好感度,然而刷着刷着就把自己给刷进去了! 男主:“美人投怀送抱,焉有不收之理。”天凉了,该收网了。世界多,男主其实就一个。 这就是个明明是顶着女配的帽子却总是干着女主活儿的苦逼故事,也是男女主在各个世界谈恋爱撒狗粮的爱情故事。 1v1,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