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春之月,日在营室。东风解冻,蛰虫始振。

  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

  ……

  屋外的春光并没有照进来。

  这是一间屋子中的屋子。

  他跪在那具白骨之下,已跪了整整三个时辰。

  灯油已将燃尽,袅袅而上的黑烟将头顶的梁柱熏得漆黑。

  空气中有一股呛人的烟气。

  沉闷。

  汗水从他的额上滴下来。

  他的背受着重伤,痛得几乎直不起腰来。

  可是那白骨无声地立着,空洞的眼眶狠狠地盯着他,就算低着头他也能感到那种可怕的压力。

  脑中,这光滑的白骨恢复了血肉,恢复了他生前桐帽棕鞋,衣影翩翩的样子。

  他痛苦地闭上眼。

  比起生前,他宁愿看见的不是那个人影,而是面前这具毫无表情的枯骨。

  ——“你知道,‘外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内视’。”

  他还记得他的话。

  ——“一旦你有了内视,外视无论是什么样子,都不重要。”

  现在,内视终日折磨着他。

  他咬了咬牙,挺直了背,用颤抖的手点燃了香炉上悬挂着的一段线香。

  野外,山泉初解,兔走狐奔。竹笋迸起,溪泉横流。

  他身材高大,穿着紧身的黑衣,脸和手,都有一道可怕的疤痕。但这些并没有影响到他面容的俊美。

  沉默了很久,他忽然对着白骨说道:“父亲,我受伤了。”

  不可能有回答。

  然后,仿佛为了说服自己,他又补充了一句:“可是请放心,我能够结束这一切,让您瞑目于九泉之下。”

  说完这句话,他掏出匕首,在掌心割下一道小口,用自己的血浇灭了暗香。

  鲜血燃烧的味道,他早已熟悉了。

  他将铁剑撑在地上,勉强地站了起来。感到背上的伤口又开始迸裂,鲜血浸湿了腰带。

  可是他还是用力地推开两道门,大步地走了出去。

  阳光明亮,令人微眩。

  ……

  东塘镇。

  他孤零零地挤在一群小贩之间。

  空气干燥,尘土飞扬,阳光之下的街道白得亮眼。不远处传来“咯吱咯吱”的乱响,却是几道褪了色的酒旗稀稀落落地在风中摇摆。不论是招牌还是行人,都显得有些懒洋洋。他穿着一件灰蒙蒙的长袍,后摆已被马汗浸湿了,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站定之后,他掀开帷帽,头顶的上方仿佛突然出现了一个漩涡,满天的花粉如一道暗流迎面扑来,还没等他来得及掏出手绢就连打了三个喷嚏,且有不可阻挡之势。他赶紧从怀中摸出一粒药丸,含在口中。

  在这样的一条大街上,除非是口吐白沫就地昏倒,否则,不论是咳嗽、吐痰还是打喷嚏,都被视作常事。谁也不认得他,所以谁也不去理他。

  周围的人显然在关心别的事情:

  “……你可晓得,那天我找王家借了一匹马,租价八两。喂了二十日还人家,光草料银子就去了一两六钱……还是邻居,真是够心黑的!”

  “这有什么?你没看今日的行情。一斤猪肉,就要一分八厘;一斤牛肉,一分三厘;上次请客我买了一只活鹅,花掉一钱八分……这么贵,这日子真真不让人过了。”

  “这倒罢了,凭什么净桶也涨价呢?前儿我要买一个,上个月还是五分银子,昨日一问,已涨到八分,我想了半天,没买。那个旧的,还是继续用罢。”

  “那还不是人太多了……”

  他的思绪越飘越远。

  临走的前一天,父亲把他叫到自己的书房里,再次劝道:“我知道,你一直不喜欢这里,和很多老先生都红过脸。”

  他一言不发,算是默认。

  “可是,外面很乱,你的身体也不好。我和你妈妈都很担心。”

  他继续沉默。

  “这样吧,我们还有不少医馆分散在各地。你若实在想出去走走,可以随便挑一个,住它一年半载再回来。”

  “不。”他毫不动摇。

  那一瞬间,父亲有些失魂落魄,话音柔和起来:“子忻,听话。”

  ——在他的记忆里,父亲几乎从不曾对他说过“听话”二字,由此造成了他和姐姐子悦从来就不怎么听话这一事实。

  “爹爹,我会经常给家里写信的。”生怕父亲再说两句自己就会心软,他赶紧结束谈话,走向门外。

  快到门边时,父亲忽然问道:“子忻,你究竟想要什么?”

  他停住脚,想了想,摇摇头:“什么也不想要。”

  ——若干年后,每当回忆起这次对话,他都会问自己在这个世上究竟想要什么。

  他发觉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也许,他只是需要否定什么才能感觉到成长。

  为此,他需要一个世界,一个旅途,和另一种生活。

  一群七八岁的女孩子正在街边玩耍。她们将一只装着铜钱的绣荷包抛来抛去,轮流去抢,在尘沙和柳絮间欢快地追逐,兴高采烈,满头大汗。又有一群男孩子趴在地上斗蟋蟀。有几个还穿着开裆裤,屁股翘得老高,臀瓣上几块紫青的胎记清晰可见。

  他第一次见到唐蘅的时候,唐蘅就穿着一件大大的开裆裤。唐蘅还说别看他个子小,其实特别好认。然后就指了指自己光光的屁股,说上面有两块紫色的胎记。果然,每当小孩子们打架挤成一团时,他总能从一大堆屁股中,迅速地找到唐蘅,将他从人群里拉出来。

  不过唐蘅最擅长的不是打架,而是装死。

  “子忻哥哥,你陪我玩吧!”刚认识不到两天,唐蘅一早就扒在他的床头上,用手指头撑开他的眼皮,恳求道。

  “你会玩什么呀?”他揉着睡眼道。

  “我会装死,你会不会?”

  接着他便在床上给他演示了各种死法:有中枪即倒,立毙而亡者;有浑身抽搐,吐血三升者;有中毒发作,面目狰狞者;有全身中箭,仰天大呼者;有走火入魔,颤如筛豆者;有马上中刀,从天而降者;有力却伏击,不敌而逝者;有临刑痛骂,大义凛然者;有勇夺兵刃,同归于尽者……只把子忻看得张口结舌,眼花缭乱,不得不承认这四岁孩子的演技,天下一流。

  末了,唐蘅满头大汗地问道:“好玩么?”

  “好玩。”

  “我教你吧。到时候我们俩一起装死,也好有个伴儿。”

  “为什么你老要装死?”

  “我哥喜欢我这样,不然他就不和我玩儿。”

  同样是第一次见面就被对方痛打了一顿,子忻对唐芾的印象远远不及刘骏。

  唐芾是个高个子,走路时胸高高地挺起,不会骑马,却喜欢穿一双又黑又亮的马靴,蹬得走廊的木板当当作响。据说他原本是自己家那条街上的孩子王,手下有十来个喽啰,全听他的指挥。唐芾因此不屑和比他小四岁的弟弟唐蘅一起玩耍。每次出门他不得不带上唐蘅,又觉得他一无所用,所以每到玩打仗的时候,唐蘅的任务总是装死。——开始他只是偶尔装装,还兼端茶倒水拿东西跑龙套之类的角色,岂知越到后来经验越足,装死装得惟妙惟肖,旁人无法替代,这才成了他的专职。

  那一天子忻第一次见到唐芾,便和唐蘅一起装了三次死。其实子忻本可轮到更好的角色,比如负隅顽抗的黑道杀手之类。不料唐芾认为子忻又瘦又跛,不配做他的对手,而装死的技能又远不及唐蘅,当即指示他作唐蘅的手下,先当一阵子拦路抢劫的强盗,然后两人在他的大刀下跪地求饶,双双赴死。这种游戏极其简单,如果参加的人太少,简直无情节可言。子忻“死”了三次便已生厌,而唐芾却是兴致盎然,乐此不疲。他自己的角色不是“皇上”便是“元帅”,要么就是“大侠”。与之对应,唐蘅、子忻则只能在“叛臣”、“逆匪”或“恶棍”中挑选。玩了三次之后,子忻忽然对唐芾道:“这一次可不可以倒过来一下?我和唐蘅演元帅,你来演恶匪?”唐芾的脸立刻阴沉下来,说他从来都不演坏人。子忻顿时来了气:“我也不是坏人,为什么每次都要我演坏人?”唐芾将胳膊抱在胸前,眼中尽是鄙夷之色:“你是瘸子,瘸子都是坏人。”

  子忻一拳挥了过去,正中唐芾的下巴。唐芾一脚踢开他的手杖,将他痛揍了一顿,扬长而去。唐蘅跑去将手杖拾起来,掏出手绢帮他擦掉鼻血,小声道:“子忻哥哥,别生我哥的气,好么?这是……这是一包糖炒栗子。我不吃了,全送给你!你消消气,好不好?”

  他捂着鼻子气呼呼地坐起来道:“为什么我不能生他的气?”

  “你若不听我哥的话,我哥还会揍你的。”好像唐芾还站在他的身后,唐蘅低声道:“你不会去向我爹爹告状吧?”

  “不会。”

  “如果你告诉你自己的爹爹妈妈,他们也会告诉我爹爹的。”

  看见唐蘅一副很紧张的样子,子忻叹了一口气,道:“我不会说的。”

  实际上,云梦谷的孩子也流行着同样的规矩。挨了其它孩子的打之后捂着脸向父母哭诉会被看成是胆小行为。所以当子忻鼻青脸肿地回家时,这早已不是他第一次鼻青脸肿。父亲见怪不怪,也没问是谁干的,只是给他敷了一点止痛的药膏,然后便道:“玩去罢。”

  怕被盘问,子忻掉头出门回屋,半路上正好撞上了子悦。

  作为云梦谷的孩子王,子悦对孩子间的所有的战事一清二楚。因为是子悦的弟弟,云梦谷里没一个小孩敢主动找子忻打架。当然,别人打架时他自己凑热闹混进去挨的揍不算。子悦看见弟弟的脸肿成一个猪头,掐指一算他在本日可能的停留之处,便已一切了然于心。当下只是不动声色地和他讨论了一下地图的画法以及爬山的计划,次日便率领一群孩子去和唐芾算帐。

  由于礼貌的关系,唐芾开始还不屑和这群流着鼻涕的屁孩儿动手。何况有好几个孩子操着本地土话叫骂,让他摸不着头脑。然后,子悦大喝一声:“揍他!”一群人一拥而上,其中不乏看似憨傻,其实练过几天拳脚者。唐芾毫不费力地扳倒了猛冲过来的头三个,岂料后面的人前仆后继,终于将他揍得万紫千红,好几天都辨不出是人是鬼。唐蘅在一旁急得哇哇大哭,要跑回家去叫爹爹。子悦一把拉住他,柔声笼络:“唐蘅乖宝宝莫哭,姐姐明天带你去爬山,山上好玩的东西可多啦。姐姐屋里还有新蒸的桂花糕,你要不要吃?来,你跟我来拿。”说罢便连蒙带骗地将他拐到自己屋里,塞给他几块甜糕,不消半会儿功夫,就哄得他回心转意。

  就这样,子悦成功地将唐家兄弟分裂了。

  当子悦遇到刘骏也想如法刨制地收服他时,发现刘骏远比唐芾要难对付。照样是一群孩子向他冲去,刘骏眼疾手快,一步跨出,抢先揪住了子悦的小辫子。只轻轻地一拽她便尖叫了起来,大伙儿全吓得倒退三尺。子悦马上表示愿意停战,且说自己爬山的队伍里正好缺一名像刘骏那样有丰富经验的山里人做向导,问他愿不愿意加入?刘骏摆出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最后在众人的恳求下方勉强答应。却不知自己照样落入了子悦的圈套,不知不觉成了子悦的第一手下。

  ——亲近自己的朋友,更亲近自己的敌人。

  ——这一向是子悦的战术。

  ……

  站在人群中的少年正漫无边际地想着自己的往事,忽听得老远处有人不耐烦地吼道:

  “喂!你小子站在这里做什么?这是人家做生意的地方,每个位子都要交钱的。哎!说你呢!跛子!”

  他一抬眼一瞧,见是一个粗脖红脸,满身酒气的胖子向他走来,他狠狠地盯了来人一眼,道:“我的名字……”

  “管你叫什么名字!你交钱了么?我是收租的阿三,这里的廊头。你若是打算在这里摆个摊子,就要交钱,明白么?”

  少年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廊头?”

  “这就管租店铺的。”一旁一个卖樱桃的人小声道。

  “奇怪,你是哪个村的?阿三我走南闯北,这口音我还真没听过。古怪得紧!”

  这阿三自己一口村话,少年听得尚且吃力,不料原来自己说的话,对方也听不大懂,不禁怔在当地,想说官话,又觉得太过假正经。张口不是,闭口也不是。

  “三哥还称自己有见识,这是明明是关外蒙古人的口音,上次有位卖耗子药的,说的话与这位小哥一模一样,他就是从关外来的。”

  既然已有人答腔,少年干脆闭住了嘴。

  在市井里就有这样的好处,你永远不会感到孤独。关心你的人永远很多。有时候他人的热心甚至让你窒息。

  阿三哈哈一笑,觉得这个回答十分满意,眼珠子一溜,溜到马上,接着道:“老弟这匹马倒是神骏,如果肯二十两银子脱手,这摊位就是你的。头一月的租钱就不用交了。”

  少年道:“这马我不卖。”

  “就是就是,三哥又不是没瞧见人家的腿不好使,还要人家的马……”黑暗中,有个人咕噜了一声。

  阿三的眸子恶狠狠地扫过去,却一连看见七八个脑袋畏畏缩缩地扭过去,找不着目标。

  少年将头上的帷帽揭下来,笑道:“三哥贵姓?租摊位的银子我暂时没有。马也不想卖。不过,我看三哥的这颗虎牙不太好,只怕已烦忧了三哥多日。不如我替三哥拔下来,再开一剂药,消消肿。这诊金我就不要了,三哥让我在这里摆摊三日,如何?”

  虽是黄昏,天色还不是很暗。少年身量修长,长发微卷,饱满高昂的额头之下,双眸灿若秋星。他原本紧闭双唇,显出一副苦思的样子,不免给人抑郁之相。想不到他启唇一笑,态度温婉,再加上一连叫了五声“三哥”,阿三呆呆地看着他,怎么也硬不起心肠。

  一句话正问到痛处,阿三禁不住哼了一声,口气终于和缓了下来:“请问小哥做何营生?”

  “小本生意,江湖郎中。”

  “一看你就像。”

  尽管朝朝暮暮都想跑江湖,一听见有人这么说,他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你不想租个店房么?一季的租金只要六十两。铺房也有不少:大房每季四十五两,中房三十六两,小房三十两……”

  “我暂时没有钱。”少年很坦白。

  “好罢,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是哄人的。你真的会拔牙么?……我是说,你拔得动我的牙么?”阿三盯着少年苍白修长的指尖道。

  “拔得动。”少年淡淡道,从马背上拿下来一个红杭细绢的包袱,掏出一个描金的医箧,从中抽出一个精巧无比的铁钳。

  旁边的人伸长了脖子,仔细地打量着少年这套一看便知价格不菲的工具,都道:“乖乖,这个东西可是真货,我想不出除了拔牙,它还能拔什么。”

  他找旁人借了杯水,仔细地净了净手,将一小团药棉塞在阿三的口中,轻声道:“你别看着我,行么?”

  阿三点点头,紧张得满头大汗。

  少年钳住那颗虎牙,笑道:“我还得再等一会儿,等药性发作了才好。不然你会痛的。”

  听了这话,阿三松了一口气,却不料少年手腕忽地一拧,已将那颗虎牙无声无息地连根拔下。

  旁观客都瞧得喝起彩来。

  阿三“嗯”了一声,将腮帮子捂了半晌,拍了拍少年的肩膀,道:“好手艺!你就在这里摆摊子吧,这一个月的租金,我替你出了。”

  “那就多谢了。三哥贵姓?”

  “我叫姚仁。你呢?”

  “真巧。”少年捋了捋被风吹到脸边的长发,苍白清秀的脸上掠过一丝神秘的笑,道:“我也叫姚仁。”

  “好!有缘!过几天我请你喝酒。”姚仁兴奋地高喊了一声,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大名已被这少年不动声色地盗用了。——其实也谈不上盗用,这镇子原本以姚姓为主,光叫“姚仁”的就有七八位。多此一人,不算稀奇。

  “谢了,我不喝酒。”少年婉言相谢,深知自己的食忌早晚会招惹麻烦,不免感到一阵羞愧。可惜这话姚仁却没听见,已大步地走了。

  看着姚仁的背影,少年回过头来,身无分文,饥饿无比,却仍像只呆头鹅般傻乎乎地站在众贩之中。半晌,旁边卖樱桃的老汉终于问道:“姚仁,你真是来摆摊的么?”

  少年一愣,一时还未想起这就是自己的名字,脑子用力一点,道:“是啊,老伯。”

  “那末,你为什么不吆喝?就算你很会拔牙,也得用力吆喝,才会有人理你。何况这是你来的第一天,谁也不认识,也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不吆喝怎么行呢?”

  “我很饿,没力气吆喝。”他老实地答道。

  “这是半碗樱桃,我卖剩下的,你先吃了吧。”

  “抱歉得很,我……不吃樱桃的。”

  “就算饿死也不吃么?”觉得少年不识抬举,老汉顿时不高兴了。

  少年讪讪地一笑,没有答话。

  “随你便罢,看来今天你是挣不到钱了。现已日暮,这集市已渐渐散了。”老汉站起身来,收拾起罗筐和担子。

  少年皱起双眉,正在想自己该往何处落脚,听得另一个方脸长鼻,卖糖炒栗子的中年汉子碰了碰他的胳膊,粗声粗气地道:

  “你要吃花生么?我这里还有半包,是我老婆用盐煮的。……看你这小子白脸净面的,也不像是受过苦的人,怎么忽然间就沦落到了这个地步?你娘老子都死了么?”也不管他要不要,将一个纸包硬塞了过去。

  “哦!盐煮花生?这是我姐姐最爱吃的,她生闷气的时候,一次能吃满满一碗呢。闻起来真香!里面用茴香和草果,对么?我母亲特别喜欢茴香。多谢大叔!”少年充满感激地说了半天,顿了顿,又好不意思地摇了摇头:“不,我不能吃花生。很抱歉,谢谢你。”

  “连花生也不吃,你是有病么?”

  “这个……咳咳……我……总之……”

  “我这里还有一个烧饼,烧饼你总能吃吧?”

  “请问上面可有葱和芝麻?”

  “废话,没有这两样那还是烧饼?”

  “抱歉得很……”

  “老弟,你这麻烦的毛病是怎么弄出来的?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想必大叔也看见了,我先天不足。”

  “哦!”那一群贩子交头接耳了一阵,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讨论了半天,终于道:“小子,馒头你总吃吧?”

  “……我没有钱。”

  三人从怀里各掏出一枚铜板,交到另一个贩子的手中,从隔壁的摊子上买了一个馒头:“拿着吧,这也就是三文钱一个,算是大叔们请你的。小小的年纪,这不吃那不吃的,怎么长大呢?”

  那馒头白暄暄的,热腾腾的,交到手里,微微发烫,上面的薄皮紧崩崩的,没有一丝皱纹。少年心头一热,颤声道:“谢谢各位大叔!”说罢,低下头去,将馒头一小块一小块地掰下来,递到口中,细嚼慢咽。

  “啧啧,你就这样吃馒头呀?——真斯文!我还是第一次见人这么吃馒头,回去我也教我家闺女去。请问烙饼卷大葱该怎么吃?”

  “我没吃过。”少年很客气地答道。

  “你若吃起它来,绝对不会像是在吹喇叭,对么?”

  “我想不会。”

  群贩又嘀咕了起来。

  那馒头大得好像一块枕头,人群都散尽了,他还没有吃完。渐渐地,长街上烛火荧荧,行人冷落。他独自站了一会儿,天上忽然下起了大雨。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没有钱,居然连个落脚之处也没有。仓皇之中拉住一个路人打听,方知小镇东头的山腰上,有一座荒庙,以前是叫花子们常睡的地方。

  “那里倒是可以辟风辟雨,只是不大辟邪。小哥若还有别的去处就不要去了。听说……闹鬼。”

  ……

  那庙看上去果然颓败。

  窗纸上纵横交错着蜗牛吐下的银线。大门虚掩着,歪向一边。门前长草埋径,几块断石,零落一地,一株老树被一枯藤缠得枝脉卷曲,张牙舞爪。山庙的背面是一片更加荒莽的山麓,连绵起伏,不见尽头。乳白色的山雾却像狂泄的海水从山顶涌下,在山庙的上方平铺开来,当中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远处春雷隆隆,闪电辟空,那漩涡缓慢地旋转,在电光下,升腾着一团可疑的红色……

  可是雨声和隐隐的雷声,反倒给山庙增添了一种异样的宁静。他走到门口,看见一排雨水沿着前檐滴下,打在破碎的琉璃瓦上。门左有一只破了口的水瓮,水滴在那里溅出一种奇异的回声。疏密有致,仿佛隐含着某种诱人的节奏。他久久地凝听着,思绪滑向远方。

  直待到他定下心神,才发现窗内透出一团微微的火光。

  里面有人。

  他牵着马,推开门,走了进去。

  子忻就是在这里第一次遇到竹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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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府里,她是他的小娘,在府外,她不过是一个卑贱到他看都不会看一眼的村妇。 禾草为了不被哥嫂再卖,想要留在魏家,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还大的继子,挤出眼泪儿:“你爹说,他死后,让我守着他的牌位,别走远了……” “你可想清楚了?”魏泽对这个女人没好印象,衣冠不齐、行止不端、心思狡诈。 “生是魏家人,死是魏家鬼!”禾草满眼真诚,说得恳切。魏泽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女人,在以后的日子里让他一步步失守,退让底线,打破原则。 而禾草也没想到,一句 “生是魏家人,死是魏家鬼”成了她的掣肘,只是,她守着得不再是冰冷的牌位,而是眼前这位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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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万世书

穿越后,许升脑海中带着一本‘万世书’。其功能是如果许升死掉可以转生投胎到自己的最优质的后代身上一万次。 并且,可以带着前世的记忆、技能、修为。许升一开始的目标是充分散播自身血脉,保证自己万世不灭。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有狐妖报恩书生、有画皮混迹人间、有道士练肉身为阳神成仙、有和尚弃皮囊坐化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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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子不语

修行:若得缘分,心假香传,或得灵觉,或生气感,一股开窍。“一指灵窍,为六识,二指肉身穴窍。” 若开灵窍者,性功便擅长,或可出窍通幽。 若开肉身穴窍者,则善命功,或可习武强身。 通脉:人体十二正经,奇经八脉,一共二十条经脉,其中十二正经需要梳理,奇经八脉需要打通。 小周天:打通经脉之后,搬运真气自特定运行路线运行。 大周天:涉及全身。 通玄:真气转化为法力,可以开始沟通天地,我神通天地之神,自此开始修炼性功。 性海:性海流沙,命功小船,度人超脱。性海境界无特定,看个人性格,七情六欲,心猿意马,爱欲得失,种种如同流沙,将人淹没。 移炉换鼎:通过性海之后,便可冲关,精元,真气,自下丹田迁徙中丹田,再由中丹田移动到上丹田,精气神三宝合一,性命归真。 归真之后,便可结丹:铅三斤,汞三斤,刀圭三斤,九转七返化金丹。一粒金丹吞入肚,我命由我不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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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从花栗鼠开始

有两个消息。好消息:可以修仙了!坏消息:本体是只花栗鼠(●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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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人后,我不死不灭!

虞繁星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未知生物的尾随,刚回家就遭到了袭击。 当未知生物咬破她喉咙时,她这才惊觉,原来她根本不是人。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当人啦! 注:①女主不是正派人设。②女主有前夫,关系还不错那种。③本文无CP。 ④御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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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我入戏太深

安初虞的颜值被称为娱乐圈天花板,每次走红毯必艳压各方,跟她同框的女星压力很大。 颜值top就算了,演技也被各大导演拎出来夸,电影资源好得不行,让无数圈内人士眼红,是行走的热搜话题。曾有人戏言,营销号随便报道一个关于安初虞的料都能顶上半年业绩。 安初虞畅想自己会在演艺事业上更上一层楼,捧到更多的奖杯,谁知世事难料,她一个转身就踏入婚姻殿堂。 家族联姻,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甚至不了解对方,只见过一面就领了证。仅有的一次见面还是在双方律师的陪同下,进行财产公证以及签订婚前协议,以防将来离婚出现纠纷,可谓做好了随时一拍两散的准备。 安初虞有一个要求:隐婚。 席筝:真行,刚结婚就被打入冷宫:) * 本以为这场婚姻有名无实,各玩各的,没成想二人在浪漫之都巴黎偶遇,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回国后,安初虞川剧变脸似的,翻脸不认人,继续征战娱乐圈。席筝却念念不忘,隔三差五撩她。 …… 后来,安初虞被拍到在化妆间与一男子姿态亲昵。经证实,此人正是悦庭的掌权人席筝。 #安初虞金主曝光#火速窜上热搜第一。 粉丝惊了,黑粉活跃了,死对头纷纷发通稿碾压。 席筝没忍住,偷偷登上公司官博亲自辟谣:我与安初虞已婚,且育有一子,感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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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女

出生不久就被定为异类——不详之人,步步惊心却总能化险为夷,女主李玉瑶的传奇人生,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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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强惨反派竟是我亲弟

江善善有个外表看着纯良无害,其实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要人命的亲弟弟,作为全书中后期最大的反派,他不仅手刃仇人不眨眼,甚至连屠城都不带慌一下的。 而江善善的任务就是把反派弟弟掰正,让他做个好人,引回正道上来。 眼看着快要成功了,却发现不知从何时起,不仅弟弟变了,周围的人也开始不对劲起来。 案例1:久病难愈的王爷反手杀穿了整个王朝。 案例2: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儿,其实每天都在考虑刀哪个。 自以为掰正的弟弟:好人,什么是好人? 江善善:原来天真的只有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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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洛景和

【1V1】【家国大义】【传统文化】 青洛山岚接天地,景和云缭乾清气。 敌国来犯,父子亲情,儿女私情,皆赴山河。 青洛只知道阵前生死为家国,儿女情长就是累赘。 于是,景和年间骠骑大将军青洛朝堂上日常一问: “这个皇太子怎么还不给太原公主让位?” 【避雷:更新慢,节奏慢。女主成长+事业线长,爱情线晚。男强女强,但人无完人,都有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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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蛮崽崽四岁半,全皇朝都团宠我

【架空+团宠+1v1青梅竹马+逆袭】【娇气嚣张反派小郡主VS双重人格美强惨质子】小凤凰的废柴爹娘掉进了北雍王朝,俩人都是大反派。 爹爹是身边危机重重的异姓贤王,娘亲表面是悬壶济世的女医,实际是天下第一奸商,二人搅得天下不宁。 小凤凰被天道踹下小世界,要她栓好自己爹娘,维护小世界安危,还要保护未来能一统天下的男主慕容衍能平安长大。 小凤凰握拳:跟沅沅一起学善良叭!反派团一边娇宠一边哄:沅沅最善良啦! 来,沅沅,咱们先放下刀啊,乖。*作为成长型争霸文大男主的慕容衍,一会儿性情阴戾,有八百个心眼子,似乎随时能捅旁人一刀;一会儿天真无邪,倒欠八百个心眼子,似乎能被骗的一文钱不留。 沅沅跃跃欲试:当沅沅小跟班,保你大富大贵!一世平安!慕容衍:呵,愚蠢的小东西。 多年后,慕容衍将皇位与天下拱手奉上:“沅沅,不许不要我。”沅沅娇气又嚣张,脚丫挑起他的下巴:“看你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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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吻月亮

《偷偷吻月亮》 【双向暗恋+久别重逢】 高中同学聚会上,言溪再次见到陆知许,属于他们高中的记忆席卷而来。 她青春期最大的秘密,就是瞒着所有人,偷偷喜欢了他八年。 再一次遇见,她决定不会再懦弱,勇敢的去追求她的月亮。 拿着高中时期的日记画本,上面全部都是她喜欢他的证据。 “陆知许,我喜欢你,喜欢了八年。” 而她不知道的是,陆知许也瞒着所有人,同样的喜欢了她八年,甚至比她还要久。 “言溪,我比你的喜欢,多了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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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时光深处来

《他从时光深处来》 【推荐新书《死对头好像喜欢我呀》》】她是他的新一任管家,外表高冷,内心逗比。褪去燕尾服,她是脱衣有胸的欢脱小七爷。他是继承人之首,外表高冷,内心更冷,喜欢各种蹂躏她的冷七爷。 某一天,七爷将她压在墙角,腹黑一笑:“别忘了,你是我签了卖身契的贴身管家。” 原来自己是女生的身份早就被识破。高冷的七爷原来是只腹黑的狼! (甜宠不断更,爆笑校园,女扮男装,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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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流放,有空间,将门主母养崽崽

穿至古代,下有恶仆与外勾结,外有天家虎视眈眈,一堆未成年崽待接受教育。 索性,来自二十一世纪奔三大龄女青年穿的是将军府至高主母,说一不二。 恶仆当场惩,天家气数尽,崽崽们个个听话,以她马首是瞻。什么?刚穿就流放? 不着急。空间一出手,天下我皆有。流放路上打点一切,蛮荒之地开铺子,赚银子,买粮食,种药田,打兵器,招兵买马打江山! 最后的最后,曾孙围满堂。 “曾祖母曾祖母,还有呢?” “还有啊,你们祖父一穿铠甲腿发抖,一上战场尿裤子……”有道声音无奈打断:“娘,这话你都说八百回了,你曾孙们没听腻,我都腻了。” “好小子,你和谁说话呢!” “娘娘娘,儿子错了。”老倌面命提耳,下跪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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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成为全服公敌

【女扮男装狼狗系校草】×【伪人格分裂缺爱学长】 【游戏世界简介】: 一年前,公认的全服第一刺客突然删号退游。一年后,随着游戏版本的不断更新换代,刺客因新兴的循环流打法成为版本之子,反而曾经“一爹”剑士却渐渐没落以至于无人问津 谁知,就在id保护期结束的这一天,一区一个刚注册的新人玩家却顶着曾经第一刺客的id出现,并且玩起了当前版本的下水道职业——剑士。 虽然数值的不平衡导致职业比率失衡,但在足以打破吉尼斯记录的“手速”面前,一切都是浮云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只是,谁来告诉林厌,这个突然出现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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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的女帝养成

因为一本记录着金光与霹雳武学的天书,主角来到了一个奇怪的武综世界。 这里长秦,云唐,盛明,鼎汉四国鼎立。世家林立,百家纵横。最让他无语的是,这里还能看到以前动漫和小说里的各种人物。 那么,在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首先要做什么呢? “先杀个宗师吧。”就这样,以天书为基追求至高境界的主角开始了自己女帝养成的道路。 什么,你说这很奇怪。不要听,要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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