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刘羡有生以来,听到第二个人长啸。


    第一个如此做的人当然是小阮公,他纵情于竹林山水之中,兴之所至,便放声长啸。他的啸声回荡在青山之上,白云之下,能令群猿随之高呼,百鸟继而杂鸣,林叶簌簌而落,山岚悠然而起,自有一股块垒横空的庄严肃穆。


    而这一次刘羡听到的长啸,却与小阮公完全不同。


    小阮公长啸之时,多是在寡人鲜迹的深远荆棘之地,啸声固然悠远,可听者寥寥,源头也是扎根于心头的忧愁。


    可这一声长啸,却发生在熙熙攘攘的闹市之中。周围人来人往,还有朝中第一流的名士出行,这样热闹的氛围,却压不住这一声长啸。


    啸声先是尖锐地破空而起,既仿佛夏竹般节节攀升,又如同快刀切过薄纸,引得身旁众人纷纷侧目。


    但发啸者毫不在意,他只是继续长啸,等到声音达到极高处,他的啸声开始回旋飘荡,仿佛大鹏展翅般肆意逍遥,时而上升,时而下沉,似乎并不在意尘世,一转眼间,就已飞扬到九万里之外,只剩下白云悠悠,不能再见丝毫踪迹。


    好放肆的啸声!


    这是刘羡的第一感想。


    而他稍微缓神之后,才反应过来,原本喧嚣的建春门,此时已经是静寂一片,拥挤的人群们都被这啸声挽留住了脚步,包括在牛车上的名士王衍,都忍不住起身四顾,去寻找啸声的主人。


    在他们想来,敢于如此长啸的人,恐怕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吧。


    啸声的主人就在刘羡身边,更准确地说,就站在他西北边大概六尺的地方。而在看到发啸者的面孔后,所有人都为之一愣,而后哄笑着四散而走,只道看到了一场短暂的闹剧。


    因为这是一位胡人,而且是一名看上去非常窘迫的胡人少年。


    这少年高鼻深目,头发蓬松而微微发黄,白肤非常白皙,一看就是典型的西域羯胡。而他衣着破烂,最寻常的麻衣上满是尘垢泥土,还带有一堆开口的破洞。如果不是腰间配着一柄剑,手上还牵着一匹马,恐怕他和乞丐也没有什么区别了,也难怪大家退避三舍。


    但面对大众投来的讽刺目光,这少年却似毫无感触,反而露出了笑容,似乎在回味自己方才的啸声。


    而这个笑容阳光灿烂,一时令刘羡想到了儿时回忆,不禁微微失神。


    在人潮已经恢复了流动之后,刘羡仍停在原地,他仔细打量着这位少年胡人,而后上前笑问道:“喂,小胡,你是鸡年出生的吗?”


    这个招呼并不礼貌,听上去像是在取笑他方才的啸声似的。故而这位举止奇特的少年停下了笑容,他盯着刘羡,煞有介事地说:“如果我是鸡年出生,那公子应该就是蛇年人咯?”


    郤安、张固有些茫然,刘羡则扑哧笑了。


    这少年好灵敏的反应,竟这样反讽他嘴毒!看他样子,还比自己年轻。但身材却和自己差不了几寸,更重要的是,毫不露怯,气质极好。他越发觉得此人不同凡响。


    “刚刚是我冒昧了,我是龙年人。但你方才的啸声,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叫出来的啊。”


    “的确如此。”少年人高傲地点点头,说道,“那你就应该猜我是虎年才对,世上也不是只有公鸡才叫得响亮。”


    “那你的意思,是比我大两岁咯?”


    “开玩笑!”少年人瞪大了眼睛,拍着自己身后的坐骑说:“没看到我身后的宝马吗?能够用这么一匹好马的人,一定是马年出生的吧!”


    原来他比自己还小一岁,刘羡暗自好笑。但跟着看向少年人的坐骑时,他不由吃了一惊:


    这确实是一匹好马!虽然已经几天没有打理过,马鬃上脏兮兮的,但只要靠近了一看,就知道这绝对是不可置疑的好马。


    这匹马毛色很杂,身上有褐、赤、黄三色,偶尔交杂些许白色,看上去并不华丽。但马腿好似琵琶,有种强劲的张势;肩胛骨宽阔地张开;两条小腿宛如紧绷的麻绳,没有一丝赘肉。其站立的姿态,是俗称“鸡足”的那种轻快灵巧之态。


    说实话,在刘羡见过的马中,恐怕只有石崇的黑龙驹能与其相媲美。


    “好马!真是好马!小胡,这马可有名字?”刘羡流露出由衷的赞美来。


    而少年则气愤道:“什么小胡!我叫阿符勒!哪有不问主人名字,先问马名的!你真没礼貌!”


    “抱歉,抱歉。”刘羡笑着赔礼道:“在下刘羡,今日有幸与兄台相见,不知如此骏马,可有美名啊?”


    少年这才笑道:“好,看你这么有诚意,我就告诉你,这马名叫翻羽,才三岁,是我亲自养大的兄弟呢!”说到这,他微微停顿片刻,歪着头对刘羡道,“刘羡,我事先可要告诉你,别打什么歪脑筋,我这匹马是不卖的!”


    刘羡看了看马,又看了看他:“我也没说要买啊!”


    阿符勒道:“别想骗我,你的眼睛早就告诉我了,你一定想买!”


    “没有吧?”


    “你就是想买!”阿符勒跳脚道,“想买我的兄弟,我告诉你,得加钱!”


    “……”


    “一口价!一百金!不然我扭头就走!”


    “……”


    旁边的郤安看不下去了,劝道:“欸欸欸,小兄弟,怎么还讹上了?我家公子看上去就这么像肥羊吗?”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阿符勒道,“看你们衣装也不便宜,总不能是来和我找消遣的吧!”


    刘羡笑道:“看你年纪轻轻,一表人才行不行?”


    “你倒是有眼光。”阿符勒点点头,拍拍刘羡的肩膀道,“那我便宜点卖你,八十金。”


    “你看我身上像有八十金吗?”


    “这已经是朋友价了!没得再商量!”山穷水尽下,阿符勒哀叹道,“苍天呐,英雄末路,我竟然被逼至此,想当年韩信受胯下之辱,应该也就是这个情形吧。”


    虽然这位羯胡少年的一举一动都非常阳光,情感充沛到无法不让人心生好感,但刘羡听到这句话,难免还是觉得有些太幽默了:“你一个胡人,也自比韩信?”


    “当然!”阿符勒瞪大眼睛道,“说实话,要不是我现在被人抢了劫,三天没吃饭,又看你讲话和颜悦色的。这匹马,我三百金都不卖!谁跟你在这里婆婆妈妈?”


    “你干脆一点,买不买?不买我就找别人去了!马市就在旁边,这么好的马,我还怕没人买吗?”


    “买马的钱我确实没有。”听到这句话,阿符勒当真牵马就要走,而刘羡下一句是:“但请客的钱我还掏得起。”


    阿符勒立马走回来,一脸阳光道:“我早就知道一家好店,眼馋了好久了!”


    说罢,他就迈步在前面开路,走两步后,回头大声道:“还等什么呢?不是说请客吗?”


    好没礼貌的胡人小子!但也着实有趣。刘羡对两位同伴一笑,随后就跟了上去。


    马市对面是一整街的酒肆食铺,好吃的确实不少。而阿符勒选的这家店铺名叫“酣休垆”,意思是来的客人都会一醉方休。


    阿符勒一坐定,真是毫不客气,直接连珠炮似的向伙计报了十几样菜名。什么羊肉汤饼、油酥豚皮、蜜水豆粥、牢丸汤、黄芥鱼脍、蒸羊羔、炙牛肝、葱白胡炮肉、野菌鸡子炖、胡椒狗肉羹……刘羡在一旁都要听木了,阿符勒还不觉得过瘾,又要了两壶粟米酒、一碗蜜枣。


    报完之后,连伙计也觉得是玩笑,看着阿符勒道:“这一桌都摆不下,客人吃得完吗?”


    阿符勒大手一挥,指着刘羡道:“有贵人请客你废什么话?吃不完我不会打包吗?”


    好嘛,合着是连后面几顿都算上了。


    见伙计的眼光看过来,刘羡从袖中掏出一串直百五铢,说:“你但做无妨,不够我再付。”


    “豪爽!”阿符勒伸出大拇指,夸赞道,“我阿符勒这一趟进京,倒霉了这么多天,今天总算是时来运转,遇到一位大善人了!”


    “哦?”刘羡也确实有些好奇,这位敢于在洛阳城闹市仰天长啸的小羯胡,到底来自于哪儿,是什么出身,“那你说说,你是从哪儿来的,遇到了什么倒霉事?”


    伙计也是看出阿符勒真饿了,就这么会的功夫,先把油酥豚皮和胡饼端了上来,阿符勒当即就开始了狼吞虎咽,然后含糊不清地讲起了自己的经历:


    “这可说来话长了……”


    原来他是并州上党人,祖先是匈奴别部羌渠部落的后裔,原本在漠北游牧为生。


    大概在两百多年前的时候,他的祖先跟随南匈奴单于南迁,辗转到了西河郡美稷一带。到他曾祖父的时候,曹操平定并州,把匈奴分为五部,他们家再次被迁移,这才到了上党定居,到现在也有六十多年了。


    阿符勒的父亲是个匈奴小率,手下管着几百来号人,说起来,勉强算是个贵族,可近几年的日子却着实不好过。在汉地待了两百年后,这些胡人早已汉化,听汉语,着汉服,平日里男耕女织,和寻常汉人无异。但最近几年,并州连年天灾,要么是大旱无雨,要是夏日冰雹,就没有过什么好收成,部落里一度闹得要卖儿卖女,才把日子维持下去。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他父亲就纠合附近的几个部落小率,一起想了个主意,打算做起放牧养马的老本行,虽然收益不高,也至少也不会亏本。若是能再组一个商队,到洛阳或者邺城这样的大城市来高价卖出,低价买回一些中原的粟麦,那至少吃穿问题就解决了。


    前年和去年,他们就这么试着到邺城行商,确实如计划所想,大赚了一笔。


    族中老小极为高兴,就说,邺城虽然繁华,但还比不上洛阳,若是能到洛阳来卖马,说不得能多攒些钱,多买几亩地呢!因此就打算今年领着三百来匹马,专门来京畿看看。


    恰好阿符勒快要十四,听说能见识洛阳的花花世界,就求着自己父亲,要和商队一起过来。他天生聪明伶俐,做事机警,深得其父喜爱,稍微说几句好话,自然就答应了。


    说到这,轻易不悲伤的阿符勒也不禁长吁短叹,说道:


    “实在不该来的,我们当时过了河桥没多久,走入邙山山道,还以为京畿首善之地,治安一定良好,就放松了警惕,结果没想到,在山道上居然被山匪给劫了!”


    “在邙山被劫了?”刘羡大感震惊,邙山距离洛阳城也就三四十里,快马加鞭,半个时辰都用不上,在这里居然有山匪?类似的传闻,刘羡根本没听说过。


    “对啊!”阿符勒喝了一口米酒,打着嗝道:“当时差不多酉时了,太阳要落山,天色一片昏黄,我们一行三十人急着赶路食宿,就闷着头往前走,结果前面的山林里突然跑下二十来人,手里拿着弩,先对着我们一顿乱射,我三叔当场就被射穿了脸,牙都蹦到我脸上了!”


    “我们胡人虽然经常打架,可哪里见过这么多血,当时全都吓傻了,完全不敢动弹,结果身后又来了十来人,也举着弩,说话跟嚼了针似的,让我们全都投降。”


    听着阿符勒这么活灵活现的形容,刘羡不禁问道:“你投降了?”


    阿符勒两眼一瞪,骂道:“傻子才投降!他杀了我三叔,眼都不眨一下,又怎么会留我们性命?无非是怕再来一轮箭,误杀了马罢了!”


    喘了口气后,他又接着叙述道:


    “我想,翻羽是这群马里最值钱的千里马,只要我骑着马奔走,他们肯定不敢放箭,就算放箭,也不一定射得中我。所以我不等他们反应,一个人骑了翻羽就往前驾。”


    “哈哈,果然吓了他们一大跳!他们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我穿过去了!最后只能在后面骂和追,但他们哪里跑得过我兄弟?而且我五岁骑马,早就和马浑然一体了,溜了他们几个圈子,就逃出来啦!”


    说到这,他显得有些洋洋得意,但随即神色又悲伤起来,夹了块鱼生,一面吃一面叹:“可最后就我一个人逃出来了,昨天我回去找叔伯同伴,那里除了些许血迹,连尸体都没找到。”


    单论阿符勒说的话,其实非常荒诞不经,有土匪在京畿设伏杀人,简直是在说皇帝治国无方。但三人光看阿符勒的神情,听和他情感饱满的描述,就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相信。


    刘羡对他非常同情,问道:“那你还在这里干什么?是准备卖了这匹马就回乡吗?可就算卖了钱,你又遇到匪寇怎么办?还是我送你点盘缠,早点回乡去吧!”


    在他看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就只有这一种选择。


    不料阿符勒摇摇头道:“不行。”


    他用一种极为严肃的神情道:“我们部中一共有四百六十七人,如今一天之内,有三十四名族人不明不白地客死他乡,甚至没有尸骨,我怎么能心安理得的一个人回去?我该怎么面对我的父亲,我剩下的族人?难道和他们说,我当了懦夫,一个人跑掉了吗?”


    这也没什么丢人的,刘羡想。


    但阿符勒显然是另一个想法,他仰望着天空,一时间流下了热泪。刘羡再次吃了一惊,方才他看这少年这么洒脱,还以为他是不会流泪的。但此时他流下泪来,并不显得软弱,而是显得坚强,因为他的神情极为坚毅,他对刘羡斩钉截铁地说:


    “我要找回我族人的尸骨,我要为他们报仇!”


    “不管背后是谁,我都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是我的责任和负担!”


    胡人少年的话语掷地有声,也悄然打动了刘羡,安乐公世子不禁扪心自问:


    我是否也有同样的责任和负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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