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是萧星野最讨厌的天气。阴沉沉的天色淅沥沥的雨声,总让他有种很郁闷的感觉。冒着连绵细雨,他一如既往来到体育馆预备训练。
萧星野还没走进体育馆的大门,一辆红色宝马跑车火舌乍吐般蹿到他身边。车里的原辰夜急急地说:“总算找到你了。”
萧星野被他突如其来的快车吓一跳:“急着找我干吗?”
“明日朗……”原辰夜顿了顿,才艰难地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他死了。”
“什——么?”萧星野完全不信任地瞪着原辰夜,“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明日朗死了。”
极度的震惊和意外,让萧星野的声音都变了调:“怎么会?出什么事了?他不一直好好的吗?”
“听说是意外,具体原因我也不太清楚。”
“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知道的?”
“前几天发生的,我爸爸和明浩天是生意场上的朋友,他得到的消息。今天就是出殡的日子了,上车吧,我们去送他一程。”
萧星野马上跳上车,原辰夜将车子飞快地开起来。
“林月弯知道这件事吗?”
“她会不知道吗?”原辰夜反问。
“那她现在……不知道伤心成什么样了。本来他们已经要一起去加拿大了……”萧星野说不下去了,事已至此,还能说什么。
明日朗的送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一间最大的灵堂里举行。
满堂素白,气氛肃穆而沉痛。灵床上,明日朗穿着那件林月弯为他织的毛衣,阖着双目静静躺着。他的面容依然如生前一般清朗俊雅,不像是死亡,仿佛是沉酣在深沉的睡梦中。四周都是白绢扎成的花圈和鲜花插成的花篮,紧簇在他身旁的是一圈开得盛极的白菊花,淡雅清香氤氲一室。
前来吊唁的人很多,多半都是明浩天生意场上的朋友。或因交情或因巴结而来,否则一个未成年孩子的丧事哪有这么多人来。真正为了明日朗而来的,只是灵堂一角立着的萧星野和原辰夜。
明日朗的死,旧日同学得到消息的也只有他们二人。
萧星野和原辰夜一进来就朝遗体埋头三鞠躬,明浩天认得这两个少年,情知他们才是真正满怀真挚来吊唁的人,所以他回的礼格外郑重。
本来按照惯例,吊唁的人向遗体告别后,还要向家属表示一下慰问。尤其是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人生至痛莫过如此。可是萧星野和原辰夜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默默地走到一旁立着。看着灵床上静静躺着的明日朗,心里是说不出的苍凉悲哀。这是第一次,他们领略到死亡的冷酷,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没了。音容笑貌犹存,生命却已然不复存在。从此幽明相隔,阴阳殊途。
谁知道死亡可以来得这么猝不及防?朝阳般灿烂耀眼的少年,转眼间就成了天际落日,永永远远地堕入——黑暗。
“奇怪,怎么不见明夫人?”左右环顾一圈后,萧星野没有看到那个爱子如命的母亲。
“听说明夫人悲伤过度,病倒了来不了。”
“没理由哇,按说她那么爱明日朗,再怎么病得动不了,抬也会让人把她抬来的。”
原辰夜也觉得有些奇怪,但哪里寻答案去?
“林月弯也没来。难道她也悲伤过度病倒了?更没理由了,明日朗的最后一程,她怎么可能不来送。”
“再等等,或许她就来了。”
随着原辰夜的话,林月弯的身影出现在灵堂门前。白毛衣白呢裙白外套,手里一捧白玫瑰,素到极致。一头齐颈短发,圆弧形地拢着她的秀致脸庞。发丝漆黑,愈发衬出脸色苍白。她立在门前,肃穆沉静如冰雕。
萧星野原辰夜齐齐一怔,她几时把头发剪了?
已经哭了又哭,哭了又哭,林月弯只觉一生的眼泪都在这几天里流尽了。痛到极致是麻木,她默默地走到明日朗灵床边,俯下身,将手中的白玫瑰放在他胸口。再替他整整身上的衣裳,动作轻而柔。
毛衣是她亲手织的,原来是为他生日准备的新衣,谁知……竟成了为他收殓的寿衣。当日选的是朝阳流金的明黄,可是在这满堂哀恸的黑与白之间,那华彩亮色也黯淡几分了,黯成了落日溶金那种绝望的深橙。毛衣下的身体是僵的、冷的、毫无热度的,双手不禁就瑟瑟地抖起来,以为早已干涸的眼睛又慢慢地、慢慢地湿润了。
一探手,林月弯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根乌黑的长辫子。她把一头长发齐颈剪下,束成一束,再分成三股,细细地绕着,如此缠绵,如此缱绻,渐渐织成一根美丽的麻花辫……是明日朗最喜欢的麻花辫。
把长辫子一圈圈绕成环,放在明日朗的右手手心处。林月弯低声道:“阿朗,我答应过你不剪头发,可我还是剪了。因为……我想让这根长辫子陪着你走。就当是……我陪在你身旁一样。你不会怪我的……是吗?”
说到最后,眼泪滚滚而落,她终于忍不住抱住他痛哭起来。眼中流泪,心里成灰。
“阿朗——阿朗——”
这是最后的拥抱,从此永失所爱。一生中最初最纯最真的爱,随着明日朗的离世而戛然划上句号。如此辛酸悲伤的结局。
林月弯哭声中那一种极端的痛苦和悲哀,让萧星野都不禁红了眼圈。他竭力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却在无意一瞥中发现,身旁的原辰夜早已在颊上静静淌下两行清澈的泪水。
田慧纹过来接女儿时,还有几天就新年了。她特意赶在年前要把她接回B市。年后就要紧锣密鼓地进入移民环节。把该办的事情全部办妥后,她对林月弯说:“弯弯,我们明天就该走了。”
林月弯瘦了很多,下颔尖尖,眼睛也凹进去了,两圈黑晕,一目了然地寝食俱难安。她这段时间特别沉默,常常不言不语地一坐就是几个钟头。
父亲去世的时候,她曾经牵心动肺地痛过一场。明日朗的死,痛得更加锥心。只为他走得太过仓促,完全让人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听了母亲的话,林月弯定了半响,默然起身:“妈,那我去趟明家,和阿朗的爸爸妈妈道个别。”
田慧纹点头:“也该去的,明夫人她……还没有好吗?”
林月弯摇摇头,眉目间一片凄然。
林月弯到明家的时候,明浩天正站在客厅里看着那道楼梯发呆。他眼睛看着的是楼梯,脑海中却如录像带自动重播般一幕幕地放着明日朗当日从楼上滚下来的情景。明明不敢想、不愿想,却一次又一次地强迫自己想起,一种近乎自虐般的行为。让痛来得更痛。自责是一把钝刀子在一下下地凌迟着他,终其一生,他都将活在悔恨中。
这段日子,他起码老了十岁。两鬓原本只是星星点点的白发,如今已然是斑白一片。催人老的,不仅仅是岁月。比时间更能让人衰老的——是伤痛。心一伤透痛彻,一夜白头等闲事。
谢昙那里,他一直没有去过。只是让老陈送去一封信,信中附了一张金额庞大的支票。他让谢昙一出院就带孩子离开A市,这笔钱足够他们母子下半世衣食无忧。他不准备再见他们了。他甚至都没有去医院看过一眼那个刚出生的孩子,因为他没有办法在阿朗尸骨未寒就去看另一个孩子的模样。更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做父亲。就让他一生膝下荒凉,无子送终吧。这是他自己给自己的惩罚。
“明先生。”
林月弯的一声轻呼,方让木然的明浩天惊省:“哦,你来了。”
“嗯,明夫人好些了吗?”
他摇头,叹息:“还是那样。”
明浩天领着林月弯去卧室见明夫人,她半倚在床头怔怔地发着呆,眼睛盲了一般的空洞无神。
林月弯走到床边,“明夫人。”
明夫人不认识似的把她看了半天,然后迟疑地道:“你是……弯弯吗?”
林月弯在床沿坐下来:“是我,明夫人。”
明夫人突然急切地一把抓住她的手:“弯弯,你总算来了,阿朗一直在等你呢。他天天下午都在窗边等着你来。你知道吗?”
林月弯心里一酸:“我知道。”
“你这孩子,怎么就那么固执呀!你就住到我们家里来吧,免得阿朗早也盼晚也盼。”
“好……我住进来。”林月弯答得声音颤颤。明日朗一再地希望她能住进明家,她却一再地拒绝了他。而今才道当时错,如果可以再回到从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答应他的要求。
“你答应了,那太好了,阿朗一定会高兴极了。阿朗,阿朗……”明夫人四处张望着唤着。
明浩天一脸苦涩地答:“馨逸,阿朗他……刚刚睡了。”
“睡了?我去看看他有没有盖好被子。”明夫人一掀被子就下了床。
“馨逸……”
“明夫人……”
明浩天和林月弯一起拦她,可哪里拦的住。她径直走进隔壁明日朗的房间,房内空无一人。床上的被子掀开一角,似是有人刚刚下床离开。
明日朗的房间,明浩天不肯让人收拾,一切都维持着他那日清晨离开时的原状,仿佛主人随时都会回来。
明夫人怔在门口,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发呆。半响道:“阿朗没有在房里睡觉,他哪里去了?”
她茫然地看着身旁的丈夫,又看了一眼林月弯,突然有所明了的眼光一闪:“弯弯,阿朗一定是又偷偷溜出家门找你去了。浩天,快让老洪备车,赶紧追上他。否则他一个人在外面乱跑,出了事怎么办?”
“好好好,我马上去追他。馨逸你还病着呢,你先回房躺着。我亲自去找,一定把儿子找回来。”
明浩天好说歹说地把明夫人哄回卧室,林月弯没有跟进去。明夫人的话听得她眼圈发红,她不敢再听下去,怕自己会失声痛哭出来。
转过身,她走进明日朗的房间,脚步轻轻,踏在一室寂清里。
这室内一桌一椅都是她熟悉的,可是她最熟悉的那个人却不在长窗前的藤椅上坐着等她了。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站在房间中,林月弯的眼光一寸寸留恋地扫过每一个角落,心绪凄迷。这是她最后一次站在这里,明天她就要离开。从此天涯海角,归期未有期。
床头柜上,摆着她亲手制的那个郁金香型彩陶杯。近前拿起,摩挲片刻,又放下。阿朗,这是我送给你的,留在这里。若是你魂魄月夜归来,能够看见,我的‘一杯子’始终还在原处等你。
将整间屋子看过一遍,林月弯走到明日朗的书桌前,迟疑了一下后,缓缓拉开中间的抽屉。她那根粉色发绳,一定也还静静躺在抽屉深处吧。
抽屉一拉开,先跃入眼帘的却是一本书《元曲三百首》,书中还夹着一页纸。拿起书来,一翻就翻到夹纸的那一面,林月弯看到光洁的白纸上是明日朗清隽的字体:爱她时似爱初生月,
喜她时似喜看梅梢月,
想她时道几首西江月,
盼她时似盼辰钩月。
四行诗文流畅优美地书写在纸上,这应该是明日朗的右手没受伤前写的。如今——已成绝笔。林月弯看得一震,这半支元曲他在月夜的电话里念给她听过,记得当时他曾说:后面几句不好,我就喜欢前面这四句。
后面的几句是什么?怎么不好了?
却见夹着纸的那页就是这支完整的元曲:
爱他时似爱初生月,
喜他时似喜梅梢月,
想他时道几首西江月,
盼他时似盼辰钩月。
当初意儿别,
今日相抛撇,
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
林月弯捧着那本书,刹那间泪盈于睫,整个人都轻颤起来。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真的是很不好的句子,可为什么?偏偏就一语成谶。
明浩天走过来时,看见房间里的少女捧着一本书,眸中的泪水泫然欲滴。
看见他进来,林月弯竭力忍住满眶的泪道:“明先生,我明天就要走了。阿朗这本书能不能给我,让我留作一个念想儿?”
明浩天黯然片刻,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阿朗另外给你留了一样东西,你等等,我去拿来给你。”
明浩天离开没一会,很快回来了。他进屋时,手里抱着一个精致的小花盆。盆中一株玫瑰开得正盛,几朵深红花朵缀在厚实绿叶中,浓艳如绘。
“这是阿朗为你种的玫瑰花,原本是想要等你生日那天送给你的。现在……你带走吧。”
林月弯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决堤般倾泄而下。
明日朗走了,他为她种下的玫瑰花却欣欣向荣地绽放着。人事已终,花事方始。林月弯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一生中最初收到的玫瑰——这象征爱情的花朵。心一阵碎裂般的痛……
次日清晨,林月弯抱着这盆玫瑰花跟着母亲去了机场。贴身背着的背包里,装着那本《元曲三百首》。
自明日朗去世那天起,雨就一直绵绵不绝地下个不停。无边丝雨细如愁。林月弯要走的这天,天倒放了晴,雨水洗过多日的天空青透如碧玉。太阳虽然还躲在云朵后,但朵朵莹白的云彩边缘清晰可见阳光的金芒。
登机的时候,林月弯抱着玫瑰花磨磨蹭蹭地走在最后。真正要离开了,全付身心如珍珠离蚌般一阵阵牵扯的痛,痛得她几乎提不起步。一步步迟缓地走近机舱门时,突然四周一亮,金色光芒如水般泄下,是太阳出来了。
蓦然回首,天青如碧,一轮晴朗红日在雪白的云彩间露出来,那明亮的光芒直映进林月弯的瞳。这一瞬,她的双瞳中陡然有泪坠落:明日朗,是你来送我了吗……
尾声
年光似鸟,翩翩飞过十六年。
加拿大,温哥华。
一处精致的独立小洋房,屋前屋后,种满了深红湛艳的玫瑰花,空气中飘漾着馥郁花香。
林月弯隔窗坐着,窗台上也摆着一盆玫瑰,花朵开得格外鲜艳。她托腮凝神看着玫瑰花,良久又低头看看桌上的一张纸。纸张已发黄,纸上清隽的字体也略显模糊了。但那四行诗文镌在她的心里,不思量,自难忘。
小心翼翼地把发黄的纸又平整夹回书里。林月弯打开衣柜,满柜素白衣裳,随便拣出几件,放进小巧的行李箱。自明日朗去世那年起,她便只穿素净白衣。最后,更是选择了一袭白袍为终身职业。
田慧纹推开门看见女儿在收拾行李时,漫声一叹:“你还是要去?”
“妈,这是一次骨科学术进展研讨会,有来自美国、意大利、瑞士等好几位国际顶尖骨科专家出席会议,并做精彩的学术报告。我是加拿大骨科协会的成员医生,这次既然是协会主席斯蒂文医生决定让我代他去参加会议,那我肯定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说这么多干什么?如果这个会议不是在中国A市举行,你未必就会抛下医院一摊子事非要去参加。”
林月弯手一顿,软声道:“妈妈……”
“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还忘不了那些已经过去了的事。”
田慧纹嘴里虽是这么说着,心里却很懂女儿。从林月弯决定报考渥太华大学骨科系开始,她就知道女儿这一辈子心里有个人影是很难抹去了。
“妈妈,我也想回去看看爸爸。”
“我知道,你是非去不可。去吧去吧,妈也拦不住你。”
“妈,我最少要去十天。我走后,您得天天过来这里帮我给园子里的玫瑰花浇水。尤其是……这一盆。”林月弯爱惜地抚了一下窗台上花盆里的玫瑰花,“没问题吧?”
这一园玫瑰,都是由明日朗送的这盆玫瑰花剪枝成活而来。都被她视同珍宝。
“我照顾你继父和弟弟都照顾不过来,倒还要来帮你照顾花。”话虽这么说,田慧纹却并不会真的推却,满口答应:“好了好了,你放心去吧,我一定给你照料好它们。”
一别经年后,终又故地重游。
此时正值初春,草色轻翠,桃花浅绯。林月弯漫步在晨光校园中,以前那片小槐树林,现在已经是茁壮浓茂的大槐树林了。满眼生机盎然的新绿。这般风景,依稀似旧年。然而旧年树下那个眸子温柔又热烈的少年,十六年前就早已长眠地底了。
明月十六年。
黄土陇中,他已化白骨。
春闺梦里,却犹是那个温柔俊雅的少年郎。
羞赧地靠近,温热的唇轻触在她光洁的额……多少次,觉来知是梦,不胜悲。
时光有时并不能掩去一切,有些人,有些记忆,如同树,牢牢地扎根在心灵的土壤。岁月不会湮灭它,反而会渐渐滋养它,让它成长得越来越枝繁叶茂,可以遮天蔽日。于是在心头,便总有一处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阴凉潮湿,滋生出无数怀念的青苔。
林月弯,就有着这样一颗苔迹苍然的心。
凭着记忆,她寻到了最初那棵由她接过骨的槐树。当年的小槐树已长成高大挺拔翠云如盖的大树,春来一树的稠碧浓翠。林月弯仰头把它看了良久,低下头,插在外衣口袋里的右手掏出来,手心里是握得微温的可爱树发圈。看看手中的墨绿小树,再看看眼前的翠绿槐树,她的眼睛朦胧起来……
不论时光流逝多少年,重归故地,重忆旧事,以为早已平静的心依然心潮澎湃。
远远的,是哪里传来的歌声:
……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从晨光校园出来,剩下的时间刚好够她赶去会场。给父亲、给明日朗扫墓只有改天专程抽一天空去了。
偌大会场里已经坐满了人,各种肤色各种语言济济一堂。当天的会议由美国一位著名的骨科专家作了一场详细的学术报告,林月弯整整记录十多页笔记,只觉受益匪浅。
散会后,林月弯随着人流正要走出会场了,却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林月弯。”
心里一愣,她来参加会议用的名字是LILY LIN,谁竟叫出她的中文名字来了?
回头一看,一个三十出头的英俊男士站在不远处,眉目深刻,身形挺拔,意态风采格外潇洒出众。
“原辰夜,是你。”得逢故人,林月弯又惊又喜。
原辰夜走近她,仔细地看着她。依然清素的眉眼,依然纤秀的身材,一头齐颈短发花苞般拢在耳后。她的样子看起来没怎么改变,除去微笑时,眼角的细纹如白菊纤纤花瓣。
“我刚才都不相信,居然真的是你。想不到你也做了骨科医生。”
“你也是骨科医生?”林月弯有些意外。
“是啊,医科大学毕业后,我再师从成翰文医生,致力于小儿骨科的研究治疗。你呢,主攻哪一方面?
林月弯清晰地答:“我主攻脆骨症。”
原辰夜毫不意外:“我猜也是。就连我、也每每留心于脆骨症的最新治疗方案,何况……是你。”
言语中有微喟之意。林月弯目光一黯,顿时默然。明日朗——永远是她心头无法言及的伤。
默然片刻,方又问:“你怎么会做了医生?”
“做医生不好吗?”
“当然不是,只是没想到你会学这个。你爸爸没要求你进原氏企业帮他吗?”
“我爸要求过,但我不想去,就让哥哥那个真命天子去子承父业吧,我不想和他争。免得彼此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也是,争来斗去的最没意思。做医生很好,济世救人。”
聊过别后近况,原辰夜问:“你几时回来的?”
“昨天下午刚到,一到就赶着来会场报到。一看会场就在母校附近,今天我还抽了一点时间,到晨光校园走了一趟。”
“你去了晨光。”原辰夜眼中光芒一闪,想要问什么,但看看林月弯平静的面容,又把话咽下去了。
“是呀,学校变了很多,幸好那片槐树林还在。”
“你这趟回来,准备呆多久?”
“大概十天左右就要赶回加拿大了。”
“会议是五天,算上来旅程来往时间,真是很紧张啊!”原辰夜想了想,建议道:“林月弯,下午的座谈会无关紧要,不如我们偷溜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老朋友萧星野,怎么样?”
“真的,你和萧星野还有联系呀?”林月弯很高兴。
“我们一直有联系,倒是你,走的时候都不和我们要招呼,也不留个联系方式。”
林月弯歉然地笑。
“不过,当时那种情况,我们也能谅解你。对了,你这次回来,准不准备去看看明日朗的爸妈?”
“想是想,就是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不知该不该去打扰。对了,他们还住在白苹洲吗?”
白苹洲,提起这三个字林月弯心里犹恻恻然,那个让她柔肠寸断的地方。
“他们一直住在那,没有搬走过。”
“明夫人的病不知好了没有?”
原辰夜答得奇:“也算好了,也算没好。”
“这话怎么说?”
“你见了她就知道了。”
林月弯有些奇怪:“原辰夜,你怎么这么清楚明家的事情?”
“因为我是成医生的高徒,和他们家的关系比较密切。还有……”他却不说下去了。
“还有什么?”
“先不告诉你。”原辰夜卖关子。
A市的新体育馆矗立在市北环一带,十分宏大气派。原辰夜将林月弯带到这见到了萧星野,昔日的鲁莽少年,如今已是沉着稳重的短跑教练了,正在跑道上手把手地纠正学员们的不规范起跑动作。他的模样也没怎么变,依然浓眉大眼,肩宽背厚,唯一不同的是两腮布满了青青的胡茬。显示他已经是一个成年的男子汉了。
林月弯远远看着他,感慨万千。曾经的白鸟青春,在时光的森林里振翅飞去,再无寻觅处。
萧星野正在为学员们讲述起跑动作的要领时,突然有所感悟般地一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的林月弯和原辰夜。身子一震,嘴里的言语一下子全部消失了。
“萧教练,萧教练。”
半响后萧星野在学员们疑惑的呼唤声中回过神来,“你们先自己练着吧。”
然后朝着林月弯走过去,脸上的表情是梦中惊见般的难以置信。
“林月弯,真的是你。十六年了,你一点消息都没有,没想到居然还能看见你。”
中午,他们三人一起吃的午饭。别后种种,都一一叙来。原辰夜依然独身,林月弯也云英未嫁,萧星野和丁玎玲结了婚,还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
“萧星野,你和丁玎玲结婚了,那时候在学校,她就对你就一往情深,到底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你儿子才五岁,一定很可爱吧。什么时候让我见一见。”
萧星野笑得极舒畅:“当然可爱,可爱极了,全世界都没这么可爱的小孩子。”
说起儿子,他口吻中满是为人父的骄傲自豪。
“原辰夜,你怎么还没结婚?”
原辰夜还没回答,萧星野已经抢着说:“他这种花心男人,不结婚也罢,省得祸害人家女儿。”
“是呀,我这人花花公子一个,结什么婚啊,未免太不自由了。林妹妹,你为什么也还没结婚啊?”
林月弯笑容一滞,垂首不语。一低头间,两侧的发丝斜斜披下,下意识地用手拢在耳后。
萧星野看着她经年不变的短发,心中暗暗一叹。当年三千青丝随着明日朗去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再蓄起。女子的青丝亦是情丝,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不外乎是为着心爱之人而增减。
以为林月弯不会回答时,她却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面缓缓转动着手里的杯子,一面轻声说:“我不结婚,是因为我的一辈子……已经许给一个人了。”
记忆的河流中,鸥鹭般惊起几句话,似真似幻荡在耳际:你们俩看起来还是学生吧,这么早就要定下一辈子了?
当日双双制杯,并不知杯子的含义。而懵懂不惊间,宿命已悄然注定了一切。突又忆起,那个晚上,她和明日朗还约定来年春天再去捕湖虾。如今正值春期,却……满眼春风百事非。
原辰夜和萧星野当然知道她许的那个人是谁,双双对视一眼,眼光感慨万千。
突然想起了什么,萧星野问:“原辰夜,有没有带林月弯去晨光……”
原辰夜截住他的话头:“我们下午一起去吧,下午晨光和清河不是有场校际比赛要踢吗?”
“是,带她去看球。”
“晨光和清河今天有校际比赛,萧星野,往年这时候可是你威风的时候了。现在还踢球吗?”
“不踢了,几年前在一次比赛中伤了膝盖,差点废了。多亏原辰夜几套治疗方案算是把我挽救了,可我的体育生涯也宣告结束。这不改行当教练了嘛!不过,我培养了一位高足,真正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下午去看他比赛吧。顺便回忆一下我当年的风采。”
虽然上午已经去过晨光校园了,但两位旧同学再陪着一起故地重游,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林月弯便又跟着他们去了。
他们一行三人到达晨光校园的足球场时,比赛即将开始,场地周围的观众席中已经熙熙攘攘坐了不少学生和家长了。极意外地,林月弯在人群中看到了明浩天和明夫人。十六年不见,明浩天已经是满头斑白,老了很多。相比之下,明夫人年轻端雅依旧,一双眼睛明亮动人,正朝着足球场上寻找似的张望着。
林月弯一怔:“明先生和明夫人怎么在这里?他们也来看球赛?明夫人的病都好了吗?她看上去精神很好。”
林月弯满腹疑惑地一问接一问,原辰夜和萧星野还没来得及回答她。比赛开始了,一声哨响,双方运动员鱼贯入场。看台左侧晨光啦啦队的一群女生整齐地高声喊道:“晨光必胜,明日朗必胜。”
明、日、朗?!
——啦啦队排山倒海般地高呼声,将这三个字毫无疑问地送进林月弯的耳中。紧接着她的眼睛在晨光足球队的队员中看见了一张如此熟悉的面孔。朗目清眉,五官挺秀,一身红色球衣立在人群中如一轮骄阳般惹人注目。
周围的人群,喧器,种种嘈嘈杂杂的声音,陡然间如潮退般远远遁去。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眼中只有那一个挺拔如树的身影。看着他在绿茵场上矫健如豹地奔跑、追逐……
阿朗,危险——正欲呼出口,突然看见他扬眉之下一双带笑的眼睛,黑白分明。黑如煤晶,白如初雪,如此澄澈清透的眸。
——不,他不是明日朗。明日朗的眼晴幽蓝如钻。
童话里,死去的玫瑰可以在夜莺的歌唱中再次开放。而现实中,没有哪一朵萎谢的花可以重绽光艳。花不能,人——更不能。
明日朗,十六年就已经离开了人世,场中这个如此酷似他的少年是谁?
绿茵场上,雏鹰展翅般的灵活身姿在奔腾跳跃。少年修韧的身体任意舒放,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如、英爽刚健。足球在他的脚下盘旋带着,突破一个又一个拦截追堵,一脚飞起,球呼啸着破空而去,准确地射入对方球门。
进球了。看台上的人一起欢呼雀跃,喝彩声掌声震耳欲聋。明夫人激动地站起来朝着球场上挥手:“阿朗,你真棒。”
少年遥遥回首,朝着母亲微笑,大声挥手道:“妈妈,这个球献给您。”
明夫人脸上的幸福笑容如繁花齐绽。极舒畅之余,不忘一瞥身旁的丈夫:“阿朗这个进球献给了我,你这个做父亲的不要吃醋哦。”
“我不吃醋,孩子都是和母亲亲的,这天经地义。”明浩天温柔地挽上妻子纤细的腰,看着她面孔上洋溢着幸福骄傲的光彩,心中微微一叹……再转头看向球场上矫健的身影,脑海中自动浮现出另一个相仿却孱弱的少年身影,心顿如撕裂般的一痛。
十六年来,始终如影随形的痛……
林月弯竭力平定自己混乱震动的心神,转头问身旁的两个人:“他是谁?”
萧星野看了原辰夜一眼,意思是让他回答。原辰夜缓缓道来:“他是明浩天外头那个女人生的孩子,出生在明日朗去世那天。”
林月弯浑身一震,阿朗的死,详细情况她并不知道。只是由事后明夫人的心智昏乱可以猜测出是明浩天的外遇被阿朗知道了,他一定是猝遭打击下精神恍惚发生的意外。但她却没想到,他离开人世的那天,他父亲的另一个孩子同时降临人世。
“阿朗走了,明先生就把这个孩子接回来了?”
“没有,明浩天拿了一笔钱让那个女人带着孩子离开。他只一心一意地照顾精神崩溃的妻子。可是那个女人后来得了绝症,临死前找到明浩天让他把孩子接回去。当时这孩子五岁,明浩天一见就怔住了,跟阿朗小时候一模一样。他试着把孩子带回家,明夫人那时糊涂得很厉害,一会说阿朗要去上学了,一会又说该给阿朗喂奶了,完全错乱了时间年龄。她一看到这个孩子,马上一把抱在怀里。说是阿朗从幼稚园回来了,又是搂又是亲地不肯放手。这个孩子倒也奇怪,刚到明家对谁都认生,唯独肯和明夫人亲近。两个人很快就须臾不可分离。”
“就这样,明夫人把这个孩子当成了阿朗,她忘记了之前发生的一切,记忆从阿朗五岁那年开始,一切重头再来。却记得阿朗患了脆骨症,满口嚷着要成医生来给她儿子看病。明浩天顺着她的意思,让成医生配合演戏。过段时间再告诉她都治好了。那年我刚好跟着成医生临床实习,跟明家有一定接触。最初我看到这个孩子时,也觉得挺像明日朗的。这么多年来,看着他一天天长大,越来越像,简直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今年他正好十六岁,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十六年的明日朗。你觉得呢?”
林月弯看着场中那少年的矫健身影,喟然一叹:“是,真像。为什么他也叫明日朗?”
“因为明夫人当他是明日朗,在她的意识中她从没失去过这个儿子。所以明浩天没有给他另外起名字,他继承了明日朗的名字,继承了明日朗的生日,继承了明日朗的父母之爱,继承了明日朗的一切。有时候,我会想,他是不是……明日朗重新回来活一遍。”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萧星野,此刻突然开了口:“我愿意相信……他是明日朗重新回到这个世界活一遍,完成他前一生种种未能完成的心愿。林月弯,你知道吗?这个阿朗是个体育胚子,学什么精什么,我那点本事都被他学光了,几乎没什么可教了。”
“萧星野,你给他当教练了?”
“是啊,他就是我的高足。我教的东西他可多了,游泳、短跑、足球、跳高……”
原辰夜不甘被他比下去:“我也教了他很多,比如怎么追女孩子,怎么制造浪漫约会,怎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林月弯骇笑:“原辰夜,你都教些什么呀!别教坏人家。”
原辰夜做个灰心之极的手势:“可惜他怎么都学不会,和从前的阿朗一样,在女孩子面前总是不爱说话,很腼腆的。”
林月弯心中一动,不由自主朝着槐树林方向遥遥一顾。目光穿透长长岁月,仿佛依稀可见树荫下羞赧如玉的青稚少年,眼神如此温柔如此热烈。
“还有,他对长辫子的女孩子格外有好感。”
哦——明日朗,真的是你……重新回来活一遍吗?
头顶是初春时节纯净的碧蓝天,天空中一轮朗日明亮而不刺眼,柔柔地撒下清金色光芒。
林月弯抬头凝视那轮朗日,微笑。微笑时,眼中却有泪摇摇欲坠……
太阳下去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人的生命消逝,魂魄或许真可以在冥冥中轮回转世。然而——永远不会再重来,有一个男孩爱着一个女孩。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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