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德鲁推开女尸,从下面抽出一张垫尸体的大布,抖了几下上面的灰尘丢给阿萨,说:“这件衣服怎么也值你再干半年吧。”

  接过手一看,这是一件很旧的斗篷。“半年?你不去当强盗实在是全大陆强盗界的损失。”阿萨摇摇头。看看这张又厚,又臭,又重,还全是灰尘的布。上面全是凝固了不知有多久,已经和布的质料融为一体的血迹和其他什么液体的痕迹。

  山德鲁眼睛一鼓,说:“这可是我年轻时收集的宝贝,很有纪念意义的。”

  大屋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很有节奏的三下敲门声,显示出敲门者的修养和气度。不轻不重的音调,刚好能够让里面的人听到,又丝毫没有惊扰的味道。是即使是再敏感,心情再不好的主人,也绝对不会对这样的拜访觉得唐突。

  能走到这里来,就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而对着满屋的尸体,还有一个摆弄尸体的老头和一个帮着摆弄尸体的残废,谁会像拜访一位高雅的隐士般,彬彬有礼地用这么有风度的方式敲门?

  山德鲁也想看看这有礼貌的是什么人,自己去开门。阿萨连忙把面具戴上。

  门开了,一位很有气度的中年绅士站在门外。

  一个生活美满的中年人所特有的微微发福的体形,腰间插着一把很华丽很好看,似乎更像是一把装饰品的剑,一套很适合他穿的礼服,一顶礼帽,修得很整齐的胡子,眯起来的眼睛,温和有礼的笑容。这确实是一个无论在什么样的门前都会很有礼貌地敲门的绅士。

  这位绅士欠了欠身,很有风度地对山德鲁行了一个礼,问:“请问您是山德鲁老先生吗?”

  “是。我就是。”山德鲁好象怕突然会有人冒出来和他争这个称谓一样,急忙回答。

  “我是姆拉克公爵。”这个胖呼呼的可亲的绅士自我介绍。“您可以让我进去吗?我是来找一个人的。”

  “可以可以,请进请进。”山德鲁像一个好客的主人,很热情,很大度地作出一个请进的手势把公爵请进了大屋,然后指着满屋的尸体和器官。“这里有很多人,不知道公爵大人想找哪位?”

  “我找他。”公爵一双笑眯眯的眼睛从进门起就一直落在了刚好把垫尸布盖在身上的阿萨上。负着手慢慢地走向阿萨。

  阿萨退了一步。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退一步。这个很有礼貌很有风度的绅士很有吸引人的魅力,而且他听说他就公爵大人的时候,更生出想上去解释询问一下的冲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公爵朝他走来,他就不自觉的退了一步。

  但是也只退了一步就不动了。公爵慢慢地走到了他的面前,他看着比自己矮半个头的公爵,才发现自己没有装驼背,也没有装瘸子。

  他应该是装了的,这两个月他已经养成了一旦在人前就会自动弯腰瘸腿的习惯了。只是从他和公爵的目光交会的时候,他的所有注意力就被吸引过去,完全忘记了保持身体的姿势。

  不对。阿萨马上感觉到,他不是忘记了保持身体的姿势,而是身体自己不知不觉地转化成了一种全神戒备的姿势。他像是一只闻到了危险气息的野兽,全身肌肉都进入了一种一触即发的高度敏感的状态。

  他的精神也进入了这两个月里练习冥想时候的那个空旷状态。身体肌肉的每一个最细微的搏动都在自己的掌握中,皮肤周围每一丝空气的流动都能够感觉得到。他甚至能够感觉得出魔法力和精神都在体内不断的凝结,流转,随时都可以爆发出来。

  刚才他只退了一步,并不是他觉得没必要退,而是退不动了。

  再退就是界限。猛兽追击猎物的界限。

  只要他再略为一动,这位看起来和蔼可亲的公爵就会以豹子的迅疾和狮子的厉猛立即将他格杀。

  公爵的眼神像是刺进了阿萨的眼睛然后直达他全身的每一处细节,把他所有的一切都尽览无余。

  公爵嘴角拉起一个笑容。有几分嘉许,几分惋惜,几分嘲弄。很从容的说:“这个年轻人昨天晚上将我小女儿从几个坏人手中救下。我知道他还在两个月前救了我的大女儿,我实在是很想感谢他。但是……”公爵的右手从背后拿了出来。好象只是很随意一个动作,手放在了腰带上,旁边就是那把华丽得近于庸俗的剑。

  阿萨根本听不到公爵在说些什么。他所有的精神都在公爵的右手和旁边的那把剑上。

  没有任何的根据,但是他确实知道,即使那华丽的剑壳中只是一根木炭,在旁边那只手把它抽出来的一瞬间也可以把自己像根脆萝卜一样一挥两段。

  阿萨的体力和魔法力已经全部汇聚,集中,混合着精神和斗志成为一个立刻就要爆发的点。即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在自己的头飞起之前把全部的力量爆发出来。

  他生出仿佛还在蜥蜴沼泽里被追杀的错觉,而且这个追杀已经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无路可走。那种野兽般的斗志和疯狂在心中完全复苏。

  阿萨没动,他的心情甚至很平和,完全沉浸在冥想的空旷境界中去,但是他自己能够感觉得到灵魂最深处的那匹狼正在露出锋利的犬齿狂啸。

  你要来杀我吗?你来啊,来啊,试试看我好不好杀。

  公爵嘴角的笑拉得更深长了,在赞许中嘲弄的意味更足了。那只白净的,修剪得很整齐的手已经滑上了剑柄。

  “哦?英雄救美,好英勇暧。”山德鲁突然怪声怪气地在旁边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到了公爵的背后,手里还把玩着几颗死人的牙齿。这是他的老习惯,没事的时候手里总要拿几个死人的东西捏来捏去的。

  阿萨看见公爵的那只手突然绷紧,上面的几根青筋也面目狰狞起来,但是他感觉得到,那不是杀意,而是紧张。公爵的呼吸的节奏突然乱了,一直紧锁着自己的眼光也涣散了,那种紧迫感也随之消失了。阿萨甚至看得出公爵眼里面居然有惊恐的味道。好象一个已经全神预备好要刺杀一只猛兽的猎人,在即将起身动作的时候突然被人在裤裆里塞进一大块冰。

  几颗牙齿在山德鲁的手中发出卡拉卡拉的声音。山德鲁的手很苍老。很多皱纹,也很白,白得甚至看不见一根血管和汗毛的痕迹,一种比死人的脸色还惨白的白。连这几颗牙齿在他手中互相撞击的声音都有这种不祥的苍白。

  公爵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是那已经不是笑容,甚至不是一个表情,只是上一刻的脸部凝固下来了而已。脸部的肌肉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情绪,像是给人参考什么是‘笑脸’的一个机械示范。

  公爵的眼睛的焦距仍然是在阿萨脸上。但是阿萨感觉得到,他没有看自己,而是在看站在身后其实他根本看不见的山德鲁。全神贯注地看。就像自己刚才看公爵一样。

  现在不只是可以退上一步,即便是跳上一支舞,公爵也不会有丝毫的反应。阿萨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旁观者。

  阿萨没动,公爵也没动,山德鲁除了手上继续拨弄着牙齿,也像具石刻一样。整个大厅好象全部凝固了,连时间都不能够继续流逝,只有几颗牙齿在互相撞击,发出一听就知道已经死了的声音。

  好象有一个世纪之久,公爵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恢复了生机,温和的笑容也重新浮现在脸上。

  卡拉卡拉的声音也消失了,山德鲁把弄牙齿的手停了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到了公爵的前面。

  公爵的目光重新又回到了阿萨的脸上,里面已没有了任何让人不适的感觉,问:“这位年轻人是老先生的什么人呢?”

  “是我的助手。”山德鲁把手中的牙齿丢在了石桌上。

  “只是助手?”公爵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脸上的笑意丝毫不改。“可是……我怀疑您的这位助手和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有很大的关联,想把他带回去……”

  “不行。”山德鲁很严正地拒绝了。“他走了我谁来帮我?那些尸体可重得很啊。”

  公爵叹了口气,露出一个不无遗憾的笑容,说:“那么对不起,我打搅了。”向山德鲁欠了欠身,转身走出大屋,还不忘记把门重新关上。

  阿萨的目光扫过桌子,发现上面那几颗山德鲁刚刚放下的死人牙齿起了一种奇怪的变化。那绝不是牙齿所应该有的变化。牙齿不是冰,不是铁,更不是泥巴,当然不会变软,更不会溶化。但是这几颗刚才还卡拉作响的小东西却偏偏就正在慢慢地,像嚼在口中的麦芽糖般逐渐变软,被自己的重量拉变形,逐渐融化成一小摊奇怪的液体。然后这些液体也迅速地消失了,只在花岗岩的桌面上腐蚀下几个足有拳头大小的洞。

  阿萨像看一只刚刚吃掉了人的鸡蛋一样重新把面前这个老头从头到脚看了看,点了点头说:“谢谢你救我。”

  “当然要救你。”山德鲁好象很奇怪他会问这个理所当然的问题。“你还欠我四年的工作。”

  走出大屋的姆拉克公爵摘下头上的礼帽,掏出手巾,把额头上的汗擦干。飞马赶回公爵府。

  克劳维斯正在书房里等他,他已经从克莉斯口中知道了公爵去了哪里,也大概猜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他正要开口询问,公爵先对他说:“回圣骑士团,把你那一小队人全部带来,装备要齐全。”

  “啊?”克劳维斯听清楚了,却不明白。圣骑士团是全帝国军队中精英中的精英。他那一小队四十多个人,曾经把一个计划占据一个城市的近千人异教徒组织杀得一干二净。

  公爵没有解释,而是进一步地命令:“记住,别张扬。还有动作要快。”

  大屋里,阿萨穿好山德鲁刚拿给他的斗篷,又恢复成那个驼背的瘸子。他要尽快地溜出城去,离开王都。

  刚才公爵说过了,知道是他救下了自己女儿,那么公爵要杀他的原因就绝对不会是因为什么误会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阿萨不知道,他只知道既然一个公爵要千方百计地致自己于死地,那么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拼命地逃。而且他也不希望连累任何人。他看得出山德鲁其实很厉害,但是他也知道再厉害的人也有一个限度。公爵可以调动几百王都近卫军来这里抓他,如果几百不行就几千,甚至出动圣骑士团。

  他对山德鲁鞠了一躬:“谢谢你这两个月来让我躲在这里。”

  山德鲁盯着他说:“你不会是想跑吧?你还欠我四年工作。”

  阿萨耸耸肩膀,无奈地说:“等我以后发了财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现在我留在这里会给你添麻烦。”

  山德鲁摇摇头说:“你一跑,麻烦就永远都是麻烦。还会留点给我。人不要去害怕麻烦,把麻烦解决了,那不就没麻烦了”

  阿萨苦笑了一下,走向门口。如果不跑,那他以后想再有麻烦都不行了。正要去开门,突然听见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

  阿萨面色一变,转身就向窗边扑去,山德鲁却举手摆了摆,说:“不要慌,解决麻烦的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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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牺牲的丛怡辰睁开眼睛就见个男人撕扯她衣裳。什么情况?这就脱单了! 好家伙,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等等......面对被卖的结果,末世来的游魂杀疯了! 出走的爹惨死的娘,残疾的弟弟自闭的妹妹,还有比这更离谱?事实证明,没有更惨,只有最惨! 面对退亲的未婚夫,她表示:这种薄情寡义的狗东西,稀罕!手握木系灵力,她暗暗发誓:分家? 你们想啥美事儿!羊草沟村的人都知道,为了养活四个弟妹,丛家大姑娘自梳后苦哈哈,前有极品亲戚挡道,后有邻里处处挖坑,真是又当爹又当妈。 哭唧唧的丛家人表示,那丫头心黑手更黑。断腿的邻里:就,不敢吱一声。 未婚夫浪子回头,赌咒发誓:我必高中,不叫你在这山林里讨生活。某山贼水润的眸子望着她,我都是你的人了,你真不给个名分吗? 丛怡辰嗤笑:我的山林我的宠,我爱咋耍就咋耍。看着自家大姐隆起的肚子,弟弟妹妹们捉急了。 要不,绑个男人!大弟弟岁安广撒网寻人,二弟弟时安动手,小弟予安负责计划,小妹妹晚晴素手一扬,直接打包带走。 某将军紧闭双眼:只要我不睁眼,谁都没办法叫醒我。看着跟自家小外甥那张一模一样的脸,弟弟妹妹们石化了。 丛怡辰抱紧崽儿,糟糕,去父留子这计划有漏洞啊......

恶婆婆号令全家,逃荒顿顿吃肉

姜琴赌输了钱,卖孙女儿还债。儿媳妇儿为抢回女儿,惨遭赌场的人玷污自尽,大儿子绝望追随,二儿子自断双手带回孩子,却因没钱看伤死在逃荒的路上……而姜琴自己也落得个惨死被狼群分食的下场。 重生后,她抢回孙女儿, “来,砍我的手,我不卖孙女儿了。”改变全家命运,她得到了奖励——一个空间。 她在空间里种菜,在空间外打猎囤货……两个月后,逃荒路上。别人挖野菜——他们吃青菜。 别人没吃的——他们有大米。别人饿的面黄肌瘦——他们饱的走不动路……谁说逃荒路上都是苦日子的? 我们的日子明明美美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