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思汉蹲在无心身前,用一把银色的长柄小刀子轻轻蹭着他的小腿。无心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干燥的蜡白色,仿佛将要自行脱水风干,刀背摩擦着他的皮肤,感觉皮肤已经类似皮革。

  用刀尖戳了戳关节清晰的膝盖骨,丁思汉抬头向上仰视了无心一眼,握着刀子的右手随即猛一用力,让刀锋斜斜的割开了小腿皮肤。瘦骨嶙峋的两条腿果然一起颤抖了,带出了一串脚踝铁链的铿锵声响。他不为所动的继续向下切割,艰难的滞涩的,像是切割一块坚韧的树皮,右手费了偌大的力气,也只用小刀子切下了薄薄的一小片。

  一小片皮肉到了他的手里,半透明的带着弧度。而无心的小腿创面上只呈现出了淡淡的粉色,连一颗血珠子都没能渗出。

  丁思汉捏着那一片皮肉起了身,在日光灯的光芒下反复的看。看到最后他“嗤”的一笑,转向无心问道:“感觉如何?”

  无心仰靠在十字架上,一言不发的紧闭了双眼。丁思汉没有等待答案,于是随手把刀子丢进地上的大铝盒子里,然后伸手一捏无心的下巴,把手中的皮肉塞进了他的嘴里。

  无心含着自己的皮肉,先是不动,后来他缓缓的活动牙关开始咀嚼,面无表情的自己吞咽了自己。

  在此期间,丁思汉一直默默的凝视着他,花白头发凌乱的垂在额前,遮住了他的眼睛。

  丁思汉很想吃了无心。

  他认为自己早已超凡脱俗的不算了人,所以一贯认为吃活人不算什么。“食其肉寝其皮”之类恶狠狠的古话,对他来讲,也完全可以做到。对于不死的无心,他想不出哪种刑罚足够残酷。当然,杀人不成,可以诛心,问题是如今无心的心中好像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牵肠挂肚的“天下第一”可以让他去杀去诛。

  丁思汉没了办法。对于无心,无论是一百年前的“她”,还是此时此刻的“他”,都时常是无计可施。

  夹着他的大铝盒子出了地下室,他站在别墅门口,去看远方叠嶂的山。冻雨连绵许久了,浓绿的草木全挂了水滴冰珠。畏寒似的把手揣进棉衣口袋里,他又掀起了棉衣后面的帽子戴好。帽子边缘镶着一圈人造毛,黑白混杂,像他的头发。一名保镖拿着一把兵工铲,正在专心致志的清除门前地面的冰。冰是半融化的,更像坚固的水,带着黏性,非常的滑。保镖是个黑黝黝的小个子,干活的动作十分利落。丁思汉望着身体前任主人给自己留下的家业和人马,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坐享其成的得意。

  几十年来他作为丁思汉的影子,一直只能做一名旁观者。旁观者有旁观者的好处,比如一旦有了机会,他可以即刻走马上任,毫无破绽的取代真正的丁思汉。

  转身走回客厅,他让保镖去弄一些热糖水,喂给无心。

  一名人高马大的保镖用大号的可乐瓶子装了满满一瓶糖水,进入地下室去喂无心。跟随老丁先生许多年了,保镖也修炼出了一脸不阴不阳的鬼气。举着可乐瓶子站在无心面前,保镖看无心像个饿极了的婴儿,眼睛都没有睁,完全是凭着直觉和本能一口叨住了瓶嘴。又因为无需换气,所以他咕咚咕咚的一味只是痛饮。糖水越来越少,瓶底越举越高。无心追着瓶嘴向下歪了脑袋,一瓶糖水喝光了,他还不肯松口。

  保镖强行从他口中拔出了瓶嘴,塑料瓶嘴变了形,上下带着清清楚楚的两道牙印。向下一瞟无心的身体,他看到了无心微微隆起的圆肚皮。

  无心的嘴唇受了糖水的滋润,隐隐透出了一层血色:“我还要。”

  保镖没言语,拿着变了形的可乐瓶子上楼去见了丁思汉:“先生,他说他还要。”

  丁思汉一点头:“给他,要多少给多少。”

  保镖不肯轻易解开无心手脚的镣铐,于是只用面粉调成了面糊,填鸭似的一次次灌饱他。而在无心饥不择食的大喝特喝之时,史高飞已经梦游似的到了昆明。坐在一家小饭店里,他一边吃着滚烫的豆花米线,一边看着一份云南省地图。及至把米线吃光了,他起身出发去了长途汽车站。粉红色的小书包已经脏的不见了本来面目,印着的美羊羊图案也脱落成了花脸羊妖怪。抬手摁了摁头顶的厚绒棒球帽,棒球帽是他在路上为自己添置的,左右两边各支着一只三角猫耳朵,其中一只耳朵边缘绽了线,露出了一缕白色太空棉。风餐露宿的在外面跑了一个多月,他晒黑了,上嘴唇长出了一抹小胡子的雏形。警惕而仇恨的注视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他随时预备着和邪恶的地球人决一死战。

  然而地球人见了他与众不同的形象,都纷纷绕着他走,连车站外面招揽旅馆生意的大妈和伺机行窃的小贼们都不敢招惹他。手里拿着几块刚出锅不久的夹沙荞糕,他坐上一辆长途汽车,一路吃得满手满脸全是豆沙。车上乘客几乎满员,唯独他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售票员喊破了嗓子,硬是没人敢和他并肩而坐。

  几番辗转之后,在骨神的引领下,他到达了云贵交界处的昭通市。

  骨神忙死了,忙得感觉自己简直不像了鬼。他的记忆力是好的,只是永远不辩东西南北,走了前路迷了后路。他忙昏了头,有时候对着史高飞长篇大论了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现形,史高飞根本听不到自己的鬼话;又有时候他急匆匆的飘在路上,忽然把迎面行人吓得高叫一声昏死过去,原来是他忘记自己刚刚现了形,竟然光芒万丈的在大马路上公然飘了老远。

  把史高飞引出昭通市区之后,他悬在一棵冷飕飕湿淋淋的老树下,又迷路了。

  史高飞抱着热水袋站在一座小山包上,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的苍翠群山。骨神远远的瞥了他一眼,发现他的目光和神情都很沧桑。

  史高飞的身后,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村中的居民以汉人为主,余下的少数民族也早被汉化。骨神希望史高飞先回村中落脚,等到前途方向有眉目了再继续上路。然而史高飞抱着一只半热不冷的大水袋,很固执的向前走去了。

  骨神别无选择,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了他。可是还未等他们走下小山包,路边树木的枝叶之中忽然吊下了一个女人头:“咦?米奇?你真的来了?”

  骨神暂停在了半空中,因为一直看不上玛丽莲,所以很严肃的没有回应。

  玛丽莲无论生死,永远不知道愁。骨神不理她归不理她,不影响她个人的热情。欢欢喜喜的移到了骨神近前,她快乐的笑道:“米奇,你是来找妖怪的吗?不要急着走,妖怪托我给你带句话。”

  骨神很怀疑的审视着她,始终感觉她不是个正经鬼。

  在玛丽莲和骨神交谈之时,丁思汉带着他的大铝盒子,又出现在了无心面前。

  在狂饮了无数汤汤水水之后,无心的肌肤渐渐恢复了充盈饱满,被厚胶布撕扯掉的毛发也开始重新生长。丁思汉认为自己等待得够久了,如果再继续喂养无心的话,未免过于仁慈了。

  把铝盒打开摆在水泥地上,盒子里放着七长八短的雪亮刀子。先前的丁思汉只害人,不吃人;所以他如今也只好避人耳目的开斋。当然,吃不是目的,他并不是馋嘴的人,让无心疼一疼,怕一怕,才是目的。

  果然,无心真怕了。

  他新生的两道眉毛非常黑,黑得几乎带了潮湿的水意。随着丁思汉的逼近,他的眉毛微微颤抖,微微凹陷的眼窝中,两只乌溜溜的大黑眼珠也是光芒闪烁。丁思汉注视着他的眼睛,忽然满心欢喜,兴奋得要叫要笑。甩手一刀扎进无心的面颊,他手腕一转,剜下了一块血淋淋的肉。无心疼得周身一起抽搐了,喷涌而出的血液却是稀薄淡红的颜色。刀尖扎着肉收到面前,丁思汉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随即笑着一皱眉一扭头:“味道还是很不好。”

  用固体酒精烧开了一小锅山泉水,丁思汉蹲下了身,将刀尖上的肉放到水中涮了涮。滚水之中浮出了薄薄一层血沫。肉却是粉红的没有变色。丁思汉对它吹了一口凉气,然后起身面对了无心,缓缓的张大嘴巴,用牙齿衔住了肉。

  紧接着向后一仰头,他把肉从刀尖上咬了下去。上下牙关结结实实的合拢了,他盯着无心慢慢咀嚼。最后“咕噜”一声把肉咽了,他笑微微的告诉无心:“应该把你煮了吃,煮过之后,你是甜的。”

  无心的一侧面颊陷下去了个血坑,隐隐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定定的瞪着丁思汉,他的黑眼珠仿佛正在涣散洇染,染得白眼珠泛了蓝。忽然猛的向前一咬,他没能咬到丁思汉的手,但是咬住了丁思汉手中的刀。丁思汉很识相的立刻一松手。他松了手,无心也松了口。刀子掉落在水泥地上,刀身已经变了形。

  丁思汉暗暗的心惊了,如果不是他躲得及时,也许他会被无心活活咬掉半只手掌。但是心惊之余,他又生出了一种别样的痛快。无心一定是疼极了,像他当年一样疼。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的滋味真好,他一脚踢开废刀,弯腰掂起了一把新刀。挑选着无心身上的干净皮肉,他一边防备着无心的牙齿,一边好整以暇的下刀子。滚水除去了肉中的腥与涩,丁思汉慢条斯理的向无心描述着他的口感,同时看他的眼珠子越来越黑,看他被自己割成红白相间的身体抖得好像一片风中的叶子。

  最后,他心满意足的剖开了无心的胸膛。用刀子向内拨弄着看了又看,他轻飘飘地说道:“你的里面,和人还是很不一样。”

  无心紧闭双眼,挤出了一滴黏稠的眼泪。他疼极了,在刀尖的翻戳之下,他终于忍无可忍,战栗着发出了一声惨叫。

  丁思汉的动作在他的惨叫声中停了一下。抬眼望向他,丁思汉冷静地说道:“我还以为你转了性,要在我面前充硬汉。叫吧,早该叫了。上辈子我死前也叫过,撕心裂肺,不是假的。”

  话音落下,无心却是安静了。

  无心一直安静,一言不发,于是丁思汉收拾了器具,转身离去。

  无心站在自己的血泊中,不麻木不昏迷,周身始终是在针扎火燎的疼。地下室里的空气温暖甜腥,是他的余味。

  一场酷刑过后,他极力的想要给自己一点安慰,想要用一点美好的回忆来哄自己开心,可在剧痛之中回首往事,他所珍惜所渴望的尘世间的一切,忽然和他有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甚至在他的脑海中,连史高飞的面孔都模糊了。

  他的手臂在铁链之中微微的动,全身的骨骼一起作痛做痒,他想狂奔,他想杀生。

  一夜过后,他周身斑斓的伤口分别覆了一层粉红薄膜。薄膜一生,痛楚随之减了些许。可丁思汉又出现了,先是用刀子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乱画了一气,然后笑眯眯的阉了他。

  无心成了丁思汉最爱的玩具,横竖不会死,正好可以由着他随便玩。一天傍晚他进了地下室,迎面几乎被无心吓了一跳。无心的脸上生满了七长八短的白毛,每一根都出自正在愈合中的粉红伤口。抬眼望着丁思汉,他诡异的面孔上没有表情,眼珠却是特别的大和亮。

  丁思汉忽然嗅到了一丝危险气息,并且感觉他变得不大像人了。没敢贸然的再折磨他,丁思汉只是命令保镖给他的手脚加了一道铁铐。

  及至丁思汉离去之后,无心侧过了脸,开始去咬缠在臂膀上的铁链。在一盏日光灯的照耀下,他瞎了似的大睁着眼睛,无知无觉的单只是咬。

  不知过了多久,丁思汉又来了,手里端着一大碗晾凉了的汤圆。

  他带着很厚的手套,把大碗一直送到了无心面前:“今天是正月十五,过节了。”

  无心一头扎进了大碗里,连汤带水的狼吞虎咽。而丁思汉望着铁链上的斑斑牙印,知道他还是不服,自己没把他吃光,反倒吃出了他的兽性。

  正月十五也算是大节日。史高飞人在一处小小的县城里,也应景吃了几只大汤圆。真正连个景都没应上的,却是史丹凤。

  史丹凤找不到无心,怎么找也找不到,并且还丢了弟弟。新年前夕她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她不敢实话实说,只讲自己要和弟弟在外面过年。她妈赵秀芬不敢和儿子论理,于是牢牢的抓住了女儿,在电话中嗷嗷的叫骂咣咣的打嗝,中气十足的号称自己已经被女儿气出了病,不但生病了,而且要死了。

  史丹凤被母亲骂得面红耳赤,忍气吞声的刚刚挂了电话,铃声忽然又响,一看手机屏幕,却是史一彪的号码。

  史一彪虽然在金钱上从不亏待儿女,但是性情偏于粗暴,电话甫一接通,他立刻开始咆哮,让姐弟二人赶紧回家。史丹凤走投无路,随口扯了谎,说弟弟去外地旅游了。此言一出,史一彪又将她臭骂了一顿,因为她身为姐姐,居然没有对弟弟寸步不离。

  史丹凤感觉自己是没活路了。

  大年初一她关了手机,自己拎着一只小旅行包去了火车站。最近的一班火车是往北京去的,她漫无目的的买了票,直接奔了北京。

  到北京干什么?没什么可干的,她只是感觉天下没了自己的容身之处。无心硬是没了,弟弟也联络不上。正月十五的晚上,她独自坐在宾馆楼下的一家肯德基里,要了一堆杂七杂八的食物。扭头面对着落地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她心里茫茫然的,长久的端详自己投在玻璃窗上的影子。她瘦了,本来也不胖,如今越发瘦得四肢细长,眼下时有时无的细纹也彻底永驻了。一身的好衣服,当初是为了要配手上的钻戒,现在配了,可是又配给谁看?

  史丹凤收回了目光,感觉自己是投胎投得有问题,往后再挣也挣不过命去。百无聊赖的正打算吃自己面前的一桌子零碎食物,她无意中一抬眼皮,却是骤然一怔。

  在空荡的餐厅里,她看到前方角落处站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穿着一身偏大的棉衣,白白的脸黑黑的眼,简直和无心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史丹凤愣愣的看着小男孩,看的眼睛都直了,气都不喘了。而小男孩留意到了她的目光,当即咬着手指对她一笑,然后迟迟疑疑的走向了她。

  他走得越近,史丹凤看他看得越清,一颗心像被捏住了似的,一阵一阵揉搓着疼。和颜悦色的对着小男孩一笑,她含着一点眼泪问道:“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呢?”

  小男孩开了口,小模样生得如此乖巧,却有个堪称难听的哑嗓子:“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是孤儿。”

  史丹凤一听,热浪一波接一波的往脑子里冲。拿起一张餐巾纸按了按眼角,她低头又一擤鼻子。而小男孩垂下眼帘望着桌面的饮食,小声说道:“姐姐,我饿了。”

  史丹凤平素连条野狗都不舍得喂的,可是此刻听了小男孩的哑嗓子,却是立刻把托盘向前一推:“喏,姐姐给你东西吃。你叫什么名字,告诉姐姐好不好?”

  小男孩坐上对面的椅子,从长袖子里伸出了两只小手。仰起脸睁圆了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他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叫小猫。”

  然后他张大嘴巴,将一整只鸡翅塞进了口中。

  史丹凤见了他的神情举止,活脱就是个小无心。搭在桌面上的手抬了一抬,她差一点就要扑上前去抓住对方——如果小猫真没有父母的话,那她愿意收养小猫。

  小猫低头吐出两根细细的鸡骨头,紧接着抬头对史丹凤一笑,伸手又去拿东西吃。史丹凤正是百感交集,手边皮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了一个陌生号码,她接通了一听,对方竟然是史高飞。不知是哪一方的信号不好,史高飞的声音断断续续不清晰。史丹凤左听右听,始终是听不清他要说什么,正是着急之时,电话彻底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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