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一所宅院,临于大河之前,形貌古拙。

  宅畔挖了一条大沟,引水入宅,河水流进大如宝塔的水车。水车位于大冶炉之旁,车叶运转、鼓动风箱,冶炉火焰更猛,宅院氤氲白茫一片,难以视物。

  金季子精赤着上身,穿着一条犊鼻,满头满身大汗淋漓,本来戴满身体的诸般金器:金冠、金项圈、金镯、金指环、金腰带、金靴统统不翼而飞,至于那一口金牙,因他紧闭的嘴唇,谁也瞧不见。

  看见滚烫的金汁从冶炉流出,金季子露出笑容,像是亲眼看见亲生孩子出生的父亲。

  还得再练七次,金汁里头的杂质才能尽除,成为十足纯金,可以铸成形状、锻造花纹。金季子手下造金人才虽多,但只有他本人才可以冶出、炼出、铸出、锻出完美无瑕的金器出来。

  因为世间绝没有人像他对金这样专注、这样忠心,忠心得像佛图澄对着他的佛、葛洪对着他的道,谢伯对着他的剑,那么的一心一意、一往无悔。

  这时,一个人、一匹马,人似风、马如龙,人如龙、马似风,陡然而至,奔到金季子的身前,陡然而停。

  马,是来自大宛的良种名驹,人,自然是王绝之。

  金季子见到王绝之,满怀欢喜。他来华阳,本来就是为了等候王绝之。

  他一脸堆笑,露出满口金牙:“哈哈哈,原来王公子除了轻功快绝,乘马也是快绝,我本以为你在午时之后方能赶到,谁知大清早你便到了。”

  王绝之一言不发,飞身离马一而起,迎面一拳往金季子挥去。

  金季子大吃一惊:“王公子,你干什么?”使出“分金手”,左右两臂顺起顺落,截住来拳,低步急退。

  但是王绝之这一拳来势太急,金季子反应虽快,招数虽妙,毕竟还是挡之不住,一拳正正击中嘴巴,金季子精心铸练的金牙和着尊贵的鲜血喷出。

  金季子的武功虽然比王绝之低上许多,本来也不至于一招便被打塌嘴巴,但是他作梦也想不到王绝之一人来到、二话不说,立时动手。这样一来,别说是动念挡架退手,连头脑也摸不着,已然中拳。

  王绝之得势不饶人,乱拳打出,叠声喝道:“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这冷血无良的大财主、大恶霸!”

  金季子中了一拳,痛得头昏脑涨,吓得心胆俱裂,一身气力消失得无影无踪,任由王绝之打得杀猪般的大叫。

  东海金王富甲天下,手下高手岂会少了?见到主人受袭,纷纷扑出,最厉害的兵器、最狠毒的招数纷纷朝王绝之身上递了过去。

  王绝之袍袖一拂,先来的四人只觉内力扑面,呼吸停窒,攻出的招式再不能递出半分。王绝之乘此空隙,正正反反再掴了金季子数十巴掌。

  这时,一柄刀、一把剑、一根枪同时攻至。

  刀、剑倒还罢了,那根枪招沉力雄,直夺王绝之小腹的大赫穴,正是临漳山、火齐坞的独门绝技“火齐枪法”。这一枪使得招拙藏繁,去势内力非同小可,尽得火齐枪法的精萃。

  王绝之脚尖外撇,避开刀剑,左右跃进,喝道:“火齐枪法何足道哉,看我一招破除!”戟掌如刀削下,枪杆一分成二,掌心一翻,朝来人面上抹了一抹。

  江湖谁人不知王绝之武功绝顶,这一抹下来,使枪那人哪里有命在?那人掩住面门,惨叫了几声,忽然发现自己还没有死去,脸上也没有什么痛楚,方才省悟:王绝之那一抹根本没使上内力!

  高手一潮一潮的涌上,瞬息之间,王绝之击退了十一名高手。他见来袭高手越来越多,情知无法再殴打金季子下去,往后一跃,身形如炮弹飞出。

  这记弹跳去势急如流星,给他撞到,哪还得了?众高手识得厉害,四散闪退,无人敢阻。

  金季子爬起身来,摇摇欲坠,身旁侍从连忙扶着他。他骂道:“饭桶!”

  腿功连发,蹴得身旁的人一个一个飞出,有的甚至发出喀喀的骨裂之声。

  他的金牙给打脱了三颗,鲜血不住流出,除了鼻青目肿之外,全身都给王绝之打得红红青青、淤淤肿肿,痛楚难当。但他自然深知王绝之手下留情,没使出真力,否则一轮重掌打下来,非得把他打成一团肉酱不可,他又岂能安安稳稳的站在此地?

  王绝之见到金季子的狼狈模样,哈哈大笑道:“痛快!痛快!”

  金季子怒道:“你干嘛出手打我?”

  若非对方是武功盖世的王绝之,若非他明知王绝之适才留了手,若非他有求于王绝之,以上三项只消少了任何一项,他早已遣令这里众高手一起涌上,把这个打得他一脸霉气的狂人千刀万剐了。

  他,东海金王金季子,自从成名发达以来二十年,何曾吃过这样的大亏!

  王绝之冷冷道:“我王绝之做的事情,从来不会向人解释。不过若然不告诉你,你这一生也不会服气。你可还记得那五十名车夫?”

  金季子摸不着头脑:“什么车夫?”

  他的牙齿崩缺,嘴巴破风,说话的声音又是含糊,又是古怪,极为可笑。

  王绝之道:“就是你给了他们每人五十两、然后送他们去死的五十名车夫。你恃着几个臭钱,草菅人命,我就瞧不上眼,揍你一顿泄愤!”

  金季子心道:那伙贱民受人钱财,替人消灾,原来就该死!可是见到王绝之凶神恶煞的样子,哪里敢吭出半句话来?

  王绝之道:“你是想说他们受你钱财,就得替你消灾、心甘情愿为你送命,对不对?”笑了一笑,淡淡道:“如果他们不是死得心甘情愿,刚才我便不是揍你一顿,而是把你砍成五十截,以祭他们在天之灵了。”

  金季子又气又怒,心道:我操你这个狂人的五十代祖宗!为了这些死不足惜的贱民,你便来耍弄老子。如果有机会,老子不把你砍个五十截以祭我的金牙。我不姓金,跟你姓王,叫王季子!心中怒极,脸上却是不露声色,只是捧着金牙,重重呼痛。

  王绝之道:“我愤已泄过,私事办完,再说公事。你要我押运的粮食大车,已经预备好了吗?”

  金季子一直担心王绝之揍人泄愤之后,拍拍屁股便走,不再管押运粮食之事,此刻听他提了出来,方才放心,点头道:“一共是八十辆大车,正在路上等候,随时出发。”

  王绝之忽然感到身后一股凛冽的杀气。只有第一流的高手、杀过无数的人,还得正要杀人的时候,才能发出这种逼人如剑的杀气。

  他不假思索,冲天拔起,扭过身来,见到身后人的面貌,心下一凛:哦哦,原来是他,怪不得杀气如此旺盛!

  他正欲劈掌而下,教训这位吓了他一跳的仁兄,忽然见到另一人突然阻在他的身前,身法快得有如鬼魅。

  王绝之看清对方的容貌,一笑道:“如果我用武功胜你,不算英雄!”瞬息之间,身形转折七次。

  他转了七次身法,那人一样转了七次,仍然拦在他身前,轻功之高,竟不在张宾之下。

  王绝之自然知道,来人轻功虽高,武功却是远远不及自己,只需出掌驱逐,那人不得不退。可是琅琊狂人王绝之是何等执拗的一个人?要他出掌发招逐开来人,岂不是自承轻功不及?

  这是他万万不会做的事。

  他长长吸了一口气,肚腹微微鼓起,蓦地喷气而出,身子飞退向后,快胜闪电流星,正是易步易趋的绝招“夫子奔逸绝尘”。诀窍是以丹田喷出真气,加速去势,以气御轻功,的确是举世无双的身法绝学。

  那人轻功虽高,却也相形见绌,与王绝之的距离拉远至六尺,况且王绝之是后退,他却是向前跑,这轻功比拚,始终是逊了一筹。

  王绝之得意非凡:“伏飞鸟,我还是胜了你!”提气一冲,冲出了伏飞鸟的拦截。

  等他冲出,一把大刀早在等着他,拦腰朝他劈去,持刀者正是刚才杀气旺盛那人。

  王绝之对持刀者可不如对伏飞鸟那么客气,一拳击出,以硬破硬,大斩刀被他的掌风荡开,第二拳已到持刀者的胸口,持刀者无法再进招,只好回刀招架。

  只一招之间,王绝之已转守为攻。

  王绝之道:“来而不往非礼也,轮到我进攻了!”

  攻势连续不断,一拳未中,又是一拳、又是一拳、又是一拳,每拳均运足了内力,似乎他对持刀者心痛恶绝,立心不把对方打死,也得打个半死不活、受伤残废,方始罢休。

  金季子连忙叫道:“伏飞鸟,快点拦住王公子!”

  王绝之一拳正欲击中持刀者的胸膛,伏飞鸟的身子像一张纸般硬生生插进两人之间,身法诡奇莫测,果然不愧是以轻功闻名江湖的飞鸟坞坞主。

  他不愿伤及伏飞鸟,然而这拳的气劲已发出了一半,却如何收力?

  只见王绝之脸色蓦地转青,非但将余下一半的其力撤回,拳头竟然还能发出吸力,将已出的拳力也吸收回来,半点也伤不着伏飞鸟。

  这招名为“亢龙有悔”,是王家易学神功最最难练的一招,却没有太大的用途??高手交战时,只会唯恐出招不够狠、内力不够强,唯恐对方不快死,哪有花上许许多多日日夜夜的苦练,换回一招撤回内力的功夫?

  也只有王绝之这样执拗要强的人,方会花了整整一年时光去练这记既无聊、又无用的“亢龙有悔”。

  王绝之出道多年,这次还是第一次用得着“亢龙有悔”,大笑道:“一年苦功,终于没有白费,果然好玩得要命!”

  在场自然无人听得出这句话的含意,不过既然王绝之是琅琊狂人,说出一些疯疯癫癫的话、做出一些疯疯癫癫的事情,也没有人觉得奇怪。

  伏飞鸟抱拳道:“多谢王公子手下留情。”一脸坦然。

  他以为王绝之武功卓绝,撤回掌力是易如反掌的事情,谁知内里大有乾坤,如非王绝之刚巧练成了“亢龙有悔”,他的一双脚已跨进鬼门关了。

  金季子道:“王公子请住手。高先生和伏坞主是我重金礼聘回来,偕同公子此行,以为助拳的。他们得闻公子武功盖绝当代,难得一见,忍不住印证几招,以作请益而已。”

  高先生就是持刀者。他叫高玉,是横行东北的一名独行大盗,好淫掳掠,无所不为。他奸过淫过掳过的人,从无活口,刀下杀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江湖中人无不对他切齿痛恨,欲杀之而甘心。只是他武功既高,人又机警,眼下当逢乱世,人人自保不暇,也无人制得了他。不过刚才若非伏飞鸟及时反身挡住,这位人人欲杀之而甘心的杀星已被王绝之一拳击碎五脏六腑。

  王绝之冷冷道:“这种引证并不好玩。”

  金季子居然也承认:“的确不好玩。凡是会致命的玩意,都不会太好玩的。只是王公子武功天下第一,怎会失手于高先生、伏坞主二人之下?这是大家深知不疑的。”

  王绝之道:“不错不错,假如我连他们也打不过,又怎能将数十辆粮秣运到天水去?不如死掉算了。”

  金季子默不作声,以示默认。

  高玉冷冷道:“出手向你讨教,是我高玉的主意。我对金先生说,我向来独来独往,不会屈于任何的号令之下,金先生却要我受你节制,我说:‘嘿嘿,这可得王绝之的武功胜过我才成。如果他不如我,该当他听我的号令才对。’”

  王绝之道:“如今你知道我的武功比你高了,要不要再打一场?”

  高玉道:“不用了。大丈夫光明磊落,胜了就是胜了,败了就是败了,你的武功之高,系我生平仅见,佩服佩服。”

  他杀人虽多,奸淫虽众,对于武功方面,倒还不失为一名汉子。

  王绝之道:“如今你肯听我的号令?”

  高玉道:“不错,你武功高,你是英雄,我高玉甘心为你差使!”

  王绝之道:“我想你明白两件事。第一,武功高的人未必是英雄,英雄也未必一定懂得武功。像你这样的人,武功就算比轩辕龙还要高,也成不了英雄。”

  高玉一生唯力是图,见到王绝之武功的神奇高绝,早就折服,此番虽是听到了逆耳之言,也不愿出言驳斥??如果换作由别人说出来,早就给他乱刀分尸了。

  王绝之道:“第二,我的武功如果比不上你,你便不想听我的号令。然而你的武功既不如我,我又怎用得着你的帮忙?”

  高玉听得呆住,但为王绝之气势所慑,答不上话来,低头道:“你既不用我帮忙,那就拉倒算了。”

  王绝之问金季子道:“金先生,我有一事想请教。”

  金季子说道:“请说。”

  王绝之道:“高玉向来独来独往,为什么他为你效力?”

  金季子迟疑着,这本该是他和高玉的协定,可是在王绝之坚定如铁的眼光下,却不由得不和盘托出来:“这阵子势道不好,豪宅巨户已给来来往往的军队杀得掳得干干净净,余下来的则家家户户联结成坞,共抗外敌,下手大不容易。所以嘛,高先生本来是‘上’草为寇,逍遥快活的,现在也不得不‘下’海当一当护院,以谋稻粱了。”

  王绝之道:“你给了他什么好处?”

  金季子道:“一千两金子。”

  一千两金子虽然不是小数目,可是要使动高玉这样的高手为他卖命,而且干的还是如此危险的事,数目可就绝对不多,反而是少得可怜。可见得高玉的境况确实窘迫,金季子的压价也是压得太狠辣了。

  高玉听见金季子连这个也透露了出来,脸上也落得尴尬的神色。只是对话的两人均是他不能得罪的人,如果出言截住他们的对话,更形小器,只得装作若无其事,任由两人讨论他的窘迫状况。

  王绝之道:“一千两,你全数付给他了?”

  金季子笑道:“当然不是,你看我像是这样的蠢人吗?他如果失手,我岂不是血本无归?”

  王绝之左看右看,金季子虽然缺了几颗金牙,并且给他打得一脸霉气,顾盼之际,眼神仍露出狡猾精警的光芒。

  他点头道:“你虽然是一名给打得鼻青目肿的倒楣鬼,却绝非一名蠢人。你只付了订金给他?”

  金季子给王绝之揍了一顿,还出言揶揄,气炸了心肝,强行忍住怒气道:“不错,先付三成,事成后再付余下的七成。”

  王绝之道:“先付三成,那是三百两金子罗!”

  金季子道:“不错。”

  王绝之道:“三百两金子,就是遭逢这个比金贵的乱世年头,也是一笔很不少的数目,足够十口之家舒舒服服的吃上一辈子了。”

  金季子道:“不错。”

  王绝之道:“那我便放心了。”反手一抓,捉住了高玉的脉门。

  高玉惊道:“你,你干什么?”脉门受制,半边身子酸麻,什么气力也使不出来了。

  王绝之叹道:“你跟我本是一路的人,此来是为了跟我并肩作战,在情在理,我无法杀你。只是我如不杀你,又怎对得住给你杀害的无数亡魂?我见你也还是一条汉子,今日便放你一条生路,但你以后再也不能害人了!”

  他内力涌出,高玉只觉上身如遭火烧,下身如坠冰窖,寒热交煎,两股截然不同的内力在丹田相合相冲,痛不欲生,惨叫数声,便已晕了过去。

  王绝之使出了睽卦的一招“上火下冰”,将高玉丹田内力折腾得半分不剩,方才松手。

  金季子叹气道:“高先生武功高强,作为公子此行的开路先锋,不无助力,我才以重金邀他过来……”

  王绝之冷冷道:“我可用不着这样的开路先锋。”

  他何常不知,一人难以敌万,有高玉这样的高手作为臂助,对已大为有利,可是要他跟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高玉合作,倒宁愿战死算了。

  金季子看着手下抬走了高玉,说道:“八十辆车大车,一共一百六十名车夫,轮流行车。这一百六十人,全部是身手矫捷的好手,上马能战、下马也能战,而且均是百发百中的神箭手。有他们同行,不啻一路精兵。”

  王绝之道:“你居然有一路精兵,看来你的手下倒真不少。”

  金季子道:“在乱世做商贾,跟官兵当贼差不了许多,没有一定的实力,怎做得了大买卖?”

  拿着掉了的牙齿,犹自疼痛难当,心道:若非我吩咐了手下放你进来,就是以你的身手,也未必能够闯进这里。真是失策!

  王绝之见到金季子摸着嘴巴,心里偷笑,忽然见到了一条狗。

  这狗是一条寻常的黄狗,没有任何特异之处。这种狗的肉质最美,远胜世间诸狗,王绝之也不知吃过多少回了。然而这狗似乎一点也不怕王绝之吃掉它,走到王绝之的脚下,一边乱吠,一边乱嗅。

  金季子道:“这条狗叫皇甫一绝,也是我专诚请来助你一臂之力的。”

  王绝之怪叫起来:“皇甫一绝?”

  若非他见到金季子一脸严肃,不像说笑的样子,早就把这条乱吠乱嗅的“皇甫一绝”一脚踢到九霄云外了。

  金季子道:“不错,皇甫先生跟尊驾的名字一样,也有一个‘绝’字。”

  王绝之叹气道:“我的‘绝之’不算绝,这条狗居然叫作‘一绝’,才真的是绝不可言。”

  忽听得一名女子道:“这名字是我取的,你认为取得不好?”

  只见这女子面如美玉,目似明星,随随便便挽一个高髻,身上随随便穿一件白色长袍,随随便使用一根带子扎住,隐约可见里面什么也没穿,只消拉开带子,便纤毫毕现。她却是毫不在乎,随随便便的踢哒着鞋子,走到王绝之的身前。

  她的肩头赫然站一支纯白色的老鹰,老鹰顾盼间神骏异常,一双鹰爪深深陷进了女子的肩头,隐约见到长袍下被抓的鲜血,女子却是似乎毫不觉疼。

  王绝之见到女子,瞧了她足足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无论谁见到这样的女子,都会说不出话来。

  女子说话的语音温柔得像雪花,语气却比王绝之还要坚定强硬:“皇甫一绝的鼻子天下无双无对,这就是它的一绝。”

  金季子拍手道:“英绝眼力最精,皇甫一绝鼻子最灵,绝无艳驯兽之技举世第一,是为‘鸟、兽、人三绝’。王公子得他们相助,此行必事半功倍。”

  王绝之道:“原来姑娘叫绝无艳。”

  皇甫一绝见到绝无艳,再也不睬王绝之,走到她的身后厮厮磨磨,显得极是亲热。

  绝无艳道:“英绝和皇甫一绝负责为我们探路,看看前路有没有埋伏。”

  王绝之不得不承认,用一支鹰和一条狗代替人来探路,的确是一条高明的计策。无论如何,鹰能见到的、狗能嗅到的,总比人所能知道的为多。

  他喃喃道:“鹰的肉太韧,人家的兴趣不大,倒还罢了。这条狗味道太好,恐怕探路不成,反而给人烹了下来补身。”

  绝无艳说:“皇甫的武功很好,不会给人烹掉的。”

  王绝之听得目瞪口呆,傻了,“这条狗也懂武功?”

  绝无艳道:“轻功倒还可以,练内功时,皇甫总是静不下来,那就差了一点,功力比不上英绝那么精纯。”

  王绝之拍着额头道:“傻子,我以为我傻,居然有人比我还要傻上十倍百倍。”定一定神,才道:“你的鹰眼力第一,你的狗嗅力第一,你呢,你又有什么第一?莫非是耳力?”

  绝无艳道:“说得好,我正打算多养一支耳力第一的编幅。”

  王艳之道:“你既然不是蝙蝠,那你的一绝究竟是什么?”

  绝无艳淡淡道:“我也什么了不起,不过皇甫和英绝的话,只有我才听得懂,皇甫和英绝亦只肯听我一人的话。”

  王绝之道:“‘公治长,公治长,南山有支羊,你吃肉,我吃肠’,你有公治长的本事,已经十分了不起了。”

  绝无艳道:“那我够资格跟你一起上路吧?你不会像对付高玉那样对付我?”

  王绝之赶紧道:“不会,决计不会。不过我还有一事相询。”

  绝无艳道:“王公子还有何赐教?尽管请问不妨。”

  王绝之道:“这些鸽子有何奇技?是懂得高深武功,还是眼耳口舌鼻心有过人之处?”

  他指的绝无艳身旁的两笼鸽子,每笼装有十支,一共是二十支。

  绝无艳摇头道:“统统不是,这些不是我养的。”

  金季子插口道:“这些鸽子是我给你们的。”

  王绝之拍掌笑道:“金先生真是有心人,定是恐防我们途中嘴馋,故意留这一群鸽子给我们,红烧鸽子,确是世间美味。”

  金季子轻咳数声,忽然问道:“王公子,你可知你运着这批粮食,有什么人是欲除你而甘心的?”

  王绝之眨眨眼道:“你倒说来听听。”

  金季子道:“石勒麾下七大将军的孔苌、支雄分率五万精兵,将天水包围得水泄不入。如果他们知道有人运送粮食援助迷小剑,至少分出两、三万军队来对付你。”

  王绝之耸耸肩道:“这个我早就预料到了。你还忘了提石虎,他发觉我使了一招金蝉脱壳,不衔尾追来才怪。”

  金季子道:“迷小剑一伙人意欲成立羌人之国,是胡人汉人的公敌。为了将他歼灭,杀胡世家和石勒也尽释前嫌,一起参与此役。单就在天水,杀胡世家已驻了一霸三雄十一友,可说是精英尽出。如果给他们知道你去救援迷小剑,恐怕杀胡世家也顾不得你是汉人,尽倾高手也得将你杀灭。”

  王绝之道:“还有没有?”

  金季子一口气道:“除了杀胡世家之外,鲜卑的慕容、字文、拓跋、段四大族亦尽倾高手,据说李雄也派了人来,誓杀迷小剑而甘心。江左的司马氏则由祖逖亲自率领七十七名高手到来,其中还有许多人是王、谢两家的子弟。”

  北方乃是刘聪的地头,是以司马氏、李雄、鲜卑四族、杀胡世家均无法遣派军队进攻羌人党,只能派高手前来合夹。

  王绝之听了一大堆高手的名字,却毫无害怕之心??世上根本没有令他害怕的事情。他道:“我问你这几支鸽子是不是用作红烧的,你倒罗哩罗唆的喋喋不休,述说什么高手沿途找我晦气,难道不觉得答非所问吗?”

  金季子道:“此行奇险无比。这两笼鸽子均经训练,一笼飞回来,一笼飞到天水,如果你通上了危险,可以放出鸽子,向我或迷小剑任何一方求援。”

  王绝之大笑道:“迷小到此刻自顾不暇,哪里有余力救我?如果遇上了连我也不敌的危险,凭你这副德行,焉能救得了我?这两笼鸽子,看来还是红烧最妙!”

  大笑声中,王绝之偕同八十辆大车、一百六十名好手车夫、一名轻功高手、一个女人、一条狗、一支老鹰、二十支鸽子,浩浩荡荡的往天水而去。

  金季子目光远送王绝之离开,手里还握着三颗血淋淋的金牙,眉毛拧成一团,不知心中想些什么。

  他的亲信唐阿訇道:“主人,这王绝之如此辱你,难道你便放他轻易离开?”

  金季子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我不是放他走,而是放他走进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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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大湾区杯(深圳)网络文学大赛银奖】茶滘(jiao)往事,是属于广东小北村的故事。上世纪80年代初,一场规模巨大的“迁徙”在粤北山区浩荡进行。他们命如野草,一贫如洗,穷途末路,一切推倒重来。这场关于人性与生存、爱情与亲情、商业与陷阱、扎根与抗争的迁徙,在恢弘的岁月里,勾勒出了一个芳村茶叶城。一杯清茶,蕴含着各...

哈利的魔法世界

穿越哈利波特的世界千千万万,李杰只是其中一个。不种马,不虐,配角不白痴。呃,就这样吧。 引子   “呃……好痛,这里是哪里?好冷!”   深夜,一个黑发黑眼睛瘦瘦的小男孩困难的睁开眼睛。周围的一切如此的陌生,脑海中依稀浮现着一些画面。   画面回转,不久之前,一家大型医院门口,一个二十五六的男人蹲在地上画着圈圈,嘴里念念叨叨:“哎,医药代表也是人啊,这么连骂带撵的,太伤自尊了,这年头,销售工作...

锦衣长安

故人别来面如雪,一榻拂云秋影中。玉白花红三百首,五陵谁唱与春风?

锦衣玉令

时雍上辈子为了男人肝脑涂地,最后得了个“女魔头”的恶名惨死诏狱,这才明白穿越必有爱情是个笑话。 重生到阿拾身上,她决定做个平平无奇的女差役混吃等死。 可从此以后, 锦衣卫大都督靠她续命。 东厂大太监叫她姑姑。 太子爷是她看着长大的。 一桩桩诡案奇案逼她出手。 这该死的人设,到底是玛丽苏,还是修罗场? ———— 【深藏不露女魔头VS高贵冷艳活阎王】 【一个掌尽天下权,一个醉卧美人膝,边谈恋爱边解谜,边看江山边说案,强强对决、强强联手。】 ———— 【小剧场】 时雍露胳膊露小脚丫,人说:不守妇道! 时雍当街扒地痞衣服,人说:不知廉耻! 时雍把床摇得嘎吱响,人说:不堪入耳! 时雍能文能武能破案,人说:不伦不类! 某人想:既然阻止不了她兴风作浪,不如留在身边为己所用。 用过之后,某人开始头痛。 “你怎么越发胡作非为?” “你惯的。” “唉,你就仗着本座喜欢你。” …… (注:架空一对一,千万别考据。) (读者群:36138976)

大丫鬟

回到西汉,为奴为婢做丫鬟,只为了好好的活下去   凭借算术、智慧和真诚,丫鬟也能弄风云   在权利和爱情的争夺中,看谁笑到最后……

大明:朱元璋懵,老四千古一帝?

许易获得双穿门,可以穿越到大明时空…原本许易美滋滋想着在两个世界之间当倒爷发家致富,谁料直接跑马皇后坤宁宫来了。 许易本以为惹来祸端,好在马皇后贤良。我五年后会死?雄英同年也死了? 后来朱标也死了?马皇后大惊, “那谁继承皇位?”许易:“朱允炆,然后被朱棣抢了皇位?”马皇后惊愕:“老四?他能当皇帝?”许易:“那可太能,迁都北京,下西洋,编永乐大典,北征封狼居胥,开永宣盛世之端,快赶上千古一帝了!”……偷听的朱元璋一脸懵:“千古一帝?老四那混小子能成千古一帝?”……望着面前这位洪武大帝,本想混日子的许易无奈被绑上大明战车。 当金龙相会…洪武,朱元璋在打 “乱臣贼子”朱棣。建文,李景隆大败,朱允炆懵逼望着对面燕军大营的朱元璋:“我出个三,你直接丢王炸?”正统,朱高炽撸起袖子,和蔼盯着朱祁镇, “孙子?听说你挺会玩啊?”一旁,爱玩蛐蛐的朱瞻基望着朱棣和朱元璋投来的眼神,乖巧立正。

大师姐重生断情,师门都慌了

【无情道+火葬场不回头+爽文+女主独美】 黎霜本是天之骄女,却被穿越者小师妹绑定,吸她气运,抢她机缘。只要她情感受创,小师妹就能修为大涨。 她一手带大的师弟,为了小师妹,对她拔剑相向。 她敬重的师尊,为了小师妹,留她在绝境中等死。 她辛苦培育的剑灵,为了小师妹,转身刺入她的身体。 一朝顿悟,她斩断尘缘,转修无情道。 她不再苦苦解释,也不再乞求这些人的感情。 背叛她的剑灵? 一次背主,终身不用。 这剑,她不要了。 不要她的师门? 那就拉倒。 去了新师门的她重新崛起,重回巅峰。 穿越者小师妹:怎么再也吸收不到气运了? 师尊和师弟们哭着求她回头再看他们一眼。 剑灵看着她新蕴养出来的剑灵,眸中含泪:我到底有哪里不如她? 黎霜却不再回头。 手持三尺青峰, 俗事勿扰,步步登仙

极品相师

富二代?不,还是相师这个职业比较有前途。   太一派执天下道门牛耳,十八岁少年许半生,知天下事。   天道不爽,我逆天而行。   在地球是天才,到了九州世界依旧是天才。   仙路漫漫,孤独前行。大道三千,手段一万。   先证仙途,后证永生!

魅影

从踏进丈夫何明的家门那天起,林红就似乎进入了一场噩梦之中:家里总是有着奇奇怪怪的响动、保姆养了一只怪异吓人的乌龟、而她和丈夫也是毫无缘由地萎靡不振。   林红请来以前的男友调查,却陷入了更可怕的境地:她发现,自己过去的一个好友变成了乞丐,他的脑浆竟被吸食得一干二净;接着,她也成了一只神秘怪物的猎物,在自己熟悉的城市里,渡过了一个可怕的逃亡之夜。

王牌

王牌,何为王牌。王牌本为替补,后经过几百年的文化和经验沉淀,演变成王者的存在。   好吧,王牌就是大王,扑克牌里的大王。很多扑克游戏中王牌是为无敌的存在,很多扑克牌游戏中,禁止王牌的出现。   这就是王牌,从替补成为局中王者。   本书说的是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人的故事,说他普通是因为满街可以遇见他这样的人,他最多只是一位精英替补。说他不普通是因为他是王牌,因为他拥有生活和社会的沉淀。   ……  ...

重生之官道

唐逸有着声势显赫的家族背景,有着前生先知先觉的记忆,请看他,如何在那烦扰的官场杀出一片天空,携几名红颜,泛舟中华。   温馨王道,权谋为辅。   都市为主,官场为辅。   不一样的都市官场文,轻松而不幼稚,尽力做到雅俗共赏。

宋起波斯湾

无助的悲伤与茫然的血泪,除了希望我们还有什么?   当大宋的旗帜在夕阳下黯淡无光,当蒙古铁蹄欲践踏整个亚洲与半个世界的时候,流落在黄沙漫漫土地上的大宋皇族,可以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希望。   宋起波斯湾,一种绝然不同的希望! 第一集 沙子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