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是个强盗,如果还非要加个注脚的话,那就是一个幸运的强盗,因为从一年前加入灰狼盗贼团开始,到现在为止他身边的同伴换了五批,死掉了至少三百个,而他,还好好的活着,并且熬成了一个小头目。

  “又开始冲锋了。”大卫嘀咕了一句,扫了对面山坡上那支骑着古怪坐骑的骑兵一眼,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并没有使劲的用马鞭抽打坐骑,相反拽着缰绳慢慢的落在了后面,他可没有那种战利品太少,慢了就分不掉的想法。

  一百对八百人家照样敢打对攻,这意味着对方的首领不是笨蛋就是天才,而不论哪一样,都不容易对付,因为他们都会义无反顾,谁说笨蛋死的时候就拉不到垫背的。

  再说自己所在的强盗团又不像黄蜂那样鼎鼎大名靠名声就能吓退敌人,这只不过是能混个温饱连乞丐都想抢一把的落魄团伙而已……

  嗤笑了一声,看着身旁兴奋不已瞪着眼球飞奔而过的暂且可以称做同伴的家伙,大卫想起了那些死掉的倒霉鬼,他们也是这么的肆无忌惮呀。

  其中有一些是不小心被士兵抓住吊死在了某个城镇的广场上,也有一些是分赃不均被曾经的同伴干掉,不用怀疑,至少大卫也做过这样的事,但更多的还是,抢劫的时候被商队的护卫杀死,大卫觉得这些人看到肥羊就失去了理智,简直比兽人还要愚蠢。

  团长大吼着冲锋,带出了团伙儿一片的叫喊声,整个八百人的队伍就像蒿草原上突然刮起的暴风,强烈而有力……

  大卫突然间觉得自己太谨慎了,看了看身上新近才更换的崭新皮甲,手中明晃晃的弯刀,有些后悔没有冲锋了,光这套行头最起码就价值上百个金帝兰,自己的作为也太有点窝囊了,是呀,最近的一段时间,同伴们确实增加了不少的勇气和魄力。

  自从卫城换个执政官,整个南方的态势就不一样了,最起码已经吃不上的流民找到了一个家,而且还存起了小金库,这也导致了大量的商人开始带着货物跑来发财,因为流言说,在卫城只要弯个腰,就能捡到金帝兰,至于捡到银帝兰那是不可能的,在卫城用这玩意太掉身价……

  而穷的宁可冒着被吊死的危险去城里做小偷的强盗们又忽然间重操旧业,拿起了锈迹斑斑的战刃,他们意识到,发财的机会来了。

  发财的机会确实来了,曾经的荒芜的蒿草原现在热闹的很,驮马的商队,单帮的走私者,落魄的佣兵,庸脂俗粉的妓女,当然,也少不了狡猾的小偷和凶悍的强盗……

  “这是一个强盗的黄金时代呀。”

  大卫感慨了一句,他似乎看到了灿烂的金币闪着耀眼的光泽飞奔而来,下一刻,马蹄的轰鸣声就被骤然响起的惨叫淹没了。

  思绪猛然间被扯回,大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满脸惊恐的看着整个前队至少二百人倒在了地上。

  队伍继续狂奔,一些倒霉蛋被马蹄碾成了碎末,大卫没有怜悯他们的心思,因为空中再次传来了尖啸的破风声。大卫这才注意到,刚才印入眼球的哪是金币的光泽,分明是阳光下闪着杀意的箭簇呀。

  又有几十个冲的最快的同伴栽下了战马,灰狼团长沉默了不到五息的时间,就扯着嗓子大吼了起来,“冲过去,砍死他们。”

  听到这个声音,再加上经历过太多这样的战斗了,大卫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抖动着马缰找了个不易被攻击的好位置后,开始打量对面那些大地精胯下的甲虫坐骑。

  “还有五百人,再冲锋一次,说不定我就能捞到一只了,听说这虫子坐骑价值二百万,有了它,咱就能抢到更多的商队了。”

  大卫碎碎念叨着,他感觉弯刀的手柄有些滑,很想擦一把手心的汗水,不过没那个时间了,对方冲进了二十码的距离,大卫知道,下一秒,双方就得碰撞在一起。

  吱吱吱,虫子拉长了怪叫的声音,在强盗们难以置信的视线中,张开口器,喷出了一片片铺天盖地的绿色酸液,这些粘稠的酸液冒着白眼,迅捷而又残忍的屠戮着覆盖下的一切生命。

  然后惨叫再起响起,大卫的整个视野都被湿热的鲜血填满了,那是大地精战刃挥舞的结果。

  两翼的强盗在一轮箭雨和甲虫的酸液攻击后,立刻崩溃了,他们面对冲进队伍的大地精,早就没有了抵抗的意识,都扯着缰绳试图往旁边多去。

  八百人的骑兵阵在丢掉了一半的人数后,变得非常稀薄,这些大地精几乎只花了三息的时间就冲了过去,大卫看到前边灰狼团长脸上全是狰狞的神情,正呵斥着部下整队准备再次冲锋,不由的皱起了眉头,这次的消耗战好像不成功,对方似乎没有战死者。

  想到这里,大卫下意识的扭回了头,可是印入眼球的景象,却差点让他吓的掉下了战马。

  那些狡猾的大地精居然又反身射出了一波弩箭,来不及呼喊,大卫直接弯腰趴在了站马上,听着同伴的惨叫和坠马声,大卫死攥着缰绳,嘴里不停的向圣母祷告着。

  虽然阵亡了一半的部下,可灰狼团长没有一点的伤心,死掉的不过是炮灰罢了,剩下的那些老油子才是强盗团真正的战斗力,他们一定会给那些为了这些轻易取得的战果而轻敌的大地精一个沉重的打击,可是回头的一刹那,团长却几乎瞪暴了自己的眼球。

  “这些可恶的大地精,就只会这些卑鄙的战术吗?”团长欲哭无泪了,这次阵亡的可是近百个精锐,他们的损失不仅是实力上的折损,也让己方产生了焦躁和撤退的心思,人家用的可是连弩。

  到底打不打?团长开始犹豫了,他不是不想用人命堆出胜利,是他根本没有一点的把握。

  “这仗没法打了。”

  “卧槽泥马,是预备队。”

  大卫凑到了团长身边,耳朵听到的全是老油子们的抱怨。

  “跑吧。”团长在看到山坡上又出现了一支矮人骑兵后,不甘的下达了命令。

  ……

  “这就撤退了?人数可是整整的八倍差距呀!”正在上坡上呵斥着部下整队冲锋的培根侯爵看着强盗们从右侧逃跑,满脸的差异,他怎么也不明白陆逊怎么一轮冲锋就把他们击退了,不过这个时候也没工夫去猜想了,逃跑的强盗在他看来可都是奴隶和战利品呀。

  “都给我冲锋,快,在快点。”培根侯爵大吼着,深怕慢了一步。

  “就这战斗力?果然是习惯打顺风仗的强盗呀。”

  陆逊到没有多少的在意,命令部下追击后,开始检讨这次骑兵战的得失,虫弩射速太快,打击面不均匀,大地精们根本拿捏不好速度和准头,如果把弩箭铺射成扇形面积,绝对会取得更大的战果,可是一个强盗身上最少也扎了三支弩箭,最多的简直就被射成了刺猬,无形之中浪费了攻击的机会和次数。

  还有虫弩的射程问题,二百码的距离对于骑兵冲锋来说也就是转瞬即逝,大地精大都是尽可能的把督匣射空,然后拿起武器开始接近战,在这些家伙眼中,使用虫弩不过是主人的命令罢了,笨笨的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要用虫弩打击敌人的士气和破坏敌方的阵线以及最大可能的消灭对方有生力量。

  唯一值得高兴的一点就是冲锋交错过后的反身射击了,这个时候对方往往没有准备,总是能达到意外的效果,不过这个很要求骑术,不然就会冲乱本方的阵线。

  “一万多强盗,这‘三板斧’技术怎么也练出来了吧?食人魔就算了,这些家伙能学会砍人就不错了,用虫弩简直就是浪费。”陆逊琢磨着怎么增加手底下斯巴达的数量,这些战士虽然身体素质比起那些天生的战斗种族来差上许多,但是领悟能力很强,要是今天换成了他们,估计这会儿强盗能剩下一百个就不错了。

  不过现在灰狼强盗团也不好过,矮人战士们打仗在行,抓俘虏更拿手,在地底面对胆怯懦弱的地穴人时候,矮人战士根本不想要战斗,他们要做的就是尽最大的可能不让他们逃走,所以那一手投掷飞斧的技术出神入化,这一次,抡到强盗们倒霉了。

  大卫觉得自己走到了末日,就在前一刻,他亲眼看到团长被一柄黑色锋利的飞斧切开了脑袋,然后身边的同伴越来越少,他们不是没有四散奔逃,可是从那些矮人手中投出的飞斧却是隔着七八十码的距离愣是丝毫不差的砸中目标,上等的犀牛皮护甲在锋利的飞斧面前就像白纸一样脆弱。

  “要是拥有了一只甲虫坐骑,我还当什么强盗呀,那可是二百万金帝兰呀,买个男爵头衔娶个漂亮老婆都绰绰有余。”这是大卫最好的念想了,然后一柄飞斧把他撕成了两半。

  “好好的打扫战场,一个铜板都不要放过。”培根侯爵满脸的笑容,志得意满的指挥着部下,他觉得打仗也不过如此,简单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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