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天气晴朗,阳光普照。


    暖洋洋的春光照射下,邙山积雪消融,伊水河冰碎裂,柳树枝头也吐出几粒嫩绿的芽孢。北风从杨树的枝梢间倏忽穿过,依旧充斥着清寒的水汽,却不再有往日的聒噪,天地间只有行人们匆匆向东的脚步声。枯草丛中间或窜出几只火红色的狐狸,在道路边好奇地打量片刻,浑不知这些衣衫褴褛的人群将往何处而去。


    不难回答,这多是些将迁出洛阳,前往许昌的难民们。在许昌行台的主持之下,第一批难民们已经踏上了离乡之路,在失去一切之后,他们将在兖、豫二州重头再来,从佃农做起。


    但还有一小部份行人,他们衣着戎装,头戴风帽,腰挂刀剑,配着少见的高头大马,与难民们泾渭分明。他们似乎身份高贵,但从难民们仰慕的目光来看,好像又不仅于此,而在于他们深得人心。从人流中分道南走时,没有人多吩咐什么,难民便纷纷向他们行礼。


    这正是松滋公刘羡一行人,他们笑着向难民们挥挥手,随即向东坞而去。


    当远远看见这座与记忆全然不同的坞堡时,刘羡俨然吓了一跳。他反复回顾来路,确定自己没有走错路后,好久才回想起来:自从十八岁第一次离开洛阳后,他已经有差不多十五年没有再来过这里了。一转眼白驹过隙,没想到自己变了,东坞也大变样了。


    刘羡敲了敲门,来福先从门洞里看了一眼,见是自家的公子,当即拄着拐杖开门出来,然后一个劲地摇着刘羡的手,自豪地说:“公子,我们都听说了,你是天下闻名的大英雄呐!”


    来福真是老了,他的手很冰冷,面容枯槁如树皮,布满了斑点,加上他本来就是个瘸子,此时腰背还很佝偻,就越发显得矮小了。刘羡看着他,想起自己儿时对来福的印象,当时觉得他是个高大到能顶天立地的汉子,现在却完全联系不起来。他看着来福拄着的拐杖,还是之前自己送给他的那支,心想:时光过得真快啊。


    来福随后朝坞内大喊了一声,听闻刘羡回来,形形色色的人们都赶紧迎了出来。这里面既有刘羡熟悉的人,也有刘羡不熟悉的人,有老人,也有孩子,衣着或俭朴,或富贵,但神情都是一样的,都是得意与高兴,就好像无声地称赞说:看,这就是我们家的公子!


    刘羡现在身后跟着三百余名骑士,他们虽未着甲,但行列统一,威风凛凛。人们难免会想到,当年那个在东坞田亩中躬耕的少年,如今已经成了一个顶天立地,横扫千军的名将。尤其是那些经历过灭国的老仆们,他们似乎能从中看出亡国前种种先烈的影子。


    “如果昭烈复生,大概也不过如此了吧……”人群中窃窃私语。


    阿萝则抱着女儿灵佑率先走过来,刘羡接过了女儿,揉了一下她的鼻子,随后笑着在众人中扫视了一圈,问道:“大人呢?怎么不在这儿?”


    阿萝回答说:“大人前段日子生了病,眼下还没好利落呢!”


    “哦,那我等会去见他。”


    听到这句话,众人便意识到,刘羡这一次回家,并不是简单的探亲了。虽然父子两人早已能敷衍相处,但根据过去的经验来看,若不是刘恂主动来找儿子,刘羡是很少去与安乐公对话的。而一旦刘羡要主动见安乐公,就说明,公子即将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足以改变整个安乐公府的命运。


    刘羡先去了祠堂,补上了年关时没来得及进行的祭拜,向祖父叔伯们上了三炷香,心中默默祈祷一番:诸位长辈,我即将踏上你们来时的路,回到我从未见过的家乡,请你们保佑我吧。默念之后,他结结实实地对灵位磕了三个响头。


    长出了一口气后,他就去见父亲。


    说实话,哪怕这么多年过去了,刘羡对于父亲刘恂,还是有一种抵触心理。虽然他能很好地将其隐藏,但一想到父亲过去的种种劣迹,哪怕他现在变得再平和慈祥,刘羡都心存芥蒂。或许是刻板印象吧,他总觉得这是一种伪装,迟早有一天,父亲还是会暴露过往的本性,给家里带来巨大的灾害。


    毕竟,他害死了母亲,如果是一个常人,早就该去死,他却没心没肺地活到了今天,这不就是一种佐证吗?


    然后刘羡就见到了父亲,而安乐公的状态,却令他大吃一惊。


    虽然听说父亲得了病,但刘羡真亲眼见到,还是头一次。毕竟在刘羡心目中,无论父亲外表变得如何,他无赖且浅薄的心态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心态似乎足以令他活得有滋有味,容光焕发。


    可此次再见,刘恂肉眼可见地苍老了,他靠在火盆边坐着,头发已经白了近七成,眼角的细纹比来福还多,脸色蜡黄得好似泥土,脖颈间的皮肤耷拉着,随着每次呼吸而轻微抖动,似乎安乐公的内里已经被掏空了。只是他穿着一身刚刚换上的山龙九章袍服,尽可能端正地自己的身姿,一双眼眸紧闭着,却散发出刘羡从未见过的威严。


    听到刘羡停下的脚步声后,安乐公睁开了眼睛,他上下打量刘羡,见儿子从战场上归来后,依然完整无缺,不免露出欣然的神色,咧开嘴笑了。


    他从身边拿起一根拐杖,支撑着站了起来,就好像在脑海中演练了千万遍一般,极为流畅又严肃地问道:“准备走了?”


    看来,父亲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来意,刘羡点点头,徐徐道:“是的,我准备走了,和全家人一起。”


    不意安乐公摇摇头,否决说:“带上你的妻女,还有几个叔伯的兄弟走,就可以了。全家走算什么?当累赘吗?高祖尚且不带家眷征战,你这又是何苦?到时候走不快,又得把人扔下,没必要。”


    “可……”


    “没什么可不可的,一群老人在这里,有几个经得起颠沛流离?我们活了这么久,自己会照顾自己,不需要你来操心。”


    安乐公的话语不能说全没有道理,但最令刘羡意外的是,其中含有他从未听过的坚定,有了坚定,言语就有了说服力。于是一种冥冥中的力量影响了刘羡,令他产生了几分动摇,多出了几分对父亲的相信,然后低声说:“好吧,我知道了。”


    这个回答令安乐公非常满意,他说:“跟我来吧,到一个地方去,我有样东西要交给你。”


    说罢,他也不问刘羡同意不同意,就自顾自地出了屋。刘羡莫名其妙,但他也能从中感受到,父亲要交给自己的,大概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物,于是他也跟了上去。


    刘恂拄着拐杖走到后门前,朱浮早已备好了马车,在门口等待。刘恂先上去,刘羡随后上去,然后就响起了车轱辘转动的熟悉的吱呀吱呀声,令刘羡有几分恍惚,好似重回到了儿时去邙山,到陈寿草庐读书的经历。


    车轮一直转,而安乐公没有说话,再次紧紧闭着眼睛,等待旅途到达终点。而在与父亲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中,刘羡陡然想起,这恐怕是自己记事以来,第一次,与父亲同乘一辆车舆。而在这个距离内,他可以清楚地看见父亲的面容,那是一张布满了斑点与皱纹的衰老的脸,全不像那个以往无时无刻像老虎一样愤怒的人。


    刘羡就这样注视着父亲,久久地凝视着他,半日时光飞速过去,他也浑然不觉,直到马车缓缓停下,朱浮朝车内提醒时,他才陡然惊醒。下了车,环顾四周,刘羡顿时知道来到了何地,这是自己曾守孝三年的边山。


    那安乐公想在哪里做交代,也就不问可知了。


    马车停在山下,父子两人往山上走。安乐公由于年老了,体力不支,没过一会儿,便开始气喘吁吁,不得不停下来歇息。可歇息过后,他并不要刘羡与朱浮的搀扶,而是拄着拐杖一个劲地往前走,一直走到张希妙的墓前。


    几个月的战乱过后,土包上已长满了杂草,不用多说,父子二人便开始打扫。但在将杂草扯净之后,刘恂并没有停下自己的手,他继续在妻子的坟前挖掘泥土,在距离墓碑前一尺的地方,他刨出一个浅浅的小坑,然后在刘羡不可置信的眼神中,从泥巴中摸出了一方长条形的木匣。


    这是何时放进去的呢?为何自己守孝三年,竟然完全不知?刘羡还未想清楚这个问题,安乐公已经小心翼翼地将土坑埋好,然后站起身来,对刘羡道:“李密应该跟你说过吧,入蜀需要有一件信物。”


    “是。”刘羡点点头,他一直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信物,老师一定要自己拿到。


    “这是当年大将军的计划,他和大兄说,要是想要反败为胜,就需要我大兄手持一件信物,去亲领大军,反攻魏军。”


    安乐公郑重地打开长匣,从中取出一柄用白布包裹的长条状事物,然后缓缓解开布条,赫然是一柄三尺长剑。


    他温柔地抚摸过剑鞘,就像抚摸过爱人,轻声道:“这就是那件信物,若没有这件信物,除了大将军,汉军谁的调令也不听,即使是你祖父也不行。”


    “大乱之后,那支汉军逃了,许多人都不知去向。但其实李密知道,那支汉军一直藏身在益州,所在的地点,就在李密给你的《诸葛亮集》最后一卷里,那里面有夹层,用小刀拆开来,你就会得到一张地图。”


    “四十年了,这么久过去了,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那里,但李密既然专门来找过你。想必,他已经做了相关的安排。现在看来,到了该把这柄剑交给你的时候了。”


    说到这,安乐公叹了一口气,继而双手捧剑,重若千钧地递到刘羡面前。刘羡见状,连忙将这柄剑接过。埋在地下十数年,这柄剑的剑身冰凉到与冰雪无异,但又带有一股泥土的芬芳味道,足以令人沉醉。


    光感受这柄剑的份量,刘羡就知道,这一定是一柄不寻常的宝剑。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要用一柄剑作为信物。按理来说,不是应该用印玺吗?


    大概是看出了儿子的困惑,刘恂解释道:“这是我们祖上从先汉时就传下来的宝剑,当年一共有两柄,称之为雌雄剑。这是其中的雌剑,另一柄雄剑,先是在诸葛丞相手里,后来就传到了大将军手里。”


    刘羡恍然大悟,一种巨大的感动充盈胸间,令他忍不住反复摩挲着这柄宝剑。


    这还不是结束,安乐公将腰间的印玺解下来,递给刘羡道:“这件东西,你也拿着吧,我估计从此以后,我再也用不到它了。”


    传玺的意思,便代表位置的传承,刘恂的言下之意,显然是让儿子继任安乐公。使他能以正式的二王三恪身份,开始他的复国大业。


    其实说到这里,这场谈话便可以结束了,父子从此分别,再也不用再见,两人都对此心知肚明。可或许是想到了妻子,或许是想到了兄长,又或许是觉得这是命运中极为关键的时刻。这一瞬间,刘恂的内心涌现出一种不可抑制的冲动,鬼使神差地想对儿子再多说几句。


    于是他拿着印玺,将其塞入儿子怀里,继续道:


    “唉,要保管好,或许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好好待你。辟疾,你莫要恨我,我确实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不配做你的父亲。”


    “所以你要好好做!以你的才华,我相信你,不管前面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与挫折,你都能硬挺过去!我真是一直嫉妒你啊,因为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


    刘羡一时愣住了,因为整整三十二年了,刘羡这还是第一次,从父亲的口中听见了忏悔与祝福。


    而从父亲痛苦的目光中,刘羡分明地看出,他也想兴复社稷。这个愿望一直存在,尽管四十年来,他一直将这个愿望深埋心底,胡里胡涂地度日,夜夜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入睡。而他所有的恨与不甘,其实只是一个来源:他永远不能靠自己实现愿望。


    而说到这里,尽管刘恂努力地想要维持父亲的威严,再对儿子多说几句,泪水已经顺着皱纹滚滚而落,心中一时间涌现出说不完的话语,可又随着哽咽尽数卡住了。他只能悲伤地向儿子招手,口中念叨说:“辟疾,还好你不像我,还好你不像我……”


    听着这些话,再看着父亲如婴儿般脆弱的表情。这一瞬间,刘羡突然感觉到,三十年来,父子之间的一切怨恨,好像都在随之冰消瓦解。他努力想克制自己的感情变化,怀着怒气去想父亲童年时的种种暴虐之举,但怎么也止不住地产生对这个老人的恻隐之心。


    所以当刘恂向他招手的时候,刘羡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单膝跪倒在父亲的腿边,任凭父亲伸手抚摸自己的头发,转首再看到眼前母亲的墓碑,想起了母亲的音容笑貌,一时悲不自禁。恍惚间似乎回到三四岁时,在母亲的怀抱与歌谣中,父亲突然笑着接过他,一面呼着他的乳名,一面将他高高举过头顶。


    刘羡曾向母亲立过誓,绝不会流泪,如今他破誓了,他父亲的眼泪就更加止不住了。连跟在一旁的马夫朱浮,也为老少主人所感动,禁不住老泪纵横,连连伸手抹去脸上的泪水。他边哭边高兴地想,自己有生之年,竟然能看到他们父子和解了。这样,死又有什么遗憾的呢?


    泪水之中,坟墓边的白杏枝头,绽开了春天的第一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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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艳一觉睡醒,变成了林家村一个乡村老寡妇。母胎单身35年的她,一觉醒来,儿孙绕膝,一下成为了婆婆级别的人物,还是那种人间极品恶婆婆,五个好大儿跪在床榻边,一声声的亲娘差点没把她再次送走。 本以为家贫日苦已经很难,没想到荒年天灾不断…老百姓啃树皮的不在少数…好在江艳有一个位面交易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