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明站在邺城之巅的凌云宫,俯视身下的邺城,丝丝的夜风灌入他的眼睛里,如同一根根凛冽的刺。身后传来了轻柔的呼吸声:“天明,三十年的醉生梦死才只喝了一半,你去干什么了?”

  凌天明将手中夜光杯中的绿色液体一饮而尽,目光带着迷离色彩转了过来,望着走出青纱帐的一副曼妙身姿,嘴角微微抽搐地说:“我在等……等你叫我,青红。”

  “真是坏死了。”

  与此同时,邺城芙蓉山庄内,一个少年脚步蹒跚地从远处的黑暗里走来,他的目光同样带着飘浮的黑色,如同一只只锋利的蝙蝠飞翔在他瞳孔内,他的嘴唇紧抿,目光始终盯在身前三丈外的地方。他走得很慢,而每一步都显得很吃力,终于,他的目光接触到了三丈外的芙蓉山庄的大门,红色的大门。大门原本是黑色的,只是因为沾满了太多的鲜血才变成了红色。

  一行十几个蓝衣捕快围拢在芙蓉山庄外,迟疑地望着庄内,他们都是来自邺城衙门的捕快,本来睡得好好的,却突然被召回了衙门,又被派遣到了芙蓉山庄。这些捕快本多怨言,但谁知一来到芙蓉山庄,所有人都闭嘴了,不敢说一句话。他们的目光现在仍然凝聚在从庄内蜿蜒流出来的血泊上,目光随着月色颤抖。

  “孙,孙捕头呢?”一个捕快问。

  “他随着一个不知道身份的人进到了芙蓉山庄里面,但是,孙捕头走时让我们留下来,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再进去。”

  “这么说,我们不用进去?”为首的一人叫安灰,是邺城衙门里的老捕快,除了捕头外,其他年轻捕快都以安灰马首是瞻。安灰当了十三年捕快,他也从一个二十来岁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遇事瞻前顾后的中年汉子。这十三年中,他经历了许多,而随着年龄的增加,安灰早已发现心中那份最初的激情与热情不知不觉已退散,他现在只是想平平安安地活着。

  “既然孙捕头留了话,咱们就留在外面,不允许一个人进去。”

  安灰的话刚撂下,他就看到了一双眼睛,像是黑夜里的豹子,盯着自己。

  芙蓉山庄依山而建,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是一座连着一座,其中还有不少凿空山体修建的山室,里面也装饰得精良华贵。孙健又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将目光从脚下一具残缺的身体上移走,他方才就看到了这具尸体的头颅,头颅在十丈外别院里的一个泉池子中,上下翻滚着,往外冒着血泡。

  孙健身体猛地一收,一双手搭在他后背上,孙健本能地问了一句:“干吗?”

  “孙捕头,你太紧张了。”孙健身后的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即使在这夜幕里也闪闪发亮,他微笑着,轻轻捋着下巴处新长出的一撇细胡说,“可有发现?”

  孙健望着面前的人,就是这个人今晚上突然从孙健床头上跳了出来,捋着胡子问自己是不是孙健,孙健惊魂未定地应了后,这人从怀里取出了一块紫色令牌。孙健几年前跟随着邺城太守进过皇城,也当然明白这紫色令牌意味着什么,这紫色令牌在大世王朝中只有六块,代表着在大世皇朝六扇门里最具权势的六个捕快,也同样是武功背景最厉害的六个捕快。

  “孙捕头,我也是捕快,我的名字叫黎斯。有件事想要请你帮忙。”这个人当时也是这样面带微笑地介绍自己,然后孙健就被拉到了这芙蓉山庄。而自从踏入芙蓉山庄时起,孙健所见的简直就是一派真真的人间炼狱之象,血肉横飞……

  孙健听闻这个黎斯位列当今四大神捕之末,破获了许多离奇诡异的案件。

  孙健摇摇头:“黎大人,卑职并未发现什么凶手留下的线索,但这个凶手实在太狠了。”

  黎斯笑了笑:“我没问你这个,这一路来,你见到了多少具尸体?”

  “多少?”孙健仔细回忆了下,但满脑子都是血淋淋的残尸,缺手缺脚没了脑袋,孙健赶紧收回了思绪,说,“卑职疏忽,并没有记得很清楚。”

  “无妨。”黎斯从两人所待的这件山室走出,望着偌大的芙蓉山庄,宁静夜色下的一派血腥状道:“一共是六十五具尸体,包括仍然未找全尸体的十二具残尸在内。”

  “六十五?”

  “芙蓉山庄总共有庄丁五十六人,丫鬟十人,包括庄主和夫人在内,理应有七十八具尸体,但目前我们已将芙蓉山庄找寻全了,却还是少了十三具尸体,说明什么?”

  “这说明……”孙健脑中一闪,立即说,“兴许,兴许是芙蓉庄主叶芙蓉在发现有人要杀害他们后,趁着凶手不注意,偷偷带着夫人还有其他剩下的人逃走了也不一定。”

  黎斯又笑了,但这一次他的笑容里带着几分残酷:“孙捕头,你觉得有人可以从这座死亡庄院里逃命吗?”

  孙健随着黎斯的目光望着目光所及的地域,微一抬头,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席卷着另外一股淡淡的味道灌进了鼻腔里,让他一阵难过,作为一个捕头,这种味道孙健也曾嗅到过多次,只是没有任何一次比之芙蓉山庄带来的恐怖震撼要强烈,这种味道叫做尸风。

  死人的味道!

  孙健低下头,又摇摇头。

  “所以还少了十三具尸体,这说明我们还有没找过的地方。”

  “但,但我们已经将每一间房间都搜找过了,并无遗漏啊。”孙健蹙着眉,说,“要不要我安排手下重新点一遍尸体?”

  “不用了。”黎斯的眼睛眯了起来,视线里,芙蓉山庄远处缓缓走来了一个黑衣年轻人,一身黑衣,一双让黎斯为之震动的眼睛,几乎没有眼白,只有黑色瞳孔,年轻人正用这双黑色的眼睛盯着黎斯。

  孙健也发现了年轻人,心头突突跳了几下:“你是哪个?这里正在办案,赶紧走,否则拿你进衙门。”

  年轻人始终不正视孙健,只是看着黎斯,而后走到最近的一具尸体旁,低头沉思,这让孙健好生郁闷,自己在黎斯面前完全抬不起头,没想到一个突然闯进芙蓉山庄的臭小子也敢蔑视自己。他咬着牙摸到了腰畔的长鞭,孙健一手三十二路回风舞柳鞭在整个归州武林也是叫得上名号的,他抽出长鞭,却被黎斯轻轻按住。

  同一时间,从庄口位置跌跌撞撞蹿进了一人,正是捕快安灰。

  安灰嘴角有血,捂着自己的肋骨,指着年轻人说:“捕头,兄弟们都被……他,他撂倒了,是个硬点子。”

  孙健的手离开了长鞭,能同时打倒十几个捕快的家伙果然是个硬点子。

  安灰远处小心望着黑衣年轻人,黎斯更是有兴趣地看着他,年轻人却完全看不到他们,像是整个芙蓉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和脚下的那具尸体。不一会儿,他的视线离开了那具尸体。

  他向黎斯这边走来,孙健小声道:“黎大人,怎么办?”

  黎斯没说话,年轻人走到黎斯面前一丈,黑色的瞳孔在黎斯身下的残尸上瞥了一眼,倏然,他转过了视线,身形如同一只展翅的黑鹰,一纵上了身侧的一间大院的院顶。

  黎斯望着黑衣年轻人,黑衣年轻人同他对望,黑色的瞳孔微微闪烁着光芒,而后这光芒落下,落在了房顶砖片瓦楞之上,那上面平躺着一十三具尸体。一十三具没有脸、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衣人沉默,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他回头,黎斯跟了上来。“你可看得出来,这十三个人是死在同一剑之下,而且是同一时间毙命的?”黑衣年轻人目光收拢,黎斯又道:“凶手应该是故意留下这最后一剑,让我们记住,一剑十三杀!”黑衣人缓缓举起手来,黑衣撩动,黎斯看到了他腋下一柄同样漆黑的剑,剑身细长,微颤,发出一阵隐约剑鸣。黑衣年轻人空手在空气里轻轻摆了摆,拿捏出了一个剑势,随即又轻轻摇头,收回了手,然后纵身跃下了高院。孙健望着黑衣年轻人向自己走来,竟是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黎斯轻飘飘地站立在风中,问:“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年轻人?”黑衣年轻人顿了顿,没有回头,但终是撂下了四个字。“我叫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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