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您好点儿了吗?”

  看到慢慢收功的郭默,此时的额头已经挂满了汗水,黄蓉心疼地给他一一擦去。

  而“东邪”黄药师,却依旧紧闭着双眼,没有醒来的迹象。

  “蓉儿,莫要担心,岳父大人应该是趁机进入了修炼之中,咱们先出去吧,或许等他醒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郭默慢慢地从床榻上下来,整整行功十二个时辰,才将黄药师体内“十香软筋散”的毒完全驱除。

  这种性质的毒,郭默还是第一次遇到,端是奇特的很,至少比他想象中还要难搞,幸亏自己现在的“先天真气”足够。

  “二位,黄世叔怎么样了?”

  郭默和黄蓉刚从黄药师的房间出来,迎面正好碰到“龙门客栈”的金老板,一脸关切地问道。

  黄药师在年轻的时候,曾经游历各处名山大川,尤其是从“擂鼓山”聋哑谷学成之后,足迹更是遍布南疆古寨、塞北荒漠。

  而在二十多年前,也曾经在西夏境内待过大半年的时间。

  游走西夏,当然不能够错过西夏的国都兴庆府,黄药师同样随着商队进入了沙漠,入驻了“龙门客栈”。

  当时的“龙门客栈”,掌柜的还是现在这位女老板的父亲,名字叫金昌。

  金昌虽是商贾出身,从小却酷爱武艺,借着“龙门客栈”之便,结交了不少江湖中人,可惜大多都是泛泛之辈。

  日积月累下来,东学一拳、西学一脚,金昌慢慢地在这西北一带,也成了一位叫字号的人物,人称“无影客”。

  因为金昌此人,生来瘦小,别的功夫差点儿意思,唯独对轻功一途,却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记得那年大西北比往年要冷得多,一个漫天风雪的日子,从中原来了一支驼队,要到兴庆府去。

  这个驼队多少惨了点儿,由于风雪太大,在沙漠里竟然迷了路,绕了老大的弯,比正常多走了五天时间。

  驼队里的食物和清水早已耗尽,威胁生命的时候,自然什么丑陋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五十多人的大驼队,内部就爆发了杀戮,竟然是为了一口吃的。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却没想到,在这里同样也上演了“人为食亡”。

  最终,能走到“龙门客栈”的,只剩下十八个人。

  其中却有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人,怀揣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女孩。

  别看这是一位妇人,同样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江湖中人,手中一把柳叶刀,生人勿进。

  本来是为了躲避仇家,才进了这支驼队,想到兴庆府躲避个三年五载的,不想却遭遇了这次飞来横祸。

  在此前爆发的冲突中,原本没这个女子什么事儿,可惜,长得漂亮也许就是一种原罪。

  因为饥饿引发的杀戮,却同时勾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欲望。

  比如,这女子的美貌,甚至于她怀中的婴儿,都成了别人眼中的美味。

  这妇人一人独对七八名“饿徒”,还要护着怀中的孩子,最终还是拼尽了全力,将那些“饿徒”一一格杀。

  可惜,她也断粮断水两天了,还得给孩子喂奶,即便是会武之人,在格杀“饿徒”的过程中,也中了三刀。

  强撑着到了“龙门客栈”,就一头栽倒在地。

  别人可以对她不管不顾,毕竟大家都非亲非故的,尤其之前还亲眼目睹了她的“暴虐”。

  但是,金昌却不行。

  来的都是客,又是倒在了自己“龙门客栈”之内,自己要是见死不救,或许这门生意就做到头了。

  再说,对方又是孤儿寡母的,血气方刚的金昌,又怎能袖手旁观。

  让伙计将女子搭进客房,这地方也没得找大夫去,金昌只好凭借自己的“见识”,亲自动手给女子处理伤势。

  那帮“饿徒”下手还挺狠的,背上中了两刀,左腿中了一刀,而最严重的就是左腿。

  动脉被砍断,血流不止,又没有时间和条件及时处理,要不是天寒地冻的,估计整条腿都要废了。

  即便如此,也因为失血过多,女子一直处于昏迷之中,还高烧不退。

  驼队自然是出来做生意的,别看之前死了那么多人,可是对活下的人来讲,这却不是一件坏事。

  至少,那些人留下的货物,是要被还活下来的人分掉的,这也算是行内不成文的规矩了。

  驼队也自然不会在“龙门客栈”久待。

  第二天一早,吃喝完毕,补充路上必需的食物和清水,每个人带着比出发前更多的货物,满心欢喜地向兴庆府而去。

  女子和孩子自然是留了下来,也没人会多看她们一眼,或者在他们心中,这对母女跟前几天死去的那些人,没什么两样。

  出来讨生活,机遇和危险并存的,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善良、爱心什么的,多喝两碗酒之后,也许会偶尔凭吊一下。

  一直过去了七天,那名女子才苏醒过来。

  金昌也没有给她治伤,不是心狠,实在是自己不会,也没条件。

  只是仔细地清洗了伤口,用布条缠住了还冒血的左腿而已,能醒过来,全凭这女子命大。

  至于说,在清洗伤口,以及更换衣物时的“难堪”,谁又会去在意呢?

  毕竟,偌大一个“龙门客栈”,除了这个昏迷的女子,和她带来的小女孩,都是大老爷们。

  与其让粗手笨脚的伙计或大厨来,还不如金昌自己亲自动手。

  小女孩倒是早几天就缓了过来,虽然没办法喂她母乳,好在这“龙门客栈”后院,金昌还养了十几只羊。

  合该小女孩有口福,一只母羊刚下羊羔子不久,每天都能给小女孩提供几碗新鲜的羊奶。

  只是,不知道小女孩天生如此,还是前几天在雪地里给冻坏了,总是浑身发冷,时不时还咳上几声,却又咳不出什么东西来。

  “你醒了?”

  金昌端着一碗热羊奶进来,这简单加热的“原汁原味”,离多远都有些呛鼻子。

  “这是哪里?你是谁?我的孩子呢?”

  刚刚醒来的女子,半点力气都没有,浑身还隐隐作痛。

  “姑娘你无需害怕,这里是‘龙门客栈’,在下是‘龙门客栈’的掌柜的,我叫金昌。孩子挺好的,刚刚喝完羊奶,已经睡去了。”

  金昌看到了女子眼中的惊慌失措,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和一些。

  “姑娘,你已经昏迷七天七夜了,又失血过多,先喝口热羊奶,补充一下体力吧。”

  知道女子浑身无力,金昌只好上前扶住她坐起来,在后背又给加了床被子倚靠着。

  “多谢——”

  女子也是饥渴过度,随着金昌缓缓地倾斜手中的碗,一碗羊奶就下了肚,脸上也多少泛起一丝红晕。

  这时,女子才发现,自己的衣裤,里里外外都被人换掉了,而且穿着的还是男人的衣裤。

  金昌也注意到了女子的异样。

  “姑娘,那天你身中三刀,浑身是血,衣服也已经破烂,且湿透了。”

  “为了救你,在下只好动手给你清洗伤口,更换了衣物,失礼之处,还望姑娘海涵。”

  人醒过来了,又是如此貌美之人,金昌看着都不由得心动。

  提起此事,两人尴尬得很,而金昌自己却又有些纳闷,为何现在都想不起来当时的情景了?

  “金大哥无需自责,你也是为了救我罢了,能把孩子抱过来吗?”

  事情已经发生了,对方又的确是为了救自己的性命,女子再怎么的也无济于事,索性岔开了话题。

  金昌见女子不再纠缠此事,也放下心来。

  亲自去隔壁屋子,将熟睡的小女孩抱了过来,轻轻地放在女子的被窝里。

  小女孩依旧熟睡着,却似乎是闻到了娘亲的味道,在睡梦中伸出两只小手,摸索到娘亲的身体。

  就那样抱着,睡得更香甜了。

  “谢谢金大哥救了我和孩子,我想再睡一会儿——”

  金昌听出了其中的意思,女子是想让自己先出去。

  “那好,你先歇着,有什么事就大声叫人,即便我忙着,也会有伙计在门外应候。”

  金昌将空碗带走了,还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可怜的孩子,为娘恐怕陪不了你了——”

  女子看着旁边熟睡的女儿,眼泪流了下来。

  她是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可是,她更清楚自己的伤势,完全没救了。

  本来她就受了很重的内伤,一直还没好,此时又伤上加伤。

  甚至,女子都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生机在慢慢流失。

  身子不能动,靠着被子,仔细打量这个房间。

  就是一个普通的客房,陈设简陋,但却意外地看到,自己的包裹竟然放在床头,旁边还有她的柳叶刀。

  “哎,这个金大哥还真是个实诚人,都没有翻过我的包裹,好歹里边还有几套换洗的衣物呢。”

  女子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包裹扯了过来。

  她倒不是想更换衣物,已经都那样了,现在再换过来,也于事无补。

  只是她的包裹中,还有一味丹药,虽然也救不了她的命,总还是能维持一段时日的。

  打开包裹,里边有几套衣物,三张银票,散碎的银两,两本册子和一个精致的小瓷瓶。

  女子拿出瓷瓶,拔开塞子,倒出了最后一颗血红色的药丸。

  张口将药丸吞了下去,体内顷刻间有一股暖流涌过。

  女子勉强盘膝坐好,尽量调动体内稀薄的内力,去加速药效的扩散与吸收。

  “噗——”

  一口鲜血吐了出来,喷洒在床前的地上,鲜血中还残留着一些黑色的颗粒。

  “看来,这‘鹤血丹’真的无法救我啊。”

  女子脸上闪过一丝失落的神情,然后闭上眼睛,继续调息。

  自此,女子带着小女孩竟住在了“龙门客栈”,不知道是因为伤势不允许远行,还是她自知时日无多,不愿意再浪费到在路上。

  “金大哥,我这里散碎的银两只有这么多,银票倒还有几千两,不过要到金国境内才能使用。”

  “你要是有门路,就拿去兑换了吧,就算是我和孩子在客栈的用度。”

  “夏姑娘,你这是做什么?住店和吃喝,哪里用得了几千两银子,金某开的又不是黑店。”

  “你放心,有从兴庆府向东的商队,会有一些人是到大金、甚至到大宋去的,遇到大主顾,他们是能兑换开的。”

  金昌不是很清楚,这女子为什么不急于离开?

  女子醒来也半个多月了,看样子伤势也好了很多,只是左腿走起路来,还有些不利索。

  “金大哥,实不相瞒,小女子自知时日无多,我本是孤苦之人,即便死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只是这个孩子......”

  看到旁边熟睡的小女孩,夏姑娘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这哪里还是杀伐决断的江湖女豪?

  这分明就是一个普通善良的年轻娘亲啊。

  “什么?夏姑娘你在开玩笑吧?我看你的伤好的也差不多了,就算左腿伤的严重,最多再有十天半个月也能好利索的。”

  金昌有些诧异,他不明白,这女子为什么说自己时日无多了?

  “哈哈,金大哥,其实此前我早已受了很重的内伤,否则,真以为那几个臭鱼烂虾能伤得了我?”

  “我看金大哥虽然身在商贾,却也是我江湖中人,今日趁着我还清醒,我想拜请金大哥一事。”

  夏姑娘说完,竟然拖着尚未好利索的左腿,要给金昌跪下来。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夏姑娘有什么吩咐,只要我金昌能做到的,绝无二话。”

  金昌赶忙上前扶住夏姑娘,不免就抓住了对方的手腕。

  肌肤如雪,滑腻如脂。

  “这个...我不是有意的。”

  两个顿时都闹了一个大红脸,反而是夏姑娘先“噗嗤”一笑。

  “金大哥堂堂汉子,怎么还做此小女子状?当初替奴家换衣服的时候,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羞涩吧?”

  也许是因为已经看澹了生死,夏姑娘言语之间,竟然莫名地多了些暧昧的调侃。

  “我之将死,我想拜托金大哥,将这个孩子抚养成人,就让她随金大哥姓金吧。”

  “金大哥也是练武之人,我观金大哥却没学过正经的武功,这里有两本秘籍,是我所练武学。金大哥可自行修炼,也希望将来能传给这孩子。”

  说完,夏姑娘拿出两本册子,上边分别写着“神行无影”和“修罗刀法”。

  “这个......”

  金昌一下子怔住了。

  他热爱武功,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为此付出了很多财物和时间,却始终还是不入流的层次。

  看到眼前一本刀法,另一本更是他最喜爱的轻功身法,你让他如何不动心?

  看到金昌没有答应,夏姑娘不禁有些着急。

  自己眼看是不成了,要是不能给孩子安排好归宿,她就算是死都不能瞑目啊。

  完全放弃的报仇的心思,唯一的愿望就是孩子能活下去,而阴差阳错的,眼前这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却成了唯一的选择。

  “金大哥,我知道非亲非故的,要让你来照顾这孩子,有些强人所难,如果...如果金大哥不嫌弃奴家这残花败柳之身,我愿意现在就委身于你——”

  为了孩子,夏姑娘完全豁出去了,左右也就几日的光景。

  “不不不——夏姑娘,我金昌岂是趁人之危的小人?你这个托付,金昌接下了,如果夏姑娘真有个三长两短,这孩子我一定视如己出,抚养她长大成人。”

  金昌急忙接过了夏姑娘手中的两本秘籍,生怕对方再会错了意。

  以夏姑娘的姿色,即便带了个孩子,如果真心想跟自己在一起,金昌也一定不可能嫌弃,只会觉得是自己的运气。

  可是,谁都看得出来,夏姑娘一切都只是为了孩子,这就另当别论了。

  要是金昌当真昧着良心答应了,反而会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看到孩子有了托付,夏姑娘的心情才正真放松下来,精神状态反而好了不少。

  除了动武,似乎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店里店外的也能搭把手。

  在外人眼里,金昌、夏姑娘和小女孩,俨然就是一家子,常常引来羡慕的眼光。

  金昌觉得这样的日子,似乎就是自己人生的巅峰。

  虽然他心里很清楚,晚上回到后院,自己跟那母女是完全分开住的。

  趁着有时间,在夏姑娘的指点下,金昌开始修行“修罗刀法”和“神行无影”的轻功。

  金昌果然天赋异禀,别看“神行无影”轻功的名字叫得这样响亮,其实放在江湖中,充其量只能算是二流的功法。

  但是,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金昌硬是给练成了。

  而看他施展的情景,竟然有超出功法中描述的范畴。

  “修罗刀法”,金昌练得只能算是马马虎虎,这本就是一套更适合女子的功法。

  金昌也是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又是为了将来传授小女孩的需要,才勉强去修炼的。

  转过年头,春寒料峭,一个无风有寒的夜里。

  夏姑娘感到自己可能真的不行了,最后一次给孩子盖好被子,留下了一封信。

  “金大哥台鉴,我本出身济南府夏家,遇人不淑,诞下此女。遭遇强敌,身负重伤,为躲避追杀,远来西夏,不想又遭横祸。”

  “现知大限已至,不愿留尸污君观瞻,特留书而走。金大哥之恩情,小妹只好来生再报,珍重!”

  “夏若雪字。”

  再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孩子,夏若雪在她额头上,轻轻地亲了一口,只身离开了“龙门客栈”,向东走入寂静的沙漠中。

  东边,是她家的方向......

  第二天,金昌看到那封信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了。

  他还以为夏姑娘晚上没睡好,早上就没敢去叫醒她,直到快中午吃饭时,孩子被饿哭了,金昌进去才发现人去楼空。

  “夏姑娘——”

  金昌看完夏若雪的留字,顿感如遭雷击。

  急忙让一名伶俐的伙计,今天什么事儿也别干,就伺候着小女孩。

  金昌自己赶忙准备了一些干粮和清水,只身进入了沙漠。

  “龙门客栈”出去之后,距离最近的城池就是西边的兴庆府,半日路程就到。

  金昌以为夏若雪应该是走了这条路,却没想到恰好相反。

  当金昌在“龙门客栈”和兴庆府之间,连续找了两三个来回之后,就确定夏若雪走的不是这条路。

  又在兴庆府特意买了头骆驼,以“龙门客栈”为出发点,向东、向南、向北的商路,分别寻找了两遍。

  时间就过去了一个半月,金昌依然一无所获。

  “哎,恐怕夏姑娘已经......”

  忙活了快两个月的金昌,又回到了“龙门客栈”,看到已经在蹒跚学步的小女孩。

  金昌才意识到,这孩子已经过了一岁生日了。

  自此之后,金昌就踏踏实实地待在了“龙门客栈”,一边经营着客栈,一边暗地里勤练武功,也在等着小女孩长大。

  遵循夏若雪的意愿,让小女孩跟随自己姓金,取名金镶玉,对外称是自己亲生的女儿。

  只是,原本性格开朗,愿意广交宾朋的金昌,变得有些沉默寡言。

  倒是轻身功夫,越来越厉害,真正不辜负他的绰号“无影客”。

  金镶玉八岁时,金昌就开始教她武功,主要还是那两套功法“修罗刀法”和“神行无影”,一直到金镶玉十八岁那年。

  十年时间,两套功法竟然练得炉火纯青,尤其是那套“修罗刀法”,舞动起来、水泼不进。

  真动起手来,金昌自忖都不会是女儿的对手。

  事实上,金镶玉在当年那次杀戮中,的确受了风邪。

  而且,一到风雪天气,就常常浑身发冷、连喘带咳,无法正常生活。

  连续几年,金昌带着孩子,在兴庆府花费无数,依然没能治好。

  甚至请到一名,据说是西夏皇宫里的御医,都没能给金镶玉治好。

  直到六岁那年,又是风雪之时,金镶玉的风邪又发作了,恰恰碰到了游历至此的黄药师。

  自然是手到病除。

  而黄药师一直在“龙门客栈”,整整住了三天,才彻底将金镶玉体内的风邪驱除。

  看小丫头可爱,临行之时,还赠了三粒“九花玉露丸”给她,留作今后练武时使用。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金昌也留书一封,详细地讲述了金镶玉的来历,并告诉她好好在此经营“龙门客栈”。

  而金昌自己,却离开“龙门客栈”,向东进入沙漠。

  这么多年来,金昌的心中始终有一个执念,要到夏若雪的家乡去看看。

  济南府夏家,他想弄明白,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始乱终弃的人,到底是谁?

  金昌就这样走了,又是十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回到“龙门客栈”来。

  反而是“东邪”黄药师,因为自己身中剧毒,想要去兴庆府寻找“西毒”欧阳锋,再次住进了“龙门客栈”。

  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才六岁的小女孩,已经年近三十。

  金镶玉虽然也听爹爹无数次说过,当年黄药师出手救自己的事情,毕竟只是六岁的小女孩,又怎么能记得住黄药师的样貌。

  而“东邪”黄药师,自然也认不出金镶玉。

  直到听见客人叫她“金老板”,“东邪”才确定,眼前之人可能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

  毕竟算是相识一场,当黄药师询问金昌老兄何在时?

  两人才算是相认。

  ......

  “金老板,刚刚给岳父解了一种剧毒,他也进入了修炼之中,我们暂时还是不要打扰他的好。”

  黄蓉似乎还对金镶玉有些成见,不太愿意跟她说话,郭默只好回答道。

  为了给黄药师提供一个安静的疗伤场所,金镶玉将他们安排到了后院。

  自从十几年前,爹爹金昌走后,这个后院一直就金镶玉自己住着。

  现在如此安排,真是拿“东邪”当自己的恩人和长辈了。

  金镶玉虽然也算练武有成,可昨日见识过黄药师、金轮法王和郭默的武功之后,她才算是知道,高手是怎样的境界。

  在这几位面前,估计自己都没有还手的能力,连眼前这位漂亮的黄姑娘,估计也是一位武功高强之辈。

  原本在这里做了多年大姐大的金镶玉,现在却变得乖巧的很,更多的恐怕是这些年,过得太“空虚”了吧?

  又是三天过去了,“东邪”黄药师才从修炼中走出来。

  “哈哈哈——默儿,老夫这次真算是因祸得福了,你可敢陪老夫走上几个回合?”

  好嘛,这老“东邪”,才刚刚修炼结束,就要拉着郭默开练。

  “爹爹,你的内力恢复了吗?”

  黄蓉一把将郭默拉到自己的身后,从内心深处,她不乐意看到爹爹跟默哥哥比试。

  以前,是担心爹爹欺负默哥哥;后来,是担心爹爹受不了打击。

  “没错,在老夫失去内力这半年多,却意外地创出一套锻体之法。不修内力,纯粹利用骨骼和肌肉的力量,施展原来的武功,依然可以达到一流的战力。”

  “现在内力回来之后,老夫再次运转这套锻体之法,竟然能够内外结合,变外而内、由里返表,内外兼修方为王道啊。”

  “默儿,这样一来,是不是跟你‘盘龙棍法’中的练气、运气之术雷同啊?”

  郭默在“桃花岛”练习“盘龙棍法”的时候,黄药师就在一旁看着。

  碍于那是宋太祖留下来的功夫,非赵家嫡系不得研习,但是“东邪”是何等样人?就算在旁边看着,也能明白七七八八。

  “没错,‘盘龙棍法’里的法门,还有很多特定的限制,也许岳父所创这套功法,反而能够惠及众人啊。”

  郭默不得不佩服“东邪”的创造力,貌似“桃花岛”一系很多功法,都是“东邪”黄药师自创的。

  “哈哈哈——你小子不用给老夫灌迷魂汤,这套功法等老夫彻底整理出来,一定会授予你们的,不会耽搁你那几个徒弟修炼的。”

  “东邪”黄药师和郭默都明白,这要真整理好了,相当于有了一套“半先天”的功法啊。

  虽然只是身体锻造和内力转化方面的,但已经算是超常的一次创造了,要知道“东邪”黄药师,之前也不过是“绝顶高手”的层次。

  以“后天”创出“半先天”,郭默觉得就这一点儿上,“东邪”在当世都不做第二人想。

  “嗯,见者有份,镶玉丫头也可以学一下。”

  看到侍立在一旁的金镶玉,心情大好的黄药师,也康慨了一次。

  “东邪”神目如电,自然能看出金镶玉也是习武之人,凭借气息能判断出也达到了二流境界。

  试想一个从来没离开过“龙门客栈”的人,单凭自己的修炼都能到达二流境界,这份资质和毅力,也算难能可贵了。

  “黄世叔这怎么可以?虽然侄女愚鲁,也能看出这应当是一门顶级的绝学,侄女可不敢有僭越之心。”

  “哈哈,说什么僭越不僭越的?你六岁那年,老夫就随手打通了你的‘十二正经’,也算在武学上助你一把,怎么今天就不能接受老夫的馈赠了?”

  “什么?”

  听到黄药师这样说,金镶玉很是诧异,转瞬一想,并想通了其中很多关节。

  怪不得自己武学进境那样顺畅,十八岁就已经超越了爹爹金昌。

  当时,还以为真的是自己“天赋异禀”,今日方知原由。

  金镶玉急忙拜倒在地,再次叩谢黄药师的恩德。

  她现在已经是二流境界,自然知道她自己是没能力,去帮别人打通“十二正经”的。

  看来,必须要一流甚至更高的境界,才能做到。

  听爹爹说,黄世叔整整守着自己三天三夜,可见耗费心力不少啊。

  “丫头,你爹爹也离开十几年了,你也快三十岁了,孤零零一人在此,可有想过离开这里吗?”

  黄药师示意金镶玉起来,却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

  “离开这里?”

  金镶玉的眼睛里,露出了迷茫的神色。

  自己的亲生娘亲,在自己一岁不到,就留书离开了。

  而自己的养父,又在自己十八岁生日过后,也留书离开了。

  自己,难道也要离开吗?

  “如果你愿意,老夫想收你入门,为我‘东邪’的关门弟子——”

  黄药师再次语出惊人,连一旁的郭默和黄蓉,也惊呆了.....。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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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成功的反派BOSS,除了有思想有抱负之外,还得牢记三点:一、猥琐发育,别浪(反派一浪,基本活不过三章)二、你不是好人,心要硬(黑化强三倍,洗白弱七分)三、记住以上两点,什么时候忘了,估计便当就在路上了

横扫大千

《横扫大千》沉寂的世界正在复苏,九州之内,大乾统御八百年,乱象已然初显。这是武道修行的世界,世界之内,万物开始复苏,鬼魅横行,妖魔遍地。世界之外,一场前所未有的变局正在开启。一个陌生的来客无意中降临,开始自己纵横诸天万界,横扫大千的传奇之旅。

武入魔途

当江湖不再仅仅局限于一城一国,当武道文明发展成宇宙各次元文明中的璀璨明珠,竞争便就此展开,宇宙也将沦为一个超级武林。快意江湖不再是策马奔腾,而是御龙乘凤遨游星空。十步杀人千里无影不再是武林传说,而是司空见惯的武道神通。降龙十八掌可横扫星空,无敌金钟罩可硬抗核爆。江湖势力走出了国与星球的限制,迈向了更加繁荣的宇宙……少林寺第三万八千号分寺,就位于罗刹星域。这是一个星际大江湖的开端……——魔宫正版粉丝群(323951016),1500粉丝值可入,未满勿入。

我在锦衣卫打工的日子

锦衣卫总旗苏凡,在南镇抚司打工五年,直到太液池沉船案发生之后,平静生活迎来了波澜……简介无力,就这样了。

武侠:开局十万西凉铁骑

苏元刚穿越到古代武侠世界,便遭遇刺杀。还好有诸天兵符在身,每周可进行一次诸天兵卒召唤。“召唤成功:获得十万西凉铁骑!”“召唤成功:获得五万幽灵弓手!”“召唤成功:获得一万神机营!”苏元开局斩杀意图谋害自己的公主继母、义弟,继而镇边疆、夺北地、抢江山、灭昏皇、定天下!手握百万强军,苏元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皇帝老儿又如何?江湖门派又如何?敢惹我苏元的,都得死!多年后,当西方洋人意图侵略东方,率船队前来时,他们赫然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人生中最大的错误。苏元:“来了?喜欢我召唤的现代航母舰队群吗?”(本书无敌流简单爽文,不喜勿喷)

开局获得排云掌

《开局获得排云掌》从排云掌开始,选择天霜拳、风神腿,我有三分归元。选择翻天三十六路·奇,从此拳既是权,走一条君临天下之道。这是一个争霸江湖的故事。我叫赵权,权力的权。

洪荒之龙王三太子

一个普通的宅男写手因缘际会之下,穿越成了东海龙王三太子——敖丙,他该何去何从? 是接受命运的安排,被哪吒扒皮抽筋,最后做那华盖星君;还是奋起抗争,斗天,斗地,斗命运? 看一个封神之中的小人物,如何完成华丽的逆袭,挣脱命运的枷锁,傲笑洪荒……

从小李飞刀开始乱砍

《从小李飞刀开始乱砍》其实,三七真的没有多大志向!毕竟,顶着个傻子的名头,干啥都不方便……好在,三七身板儿绝佳!所以,买上几亩地,找几个会生娃的娘们儿,哪怕窝在一个山沟沟里面,三七也不在乎!偏偏,总有人跟个傻子过不去……你们都他嘛该死啊!三七挥舞着柴刀,莫名其妙来到江湖,又莫名其妙的一路砍翻各路豪杰……PS1:主角有挂,偶尔会去其他世界晃荡晃荡……PS2:主角会进化,会从傻子变成莽夫……PS3:主角女人缘……

无限之华山掌门路

现代的末代华山派掌门一心要振兴华山,无奈绝症缠身。?当他绝望之时,一个可以让他去别的世界振兴华山的机会出现了......笑傲时,他让华山派超脱出五岳,与少林武当并列。倚天时,他让华山派成为抗元领袖。射雕时,他让华山派成为武林盟主。天龙时,他让华山派成为天下第一大派。大唐时,他让华山派成为武林圣地。林不凡让华山派的威名响彻这些世界。

从神雕开始的诸天之旅

这是一段热血的旅程…来和我一起瞧瞧吧!

我有一张武学面板

宗派林立,州府纷争,妖兽盘踞。乱世之下,武道昌盛。许宁带着武学面板穿越到此,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庄户少年。——是否消耗3单位能量,提升烈风刀法?是/否——“是!”

武侠世界的穿越之旅

来自末世的张谷,因一枚玉佩开始了一段段武侠世界穿越之旅。倚天屠龙记中,如果张无忌没有父母双亡,那会是什么样;小鱼儿与花无缺中,江玉燕如果过得不那么悲惨,她的命运又将如何?天下第一中,为何好人会落得惨死,就不能有好人有好报么;水月洞天中,平庸的人真的会甘心么;玄心奥妙诀中的金光真的做错了么?命运会改变,那是因为有了变数。

我的身体太争气,会自己修炼功法

《我的身体太争气,会自己修炼功法》江尘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身体,竟然能自己修炼武功。“你的至刚硬功经过一夜的埋头苦修,突破炼体第一层,获得铜甲的横炼外功。”“因为没有嗑药,你的元魔大力诀提不起半点精神,修炼毫无进度。”“获得百炼横刀,拨刀术瞬间突破。”“第一次杀人,你的噬血神功表现的异常亢奋,修炼速度加快。”“观看狐狸精发骚,幻影步顺利突破第一层。”“凝视太阳一分钟,你的射日箭达到千步穿杨的境界。”“观看火药爆炸,

华山三绝

《华山三绝》华山脚下王家沟遭了盗匪,方泽父母罹难,自己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遇到一个姓劳的汉子,邀上他一起去华山派拜师学艺......注:新书已经发布,感兴趣的可以点进去看一下~

武林神话:从迎娶江玉燕开始

这个混乱的江湖中,朝廷有东厂、西厂、六扇门、锦衣卫、神侯府、护龙山庄。江湖上,有日月神教,青衣楼,青龙会,还有个明教?徐念阴差阳错的成了花满楼的义弟,本想着行侠仗义走天下的时候,却被安排先成亲?新娘江玉燕?等等……我没说想要成亲啊。

血狱江湖

江湖血无涯,欲静终难静。不如任纵横,挥剑倾百城!-------------------点燃武侠死灰,再现热血江湖!重拾英雄梦想,再现恩怨情仇!

数据江湖

(暗黑路线,非小白文)眼见父母的死亡,才知道这个世界没有退隐江湖一说,只有最强,才能不成为他人手下的尸体。身怀系统,却不是强大的捷径,想要强大,唯有勤修苦练!看主角如何心机叵测,在江湖中闯荡出一片天空!ps.绅士,圣母,君子,内心纯洁之人请谨慎点开此书本心剧情走向正常,但是过程可能血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