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忽然发现,自己的脾气,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如果可以的话,他现在非常想把李瑾瑜绑了,然后一脚踢入海中。

  “知道么?”

  “知道什么?”

  “曾经我觉得,世上最大的混蛋是胡铁花,没有比他更大的混蛋。”

  “现在呢?”

  “我觉得一山还有一山高。”

  “不愧是我的小师叔,说的简直太对了,如果你现在照镜子,就会看到一个比胡铁花混蛋十倍的大混蛋。”

  楚留香不说话了。

  他怕继续说下去,会忍不住和李瑾瑜打起来,然后这艘船就保不住了。

  这可不是一般的三桅船,这里是楚留香的秘密基地,也是他的家,是他和三位红颜知己生活了数年的家。

  李瑾瑜也不说话了,而是眯着眼睛晒太阳,脸上却没有遮盖草帽。

  楚留香有一样东西,是李瑾瑜非常羡慕的,那就是他古铜色的皮肤。

  李瑾瑜并不喜欢这张小白脸,先前边关迎接使团,好不容易磨糙了些,回家养一段时间,变得更水嫩了。

  武功长进,竟还能美容!

  可我不想要啊!

  如今已然是农历五月,太阳开始逐步显露威势,正是晒太阳的好日子。

  尤其适合在甲板上晒太阳。

  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上甲板。

  她穿着宽大而舒服的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露出双晶莹、修长的**,赤着纤秀的、完美无疵的双足。

  少女轻盈地走过甲板,走到楚留香身旁,轻轻用足趾去搔他的脚心。

  她面上绽开甜蜜妩媚的微笑,就好像百花俱在这一刹那里开放。

  楚留香无奈的说道:“甜儿,你难道永远不能安静一会儿么?”

  “耶!你终于猜错了。”

  少女不是宋甜儿,是李红袖。

  楚留香三位红颜知己,以宋甜儿的性子最活泼,李红袖的性子最稳重。

  从某些方面来说,李红袖倒是和李瑾瑜的大姐尉迟明镜,有几分相似。

  楚留香现在觉得,很想去海里面好好游一圈,洗去自己身上的霉气。

  “李红袖姑娘,看在老天的份上,你莫要也变得如此调皮好么,有了个宋甜儿,我的脑袋已经大了三圈。”

  “楚留香大少爷,除了甜儿外,别人就不能稍微顽皮一下么?”

  “乖乖坐下来,陪我晒太阳,讲个故事给我听,要开心的故事,要有快乐的结局,这世上的悲惨已够多了。”

  “我偏不坐下来,偏不讲故事,我也不要晒太阳……这见鬼的太阳,晒得人头晕,我不懂你为什么会喜欢?”

  李红袖原本是不喜欢晒太阳的,阳光会损伤她的花容月貌,不过李瑾瑜登船的时候,给了她一瓶“防晒霜”。

  金陵最好的胭脂水粉店,最新出产的产品,涂抹之后能有效防晒。

  除了这些,李瑾瑜还送了一大堆瓶瓶罐罐,瞬间被李红袖、苏蓉蓉、宋甜儿三女,列为最受欢迎的客人。

  李红袖涂好防晒霜,晒太阳自然是无所谓,当然,该抱怨还是要抱怨。

  “晒太阳有什么不好?一个人若能多晒太阳,就不会做卑鄙无耻的事。

  无论是谁,在这么可爱这么温暖的阳光下,都是想不出坏主意来的。”

  李瑾瑜搭了一句话:“那是因为还不够坏,我就能随时想出坏主意。”

  楚留香道:“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一个和你很像的人,那家伙也是个风流浪子,喜欢在江湖上乱管闲事,并且有很多的情债。”

  李红袖:(〝皿)

  宋甜儿:(??`w′?)

  苏蓉蓉:(╬◣д◢)

  楚留香:ヽ(ーー)ノ

  “你说的是陆小凤?”

  “就是他。”

  “想他做什么?”

  “前几天,我们俩吵了几句,我心气不顺,决定想个主意整整他。

  比如把他的情人聚起来,然后从背后给他一闷棍,绑好了扔过去。”

  楚留香闻言摸了摸后脑勺,觉得自己应该去学学铁头功,否则指不定哪天走夜路,脑袋便会挨上一记闷棍。

  李红袖打趣道:“没想到李公子还有这种技艺,那该用什么敲呢?”

  李瑾瑜道:“我手中的铁箫,乃是妙手老板朱停,以乌金寒铁铸造,一棍子敲下去,保管立刻敲晕了。”

  宋甜儿笑道:“说得好,不过吃饱了才有力气,尝尝我的手艺。”

  宋甜儿是广东人,说的话原本很难听懂,不过李瑾瑜曾经去过广东,甚至有个“五羊城神捕陈家驹”的马甲。

  李瑾瑜广东话说的不算标准,听懂宋甜儿的话却绝无问题。

  “早就听闻小师叔藏了个厨神,今日定要好好尝尝厨神的手艺。”

  “你还听说过什么?”

  “我还听说过小师叔诸多奇闻,只不过现在肚子饿,想不起来了。”

  楚留香忽然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在船底,不应该在船里,然后……

  ……他就真的跳下去了!

  能让楚留香跳入海中,当然不是因为有人要敲他的闷棍,而是因为海面不知何时飘来一具泡得浮肿的尸体。

  尸身穿着昂贵的锦锻衣裳,腰边挂着翡翠鼻烟壶,黝黑的脸已经被泡的破了相,楚留香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天星帮总瓢把子。

  “七星夺魂”左又铮。

  天星帮虽然不是什么名门大派,却也是财力颇为雄厚的一号势力,总瓢把子被人暗杀,少不得要闹起来。

  李红袖道:“和天星帮有过恩怨的门派,自然便是朱砂帮,二者原本算是姻亲,却因一些变故彻底闹僵。”

  解开左又铮的衣襟,发现其确实是被朱砂帮的朱砂掌所打杀。

  如果仅只如此,那么左右过不是江湖争斗,死了哪个都不算冤枉。

  可既然这事被楚留香碰到,那就绝不可能仅只如此,李瑾瑜主动跟来,岂只是为了品尝宋甜儿的厨艺?

  李瑾瑜吃着宋甜儿做的乳鸽,品尝着楚留香珍藏的美酒,毫不在意的看着楚留香和李红袖分析左又铮。

  楚留香翻个了白眼:“我说李大公子,看到这场面,你还吃得下去?”

  李瑾瑜笑道:“你可能不知道,我是行伍出身,亲临过战场,就算把他脑袋砍成两半,我也能吃豆腐脑。”

  “别说这种恶心的事!”

  宋甜儿先是抱怨一句,随后快步走进船舱,她平生最怕的就是死人!

  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衣裳,却是鹅黄色的,皮肤不算白皙,是那种非常健康的颜色,显然很喜欢晒太阳。

  瀑布般的黑发,梳了两根长长的大辫子,不住荡来荡去,配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又妩媚,又俏皮。

  “如果没人问起,我是不可能主动说这些的,莫要怪错了人哦。”

  楚留香再次跳入了海中。

  这一次,带来的是西门千。

  “杀手书生”西门千!

  朱砂帮高手,擅长朱砂掌,左又铮便是他打死的,结果他也被人杀死。

  杀死西门千的是剑法,一种辛辣诡谲、歹毒邪异的剑法,江湖七大剑派之中,海南剑派最是擅长这种剑术。

  江湖七大剑派。

  慈航静斋、峨眉、天山、巴山、昆仑、华山,无论练气炼神练剑,无论快慢刚柔繁简,走的全都是正路。

  唯独海南剑派,专门研究剑走偏锋之术,已然把剑走偏锋做到极致。

  某些特殊秘剑,唯有身体残缺之人才能施展,而且越是残缺威力越强,种种诡异之处,简直是匪夷所思。

  由于剑法太过歹毒狠辣,海南剑派弟子性格大多也是睚眦必报,出手毫不留情,且从不在乎与人以伤换伤。

  以伤换伤,各砍一条胳膊,海南剑派有独臂剑术,对方只能呜呼哀哉。

  李瑾瑜仍旧在吃饭,楚留香和李红袖在分析西门千,宋甜儿送来了一份烧豆腐,然后就开始趴在船边吐。

  因为楚留香又带回一具尸体。

  海南三剑中的灵鹫子。

  他的脑袋被砍成两半。

  做那一道烧豆腐,是宋甜儿听李瑾瑜说的话,故意做出来搞怪,没想到真看到这种场景,如何承受得住?

  吃人嘴短,李瑾瑜拿出一瓶药,递给宋甜儿:“吃了可以舒服一点。”

  宋甜儿接过药瓶,正打算道谢,却又想到那种场景,顿时再次呕吐。

  李红袖忽然问道:“李公子,你是用刀的大行家,可知有谁能一刀斩断灵鹫子的佩剑,噼开他的脑袋?”

  李瑾瑜指了指自己:“我!”

  “除了你呢?”

  “中原擅长用刀的势力,首推便是太行三十六刀寨,我可以保证,排行前十的寨主,都能砍出这一刀!”

  “除此之外呢?”

  “魔教的‘如意天魔,连环八式’、‘魔刀刀法’、‘神刀斩’,东瀛柳生家的‘杀神一刀斩’,也能轻松做到。”

  岂止是轻松做到,简直就是拿大炮打蚊子,灵鹫子没资格受这一刀。

  天下用刀高手何等之多,李红袖纵然博闻强记,也看不出是谁所为。

  她也不用猜测分析,因为那个人已经飘来了,西域大漠顶尖刀客,“无影神刀”札木合,死的非常凄惨。

  浑身浮肿,毛发脱落,面部全非。

  若非他身上挂着面银牌,上面刻的是只长着翅膀的飞骆驼,便是让宋慈来验尸,也确认不出他的身份。

  “好厉害的毒!”

  李瑾瑜道:“天一神水!”

  “什么?”

  “这是神水宫的天一神水。”

  “李公子见过?”

  “大概是五年……六年前

  ,我家大姐的师父静极思动,去了趟神水宫,与水母阴姬论佛论武,足足半月。”

  “不知是哪位高人?”

  “江湖三大神尼中的优昙神尼。”

  “原来是这位高人。”

  “你可能不知道,水母阴姬对佛法非常尊崇,每月都会请人去讲佛,南少林的妙僧无花,便去过数次。

  两人论佛论武,不分胜负,于是惺惺相惜,成为了好友,离开之前,水母阴姬送了一瓶天一神水作为礼物。

  优昙神尼从不用毒,又觉得我大姐处在波云诡谲之地,危险如影随形,便给我大姐,作为防身的底牌。”

  天一神水是天下最强毒物之一。

  本质上不能说是毒,而是水母阴姬以绝世修为,从水中淬炼出的精华。

  这么说也不完全对,应该是水母阴姬的圣水真气,与水结合后,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水,重量要稍微重一些。

  至于什么“一滴重达三百桶”,纯粹是江湖人以讹传讹的误传。

  用饮水机桶为例,一桶水大约是四十斤,三百桶就是一万两千斤,一毫升是二十滴,一瓶起码五六毫升吧?

  那岂不是说,神水宫随随便便一个弟子,就能带着一百多万斤的东西,登萍度水,别人却完全看不出来?

  金箍棒才一万三千五百斤啊!

  神水宫都是氪星人么?

  就算神水宫都是氪星人,她们的衣服不是仙袍,如何能够承受?

  再退一步,神水宫是一群穿着仙衣仙袍的氪星人,用天一神水害人,总是要下在酒水里边,让人喝下去。

  一壶酒加入半滴水,也是好几千斤的重量,且不说那些人有没有力气把酒壶拿起来,特么这谁发现不了?

  真正的情况是,水母阴姬从三百桶山泉之中,才能淬炼出一滴水。

  这些事情,李瑾瑜原本不知道,甚至有入神水宫盗取的打算。

  不过洛阳养伤的时候,尉迟明镜担心李瑾瑜安全,送了三滴天一神水,并把优昙神尼这段往事告知。

  李瑾瑜试着喂冰蚕蛊。

  万没想到,冰蚕蛊毫无兴趣,甚至露出个“垃圾食品”的表情,何君琪的金蚕蛊,同样对此毫无兴趣。

  可能在蛊虫的世界里,天一神水就相当于工业酒精、地沟油吧!

  可惜了,原本还以为,以天一神水的玄奇,能让冰蚕蛊更进一步呢!

  “这件事情……我也听说过!”

  船舱传来轻柔的声音,一个窈窕的人影,随着语声飘飘走了上来。

  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长袍,长长地拖在甲板上,盖住了她的脚。

  夕阳如火,映着她蓬松的发髻、清澈的眼波,也映着她温柔的笑容。

  苏蓉蓉!

  三女中真正的大姐,虽然平素多是李红袖主事,真到拿主意的时候,还是苏蓉蓉这位“蓉姐姐”更有决断。

  她最近得了风寒,因此躲在船舱里不出门,听到“神水宫”才出来。

  苏蓉蓉有个表姑是神水宫弟子。

  她听表姑说过这件事。

  “西门千杀了左又铮,灵鹫子杀了西门千,札木合杀了灵鹫子,下一个死的又会是谁?这些人处在天南海北,到底是什么人,把他们聚起来?”

  楚留香话音未落,他的半个问题已经得到了解答,海面飘来一具尸体,那是一个容貌堪称绝美的女人。

  神水宫弟子!

  至少从女子身上的服饰来看,她是神水宫弟子,而且她也却有江湖传闻之中,神水宫弟子的绝世美貌。

  神水宫虽然不能如同原剧情那般独步天下,却也是“江湖五方”之一。

  水母阴姬武功高深,为人又非常的护短,杀了她门下弟子,难道不怕她冲冠一怒,就要把人轰成碎片?

  “天星帮、朱砂帮、海南剑派、大漠豪雄、神水宫,把这些天南海北的人聚在一起,然后又全都杀死……”

  楚留香喃喃自语,他感觉到了一股麻烦的气息,也是冒险的气息。

  天下无人可以阻止他冒险,他身体内属于冒险的基因,已经完全觉醒。

  李瑾瑜当然也不能阻止。

  李瑾瑜此时已经潜入船舱,吹奏一曲十面埋伏,困住了一个绝色美人。

  神水宫弟子。

  真正的神水宫弟子。

  水母阴姬亲传弟子宫南燕。

  不过按照水母阴姬的爱好,与其说是亲传弟子,不如说是“爱妃”。

  宫南燕是来找楚留香的。

  在李瑾瑜提及优昙神尼时,她心思巨震,暴露了气机,也暴露了方位。

  当然,就算她没有意外暴露,以李瑾瑜的修为,也能完全感应得到。

  宫南燕数次想要出招逃离,但无论如何催动真气,总能感觉到一股诡异的音符震荡,随即被铁箫点回去。

  眼看楚留香等人进来,宫南燕干脆不再出手,只是死死盯着李瑾瑜。

  “姑娘,我技艺如何?”

  “如午夜鬼厉,呕哑嘲哳!”

  “多谢夸赞,姑娘不请自来,私闯民宅,正是需要午夜鬼厉来应对。”

  “那私闯民宅,偷盗宝物,又该用什么来对待?我这丢了宝物的主人家来寻盗贼讨要,难道还是恶客不成?”

  楚留香闻言摸了摸鼻子:“这位冷姑娘,我从来没去过神水宫。”

  “我不姓冷!”

  “那么,我该叫你什么?”

  “就叫我冷姑娘吧!”

  “我偷了你什么?”

  “天一神水!”

  “我绝对没有偷盗过。”

  “江湖中除了楚留香,谁还能从神水宫中,盗走天一神水?”

  李瑾瑜笑道:“非也非也,这话若是传到一个人耳朵里,恐怕咱们这位楚公子,这辈子都不得安生。”

  “谁?”

  “‘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还有呢?”

  “如果我一定要出手的话,想必也是没什么问题的,我刚才说的,你应该都听到了,我可以去求我姐姐。”

  “大名鼎鼎的公子榜魁首,原来竟然会靠姐姐行事,竟也不知羞。”

  “我父军务繁忙,整日不见人影,我母无心家事,几乎从来不管,我从小到大,确实是姐姐带大的。

  姐姐在我眼中,如父如母,一个人如果去求自己的父母,固然会显得能力不如,但绝不能说是羞耻的事。”

  “强词夺理。”

  “况且,如果我想要天一神水,直接找姐姐要就是,何必这么麻烦。”

  “那你说这些做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不能因为神水宫丢了东西,就怀疑是楚留香做的。”

  “但他是嫌疑人。”

  “你这个断桉方式,如果去六扇门当捕快,每年至少二百冤假错桉。”

  “你的话成功惹怒了我,原本我打算给楚留香两个月时间,现在只有一个月了,我必须一个月看到结果。”

  “如果看不到呢?”

  “我就用楚留香钓鲨鱼!”

  楚留香无奈的摸了摸鼻子,心说你们两个唇枪舌战,和我有什么关系?

  “钓鲨鱼前,先割掉鼻子,他那个摸鼻子的动作,着实惹人生厌!”

  楚留香越发觉得无奈,他很想继续摸摸鼻子,却终归还是放下了手。

  很多人说过,楚留香摸鼻子的动作非常有魅力,非常吸引女孩子。

  这话确实是实话,楚留香这个动作非常吸引人,但并非楚留香本意。

  楚留香的鼻子自幼便有病,因此时常揉鼻子,后来得传夜帝神功,领悟到一种以皮肤换气的独特绝学。

  由于用不着口鼻换气,楚留香的轻功超凡脱俗,也自此免疫了迷药。

  更加让人感到无语的是,内功有成之后,他的鼻子成了薛定谔的鼻子。

  面对迷药自动失灵,面对女儿香却比狗鼻子还灵,别人失去一种感官,是极大地损伤,唯有楚留香是增益。

  至于摸鼻子的动作,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每当感觉郁闷或者尴尬,亦或是思考问题,都会下意识摸鼻子。

  再然后,这个动作,随之传遍了诸天万界,为一代代主角所模彷!

  一直被模彷,从未被超越。

  ……

  “冷姑娘”宫南燕离开了。

  楚留香躺在躺椅上,手中拿着琉璃酒杯,里面是上等的波斯葡萄酒。

  “她的确很美,尤其是那一笑,海上的星光,似乎全都照上了她的脸,再悄悄地落入神秘的黑夜里。”

  “一个月后,你只怕就不会再觉得她美了,尤其当她的剑抵住你脖子的时候,哦,不对,抵住你的鼻子……”

  “她不用剑的。”

  “她用什么?菜刀?”

  “她用的是菜碗。”

  “菜碗?”

  楚留香大笑道:“不用菜碗,怎么能接得住打翻了的醋坛子。”

  李瑾瑜笑道:“我觉得小师叔可能搞错了一个问题,神醋宫掌门人,总比神水宫的亲传弟子可怕得多。”

  “你难道不怕?”

  “当然怕,上次我们家里那几位副掌门生气,让我大半个月食不知味,现在想起来,也是心有余季。”

  “神醋宫,真是可怕的势力!”

  “所以最好不要招惹!”

  “你能忍得住?”

  “难道你忍得住?”

  “哈哈哈哈哈哈……”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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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天圣皇朝云王府唯一的嫡女云浅月,亦是人人口中的纨绔少女,嚣张跋扈,恶名昭彰,赏诗会为了心爱的男子与人争风吃醋命丧黄泉。   她是国安局最年轻最具才华的上将,一朝为国身死,灵魂坠入异世,重生在天圣皇朝云王府唯一的嫡女云浅月之身。   纨绔少女对上少年将军,她的到来让表面平静的天圣皇朝幡然巨变。   说我嚣张?   说我纨绔?   说我就是一个顶着云王府嫡女的名头,打着内定太子妃的幌子,占着整个王...

超级预言大师

张扬发发微博,就成了网络红人;解说下比赛,就成了人气主持人;去当个足球教练,就拿到了很多奖杯。   只要是关于足球的工作,他都能做到极致。   很多人奇怪他的成功。   他们想不通。   张扬可不会告诉他们,那是因为……咳咳,总之这是一个足球菜鸟,带着强力外挂,闯荡世界足坛的故事。

至尊毒王

字数:2353281 介绍:   你的毒,却是我的补药!毒霸天下,无往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