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夫人是神捕

  这里是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土,贫穷。

  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孩童,在木板门后闪缩窥人。

  实话实说,这里比君山更加适合作为丐帮总舵,因为这里实在太穷了。

  但穷和富要看对比,与姑苏、金陵相比,这里简直是乞丐都不愿意来。

  可如果与周围的村镇相比,这座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因为附近五十里以内,这里是唯一有水井的地方。

  黄土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炊帚拂着烙饼上的风沙。

  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面饼,在这种穷苦的地方,已可算是绝对的美味了。

  这么一个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和风流潇洒的楚留香,绝无一丝一毫的相关。

  楚留香却骑马赶了五天路,把自己累的灰头土脸,终于到了这破地方。

  不是非要来这处地方,而是顺着黑珍珠留下的线索,追到了这里,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夜,然后继续追。

  万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胡铁花。

  他已经七年没见过胡铁花了。

  上一次见面也是夏天,地点是金陵莫愁湖,莫愁湖上的荷花开得很美。

  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还有华山派的“清风女剑客”高亚男。

  他们把荷叶卷成酒杯喝酒,喝一杯酒,抛一张荷叶,不知喝了多少,只记得那条船几乎被荷叶塞满。

  就在荷叶堆的比鼻子高的时候,胡铁花借着酒劲向高亚男求亲,高亚男答应了,然后胡铁花就跑了。

  高亚男找了胡铁花七年,胡铁花躲了高亚男七年,不喜欢么?心中自然是喜欢的,但喜欢不代表成亲。

  胡铁花对婚姻有刻骨的恐惧,他是比楚留香更浪子的人,绝不会成亲。

  胡铁花跑了,姬冰雁也离开了。

  楚留香的双翼没了七年,固然闯出更大的名声,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如今寻到胡铁花,楚留香觉得非常开心,对于战胜沙漠的信心,不免多了三四成,大概就是三四成吧。

  毕竟,哪怕是楚留香,也没有改变天地自然的能力,他只是楚留香,不是能够改变天地气象的绝世强人。

  仅凭楚留香和胡铁花,当然也是无法战胜沙漠的,他们要去寻另一人。

  姬冰雁!

  沙漠上的大财主之一!

  须知丝绸之路乃财富之路、黄金之路,富商巨贾云集,财富在这里算不得什么,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富翁。

  但如果拥有的财富足够多,还是能够获得足够多的尊重。

  姬冰雁就是能令本地商人肃然起敬的一个,这就表示像他这样的富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非常非常少了。

  他并没有做什么固定生意,只要是赚钱的生意,他都插上一脚。

  在这处庞大的绿洲内,每天若能赚进十两银子,就有一两是属于他的。

  一个人能够用七年时间,白手起家赚到如此多的财富,必然会更加值得尊重,甚至不仅是因为他姓“姬”。

  在这里,没人不知道姬冰雁。

  只是随意问了问路,楚留香和胡铁花便寻到了姬冰雁的府邸。

  身材魁伟、巨灵神般的门房,将他们引入木叶森森的院子,两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衫的少年,彬彬有礼的将他们两人带进宽敞而华丽的客厅。

  客厅堂挂着几重竹帘,把夏日的暑气全都隔在帘外,微风吹动竹帘,重帘中似有燕子在飞翔。

  很难想象,在这黄沙大漠,竟然还有如此清雅的园林,还有如此富贵的气象,还有如此大家族才有的底蕴。

  楚留香来的很快,但有个人比楚留香来的更快,那个人就是李瑾瑜。

  李瑾瑜从不会委屈自己,更不可能去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接到楚留香的传信之后,立刻便动身去找姬冰雁。

  李瑾瑜当然可以找姬冰雁。

  在这茫茫黄沙大漠,如果有一个人是李瑾瑜的朋友,那一定是姬冰雁。

  两人并非白首如新、倾盖如故的至交好友,而是通过不断地接触,一次次做生意,一点一点的成为朋友。

  很多人都知道,这处绿洲,十分之一的利润属于姬冰雁。

  很少有人知道,姬冰雁如果赚取十两银子,其中三两是属于李瑾瑜的。

  李瑾瑜是他的大股东。

  早在挖连城宝藏之前,李瑾瑜便挖了几处小宝藏,在西域之地做生意,姬冰雁就是李瑾瑜最大的合作者。

  嗯……其实最开始是销赃!

  宝藏内的珠宝不好在中原出手,只能在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出手。

  此后的连城宝藏、地宫宝藏、徐敬业宝藏,也有一部分给了姬冰雁。

  大多数人只知道李瑾瑜通过巨鲸

  帮做海运生意,知道李瑾瑜通过姬冰雁做西域生意的,却没有几个。

  怎么说呢,谨慎,就是谨慎!

  楚留香并未等待太久,四个白衣如雪的少女,已抬着软榻走了进来。

  一个人斜斜倒在软榻上,口中大笑道:“楚留香、胡疯子,想不到你们这两个醉鬼,竟还没有忘了我。”

  他虽在开怀大笑,但一双眼睛仍锐利得如同鸷鹰。

  懒惰、迟钝、犹豫不决,是大多数人通常有的毛病,但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是谁,也休想在他这张棱角突出的脸庞上,找出丝毫这种神情来。

  他就像是精明和强锐的化身。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闯出这等名号。

  李瑾瑜没那么大的架子,拿着一壶葡萄美酒走出,冰蚕寒气一闪而过,已变成冰镇葡萄酒,甚至还有冰块。

  “来!喝一杯!去去暑气!”

  胡铁花从不拒绝任何酒,尤其在这热死人的天气,那就更加不会拒绝。

  楚留香道:“我实在是想不到,你们两个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李瑾瑜笑道:“我也不知道,只能说我们两个可能比较合得来吧。”

  胡铁花道:“你这双桃花眼比老臭虫更甚,和死公鸡怎么合得来?”

  李瑾瑜道:“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享受,也非常的擅长赚钱。”

  楚留香道:“姬冰雁能赚到钱我相信,你的钱不都是捡来的么?”

  李瑾瑜道:“捡来的钱,从来不会有人珍惜,会很快花完,唯有用能力赚来的钱,才能长长久久的保存。”

  楚留香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你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

  李瑾瑜道:“黄沙大漠中的危险实在是太多,如果没有熟悉沙漠气候的人带路,那绝对是取死之道。”

  黄沙大漠,白天热得恨不得把皮剥下,晚上冷得可以把血都冻起来。

  山丘霎那间就可能变为平地,平地眨眼间就可以变作山丘。

  天连着地,地连着天,让人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长期生活在沙漠的人的方言,寻常人根本就听不懂。

  即便运气好,没有遇到沙暴,仅仅只是干渴,就能让人变成一具干尸。

  如果遇到黑沙暴,即便是四大神侯级别的高手,也会非常的危险。

  姬冰雁道:“如果你们两个就这么去大漠,后果只有死路一条。”

  楚留香道:“别人能活多久,我们也能活多久,除非沙漠里全是死人,否则我们也一样能够活下去。”

  姬冰雁冷笑道:“不一样。”

  胡铁花道:“确实不一样,我们的武功更高一些,能活的更久。”

  姬冰雁道:“是死得更快,如果存着这种心思进入大漠,除非你们是无上大宗师,否则很难活过十天。”

  胡铁花怒道:“你看不起我?”

  姬冰雁道:“你们的心、你们的骨头,早已被酒肉、被女人、被太舒服的生活所软化了,沙漠里的生活,已远远不是你们所能适应的。”

  胡铁花道:“我在比这里贫穷一百倍的地方,生活了将近四年。”

  “他们为减少身体里的水消耗,能几天不说话,也不动,你们能么?

  他们肚子饿时,能将蜥蜴和毒蝎当作鸡腿来吃,你们能么?

  他们渴时,能用手把沙地挖出一丈深的洞,为的只是吸吮沙子里的水,就靠这一丝水,他们就能活三天。

  他们甚至可以喝骆驼的尿,你们只要嗅嗅那味道,就要吐出来,而你们只要一吐出来,死得就更快!

  沙漠里的人,为生存做出的事,你们非但做不出,连想都不敢去想!”

  “至少我的确不敢喝尿。”

  “到了必要的时候,你不敢喝,就得死,他们敢喝,他们就能活下去。

  所以他们实际上比你强,这是生存的问题,与武功智慧全无关系。”

  姬冰雁的语气非常冷肃,但楚留香下定决心闯一闯沙漠,胡铁花也想闯一闯沙漠,任谁也不可能阻止。

  如果楚留香和胡铁花要去冒险,那么无论姬冰雁在做什么,都不可能干看着,他自然也是要去的。

  作为本地最大的土豪之一,姬冰雁能够做的准备,远远超出常人想象。

  他准备了长长的骆驼队,还有一辆非常舒适的马车,以及两个奇人。

  一个铁塔般的壮汉。

  他的名字是石驼。

  石驼反穿着件老羊皮背心,露出一身比铁还黑、还结实的肌肉。

  一张脸像是风干了的橘子皮,凸凸凹凹,没有半寸光滑干净的地方。

  一双眼睛灰蒙蒙的,简直连眼白和眼珠都分不出来,不是荆无命那种漠视生命的眼睛,而是浑浊。

  里里外外都是浑浊,都是迷蒙,谁也想不到世上有人生着这样的眼睛。

  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

  够睡得着觉,哪怕当时是在赶车、走路、跑步。

  这是一个又聋又瞎又哑的人,却能与牲畜进行沟通,能辨别方向,能查找水源,是沙漠中的活地图。

  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子。

  他的名字是小潘。

  小潘生有一张娃娃脸,看起来约莫二十来岁,实际上已经四十二岁。

  长江南北、黄河两岸、福建岭南、黔贵川鄂,无论哪种方言,他都能说得流利自然,和当地土着完全一样。

  无论做什么交易,都只管放心让他去做,他就算闭着眼,也不会吃亏。

  若非小潘是姬冰雁心腹爱将,李瑾瑜怕是早就想办法挖墙脚了。

  胡铁花对于石驼非常好奇,李瑾瑜同样对于石驼非常好奇,他并非天生又聋又哑又瞎,而是被人残酷折磨。

  石驼曾经是个正常人,甚至是江湖有名的剑客,他出身于华山派。

  石观音和华山派有血仇,把华山玉女峰七大剑客杀了六人,又自信自己的容貌魅力,想要石驼彻底臣服。

  石驼没有臣服,于是乎石观音用各种歹毒的手段折磨他。

  她让石驼如同驴子一般拉磨,只要停下来便用鞭子抽,持续时间足足一年有余,没有停下来过一步。

  所以石驼不仅可以站着睡觉,还能站着吃喝拉撒,走路吃喝拉撒,跑步吃喝拉撒,全然不受任何影响。

  石观音见不能让石驼臣服,便把石驼钉在地上,想要把石驼晒死。

  石驼的眼睛被晒瞎,但他仍旧顽强的活了下来,就像是一棵干枯半数的胡杨,无论何时,都会努力生存。

  进入沙漠之后,所有的坐骑都变成了骆驼,姬冰雁烧毁了自己的马车。

  他绝不肯将自己心爱之物留在别人手上,宁愿自己亲手给毁掉。

  只有一个人没有骑骆驼。

  石驼!

  石驼跟着骆驼一步步地走着,是沙漠、是平地、是沼泽、是河流、是冷是热……对这人仿佛毫无影响。

  他似乎很自卑,又似乎很倨傲,既像不敢过来享受李瑾瑜他们的欢乐,却又像是不屑与他们为伍。

  越空旷的地方,越寂静的地方,他这种神情也就越明显。

  他坐在无边无际的大漠中,寒冷寂静的夜色里,竟像是被放逐的帝王,默默忍受沉默的寂寞、痛苦和屈辱!

  胡铁花忍不住说道:“如果让我知道谁把他变成这样,我一定会原封不动的还回去,那太残忍了。”

  李瑾瑜道:“每当我遇到什么困难的事,都会想到石驼,然后就觉得一切都不过如此,就能渡过去。”

  楚留香道:“你用他做榜样?”

  李瑾瑜道:“也可以这么说!”

  胡铁花道:“虽然我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四年,我却知道你是个很有本事的人,你知道他的来历么?”

  李瑾瑜点了点头:“知道,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回不去了,他的生命已经属于绿洲,属于沙漠。”

  姬冰雁道:“你查到了?”

  李瑾瑜道:“现在说这些实在是太早,不过用他做了这么久榜样,如果遇到他的仇人,我会仗义出手的。”

  楚留香打了个冷颤,他想到一个江湖传闻——每当李瑾瑜参与一件事,那件事肯定小事变大,大事变杀!

  曾经李瑾瑜的名号是玉絜公子,如今却有不知多少人称其为煞星转世。

  如果李瑾瑜想要大干一场,这场沙漠之旅,很可能会变成一路血途。

  李瑾瑜道:“大漠确实有些冷,喝杯酒暖暖身子,万一染了风寒,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病来可是如山倒!”

  楚留香心说我是担心你把大漠杀得血流成河,谁特么染风寒了?

  不过夜晚确实有些冷,楚留香接过热酒,一饮而尽,感受着体内绽放出的热力,顿时觉得心满意足。

  “李兄,你带枪了么?”

  “问这个做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么?”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不仅带了枪,而且已然嗅到了血腥。”

  “什么血腥?”

  “敌人带来的血腥。”

  李瑾瑜抬头看着明月:“我们的敌人已经来了,他们就好似藏在砂砾之下的毒蝎,或者是塌陷的流沙。”

  胡铁花道:“你知道在哪?”

  李瑾瑜道:“你想看?”

  胡铁花道:“当然想。”

  李瑾瑜笑道:“那你看吧!”

  话音未落,只听得几声卡察卡察的声音,一杆长枪已经组合完毕,在胡铁花震惊的目光中,长枪远远飞射。

  “噗嗤!”

  长枪刺入沙坑!

  不等胡铁花说怪话,长枪刺入的地方,已然冒出了一股股鲜血。

  李瑾瑜手腕缠着冰蚕丝,一头在长枪的枪尾,轻轻一拉,长枪已然回到了手中,上面不带有一滴血液。

  胡铁花飞速奔了过去

  ,用最快的速度把人挖出来,发现那人竟然深深埋入沙坑,浑身上下沾满了沙子。

  “这……这是……”

  “沙盗,沙漠之上最为常见的一种盗匪,钻沙遁地,来去如风,只要有足够多的好处,什么事都敢做。”

  讲真,最近一直用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安卓苹果均可。】

  姬冰雁冷冷的解释道。

  在这地方做生意的,最先学会的就是如何防备沙盗,姬冰雁在沙盗身上吃过一次大亏,自此深深记在心底。

  姬冰雁接着说道:“黄沙可以掩埋一切痕迹,无论有什么身家背景,有多大的名头,在这里也全无用处。”

  胡铁花道:“那什么才有用?”

  李瑾瑜晃了晃手中长枪:“唯有鲜血才能让他们恢复理智,只要把他们杀得怕了,他们便会自行退走。”

  胡铁花道:“不杀人行么?”

  这话不是为自己问的,而是为楚留香问的,因为楚留香从不杀人。

  “可以,但难度非常高!”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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