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十三世纪二十年代,一支人数在万余人的蒙古骑兵由北南下越过申河进入了印度旁遮普帮,追击逃亡的花刺子模王子扎兰丁,这给当地人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其时蒙古铁骑几乎横扫天下,先后击败了花刺子模、大金、西夏和俄罗斯联军,消息早已传到印度各国,在北方逃亡过来的突厥人、波斯人和西夏人口中,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铁骑,几乎就是战无不胜的代名词,蒙古人的南侵使印度各国暂时抛开了过去的恩怨,团结起来一致抵抗这支传说中战无不胜的神兵。

  就在印度各国准备出兵迎击之际,这支只有一万多人的蒙古骑兵在旁遮普邦烧杀抢掠一阵后,便匆匆退回了申河北岸,这样印度各国欢呼雀跃,以为是当地独有的战象使蒙古人知难而退,印度有克制蒙古铁骑的法宝。却不知来自漠北的蒙古骑兵极端不适应印度夏季酷热潮湿的气候,在行军中人马纷纷病倒,只得无奈退回申河北岸,暂时收起了征伐印度之心。

  蒙古人虽然退走,不过印度人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对来自北方的商贾和逃亡者充满了戒心,他们中很可能混有蒙古人的奸细,因此,外来者尤其是与蒙古人面貌相近的黄皮肤黑头发的东亚人,在印度人眼里是最不受欢迎的人种。少数极端的城主和国王,甚至下令凡是见到东亚青壮男子,当地人可以不经审判立即处决,他们的随身财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夺取。

  就在这样一个血雨腥风的时代,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东亚男子,一骥孤骑越过申河,孤独地踏上了这片处处充满敌意的神秘国度。

  由于一路上多次遭遇当地人的无端追杀,他不得不换上了当地人的长袍,一袭斗篷遮住了大半个脸,只留一双眼眸在外,由于与本地人了一样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窝,旁人很难从眼睛看出他是异族。虽然风尘仆仆一路劳顿,但他的眼中依旧闪烁着一种玩世不恭的味道。

  他将随身兵刃也换成了当地人常用的弦月弯刀,虽然有些不太顺手,不过为了不惹人注意,也只得将就。坐下的黑色骏马虽不及当初拖雷所赠之“黑旋风”神俊,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引来不少路人侧目。

  一人一骑一路向南而行,渐渐进入广袤的印度平原,在一处三岔路口,他与一彪迎亲的马队迎面相遇。他连忙勒马避在一旁,不想惹人注目,谁知领头的司仪远远便迎了过来,对他遥遥一拜,用泰米尔语高声问候道:“尊贵的朋友,请允许我邀请您参加艾米尔公子与塞维亚小姐的婚礼,成为婚礼上最尊贵的客人。”

  他正要推脱,又见几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也迎了过来,纷纷在路旁下马拜倒,众人眼里都满含希翼,齐声道:“在迎亲的路上遇到远方来的尊贵客人,定是毗湿奴对新人的祝福,请一定接受我们诚挚的邀请。”

  他知道是自己这身漂亮的武士袍惹的祸。其时印度人分为四大种姓,每个种姓又分为数十个亚种姓,每个种姓之间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其中最尊贵的当属婆罗门和刹帝利,婆罗门通常是祭司和僧侣,刹帝利则包括王公贵族和各级武士阶层。自己这身打扮,很显然是被眼前这些乡民误认为刹帝利武士,地位远比他们这些吠舍或首陀罗种姓为高。在婚礼上能请到一个高种姓的贵宾,对这些自认卑贱的愚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想到这点,他不禁为眼前这些完全忘掉了自我的普通玩家感到悲哀。

  一个刹帝利武士接受低种姓百姓的敬拜,在印度大陆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他依然接受不了年逾古稀的老者对自己行此大礼,可又不能自降身份下马搀扶他们。他只得用略显生涩的梵语道:“好吧,前面带路!”

  印度大陆语种众多,其中梵语和泰米尔语在此地最为通用。几个老者闻言大喜过望,忙上前俯身碰了碰他的靴子,以隆重的触足礼参拜道:“不知尊贵的客人如何称呼?”

  他犹豫了一下,遥望虚空喃喃道:“白、思、绮。”

  几个老者面面相觑,眼中都有些疑惑,显然都没听过这种怪名字。他见状连忙补充道:“白思绮·穆伊尼兹。”

  几个老者顿时释然。穆伊尼兹是印度北方高贵的大姓,与他的身份完全相符。虽然“白思绮”这名字有些奇怪,不过几个老者也没有多想,毕竟自认卑贱的他们,对贵族的名字并没有多少研究。

  “白思绮!”骑士再次在心中默默念着这个陌生的名字,遥望虚空的眼中,隐约有一丝复杂的情愫。他永远记得第一次遇到雪妮时的情形,那是在茫茫无尽的大漠深处,她那时还是绰号“一阵风”的绮丹韵,而他的名字则是白痴。他相信,雪妮听到“白思绮”这个名字,一定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只是一望无际的印度大陆,这名字有多少机会能传到雪妮的耳中?

  随着迎亲的队伍来到一个村庄,他立刻得到主人最隆重的接待,被主人请到最尊贵的座位观礼。婚礼隆重而漫长,男方是当地富裕的商人,女方家道也颇为殷实,嫁妆让当地人无比羡慕。远道而来的武士饶有兴致地观赏着婚礼的进行,不厌其烦地接受当地人的恭维敬拜。他是婚礼上唯一的高种姓者,为表尊重,众人刻意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没人与他走在一起,甚至没人与他同桌,更没人敢问他为何一直遮着自己的面容。

  婚礼热闹而喧嚣,空气中弥漫着强烈的咖喱味,令他恶心欲呕。一直用斗篷蒙着半个脸的武士发觉,虽然四周洒满了鲜花和香料,处处五彩缤纷、花香与咖喱味交替扑鼻,却并没有多少喜气,众人脸上的神情与其说是喜悦,不如说是兴奋与期待交织,就像狂热的教徒在举行神圣的宗教仪式。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一直不见新人出来接受宾客的祝福,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天色渐近黄昏,一个须发皆白的婆罗门老祭司的到来,将婚礼的气氛推向了高潮。众人争相涌到他的脚下,用最隆重的吻脚礼迎接神灵的使者。老祭司被主人领到刹帝利武士面前,整个婚礼上,也只有这位刹帝利武士有资格与他同席。

  “你是谁?”婆罗门老祭司打量着端坐不动的武士,眼中三分警惕,七分不满。即便是国王,对高贵的婆罗门都应该表现出应有的尊重,在他没有落座前,国王也要站立等候。老祭司十分痛恨刹帝利武士的傲慢。

  “白思绮·穆伊尼兹。”蒙面武士总算站了起来,对老祭司合十为礼。听到对方的姓氏,老祭司面色稍霁。“穆伊尼兹”是北方的王族,拥有这个姓氏的刹帝利武士,对偏僻乡村的婆罗门稍有不敬,多少也可以理解。

  “听说蒙古人入侵旁遮普邦,不知前方战事如何?”老祭司随口问道。

  “有无所不能的梵天大神庇佑,蒙古人岂能得逞?”蒙面武士眼中闪过一丝调侃。

  听对方敬拜梵天,自然是信奉婆罗门教,不是异教徒。老祭司眼中敌意尽褪,对刹帝利武士友善地摇摇头,恭维道:“除了梵天大神的庇佑,也要靠武士们的浴血奋战!”

  见刹帝利武士对这样的恭维完全无动于衷,老祭司只得转向身后的主人,不耐烦地催促道:“阿曼,仪式尽快举行吧,我可不想在你这肮脏的地方呆得太久。”

  “遵命!”主人连忙向司仪挥了挥手。司仪立刻高喊:“大礼开始。”

  一张披红挂绿的巨大婚床被四个壮汉抬了出来,婚床四周垂满流苏,床上洒满了五彩缤纷的鲜花,将婚床妆点得艳丽无比。透过床顶四周垂下的流苏,隐约可见婚床中央,两个新人盘膝而坐。二人项上都挂着长长的花环,新郎面覆彩巾,看不见面容,新娘面罩大红莎丽,仅留一双眼眸在外。婚床被抬到老祭司面前,在接受他祈祷和祝福的时候,一阵微风撩起了流苏。武士突然看清了新娘的眼眸,漆黑幽怨,哀恸绝伦,那神情不像是在举行婚礼,到像是参加葬礼一般。

  老祭司小声念起了祝福的经文,围着婚床撒下了一圈花瓣。祝福完毕,老祭司仰天一拜:“保护神毗湿奴定会记住塞维亚小姐对丈夫的忠贞,让她在来世获得一个更加高贵的出身,以褒奖她对丈夫的忠烈!”说完老祭司摆摆手,四个壮汉立刻将婚床抬到房前的空地中央,几个女人默默向婚床上浇洒香油,四个壮汉则在婚床四周架起了柴禾,将婚床完全包围。

  蒙面武士虽然参加过不少婚礼,却从未见到过眼前这种情形,忙问面前那默默颂经的老祭司:“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老祭司叹了口气,惋惜道:“新郎艾米尔前日暴病而亡,塞维亚小姐没结婚就成了寡妇,自然要追随夫君于地府,这是毁灭神湿婆的旨意,谁也无法更改。”

  “什么!你们……你们要将新娘与死人一起火葬?”刹帝利武士惊讶地瞪大双眼,虽然以前也听说过印度女人有为丈夫殉葬的风俗,却没想到今日竟亲眼目睹,婚礼与葬礼竟要同时举行。

  “这有什么奇怪?”老祭司不以为意地反诘道,“莫非你们北方的女人不为丈夫殉葬?”

  刹帝利武士还想说什么,主人阿曼已经将火把扔到婚床前的柴禾上。柴禾早已淋上了香油,见火就燃。在众宾客的欢呼声中,火焰蓦地窜起老高,转眼之间就将婚床四周垂下的流苏烧了个精光,将两个新人完全暴露在众人面前。只见新郎盘膝而坐,身体僵硬,如泥塑木雕般纹丝不动,显然已死去多时;新娘则泪流满面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法站起,自然也无法逃出火海,她的手脚显然是被细绳捆了个结实。挣扎中只见她蒙面的莎丽落了下来,露出了那张稚气未脱的脸,清秀白皙,宛若天使。看起来顶多十八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

  刹帝利武士想也没想就冲进了火海,飞身跳上婚床,拔刀割断新娘子身上的细索,用自己的斗篷将她一裹,纵身跳下婚床,踢开燃烧的柴禾冲了出来。众人的欢呼戛然而止,尽皆用惊诧莫名的目光盯着他的脸。

  刹帝利武士手忙脚乱地扑灭身上的火苗,正要向众人解释,却见众人尽皆用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他心知自己闯了大祸,正盘算怎样才能说服众人放过新娘。突听有人一声尖叫:“他不是刹帝利武士!他是蒙古人!是蒙古探子!”

  “蒙古人!他是蒙古人!”众人纷纷大叫后退,不少青壮则抄起棍棒围了过来。

  武士突然意识到斗篷没有遮在脸上,自己的面目完全暴露在众人面前,在众多皮肤黝黑、胡须茂密的印度人中十分显眼。他想解释自己并非蒙古人,自己的相貌与宽额塌鼻的蒙古人有极大的区别。但众人哪容他分辩,几条木棍先后向他砸来。

  弯刀呛然轻啸,他挥刀划断了飞来的棍棒,以刀背打倒了两个出手最狠的年轻人。可惜对方人数太多,武士虽然身手敏捷,刀如电闪,但既要保护身后的新娘,又不忍肆意杀戮,竟被众人逼了个手忙脚乱。眼看无法脱困,他突然发现婆罗门老祭司正在一旁指挥众人进攻,立刻冲出重围向他扑去,抢在众人阻挡之前,将弯刀架到了老祭司的脖子上,厉声喝道:“退开!都退开!不然我就杀了他!”

  在武士厉声呵斥下,众人纷纷后退。在整个印度大陆,婆罗门教的势力都如日中天,婆罗门祭司在许多愚民眼中,有着神一般的地位。一个婆罗门祭司若死在这里,在场的任何人都脱不了干系,众人投鼠忌器,不敢再出手围殴。

  武士拉起老祭司挡在身前,对身后的新娘喝道:“快跟我走!”

  新娘不知哪来的勇气,三两把扯掉割断的绳索,紧跟在武士身后,毫不犹豫地向大门外走去。门前的大树旁,武士那匹神俊的坐骑正在安详地吃草。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老祭司在不住挣扎,同时色厉内荏地喝道,“你居然敢挟持神的使者,你将遭到婆罗门教所有信徒的追杀,梵天大神一定会让你去见阿修罗!”

  “闭嘴!”武士手上加了几分劲,老祭司立刻痛得呲牙咧嘴,不敢再罗嗦。武士冷笑着调侃道,“原来神的使者,也一样会怕死怕痛?”

  说完他一把将老祭司推入身后的人丛,跟着一把揽住新娘的腰肢,抱着她飞身翻上马背,一刀斩断缰绳。战马不等主人驱策,立刻放开四蹄飞奔而去。

  众人乱哄哄地追出数十丈,却哪里追得上奔马,只有眼睁睁看着两人一骑迅疾如风,渐渐消失在远方。

  “快派人去阿拉尔神庙,向大祭司羯摩那禀报,一定要抓住那个蒙古探子和背叛丈夫的贱人,剥下他们的皮点天灯!”老祭司惊魂稍定,立刻对主人阿曼气急败坏地咆哮。

  众人面色微变,没有想到这点小事,居然能惊动大祭司羯摩那。立刻有人答应着飞奔而去。羯摩那是婆罗门教三大祭司之一的暗月祭司,手下除了有不少精修瑜伽的弟子,据说他还能召唤阿修罗神门下的恶灵,因此他在当地人心目中,有着亦神亦魔一般的地位。有他出手,那蒙古探子和背叛丈夫的新娘子就算逃到东土,也一定会被抓回来!

  天色入黑,在远离婚礼现场的一处荒野中,升起了一堆篝火,借着篝火摇曳的火光,“蒙古探子”打量着眼前这差点葬身火海的新娘子,不禁有些意外和惊讶。此刻新娘子头上的莎丽已经跑丢,露出她那清纯如天使般的面容,不过这并不是让人惊讶的原因。她的眼眸不像当地女人那样呈褐色或灰色,而是少见的漆黑;她的皮肤也不像当地女人那样黄中带黑,而是白皙中带点浅浅的嫩黄,微微上翘的小嘴,看起来有些娇诮顽皮。若非身上裹着粉红莎丽,额上点着眉心红,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土生土长的印度人,反而像个江南水乡长大的汉族少女。

  “你……不是本地人?”男子忍不住问。

  “我……我不是。”新娘子嗫嚅着,满脸煞白,似乎还没从先前的变故中镇定下来。

  “那你怎么会嫁给一个印度阿三?还是个死阿三?”男子一着急,连哩语都迸了出来。

  “不是我要嫁,是顶替塞维亚小姐嫁。”

  “这是怎么回事?”

  少女泪珠扑簌簌掉了下来,“我是塞维亚小姐的女仆,因为她的未婚夫病故,按照风俗,她得为未婚夫殉葬。不过她的父亲不忍心女儿葬身火海,所以就用我去顶替。”

  “她未婚夫家里能答应吗?”男子皱起眉头,“他们用你顶替女儿,如何向你父母亲人交待?”

  少女苦笑道:“她的未婚夫家只在乎嫁妆,才不在乎陪葬的是谁。而我又没有父母亲人,所以他们不用向谁交待。”

  “你父母亲人呢?”男子再次皱眉。

  少女苦笑着点点头(当地习惯,摇头Yes点头No),“不知道,我八岁就被塞维亚小姐的父亲从很远的地方买来,给小姐做贴身女仆。”

  “你是否记得八岁前的情形?”男子又问。

  少女连连摇头,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晕:“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有山有水,门前就有一条清澈小河,河边有着两排枝条柔软的树,风一吹就摇曳起舞,十分好看。后来我被人卖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到处是沙子,很少有树。再后来就被卖到了更远的这里。”

  明白了!男子在心中感叹,从少女的描述和她的模样看,她最早生活的地方很像是江南;之后被卖到西域;最后辗转卖到了这里。毫无疑问,她是个汉族少女,不是印度人。在这儿遇到一个同族姐妹,男子心中油然生出一种保护她的责任感。他将手伸给少女:“我叫白思绮,跟你应该是同族,你可以叫我白大哥。有我在,我不会让那些混蛋伤害到你。”

  少女呆呆地望着男子,似乎不习惯跟人握手。不过在对方坦诚而温暖的目光注视下,她还是缓缓握住了男子的手。他的手结实有力,似乎蕴藏有无穷的力量,这让她心底生出一种安全感。她大胆迎上对方的目光,低声道:“我叫阿曼丽,艾琳拉达·阿曼丽。”

  “不对!这不是你的名字!”男子决然道,“你是汉人,不应该用印度阿三的名字。不过我也不知道你原来的名字,不如我暂时给你起个名字,汉人的名字。”

  “好!”少女高兴地连连摇头,欣喜道,“我的名字原本是塞维亚小姐所取,我自己并不喜欢。在方才身陷火海那一刻,我经历的恐怖就像一生那般漫长。我已经下定决心与过去彻底决裂,做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新的名字,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少女的欣喜感染了男子,他不禁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跟着沉吟道:“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天使?不妥,那是西方人的玩意儿;仙女?太俗!嗯……你刚从火海中死里逃生,不如就叫凤舞吧。凤凰是咱们的神鸟,希望你像凤凰般浴火重生,彻底忘掉过去的不幸!”

  “凤舞!”少女默默念了两遍,高兴地连连摇头,“谢谢主人!”

  “什么主人仆人!”男子沉下脸来,“都说了我叫白思绮,以后就叫我白大哥。”

  “白、大哥!”凤舞有些羞赧地偷眼对方,只见他面目虽然算不上英俊,但眼中却有一种令人心动的忧悒,嘴角那一抹自信的微笑,让人感到温暖如春。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男子。

  “不知你在这里还有没有亲人?”白思绮话刚出口,就忍不住扇了自己一个嘴巴,“笨蛋,当然没有了!这还用问?那我该送你去哪里好呢?”

  “不知白大哥要去哪里?”凤舞小声问。

  白思绮抬头望向天边,目光顿时变得幽远朦胧,“我要去东方王舍城郊外的那烂陀寺,离这里还有很远的路程呐。”

  “我跟你一起去!”凤舞脱口而出,不过她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不由红着脸低下头。白思绮见状哈哈大笑:“本来带着你也没什么,不过我还要去找一个人,带着你多有不便。我看不如这样,我先将你寄放到本地一户善良的人家,待我大事一了再回来接你,然后再将你送回江南。”

  凤舞眼中闪过一丝失落,盯着跳跃的篝火不再言语。白思绮忙安慰道:“你别担心,我不会丢下你不管。待我大事一了,定回来接你,我保证!”

  凤舞微微摇了摇头,但眼中的失落依旧。白思绮心有不忍,不过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起身将斗篷铺在她身旁,对她示意道:“天不早了,睡吧。今晚咱们在野外将就一宿,明天咱们还要赶路。只有远离此地后,我才能放心将你托付给别人。”

  少女依言在斗篷上躺下来,却睁着眼难以入睡。白思绮在篝火另一旁席地而卧,不一会儿便发出了微微的鼾声。随蒙古人四处征战的经历,使他养成了风餐露宿的习惯,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都不会影响到他的休息。

  少女隔着篝火仔细打量着将自己救出火海的男子,眼中除了好奇,还有一种与她清纯外貌不相称的狡黠,嘴角更是泛起了一丝诡异的冷笑。她很惊讶对方竟然在自己面前完全不设防,这跟她的想象完全大相径庭。不过在没摸清对方底细之前,她还不敢轻举妄动,还好她有的是时间。

  叮铃……叮铃……

  一阵缥缈悠长的铃声,将白思绮从睡梦中惊醒,他猛然睁开双眼,就见对面的少女也从朦胧中醒来,二人心中都有一样的疑惑:深更半夜,哪来的铃声?

  片刻功夫那铃声就来到了近前,随着铃声而来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修行者,手柱一人多高的藤杖,须发纷乱披散纠结着,满脸污秽不堪,半敞的衣衫里裸露着瘦骨嶙峋的胸膛。这样的修行者在印度大陆随处可见,没什么好奇怪,唯一奇怪的是他的左足腕上挂着一串铜铃,随着他的步伐“叮铃”作响,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总算到了。”修行者旁若无人地在篝火边坐下来,放下藤杖轻吁了口气,伸出双手在火上取暖。黎明前的夜晚有些寒冷,不过看他那身单薄的衣衫和赤足,应该不是个惧寒之人。

  白思绮和凤舞都在打量着来人,凤舞浑身簌簌发抖,眼里满是恐惧;白思绮则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对方伸出的双手,只见他那宛若鸡爪的手上青筋暴绽,却几乎没有皱纹,他的脸上虽然须发散乱,胡须长及胸腹,却不见一丝皱纹,尤其那只硕大的鹰勾鼻,让他的面容多了一种阴鹜的味道,他的年纪看来并不像外表那般沧桑。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场中就只有篝火偶尔的“比剥”声。足有盏茶功夫,来人才缓缓收回手,将淡泊平静的目光转向白思绮,双手合十道:“你有一匹好马,竟让我追了大半夜。现在随我回阿拉尔神庙向羯摩那大祭司请罪吧,但愿你能得到他的宽恕。”

  白思绮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自己纵马奔出了近百里,没想到这人竟能连夜追来。虽然他知道印度境内有不少修行者,其中不少人身怀各种各样的绝技,但像此人这般赤足追上快马,这份脚力依然令他惊讶,他不禁问道:“阁下是谁?”

  “羯摩那大祭司座下护法弟子,鹰弋!”来人双手合十,一脸恭谦。

  “鹰弋?”白思绮皱了皱眉头,“好怪的名字。”

  “这不是我本来的名字。”鹰弋淡淡道,“在下拜在师尊座前,就彻底忘掉了自己的名字。鹰弋只是一个代号,与龙、象、狮、虎等师兄弟一样,均是大祭司座前的护法弟子。”

  白思绮明白过来,不由笑着调侃道:“如果我不随你回去,会怎样?”

  鹰弋将藤杖抄在手中,淡然道:“那我只好将你们生擒活捉,带回去交给师尊发落。”

  白思绮哈哈大笑,手扶刀柄昂然道:“听闻印度大陆武功自成体系,尤其不少修行者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本事,在下正想领教。”

  鹰弋长叹了口气,眼里满是遗憾,“梵天大神一定不会原谅你的狂妄!它会赐我力量!”说着他缓缓站起身来,手执藤杖向白思绮一指,“请!”

  白思绮长身而起,手执刀柄笑道:“要抓我尽管动手,我不习惯跟对手客气。”

  “很好,那我就得罪了!”鹰弋说着藤杖一挥,迎头砸向白思绮头顶。

  “好!”白思绮一声长啸,贴地一滚躲开藤杖,跟着弯刀应声出鞘,迎上了追击而来的杖影。刀杖相碰,顿时溅起一串火星。白思绮只感到手臂一麻,弯刀差点被磕飞。没想到对方的藤杖竟是精钢打造,更想不到的是,鹰弋那瘦弱的身体里,竟然蕴藏有极大的力量,与他那单薄的身体完全不相称。

  “中!”不等白思绮站稳,鹰弋突然一跃而起,藤杖凌空下击,一杖幻化出十三道杖影,宛如飞鹰扑兔。只见白思绮弯刀轻盈地搭上对方藤杖,顺着藤杖滑了上去。对方这一杖若不收回,就会将自己四根手指先送上刀口。

  危急中只听鹰弋一声大吼,凌空一个大翻身撤回藤杖,如飞鹰般往一旁让开。他的变化早在白思绮算中,刀锋一拐,遥指他无法回护的腰胁。鹰弋身在半空,眼看无法躲避,他的身体却怪异地扭成一团,于几无可能的瞬间避开了刀锋,跟着杖头在地上一点,一个倒翻落到数丈外,惊讶地瞪着持刀而立的对手,变色道:“好快的刀!你决不是寻常蒙古探子!”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蒙古探子!”白思绮面带微笑,一弹刀脊,钢刀顿时发出一声长吟,“你也不慢!尤其你的身法,还真有几分鹰的神韵,不过却是只雏鹰。”

  “你不是探子,却又为何而来?”鹰弋眯着眼问。

  “我没有回答的必要吧?”白思绮哈哈一笑,将手中弯刀一摆,“你若想拷问,总得先赢下我手中的刀才行吧?”

  鹰弋持杖一揖,肃然道:“我苦练鹰击十三式多年,今日总算遇到对手,请指教!”

  见白思绮招了招手,鹰弋再次挥杖跃起。他的身体关节几乎可以扭曲到任何角度,每每于几不可能的瞬间躲开闪电般的锋刃。凭借精深的瑜伽术和天生的神力,刚开始他将白思绮逼了个手忙脚乱。不过数十招后,白思绮天生的敏捷和丰富的临战经验,最终还是占了上风,正所谓一快破百巧,就在鹰弋鹰击十三式堪堪使完、一杖落空的瞬间,白思绮的刀突然停在了鹰弋的咽喉。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调侃:“非常抱歉,我好像不用跟你去见那个什么羯摩那大祭司,也不用回答你任何问题了。”

  虽然利刃逼喉,鹰弋的眼眸依旧如古井般清澄宁静,不见一丝涟漪。他坦然迎上白思绮戏谑的目光,若无其事地淡然道:“你最好杀了我,不然一定会后悔。”

  “我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杀人,”白思绮说着已收回弯刀,嘴角又泛起那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你既然威胁不到我,我为何要杀你?”

  鹰弋眯着眼打量着白思绮,淡然道:“羯摩那大祭司座下诸多弟子,以我最擅追踪之术,天底下还没有人能逃过我的追踪,你也不能!”

  “是吗?”没想到对方如此坦诚,白思绮眼里又露出那种独特的微笑,“我这人很喜欢接受挑战,明知道你在用激将法,我依然会放了你。你可以走了,回去告诉羯摩那大祭司,有什么神通尽管使出来,在下愿一一领教。”

  鹰弋深盯了白思绮片刻,缓缓在篝火边盘膝坐了下来:“赶了大半夜的路,我已十分疲惫,这里有温暖的篝火,我为何要走?”

  “你不走我走!下次再看到你,我一定剃光你那肮脏的胡须!”白思绮说着牵过坐骑,伸手将凤舞扶上马鞍,跟着翻身上马,望东纵马而去。

  此刻东方已现出鱼肚白,黎明即将来临。鹰弋抬头看看天色,然后曲指入口,吹出一声尖锐悠长的口哨。哨声刚落,一只游隼突然从空中扑簌簌落到他的肩上。鹰弋从肩上的褡裢中取出块鲜肉喂了游隼,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纸和笔,草草写下一张便条,最后将便条塞入游隼腿上绑扎的竹筒中,挥手向来路一指,游隼立刻箭一般射了出去。

  鹰弋目送着游隼消失在夜空后,这才转头望向东方,迎着夜风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风中隐隐传来一丝若有若无的异香,淡得像天边的一丝白云。鹰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方才在打斗中,他就将这种独特的香料洒在了对手身上,凭着他这只经过苦练、堪称通神的鼻子,就算白思绮纵马跑出百里,也逃不过他的追踪。

  凭着气味辩明方向,鹰弋慢慢睁开双眼,拄着藤杖大步向东而去,夜风中又响起他的脚铃那单调、清冷的“叮当”声……

  “你在发抖?病了?”纵马奔出数里的白思绮,突然发觉怀中的凤舞在簌簌发抖,连忙勒住奔马关切地问道。

  凤舞使劲点点头:“我……我没事!”

  “没事干吗发抖?”白思绮摸摸少女的额头,除了一手冷汗,一切正常。

  少女犹豫了一下,嗫嚅道:“羯摩那大祭司,是婆罗门教三大祭司之一的暗月祭司,掌握着地狱之神阿修罗的力量。任何人一旦冒犯了他,都会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白思绮闻言哑然失笑:“怪力乱神,向来是这些神棍愚弄大众的手段,你根本不用放在心上。”

  “是我亲眼所见!”凤舞眼里闪过莫名惊恐,“我曾随塞维亚小姐去阿拉尔神庙敬神,无意间闯入了神庙后阿修罗殿,据说阿修罗殿中有一道通往地狱的大门,我亲眼见到婆罗门祭司将罪人投进那道地狱之门!”

  “这些可恶的神棍,是在借鬼神的名义害人!”白思绮愤然骂道,“也许那道门下面是地牢吧,这些神棍不好公开杀人,就将敌人投入地牢害死。”

  “下面不是地牢!”凤舞恐惧得浑身发抖,“我听到地底传来厉鬼的嚎叫,刚扔下去的人立刻就没了声息!”

  “也许是那些神棍在地牢中养着什么猛兽吧。”白思绮不以为意地笑道,“你若害怕,不如改信佛教吧。虽然佛教有时候也喜欢故弄玄虚,不过好歹它宣扬众生平等,慈悲为怀,佛教高僧也以普渡众生为己任,不会妄开杀孽。这次我去王舍城,那里就有印度大陆最大的佛教圣地那烂陀寺,想必寺中就有不少得道高僧。你若改信佛教,自然就不会害怕婆罗门教那些神棍了。”

  “佛教?”凤舞眼中闪出更大的惊恐,“那可是天底下最大的邪魔外道!与新教誓不两立!谁要信奉佛教邪魔,都会永堕地狱!”

  “新教?”白思绮一怔,立刻明白过来。婆罗门教原本分为古婆罗门教和新婆罗门教,古婆罗门教因为佛教的兴起而没落,后有婆罗门祭司吸收了佛教和奢那教的教义,改革了落后的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教才得以复兴,从此称为新婆罗门教,也称印度教。

  白思绮这次来印度,除了寻找雪妮,也是为了找寻佛陀当年在菩提树下四十九日冥想得到的真谛,尤其是佛陀修炼成佛的奥秘。为此他曾研读过佛教历史,顺便也研读了与佛教有着密切关系,却又敌视佛教的婆罗门教历史,因此对于两教的渊缘还是有所了解。

  虽然知道婆罗门教能延续数千年,除了用手段愚弄大众,也定有一些神通,不过他对凤舞的恐惧并没有放在心上,对鹰弋的威胁更不在意。他不信凭自己联邦特工训练营学来的反追踪术,还甩不掉鹰弋的追踪。见凤舞对婆罗门教的祭司如此恐惧,又对佛教充满了误解,他不禁问道:“你对佛教知道多少?”

  见凤舞茫然摇头,他笑道:“以后有机会,我就给你讲讲释迦族太子悉达多放弃王位出家修行,经六年苦修,最后在菩提树下冥想四十九日,终于得成正果,以及他游走四方广收弟子的故事。这次咱们要去的那烂陀寺,就是当年摩揭陀国国王为聆听佛陀教诲而修建,是佛陀生前宣扬佛教的一大圣地。不过,现在咱们得先摆脱鹰弋的追踪才行。”

  说着他已拨转马头改道向南,奔恒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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