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灵?”当府门前的阴影中畏畏缩缩走出来一个身材娇弱的身影后,谭纵流露出了愕然的神色,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施诗。

  “公子救我。”施诗好像哭过,双目红肿,走上前,双腿一屈,跪在了谭纵的面前。

  “怎么回事?”谭纵伸手去拉施诗,可施诗就是不起来,只是在那里哭。

  谭纵见状,摇了摇头,就势将施诗抱起,大踏步了走进了院子。

  “大哥,她是……”进了大院后不久,陶英从正屋的大厅里迎出来,望了一眼蜷缩在谭纵怀里的施诗,狐疑地看着谭纵。

  “这是水灵,你带她去换身衣服。”谭纵将施诗放下交给陶英,向大厅走去,走了几步又扭头交待了一句,“估计她还没吃饭,你让厨房弄点吃的。”

  虽然知道施诗的本名,但谭纵还是喜欢喊她“水灵”,这样听起来更加自然。

  “妹妹,咱们走。”陶英笑着一拉站在那里抽泣着的施诗,向后院走去。

  进了大厅,谭纵倒了一杯白开水,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然后坐在椅子上,伸手揉了揉两侧的太阳穴:王胖子请自己加入粮商商会,恐怕不只是投桃报李这么简单,应该是想与自己结盟,从而在粮商商会获取更大的利益。

  很显然,谭纵昨天晚上在如意赌坊的表演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使得人们认为他是一个大有来头的人,这既是一种掩饰,更是一种保护。

  说起粮食生意,谭纵还真的有些心动,比如谢豪,除去相关打点的费用,一年下来竟然能赚一万五千多两银子,这简直是一个绝佳的赚钱途径。

  虽然谭纵家里的那个匣子里有福叔送的二十万两银票,但是,有谁会介意自己钱多吗?

  可惜,他这次是给赵云安办事的,即使想在粮食生意上分一杯羹,也要赵云安点头。

  谭纵正筹划着如何从粮商商会的那些人口中套取自己想要的情报时,陶英领着施诗进来了。

  施诗洗了一个澡,头发散着披在背上,脸颊红扑扑的,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气息。

  她换了一身崭新的白裙,是陶英新从裁缝店订做的衣服,两人的身高和身材差不多,她穿在身上十分得体,身材显得凹凸有致。

  不久后,厨房也将饭菜端了上来,三菜一汤,有鱼有肉,施诗坐在桌子旁,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显得颇为拘谨。

  “究竟怎么回事?”等施诗吃完了饭,谭纵不无狐疑地问,短短一天时间,施诗乍一见面就哭得稀里哗啦。

  “我二娘要让我嫁人。”施诗咬了一下嘴唇,低下了头,不敢看谭纵的眼睛,轻声说道。

  “嫁人?”谭纵闻言微微一笑,“怎么,不喜欢对方?”

  “嗯!”施诗点了点头,头垂得更低了,双手局促地摆弄着裙角。

  “大哥,水灵的二娘要让她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简直都可以当她爷爷了。”陶英看了一眼忸怩着的施诗,向谭纵解释,“昨天晚上大哥不是在赌场里赢钱了吗,也不知道谁传出去的,说施诗有旺夫相,于是今天有好几拨人提着彩礼上门提亲。”

  “旺夫?”谭纵先是怔了一下,随后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竟然还跟自己有关系。

  做生意的人十分相信风水之说,昨天晚上谢老黑掷出那个出人意料的“零”点后,赌场里的那些赌客私下里就说施诗简直是谢老黑的克星,活生生将谢老黑的一场几乎必赢的好局给搅黄了,实现了如意赌场里前所未有的惊天大翻盘。

  在接下来赌黄豆中,谭纵让施诗给自己舀了黄豆,结果又赢了谢老黑,将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施诗自然而然就成为了赌客们谈论的焦点。

  在他们闲聊的时候,也不知道谁无意中感慨了一句,如果施诗不在谭纵身边的话,恐怕谢豪也不会败得这么惨,这小姑娘一看就有旺夫相。

  所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在场的人当时并没有说什么,可第二天就让媒婆带着彩礼去了施诗的家里。

  施诗的母亲十年前去世了,父亲经人撮合续了弦,娶了现在妻子,也就是施诗口里的二娘杜氏,当时是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带着一个比施诗大一岁的男孩。

  后娘自然不能跟亲娘相比了,尤其还是带着自己孩子的后娘,自此以后,施诗和哥哥施魁就受尽了白眼和打骂,家里好吃的都给了杜氏的儿子,苦活和累活却留给了他们。

  施诗的父亲是个老实的读书人,有时看不过去就跟杜氏吵嘴,可他根本就不是性格泼辣的杜氏的对手,每次都被杜氏指着鼻子骂,脸红脖子粗地败下阵来,嘴里无奈地嘀咕着“唯泼妇与小人难养也”。

  作为家中的长子,施魁十三岁就出来闯荡,赚钱养家,做过很多工作,一年前进入了如意赌坊。

  施魁心疼妹妹,知道妹妹在家里吃的不好,因此自从出去打工后,私下里经常买些好吃的东西给施诗,兄妹俩的感情异常深厚。

  半年前,十六岁的施诗参加了赌场的招人考核,成为了一名专门伺候二楼贵宾的侍女。

  今天一大早,当那些提亲的媒婆带着丰厚的彩礼走马灯似的来到施家时,杜氏被吓了一跳,她何时见过彩礼中那些名贵的绸缎、贵重的首饰和白花花的银子!

  得知了那些媒婆的来意后,杜氏乐得嘴都合不拢了,也不知道施诗这丫头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竟然能让这么多大户人家的人看上。

  由于工作的需要,施诗住在如意赌场提供的宿舍里,中午,杜氏特意让人将她喊了回来,准备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一反常态地对她嘘寒问暖,关爱有加。

  施诗很惊讶地发现家里堆着不少价钱不菲的礼物,一问之下才知道,杜氏已经答应了一家彩礼给的最多的人家,将施诗嫁给其为第九房小妾。

  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后,施诗又气又急,一口就回绝了,让杜氏将彩礼退回去,她才不要嫁给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

  杜氏先是好言安抚,向施诗列举了嫁给那个老头儿的好处,像穿金戴银、吃香喝辣什么的,见施诗态度坚决后,脸色一变,表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容不得施诗悔婚。

  施诗与杜氏大吵了一架,然后哭着离开了家里,失魂落魄地在街上闲逛着,一想到自己可能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同床共枕,她的眼泪就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下来,哪个女孩没有自己的憧憬的梦想呢?

  晚上,或许是听施魁说起过谭纵的住址,孤苦无助的施诗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谭纵的家门前,她不好意思去敲门,于是就坐在了门前的阴影中。

  “你有没有意中人?”谭纵觉得这件事情还真的有些棘手,这怎么也算是施诗的家事,他一个外人不好干涉,于是沉吟了一下,问道。

  施诗微微摇了摇头,可怜兮兮地看着谭纵,如果谭纵帮不了她的话,那么她就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大哥,你帮帮水灵妹妹吧。”陶英毕竟是个女人,自然理解水月现在的心情,开口替她求情。

  谭纵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子,思考着解决的办法,古代的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该如何帮助施诗闯过这一关呢?

  “有了。”猛然,谭纵停下了脚步,笑着看向了眼巴巴瞅着自己的施诗,“咱们就来一个瞒天过海。”

  “瞒天过海?”施诗和陶英狐疑地对视了一眼,不明白谭纵的意思。

  “勇子,明天你去码头上找一些人。”谭纵微微一笑,沉声向一旁的陶勇说道。

  第二天下午,一辆气派的马车驶进了城北的一个老旧的居民区,在一个小院前停了下来,马车后面跟着十来名穿着蓝色衣服的大汉,一个个五大三粗,膀大腰圆,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在街坊邻居们诧异的眼神中,一身锦衣、公子哥打扮的谭纵从马车上一跃而下,然后将满面通红的施诗从车厢里抱了下来,一抖手里的折扇,走向了院门。

  陶勇见状立刻上前敲门,砰砰砰的,将门拍的震天响,再用一点力的话估计那两扇门就要被他海碗大小的拳头砸破。

  “谁呀,谁呀,哪个不开眼的东西砸老娘家的房门。”不一会儿,一个泼辣的声音从门里传来。

  接着,院门咯吱一声开了,一名穿着身材丰腴、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走了出来,头上插着一个金簪,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脂粉,身上还有一股香水的味道,可能是喷的太多了,令谭纵都忍不住用扇子在鼻前扇了扇。

  “你们找谁?”等看清了门前站着的人后,杜氏怔了一下,狐疑地问道。

  “找你!”谭纵哗啦一下收起了折扇,用折扇一指杜氏,淡淡地说道。

  不等杜氏开口,陶勇一把将她推开,谭纵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了院子。

  当看见跟在谭纵身后的施诗后,杜氏脸上流露出复杂的神色,她从昨天开始就让人找施诗,可是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也没有她的踪影,等下她答应的那户人家就要用花桥来抬人,正着急的时候施诗回来了。

  施诗回是回来了,不过看样子好像来者不善,尤其是拿折扇的那位公子,一脸的倨傲,一副目中无人的派头,摆明了就是纨绔子弟。

  施诗的家的院子比较小,也就二十来平方米,墙角种着一棵大树,虽然家境看起来也比较寒酸,但比陶家和郑家是好上许多,至少客厅里有像样的桌椅和家具。

  进屋后,陶勇将一块垫子铺在一张椅子上,谭纵这才坐了下去,扫了一眼摆在墙角里的绫罗绸缎等彩礼后,抬头看向了跟进来的杜氏。

  “施诗,你可回来了,二娘担心死了。”杜氏被谭纵看得有些心虚,上前拉住施诗的手,亲热地说道。

  “听说你给施诗许配了人家?”施诗低着头,不说话,谭纵沉吟了一下,冷冷地问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施诗也老大不小了,我得给她找个好归宿呀,免得像我这样受苦受累。”杜氏叹了一口气,拍了拍施诗的手,好像对施诗无比的关心。

  “没想到你还是一片苦心呀!”谭纵冷笑一声,双目一瞪,“既然是为施诗好,那为什么给他找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儿?你知不知道他可以当施诗的爷爷了!”

  “公子,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当娘的难道还会害自己的子女不成?”杜氏这下不乐意了,冲着谭纵说道,“虽然对方年龄大了点儿,但嫁过去至少衣食不愁,总比嫁给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受一辈子哭要好吧?”

  “我宁愿受苦,也不愿意嫁给那个人。”施诗闻言,从杜氏的手里抽出了手,神色坚毅地看着她。

  “听见了吧,施诗不愿意嫁给那个老头儿,你把彩礼退了,这事儿就这么算了。”谭纵看了施诗一眼,冲着杜氏说道。

  “这位公子,这是我们的家事,好像不劳公子操心吧。”杜氏闻言脸色一沉,冷笑着望着谭纵,“你可知道施诗要嫁的是谁?告诉你,姚老爷可是我们扬州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商,家里光丫鬟就好几十个,是我们知府鲁大人的座上宾。”

  依照杜氏的性格,吃到嘴里的肉怎么可能吐出来,虽说谭纵看上去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但是好像十分偏袒施诗这个小浪蹄子,以后要是让施诗跟了他还会有自己好日子过。

  再说了,从口音上来看,谭纵是一个外地人,要是将施诗接走的话,自己的后半辈子靠谁去?总不能跟过去吧,到时候还指不定怎么受施诗那小蹄子的气。

  况且,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虽然谭纵看起来挺横,但姚老爷可也不是好惹的,从昨天媒婆的口气中杜氏知道,姚老爷这次可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将施诗娶回去,否则的话也不会下这么大的本钱,送这么多的彩礼过来了。

  背靠大树好乘凉,只要搭上了姚老爷的这条线,她杜氏在扬州城里那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了,总比自己啥都捞不到,白白便宜了施诗,随了这小浪蹄子的心意要好。

  思来想去,杜氏觉得施诗还是嫁给姚老爷对自己更有利,跟谭纵翻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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