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曹林的身份来看,他的表现确实称得上是和蔼,甚至有些过于和蔼了。但考虑到人家身份和能力的稳固性,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损伤自我权威,只能说这位中丞确实算是某种程度上礼贤下士了。

  不过,今日本身就是官僚化的体制内入职过场,又不是什么真的闯三关上五楼的,无论如何,不可能接受什么‘尊卑’的张行绝不至于为此感激涕零。

  或者更直接一点,出了门,领了钱,上了路,这人就满脑子都是买什么马了。

  一匹马,尤其是一匹好马,价值不菲,寻常人家但有一匹好马,便是半份家业……真的是半份家业,一匹好马的市价是多少呢?

  三十匹绢,或者六十贯钱,而现在入了张行腰包,乃是按照最新市价置换的三十六两白银,图的是方便携带和保值。

  而张行来到东都一月,在冯庸和青鱼帮那里薅了许多羊毛,加一起也不过是十三两白银和十多贯闲钱,也就是吃一下锦衣巡骑特有的工作福利,才能获得一匹属于自己的好马。

  说到底,不是谁都是白有思那种顶级贵族,可以那般大手大脚。

  从岛上往东,越过三个坊,便是著名的东都北市……北市位于洛阳县正中,与河南县的南市交相辉映,也各有不同。

  南市占地面积极大,相当于四个坊,里面商家足足四五千家,属于日常经营,能想到的东西都有卖,而只有一个坊大小的北市主要还是奢侈品与大宗交易,比如香料、彩帛之类。

  至于牛马,其实也属于高端货物,但因为货物的特殊性,一般是养在北市东北的殖业坊内,然后在北市东北角专门设立一个牛马行,等要交易时来这里报税。

  “两位官人是要买马?”

  “两位官人来我家,来我家,我家的马是西北的,巫人隔着沙漠送来的,个个都是高头大马!”

  “两位官人别听他的,西北的马都是样子货,靖安台的官人们都还是喜欢我们家的北荒马,结识耐用,好养活,活得长……”

  刚一抵达北市牛马行,便有一群半大小子蜂拥而上,一面招揽生意一面相互推搡,却无一人真的挨到张行与秦宝身边,俨然是熟门熟路,知晓这是靖安台的锦衣巡骑来买马,只想赚个五文引路钱。

  张行回头去看秦宝。

  秦宝也只是一摊手:“放心,他们都晓得利害,背后的牛马行也都是长久生意,不会有人为一匹马坏了名头、惹上靖安台的……只按照咱们路上说的,你看自己喜好,定下哪一类就好,剩下我替张兄来挑。”

  “那就按之前说的……北地马!”张行情知自己是个门外汉,只能选个机型,便干脆一咬牙做了说法。

  “我就猜到你要家乡的马。”秦宝笑道。“就算是忘了事,也必然是骑惯了的,就好像使弩使大刀使地那般利索。”

  张行连连摇头……他哪是什么家乡不家乡,无外乎是他这个身体虽然明显会骑马,但骑马本身毕竟是个技术活,而且考验心态,与其追求刺激,不如整个稳妥的来。

  然而,虽然定了是结实耐用好养活的北地马,可一路挑下来却并不顺利——秦宝是个懂行的,可按照这个行家的说法,但凡摆在明面上的好马,早就被牛马行主人选下来定给城里的王公贵族了,剩下的马倒不是说不行,却不免显得他秦二郎白陪着兄弟来了一趟。

  就这样,连挑了四五家,始终寻不到能和秦二郎自己那匹黄骠马相提并论的北地好马,甚至眼睁睁看着一匹乌云盖雪被其他人先一步牵走,不免愈发焦躁,而张行反而不好劝的,只好朝卖家使眼色。

  牛马行的掌柜又不是北市那些招客小哥,本身未必多看中这单匹马的生意,只是不好得罪锦衣巡骑罢了,此时见到正主在背后使眼色,心里会意,却是稍作踌躇之态,然后拱手来对秦二郎:

  “这位官人……时候不早,官人若是真有心想捡个漏,那老朽大胆指个地方与二位,若是那里没有,明日再来,或者回来选一个好口岁的北地马,我给两位官人赠送一套马鞍便是……都是无妨的。”

  秦宝一时诧异:“还有别处牛马行?”

  “那倒不是。”掌柜摇头道。“是鬼市,白天开的鬼市,就在北市西南时邑坊里的野巷子,蒋老大看着的场子,换成别人,我真不敢指,但两位是靖安台的大爷,而且您这位官人又是懂行的,才敢冒险一指……若是二位愿意去,我让我家小子给二位引个路,两位虽是锦衣,但白天老老实实去做交易,想来也无妨的。”

  秦宝稍作踌躇,立即点头。

  那掌柜也立即回头,去喊自己儿子。

  “什么是鬼市。”倒是张行,此时反而来了兴趣……他是真不知道。“跟修行有关系吗?全是江湖人士装神弄鬼那种,可有天材地宝?”

  “就是私市,哪来江湖人士?”

  秦宝微微皱眉,低声以对。“国家法度严密……住处在坊里,交易在街市,但坊外大街和东都三市也要应时而闭,好像税金也挺重,坊内倒是能稍微避税,也可以随时交易,但偏偏坊墙围住,注定不能货物齐全……所以,金吾卫少的南城,常有人夜间在泄水道里做生意,即便如此,为怕被检举,也常常要戴着面具或是脸上涂灰,夜中、泄水道里、人人遮蔽,免不了以次充好和强买强卖之事,甚至动辄斗殴打杀,说是鬼市,倒也算是妥帖……这北城也有,却是长见识了。”

  张行即刻醒悟,这事说好听点,是‘制度跟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生活需求’,说难听点,叫‘苛政猛于鬼’。

  而无论如何,都算是自己认知范畴里的玩意了。

  出乎意料,那牛马行掌柜的儿子才十八九岁,居然正在读书,被喊了两句,从自家马棚后面钻出来,先被父亲呵斥,还威胁要撕书,只能低头强笑,将书塞入怀中,然后快步来到二人跟前,随即文绉绉一礼:“小可阎庆,见过两位官人……小可这就带两位过去。”

  张行眼睛尖利,一眼看到是一本简装版的《白帝春秋》,不由心生好感,当即指点:

  “这么年轻,不要老看这些官修史书,有时间读读一些名著小说,那才是养文华气质的。”

  阎庆一面在前领路一面压低声音尴尬回复:“也不怕两位笑话,我一个牛马行家里的出身,小时家里只有四五匹马那种,只能给人代养糊口,免不了要早起夜起的,委实错过了修行入门的最好时机,现在家里好了一些,再看看书,并不是指望什么文化,乃是要借着着零碎时间读点经史,然后看看能不能考个科举,再掏点钱,换个吏员做……”

  张行当即恍然。

  且说,这个世界,自从青帝爷教化诸族,铺陈文明开始,便有文字传下,距今已八千载。虽然前期文明发展极慢,更有诸族混战,打到天昏地暗,硬生生逼出来黑帝、赤帝、白帝这几位狠角色出来证了至尊,但孬好人口基数摆在这里,还有懂行的神仙管着,所以文化传播还是很被重视的。

  到了眼下,既有几位至尊和座下神君亲自传下的经典;等王朝更迭起来,也有官修史书的成例;再往后,文风积累起来,更不免有偶然冒出来的文华大家搞出来一些好文章、好书本……之前几百年形成了以《女主郦月传》为代表的小说时文风潮,便是一时之文华所在。

  最起码在张行看来,这个世界的文学水平,还是达到了某个特定封建文化水平层次的。

  但怎么说呢,神仙和龙摆在那里,门阀与军事贵族客观存在,再加上是边缘莽荒地区文教难兴,还免不了真气修行这套‘正途’……故此,虽然先帝爷首创了科举制度,但一则没有被社会公认,二则本身也不健全,到了目下,基本上还是靠贵人看了卷子赏识那种路子,否则便是勉强过了,也只能去做个基层吏员。

  也就是像阎庆这种出身低微没有门路,然后本身又没有修行的人,偏偏又不甘寂寞,才会想着去走这条路。

  当然了,张行心知肚明,大哥别笑二哥,别看他跟秦宝修行到了第五条正脉,人人喊一声官人,但此刻锦衣行天街上,本质上还是被大贵族白有思给看中了、抬举了。

  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张行心中复又微微凛然,然后本能反思起来,只觉得自己这些天有些得意忘形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之所以得意,却并非是升了官、转了职,待遇更好。乃是说,自己当日纠结之下,咬牙冒险选择锄强扶弱,往上,得到了白有思的认可,换了眼下这身锦衣;往下得到了包括刘坊主和秦宝这种明白人和老实人的尊重;中间,自己也算是快意恩仇,报了那对夫妇图谋自己的怨仇,这才会不觉有些飘飘然和恣意起来。

  这么一想的话,张行内心稍作收敛之余,却又坦然起来——自家做了好事,干了自己都佩服的举止,凭什么不能昂然自若?

  种种心思,不过是转念而已。

  前面带路的牛马行家生子阎庆是个妥当人物,沿途说笑,不卑不亢,既有市井狡猾,又有读书人的两分气度,委实让人心生好感,却是丝毫不知道,自己读书想科举这种事情,已经引得身后一名锦衣巡骑一路上脑子转了不知道多少圈。

  “两位官人,就是此处了。”

  拐入北市东南的时邑坊不久,阎庆忽的便止了步伐,只指着前面一个巷子说话。“我家是正经的牛马行,不好当着蒋老大的人进去……两位官人自便,买不到合适的,也可回我家说话。”

  秦宝当先颔首。

  而张行却忽然郑重拱手,语出惊人,俨然是自顾自改了画风:“阁下是个好汉,而且是好学的好汉,将来必有成就。”

  秦宝目瞪口呆。

  那阎庆也惊愕一时,慌忙摆手:“可当不起官人大礼,更当不起好汉二字。”

  言至此处,这阎庆顿了一顿,赶紧认真来说:“我不是客套,我读书看书里说,人立在世上,就好像龙盘在蛇旁,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我都十八九岁了,看了好几年书,还只是个牛马行的帮衬,既没有两位官人这般勇力,又没有文华显露,哪里算是好汉呢?”

  张行连忙摆手,昂然正色以对:“不是这样的,你没有被人分辨出来,是因为之前根本没有人正眼看你,而今日我和我兄弟认真看了你,便觉得你好学知礼,宛如幼龙头角峥嵘,与旁边的凡蛇不是一回事……你不必自谦了!”

  秦宝听得愈发目瞪口呆,而那阎庆却是眼圈一红,差点哭了出来,显然是生平难得被人认可,激动起来。

  “在下靖安台锦衣巡骑,北地张行,今日得见,实属有幸。”张行见到对方要失态,赶紧报上名字,郑重拱手而去。

  “我乃登州秦宝。”秦宝也茫茫然拱了手,然后转身慌张张去追人。

  一时只剩下那牛马行家的阎庆一边抹泪一边拱了手,然后掩面而去。

  且不提阎庆如何,只说秦宝追上张行,在一些打手的迟疑顾盼中进入私市,忍不住当先来问:

  “张兄,刚才你是、你是怎么……”

  “怎么把人弄得热血沸腾,宛如古书里场景的?”张行面无表情,扭头反问。“然后又怎么一口认定人家是个好汉的?再然后你也想学?”

  “不错。”秦二郎咬牙承认。

  “这话往敷衍了说,便是你会相马,我会相人。”张行继续面无表情言道。“我一眼就看出那小子不是池中之物……你学不来的。”

  “那往真心了说呢?”秦宝迫不及待。

  “往真心了说,将来他不成好汉,这事会有人专门记住?反过来说,真成了好汉,岂不是我和他一起的造化?”张行停住脚步,眉毛一挑,摊手反问。“况且,不说什么以后将来,退一万步来讲,这么一个好学的孩子,结果却因为在市井中为人轻视,读个书,连他亲父都明显不理解他,却还在坚持,可见品性上是有说法的,那我反其道行之,认真鼓励一下怎么了?难道比中午那桶酸梅汤更费些功夫?

  好学的孩子,就该鼓励!”

  好像又学到了一些东西的秦宝竟然无话可说。

  也就是此时,秦宝忽然怔住,然后立即转向,目光停留在远处一个小巷口前。张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赫然见到一匹白棕相间的北地健马正蹬着蹄子,抬头来望自己。

  随即,二人同时大喜过望,一起走将过去。

  而当张行伸手挽住这匹一见钟情的北地花马时,秦宝却去伸手拽住了花马身后一匹半大马驹,马驹精瘦,白底黄斑、黑斑混杂,看起来像是个豹子纹,颌下还有个肉瘤子,长相堪称丑陋。

  但不用秦宝说,张行也一瞬间便醒悟过来,这匹丑马才是真的神骏,因为就在秦宝去拽这匹马的时候,尚未触及,马毛便直接炸开,秦宝也愕然缩手,但此马丝毫不鸣,只是抖了抖身上毛,便重新立定。

  张行已经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这匹丑马居然将秦宝修行的定雷真气给引了出来。

  “私市便宜,不还价……”就在这时,两匹马后面的巷子里,一名戴斗笠的人忽然出言。“两匹马一起,一百四十贯文。”

  花马牙口正好,膘肥体壮,按规矩,标准市价六十贯,私市便宜,很可能是五十贯甚至更少。

  换言之,人家卖马的人不是傻子,本身晓得另外那匹半大斑点丑马有说法,所以明明那么丑,还是个半大小子,就要价近乎于花马两倍。

  秦宝闻言一时黯然,他的战马补贴早已经买了一匹黄骠马,便是察觉到神异,又如何有钱再买一匹马,还明摆着比寻常健马贵那么多。

  “我这马也是迫不得已才卖。”斗笠客见状有些不耐。“本身很可能是龙种,本想赌一赌的……但它既吃肉又喝酒,不给就拆马棚,养到半大就彻底养不起,根本没那个钱财和力气去等它成年,赌他是真龙种了……你们若不买,我只好冒险牵到天街上,看看有没有达官贵人识货。”

  “小心没遇到大贵人,先有中等的官吏、军伍看中,直接牵走不给钱。”张行一语道破对方的尴尬处境。“我们俩人都是外地来的穷光蛋,一百四十贯委实没有……花马不愁卖,你只说这斑点丑马多少钱?”

  “八十五贯!”斗笠客顿了一顿,闷声回复。“不能再还价了。”

  “八十贯,我全用白银,现在银子紧俏,合四十八两白银,我给你四十九两,团一团,想藏哪儿藏哪儿……如何?这是我所有的银子,剩下几个铜板,我也得给自己留点来吃饭。”张行一边算账一边努力来劝。

  斗笠客压着斗笠看了看二人身上的锦衣与袖口刀,瓮声瓮气:“你们不是好相与的,我不跟你们一起去取钱……四十九两,得把现银拿这里来!”

  “二郎,你骑马快,去牛马行那里借匹马,去我住处将放在床头褡裢里的十三两银子拿来,我就在此处等你。”张行毫不犹豫,回头低声吩咐。“速去速回。”

  秦宝略显不舍地瞥了一眼那马,点点头,然后即刻转身而去。

  秦宝既去,张行留在远处拽着马不动,只与卖家套话,但卖家既然得了准信,却是一声不吭……无奈何下,二人只能枯等。

  果然,秦二郎到底可靠,抢在净街之前便带着银子疾驰回了时邑坊,随即,张行也不拖泥带水,直接当面数出三十六加十三,合计四十九两白银,也委实是他的绝大部分身家,直接交给对方,然后又经本地老大验了白银,收了一两抽水,便算是交易成功,牵着马走出了小巷。

  “恭喜张兄得一龙驹。”一走出来,秦宝便拱手来恭喜,但眼神里的艳羡根本遮掩不住。

  张行面无表情,只将缰绳往对方拱起的手上一缠,便反过来拱手:“恭喜秦二郎慧眼识马,得一龙驹,莫忘了,把我的黄骠马准时还我。”

  秦宝瞬间便醒悟过来对方意思,本能便想推辞,因为两匹马的价值实在是相差太大……但缰绳在手,他一个爱马之人,居然一时舍不得。

  半晌,才扭捏出几个字来:“莫非张兄觉得在下也是个好汉吗?”

  张行闻言哈哈大笑,脑中早已经闪过无数恰当回复……有干脆点的:

  秦二郎自然是个好汉,宝马正当配英雄!

  也有往中心思想上靠的:

  天下事以人为本,区区一马,在秦二郎面前算个什么呢?

  类似的豪言,上个世界里整日键政键史的他能给捯饬出来一打,还不重样。

  但思来想去,张行反而觉得无趣,故此,他只是点了点下巴,然后伸手拍了拍对方肩膀,便含笑来说: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二郎你这人不赖,能处!”

  秦二郎是个内秀的,自然晓得对方是在打趣,不让自己对此事过于负担,便也随之一笑。但不知为何,等对方转过身去,虽然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却居然还是如那半大小子阎庆一般一时红了眼圈。

  PS:惊了!发现桐棠老爷打赏了一个盟主。

关于本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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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深入历史与跳出历史”的原则,描写了距今1800多年的错综复杂的历史进程和波澜壮阔的争霸战争。小说以豹子李弘以一介奴隶的身份救出鲜卑大帅,逃回大汉,由一个普通士卒开始,屡立奇功,成为将军,从而影响整个汉末历史为主要线索,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地再现了东汉末年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和一群英雄人物改变天下命运的奋斗,揭示了历史运动的发展的规律。李弘与朋友战友的情谊,与敌人的浴血厮杀,与几位佳人的感情纠缠,与整个大汉命运的关联,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扭转着整个天下的局面。本书还在汉末的社会生活场景上颇费笔墨与心思,从宫廷到战场,从都城到乡野,从大漠到中原,力求还历史以原貌;从政坛角逐到沙场交锋,从典章礼仪到人情风俗,力求展现大汉传统文化的深厚魅力。纵横大漠——豹子谜一样的出身;白衣如雪——与伊人美丽的爱情;血路绵延——大汉子民艰险的回归;边疆酣战——大汉北疆血铸的长城;庙堂阴谋——士人与武人的矛盾;有我无敌——为大汉化作铁血钢刀;屯田塞外——救万民于水火之中;饮马黄河——为天下重整华夏江山;驰骋江山九万里,笑傲春秋一世名。大汉天威,有我无夷,大家一起来华丽的战吧!==血色珊瑚虫、古木山人、太乙于2006年9月14日====================出版消息:《大汉帝国风云》四、五两册即将于五月十号上市,请各位书友多多支持。因特殊原因,此次出版社改为中国戏剧出版社。《大汉帝国风云》一、二、三册书店和网上有售,请大家多多支持。网络购书的地方:卓越等网站。谢谢大家的厚爱,感激不尽。================mSN群号码:mgroup44445@hotmail.放纵书友的旧群17193445已满,请加新群8860622.另外,在黄龙骑士团论坛开了一个大汉的专区,大家搜索黄龙骑士团即可找到。进入论坛后在“骑士团迎客厅下面”就是大汉专区,发言自由。================推荐:金龙鱼的《惊雷逐鹿》手札《刁奴》强盗夏侯元让《隋唐》八分银《通冥》新秦淮八狼广告联盟:明辉《长风》《三千美娇娘》断空《游剑蛮巫》志旭扬《转生传奇》静官《血流》《兽血沸腾》暴风雨中《岁月辉煌》《天地》《虚实人生》神圣智狼《卑鄙在汉末》作者自定义标签:热血

锦衣

如果一个人不幸回到了天启六年。此时大厦将倾,阉党横行,百官倾轧,民不聊生。党争依旧还在持续。烟雨江南中,才子依旧作乐,佳人们轻歌曼舞。流民们衣不蔽体,饥饿已至极限。辽东的后金铁骑已然磨刀霍霍,虎视天下。而恰在此时,张静一鱼服加身,绣春刀在腰。他成为了这个时代,以凶残和暴力而闻名天下的锦衣卫校尉。在这个不讲理的时代,恰恰成为了最不需讲道理的人。

虎狼之师

《虎狼之师》猛虎,凶猛无比,百兽之王;狼群,纪律严明,冷酷残忍;虎狼之师,就是一支像猛虎般凶猛,像狼群般纪律严明的军队,他们拥有最顽强的意志,最强壮的体魄,最冷酷的神...

大秦从挖地道开始

穿越成秦皇十三子,恰巧六国刚统一不久。赵昊也曾想要不要挽天倾,由自己带领这个崭新的帝国,做大做强。可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嬴政,李斯,赵高,蒙恬,王贲,扶苏,胡亥….嗯,苟活一世不好吗?于是乎,赵昊有个大胆的想法,先偷偷挖一条能逃出王宫的地道,再开始混吃等死的生活。又名《我不努力,就没人知道我有多弱》,《朕看见这土耗子就来气!》,《长兄不努力,弟弟如何坐享其成?》等等。

家父汉高祖

一个伟大的帝国刚刚诞生,新的时代即将到来。刘长也曾想过要不要争一争那大位,由自己来率领这个崭新的帝国,可是他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刘邦,吕后,刘盈,刘恒...嗯,活着不好吗?于是乎,刘长戴上了穿越者之耻的帽子,开始了混吃等死的咸鱼生活。又名《我愚蠢的欧豆豆》,《这娃其实是项羽的吧?》,《跟你这样的虫豸怎么能治好大汉》等等。

革宋

天下非赵氏天下,乃华夏之天下。吾起兵,也非夺回赵氏江山,而是要光复华夏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