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落神城城主、夜摩佣兵团副团长奢华的大客厅里,奥菲罗克和罗歇里奥元帅正凝视着客厅中央的一个大沙盘。

  两人都是面沉如水,沉默不语。

  “元帅,”奥菲罗克终于开口了,“虽然夺了这个落神城,可是存粮却不如预想的那么多。这次陛下发兵十万,却只有五万人运送给养。现在军中存粮只够支撑半个月的。陛下没打过什么仗,可是元帅您一生大小战争经历无数,战绩骄人,没有理由不知道补给对于战争的重要性吧。”

  “圣骑士先生,”罗歇里奥低沉的笑声在大厅中响起,“您虽然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天才,可是经验的作用对于政治来说有时候要远远超过天才。这次战争在军事上虽然并不高明,但在政治上却是非常高明的作法。可惜你我都是军人,现在处境虽然困难,但就算是为了同盟的子民,我们也得打赢这场战争。”

  奥菲罗克欲言又止,他明白以如今政治上的微妙局面,有些事情是心照不宣的,而有些问题,也是不大合适摆到台面上来的。

  他叹了一口气,皱着眉头望着沙盘。落神盆地形如漏斗,大的一端面向着莱茵同盟,随后逐渐收窄,直至收成一条宽仅三公里的、长十余公里的狭窄通道。短短数月之间,通道上已经多了一个临时建成的小要塞。三道六米左右的土墙依地势逐次建起。通道两边山势较为险峻,罗恩人在两边各建立了十余个堡垒,他们为数不多的魔法师多配置在这些堡垒之中,居高临下,足以打击整个通道正面。

  罗歇里奥元帅身材高大,一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清隽的面容充满了岁月和经历的魅力。奥菲罗克知道,年轻时的元帅可是整个同盟著名的美男子。身居高位久了,现在奥菲罗克已经无法从这张脸上窥探出一点心事了。实际上奥菲罗克非常想知道为何同盟两大魔导士耶罗和拉萨,还有元帅的密友——星空剑圣普罗西斯,都没有随军出征。

  要知道此次出征几乎倾尽了莱茵同盟军力。单以军力而论,莱茵同盟其实与罗恩公国相差无几,但在魔法师的实力和强者数量对比上却是远远超过了罗恩公国。罗恩公国既无大魔导士也没有圣骑士、剑圣这一级数的武者。而莱茵同盟明的就有两大魔导士和一个剑圣,若算上埃丽西斯和奥菲罗克,又要多一个圣骑士和一个大魔导士。如此实力,就是与三大帝国相比也相差有限。

  既然莱茵同盟的魔导士和剑圣都未出征,奥菲罗克也不愿意泄露自己圣骑士的实力,所以这场战争很奇怪的变成了一场常规性的战争。当然,同盟皇帝路易九世还是把他的宫庭魔法师团派了出来,教庭的宗教审判所也秘密地派出了一只混合了神圣骑士、光明法师和圣堂武士的小部队协助奥菲罗克。教庭十二圆桌骑士自然也是跟随奥菲罗克的。

  宗教审判所向来就让奥菲罗克不大舒服,这次更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他不得不把埃丽西斯留在了大公府里。宗教审审判所是教会最极端的组织:末日审判团的大本营。对于这些狂热得已经疯狂的家伙,奥菲罗克一向讨厌得很,能离远点就离远点。

  “元帅大人,若我们正面强攻这条防线的话,您看成功机会有多大?”奥菲罗克皱眉问道。

  罗歇里奥沉吟片刻,慢慢道:“落神城的夜摩佣兵被我们用计骗出了城,这次我想罗恩公国定然会龟缩在防线后面,不敢再出头。毕竟六千夜摩佣兵在半天内被全歼,‘非天’骑士团那个卡朋老东西不是笨蛋,一定会估计出我们的实力的。如果正面强攻的话,应该在半个月内拿下这条防线,对方的五万人也跑不了几个。不过……我们的损失恐怕也会是这个数字。”

  奥菲罗克无言地看着沙盘。他知道罗歇里奥元帅虽然名声不显,军事上的天才几乎不逊于自己的父亲。黄金狮子还是太年轻了,这也是他第一次指挥数量如此庞大的军团,论行军论战,他自知还是要逊于元帅的。

  五万人的损失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他暗叹一口气,若是精通大范围杀伤性魔法的耶罗在此,一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落神城外有一座简陋的小小军营。这座军营很奇怪,警戒的人数远远超过了其它军营,而且戒备的对象竟然是营里的军人。军营里只有三百多个骑士,军纪极度散漫,大多数人躲在帐幕里休息,少数的几个人在保养装备或者是擦洗马匹。

  一小队巡逻士兵自军营中穿过,一个年轻且表情倨傲的下级军官不屑地看着营地里懒洋洋的骑士们。他对自己少校的军衔很是满意,却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正眼看他一眼,特别是一个骑士坐在一个橡木酒桶上,正仔细地擦着战枪。这个骑士正正好好地挡住了这队巡逻兵的路。

  年轻军官见骑士毫无让路之意,啐了一口,骂道:“真是一帮人渣!一点礼仪都不懂!对马的态度比对人都好,难怪给关到这里来!要是给老子个机会,一定要让你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骑士……”话未说完,身后一个老兵不顾地位高下之别,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那军官挣扎开来,老兵手上浓重的枪油味、烟草味和汗臭几乎把他薰得晕了过去。他可是伯爵之子啊,又是八级的骑士,哪曾闻过如此味道?就在他大怒欲骂之际,那老兵又要上来捂嘴,吓得他后退了一步。

  老兵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这里都是些死囚!不能招惹狮牙营里的人!”

  那军官年轻气盛,如何肯听这些?他站在拦路的骑士面前,喝道:“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少校骑士队长!给我把路让开!”

  那骑士头也不抬,淡淡地道:“从早上起我就坐在这里了。大人想找我的麻烦、立立威风就直说,何必绕来绕去的?”

  军官气得满脸通红,他四面一看,狮牙营里的骑士都放下了手里的活开始看热闹。特别是看着自己的目光,为什么总感觉象是在看死人一样?

  但这让他的怒火更加的旺盛了。呛,年轻军官长剑出鞘,大喝道:“杀过人有什么了不起吗!老子光这场仗就已经杀了三个人了!来人哪,把这个人渣给我抓起来,光是藐视上司这一条,老子就要抽他三十鞭子!”

  他喊了半天,却无人答应。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带来的十个士兵都已经躲得远远的了,对自己的命令置若罔闻。这时,那个捂过他嘴的老兵指了指那个骑士的脚下,年轻军官奇怪地看了一眼,顿时呆住了。

  骑士的长枪造型奇特,通体紫黑色,只有靠近枪柄才是银灰的金属光泽。骑士正用擦布沾水擦着枪身。紫黑色渐渐地褪去了,露出了底下的银灰色。只是顺着枪身流下的污水,却是暗红色。

  竟然是血水!这把战枪上究竟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才会变成如此浓重的紫黑色?年轻的军官顿时觉得一阵寒意自心底泛了起来。

  凯特没有理会眼前又叫又跳的无聊小子,只是专心地擦拭着自己的战枪。

  出征前,战神之锤倾其所有为凯特重新打造了一整套的骑士装备。所有的盔甲都经过了数道魔法的加持,并掺进了足够多的玄铁。这把战枪更是倾注了费斯无数的心血。战枪枪头三寸是一点乌黑,全部由玄铁制成。枪头上隆起四道锯齿,中间则是血槽。锯齿上闪动着蓝色的魔法光芒,被附加了麻痹效果。血槽里则是一片墨绿,显然是巨毒。在狮牙营里,这些装备至少能让凯特有一半的机会活下来。

  整把战枪重达一百二十斤。若是矮人之战前的凯特,还无法使用这把战枪呢。由于玄铁数量不足,罗格毅然把战斧缚魂的斧柄换成了普通的精钢斧柄,溶出所有的玄铁为凯特打制这把战枪。凯特对这把枪喜爱无比,说:“反正是要杀人的,就叫它屠夫吧。”

  凯特现在心里一片平静,或者说是心如死灰更多一些。他对眼前这只飞来飞去的小苍蝇毫无兴趣,一只苍蝇能对他的生命构成什么威胁?

  年轻军官面色时青时白,不知如何下台。自己所有的下属都躲得远远地,显然没有为自己解围的意思。狮牙营里的骑士已经三三两两议论开了,传入耳中的都是:

  “没长蛋的小鬼!”

  “估计是哪个蠢猪贵族的儿子吧!”

  “是啊,看那胆小的样就能想象他老子是什么德性了!”

  年轻军官脸越来越红,终于尊严战胜了恐惧,他大喝一声,长剑直指凯特的胸口,道:“站起来!我以骑士的身份向你挑战!”

  凯特依然擦着枪,淡淡地回道:“向我挑战?你下边的毛长齐了没?”狮牙营的骑士们放肆地大笑起来。

  年轻军官终于忍不住了,长剑一探,几乎点上了凯特的脖子,骂道:“给老子他妈的站起来说话!”

  当的一声,他的长剑不知怎么的就飞上了天,随后眼前枪影闪动,左手的盾牌上当当当连响了五声。巨大的冲力使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的年轻军官,慌忙摸遍了混身上下,见没有血迹和伤口,这才喘着粗气定下神来。

  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士兵面色古怪地盯着自己的骑士盾,于是他也看了一眼,顿时又呆住了。

  精铁铸成的骑士盾出现了五个鸡蛋大小的圆洞。

  还未等他缓过神来,凯特一枪轻轻点在他的腹部,斗气瞬间暴发,年轻军官仰天倒地,盔甲安然无恙,全身却抽动不已。随后,凯特的枪尖在他胯下轻盈地划动了几下,几片布片随风飞了起来。凯特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原来毛都长齐了啊,那以后该懂点事了,不要随便招惹我们这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

  凯特提枪回营,没再理那只突然大哭大喊起来的苍蝇。他掂了掂手中的战枪,自语道:“死胖子,你把斧子给了我,自己可别被人给宰了啊。”

  正在自己小楼里品着下午茶的罗格猛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骂道:“他奶奶地,又是那个不想活的在咒老子?”他猛然醒了起来,重重地敲了下自己的头,向对面椅子中的人赔笑道:“您看,我又不小心说粗话了。”

  那人全身都掩在一件宽大的斗蓬里,闻言笑道:“难道我还听得少了吗?好了,快把奥菲给你留的信看完。”

  原来这个神秘人竟然是埃丽西斯。她来的时候罗格也吓了一大跳,何时见这个魔女乔装打扮过?但想到现在满城的神圣骑士以及埃丽西斯的黑焰,罗格心里多少有些恍悟。

  信是奥菲罗克走前给罗格留下的。在信中,他对罗格前后与冰雪银狐和矮人部落的两次小规模战争作了详尽的剖析,何处有利、何处失误,都标注得明明白白。他更是特别对矮人部落那一战洋洋洒洒地写下了十几页纸的战术分析。

  在黄金狮子看来,罗格最大的长处在于战略上的头脑。胖子每每总能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看到这里,罗格不由得傻笑两声:“没想到群殴居然也能得到骑士精神的典范:圣骑士的称赞啊!”

  一向以来,罗格的风格就是能十个人打对方一个绝不八个打一个,如果有机会背后下刀,坚决不跟人正面争斗。奥菲罗克则以正统的兵法对这些不入流的战术进行了一番修正。

  依圣骑士看来,在战场上每个兵力都十分宝贵。在不损失兵力的前提下,若能八个打一个却一定要坚持十个打一个就是战略上的浪费。在双方实力相近的时候,这些细微之处的浪费往往会积累成最后整个战局的失利。至于背后暗箭伤人也有他的局限处。战场之上正面战斗永远是取胜的第一选择,若能正面战胜敌人却还要寻找机会背后下刀,也是一种战略资源上的浪费。

  罗格算是熟读野史杂书,倒是知道历史上的确是有不少有“智将”美誉的人,一生战无不胜,但就是最后一战误用计谋,导致一败涂地,一生清誉毁在一战之中。

  圣骑士的意思是,要首先保证正面战场不败,然后才能相机寻找背后下刀的机会。

  信的最后,奥菲罗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罗格的赌徒性格,每战都一点不留预备队,战事一开,往往手忙脚乱。这两仗虽然罗格指挥的有板有眼,面对强敌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却是损失惨重,若是接下来再有战事,罗格必败无疑。

  其实这倒是奥菲罗克高估了罗格。胖子不是不留预备队,而是根本不知道预备队为何物。

  在信的最后,奥菲罗克写道:“任何计划,断没有一成不变、毫不修改的道理。历史上那些名将,都具备了根据战场情况随时修改计划的能力。要知道,这世界上的事物千变万化,一个死的计划不可能将所有的变化都计算在内。制订得越精细的计划,往往要修改的地方就会越多。准备战略预备队的意义正在于此……”

  罗格翻来覆去将奥菲罗克的信看了两遍,满脸钦佩之色。埃丽西斯问道:“都看完了吗?有什么感觉啊?”

  “圣骑士的见识果然比不了啊!整封信里其实就是不择手段、随机应变八个字。唉,俺以前的理解实在是太浅了,妈的,啊对不起!难怪奥菲罗克大人这么年轻就已经是圣骑士了,俺还是在九级魔法师这里混着!”

  埃丽西斯格格地笑起来,极具雕塑美的面容让罗格看得呆住了。

  埃丽西斯见罗格呆呆地望着自己,不知怎么的脸上也微微一红。她手指轻弹,一小朵黑色火焰在罗格大腿上轻轻烧了一记,这才让胖子回过神来。

  同是绝色美人,芙萝娅的美是清丽,是让人感到经不得一点吹弹的如水般的清丽。而埃丽西斯则极有古典美,如万载寒冰雕成的神像,是高不可攀、只能高山仰止的完美和高贵。与这两个美人相处久了,差一点的男人都会自惭形秽。然而罗格却是色胆包天的人物,虽然表面上毕恭毕敬,心中实在存有不少“若老子捉住你们,就要如何如何”的龌龊念头。

  当然埃丽西斯是不知道罗格肚子里的这些念头的。若是让她知道了,恐怕早就把胖子用黑火给活活炼了。在这个方面,反而是与罗格相处时间短得多的芙萝娅更加了解他的想法。

  埃丽西斯笑声渐渐地小了下去。她望着窗外的阴郁,眉宇间笼上了一层阴影。

  罗格收起了奥菲罗克的信,在烛火上点燃了,看着它烧成了灰烬。随后他向埃丽西斯走近一步,轻轻唤了一声:“小姐……”

  埃丽西斯没有回头,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忧郁:“罗格,在你心里,对奥菲罗克殿下的看法是怎样的,能告诉我吗?”

  罗格犹豫了一下,回答说:“殿下是最年轻的圣骑士,象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无从理解大人的境界。不过,我今天拥有的一切可以说都是奥菲罗克大人给的,所以小人一向对殿下忠心耿耿,卖力办事的。只是小人的能力实在有限,所以这一次把大人的事给办砸了……”

  埃丽西斯轻叹一声,打断了罗格,“罗格,这个时候不要再那么虚伪了好吗?奥菲看中你,是因为你具有别人所没有的潜力。连我最初也没有看出你的这种潜力。你的魔力低得可笑,当然了,和其它魔法师比起来你的进步算是很快了。可是你的精神力却庞大的让人害怕,虽然你已经很小心的掩饰了,但对那些力量达到或者是超过我的人来说,只要有心,都会发现你的特殊之处的。所以可以这么说,其实我们也是在利用你。”

  罗格心中一阵乱跳,他万万没有想到埃丽西斯竟然把话说得如此明白。他难得地收起了油腔滑调的态度,叹口气道:“我与奥菲罗克大人无亲无故的,就算是利用,我还是非常感激大人的知遇之恩的。若没有奥菲罗克大人的指点和照顾,也许到现在我还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普通下等贵族而已。”

  “罗格,对高级魔法师来说,魔力非常重要。可是精神力却是成为大魔导士的关键。精神力不光意味着对魔法的控制能力,它还是更加接近力量本源的一种力量。以你的精神力,迟早会成为一位大魔法师的,到那个时候,只怕所有的势力都会抢着拉拢你的。”

  罗格摇了摇头,道:“现在拉拢我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不管将来我是不是能够在魔法上有所成就,能有今天这一切还是拜奥菲罗克大人的赏识。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这个情份我会永远记得的。”

  埃丽西斯的声音中有了些欣慰,她柔柔地说:“罗格,你知道奥菲非常的骄傲。你也清楚他的力量,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困难真正地难倒过他。这也正是我最担心的一点。他是个完美的人,没有什么真正的朋友和手下。罗格,你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我怕,有一天他会跌倒在自己的骄傲上面。”

  往昔如冰山一样的女子融化了,变成如水般的温柔。她盈盈转过身来,轻轻地握住了罗格的双手,道:“罗格,答应我,一定要帮助奥菲,好吗?”

  埃丽西斯双眸中的柔情几乎要溢出来了,罗格却知道她望的不是自己。她的目光穿越了自己的身躯,穿越了身后的墙壁,穿越了千里的时空,落在一个耀眼如太阳一样的身影上面。

  轰地一下,所有的热血都涌上了罗格的脑袋。一时之间他所有感觉就是手上那一片冰凉的滑腻。埃丽西斯的手似乎没有一根骨头,柔得几乎让他发疯。

  然而她眼中的柔情却如双汪冰水,慢慢地浇去了他的热血。罗格只觉得全身上下越来越冷,寒意一丝丝的渗进了他的骨髓。

  还有难以说清的酸楚。

  罗格轻轻把手抽了出来,低下头去,平静地说:“小姐放心,罗格一定会尽力为奥菲罗克大人办事的。”

  埃丽西斯脸上又是微微一红,这一抹略带娇羞的艳色在往昔是会勾去罗格的魂魄的。现在却让他不敢也不愿直视。

  “罗格,我……”埃丽西斯也有些口吃起来,“刚才有些失态了……”

  望着埃丽西斯离去的身影,罗格不禁也有些疑惑,是什么事情将这个如万古冰川一样的魔女如此打落尘间的呢?随即,他想起了奥菲罗克的神威、风采、气度和才华,不由得轻叹口气。

  异界的天空永远是阴沉沉的,但这一刻却被一道火焰给划了开来。一辆燃烧着的战车由四匹独角兽牵引着,在天空中横空而过,只留下了一道燃烧着的尾焰。

  异界的浓雾、云团和黑灰色的死亡能量翻涌着,试图接近战车,却在尚未接触到燃烧的亮白色火焰时,就已经被蒸发得干干净净。在云团被烧去的地方,终于罕见地露出了一小块天空。

  天空是深不见底的黑色。反而是云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点昏暗的光。

  战车无形的威压四下散逸。无数的不死生物都在张皇逃窜着,躲避着战车的光芒。能够钻入地下的不死生物都在拼命地翻着土,就算泥土已经盖满了全身,它们也还是拼命地向下钻着。

  远方的山谷里一阵喧闹,一条巨大的骨龙振翼飞起。它向战车喷出一道带着苍白色死亡火焰的龙息,激打得战车火焰一阵剧烈晃动,流焰四射。

  战车上出现了一个极为高大的身影。他的通体都笼罩在亮得耀眼的火焰之中,只能隐约看出人形的轮廓。他开口了,声音如雷鸣般在天地间回荡着:“为神所不容的弃物啊!放弃你的抵抗,在天界火焰里得到净化吧!”

  骨龙回以一道无比强烈的死亡火焰龙息,然后振翼向远方逃去。

  地上一个不起眼的小山谷里,遍地是散落的白骨和朽木。突然一个半埋在灰色泥土中的巨大的龙头骨微微抬了起来,空洞的眼眶里闪着贪婪和艳羡的火光,死死地盯着空中的龙息。

  它旁边一个只剩下半边身子的骷髅突然也动了一下,一只微微闪着点金属光泽的手骨一把抓住了骨龙的颈骨,重重地按进了灰泥之中。

  格利高里一肚子的不情愿。它好不容易才看到了这么雄伟、壮观、威力十足的龙息,还没等它好好的欣赏一下,旁边的这个恶魔主人就把自己按了回去。是的,它是个聪明的骨龙,知道天上战车上的人绝对惹不起,可是异界这么大,白骨遍地都是,哪里就能被他发现了?格利高里心中不由得一阵委屈。

  这个恶魔主人哪怕现在只有半个身子,哪怕它的灵魂之火弱得仿佛随时都能够熄灭,格利高里也不敢有丝毫的反抗念头。它和主人订立的是最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恶魔主人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让它自我毁灭。何况主人还有恐怖的魔鬼右手!眼下那只手的力量就算削弱了大半,格利高里也毫不怀疑它能轻易地捏碎自己的颈骨。

  看来只有等她自己死了。格利高里偷偷地想。

  天上的战斗激烈而短促。战车上的巨人将一只只火焰长矛投向了骨龙,每一只命中的长矛都会在骨龙身上开一个大洞,而骨龙强大的龙息却完全奈何不了战车的火焰。骨龙无声的哀鸣着,四处逃窜。可是火焰战车在四匹独角兽的合力下,无论是速度还是灵活都远远超过庞大的骨龙。战车上的巨人更象是一只正在戏弄老鼠的猫。他并不急于弄死眼前这条骨龙,而是一点点地把它拆得七零八落。

  终于,巨人结束了它的游戏,骨龙的全身都被火焰所包围,自空中坠落。还未落到地面,就已经被完全烧成了灰烬,如同天上下了一阵灰雨。

  巨人巨雷般的得意笑声传遍了异界,笑声之大,足以振动着藏在最深层地底的僵尸们:

  “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你们这些卑贱的骨头烂肉们,继续恐惧吧!”

  火焰战车示威性地在空中盘旋一周,这才撕开云团,消失在天空无尽的黑暗中。

  战车消失了很久,地面上才慢慢有泥土开始翻动,慢慢地,一个又一个不死生物从土里钻了出来。

  格利高里驮着风月也跃上了地面,它殷勤地为风月挑选了一些看起来不错的骨头。一阵烟雾过去,风月重组了自己的身体。她感觉虚弱极了,新补上的骨架也实在是太脆弱了,但重创之后,风月实在没有太多挑拣的余地。

  现在除了背后的骨翼和右手指尖上偶尔闪过的寒光之外,风月就是一个普通的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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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超甜日常+单女主+双向救赎】 “她是你青春里的crush,你却是她鱼塘里的kpi” 直至林源收到自己追了十年的校花送来的婚礼请柬,他才终于幡然醒悟。 自己从来都只是她眼里的一条舔狗罢了! 那天,林源偶然发现,已经逝世的高中同学迟舒鱼,多年前送给他的八音盒里竟然还藏有很多小纸条。 [林源,我是迟舒鱼呀。当你看到这张纸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啦。] [我是个胆小鬼,从来不敢向你告白,但是我要死啦,我想勇敢一次。] [我深爱的男孩,再见啦!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做个胆小鬼,我要大大方方的告诉你——林源,我喜欢你!] 看完全部的纸条,林源早已泪流满面。 原来,在自己不堪回首当舔狗的时光里,有这样一份纯粹而炽热的爱意被他遗落在岁月的角落。 在悲痛与悔恨下,林源重生回了高三的那个盛夏。 当再次看到那个身形单薄、总怯生生却眉梢间满是温柔的迟舒鱼时,林源激动到当众抱住她: “胆小鬼,我们又见面了!” 见林源不再追自己,校花急了。 “林源,你说好要喜欢我一辈子的,为什么现在不追我了?”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我随便说说而已。” 校花泪花闪烁:“那我还有戏吗?” “有的有的兄弟,今晚马戏团有你的戏!” ......

阴阳邪医(阴阳艳医)

少年立志成医生,突得茅山道术,道术行医闯医之大道。收世间之恶鬼,坐拥美人艳福无边。

我和妹子那些事

三年前妹妹被混子欺负,懦弱的我却无动于衷……现在,我只想好好照顾她。

狩猎花都

浴血十载,斩杀千人,他曾是所有国际刑警心中的噩梦!   一次荒谬的围剿让他意外回到了五十年前。   重生后的他,通过一次又一次狩猎,不断地踏着敌人的白骨攀升上位。同时,他发现在粉尘花都之中,需要狩猎的不仅仅是阴险狡诈的敌人,还有性格迥异的各色美女。   前世没有他暗杀不了的目标,今生,他又将演绎怎样的人生?

穿书七零,我从下乡知青开始做起

盛意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到了《七零下乡记》这本书里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女配盛意身上。 原主过了十七年的好日子,等要下乡当知青了,轮到她穿过来了,这到底是什么天崩开局。 更惨的是,她还是真假千金里的假千金。真千金陆燕燕不仅是个白莲花,还是一个重生者。 在盛意下乡的日子里,陆燕燕百般搞事,陷害盛意。盛意表示,这都是小意思。 派人为难?不慌不慌,咱智商情商都在线,为难的人能拉拢拉拢,不能拉拢都嗝屁。 暗地下毒?根本不怕,我一个二十一世纪、医学世家培养的顶级继承人、中医西医手到擒来的年轻一辈佼佼者,你怎么害我?

神洲狂澜

钟胡子继续施用道教土系法术中的迟缓术让李坦的步伐变得不灵活,手中的巨剑再三同李坦的刀相撞,一来发出向声巨响,李坦口中鲜血狂涌,对方不仅用法术牵制了自己的行动,而且在巨剑的攻击中还夹入了增强力量的释教法术——也有可能这柄巨剑本身就是一柄被施与法术的剑,这一连几次对击将他的内脏已经震破了,原来护着身体的蓝光也消失了。   钟胡子停止了攻击,向依然没有倒下的李坦施了个战士礼,命令手下道:“烧!”   刹...

篡秦

云玥跌下了万丈深渊,却来到另外一个世界。面对两千年前的战国,云玥要怎么做?他很迷茫……   惠文王是明君,廉颇是小肚鸡肠的大将军。太子丹是如此的懦弱,秦始皇是个彻头彻尾的腹黑男……战国的生存环境太差了,不过云玥还是混得相当不错。   汉雄写了太多的黑暗,篡秦会写许多的阳光。有光明的地方便有阴影,同样有阴影的地方必然也有光明。

异世之小小法师

龙虎宗弟子雷霆在练功时不小心破除了祖师爷张天师曾经下达的禁制,得到了龙虎宗镇派之宝——镇灵珠,不过因为误动灵珠,导致龙虎山方圆百里的灵气聚集其身,爆体而亡。   灵珠守护住雷霆的神识,穿越到亚特兰斯大陆锡兰公国一个落魄少爷的身上。   异世人体质和地球上不同,无论雷霆如何修炼功法,最终聚集在丹田之内的始终不是真元力,而是魔力。   不过因为镇灵珠的阻碍作用,雷霆无论如何都不能释放出魔法,最终不得已...

午夜开棺人

相传,民间大户士族因为诡秘的理由不得不开启家中先人亦或者亲属已经落葬的棺材时,必会通过特殊渠道私下聘请一种“天赋异禀”的人,而这种人被称为“开棺人”。   棺材镇可咒人数代的奇葬【白狐盖面】;腐尸村可使人永生的【镇魂棺】;郪江崖墓所藏可致阴兵之【牧鬼箱】;成都零号防空洞内的阴铁【阎王刃】;邛崃天台山阴冥地街中的【烙阴酒】;若尔盖草原扎曼雪山中的【炙阳简】……开棺人的诡异经历,环环相扣、步步惊心,为...

喜遇良辰

谢良辰为弟报了仇,再也了无牵挂,虽然因此欠下一笔人情债,不过人死如灯灭,眼睛一闭,这债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然而轰隆隆雷鸣之声响起,再次睁开眼她竟然回到十四岁的大好年华,身边那位宣威侯还不是曾经威风凛凛、凶神恶煞的模样。 谢良辰正要装作不认识…… 宋羡眼尾上挑,眸中泛着细碎的光,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声音:想赖账? 说好的“侯爷大恩大德来世做牛做马定当报答”。 正在走向人生巅峰的宋羡,忽然被谢良辰几道惊雷拖回十九岁那年—— 这是报恩还是报仇?谢小娘子,这辈子,你可跑不掉! V裙:五四二八壹四零二五 粉丝值2000+,或者全订过云霓任何一本书皆可申请入群

富贵逼人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不想当首富的摊贩不是好奸商。   想成为十六世纪的比尔盖茨,   要抛却所有良民思想,   以奸欺诈,以富逼人,   贪官一律踢死,奸商全部PK!   唱唱曲子、钓钓凯子、赚赚银子,   把大明财政握于已手,将番邦经济控于怀中。   对小矮人说的话:犯我奸商底线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