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声嘎然而止,数十道目光齐刷刷的向我看来。

  没有想到,这屋中的乐师和舞女,竟然都不是寻常人,我虽压低了声音,但依旧没有躲过他们的耳朵。

  怀中的美人身体一颤,而我顿时感到了一种冰寒的杀机将我围绕其中。我没有打算运力抵抗,目光平静的看着谭雷。

  谭雷的脸色也很平静,丝毫没有因为我这句话而感到诧异。

  上下打量着我,谭雷突然笑道:“天风,我一定要让你成为我的帮手!”

  好一个谭雷!我心中暗自叹息道。在他的面前,最好不要耍弄什么心眼,因为我能想到的事情,他也一定可以猜到。

  “天风,我发现每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总是能给我带来一些新奇的东西。呵呵,你很坦白,很好!”

  气氛随着谭雷这淡淡的一句,立刻缓和下来。

  我笑了笑,轻轻揉捏这怀中美人的酥胸,故作轻松道:“音乐呢?”

  “哈哈哈,是呀,音乐呢!”谭雷放声大笑,在他的笑声中,乐声再次响起,那些舞娘则又一次跟随着乐曲,翩翩舞动。

  和谭雷碰了一杯,我知道他一定有话说。果然,他摆手示意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女人退下,沉吟半晌后道:“天风,其实我也猜到元帅大人一定会宴请你,对于帝都中的形势,我想你也有所闻。但我想告诉你,我和枫霜元帅虽然水火不容,但绝没有半点私人感情的因素在其中。”

  “我明白!”我点点头道。

  当然没有私人恩怨,只不过是权利之争、利益之争罢了。

  “你能明白这一点,很好!”谭雷手指轻轻扣动桌面,接着道:“十年前,先帝将帝国托付给我和枫霜元帅,也使我从一方行督一跃成为帝国首宰。十年来,我一直都在寻找让帝国强大的方法,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找到了这个方法。天风,你知道是什么方法吗?”

  我楞住,但我也明白,若是回答不出来,会让我的形象在谭雷心目中大大削弱。就在我颇感困惑的时候,昔日自作聪明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让我灵机一动。

  “谭雷生性好进,枫霜一味守成,两人若能中和一下,则斯法林大陆唯我帝国称雄!”这是当年在赤腊角时,自作聪明对谭雷两人的一句感慨。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可是这时候想起来,却让我顿时有了主意。

  “变法!”我脱口而出道。

  谭雷眼睛一亮,平静的面容顿时呈现兴奋之色。他连连点头道:“天风,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说的不错,帝国强大的根本,就是两个字,变法!”

  变法,对我而言是个很新奇的名词。在斯法林人类历史上,只有千年前的一次变法,使得人类真正和魔界、精灵还有兽人一族平等的坐在一起。变法,意味着创新,意味着抛弃,他代表强大,也可能代表衰落。

  “谭大人,我很想知道您这变法中的含意!”

  “呵呵,天风,自界神大战之后,人类占据斯法林大陆,凭藉搜集前人的历法,创造出了火云帝国。我洛丹华清大帝,凭藉强大武力征服半个大陆,帝国建立至今,从一个弱小的民族发展成与两大世族鼎立的局面,堪称一大奇迹!”

  谭雷的眼中闪烁晶亮光采,语音显得有些高亢起来。

  不可否认,这家伙说话确实有些鼓动性,连我听着他这简短的话语,都觉得有些热血沸腾。

  “但……帝国建立数十年,依旧沿用的是火云帝国的历法,或者说,是沿用千年的历法。天风,你知道,人类总是在不停的前进,一千年前,斯法林大陆的人们创造的东西,而在一千年后,我们依然在使用这些东西,说明了什么?”

  我轻轻摇首,表示不解。

  “退步,我们在退步!”谭雷有些激动,他的胸膛急剧的起伏,好半天才将那亢奋的情绪平静下来,道:“枫霜元帅是一个好军人,而且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军人,可是他的顽固思想,已经严重的制约了帝国的发展,这使得我们的将军故步自封,这使得我们的军队故步自封,这使得我们的人民故步自封。只有变法,让无数像你这样的年轻人走到帝国的舞台前面,才能打破这种僵局,才能让帝国统一斯法林大陆。天风,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个办法!”

  我低声沉稳道:“变法!”

  “对,就是变法!”说到这里,谭雷的眼中突然闪过一种黯然之色,将眼前的杯中酒一饮而尽,艰涩的道:“陛下年幼,而且是个女孩子,对这国事的艰辛不知道。而我,这许多年来更是如履薄冰一般艰难的行走。在很多人眼中,我和枫霜元帅的争斗,不过是为了一己之私。呵呵,老天可以作证,若是我谭雷所作所为是为了我一人的利益,天打雷劈!”

  谭雷的话,让我不由得色变。

  我没有想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相比之下,枫霜元帅显得就有些自私自利了。我沉吟许久,端起酒壶,朝着谭雷身前的夜光杯中斟了满满一杯。

  举起酒杯,我低声道:“大人,天风敬你!”

  谭雷一扫颓然之色,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抬头看着我,道:“天风,你是否认识天火?”

  我点点头,“那是我大哥!”

  “天火当年从赤腊角回来的时候,曾经向我推荐你,只是在我调查你的履历之后,我只是哂然一笑。所以,当柯士杰传来你的消息后,我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在我得到你刺杀蒲清夜的消息后,我所感叹的也只不过是你强大的武力。神庙审判之前,我有很多办法让你永远冤屈难洗,可是专使大人也告诉我,你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呵呵,柯士杰的死,其实是我和专使大人给你的一道题目,没有想到,你回答的很好、很好!”

  没有想到,那个神秘的专使大人居然也如此看重我?当初我可是被她一剑打得吐血逃窜,险些死在她的手中,这让我不由得在心中更有了一种怀疑。

  “你今天的表现,让我更加满意,天风,帮我……帮我一起让帝国强大起来!”

  谭雷的语调十分真挚,让我不由得感动起来。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当年赤腊角的一句话,我也许会立刻向他拜倒,但现在,我还需要考虑。

  我颇为含糊的应了一声,迟疑一下,“大人,您的想法虽好,但是您不觉得您的手下,并没有几个可造之才吗?据我所知,民间对您怨言颇多,很多出自行政院的手令到了那些官员手中,就变成了另一个味道。”

  “我如何不知?只是,官场就是这样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柯士杰那些人,我也只能是利用,等待时机成熟。原本天火是我最信任的人,但是他现在却离开了我,天风,我需要一个帮手,你愿意吗?”

  我轻轻摇摇头,“大人,我问你,你在军方控制了几成?”

  “两成!”

  我叹了一口气,“大人,若您能控制军方五成的力量,我定然站在您的一边,可惜……您要知道,在朝堂上虽然你占据了优势,可是帝国真正的力量,你还没有掌控!我现在不能答应你!”

  本来,我说出这句话已经做好了谭雷翻脸的准备,但没有想到他看着我,突然间大笑起来,“天风,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嘿嘿,大人,我还是比较喜欢女人!”我佯装出一副色迷迷的样子,“您把我的美人赶走了,让我失去了很多兴致。”

  谭雷听了我的话,连连摇头。

  他站起身来,为我满满的斟上一杯葡萄酒,“天风,那你有什么打算?”

  “我?呵呵,现在还没有,不过大人若是愿意将您的新法纲要让天风拜读一下,天风倒是颇为感激。”

  “这有何难,明日我就派人给你送去!”谭雷看着我笑道,说完,他突然压低了声音道:“但读完了我的新法纲要,天风又有什么打算?”

  “帝都不适合我,雷耶那不适合我,我想离开!”

  “为什么?”谭雷目光一闪,笑道:“天风,你可知有多少人挤破头想要当个京官?”

  “嘿嘿,可是我只知有更多人挤破头想要离开雷耶那。而且,今日在这风月楼和大人一叙之后,寻常的风月场所再也难入天风的眼中,这囊中羞涩,又要日思夜想的滋味并不好受!”

  “呵呵,天风当真是英雄本色呀!”

  “嘿嘿,大人如此谬赞,天风愧不敢当。而且,天风很想知道,若大人的新法真正推广,又会是什么模样?”

  突然觉得和谭雷说话真的是好累。

  明明可以简单的说明,却非要绕了一个大圈子,也许,这就是官员们时常说的“说话的艺术吧”!

  谭雷没有再说话,神情陷入沉思之状。

  我知道,我的话已经打动了他,当下站起身来,“谭大人,天风另有约会,所以先行告辞,明日,天风就在家中恭候大人送来大作以拜读,告辞!”

  “不送!”谭雷没有起身,神色已经回复了淡然。

  我转身走下地铺,径自向楼梯口走去。当我刚到楼梯口时,谭雷突然叫住我,“天风,谭某等着和你下次畅快一醉!”

  我回头微微一笑,沿着楼梯走下去。

  出了风月楼的大门,我不由得仰天长长出了一口气。

  寒风刺骨,而我脊背上的冷汗已经将衣襟湿透。我发誓,宁可与那名白衣女子再战,也不要这样子和当官的人说话,吃力,真是有够吃力。

  刚要翻身上马,突然从长街的尽头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就听一阵呼喝声远远传来:“让开,让开,军部例行公事!”

  一队人马从远处急奔而来,为首一人,却是我熟悉的徐三。

  只见他带着人马飞快的来到风月楼前,刚要出声喊喝,可目光落在我身上之后,顿时楞住了!

  “天风大人,您怎么也在这里?”

  看着那吃惊的模样,我突然想起了自作聪明那笃定的神态,他保证我可以按时离开风月楼,当时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可是看到徐三,我却突然有些明了。

  能动风月楼的,只有军部执法队。

  若是在我和谭雷说话的时候,徐三捣乱一番,我可以藉口兴趣全无,提前告辞。

  不过,自作聪明恐怕小看了谭雷,谭雷的智慧,只有在和他面对面交锋之后,才能有所了解。

  我翻身上马,走到徐三的身边,说道:“三儿,都是你的人吧!”

  “是呀,都是我从铜庐带来的人!”

  我点点头,笑道:“既然如此,收队!”

  说完,我抛下楞在风月楼前的徐三,催马向枫霜的府邸行去。

  身后,传来零落的脚步声,徐三在命令收队之后,赶到我的身边,看着我,“天风,温大人告诉我说要我来搅局,怎么你……”

  “老家伙真的是自作聪明了!”我冷笑一声,“你们这样子大喊大叫的来,非但不会帮我,反而会将我陷入两难境地。”

  “怎么,和首宰大人闹翻了?”

  我摇摇头,笑道:“暂时还没有,不过迟早会闹翻的!”

  “老大,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脑海中却突然闪过一道灵光,“三儿,你在铜庐待得腻不腻?”

  “早就腻了!他妈的,什么狗屁事情都没有,打仗没有我们的份,光是制裁自己人。你知道,铜庐地方的军人,哪一个不是身上带着伤疤的老油条?你收拾他们下手狠了些,他们不愿意;收拾他们轻了些,我又不开心。唉,想想这执法队的活儿,是越来越难做了!”

  “如果我这次外放成功,三儿,和我一起走吧。我保你一天三顿大餐,顿顿爽的要死!”我这样说,并非是心血来潮。任何一个外放官员,都要有自己的一个班底,而我又要在夹缝里生存,自然要做到面面俱到。

  徐三,是军方的人,有他跟着,枫霜也会满意。

  而在地方上,我推行谭雷的新法,也是一招向他示好的手段。

  高,实在是太他妈的高了!

  我不禁暗自得意自己这种墙头草的本领,而徐三并不知道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他看着我,两眼闪烁精光,“天风,是不是真的?”

  “嘿嘿,地方上总有许多不法之徒,温和的手段收拾不了他们,有时候铁血的方法更有利于长治久安。不过先说好,如果我外放成功,你最多也就是警长,比起军部执法队,可是少了很多威风!”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不知道,这一个多月我把你说的那些法子系统的整理了一下,可是军部大牢里的人我是一个都不敢动,能到地方实践和完善我的方法,比那个什么威风之类的事情更重要!”

  哇靠,什么人呀!

  我真的是被徐三这种对新生事物总是充满热情的态度打败了。谭雷怎么没有发现他,他也是个很有创新精神的家伙呀!

  和徐三一路调侃,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座宅院前。

  宅门外,两座石狮昂头做咆哮状,样子颇为威武。朱红色的大门敞开,门头两盏风灯高悬,上面写着:枫宅!

  靖宇正在门楼中站着,见我来到府门外,连忙向我迎来。

  徐三一见靖宇,立刻下马躬身施礼。虽然徐三在铜庐也是颇有名气的人,可毕竟只是个小旗,和靖宇的红衣旗本一职相差甚远。若是靖宇犯了军法,他可以耀武扬威,但是在这帝国元帅的府邸前,他只有行礼的份。

  帝国元帅的府邸中,最小的军衔也是个小旗,他徐三可说是差的太远。

  靖宇朝徐三回了一个军礼,而后笑着对我道:“小黑,你可真是准时,我刚出来,你就已经到了。呵呵,元帅最喜欢准时的人,快,随我前来。”

  徐三在我身后张口结舌,不知该说些什么。

  看样子,他并不知道我是前来拜访枫霜,所以显得有些慌张。站在门楼外,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样子滑稽的紧。

  “徐三,你也进来吧!”

  靖宇笑着向徐三一摆手,这才解了他的局。不过依旧显得有些拘谨,他像个小媳妇一样的跟在我和靖宇背后,走进了枫宅大门。

  枫霜的府邸很简朴,而且拥有极为显著的军人世家特征。

  最抢眼的,就是那林立在过道两边的兵器架,看样子,枫霜还是宝刀未老。那个摆在路边、手把上光滑无比、估计重有五百斤的石锁告诉我,这可不是一件单纯的摆设。

  “小宇,是天风到了吧!”

  未等我走进大厅,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厅中传来。在神庙的时候我没有听过枫霜讲话,不过这会儿一听,倒觉得颇有些磁性。

  靖宇的脸上露出恭敬之色,在门边垂手而立,轻声道:“义父,正是天风到了!”

  义父?

  我顿时楞住了,怎么靖宇叫枫霜义父?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顿时有些茫然,跟着靖宇,我和徐三走进了大厅。

  大厅正中央的桌案后,一名须发皆白的老人端坐在那里。

  国字脸,浓眉大眼,脸颊如同刀削般的平整,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狂涌而来,令人肃然起敬。

  枫霜,执掌帝国百万大军的统帅,那个曾经是我幼年时的偶像,我终于见到他了!

  在神庙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所以我并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但是当我现在面对面和他对视的时候,却不由得暗自心惊。

  和谭雷雍容的气度完全不同,枫霜显得很有威严。

  打个比方,如果说谭雷是个儒雅的文人骚客,那么枫霜则是一名浴血沙场的军人。

  而事实上,他的确是一名军人。

  做为帝国中,唯一能和华真媲美,三次参加铜庐会战的军神,我从小就听过他的传说。

  十五岁参军,十八岁以小旗身分率领五十铁骑击溃近千月臣军队。二十岁的时候,他以一名旗本的身分,指挥在艾尔文行省的剿匪行动,在一年的时间里,将猖獗四十余年的艾尔文行省土匪尽数剿灭,亲手击杀匪徒千人。二十五岁,以一名黑衣旗本的身分正式领军,在第三次铜庐会战中深入敌后,重创敌军,最难得的是,同他一同前去的士兵,无一人死亡。三十岁,枫霜荣升北方军团第一司令长官,成为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统帅。

  正是他,以离间计摧毁了月臣和车楼的联盟,一代战神蒲清啸唯一一次败绩,就是栽在他的手中;那一战,是枫霜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战,更从此奠定了洛丹二十多年的和平。

  枫霜的实际年龄只有五十多岁,但看上去,他更像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不过,那一头白发,让他更显出逼人的威严,更令我心中暗自赞叹,好一个帝国元帅!

  “天风,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不过我已经从小宇口中多次听到你的名字。有勇有谋,一代俊杰,不错,不错!”

  一晚上被帝国两位大人物夸奖,让我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谭雷夸我,我只是得意,而枫霜赞美,则让我感到自豪。我连忙上前,行跪礼参拜,这可是斯法林大陆上最隆重的礼节,非是对最尊敬的人,绝不会行这种大礼。

  枫霜连忙绕过桌案,来到我的身前将我扶起,上下打量我数眼,突然对靖宇道:“小宇,以前听你说天风是个汉子,我不信。但是我现在信了!呵呵,而且,他还是个真正的男人,是个英雄!”

  “元帅过奖了!”我闻听枫霜的赞美,顿觉赦然。

  “呵呵,天风,不用谦虚。小宇,说实话,你可敢独自面对千军万马,挑战对方主将?”

  “孩儿不敢!”

  “我也不敢,单是这一点,天风,你这豪气足以让我饮一大浮白,我帝国男儿的面子,让你赚足了!”

  枫霜越是这样夸奖我,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红耳赤的低着头,我轻声道:“元帅,那不过是天风一时冲动,哪有您说的这样英雄?”

  “哈哈哈,天风,若是我帝国军人,每一个人有你这样的冲动,这斯法林大陆早就被我们统一了!”说着,枫霜将我拉到一旁坐下。

  转过身,他的目光停在徐三身上,见徐三一身军装,眉头不由得一皱,“你是?”

  “卑职铜庐北方军团军部执法队第七小队队长,徐三参见元帅大人!”徐三疾走两步,单膝跪地回道。看他这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架式,我就知道他已经是酝酿很久了。否则,若是单纯的参见,绝对跪不出来这种气势,估计从走进元帅府的时候,他就开始琢磨,这一跪,还真有那么一点小队长的气势。

  也许是因为徐三是下属的原因,枫霜并没有太过客气。他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声音却显得比刚才更加威严,说道:“徐三,我听说过你,北方军团的死神,方赫手下的第一行刑手,对吗?”

  “正是卑职!”

  “这次你护送天风入京,辛苦了!”

  “这是卑职的本分!”

  果然是久经宦海的老油条,一个字,就让整个意思改变过来。

  虽然我这一路上逍遥自在,可是在铁骑军大营中,靖宇用的是“押送”两字,而枫霜仅仅改变了一个字,这含义却已经大不相同。

  我心中不由得佩服,但是却不知为何有种失落。

  和谭雷比起来,枫霜和我好像距离很远,远的让我似乎无法触摸。

  在和徐三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之后,枫霜回到大厅中央桌案后的大椅上坐下。

  我和徐三一桌,靖宇则坐在我的对面。只见枫霜轻轻击掌,随着掌声响起,几名身着帝国军服的军仆手捧热腾腾的酒菜上来,摆在我们的面前。

  酒菜很简单,大鱼大肉,尽显军人粗豪。

  “天风,这一杯酒,是我代表帝国敬你!连山关若没有你的出现,恐怕我军如今已经苦战天秀山下,所以,你需满饮此杯!”

  说完,枫霜将一大碗酒一饮而尽,酒碗朝我一照,我头皮顿时发麻!

  又喝酒?

  谭雷喝酒,讲究的是情调;但看样子和枫霜喝酒,恐怕要看我的胆气了。我硬着头皮,将面前的酒碗端起,一饮而尽。才刚放下,军仆上前为我斟上满满一碗。

  “这第二碗酒,你被俘之后,依旧能击杀蒲清夜,令车楼方面陷入混乱,使得帝国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战略部署,你当是我帝国以后的功臣,所以,这碗酒,请饮下!”

  刚才的那股子酒劲我还没有压下,这第二碗酒又来了。心中苦笑不已,但又不敢拒绝,我听说过,枫霜的酒令如军令,违抗不得的。

  咬着牙,我再次饮尽。

  “第三碗酒,我代表帝国向你道歉。连山关之战,你本是英雄,却闹成现在这局面,枫霜惭愧。所以,这碗酒,老夫喝了,你随意!”

  话是这样说,但是如果不干掉这碗酒,岂不是弱了我血妖王的名头。

  酒气往头顶冲,我站起身来,说道:“元帅,这样就不对了。天风虽不是军人,但却是帝国一员,受点屈辱又算什么?呵呵,天风没有酒量,但是却有胆量,元帅,我陪你满饮此杯!”

  说完,我闭着眼睛,仰头将碗中的烈酒灌下去。

  三碗酒落肚,我只感到天旋地转。酒碗放在桌上,我手扶徐三肩头,大叫一声:“再来三碗!”

  话音未落,我就感到脑袋一昏,朝着桌子扑倒下去。

关于本章节

《妖王》是庚新(明镜)精心创作的其他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妖王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042章 枫霜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妖王》,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妖王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其他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妖王、妖王最新章节、妖王第042章 枫霜、 妖王免费阅读、妖王全文阅读、妖王TXT下载、 妖王在线听书、庚新(明镜)、庚新(明镜)作品、 其他小说、其他小说排行榜、其他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其他小说推荐

更多其他小说 »
其他小说推荐列表

仙吟

人道兮渺茫,仙道兮缥缈。   为人者灵犀,为仙者逍遥。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弹指不过百年。但逢凶岁,更有旦夕之祸。太古以来,天地间偶有灵杰之士,寻仙访道,或借奇书道诀,或吸天地日月之精华,天地为庐,以己为鼎,但求长生。   一个誓要成仙的农家小子,一块神鬼莫测的天地奇宝。无名神仙却将奇宝灵石送给世代铁匠的李家,打磨成一个神奇的磨盘。   李灵犀,拜入清源派后成了一个藏经阁的打杂弟子。百折不挠的...

越界

阪荡天下,遨游四海;御剑乘风,举杯邀月。纵使孑然一身浪迹天涯,也要笑傲王孙饮露餐霞。   做传说中的剑仙,寻找属于我的自由,我的爱,越界而去——三千年圆一梦,为爱而生。

锦绣凰途

一本秘闻录带给她家破人亡,亡命天涯的舛途。   踏上寻仇之路,她银纱玉面,谋人性命却也恩怨分明。   缜密织网,谋术奇巧诡诈,只为接近权利的最中心;精心营罗,神秘覆楼,势力在江湖与朝堂间潜滋暗长。   终朝一日,江山色变,她成为挟幼帝而控天下的竺后。繁华荣辱,世间执弈,于她不过眉梢颦笑间。   一条通天凰途青云直上,究竟何为目标?

唯一男性适格者

为了对抗不停从异空间出现的未知生物‘使徒’,联邦政府成立了对‘使徒’特别作战部队。 特别作战部队全员都是由一些和‘使徒’一样能力的战士组成的,而这些战士的代号名为‘潘多拉’。 “神马!我可以成为潘多拉?”叶·布洛克一脸不可思议,“可是我是男的啊!” 潘多拉的适格者只能是女性,但是某一天一位去找自己姐姐的姐控少年却被发现有成为潘多拉的潜质…… 在使徒威胁人类之前,叶·...

开局炼化金翅大鹏,圣人懵了!

孔宣一觉醒来,穿越到了洪荒。成为元凤之子,洪荒第一只孔雀的孔宣。 好消息:跟脚为先天顶级跟脚,还有五色神光这个顶尖神通!坏消息:正值巫妖第一次大战,战场波及整个洪荒,不死火山也不例外。 旁边则是已经真灵泯灭的金翅大鹏。做兄弟在心中,也可以在胃里。抓住金翅大鹏顷刻炼化。 炼化金翅大鹏后,孔宣发现自己的五色神光能够不断进行升华,让五色神光更强。 孔宣一愣:还有这好事?可因得罪妖庭,前往昆仑山。拜师通天,成为通天首徒。 ........五色神光七色圣光大道之光鸿蒙之光!跟脚太差?七色圣光一刷,本源杂志被刷干净,晋升混沌魔神跟脚。 ......妖族想要炼制屠巫剑?孔宣仅仅是悬浮在人族之上,亿万妖族便不敢动人族一丝一毫。 帝俊、东皇太一脸色铁青也无济于事。......封神量劫。准提圣人? 一招弑圣。通天教主看到孔宣一人拒四圣于金鸡岭之外。哪怕鸿钧道祖到来也无济于事。 又看了看布置好的诛仙剑阵、六魂幡,通天陷入了沉思。 “我成躺赢狗了?”......当晋升到大道之光后,孔宣看着面前的天道,露出一抹微笑。

阳间巡逻人

儿时喂养乌鸦,导致阴气很重,经常见鬼,后被人给我养了一只鬼魂防身,另外,我还得给阴司打工才能活命。

安驰天下

传奇商业大亨陈平安,从一名高考落榜的乡村穷小子,借钱买车跑运输起步,一生经历过各种曲折,成就了一段从无到有的创业历程。让我们一起参与见证,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德五读书,将会如何的映照现实。剧情跌宕起伏,围绕着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商业与政治的交锋,命理与运数的改变等方面而展开。交织着乡村的风土人情,都市的艳丽繁华,爱情的...

梦幻香江(调教香江)

1979年,康剑飞游过深圳湾,踏上这片纸迷金醉的土地——   香港。   我来,我见,我征服!

鹰扬拜占庭

“主道成肉身第一千零一十九年,第四纪。皇后安娜,全罗马帝国最有权势、最聪明美丽的女人,戴着紫色的冠冕,站在了布拉赫纳宫殿前,前方是光芒万丈的金角湾,她眺望着正在凯旋的帝国舰队,无数御旗、风帆如火焰般映照着她的双眸——她倾慕并爱着他,安纳托利亚的光复者,手持圣枪的基督战士,诺曼王国的毁灭者,法兰克十字军诸王国、扎塔、伊庇鲁斯的征服者,巴里和两西西里的重建者,圣墓圣城的主保人,主在大地最光荣的影子,紫...

寻宝美利坚

巍巍五千年华夏,短短一百年屈辱,多少瑰宝流失海外?   名瓷,美玉,统统拿来!   东洋的,西洋的,都是我的!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古董,文玩,美食,美景,一样都不放过!   且看金沐晨如何靠着一双黄金眼,浑身豪情胆,逆袭在美利坚!

清末四大奇案

四件大案各有曲折离奇之处、牵涉官员众多,过程一波三折,错综复杂,并且涉及艺术界、政治界的许多重要人物,因而在清末轰动全国。从19世纪到20世纪前叶,几乎家喻户晓,人人争说。但随着时光流逝,百余年后,却渐渐在历史的记忆中烟消云散。《清末四大奇案:至今史无定论的惊世奇案、揭秘尘封的历史》将四大奇案重新拿出来公之于众,并取名为“揭密”,是希望能用这部小说,拂去四大奇案的蒙尘,探究四大奇案之谜底。让读者重...

我叫道格是只猫

我叫沙玦,是从青木山来的猫妖。   师傅说别人家的猫在城里一天六顿小鱼干。   结果我在这里翻垃圾堆啃西兰花。   师傅说别人家的猫养尊处优被当成祖宗供着。   结果我每天被家里的腹黑女王揪着尾巴吊打。   喂!有没有搞错!我可是要成为仙人的猫妖!他仙人的!   还有啊,我叫沙玦,沙玦!不是什么道格小咪小白或者小(哔——)啊!给我好好识字好伐!

洪荒星辰道

穿越到洪荒,   风紫宸不是先天神魔,   也不是先天生灵,   而是成了洪荒最弱的生灵。   在这个出身决定命运的世界,   风紫宸本着人定胜天的精神,   一步步缔造出属于自己的神话。

死灵术士闯异界

带着暗黑破坏神中的技能雷奥成为了穿越者大军中的一员。在这个与魔兽世界很是相近的异世里,成为术士的他会经历些什么?   当亡灵遇上尸爆术,当死者大军撞上骷髅海……雷奥高呼:神技在手,天下我有!

第三重人格

双重人格就像一个身体里住着两个灵魂。   一个好,一个坏;一个善,一个恶。   甚至一个卑鄙,另一个却很高尚。   他们截然不同却可以同处。   而我拥有的人格不止两重。   我身上分裂出来的每一重人格。

足球豪门

一个巴西世界杯赌球输钱的屌丝球迷,穿越回到四年前,变成了超级富二代。   他决心让自己的人生彪悍起来。   他渴望让全世界都记住他的名字。   所以,他决定,赚世界上最多的钱,买世界上最好的球星,包世界上最大牌的女明星,泡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全球诡异婚配,我的老婆是诡帝

欢迎来到诡异婚契游戏,请你选择自己的诡异妻子。 苏辰一睁眼,发现自己成了诡异游戏的选中者。 全球灵异,诡异婚契,国运之战,开局就送老婆? 没人知道,F-级别的诡异白月,居然是一只实力远超S级厉鬼的红衣诡王! 苏辰突然意识到,自己捡到了大便宜了! 【你送给白月的过期泡面,好感度+1】 【你送给白月的珍藏手办,好感度+1】 【你送给白月的JK制服,好感度+5】 至此,苏辰便在调教一代诡王的这条路上一去不返。 【您的诡王老婆击杀S级诡异嗜血魔影,你获得诡器嗜血骨刃一把。】 【诡王老婆对您好感度+10,您获得幽冥庇护,免疫一切负面状态!】 【您的诡王老婆为您准备了诡异盛宴,全方面属性增加百分之两百。】 当全球玩家被诡异折磨的死去活来时。 白月依偎在苏辰的怀中,道:老公,他们说要给你送上贡品。 苏辰无奈苦笑:这诡王老婆,简直就是宠夫狂魔啊! 全球诡异,都成了我老婆的提款机和小弟!

嫌我功高震主,我黄袍加身你哭啥?

【皇帝嫉妒+公主后悔+南下擒龙+征伐天下】卫霍穿越古代,辅佐赵九重建王朝,北伐辽族。 即将功成之际,却遇到赵九连下十二道金牌逼迫回京!皇帝疑我功高,群臣构陷莫须有之罪名,公主逼迫和离! 那就反了!南下,擒龙!

重生小地主

前世,被小三儿暗算,香消玉殒,好不容易有了个重生的机会,醒来一看,小手小脚娃娃脸,竟然穿成了乡村小萝莉?!   面对善良软弱的包子爹娘和强势极品的亲戚,连蔓儿握紧了小拳头,她要保护亲人不再被欺负,一家人开开心心勤劳致富,过上欢脱幸福的小康生活!

锐气风暴

人无锐气被人欺,锋芒万丈天可遮!—神不畏死,天诛地灭!我欲破障傲九霄,凝聚锐气势化龙!—人若怕死,不择手段!人生若是一场梦,化火焚天向巅峰!—但求精彩!不为长生!南海之林,墓镇邪魂。北极寒座,冥渡天印。东魔狼狮,逍遥九曲。西荒战武,飘渺灵丰。少年自西南而来,骑玄武,向巅峰,证道途。火之极、炼丹石、造生死、锻生魂!灵境争锋,星河谁主?

龙套传奇

“导演,我觉得我刚才倒下的姿势不够纠结,缺乏了一点点内涵,无法表现出人物内心的复杂情感,请允许我再来一次,我会拿出百分百的状态,争取做到深刻而不深沉,平淡而不平庸,演好这具死尸。”   “死开啦,别挡镜头!”   ……   当梦想凋零,可还记得,常常挂在嘴边,周星驰的那句台词。   “其实我是一名演员。”   ……   或许我们扼不住命运的咽喉,但至少能掐住别人的脖子。平凡的旅途中,用心去努力,用...

重生之官路商途

这其实是一本以重生为噱头的都市架空小说。   好吧,理解成平行位面的相似世界也可以,更俗希望读者们能找到似是而非的过去的人生,哦,只是似是而非而已,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   ……   召唤狗血(书友评论兼简介)   更俗又为我们塑造了一个自控力超强的新时代超级男人,   性的冲动和挑逗对于一个16岁的男孩,   无论生理和心理都充满萌动的少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遥想94年的时代背景,传统思...

逆行诸天万界

练武,开头难,中间难,越往后越难。武者,顶天立地。少年宗师,一人一枪,逆行诸天,征战万界。读者Q群:747082783。(需要全订)

平湖二流

二流:“我不去考!”屠夫:“你不去,老子就剁了你!”明晃晃的屠刀已经举起,二流怕了。“考就考,谁怕谁?反正又不是我出的报名费。”说完之后,二流快速的溜出了门。门口,一妇人站在那里,泪眼婆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