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风的草料棚。


    发霉的草料味弥漫在鼻腔里,身子下面的草垫子不断摩擦着翻来覆去的身体,留下一道道的红印子。


    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并未抱怨眼前的环境,反而感慨着穿越以来的人生,“幸好当时老子眼疾手快,一个回首掏,不然守了两辈子的后庭花,岂不是遭了大罪!”


    这个穿越的小帅叫宋冕。


    前世的宋冕是个虽然穷,但是在情场浪地起飞的家伙,将吃软饭发挥到了极致,干过销售,总监,小说作家,太多了记不清,最后一不小心撞了大运。


    不知道是不是哪个爱而不得的妹子报复自己,送自己上了西天。


    反正再一睁眼,他就成了一个记忆中不存在的陌生大一统朝代梁朝香山县士绅陈老爷家公子的书童。


    跟自己浅薄的历史知识记忆不同的是,崇祯皇帝确实自挂东南枝了,但最后是汉家建立的江山,因为明廷降将比较多,且在统一中立下的功勋比较多,整体沿袭了明朝的制度。


    大梁的读书风气很浓郁,连挑粪工都能吟诗作对,看话本小说。至于科举风气更是夸张得要命,像是范进这般的狂魔哥,不在少数。


    陈家是香山大族,陈老爷更是以五十六的高龄中举,一朝得势,作兴旗扁,地主结交,各种来钱的道多了,家业也兴隆了不少。


    便花重金给儿子挖来一个俊俏书童充门面侍奉,也期望儿子好好科举,光耀门楣。


    原主就是这样被挖走的,毕竟论读书能力可能不咋地,但这幅相貌却生的只比读者老爷差那么一丢丢,出落的唇红齿白、目秀眉清,比那傅粉何郎还要白上三分。


    刚穿越来的宋冕看着眼前的大鱼大肉,以及锦缎衣裳,感觉这条件也不错。


    比上一家主家强不少,少爷也呆呆的好糊弄,家里的漂亮小丫鬟也一个赛一个漂亮,关键是老爷还不让少爷破身碰她们,这岂不是更美了自己。


    宋冕当即过上了调教小丫鬟的日子,每日葡萄有人投喂,沐浴有人更衣,好不潇洒。


    却没发现大少爷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


    就这样快活了七天。


    这一日,他刚褪了香香妹妹的罗裙,便被憨憨的少爷按住了后背,幸好他一计回首掏,差点挤碎了对方的鸡胗,逃出升天。


    可宋冕也惹了大麻烦,幸好陈老爷刚刚中举没多久,在乎面子,只是将他揍了一顿,发配回家,不然就要呜呼哀哉了。


    不过,这回家的日子不好过,除了大哥、大嫂之外,这一家子几乎都对自己冷眼相待,饭菜啥的,也是从天堂直接到了地狱。


    其实,宋家的日子在香山县也不算底层,祖上做过官,跟弗朗机人做过买卖,也算是古典主义走狗买办,最繁华时,在蚝镜雇了三四十弗朗机红毛鬼,大宅子十几处。


    可太祖爷登基,实行过一段时间海禁,家族跟着受牵连。


    官职丢了,生意没了不说,祖上还添了个不能生育的毛病,直到某位天才老祖散尽家财,将祖产全都送人,这血脉才传承下来。


    不过家族却彻底衰败了,虽然家族世世代代供养子孙读书,但到了他这一代,他家属于爹不疼,娘不爱的二房,好处都是大房家的。


    尤其是,倒霉老爹,信了同乡的忽悠,跟着一起下南洋,杳无音信之后,家里一切表面上由祖母做主,但具体的事情,变成了大房操持。


    二房的日子也变得更加凄惨,没两年宋冕的亲娘也去世了。


    宋冕的回归无疑是让这个小家雪上加霜,毕竟多了一张嘴,大房的冷言冷语也多了起来。


    这不,天一亮,外面就开始叽叽喳喳吵个不停。


    祖母对着大嫂训斥,“孙媳!人是你男人接回来的,总不能天天让他在家闲着吧?弗朗机人如今牛气起来了,想要找个跑腿的,小冕是个伶俐孩子,要不我托托关系,送过去试试。”


    “总是在家里躺着,不得把家业吃垮了?”


    宋冕起身顺着窗户往外瞅了眼,就见祖母任大伯母搀着,跟大嫂朝着他房间走来,嫂子瘸着腿,赶忙跟着往前走。


    头前的祖母,老太太将近七十高龄,却浑身精致,头上戴着银簪,大伯母,也是穿着半新的绿萝褶儿,脚下细底的陈桥鞋。


    人家一家子活脱脱的电视剧里的地主做派。


    相比之下,自家大嫂就惨了,看起来比大伯母还要老不说,衣服上也打满了补丁,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宋冕一看这架势,就知道事情不好,刚想起身出去应对。


    就听大嫂直接呛声道,“娘,咱们家多少代才摆脱了给蛮夷当狗的帽子,怎么到了我们这一代人,就必须重新戴上?不戴活不了么?”


    “再说了,我小弟做了七八年书童,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前些日子让贵人打了,受了伤,总该让他将养将养。”


    宋家的地都让祖上散了,家里的地倒是不多,可一大家子要吃饭,总归得找活计干。


    宋冕被陈家送回来之后,倒是也去镇上找过活,可人家一看宋冕白白净净的,吃不了苦,用不了三五日就送回来。


    兼之吃了一顿板子,身体还没恢复,就在家歇了几天。


    大嫂孙氏也心疼小叔子,舍不得让他干活。


    谁曾想,就三五日的光景,大房那边儿不乐意了。


    还找来祖母给壮大声势。


    见大嫂开口,大伯母齐氏脸色瞬间不好看,“侄媳妇,你这话我可不爱听,小冕今年十四岁,那么大个老爷们,总不能天天在家躺着吧?不挣钱,怎么养家糊口,怎么娶妻生子?”


    宋冕心里窝火。


    老子娶不娶媳妇,关你们屁事?


    孙氏一点不怂,直接驳了回去,“大伯娘,您要是怕我们家小冕说不到媳妇,那就从你指甲缝里,流出点银钱来啊。你们家,一直吃家里喝家里,科举却也一点动静都没有,浪费了多少钱?”


    宋冕闻言,眸子里闪过了一道精光,这大嫂好啊。


    来了这个家有些日子了,一直靠性格泼辣的大嫂撑着,不然二房早完蛋了。


    家里的地少,大哥整天在地里拼,也没有多少收成,大嫂便将头发剪了,装成老爷们的模样,混上渔船,混点鱼获或者铜板回来。


    脚也是前两天跟南洋渔民打架时,被人家用鱼叉捅的。


    可大房一脉呢,愣是每个人跟神仙一样,连吃饭都懒得端个碗。


    大伯母齐氏作势就要动手,大嫂一瞪眼,将拳头攥的紧紧地。


    老太太咳嗦了一声,齐氏这才作罢,不过依然讥讽道,“你一个粗人懂什么?不读书,宋家只能当一辈子老百姓!若是我夫君,亦或是我儿思忠中了,咱们家也就跟着发迹了了。你看看那陈老爷家,才中举多久,大宅子修了,地也有了,日子过得多快活。”


    对于赚钱供养他们大房读书这事儿,二房一直有怨言,甚至二房的儿媳妇,不止一次朝着说分家。


    都被老太太给压下了,要是他们真的分家了,大房一脉拿啥科举?


    大嫂孙氏哼了一声,“占便宜也要有个限度,我们不愿意占你们未来的光,你们也少欺负人,尤其是别拿小冕说事。”


    “还去给弗朗机人做狗,我看你们的心肝坏了,不行就抓紧去看看大夫。”


    大伯母齐氏仰着头,一副为家里考虑的模样,“你祖母是觉得,你们两口子,一个种地,一个打鱼实在是太辛苦,这才想着让小冕找个营生,分担分担。”


    “再说,他都十四岁了,你们自己出去听听,外面都传他什么?”


    “都说他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喝家里血,是窝囊废,谁家要是把闺女嫁给他,就白瞎了!”


    孙氏喉咙难受,当初公公下海前,嘱咐自己,要他照顾好小冕。


    可如今大房这么欺负人,男人靠不住,她一个妇道人家,除了骂两句,又能怎么办?


    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就听一道清脆的声音传来,“奶,汉奸走狗我干不了,我准备科举,光耀门楣。”


    孙氏闻言一惊,扭头就见丰神俊朗的宋冕,直挺挺地站在她身侧。


    大伯母齐氏和祖母,都是颇为嫌弃的看着宋冕。


    之前宋冕在陈家当差,家里每天都有银子拿,他这一回来,好日子就断了。


    “混账,你都十四岁了,还读什么书?科举是要看天分的!”


    大伯母直接急了。


    她可是很会算计,家里并不宽裕,读书可是要花很多钱的,笔墨纸砚,给先生送礼,这花销如果用在宋冕身上,自己那夫君和孩子怎么办?


    再说了,她今日发难,就是为了让宋冕出去干活,增加家庭收入。


    宋冕直接白了对方一眼,疑惑道,“你的意思是,我伯父和堂兄两个人考了那么多年,就有天份了?没那个本事,就别站着茅坑不拉屎。”


    “我大嫂说得对,我爹娘都没了,早该分家了。没必要自己辛苦,养你们一大家子蚂蟥!”


    孙氏惊呆了。


    自己小弟性子不是一直柔柔弱弱的吗?


    大伯母愣了半天,半晌之后,气得颤颤巍巍道,“你个不孝的孽畜,你说什么?”


    宋冕挺直腰身,冷声道,“这日子能过就过,不能过就赶紧分家,谁自己过谁自己的!要是一起过,也不是不可以,大房也出人赚钱,供养的两个读书人,大房、二房各一个!”


    这可是封建社会,只有考公才能改变命运。


    他这辈子重生,可是要给人家当供血包的。


    “你疯了!你一个靠卖屁股的书童,也想读书!”齐氏尖叫着,“家里让你进门就不错了,你还想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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