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后。

  我终于适应了将要漫长的监狱生活。

  肖申克州立监狱,阿尔斯兰州最后的地狱,除了海拔太高,气候太干,消除越狱可能之外,是个养老送终的好地方!一日三餐无忧,每周洗澡三次,可以累计通电话十分钟。我和远在国内的妈妈通了电话,她已伤心欲绝了半年多。我只能打肿脸充胖子,说这里环境非常好,山河壮美胜过大峡谷风景区,待遇也相当于三星级酒店。

  人人都要参加劳动,典狱长把我安排到洗衣房,一来认为中国人最适合干这个,二来洗衣房工作最轻松,只要搬搬衣服揿揿按钮,总比扫厕所好多了。自从我来到洗衣房,一同干活的几个囚犯,就像见到鬼似的颤抖。他们索性不让我干活了,搬张椅子让我休息看报,成了洗衣房的监工。

  我多了一个朋友——看守所里的室友叫“比尔”那位,跑到阿尔斯兰州杀死老板的华尔街白领,最近被法院判处了三十年监禁。比尔初来乍到,不清楚这里的禁忌,整天跟我形影不离。每当他被那些恶贯满盈之徒欺负,我就挺身而出去解救,他们看到我都会躲开。我和比尔的这种亲密关系,使得教授用一种暧昧目光来看我们。

  然而,每天放风的时候,都会有一双眼睛盯着我。

  格瓦拉式的冷酷眼神,带着多年的沧桑与神秘,穿越操场稀薄的空气,紧紧贴着我的眼睛。这目光让我不胜其烦,怎么也无法躲避和摆脱,硬碰硬地盯着他——萨拉曼卡。马科斯。

  老头目不转睛,毫无畏惧地与我对视,我能读出他眼里的话:“Gnosis!没错,你是Gnosis选定之人!”

  Gnosis是什么?

  本想走过去问问,但他转身没入人群。

  “教授”还是老样子,从不到阳光下放风,终日埋头远古邪恶的历史,嘴里时不时冒出奇怪的单词,他说那是旧日支配者的语言,至今无人能准确破译。他那副吸血鬼的样子,还有精神深处的变态,让我深入骨髓的害怕,晚上也难以入眠——不,我不能和这样的人住在一起,时间久了耳濡目染,我会被慢慢同化,最后也变成一个妄想狂。

  然而,我实在没有理由,向典狱长提出换房间。因为教授从没有暴力行为,而且如果换房的话,很可能到一个暴徒的房间。更要命的是,现在没人愿意和我住一间房,都认为我已沾上墓地厄运。

  这是我目前最大的烦恼。

  监狱里有个小型图书馆,可以借阅不少老书,还有晚一周的报刊杂志。我主要看最近的新闻,同时训练英文阅读能力。

  按照北京时间计算,今天是中国的五一假期,不过现在全世界最关心的一件事,却与一种肥胖肮脏的动物有关——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其改名为A(H1N1)型流感,但恐惧仍随之传遍整个地球,就像数月前爆发至今仍在发酵的金融危机。

  还有一条爆炸性新闻,奥巴马宣布美国第三大汽车公司克莱斯勒正式申请破产保护。菲亚特已向克莱斯勒提供了资金,美国政府会继续协助克莱斯勒的债务清偿。

  接下来是谁?“叔叔”的天空集团吗?

  要命!我是不是脑残了?自我催眠以为是高能吗?对不起,我的疑问句太多了。

  连续去了几次图书馆,我认识了管理员老金——Mr King,这是个四十出头的美国白人,与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同姓,这引起我的一些好感。他戴着眼镜,文质彬彬,实在不像这里的囚犯,但实际上他是个希区柯克电影式的杀妻者,半年前以二级谋杀罪判处二十八年监禁。他和我一样都受到典狱长的照顾,荣任图书馆管理员的美差,可以终日沉浸在几千册图书之中。

  虽然,老金也知道我的厄运传说,但他不像其他人那么迷信,见到我都是矜持地微笑。其实他也挺无聊的,每天接待那些暴力罪犯,他们不是来看书的,无非找个地方聊天,或者做黑市交易。只有我这个认真读书看报的人,可以让他引以为知己。

  也许老金憋得太久了,平时根本没人与他沟通,当他知道我曾在天空集团工作,就兴奋地告诉我许多金融圈内幕——他大学毕业时身无分文,三十岁却成了身家亿万的暴发户,四十岁在次贷危机中再次落得身无分文。他准备和妻子一起自杀,飞到阿尔斯兰州落基山下,开枪打死妻子之后,自己却没勇气动手,于是被送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他的风投公司做过许多大项目,其中包括中国几家知名的网站和网游公司。他还是许多大公司的座上宾,帮助这些公司完成投资与融资计划。他甚至提到了天空集团,马上激起我的浓厚兴趣:“等一等!你去过天空集团的美国总部?”

  “是,纽约曼哈顿的天空中心大厦,在八十八层顶楼的最高会议室,极其神秘的豪华之地。”

  “老金,你真的进去了?”

  “在这用得着骗你吗?”他泡了两杯咖啡端过来,真是超五星待遇,“去年一月,天空集团遇到财务危机——我猜想现在应该比那时更严重,但他们行事一贯低调,不想泄露这个消息,要请一家小公司帮忙,七转八弯地找到了我。”

  “你能拯救天空集团?”

  “二十一世纪没什么不可能,可惜——我失败了!我赔掉了所有的资金和信誉,最后输得只剩下一辆破车。”

  我打断了他和血泪史:“说说重点!你在天空集团见到了那个人吗?”

  “传说中神秘的董事长?”

  “对!”

  “干吗那么兴奋?那天我见到他了,没想到他是个中国人。”老金看着我的面孔似乎察觉到什么,“你知道!对不对?所以你才这样兴奋!”

  “就算是吧,能说得再详细些吗?”

  他啜了口咖啡:“天空集团的大老板,是标准的中国人形象。年龄不会超过五十岁,但人显得很是憔悴,相貌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他如果走在唐人街上,多半会被当做厨师或小老板。会议主要是他们的财务总监主持的,董事长只到场不到十分钟,当他发现我在盯着他看,便匆匆离场而去——我听到头顶巨响,他肯定是坐直升飞机来的,为了避开普通人视线。”

  “他说什么了?”

  “No,将近十分钟里一句话都没说,也没和我打过招呼,事后天空集团还和我签了一份保密合同,规定不能对外泄露董事长形象,否则我将赔偿五百万美元。”

  “那你不是已经泄露了吗?”

  老金苦笑道:“反正我已经一无所有,也不怕什么!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

  “谢谢!”

  我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读心术告诉我——老金并没有说谎。

昨夜,比尔杀猪般的号叫太厉害了,引起C区全体囚犯的公愤,忍无可忍的狱警把他关进了禁闭室。

  今天放风没人跟着我了,独自在阳光下的大操场,远离那些杀人犯们,遥望数百里外的落基雪山。

  走着走着又靠近墓地,停下脚步看着那些乱石堆,掘墓人就隐藏其中吗?

  “Hello!”

  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我毛骨悚然地往旁边一闪,回头看到那张格瓦拉式的脸。

  “马科斯?”

  “你好,1914。”老头仰头看着蓝天说,“昨晚,比尔这小子也吵到我了,今天大家精神都不好。”

  “所以,我一个人了。”

  “我看你很孤独。”

  老头这句话什么意思?一边说还一边撇着嘴笑,莫非他也有特殊爱好?我连连摇头:“没关系,我早就习惯了。”

  “我也是。”

  他双眼直勾勾盯着我,让我再度准确读出他的心里话:“Gnosis!果然是Gnosis之人!”

  “什么是Gnosis?”

  我不再掩饰了,趁着他毫无防范,正面抛出了这句话。

  老马科斯的面色大变,后退一步说:“你怎么知道?”

  “我无所不知。”

  我故意摆了个傲慢的pose,好像已成为救世主。

  然而,老头迅速恢复了镇定,重新靠近我的眼睛:“既然你无所不知,又为什么不知道Gnosis呢?”

  这个问题让我自相矛盾,真是个难缠角色,我再度读出了他的心里话:“年轻人,你不知道Gnosis来自古希腊语吗?”

  我顺口说道:“古希腊语,Gnosis,是吗?”

  马科斯的目光里掠过什么,微微点头:“不错,你还知道更多吗?”

  紧接着我从他的眼睛里,又读到了一段话:“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他所说的‘认识’,就是Gnosis!”

  “苏格拉底!”我突然兴奋起来,好像发现了什么宝藏,“认识你自己!”

  “小子,你真的无所不知?”

  老头又后退一步,但眼里的秘密再度泄露:“苏格拉底所说的这个认识,包含着人间一切实际的知识和科学。”

  “Gnosis无所不包,是我们所有的知识!”

  然而,我自以为聪明的这句话,让马科斯狂妄地大笑起来:“错!你真是个无知之人!”

  “什么?”

  “我已明白你是怎么知道的了!”他的脸板了下来,厉声道,“你的眼睛!你用眼睛发现了我的心里话。”

  该死!才意识到自己落入了老头的圈套,他故意使用这种方式,发现了我的读心术秘密!

  “你!”现在我躲避他的目光了,“你真阴险!”

  “读心术——你和八十多年前的掘墓人一样,都拥有邪恶的读心术。”

  我愤怒地背对他,剧烈地颤抖:“老头,你特意在心里想了个错误答案,然后诱惑我说出来,是不是?”

  认识你自己的Gnosis,并不是普通的实用的知识,而是一种神秘的知识,关于世界本原和心灵拯救的知识!

  “这才是Gnosis之人。”

  老马科斯严肃地说:“是,读心术的朋友,低估具有成为Gnostics的潜力。”

  “Gnostics?”

  我不敢再用读心术去看他的眼睛了。

  “拥有Gnosis之人。”

  老头带有西班牙口音的话语,如烧红的烙铁刻在我心上——我将拥有关于世界本原与心灵拯救的知识?

  我低头沉默半晌:“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不,对你来说很重要!”

  马科斯的话让我的脑筋一转:“所以我才会来到这里?”

  “是。”

  “被Gnosis选定之人?”

  “祝贺你开始逐渐发现自己。”

  难道说以前的我,对自己根本一无所知?也没错啊!从我醒来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全部记忆,所有的一切都是别人告诉我的,就连名字与身份都是假的,我还没有真正发现自己。

  “谢谢!”

  这并非出于客气,而是由衷的心里话。

  老头的目光瞟了瞟:“我的室友上周刑满出狱了。年轻人,如果你有兴趣,可以住到我的房间来,我在C区58号。”

  “你要我——换到你的监房?”

  马科斯点头微笑,又像父亲似的搂住我的胳膊,看着远处的囚犯说:“哦,放风时间结束了!”

“典狱长先生,我想换间牢房。”

  安静的典狱长办公室,隔了一层玻璃是漫天黄沙,原来这里也有恼人的沙尘暴。

  “换监房?”犹太人典狱长德穆革皱起眉头,瘦长脸上的乌黑眼珠转了转,“为什么?”

  我已紧张得浑身是汗,为了来到典狱长办公室,提出更换监房的要求,足足犹豫了一个星期。终于,再也无法忍受教授的变态,我下定决心通知狱警,又等待了两天,才敲开了这道肖申克州立监狱最重要的房门。

  “因为,我……我害怕……害怕教授。”

  该死!我的英语又开始结巴了!

  “1914,我真是感到很奇怪,教授有什么可怕的?”

  “是,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说出准备好的台词,“但是,和他关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发现他内心非常阴暗,患有极其严重的妄想症,如果发作将极度危险,我可不想成为汉尼拔博士的牺牲品。”

  典狱长德穆革听完我的理由,点起一根香烟:“难以置信!你要知道,许多人想和教授住在一起,他们觉得只有教授才是最安全的。”

  “恰恰相反,他是最危险的。”

  “你想调到哪去?”

  “C区58号。”

  德穆革迅速在电脑上查了查:“萨拉曼卡。马科斯?现在58号里只有他一个人。”

  “是,我想和他做室友。”

  “亲爱的1914,为什么是他?”

  “我想他可以和我成为好朋友。”

  典狱长吐出一圈蓝色的烟雾:“你居然相信老马科斯?这个古怪的老头?”

  “没错,请准许我的请求。”

  “不!我不准许!”

  “为什么?”

  我的心头一阵失望,却依然固执地看着他的眼睛。

  “肖申克州立监狱上百年历史中,从未有过这种先例!所有人的牢房都是典狱长指定的,没人可以自己选择哪个监房,更不能选择和谁住在一起,也从没有一个囚犯能主动提出换房,而得到典狱长批准!”

  典狱长的眼睛泄露了他的心里话:“臭小子!你以为你是谁?是平时我对你太客气了吧!竟然敢来命令我?你要知道我才是这的老大!”

  我冷冷地看着他,咬着嘴唇说不出话。

  德穆革狠狠掐灭烟头,大声训斥:“1914,我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但并不意味着我将一味地迁就你!你心里非常明白,你在此受到了我的特别关照,享受到了许多囚犯奢望的特权,你已经非常幸运了,却还是贪得无厌不知满足,真令我失望!”

  窗外,遮天蔽日的黄沙,宛如上帝挥舞的鞭子,让整座监狱改变颜色。不断有沙粒打到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可怕声响,不断提醒屋里僵持的两个人。

  典狱长的表情柔和了下来:“1914,请尊重我的权威,不要再散布教授危险论,也许患有妄想症的不是他而是你!”

  我压抑着被挫败的情绪,仿佛被无情地剥光了衣服,低头走出典狱长办公室。

  狱警将我带出行政楼,在回到监区之前,我突然提出要打电话——这是每个囚犯的权利,这个星期我还没使用过。

  他们不耐烦地将我带到电话室,我拨通了一个熟悉的号码。

  “喂,莫妮卡!我是古英雄。”

  “怎么是你打来的?”电话那头的她异常紧张,以为我遇到了什么麻烦,“发生什么事了?我现在有事在欧洲,不能立刻赶过来!”

  “我只需要你给典狱长打个电话。”

第二天。

  典狱长打破肖申克州立监狱百年规矩,第一次准许囚犯提出的更换监房申请。

  当然,这全属莫妮卡的功劳——她给贪得无厌的德穆革先生账上汇了5万美元,才得以打开这个绝无仅有的先例。

  背着行李走出铁门的时刻,四周响起一阵嘘声,还有人用力敲打栏杆。十几名狱警赶来维持秩序,用警棍让那些浑蛋保持安静。告别妄想症与杀人狂的“教授”,最后看了一眼13号牢房。那张面无血色的脸庞,不再低头面对手中的“历史”,而是向我报以灿烂的笑容,是怀念共同相处的室友时光?还是预言我的某种未来?只有当离开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感到某种温暖。

  C区走廊早已乱作一团,各种脏话与噪声甚嚣尘上,就连狱警们也对我恨得牙痒痒的——若非我让典狱长破了规矩,他们也不必面临暴动的危险。

  从13号经过几十间牢房,最后来到58号监房门口。白人老狱警沉默着打开铁门,待我进去便重重锁上,并对旁边挑衅的囚犯大声咒骂。

  “Welcome!”

  黑暗中浮出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接着是切。格瓦拉式的胡子,七十多岁的魁梧身躯为我让路,萨拉曼卡。马科斯虚席以待。

  果然,坐上床铺感觉一尘不染,显然主人精心打扫过了。包括床头的抽屉与马桶,都特意收拾过,看不到丝毫前任痕迹。

  整理好所有东西,我坐在老头对面:“谢谢!可我有一个疑问,你怎知道我会换房成功?”

  “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从无这种先例。如果换作别人,我绝不会有换房想法,那肯定是白费口舌,说不定还会被狱警惩罚。但你就不一样了,既然典狱长把你安排在教授的房间,说明你一定有所背景,说不定可以为你破例。”

  “你也太冒险了吧。”

  “嗯,是有风险,不过我有把握,因为德穆革本性贪婪。”

  “贪婪?”我同意地点点头,“不错,他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

  老头一脸凝重:“如果监狱是一个世界,德穆革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这个世界有多么荒谬?”

  “是,非常荒谬。”

  我从没考虑过这种问题,但整个人间不就荒谬吗?

  “你觉得世界应该如此吗?”

  “不。”

  “是的,世界不应该如此。”他将手放到脑后,放松地半躺下来,“虽然,德穆革是这里的主人,但并不是他创造了肖申克州立监狱,更不是他创造了来到这里的我们。”

  “他不过是个代理人。”

  “没错,我们以为主宰这个世界的人,其实也不过是代理人而已,真正的主人隐藏在不为凡人所知之处。”

  “不为凡人所知之处?”我不想再用读心术看他的眼睛,仰头看着58号监房的铁窗,那块即将被暮色覆盖的小小天空,“Gnostics?”

  “你很聪明,果然是Gnosis之人。”

  马科斯的最后一句话带着气声,让我的后背有些发颤。

  “对不起,请不要再和我绕圈子了,告诉我什么是Gnostics?”

  但他决然的摇了摇头。

  “告诉我!”我伸长脖子追问,“这是吸引我换房过来的最重要原因,什么才是Gnostics?你凭什么说我是Gnosis之人?”

  “小子,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见鬼!”

  我再也按捺不住愤怒,却也不敢说些什么,顺势背靠墙壁,闭上疲倦的双眼。

  C区58号监房沉默许久,直到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才听到对面兀地响起一句话——

  “我喜欢这个房间。”

  “什么?”

  我赶紧驱散睡意,瞪大眼睛看着老头。

  “我说我喜欢这个房间。”

  “原因呢?”

  “因为八十多年前,‘掘墓人’也被关在这一间——C区58号监房。”

  老马科斯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心惊胆战,滑下床重重摔在水泥地上。

  随着一声惨叫,骨头缝都被摔疼了!一只有力的大手将我从地上拉起来,老头锐利的目光自我眼前扫过。

  再也不敢坐了,紧张地望着四壁,仿佛会渗出血来:“真的吗?这是掘墓人住过的牢房?”

  “是。”

  “该死,你干吗骗我来这里?你知道吗?为了我能换到这个房间,有人花了多大代价?可现在你又告诉我,这间房子还曾是名人故居,所谓名人就是这座监狱里不散的阴魂!”

  老头微微一笑:“放心,掘墓人只是一个影子,他绝对不会伤害到你的!”

  “为什么我这么倒霉,总是轻易地相信别人?”

  “小子,你相信我没错的。”他凑近了我说话,似乎不想让藏在墙壁里的掘墓人听到,“不过,关于掘墓人的事情,在这是个天大的忌讳,典狱长不许任何人说起,所以你也不要把我们之间的谈话,说给其他任何人听!”

  “OK.”

  我狐疑地看着老头,缩到床上关了电灯。

  晚安,掘墓人。

搬家第一夜。

  我梦见了掘墓人。

  在一片荒芜的乱石堆上,狂风之中沙尘肆虐,我难以睁开眼睛,被风吹倒在地。当我努力想要爬起来,四周却变得异常寂静,只剩下头顶一轮清澈的月亮。

  月光下闪过一个黑影,我跟着他在荒野追逐,直到成千上万的墓碑跟前。黑影俯下身在地上挖掘,刨开一个深埋着的坟墓。我战栗着渐渐靠近,月光照亮坟墓里的人,照亮那张年轻的脸——正是我自己。

  从噩梦中醒来,庆幸自己仍好好活着,天窗射下第一缕晨曦,激活模糊的瞳孔。

  这里是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我的名字1914。我的新室友叫萨拉曼卡。马科斯,他仍躺在对面床上打鼾,与“教授”相比他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

  “1914!”

  走廊外响起狱警查房的声音,早餐、放风、午餐、洗衣房、晚餐……

  夜,铁窗外重新露出繁星点点。

  老头低头坐在床上,既不睡觉也不说话,不知沉思什么。而我这么早也没法睡着,在狭窄的小屋里坐卧难安,稀薄的空气令人窒息。

  终于,我决定打破这尴尬气氛,试探性地小心问道:“马科斯,说说你的故事吧。”

  等了差不多一分钟,老头才抬起头来:“你觉得我有故事吗?”

  “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

  “为什么要问我?”

  我强压自己的慌张:“因为我看得出来,你的故事最特别。”

  他又沉默许久,突然蹦出一个字:“Yes!”

  “我没猜错吗?”

  “没错,我的故事最特别。”马科斯陷入了沉思,表情复杂地摇摇头,“你是要问我怎么来这里的?还是要从头问起?”

  我大着胆子说:“从头问起!”

  “别感到无聊就好——1938年,我出生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我的家族从西班牙移民到美洲,根据祖谱可以追溯到格拉纳达之战,那时我的祖先被女王封为侯爵。不过根据另外一个传说,我们家族原本是阿拉伯人,一千多年前随着穆斯林征服者来到伊比利亚半岛,作为格兰纳达王国的贵族,是阿尔罕布拉宫主人的宠臣。但在十五世纪,随着基督徒收复失地运动逐渐胜利,我们家族极不光彩地做了叛徒,投靠卡斯提国王并改宗天主教。所以,我身上流着许多种血液,西班牙、阿拉伯、柏柏尔,甚至还有日耳曼。”

  这个从头说起也说得太long long ago了!

  老头进入家族史的回忆:“我的曾祖父和祖父都是阿根廷有名的诗人,我的父亲在国家图书馆工作,博尔赫斯曾是他的同事。1956年,当我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西班牙语文学系毕业,却乘船去了美洲北半球的一个国家——古巴。”

  “1959年的古巴?”我看了看老头的胡子与脸庞,联想到那位西方青年的偶像,“切?”

  “是,因为我的阿根廷同胞切。格瓦拉,当年他实在太传奇了,他的理想鼓舞了每一个叛逆者,我简直就是无比地崇拜他!我也对现实不满,相信人类应该有更好的制度,来替代血腥的丛林世界,尤其是苦难深重的拉丁美洲,从巴塔哥尼亚到墨西哥高原,到处是革命火种。”

  “你去古巴参加革命了?”

  “1959年已革命成功,格瓦拉负责古巴经济事务。我家与格瓦拉有亲戚关系,于是我成为他的秘书。他是个非凡的男人,不仅仅在于那回头一瞥的形象,更在于他的理想主义,无所畏惧的勇气。我跟随了他五年多,见到当时世界上许多重要人物,也经历了几乎引起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古巴导弹事件。虽然格瓦拉身居高位,但一直保持朴素生活,厌恶腐败与官僚主义。格瓦拉说前苏联从前的革命者,如今却坐着豪华汽车,躺在漂亮的女秘书怀里——比罪恶的旧世界好不到哪里去。”

  天哪,我居然和切。格瓦拉的秘书被关在一个牢房里!

  怪不得肖申克州立监狱在这么荒凉的沙漠中,原来还关押着外国的政治犯?

  为什么我身上会集中那么多传奇?遇到这么不可思议的人物?难道他又是一个“教授”式的妄想狂,仅仅因为年轻时代崇拜格瓦拉,就把自己幻想成为他的秘书?并跟随在他身边工作和战斗?

  “切。格瓦拉开始厌恶自己身处的环境,宁可回到从前的革命状态,开创他心目中真正的理想世界。于是他离开古巴,前往非洲继续战斗,他是个永远的战士。我也怀有与他相同的理想,忠诚地跟随他来到刚果,在热带雨林度过数月。我们吃尽了苦头,患有哮喘的格瓦拉几次病倒,最终失败地撤出非洲。你可以看看我的胳膊——”

  马科斯脱下衣服,左肩靠近灯光,露出一个难看的伤疤。

  “这是我在非洲留下的伤痕,一颗子弹从这里钻进去,几乎打断了我的骨头,幸好有个中国医生救了我。那么多年过去,每到阴雨天气,左手就疼得抬不起来。还好这里的空气干燥,几乎从没下过雨。”

  我貌似开始相信他的故事了:“离开非洲以后呢?”

  “1966年,我跟随格瓦拉来到南美的玻利维亚。统治玻利维亚的独裁者非常惊慌,请来美国中央情报局对付我们。游击队犯了不少错误,以至于失去了外界联系。在CIA和玻利维亚政府军的围捕之中,我们越来越危险,格瓦拉的哮喘病也越来越严重,我的情绪极度低落,甚至有了开小差的念头!”

  老头依旧裸露肩膀,抓紧自己的肌肉颤抖着:“1967年10月,最后时刻来了!一个叛徒向政府军告密,特种部队包围了游击队营地。经过短暂的枪战,我们许多人都被俘虏,包括切。格瓦拉,还有我。俘虏被囚禁在一座校舍里,CIA审讯了我和格瓦拉,但我们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审讯者问格瓦拉在想什么?他的回答是——我在想,革命是不朽的。”

  “不朽?”

  “1967年10月9日下午,根据玻利维亚最高军事当局命令,切·格瓦拉双手被反绑,由一名玻利维亚军官执行处决——我被强迫目睹了处决过程,永远难以磨灭的记忆,在格瓦拉被杀害前,他向将要对自己开枪的人说:‘我知道你要在这里杀我。开枪吧!懦夫,你只是要杀一个人’。”

  当他以格瓦拉的语气说话,仿佛我就是行刑的刽子手,端着枪口面对老头的脑袋。老马科斯的双眼变得通红,几乎每根头发都竖直起来,双手紧紧握拳想要跳起来,却又被什么压住动弹不得。

  “敌人先对切。格瓦拉的双腿开枪,想制造他在枪战中被击毙的假象,掩盖他们屠杀的真相,但最后还是开枪打穿了他的胸膛。”老人说到这里几乎躺在床上,“我目睹了整个过程,直到格瓦拉浑身鲜血,痛苦地停止呼吸。”

  我小心地走到老马科斯身边,摸着他的额头:“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没事!”他立刻坐直起来,“那么多年无法忘却的噩梦!接下来的事大家都知道,格瓦拉的遗体被直升飞机运到一个医院展示,他的双手被残忍地砍下来验证身份。有人拍下他的遗体照片,迅速传遍整个世界——死去的切。格瓦拉赤裸上身,留着长长的胡子,脸庞消瘦憔悴,眼睛半睁半闭,胸口残留着弹孔,宛如从十字架上下来的受难基督!”

  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历史已成为永不退色的画面。

  “他是在代替我受难!与格瓦拉一同被俘的另外七人,有六个都被同时杀害了,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因为我写了一份悔过书,对参加格瓦拉的游击队表示忏悔,并愿意回阿根廷过平民生活。我是个贪生怕死的懦夫,看着自己深深敬仰的人,看着出生入死的战友们,一个个被敌人残忍杀害,却苟且偷生活了下来——我明白从那一天开始,我已经死了!”

  “这是战争,你没有错。”

  “我曾经这么认为,但当我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在家人的庇护之下,企图恢复平静生活,却发现永远都做不到了。萨特说切。格瓦拉是我们时代的完人,他的牺牲赢得了全世界钦佩,也成为无数青年的偶像,印着他的头像的文化衫,出现在巴黎的学生运动中,出现在摇滚音乐会上。格瓦拉死了,他却永远活在全世界人们的胸前。我还活着,却早就死在了1967年的玻利维亚。”

  “你看不起自己?”

  老马科斯的表情越发扭曲:“是,我恨自己,恨自己的忍辱偷生,恨自己的懦弱无能,为什么不像战友们那样勇敢地死去?”

  “珍惜生命不是错。”

  “但我无法饶恕自己!”他重重地一拳砸在墙上,“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住了几年,终于忍受不住精神压力,再度离家出走飞往西班牙——我祖先所在之地。”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我的故事才说到一半,后面又是一个long story,但我不想再说了。”

  老头疲倦地盖上毛毯,在床上躺平准备睡觉了。

  “为什么?我很喜欢你的故事。”

  “以别人的痛苦记忆为乐?”

  我被问得很尴尬,急着为自己辩解:“不是这个意思。”

  “今晚你让我回忆了太多,我怕这把老骨头吃不消!”

  “对不起。”

  “晚安。”

接下来的一周,我渐渐适应了新房间:C区58号。

  我的室友萨拉曼卡。马科斯,也不像第一夜那么可怕了。他经常哼着西班牙语老歌,酷酷地眺望铁窗,要么趴在地上做俯卧撑。但他再也没说过自己的故事,也没再提过Gnostics,每天与我闲聊无关紧要的话题,比如他一直好奇的中国。

  马科斯给我最大的帮助,是让其他囚犯不再怕我。他跟几个老大关系不错,说我并没有沾上墓地厄运,看看他不也是好好的吗?老头在这很有威信,囚犯们不再对我躲躲闪闪,有时还有人主动和我搭话。能让我信任的犯人,除了比尔和老马科斯,就只有图书馆的老金了。

  但最令我兴奋的,是收到了一封寄自中国的信。

  写信人是秋波。

  你不会忘记这个人吧?秋波,地铁上的美丽盲人女孩,电台“面具人生”节目的主持人。许多年前她救过高能的性命,却因此被大火灼瞎双眼,后来被少年的我从水中救起——她还以为我就是高能。

  在来到肖申克州立监狱的第三天,我给远在中国的秋波写了封信。

  这封信将要穿越美国西部,渡过浩瀚的太平洋,历经坎坷岁月才能抵达上海。我不指望收到她的回信,只想倾诉几个月来的悲惨遭遇,还有几近绝望的心情。

  然而,想不到没过两个月,便收到了回信——

高能:你在他乡还好吗?

  收到你的来信,请人帮我读了一遍,我惊讶得不敢相信。同事说这封信确实来自美国,盖着阿尔斯兰州的邮戳,就连信封也是肖申克州立监狱。真的吗?你真的被冤枉杀了人?真的被判处终身监禁?

  如果是假的(但愿是假的),我希望这只是一次恶作剧。

  如果是真的(但愿不是真的),请你不要放弃希望。我不清楚美国的司法制度,也不知道有没有翻案可能。但只要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相必然有澄清的一天,正义也一定有伸张的时刻。

  高能,感谢你在监狱里还能想到我,虽然我不能为你做什么,只能在另一个半球默默祝福你。

  最近我的心情也不太好,两个月前我的哥哥失踪了。他是我最后的亲人,我想尽各种方法去找他,至今杳无音信。我非常孤单,经常从噩梦中醒来——梦到许多年前的火灾,梦到那个被我救了的男孩,就是你。

  今晚,只有贝贝陪伴着我,它是一条拉布拉多导盲犬,哥哥失踪前送给我的,现在已成为我生活中唯一的朋友。除了坐地铁,贝贝几乎可以带我去任何地方,我放心地牵着它过马路,去超市买东西,包括等会儿去邮局给你寄这封信。

  期待你的回信。

  祝你平安!

  端木秋波

  2009年4月19日

我摸着两页信反复看了几遍,信纸是用A4纸打印出来的,估计是盲人专用的电脑。

  现在才知道她的全名——端木秋波。

  她姓端木,这个姓可不多,比如我认识的另一位端木——蓝衣社的端木良。

  她有一个哥哥失踪了,而且是她最后的亲人。端木秋波的哥哥,年龄应该和端木良差不多,难道是同一个人?

  不可能那么巧吧?但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还是得证实一下。

  我拿出纸笔,给秋波回了一封信,除了描写最近的狱中生活,信的末尾加了一句:“秋波,请问你哥哥叫什么名字?”

天气渐渐炎热,午间气温已上升到三十摄氏度。只要在太阳下跑一会儿,就累得浑身是汗。但毕竟是高原内陆,昼夜温差大得吓人,晚间气温有时会下降到几摄氏度,睡觉必须裹着厚毯子。

  C区58号监房。

  灯关了,铁窗外没有月光,除了走廊外微弱的光线,我的脸隐没在黑暗中。

  “继续你的故事吧。”

  这样的夜晚怎么也睡不着,我确信对面的老马科斯也没睡着,因为他安静得几乎不复存在,大概端坐在床上静思。

  隔了半分钟,才听到他的回答:“这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

  “你的故事,你还没说你的故事呢。”

  “我?”窝在床里苦笑了一声,“我说我没有杀人,是被人陷害才判了终身监禁,你相信吗?”

  “我相信。”

  监狱里第一次有人相信我的话,就连一同关在看守所的比尔,对我的冤枉也将信将疑。

  “为什么?”

  “你是个善良的年轻人,这个问题你不会对我说谎。”

  “老马科斯,你怎知道我善良?你太容易相信人了吧!”

  “不,我从不相信别人!我已经活了七十多岁,遇到过无数人与事,无数谎言与骗局,无数残暴与杀戮——我自己也杀过很多人,在游击战的过程中。我遭受过许多沉重伤害,也有人无情地背叛过我。我能看出一个人对我有害还是无害,是邪恶还是善良。”

  他的话令我沉默许久,才把头凑近了说:“不,你不会相信我的故事。”

  “说来听听!就当做了个梦,明天早上就会忘记。”

  梦?

  自从2007年秋天醒来以后,我重新开始的人生不就是一场噩梦?也许,到现在这场梦还没醒,我依然躺在太平洋中美医院的病床上,依然是具行尸走肉的植物人。

  “其实,我不是我自己,我是另外一个人。”

  我平静地说出故事开关,或许也是故事结尾。

  “那么真正的你是谁?”

  “现在我还没找到答案。”

  “你是Gnostics.”老头也把脸探出来,微弱的光照亮双眼,“对不起,我不该打断你,继续说你的故事吧。”

  现在还有什么可怕的?我已一无所有,还能再失去什么?

  生命吗?2006年我的生命就已结束,如今的生命是以另一个人的名字开始的,而我将要和眼前的这个人关在一起直到生命终结。

  看着他的眼睛,我无意中读到一句话:“你还将比我多活许多年。”

  于是,我把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他。

  从植物人的状态醒来,开始怀疑自己的过去,发现兰陵王的秘密,然后父亲自杀,接受前往美国的任务,最后被判一级谋杀罪,来到肖申克州立监狱。

  包括我其实是另一个人。

  老马科斯听完停顿了好几分钟,慢慢消化我的故事,千头万绪简直就是一部小说,大概怀疑这一切都是我的妄想?

  “你不相信吧!”我躺倒下来无奈地大笑,“我说过你不会信的,那不过是我编造的故事。”

  笑到最后我竟然哭了。

  一只大手在黑暗中抚摸我的头发,老头像父亲那样轻声道:“孩子,你的故事已经感动了我。我知道这不是你编出来的,可怜的孩子。”

  “真的吗?”

  我激动地仰起头,看到他的眼睛放射幽光。

  “小子,既然你已说了你的故事,那么我一定会公平交易。”

  “你的故事?”

  “是,该死的我真是老了,记性越来越差!”他搔了搔头发,“上次说到哪了?”

  “你无法走出格瓦拉之死的阴影,从阿根廷离家出走去了西班牙。”

  “西班牙!对,是西班牙!”说到这,他的西班牙语口音更严重了,“我不能忘记自己的懦弱,必须去另一个世界洗涤心灵。我先到了西班牙,接着是法国、意大利、德国……我在欧洲游荡几年,又去了土耳其、埃及和以色列,最后是耶路撒冷。我想通过信仰解救自己,可是1967年玻利维亚的噩梦,仍像影子纠缠着我。漫长的旅行过程中,我遇到过几个好姑娘,但都因为我的胆怯而放弃,因为我永远无法饶恕自己。”

  “这对你不公平。”

  老头淡淡一笑:“1978年,我终于放弃一切,隐居到西班牙安达卢西亚的一座古老教堂。”

  “你做了修道士?”

  “不,是图书管理员。一千年前那里是摩尔人的清真寺,有欧洲最古老的图书馆,珍藏许多古代图书与文献。中世纪不少西方学者,都曾到那里学习知识,将希腊语与阿拉伯语文献,翻译成拉丁文介绍到整个欧洲,促进了文艺复兴发生。十五世纪,清真寺被占领改成天主教堂,虽然建筑已面目全非,但图书馆里的古老藏书,却完好无损地保存至今。”

  “能管理那么多珍贵的古书,也算世界上最高贵的职业了。”

  “我隐居了二十多年,自学了拉丁文、古希腊文、科普特文、古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阅读了不计其数的古代文献,最古老的撰写来自耶稣诞生前的时代。我对某些被认为是异端信仰的资料特别感兴趣——所谓异端不过是统治者的定义,就像切。格瓦拉和他的同志们也被某些人认为是洪水猛兽。但在那个古老混乱的年代,并非强权所说就是真理,也并非灭亡的就一定是邪恶,比如Gnostics!”

  “又是Gnostics!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是什么?”

  老头并未回答我的问题:“1990年,有个年轻的中国人来到图书馆,希望借走一份珍贵的羊皮古卷——作者是公元二世纪亚厉山大里来的Basilides,西班牙政府规定,这些古代文献都属于珍贵文物不得外借。于是,他在图书馆借宿一晚,整晚在我的宿舍阅读这份羊皮卷。没想到这个中国人竟懂科普特文,一种流行于古埃及的文字,如今只有极少人掌握。我早就读过这份文献,为试探此人的背景,我和他聊了聊古书的内容。这个中国人只有二十多岁,知识之丰富却超过了许多大学者。尤其是他对Basilides文献的兴趣,因为这份文献也与Gnostics有关。当晚我们一边读古书一边聊天,谈得相当投机,我甚至说了自己的过去。第二天,年轻的中国人悄悄离开图书馆,Basilides的羊皮古卷完好地留下来,从此再也没有他的音信。”

  “真是奇怪啊,那年我应该只有八岁。”

  “他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神秘的人,十年以后——2000年,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竟又是这个中国人打来的,他说在美国阿尔斯兰州一位收藏家的遗产里,发现一份古代科普特文的羊皮书,其中有解开Gnostics秘密的关键资料。他的电话让我萌生浓厚兴趣,尤其是想要再见到这个中国人,当年仅有一面之缘,感觉却是忘年交。我飞往美国,来到阿尔斯兰州一家私人庄园。然而,我并没有见到那个中国人,等待我的竟是一群职业杀手!幸好我在丛林中打过游击战,还没忘记杀人的技巧。我侥幸逃过致命一击,并夺过其中一人的武器,打死了三个杀手。我没有来得及逃过‘及时赶到’的警察,当场就被逮捕了。”

  “可你是正当防卫啊!”

  “但陪审团认定我防卫过当,而且杀了三个人,属于过失杀人罪,判处了我十年监禁。”

  “十年?那你明年就该出狱了?”

  原本以为老头也被判了终身监禁,没想到他很快就要出去了,真是让人失望!

  “是,你舍不得我了?”

  我不置可否地苦笑:“我只是觉得明年还要适应一个新室友。”

  “也许,你等不到明年。”

  “什么意思?”

  “太晚了,老头子很困了,我们都该睡了吧。”老马科斯躺回他的床上,裹起毛毯,“谢谢你,告诉了我你的故事,晚安。”

  “晚安。”

  我也躺倒准备睡觉,脑中却还想着老头的话——等不到明年?是说我活不到明年吗?

夏天。

  迈克尔·杰克逊永远离开了我们。

  当我还是古英雄的时候,迈克尔·杰克逊是高能最崇拜的偶像,房间里贴满了这位巨星的海报,电脑里也有许多他的经典歌曲。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仿佛古英雄与高能的生命融合在一起,共同为迈克尔·杰克逊悲伤流泪。

阿尔斯兰州的落基山下,仍然不见一丝绿色,远方的雪线越来越往上。

  老马科斯给我起了个绰号——“HERO”,因为我说出了自己的真名:GUHERO.收到妈妈寄来的包裹,经过漫长海运与严格检查,到我手里还算完整——除了那些小吃与零食,都被海关没收了。剩下许多日常衣服,中国丝绸和手工艺品,这是特地关照妈妈寄的,我把这些送给其他囚犯,使他们都对我很关照。

  最近,多了一个黑人朋友,他是比尔的新室友,有个美国黑人常用的姓——华盛顿。他原本在加油站、快餐店、电影院打零工,去年失业很久找不到工作,便跟着一伙黑帮抢劫便利店。在抢劫了十几家店后,他失手开枪打死一个店员,结果被抓获送到了这里。

  华盛顿身高六英尺多,每天放风拉着我和比尔打篮球。没有运动细胞的我,居然也喜欢了蹦蹦跳跳,竟敢在高大黑人面前投篮。打篮球让我性格开朗,肌肉力量增强,照镜子变得阳光许多,不再是以往那个瘦弱男生。

  下午,我去了图书馆,从过期报纸里看到一条新闻——

  “2009年6月1日,通用汽车公司正式宣布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政府将向通用提供301亿美元援助,持有重组后新通用公司60%的股份,加拿大政府将持有12.5%。百年老店的通用汽车终于破产,但并不意味着将轰然倒下,反而是一次涅磐重生的机会。”

  通用倒下,下一个是谁?

  不想再看财经新闻,从老金手里借了一堆旧杂志,有本2008年10月出版的,除了刊载知识悬疑与探险小说,还有最新的侦探圈新闻,有个标题吸引了我——十二宫杀手浮出水面

  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旧金山地区曾发生二十多起“十二宫杀手”连环杀人案,至少三十人遇害。第二起案件发生一个多月后,旧金山三家报纸接到神秘来信,声称对这些案件负责。一封信中写道:“亲爱的编辑,去年圣诞节期间发生在赫尔曼湖路的两位青年恋人被杀的案件,以及上月4日发生在瓦列霍的一位姑娘被杀的案件,都是我干的,我就是那名凶手。为了证明所言属实,我将叙述只有凶手和警察才可能知道的细节。”

  每封信都以“我是‘十二宫’”开头,留下出现在凶杀现场的神秘标志,还有一个星象图案标志,由字母和符号组成的密码。凶手称只有破译这些密码才能抓到他。

这是文章第一页,但最醒目的并非这些文字,而且这一页右下角,画着一个奇怪的符号。一看就知不是印刷的,而且用红色圆珠笔写上去的,大概是看过这本杂志的某个犯人吧——看上去像某种星象图,但又不是十二星座里的任何一个,辐射状趴在纸上。

  这个符号散发着诡异气味,让我的手在纸上停留许久,心跳也莫名其妙加快,翻到下一页——

1969年10月11日,“十二宫杀手”在旧金山乘坐一辆出租车,行驶至华盛顿街与樱桃街路口,“十二宫杀手”将司机一枪毙命。案发三天后,“十二宫杀手”给《旧金山纪事报》发了一封信,称当时放映的一部名为《驱魔人》的恐怖片是他看过最好的一部“讽刺喜剧片”。

杂志这一页右下角,同样被红色圆珠笔画了个符号,又是被人写上去的。而且这回看得清清楚楚,是一把匕首的形状,刺进一条直线,也许是受害者胸膛的意思?

  这匕首符号竟栩栩如生,好像就是杀死常青的那把尖刀!

  哪个喜欢涂鸦的杀人犯干的?不过那些残忍的暴力罪犯,不会到图书馆认真看书。

  疑惑地看下一页——

“十二宫杀手”信件含有许多诡异密码,旧金山警方请来密码专家协助破译,甚至星象学和通灵学专家,但凶手至今仍未被发现,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悬案。

  沉寂近四十年后,加州男子考夫曼突然爆料,自称发现多件惊人铁证,证明自己的继父杰克就是“十二宫杀手”。后者于2006年去世,考夫曼整理继父遗物时,意外发现数件惊人物品——包括多张亲笔便条,与“十二宫杀手”笔迹几乎一致。还有许多尸体照片,以及带血迹的匕首。杰克的遗物被一条黑色头巾包裹,头巾上有个“十二宫”符号,当年“十二宫杀手”在一次作案时佩戴的正是这条头巾。

这一页的右下角,不再是前两页的奇怪符号了,而是用红色圆珠笔手写的话——“这个杰克太变态了!居然保留了那些东西,早知道的话当初就一起杀了他!”

  这段英文笔迹很奇怪,字里行间露出一股杀气,令我刹那间把杂志合上。

  回头再看看寂静的图书馆,只有一个年老的囚犯在看书,空气却仿佛要被榨干了。

  我喘息着翻到下一页——

考夫曼确信继父就是“十二宫杀手”,FBI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宣布由于案情取得重大突破,将再次对“十二宫杀手”谋杀案展开全面调查。FBI证实将首先提取杰克的DNA,然后与“十二宫杀手”进行对比。如果证实考夫曼的继父杰克确是“十二宫杀手”,这一困扰美国多年的历史疑案将就此水落石出。

这是文章的最后一页,右下角同样用红色圆珠笔写着一行话——

“可怜的杰克,你从来没有勇气杀人,却成为了‘十二宫杀手’,这是你永远不能完成的心愿吧。”

看到这心脏要从胸膛里掉出来了!

  他——他就在这座监狱里,不久前打开这本杂志,用血红色的圆珠笔写下这些话。

  我激动地抓着杂志站起来,叫醒正在打瞌睡的管理员老金,在隐蔽的角落轻声问:“你知道以前谁借过这本杂志吗?”

  图书馆里的每本书,不管是外借还是阅览,老金都会做登记的。他翻开小薄子看了看:“在你之前只有一个人借阅过,2009年1月,C区的1859号囚犯。”

  “1859?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老金还没有睡醒,他揉着眼睛看了看阅览室,忽然指着一个戴眼镜的老年囚犯,也是现在除我之外唯一的读者。

  “就是他?”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就在我的跟前?

  老金点点头:“是,编号1859,图书馆的常客,他叫杰克!”

  也叫杰克?居然和杂志里说的那个疑似“十二宫”同样的名字?

  老杰克穿着橘红色囚衣,看上去七十多岁,头发几乎全秃光了,苍白的脸上全是老年斑,翻书的手也不停地颤抖,精神完全比不上老马科斯,感觉一只脚已踏入棺材。

  看着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我升起一股邪恶的念头,拿着杂志走到杰克的桌前,大胆地坐在他对面。

  我貌似镇定自若,其实心里恐惧得要命,将杂志放到桌子上,翻到那篇“十二宫杀手”文章,将被红色圆珠笔写过的那几页,推到老头面前,又装作聚精会神地看杂志。

  老杰克的脑袋微微一晃,他肯定注意到了那本杂志,看见了自己写过的字。

  虽然,老头的眼皮都快抬不动了,还是摘下老花眼镜,冷峻地瞥了我一眼。

  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双衰老的眼里,隐藏着无比骇人的目光,如匕首飞速穿过空气。

  心脏被扎了一刀似的疼!我立刻站起来后退两步,摸着胸口恐惧地看着老头。

  杰克仍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虚弱地咳嗽几声,将我留在桌上的杂志拿过来,指着用红色圆珠笔画的符号。

  不可思议,这老头的目光太冷了,像六月里的寒冰,一下子将我的血液凝固。

  冷酷的眼里闪过一句话:“中国小了,你猜我就是十二宫?小心成为最后一个受害者。”

  老杰克都快走不动路了,颤颤巍巍地把书还给老金,像具僵尸一样走出图书馆。

接下来十几天,我一直很注意这个老杰克。

  每天放风他只是在操场边缘散步,老迈的他没有丝毫危险性,所以没人来招惹他,就连凶恶的狱警也对他很客气。餐厅吃饭他没什么朋友,混在一大群黑人中间,默默低头吃一点。我在远处观察老头,偶尔当他抬起头,冷酷的目光撞到我的眼里,让人不寒而栗。

  老马科斯奇怪地问:“你在看老杰克?”

  “你认识他吗?”

  “老家伙在这十几年了,听说是抢银行杀人进来的。但我从没和他说过话,他也从没惹过事,没人注意他的存在。”

  我们在说话的时候,老杰克双眼定定地看过来,我好像吃了苍蝇那样恶心。

  十二宫!

  虽然不发出声音,我却做出“十二宫”英语的口形,在人声鼎沸的餐厅里,用这个来传达我的意思。

  几秒钟后,我读到那双可怕眼睛里的声音:“是,恭喜你猜对了!”

  第二天,放风。

  我没和比尔、华盛顿一起打篮球,独自在铁丝网边缘游荡,因为老杰克也在那发呆。

  高原太阳晒得我发晕,没想到这个衰弱的老头,一阵风就会被吹倒,却坚持站在太阳下。

  当我从背后渐渐靠近,距离他不到半米,老杰克突然转过头,就像后脑勺长了眼睛,抬起充满皱纹的眼皮,浑浊的目光瞪了我一下。

  老杰克第一次对我说话:“中国人,你对我很感兴趣?”

  他的声音老得吓人,仿佛刚从坟墓里爬出来。

  “你好。”我紧张地后退半步,假设这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就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杀人狂,“我是1914。”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既然老头开门见山,我索性就当吃了豹子胆,和盘托出:“杰克,是你用红色圆珠笔在那本杂志上又写又画的吧?”

  “是。”

  “你是十二宫吗?”

  老头的身体摇摇晃晃,目光却丝毫不为所动:“十二宫早就死了。”

  “杰克,你认识另一个杰克吗?”

  “我认识许多个杰克,不知你说哪一个?”

  突然,我被某个大胆的灵魂附体:“你把刀子与照片交给的那个人,那些杀人的照片,还有杀人时裹的头巾。”

  老杰克做梦也想不到,我居然会直接点破他的脸皮,他面色阴沉地凝固了数秒,才用虚弱干哑的嗓音回答:“有两个杰克,但只有一个‘十二宫’。”

  “哪个杰克?”

  “两个杰克都已经死了。”

  “你呢?”

  “我也早就死了。”

  我强压心底的恐惧,面朝太阳给自己壮胆:“难道我正在和幽灵说话吗?”

  “也许吧。”

  “说说两个杰克吧。”

  “中国人,你把我打败了!”老头无奈地叹息,似乎随时会倒地身亡,“许多年前,我有个助手,他也叫杰克,但他从没勇气杀人,只是远远地望风,并代替我给警方写信。1975年,我把所有的杀人资料留给了他,因为他说喜欢那些东西,并愿意在加州过正常人的生活。”

  “从此再没有十二宫杀手了?”

  “是的,我杀死了自己,也等于杀死了十二宫,我隐居到遥远的阿尔斯兰州,再也没人会找到我了。”

  “可你为什么又到这里来了?”

  “十五年前,我患了严重的疾病,也许是被我杀死的那些幽灵们报复吧。”老杰克的笑容让我心惊胆战,他说杀人就像刷牙洗脸般轻松,“医生切除了我的一个肾脏,但只能再延长一年寿命。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索性持枪抢银行杀人,我想要被法庭判处死刑,因为我早该尝尝坐电椅的滋味了!”

  “想要死的方法有很多!干吗还要再杀人呢?”

  “对不起,我杀人成瘾,有时候无法控制自己。但我的愿望并未实现,我被判了终身监禁,将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度过终生——当时我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但没想到只用一个肾脏就熬了过来,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现在是第十五年。”

  老头几乎要摔倒了,还好被我搀扶住:“你感到惊喜还是失望?”

  “失望,深深的失望,为什么让我还活着?”

  “不怕我告诉典狱长吗?大名鼎鼎的十二宫杀手,就关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你去告密吧,我就等着这一天,等着被送上电椅,结束我在这里漫长的痛苦。”

  老杰克狼似的眼睛里,泄露了心底的秘密:“小伙子,快点愤怒起来!去向典狱长告密!或者现在就把我掐死,我太老了,我不会反抗,只要一分钟就能轻松地掐死我……”

  “不。”

  我的目光也变得异常冷酷,为什么要遂这魔鬼心愿?不如让他在此忍受痛苦惩罚,带着一个肾脏走向茫茫无边的未来,最终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化为尘土。

  “求求你!”

  老杰克抓着我的胳膊,就像一条即将被宰杀的老狗,而我摇摇头决然转身离去。

  太阳,照耀着老去的十二宫。

阿尔斯兰州的夏天很短,操场上仍没有一丝绿色,我的身体倒是越来越壮实。

  马科斯就像老师,每次聊天都给我上课,关于他经历的这个世界,革命与爱情,忠诚与背叛,杀戮与忏悔,甚至切。格瓦拉的八卦秘闻,从马克安到奥古斯都,整个古代地中海文明的遗产,几乎完整地收藏在老头脑中。而我这个二十七岁的中国人,只拥有不到两年的残缺记忆,就像个懵懂的小男孩,变成一块贪婪的海绵,不停吸收着整个大海。

  地球上所有不公正的事,比如美国攻打伊拉克,以色列在加沙屠城,都会激得老头义愤填膺。但他的愤怒并非没有理由,常拉着我说一大堆,从国际政治到个人道义,从勾心斗角的大国战略,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能看破表面现象,准确抓到最本质的核心——从某种角度而言,老马科斯也有一双读心术的眼睛——智慧与逻辑,根据已知条件,独立运用自己大脑进行判断,从不人云亦云,也不受任何舆论影响。没有什么阴谋诡计可以逃脱他的双眼,也没有什么人的小九九不被他发现。所以,他和最没有心计的我交朋友,共处一室毫无防备地睡觉。

  能认识老马科斯,是我古英雄三生有幸!

  令我三生有幸的不仅是他一个人,还有莫妮卜。

  今天,她第二次来探监。

  远远看到一条白色长裙,栗色长发被头巾包裹,为遮挡漫长旅途的风沙。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好,混血儿的面孔略显苍白,袅袅婷婷走进探望室。原以为她会热情如火地抱住我,谁知她却拘谨地停在我面前,仔细端详一番柔声道:“你还好吗?”

  “放心,我已在这五个月了,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没受到过虐待和欺负,相反还交了些好朋友。”

  她用怀疑的语气问道:“难以置信,你喜欢这里了?”

  这个问题真让我难以回答,但鉴于我是一桩冤案的受害者,所以我必须说:“不,我只是暂时适应这里,但我仍然想要自由。”

  “对不起,现在我没办法给你自由。”

  她忧伤地靠近,几个月没见过异性的我,情不自禁地抓住她的手,紧紧放在我的心口。

  “莫妮卡,我不怪你,从来没有怪过你。”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还将继续留在这里。”

  “到这来一趟很不容易吧?”我贪婪地将她搂入怀中,“你能来看我就很满足了。”

  在这不必有什么顾忌,我是健全的男人,面对这个美丽的混血女子,曾为我流过眼泪的女子,为什么不紧紧地抱她爱她呢?

  “你很想我吗?”

  “是。”

  “是因为在监狱太寂寞,还是你真的很想我?”

  “两者都有!”

  坦诚地看着莫妮卡的眼睛,她终于有了一丝微笑:“我还在雇用私家侦探,希望找到真正的杀人凶手,我不会放弃拯救你的希望,我的父亲也不会放弃。”

  “他还相信我是他的侄子高能?”

  “对,高能是他唯一的侄子,他非常重视你的生命,尽管他现在的情况也不好。”

  “怎么不好?”我警觉地抓住她温暖的肩膀,“因为天空集团的经营状况?”

  “嗯,公司有很严重的债务危机,不过他还有其他烦恼。”

  “什么?”

  她摇摇头躲避我的目光:“不,不说了,父亲特地关照过我,要你好好的!”

  “好,为了你,我一定要活着,以高能的名字活着。”

  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脸,这张被移植给我的高能的脸。

  “不是为我,而是为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保护好自己,虽然我已为你打点过了,但监狱里什么人都有,能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是,能救我的人只有我自己,这大概是我认识莫妮卡以来,她说的最有道理的一句话吧。

  “谢谢,为了我自己!”

  是,想想将近两年前醒来时,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重生后短暂的经历,却超过了许多人几辈子的磨难!不会忘记那个在黑暗中编织,又在迷宫里繁衍的巨大阴谋,不会忘记那个曾与我擦肩而过,又精心策划陷害我至此的那个人!

  我埋头在莫妮卡怀中,浸泡在她身上的香味里,记忆如斩不断的野蔓疯狂生长——从上海大雨里华金山的死,到马丁。路德市寒冷夜晚发现常青尸体,所有一切都是个连环局,毫无疑问是同一个人所为!

  他是谁?抑或,她是谁?

  但直觉告诉我,是他。

  哪个他?

  仰头看着莫妮卡的眼睛,我看不出答案。

  答案,它会自己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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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乔峰重生宋青书开始

乔峰死后,重生成百年后的宋青书。张三丰百年寿宴,尔等竟敢闹事,岂不闻我乔某的降龙十八掌利否。 小小的玄冥二老,竟敢欺负乔某小弟,找死。乔峰道:“兄弟,我看你与我有缘,何不结为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倚天开始,水月,风云,仙剑,雪中,剑来,遮天等

穿越大乾:从打猎喂饱老婆开始

宋国柱重生了。重生到了饿殍无数的大乾王朝,三个哥哥因为自己多喝一碗大碴子粥要将自己骗到野猪洞,让野猪拱死自己。 “叮——” “A.跟着哥哥去野猪洞,你将成为残疾人,无法人道,孤寡一生。” “B.解开上来的绳子,送三位哥哥去西天,你将获得逍遥御兽系统,继承家里的大瓦房、睡着三个哥哥亲手打造的大床,带着三个嫂嫂,过上逍遥快活、顿顿有肉吃的幸福日子。”BBB....老子选B! !

大雍女提刑

一道诏雪令,一旨催命符。 大雍前任刑部尚书骤然惨死,一朵追凶霸王花横空出世。 她,素娆,一个来自21世纪的顶级刑侦专家,验尸查案一把抓,谁知一朝丧命竟魂穿异世,沦为冤杀人命惨遭罢官的罪臣之女。 当亲爹枉死,她岂能袖手旁观! 她要,一查到底! 妓子杀夫、古佛泣泪、湖底沉尸、祠堂鬼影……幕后推手重重,势力盘根错节! 一场十八年前惊天血案,卷动江湖朝堂风云翻覆,雷霆震怒。 “女子就该三从四德,侍奉公婆,帮扶小叔!” “女子裁刑断狱乃牝鸡司晨,祸乱朝纲!” “女子验尸闻所未闻!” …… 验尸断案是她,杀敌卫国还是她! 一介女儿身,文能提笔断狱清朝纲,武能策马挥刀定天下! 权势加身,一世荣华!

骄翎

楚翎做了十五年天真无邪、百般宠爱的小公主,直到长兄死的那一刻,才知道自己一直活在幻梦里。 什么父慈子孝,什么兄友弟恭,都是骗局。父皇一心惦记着早死的白月光,暗戳戳想把皇位传给次子。 二哥表面恭恭敬敬,背地里谋位害命。大哥好学守礼,力求成为合格的太子,却不知道自己注定英年早逝的命运。 而她只是一个工具,被赐给权臣以求偏安。楚翎内心愤懑,只能远远放逐。 时光荏苒,异族入侵,她在战火纷飞中做了个梦,梦醒后发现自己身在长兄的灵堂上……————楚翎十几岁时,被父皇赶去三清观思过,曾遇到一个少年。 唇红齿白,一身风雪,道童唤之小师叔。她厌他管教,欺他目盲,调笑着说要带他回去招为夫婿。 而他始终不假辞色,不曾给过一个笑脸。后来她回京,把他抛之脑后,余生再不复见。 却不知道,他闯过刀山火海,奔赴绝地,只为给她挣出一条活路。————有男主且言情,主线走剧情。

穿到十年后,白月光被反派排队亲

【大型雄竞修罗场,多男主】【笨蛋美人x阴湿男鬼/腹黑年上/纯爱忠犬/疯批死对头】江予枝车祸意外身亡。 临死前,她觉醒了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虐恋be小说。几个反派囚禁女主,导致男女主分分合合多年,最后还逼死了男主。 好消息是,她只是个不重要的炮灰。坏消息是,她哥就是那个冤种男主! 江予枝两眼一黑,再醒来她穿到了十年后,为了保护哥哥,她开始在几个反派之间怒刷存在感,希望大家可以改邪归正。 经过江予枝的不懈努力,哥哥安全!女主安全!她也安……诶不对?! !谁能告诉她一下,为什么她一觉睡醒,会躺在反派的地下室?江予枝:我也不知道啊,他们高喊着什么白月光啊朱砂痣啊就排队亲上来了。 【大概就是一个笨蛋美人试图驯化反派,结果发现自己是白月光,且所有人都是病娇这件事】

娶个前朝公主,让我复国吗?

实习中医凌轩,被同事灌醉后穿越隋末,喜提人生大礼包:一顶绿帽(划掉)一顶太医孙子的假发,外加买一送一的前朝公主老婆! 新婚夜,新娘叶紫烟美得雌雄难辨,舌尖卷走一滴心头血:“每月一杯夫君血,保我紫凰式神不灭,这买卖划算吧?” 回门宴喜酒还没喝上,遭宇文家“灰鹞子”捅腰子, 连新婚大礼虬髯客送的那条蛇,都是前朝太医埋下的定时炸弹! 舅舅让他当世子,许诺金山银山,没成想天天背锅。 身负灵蛇缠月诅咒,每用一次式神都折寿三天, 偏偏长平王还笑眯眯递刀: “好外甥,去镇魔渊替舅舅挖个运河吧,挖穿神都算你头功!” 凌轩:……您老这是让我用命给大隋修坟? 更离谱的是,那位冷着脸要碎他心脉的前朝公主: “夫君,我寒毒发作要喝血…等等,你胳膊怎么长出蛇鳞了?!” 凌轩:“娘子,喝血归喝血,解咒之前能别家暴吗?” 叶紫烟:“闭嘴,魔化前我会亲手送你上路。” 式神为棋,江山为局。 原来你们逼着我复国? 凌轩看着镜中半人半蛇的自己,银针抵住心脉苦笑:“娘子,现在写休书来得及吗?“ ——是医者仁心渡苍生,还是式神觉醒乱天下? ——这口复国的黑锅,老子背还是不背?

三岁半修仙,洗白系统早来五百年

姜婉穿越修仙界成了大反派诶度女配,洗白系统早来了五百年。【你五百岁是覆灭三界的魔尊。 】正在玩泥巴的姜婉:……我三岁半。【洗白第一个任务:从时空长河中复活被你杀死的流火仙尊,让他重新接纳你。 】【任务难度:无限高。】姜婉看着站在自己面前拿着冰糖葫芦的五岁小正太。 “大师兄!”五岁的流火小娃娃, “师妹给你吃冰糖葫芦”姜婉:…… “谢谢师兄!”【任务完成奖励:混沌雷灵根。】姜婉内视一看,还真多了条雷灵根。 既然奖励真的能到账,那么……【你屠尽玄武一族,请踏遍诸天万界找到玄武一族的血脉。 】【任务难度:无限高】姜婉把刚煮的蛋拿出来,滴血认主。【你从诸天万界,亿万生灵中寻找到仅存的一丝玄武血脉,一定费尽千辛万苦吧。 如今和上古神兽玄武缔结灵兽契约,任务完成任务奖励:大道剑意】姜婉:嘘,别说话吃就完了,谁家修仙还没个卦。

出狱即无敌,前妻跪求我原谅

三年前,妻子意外车祸撞死人,叶天顶罪入狱,在狱中遇到一奇人,习得通天本领。 三年后,刑满期到。出狱回家,他却被妻子嫌弃,要求离婚。 叶天笑了:“离就离,希望你以后别后悔。” 当叶天展现出冰山一角的实力,前妻肠子都悔青了。 前妻:“叶天,我错了,我们回到过去好不好?” 叶天:“滚!” 且看叶天这条狂龙,如何在红尘都市中,搅弄风云,掀开一条热血无敌之路。

副本游戏:我与神明画押,神明骂我开挂

【2024七猫最烧脑无限流】【智斗+黑化流+恐怖游戏+推理+群像+无限流】 十年前,华夏民间陆陆续续有人失踪,被选中成为恐怖游戏‘神路’的玩家,有人说,这是一条成神之路。 成功通关的人,将会获得异于常人的能力,而失败的代价则是付出生命。 进入其中的玩家都将会根据性格底色,得到不同职业的角色卡。 诈欺师,催眠师,牧师,医师,机械师…… 脑癌患者秦殇,在妻子失踪九十天之后,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过去的包裹,从此也成为了被选中的玩家。 命剩三月,我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秦殇粲然一笑,盯着手中的角色卡; “神啊!我想和你玩一场游戏,赌注的话…就用你这条命当赌注吧?”

快穿之女配功德无量

《快穿之女配功德无量》 从混沌中醒来的苏离没有记忆,身上也没有系统,只是按照冥冥之中的指引,淡然的过好每一次的轮回的生活 慢慢的她发现,她每一世的身份均是下场不太好的炮灰..... 百世轮回,积累了无量的功德金光的苏离才发现,事情远不是她认为的那样简单

重生女修仙传

亿万盛宠只为你

那晚她被灌醉了,他偷吃了她的小嘴,然后食髓知味,时不时地玩偷袭。 “尹少桀,你干嘛亲我?”终于,在他不知道偷吻了她多少次后,她发现了。 然而,恶魔邪气一笑,“你是我老婆,我为什么不能亲你?” 他们是青梅竹马,在家人的算计下订了婚,从此同住一间房,共睡一张床。 “尹少桀,你好变态!” 他眯眼,“你说什么?” “我说你好变……唔唔唔!”小嘴被堵住了。 他把她壁咚在床上,“偷亲你就叫变态?那我还有更变态了,你要不要试试……” 【男女主对彼此一心一意,身心干净。】

嫡长女她又美又飒

前世,镇国公府,一朝倾塌灰飞烟灭。 此生,嫡长女白卿言重生一世,绝不让白家再步前世后尘。 白家男儿已死,大都城再无白家立锥之地? 大魏国富商萧容衍道:百年将门镇国公府白家,从不出废物,女儿家也不例外。 后来…… 白家大姑娘,是一代战神,成就不败神话。 白家二姑娘,是朝堂新贵忠勇侯府手段了得的当家主母。 白家三姑娘,是天下第二富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商界翘楚。 · 白卿言感念萧容衍上辈子曾帮她数次,暗中送了几次消息。 雪夜,被堵城外。 萧容衍:白姑娘三番四次救萧某于水火,是否心悦萧某? 白卿言:萧公子误会。 萧容衍:萧某三番四次救白姑娘于水火,白姑娘可否心悦萧某? 白卿言:……

她算哪门子表姑娘

梁善如最大的遗憾就是她的怯懦顺从害了她自己的一生。重生后她决定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谁也别想阻挡她为父亲洗刷冤屈,为自己博出一个好前程这条路不好走,人品贵重的指望不上,指望得上的德行双亏。 直到有一天某位公子给她抛出来好大的一张饼——你的仇我帮你报,你的余生我来守护。 梁善如,动心了。

修仙别看戏

宁夏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千载难逢的穿越机会怎么会落到她这个平凡的工薪族身上,她还有三十五年的房贷没有还啊啊啊。 她看着这个修仙人满天飞,普通人活得还不如狗的世界泪流满面。为什么还要被分配到一个有女主的世界,这可是一位心狠手辣的现实派女主,别瞅着我,鄙人只是个路人甲。 且看既不平凡也不惊艳的路人甲如何在修仙世界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生娃后,整个侯府给我陪葬

夏梦烟满心欢喜嫁给平安侯,以为只要自己有足够耐心,对方肯定能看到她的好。 直到她怀着身孕来到镇北关,才发现,冷心冷眼,毫无耐心的平安侯,会在月下和霍瑛姿谈论兵法,会在霍瑛姿不高兴时,买她喜欢的吃食,会因为对方任性,丢下临产的自己。 重生归来,她不爱了,也不要这个男人了。她只想护住腹中孩儿,与对方和离。 却不想,曾经不可一世的平安侯,跪在夏府门口:“烟儿,我错了,求求你看我一眼。”看你一眼? 可笑,死的越远越好。

重生1983:从夺回家产开始

《重生1983:从夺回家产开始》 穿到1983年,陆家馨面对的开局是,原主考高失利被拐,后妈面甜心黑,亲爹纯利己主义者。 地狱开局的陆设计师决定:后妈做初一,她做十五!亲爹不做人,她教他做人! 大学还要继续上,听说八十年代的港大含金量不错,她挥挥衣袖,勇闯港圈金融圈。 大哥大,哔哔机,舞池里的凌凌漆! 太平山,浅水湾,维多利亚女大款!

都当女帝了,后宫三千很合理吧?

【雄竞+修罗场+男全洁+万人迷+男宫斗+读心术+帝王打卡系统】大胤女帝席初初重生了。 她本是穿越者,因酷爱宦官文学中的救赎与冲破世俗的禁忌感,因此被司礼监秉笔太监裴燕洄迷成智障,助他权势滔天,允他一人之下。 哪知他奸佞狠毒,不仅密谋造反,还背后捅她一刀。 “真是蠢啊,从始至终,咱家要的都只是你坐着的皇位,每每与你一起,咱们只觉恶心反胃。 “所以说,恋爱脑不得好死,尤其是都当女帝了,还玩纯爱那一套。前世为个妖艳贱货清汤寡水过了一辈子,这辈子她要为所欲为!她倒想看看他,这辈子没有她的偏爱宠信,他还是否能权势滔天,心想事成。——席初初痛定思痛,决定大力发展后宫gdp来对抗阉党,却发现前世死敌们也要混入后宫群,难不成是伺机报复弑君?被她斩断一臂的北境之王,被她脱光衣服羞辱卖身的南疆质子,还有被她当出气包的西荒战神……后宫和谐算是完球了。她专注前朝欲收权,策划 “除阉”政变,可她死忠又貌美的丞相,早被她贬去民间刷马桶了?甚至连她最信任的御前侍卫,也与她背负着灭门之仇! 帝王打卡系统:宿主,别怕,赶紧来打卡,获取一套读心术加君王光环吧~

回府的真千金她一身反骨

刚被反派改造系统绑架的林曦,突然又成了安国侯府嫡女。不出所料,她样样不如假千金养女讨喜,被侯府众人厌恶、算计、利用得理所当然。 幸好她有的是力气与手段,最后把整个京城搅个天翻地覆算她暂时还没机会去别的地方发挥施展。 当反派就是好,改造什么改造?只要本反派不死,男女主是龙凤也得老实趴下。 就连系统也抢着讨好谋划:宿主,小七又给您找了个钻任务空子的好办法!

锦衣玉令

时雍上辈子为了男人肝脑涂地,最后得了个“女魔头”的恶名惨死诏狱,这才明白穿越必有爱情是个笑话。 重生到阿拾身上,她决定做个平平无奇的女差役混吃等死。 可从此以后, 锦衣卫大都督靠她续命。 东厂大太监叫她姑姑。 太子爷是她看着长大的。 一桩桩诡案奇案逼她出手。 这该死的人设,到底是玛丽苏,还是修罗场? ———— 【深藏不露女魔头VS高贵冷艳活阎王】 【一个掌尽天下权,一个醉卧美人膝,边谈恋爱边解谜,边看江山边说案,强强对决、强强联手。】 ———— 【小剧场】 时雍露胳膊露小脚丫,人说:不守妇道! 时雍当街扒地痞衣服,人说:不知廉耻! 时雍把床摇得嘎吱响,人说:不堪入耳! 时雍能文能武能破案,人说:不伦不类! 某人想:既然阻止不了她兴风作浪,不如留在身边为己所用。 用过之后,某人开始头痛。 “你怎么越发胡作非为?” “你惯的。” “唉,你就仗着本座喜欢你。” …… (注:架空一对一,千万别考据。) (读者群:36138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