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在蜿蜒的山道上飞驶。

  “奥斯克大叔,你赶的太快了吧,这样马车太颠了……”克洛德从车厢里爬出来,坐到赶马车的奥斯克大叔身边。

  “驾,驾。”奥斯克大叔在空中抖了两下响鞭:“没办法,早上耽搁的时间太久了,不赶快的话晚上就得在黑森林那边露营了。那边有狼群出没,如果晚上不能赶到黑森镇的话,恐怕会有危险。毕竟我们不是商队,一辆马车两匹马两个人,万一被狼群追上的话很难照顾的周全……”

  克洛德汗颜,没办法,说起来都是他的错,早上耽搁的时间都是因为大家送他的缘故。今天是八月二十日,是克洛德预定启程前往卡菲莱兹特郡应征的日子。虽说按照地图上的里程估计只需要五六天的时间就能赶到,但为了保险起见,克洛德还是决定今天就出发。这样就算早几天报到也可以熟悉一下新的环境,另外还可以预防旅途上发生意外的情况延误几天的时间……

  克洛德为此雇佣了奥斯克大叔的长途马车,花了两个金克郎的高价,让奥斯克大叔一直将他送到卡菲莱兹特郡,哥尼加达城,富克比山丘军营报到。只是原本预定九点就出发,结果没料到送行的人会这么多,一直耽搁到将近十一点,克洛德才好不容易告别亲人和朋友,上了马车起程出发。

  其实一大早母亲就起来了,抹着眼泪准备给克洛德制作一份离家前最后的爱心早餐。结果发现克洛德拥着凯芙妮从药剂实验室出来,一问才知道凯芙妮昨天晚上没回去,和克洛德在药剂试验室过夜。于是母亲转忧为喜,连克洛德准备出发的事都忘了,围着凯芙妮打转,甚至还问克洛德万一凯芙妮有孕了那孩子该起个什么名字……

  克洛德是哭笑不得,凯芙妮是又羞又躁,只能在桌下用脚踩克洛德的鞋子出气。看这样子母亲已经把凯芙妮当成了自己的儿媳妇,甚至想让凯芙妮搬到林场来和她一起居住。

  好不容易才让母亲冷静下来,克洛德用过了早餐,回到书房拿起自己的双肩包就准备出发。结果母亲又提了一个大包出来,准备让克洛德带过去。打开一看,母亲准备的还挺齐备,连冬天的毛衣外套手套围巾都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里面。

  克洛德只好耐心的和母亲说清楚,他是去从军入伍,不是出门旅游。军队里有军服发放,不允许穿别的衣服,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都只能穿军服,所以自己这双肩包里放了套换洗的外衣和两套内衣裤就足够了,别的什么都不需要带,他已经打听清楚了,连毛巾肥皂这些洗涤日用品军队里都有发放……

  就这样等克洛德驾着马车带着家人和凯芙妮赶到镇上和奥斯克大叔约定的出发地点时,已经是上午九点半了。没等他和亲人说声再见,结果托马斯叔叔和路德安管家等人也赶了过来送行,于是再次寒暄和问候,时间就这样延误了下来……

  奥斯克大叔也是国民身份,和维里克罗的父亲库伯里克大叔一样,当兵十五年成为国民后退役回乡。与库伯里克大叔成为猎人不同,他成为一名雇佣护卫,和商队一起走南闯北。后来年纪大了,就用积蓄买了一辆长途马车,自己做马车夫和护卫,生意不多,但生活还是过的下去。

  这次克洛德出了两个金克郎的高价雇佣了他的长途马车,算一算他来回最多半个月,最少也有一个金克郎的纯收入,所以他答应的很痛快。只是没想到来送行的人有那么多,把出发的时间给延误了近两个小时,由于来送行的都是白鹿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再加上克洛德又是雇主,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在上路后加快马车的速度来弥补被耽搁的时间。

  克洛德在奥斯克大叔的身边坐稳后好奇的问道:“怎么黑森林里还有狼群?好长时间都没听人说起过了。”

  白鹿城往东就只有一条山道,这是目前整个西南三郡唯一的陆上出口,翻过两座大山之后就到了安布里泽郡。不过要到达安布里泽郡的人烟地带还需要穿过原始的黑森林地带,幸运的是,通往黑森镇的道路是在黑森林的边沿,只需要花费五六个小时左右,而不需要穿越整个无边无际的黑森林中心地带。

  克洛德要抵达卡菲莱兹特郡,中间一共要穿过安布里泽郡,库克利亚郡,查尼亚拉尔郡,科鲁斯格郡和利马索斯亚郡这五个郡才能到达。按照奥斯克大叔的说法,如果一路顺利的话,六天时间足以赶到卡菲莱兹特郡。因为除了利马索斯亚郡之外,其余四个郡都是平原地带,交通设施极其便利,道路维护很好,很方便马车行驶。

  “黑森林里一直有狼群,只是它们不会很轻易的靠近人烟稠密的地带。”奥斯克大叔说:“大概是七八年前,黑森镇守备队曾经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猎狼活动,雇请了近四百名猎手进入黑森林狩猎狼群。那次一共打死了三百多头野狼,几乎将游荡在黑森林边沿地带的狼群都猎杀光了,一举荡平了黑森镇周遍的狼灾。后来就连十来岁的孩子进入黑森林边沿地带采摘蘑菇都不会碰到什么危险。

  不过两个月前,有个商队说是在前往黑森镇的路上碰见过狼群,有七八只左右,它们只是远远的看着商队,并没有靠的很近。接下来这些日子也不时有行商说听到了狼嚎,虽说现在没接到什么被狼群伤害的报告,但黑森镇那边已经发了通告,提示前往白鹿镇的行商和旅客最好组队穿过黑森林,不要单人独马前往,以免遭到不测。”

  “奇怪,那我们白鹿城怎么都没发通告?”克洛德问。

  “很简单,白鹿城前往安布里泽郡的都是大的商队,即便是单独的行商和旅人,不是和商队搭伙就是去码头搭乘前往涅鲁港的商船,象你这样单独包一辆马车走长途的很少。”奥斯克大叔回答。

  “那我们要是碰上狼群怎么办,早知道这样我就带把弩出来了。”

  “没事,我带了石弩,长弓,猎枪,还有短剑,手斧。基本上只有六七只的狼群是不用担心的。主要是晚上露营在黑森林的话就难说了,两个人很难护得马车和马匹周全。”

  克洛德倒是大为震惊:“奥斯克大叔,你这车上还藏着这么多武器,我怎么都没看到?”

  “都在我的座位下面,这可是我长途行车的安全保障,不放的好一点怎么行。”奥斯克大叔说的很淡然。

  “长途行车要带这么多武器,难道我们王国的治安很不好吗?”

  “这个倒不是说治安不好,城镇村庄其实都是很安全的,不过盘查也很严厉,象你有征兵令和通行证的不用去担心什么。主要是路途中很可会遇到逃犯和逃避兵役的那些匪徒,这些人不能进入城镇村庄获得补给,就把主意打到赶路的商队和旅客身上,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地带设下埋伏,迫使商队给他们提供粮草补给或者是打劫旅人。

  象上次我送一家子去塔莫路斯郡的马里埃克城,就是因为塔莫路斯郡有一伙匪徒,都是从劳役营逃亡出来的,逃到山林地带打家劫舍。当地守备队和塔莫路斯郡城警备营多次清剿,都无法成功,所以前往那边的行商和旅人都要雇请护卫以保安全。不过回来的时候我看见狮鹫军团已经有一个营正前往匪徒盘踞的山林地带,相信不用多久那伙匪徒就会被剿灭了。”奥斯克大叔和克洛德聊起他的见闻。

  狮鹫军团也是奥维拉斯王国的四大王牌野战军团之一,特别擅长山林地带作战。

  卧草,在奥维拉斯王国竟然还有这样需要出动王牌野战军团去清剿的匪帮,这还真的从没听说过。克洛德很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奥斯克大叔,这么说象塔莫路斯郡那些匪徒一样的事件在王国有很多吗?”

  奥斯克大叔摇了摇头:“不算多,很少。塔莫路斯郡的那伙匪徒能在当地为患主要那边都是山林,丘陵地带,可躲藏的地方太多,没有足够的人手前去追捕,以至给了他们趁机坐大的机会。

  我们这一路要经过的五个郡,也就是利马索斯亚郡因为是矿业发展大郡,所以治安有点混乱。需要小心一些,避免和当地那些脾气火暴的矿工发生争执和冲突就没什么危险,那边的人有了纷争喜欢用拳头来说理,打赢了没理也变成有理。

  至于你的目的地卡菲莱兹特郡,说实话我还真的没去过,这次送你过去也算是第一次。说起来我当兵那会,这卡菲莱兹特郡还是纳瑟里王国的领土。当兵十五年,上了三次战场,却没踏上敌国的领土,想起来还真有些丢脸啊。”

  两个人赶长途,最怕的就是没人聊天。既然克洛德都从车厢里爬出来坐到前面陪自己说话,奥斯克大叔也兴致勃勃的和克洛德聊起自己当兵上战场的经历,后来被雇佣当商队护卫前往王国各地的见闻等等,倒是聊得非常开心,克洛德也听得津津有味。

  一直到下了山道,奥斯克大叔在一条小溪旁边停下了马车,告诉克洛德,休息半小时,吃点东西,他要喂下马,让两匹拉车的健马也歇口气,补充点食盐和清水。

  同时他还拿起那个长的坐垫,问克洛德需要什么武器。克洛德凑近一看,还真是的,自己真没想到坐了这么久的位子下面是个武器箱,奥斯克大叔说的那些武器还真的是应有尽有。

  “我拿石弩吧,再给我来把短剑,可惜你这双手剑没有,我比较擅长用那个。不过大叔你这把双管猎抢倒是很别致的,上药装枪子很麻烦吧……”克洛德拿起了箱子里的石弩,将弩臂和弩身装搭好,上弦,试了下劲道。

  奥斯克大叔将双管猎枪拿了出来:“我这枪是定制的,打霰弹的,距离不远,也就七八十米左右,可一打一大片,不需要怎么瞄准。象我这样一边驾驶马车飞驰一边用这猎枪反击,是最适当不过的。不过象你说的一样,这枪也就上弹比较麻烦,一次要装两个枪管,但用到的时候可以先后射击两次,第一枪用来警告,第二枪用来威胁,就足以让我和马车全身而退了。

  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安布里泽郡的地界,再往前就是穿过黑森林地带的国道。从这里到达黑森镇估计还需要五六个小时,除了在沿途几个宿营点停车让马匹休息十来分钟以外,我们还得提高警惕,做好防备工作。如果一路没事的话,我想应该能在晚上八点左右赶到黑森镇,那样我们还能住进旅馆,再好好休息一番。”

  克洛德点了点头,出门在外,最好听从奥斯克大叔这样经常走南闯北经验丰富的人的忠告,而不是因为自己出钱雇佣了他,就肆意妄行,想怎样就怎样,那样才是给自己找麻烦。

  “行,听你的,奥斯克大叔,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正好早上他们送了我一小桶黑麦酒让我们在路上解渴,你要不先来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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