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这是什么粉条?还蛮好吃的。”

  一座简陋的帐篷内,萧南雁坐在一张马札上,神色讶然的看着自己手里的木碗:“我吃过米线,面条,面皮,可从没吃过这东西,里面居然还有油花?”

  他是出身河南的军户,家中世袭总旗官,所以能在这大日底下,有个临时的帐篷安身。

  萧南雁手下的兵,就只能待在外面,在烈日底下狼吞虎咽。

  他们并非没有营帐,可那边距离战场足有三里多地,在一个小山丘上。

  而此时在萧南雁对面,也在吸嗦着粉条的,则是他的同事,同为总旗官的常大豪。

  他们百户里面的一队火头军,全都由常大豪管着。

  “好像是叫土豆粉,是汾阳郡王让人做的。兵部花了好大的劲儿从东面送过来,用于慰劳大军。至于这油花哪来的,我就不清楚了,似乎是用的猪油?今日忙得很,我没去火头军那边看。”

  常大豪说到这里,就不满的斜目看了萧南雁一眼:“怎么这么多废话?还不快吃你的?信不信锅里面的土豆粉转背就没了?”

  一碗土豆粉肯定是没法顶饱的,他们必须得就着粉条汤,再吃两到三个大馒头。

  不过常大豪知道伙头军那边第一次做,没把握好量。那只大铁锅里边还有很多剩余,给他们这个百户八十多号人再舀半碗没问题。

  此时所有人都在狂吃海喝,生恐落于人后。

  萧南雁却吃了一惊:“这是土豆做的?你该不是哄我?”

  他想起了这个月那些与小米一起煮的土豆,神色颇为复杂。

  其实也不是不好吃,萧南雁第一次吃的时候感觉还是很新奇,很可口的,可连续吃一个月之后,就稍微有点抗拒了。

  以往都是供应小米饭,可自从有了土豆之后,就是稀薄的小米粥加土豆,再加点盐,其中土豆就占了九成。

  萧南雁感觉他们的粮官在糊弄人,他的部属也不止一次向他抱怨了。

  萧南雁其实也知朝廷还算厚道的,以往在卫所,即便他这样的总旗官,也未必就能顿顿管饱。

  可一来他们在前线挖土背泥,体力消耗确实挺大的;二来人欲贪心不足,这土豆偶尔吃着还可以,可天天当饭吃,确实受不了。

  萧南雁没想到这土豆还能做成粉条,他想早该这样的。

  这种土豆粉,他连续吃个几十餐都不会厌——

  还是汾阳郡王厉害,居然能发明出这种吃食。。

  “我其实更喜欢早上的小米煮红薯,中午怎么不做这个?”

  萧南雁想到早上吃的小米红薯粥,就不禁咽了一口唾沫。

  那红薯很甜,像是糖一样,搭配小米粥,简直绝配。

  他吃第一口的时候,舌头都快掉下来了。

  萧南雁一生中吃过的甜食,绝不超过五十次,绝大多数还是孩提时代。

  他感觉这红薯,比麦芽糖好吃多了。

  据说此物,也是汾阳郡王从海外寻得,所以叫做‘冠军薯’。这是因汾阳郡王,曾领冠军侯的封号。

  萧南雁正回忆着那滋味,却发现旁边百户大人的木碗已经快要见底。他当即趴下头,也开始狼吞虎咽。

  不过就在这时候,帐篷外面传来了雷震一样的欢呼声。

  “是羊!督粮佥书让人送羊过来了,十头!”

  这帐篷内的几人不禁错愕的对视了一眼,然后百户官当即手按腰刀,大踏步走了出去。

  萧南雁与常大豪放不下手里的土豆粉,他们一边端着吃,一边亦步亦趋的紧随其后。

  这个时候,可能是周围各个营地都收到了羊,到处都是欢呼之声,竟如雷震一样响彻云霄。

  当萧南雁走到火头军的地盘,挤开人群一看,发现里面果然有十只羊,正‘咩咩’的叫着,眼神似乎颇为惊恐。

  萧南雁的眼里顿时不由冒出绿光,可随后他就不解的看向身边的常大豪。

  “这真是奇了,朝廷咋这么大方?以往都是每十天吃一次荤的,这才隔了多久,好像才两天?”

  他想这十只羊如果省着点吃,都够他们这个百户吃两顿了。

  “我咋知道?”

  常大豪翻了翻白眼,往那些羊旁边站着的一位文士走过去。

  那是他们上面千户所的一位文书,负责督粮。常大豪作为火头军的主官,必须过去与此人签收交接。

  此时的他也难免好奇:“老梁,怎么今天又送羊过来了?大前天不才送了五头?”

  他一边问,一边从文书手中接过账册,发现上面正是瘦羊十只的字样。

  其实那些羊不瘦,还挺肥的。不过这是文书们惯用的伎俩,可免纠纷。

  常大豪也就毫不犹豫的拿出自己随身的小印,在上面盖了印。

  “你问我我问谁?”那位梁姓文书笑眯眯的说着:“据说后面还有,上面说是只要我们能攻到西安城下。以后每五天送一次羊,还是十只。我建议你们最好是做‘羊肉土豆汤’,又省肉又好吃,十只羊可以吃三餐。我在后面吃过两次,那味道绝了。”

  常大豪就不禁错愕,心想上面怎么就这么大方?

  三十天六十只羊,这得花多少钱?

  旁边已经有人听到梁姓文书的话,于是整个营地,顿时一片的狼哭鬼嚎,欢呼之声震荡四野。

  ※※※※

  常大豪不知道的是,此时在宣府,有一位同样姓常的卫所小旗,正喜滋滋的拿着卖羊得来的钱走回家里。

  此人名叫常清,他回家做的第一件事,就将兜里的整整十七贯银钱,都甩在了自家的饭桌上,也吸引了这屋里面所有人的注意力。

  “这是什么?银灿灿的,是银子?”常清的婆娘吕氏惊讶的将其中一串钱抓在手里。

  入手之后,她才发现这些银白色的钱非常轻,应该不是银子。

  她再仔细看,发现这些银钱的上面是‘维新通宝’,背面则是‘一文’的字样。

  上面还有麦穗的纹路,也不知是怎么雕上去的,花纹非常精美,外缘处还有着齿印。

  这串钱里面还有着三十几个更大的钱币,都是维新通宝,背面的字样则分别是‘五文’,‘十文’,‘二十文’,‘五十文’。

  吕氏惊奇不已:“这是钱?哪来的?”

  “当然是卖羊得来的钱。”常清拂须一笑:“这是朝廷打造的新钱,三头羊卖给朝廷,一共得钱三十五贯。我把卖兽皮得来的铜钱,也都换了这种.一共二贯七百文。”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拿出了二十个同样银灿灿的钱币,放在了桌上。

  常清家的那三头羊,是之前大同之战,汾阳郡王大败蒙兀人之后赏赐下来的。

  原本很瘦,常清家用了一年时间把它们养得肥肥的,然后又下了羊崽,剪了两轮养毛。

  常清留了一头年轻的母羊,还有那些半大的羊崽,其它的都送去镇上卖掉了。

  养羊其实不亏,去年南边有商人过来大量收购羊毛,价格挺高的。

  不过今年他们家的田地欠收,常青不得不把羊卖出去,减轻家中的压力。

  “三十五贯?这么高?”

  吕氏吃了一惊,以往一只羊的价格,可只有八贯出头,也就是八两多银子。

  她又拿起了桌上的钱币,发现这样式与之前那些钱差不多。

  不过中间没有方孔,花纹也更加的精美,两面的字样则换成了‘维新银宝’,与‘一元’的字样。

  “这是银子?”

  吕氏用手掂了掂,发现这银元正是一两的份量,她再放入到嘴里面咬了咬,发现比正常的银子要硬。

  “官人,你多换些这种银元不好吗?干吗换这些银钱?”

  以前大晋的太祖与太宗年间,朝廷发行过一阵纸钞,叫做什么‘大晋宝钞’。

  那就是些坑人的玩意,最后什么东西都换不了。

  “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

  常清一声冷笑:“镇里面有识货的掌柜,说这银元的成色不足,里面混入其他东西,只有八成足银。倒是这种钱,应该是铝做的。以前的铝粉可贵了,几乎价比黄金。

  这次朝廷不知是什么疯,居然拿铝来做钱,以后指不定会后悔。你看这色泽多亮多喜人?何况我们千户衙门里官也说了,以后大晋收税,就只收这种铝钱。最多三年之后,就会禁止铜钱与银两在市面流通。”

  常清说到这里,神色洋洋得意:“这次朝廷在镇上收羊,大家就更愿意换铝钱。不过这种钱,千户所也没多少存量。我还是动用了老关系,才换了这十七贯。”

  可此时的常清并不知,大晋工部制作这十七贯铝钱,所有成本加上人工费用都没超过一贯。

  他一点都不知自己被朝廷薅了羊毛,还沾沾自喜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过几天我还得去镇里一趟,据说朝廷不久之后还会一笔新钱送过来,我得把家里的银子与铜钱都给换成这种。

  我们千户所的佥书说让我们家继续养羊,数量越多越好,以后朝廷还会高价收羊的。还有羊毛,今年南边来的商人还会收得更多。

  此外佥书特意交代,那些喜欢吃草根的羊要尽早宰掉卖了,尽量把那些羊毛出得多,不喜吃草根的羊留下配种。这是汾阳郡王亲自递下来的话,说是要培育羊种。我不太懂,不过既然是郡王殿下的交代,那就不可大意,”

  吕氏不由精神一振,他们家的十二只羊崽,已经长到有半人高了。估计到十月份的时候,就能收割一次羊毛。

  在卫所里面,那些田地都与他们家无关,常家私自开垦的十二亩旱田,也随时随刻会被朝廷收走。

  只有这些牲畜,是真正属于他们的。

  “还有,据说今年上面下发的年俸会是足量!到年底的时候,可能朝廷还会给我们分田。”

  常清神色淡淡的喝着茶,眼里则发着光:“汾阳郡王已经给朝廷上了奏章,要将卫所中的军田,均分给我们军户。像我这样的小旗,可以得田百亩。”

  吕氏听到这里,顿时双手一僵。她手中的银元,竟‘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常清则毫不在意的继续说着:“虽然这些军田不准买卖,可以后这些地里的粮食,有一半都是我们自家的。据说北直隶已经开始分了,是由当朝刑部尚书亲自主持!

  我原以为今年的庄稼欠收,日子应该会不太好过。不过若朝廷真得要分田,那么咱家的日子就得飞起来。汾阳郡王当真仁德,不但打仗厉害,也知道体恤我们这些草根军户。”

  此时常清又深吸了一口气,压制住了心绪:然后看着自己的婆娘,还有他两个还未成年的儿子:“你们稍后出去一趟,把这事传给旗里面知道,让大家也乐呵乐呵。还有,从今往后,地里面的粮食都得好生照看了。既然朝廷如此厚道,那么咱家也不能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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