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人是个好官,不光百姓们这么说,周天子也这么说,可能连天上的神仙都这么觉得。

  然而,苏季这个做儿子的,却不苟同。

  作为一名称职的花花公子,很多事他都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每当瞧见府外“厚德载福”的牌匾,还是忍不住想啐上一口唾沫!

  无风不起浪。老百姓们都知道,但凡苏家的公子,没有一个能活过十七岁。有人说苏大人做了不该做的事,祸及后代子孙;也有人说凡是和“阎王”扯上关系的人,命都不会很长。

  大公子外号“阎王愁”,悬壶济世,最擅长救人,却在救治瘟疫时染病去世;二公子外号“赛阎王”,纵横沙场,最擅长杀人,却在随周天子讨伐戎族时阵亡。

  苏季这两位哥哥,正应了那句古话:“从医之人不能自医,仗剑之人死于剑。”

  百姓们都对这二位公子的英年早逝惋惜不已,因为他们都不是真的阎王,但三公子苏季对百姓来说,却是个“活阎王”,两位哥哥生前做的好事加起来,也比不过他一人惹的祸事多!

  全城百姓们盼天盼地,盼完星星盼月亮,终于盼苏季成长到两位哥哥去世时的年纪。

  当时距周武王灭商,姜太公封神,恰好过去整整二百五十年。人们清楚地记得,那年冬天的朝歌冷的邪门,连城外百年不冻的护城河,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冰。

  适逢苏季十六岁诞辰,一群衣衫褴褛的痞子在酒馆里为他庆生。

  众人酒足饭饱过后,一个叫花瘤儿的“色鬼”,姗姗来迟。他一推门,寒风呼啸进来,吹在人们脸上,刀割似的疼,凉气像冰泥鳅一样往衣缝里钻。

  痞子们连忙把门推上,蓦然发现花瘤儿这只铁公鸡,今天居然没空手来!

  瞧见他冻僵的手里捧着一个沉甸甸的木匣,痞子们纷纷好奇地簇拥过去。可是无论谁问,花瘤儿都绝对不肯打开那个神秘的三尺匣子。

  此时,酒馆里有一位姑娘正在唱曲。

  苏季沉浸乐曲之中,对进门的花瘤儿视而不见。作为今天的寿星,他身披一件莲青色狐裘大氅,手捻一根竹筷,附和韵律击着碗边儿。手上敲的节奏虽是高雅淳正的《关雎曲》,嘴里哼的台词却是低俗下流的《十八擵》。

  花瘤儿听得心痒痒,不禁对唱曲姑娘动了色心,低声下气地恳求道:

  “季哥,听说您最近学了一招房中秘术,叫做‘采菊南山下’!不妨露两手儿,给兄弟们开开眼?”

  话音刚落,一旁的痞子们也小声起哄:

  “季哥,采一个!”

  “采朵野菊花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

  谁想做坏人?

  反正,苏季不想。可他又看不惯一些成天想做坏事又不敢做的“好人”。这些好人看着不像好人,实际连个坏人都算不上。

  其实,这个世道上,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并没有纯粹的好人和坏人,即便有也少得可怜,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苏季觉得身边这些“色鬼”最大的失败就是,当好人不够坚定,当坏人又不够决绝。所以,苏季决定教教这些“伪君子”,如何做一个“真恶人”。

  苏季双手抱拳,爽快应道:“既然你们诚心诚意的恳求了,那本公子可要大发慈悲的献丑了!”

  痞子们咽了口唾沫,相视一笑。

  苏季趁姑娘转身的功夫,大大方方走到她身后,不慌不忙地掖了掖衣角,挽起袖子,张开五指,对痞子们亮了个相,像是在说,兄弟们瞧好儿,本公子可要下手了!

  痞子们心领神会,不约而同起身拼命鼓掌。

  唱曲姑娘不知所措,以为是客人们听得起兴,唱得更带劲儿,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一双魔爪正向她伸去……

  然而,就在痞子们将要欢呼之际,苏季的双手突然僵住不动,两眼直勾勾瞪着门口!

  痞子们面面相觑,循着目光看去,忽然一个个春心荡漾,口水都流到了酒碗里……

  花瘤儿眼珠子一转,发现门口走进一个身着绿萝衫的小姑娘,手提一串土黄色的药包。

  见她一走进来,苏季伸出去的手像被蜂蜇了一下,连忙缩回去!

  酒客们的目光,全被那姑娘吸引过去,连唱曲姑娘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姑娘几眼。只见那绿衫姑娘面无表情,径自把药包放在了掌柜的桌上。

  花瘤儿一眼便认出那绿衫姑娘便是“阎王愁堂”的巫医——林姿。小姑娘年纪不大,浑身却已透出动人的美艳,唱曲儿姑娘显然比她逊色太多。

  据说林姿小时候总像小尾巴一样跟在苏季身后,吵着要做新娘子。那时同龄的小男孩都对这“小夫妻”你追我赶的场面颇有微词。苏季为了摆脱小伙伴们的排挤,想了一个不解风情的办法。他把自己脖子上的勾玉送给林姿,并对她说:

  “你把这块玉带在身上,从此离我三步开外。等你长大,我就娶你做新娘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林姿愈发亭亭玉立。苏季时常看到小伙子们在阎王愁堂门口排队不看病,只为看她一眼。每每见到出落成一代美人的青梅竹马,苏季总是对自己的年幼无知悔恨不已,今天也不例外。

  苏季一屁股坐回凳子上,灌下一杯闷酒,对痞子们说:

  “我刚才忘了一件事儿。你们想学房中秘术,先得满足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痞子们满怀期待地问。

  “想学采花,你们先得学会花钱……”

  “结账”两个字还没说完,痞子们已经全都吓跑了,只剩花瘤儿一人手扶木匣,仍坐着不动。

  花瘤儿给苏季斟了一杯酒,咂舌挖苦道:

  “什么采菊南山下!我看季哥你是,这山望着那山高……”说着,花瘤儿色迷迷地瞄了林姿一眼。

  苏季视而不见,径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花瘤儿嘴角却扬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终于慢慢打开那个神秘三尺木匣。

  苏季忽然脸色微变,只见匣子里躺着一把漂亮的青铜剑,剑柄以翡翠为饰,剑鞘两旁嵌有彩色琉璃。光华流转,夺人眼目。

  花瘤儿压低了声音,附耳说道:“此剑名唤,一夜春宵梦无痕。”

  没等他说完,苏季早已迫不及待把剑拿了出来,刚要拔出鞘欣赏一番,忽听花瘤儿嘶声制止:

  “别拔!千万不能拔!”花瘤儿双目圆瞪,紧紧按住苏季的两只手,坚决阻止他拔剑,“小弟今天的寿礼,不是这把剑,而是林姿!”

  苏季眼前一亮,心里却是莫名其妙。

  花瘤儿小声说:“只要她拔出此剑,季哥便能感受到小弟对您的耿耿忠心!当天夜里无论发生什么,她早晨醒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苏季听完心头一荡,嘴上却故作正经:

  “我好歹也是官宦子弟,你这色鬼的勾当,我可做不来。”

  “你不做,王老千可是要做!”

  “哪个王老千?”

  “就是那个喜欢把别人变成太监的王老千!他仗着自己学过几天道法,又得了一件‘仙家长生秘宝’,便经常在季哥您的地盘上骗吃骗喝。小弟上次就着了他的道儿,要不是季哥倾囊相助,只怕……”

  花瘤儿故意长叹了一声。

  苏季视而不见,心里跟明镜似的,这分明是蓄意挑拨。

  王老千是“朝歌第一泼皮”,苏季身为“第二”怎会不知?

  他还知道王老千之所以敢叫自己老千,是因为从来没人知道他怎么抽老千。至于,花瘤儿提到的“长生秘宝”,他倒是第一次听说。“长生”是所有凡人的梦想,尤其对他这个大限将至的“短命公子”来说,更无疑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接着说!”苏季急问:“王老千要做什么?”

  “王老千前阵子多次去阎王愁堂提亲,想娶林姿做小妾。他请的媒婆能把一坨屎说成金的!林姿后妈那双财迷眼睛,早已看中王老千的家世!这亲事不出几日,必定成了!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说……”

  花瘤儿欲语还休,故意卖了个关子,斜眼观察苏季的表情。只见他握剑的手已经微微颤抖,像要把剑柄捏碎一般。

  苏季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他说什么?”

  “他说苏家短命鬼不敢碰的女人,他身为朝歌第一长寿仙,偏要拿来尝尝鲜!”

  话音刚落,苏季拍案而起!

  霎时间,酒客们一齐转头,见这活阎王手里拿着一把剑,一个个都放下筷子,噤若寒蝉。

  唯独林姿一人,不动声色,仿佛对关于苏季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收了药钱,便转身离去。

  苏季望着她冷漠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猛然把酒桌掀了个底朝天!

  满满一桌子好酒好菜,洒的洒,碎的碎,吓得酒客们来不及结账,拔腿就跑!掌柜虽然心疼自己的生意,但看在苏大人面子上,只能摇头叹息。

  事实上,苏季虽然很生气,但并没有达到勃然大怒的地步。他借酒发疯,更多的是为了将计就计,想看看花瘤儿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长生灵药”。

  花瘤儿误以为事情有门儿,继续煽风点火:

  “王老千之所以总想割别人的老二,因为他的老二和他的气量一样小,他的肚皮和他的脾气一样大,他的脸和他的为人一样恶心。季哥若收了那小妮子,可真是救美人于水火啊!”

  苏季眼珠子一转,义正言辞地说:

  “不错。我既为名门子弟,理应舍生取义。哪怕委屈献出这一身清白之躯,也在所不惜!”

  花瘤儿拱手赞道:“季哥舍己为人!为民捐躯!小弟佩服!”

  苏季听他马屁拍得响亮,欣然举起那把不能拔的剑,手指轻轻拂过剑鞘的每一个细节,动作轻柔得像在抚摸刚出生的婴儿。他瞟了花瘤儿一眼,也卖个了关子:

  “可惜这把剑有一点不好……”

  花瘤儿神色紧张,急问:“哪里不好?”

  “我并非贪图一时之快,只想明媒正娶。若她不记得夜里的事,怎么肯死心塌地跟我?”

  花瘤儿瞪大了眼睛,惊愕地问:

  “难道季哥不但要把生米煮成熟饭,还要让她知道煮饭的人是谁?”

  苏季点了点头。

  花瘤儿不禁有点佩服苏季的敢作敢当。莫要说林姿,即便刚才摸了唱曲姑娘的屁股,苏季也同样会负起男人的责任,只要对方愿意,他硬着头皮也能八抬大轿娶过门儿,绝对不会赖账。

  苏季最后吩咐道:“你要在我事成之后,把王老千和她后娘都叫来。至于为何这么做,现在先不要问,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花瘤儿啪的一声,击掌赞道:“好!就依季哥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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