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莫绍谦等的那个人,竟然是慕振飞。

  服务生引着他走过来的时候,我都傻了。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要么是放干冰放得我都有幻觉来,可那人真的是慕振飞。虽然他穿了西服,虽然他看上去很让我觉得陌生,但他就是慕振飞。

  慕振飞似乎也意外极了,但他只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转过头看莫绍谦。

  莫绍谦坐在那里没有动,只淡淡道:“坐吧。”回头吩咐服务生,“可以上菜了。”

  我已经不太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了,只觉得不敢抬头,两只手拧着餐巾,就像那餐巾是我自己的脖子似的。这是我头一回和莫绍谦在一起的时候遇见我认识的人,羞耻心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我鼓起勇气说要去洗手间,但莫绍谦根本没有理我,他不动声色,只看着慕振飞:“这个寒假你回公司实习,我已经交代过世邦,他会让人带着你。”

  “寒假我约了登山协会的同学,要去爬山。”

  莫绍谦的声调似乎非常平静:“爬山?去年在珠峰受的伤还让你记不住教训?你这么做是对董事会不负责任。”

  “有你对董事会负责就足够了,董事长。”

  “你别以为惹我生气,我就会放任你去不务正业,我不管你有多少借口,这个寒假你得回公司实习。”

  慕振飞看着他,忽然笑了,他笑起来还是那样帅,露出迷人的小酒窝:“到时候再说吧。”

  他们两个人谁都没有理我,都只是跟对方说着话。但我却像呆在冰窟里似的,连指尖都凉透了。

  服务生开始上菜,替我们斟上酒。莫绍谦终于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伤口刚好,别喝酒。”然后让人给我换了果汁。

  我连对他勉强笑笑都做不到,我只想过慕振飞家境应该很好,可是我没想过他会与莫绍谦有关系,而且关系还非浅。

  我在想他会不会是莫绍谦的儿子——不,莫绍谦今年才三十二岁,他不可能有念大学的儿子。那也许是他弟弟,可是为什么又不姓莫呢?

  我虽然对莫绍谦知道的不多,但隐约也听说他父亲是白手起家,正赶上了经济腾飞,从化工厂开始,后来做码头集装箱,一手开创出不凡的基业。可是他父亲正当盛年的时候突然去世,于是弱冠之龄的莫绍谦被迫从国外中断学业回来,开始主持大局。他原本学的就是工商管理,难得是十余年下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资本家的身世素来都带点传奇色彩,有钱人嘛,TVB拍得都滥了。我对豪门恩怨没有兴趣,其实慕振飞是莫绍谦什么人,又关我什么事?慕振飞如果知道了我的身份,顶多就是鄙夷我,以后将我视作路人甲罢了。

  我不在乎,我想通了,决定大吃一顿这里的招牌菜。

  饭吃到一半莫绍谦因为接听一个电话,走开了大约十来分钟的样子,桌子上只剩我和慕振飞。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依旧吃我最爱吃的银鱼羹。慕振飞也没说话,他吃东西的样子真斯文,有条不紊,简直像我们老师平常在实验室做示范的样子,烧杯试管,样样都摆弄得得心应手,简直让我看得心里发慌。

  莫绍谦回来后也没再跟他多交谈,三个人在餐桌上都安静得出奇,结果就是我吃得很饱,连最后的甜点都吃不下去了。莫绍谦对慕振飞说:“让司机送你回去。”

  “不用。”

  “实习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

  话还没有说完,慕振飞终于显出他很少露出的一面,似乎是有点孩子气的不耐烦:“行了,姐夫,我都知道。”

  我今天晚上被太多五雷轰顶了,所以我都有点麻木了。

  回去的车上我很安分地端坐着,看着车窗外地迷离的灯光,这城市的夜景总是这样嘈杂喧闹。我知道是莫绍谦的司机认出了慕振飞,所以莫绍谦才会安排今天晚上的饭局。不知道是谁发明的“饭局”这两个字,真是一个局,以吃饭为借口设下的局。整个晚上莫绍谦都不动声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反正我从来看不透他,要猜他的心思真是太累了。

  或者就是单纯地警告我,离慕振飞远点,其实哪用费这么大的周折,他只要告诉我慕振飞是他小舅子,我保证跑得比哪吒还快。我又不是不怕死,又不是不知羞,所有跟他太太沾边的事,我都会主动自觉回避得远远的,何况是他太太的亲弟弟。

  到家后我讪讪地说:“这种错误我以后不会犯了。”

  他一边解袖扣一边看了我一眼:“这样的蠢事,我也不打算再替你处理第二次。”

  其实真冤枉慕振飞和我了,我敢担保慕振飞对我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我对他也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真的。

  到现在我倒有点害怕慕振飞那个沉着劲儿来了,今天晚上他太不动声色了,以前的慕振飞也太不动声色了,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和莫绍谦的不正当关系,我自认为是瞒得很好的,学校应该没人知道,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的事也许不过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但慕振飞却这样沉着,按一般常理,怎么样他都应该替自己姐姐出头吧?或者莫绍谦也太大胆了,他就不怕小舅子告状,然后太太跟他大闹?我突然心里发寒,因为我想起我当初是怎么认识慕振飞的,他不会是早就知道我和莫绍谦的关系,所以故意拿手机扔我的吧?

  这两个男人都深不可测得让我觉得害怕。

  莫绍谦把这事形容为一件蠢事,我也觉得自己蠢极了,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莫绍谦朝我招了招手,我像可爱一样磨蹭到他身边,琢磨着还要不要继续对他检讨,或者牺牲一下色相可以含糊过去。我还在鼠首两端,他却没给我时间继续考虑,他充分把时间利用在我的牺牲色相上。

  莫绍谦走后,我重新恢复平静的校园生活。上课,下课,吃饭,打水,慕振飞似乎也凭空消失了,再不见踪影。悦莹起初对这事还挺纳闷的,我嘻嘻哈哈:“难道真让人替我打一年的开水啊,那是玩笑话,再说他们要毕业了,忙着呢。”

  我没细打听,但这年头大四的学生,哪个不忙得要命,不出国也都在考研,不考研也都在找工作,何况慕振飞这种前程远大的风云人物。谢天谢地我和慕振飞的绯闻彻底成了过去时,我主动缩小了自己的活动范围,我也不跟着悦莹和赵高兴他们蹭饭了,为了避免遇见慕振飞。

  我躲的人越来越多,连我自己都不明白到底还要躲多少人,因为见不得光。

  我没躲过去的人是林姿娴,我不知道她怎么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也许是上次吃羊肉时我自己曾多嘴告诉过她。上次我说了太多的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记不住我说了些什么,就记得自己滔滔不绝讲个没完,似乎怕一旦停下来,就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事实是可怕的事如果真的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在寝室里磨蹭了半天,又换衣服又梳头发,眼睁睁挨到不能再磨蹭下去了,才抓起包包下楼,去见林姿娴。

  林姿娴将我约在西门外的一家咖啡店,说是咖啡店,因为主要做学生生意,主要还是卖甜品和饮品,价格都不贵。我叫了珍珠奶茶,林姿娴则要了绿茶。服务员把饮料一端上来,我就本能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奶茶,然后下意识咬住奶茶的那根管子,说实话我情绪一紧张就爱咬东西,比如咬杯子或者咬饮料管,莫绍谦纠正了很多次但我改不过来,一紧张我仍然犯这老毛病。

  这家店我还是第一次来,店不大但音乐很轻柔,这种地方很适合谈话。林姿娴在电话里说想和我谈谈,但我压根不知道她要和我谈什么。

  今天的太阳很好,从大玻璃窗子里透进来,正好斜照着她面前那只剔透的玻璃杯,里面浮浮沉沉,是鲜翠的茶叶,慢慢在水中舒展开来。初冬柔和的阳光也映在她的脸上,我觉得她似乎没睡好,因为连她那双好看的杏仁眼似乎也是微肿的。我正看得出神,她忽然对我笑了笑,从包里拿出烟盒,熟练地弹出一支,问我:“抽烟吗?”

  我被她这举动吓了一大跳,在我印象里整个高中时代她一直是淑女,系出名门,循规蹈矩,怎么也没有抽烟这种恶习。我本能地摇了摇头,她已经娴熟地拿出打火机点上,对我说:“大一那年学会的,然后就戒不了了。”她顿了顿,对着我莞尔一笑,“很多事一旦开始,就再也戒不了了。”

  我看着吞云吐雾的她,只觉得陌生又遥远,隔着淡淡的青白烟雾,她脂粉未施的脸庞一如从前光洁饱满。让我想起高中时光,那时候我们还坐在教室里,每天没心没肺地应付着老师,应付着考试,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而如今,青春已经是手中沙,越是试图握紧越失去得快。

  她终于开口,仍旧是那副淡淡的口气,却狠狠将烟蒂按熄在烟灰缸里:“童雪,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问:“什么事?”

  冬季淡淡的阳光下,她浓密的长睫却像夏日雨后池塘边纷繁的蜻蜓,栖息着云影天光,纷乱得让人看不懂。她说:“萧山的姥姥上星期过世了。”

  我忍不住“啊”了一声,那位慈祥的老人,上次萧山说姥姥在住院,我还一直想去看望姥姥,因为她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却畏首畏尾怕再见到萧山,终究没有敢去。

  “你知道他父母长期在国外,姥姥的事对他打击很大。他请了三天丧假,原本早就应该回来上课了,可是他没回来。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他的电话关机,没有回宿舍,没有回家,我找不到他,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

  我喃喃地说:“我没有见过他。”

  “我知道。”林姿娴黝黑深沉的大眼睛看着我,“只是我已经没有办法了,能找的地方我已经全都找过了,但就是找不到他。我很担心再旷课的话系里就瞒不住了,我不想因为这事给他的前途带来什么麻烦,你如果能见到他,能不能劝劝他。”

  我有些惘然地看着林姿娴,一贯心高气傲的她肯来对我说这些话,一定是真的绝望。

  她找不到他,可是我到哪里去找萧山,自从他离开我,我就再没办法把他找回来。

  下午的时候没有课,我陪着林姿娴又去找了几个地方,打电话给萧山考到外地去的几个要好同学,萧山也没有和他们联络过。我们甚至还去了高中时的母校,那个我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的地方。学生们正好放学,偌大的操场上有不少人冒着寒风在打篮球。听着熟悉的篮球“砰砰”落地声,我和林姿娴站在操场旁,怅然若失地看着那些英姿勃发的少年。

  一无所获,从中学出来天已经快黑了。我又累又饿,而林姿娴却显得十分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先回去吧,我再想想他到底可能去哪里。如果你想到了,就给我打电话。”

  我独自搭地铁回学校去,刚出地铁站,忽然发现下雪了。寒风卷着细小的雪片,吹在人脸上仿佛刀割一般。晶莹细碎的雪花在橙色的路灯下,似乎一片纷扬零乱的花。

  记得和萧山分手,也是这样的一个阴冷的傍晚,天气阴沉沉的似要下雪。

  我还记得那时天已经快黑了,他穿着校服,远远就可以看到他颀长的身影立在花坛前。舅舅家是老式的小区,花坛里原本种着常青树,暮色渐起,隐隐望去像低矮青灰的藩篱,而他就站在这藩篱前,我低着头把手插在兜里。因为下来得匆忙,连手套也忘了戴,十根指头在兜里仍旧是冰凉冰凉的。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从好几天前开始,我们两个就已经陷入这种奇怪的僵局,我不肯对他说话,他也对我若即若离。零零碎碎,样样都让我觉得很难过。这种难过是无处倾诉的,夹杂在复杂微妙的情绪里。我想妈妈,我想如果我有家,我会好过很多。可是我处了下风,因为我没有家,我只有他,他明明知道。我和他在暮色里站了一会儿,我很怕舅舅快要回来了,要是让舅舅或者舅妈看到我和一个男生站在这里,那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说:“我要上去了。”

  “你就是生气我答应和林姿娴一起办英文校报?”

  他一开口的语气就让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根本不明白……我忽然又有掉头就走的冲动——很久前曾经做过的一道语文练习题,题目我都忘了是什么,是关于《红楼梦》里一段,下面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一项答案是:“这段文字说明宝玉和黛玉性格不合,从根本上造成了宝黛恋爱的悲剧。”

  当时我第一个就将它排除了,还觉得这是什么选项啊,简直是可笑。宝黛怎么可能性格不合?他们心心相印,他们的爱情悲剧应该是万恶的封建体制导致的——谁知道标准答案竟然真是这个性格不合,让我震惊又意外。

  可是唯一能让林妹妹吐血焚稿的,只有宝玉。

  他太懂得她,他又太不懂她。

  我勉强装出镇定的样子:“你和林姿娴办报纸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你这不是生气是什么?”他反倒咄咄逼人,“你为什么对我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我远远看着他,他眉峰微蹙,显然是生气我的无理取闹,在他心里我就是无理取闹。他明明知道我很忌惮他和林姿娴的关系,因为我惶恐,我害怕——太多的人将他们视作金童玉女的一对儿,而我是无意间攀上王子的灰姑娘,时时担忧王子会看上真正的公主。我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了:“随便你和谁办报,和谁交往,反正都跟我没关系。”

  他似乎被我这句话噎了一下,过了没几秒,他就冷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他这种阴阳怪气的样子我最受不了,我被他噎得口不择言,我说:“我想什么也跟你没关系。”他满不在乎地说:“既然这样不如分手吧。”

  我的心里似乎被针刺得一跳,仿佛没有听清楚他说了句什么,以前我们也闹过几次别扭,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没有想过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抿紧了嘴唇也咬紧了牙齿,防止它们发出颤抖的声音,脸上却若无其事。我一度以为我有了他就有了全世界,可是现在全世界都将我摒弃了。自尊和本能一瞬间就回来了,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清楚而尖锐:“那就分手吧。”

  他转身就走了,毫不留恋地大步走远,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冷到全身发抖。

  很多次我做梦梦到这个黄昏,梦到他的这个转身,我在梦里一次次哭醒,可就没有勇气追上去拉住他,告诉他我不要和他分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要忘记他,已经需要用尽一生。

  我独自从地铁站走回到学校,没有打车,也没有坐公交,走得我很累很累。在这一段路上,我一直想着萧山,我有好久没有这样想过他了。每次我都刻意避开这个名字,我把他藏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太多的东西把我对他的思念掩埋了起来,我可以正大光明想念他的时间很少很少,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奢侈。

  等我走回学校,食堂早就关门了,我拖着已经冻得发麻的两只脚,又去了西门外的小店,随便要了一碗刀削面。面还没上来,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摩挲着上面的毛刺。我冥思苦想,猜测萧山到底会到哪里去。他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他会不会独自躲到没有人的地方——我失去过至亲,我知道那是一种如何令人发狂的痛苦。没有人可以劝慰,因为根本没有人和你有相同的经历。

  父母去世后我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只想着爸爸妈妈为什么这样残忍,为什么不带着我一起走呢?怎么舍得把我一个人撇下,让我受这样的痛苦。

  那时候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就像个活死人一样。

  老板把热气腾腾的刀削面端上来了,我忽然想到了——不管是不是,我要去看看。我连面都没吃,搁下钱就走了。

  我知道我在给自己找借口,当我搭着城际快线,前往邻近的T市,我看着车窗外铁路沿线的灯光一闪而过,只觉得胃里空空的,脑子里也一片空空的。其实我只是给自己一个借口吧,因为他离开了我这么久,不论他是不是会在那里,那么我去看看也好。

  下了火车已经是清晨,我打了个的士,告诉司机地址。这城市仿佛刚刚从睡眼惺忪中醒来,街头车流并不多,路灯还没有熄灭,在拂晓的晨雾中寂寞地亮着,我想起萧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带我到T市来,是高二放暑假的时候。萧山的姥爷姥姥原来在这里有套老房子,原来是给他小姨住,后来他小姨移民了,老房子就空在那儿了。那天他曾带着我走遍附近的大街小巷,告诉我在他小时候这里的情形。

  出租车停在巷口,司机打开灯找给我零钱,我仓促朝车窗外看了看,不知道那家面馆还在不在。应该早就没有了吧,这世界物换星移,日新月异。

  早晨的风很冷,我沿着巷子往里走,这里都是有些年头的家属区,两侧全是很高的灰色水泥墙。我差点迷路,最后才找着小区的院门。门卫室里还亮着灯,可是没看到有人,大铁门关着,可是小铁门开着。有晨归的人在吃力地搬动电瓶车,车子的脚踏磕在门槛上,清脆的碰撞声。我跟在那人后面走进去,门卫也没出来盘问我。

  我没有觉得庆幸,因为我一直在发抖,连步子都迈得不利索,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害怕。

  老式的楼房一幢一幢,像是沉默的兽,蹲伏在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我在中间穿梭来去,可是所有的楼房几乎都是一模一样,我仰起头来,只能看到隆冬清晨灰蒙蒙的天空。我腿脚发软,终于就势坐在了花坛上。花坛贴着瓷砖,冰冷沁骨。这么远看过去,所有的房子都是似曾相识,有几间窗口亮着灯,有清晨锻炼身体的老人在寒风中慢跑……我坐在花坛上,筋疲力尽,我知道我肯定是找不到了。

  我全身的骨骼都渗透了凉意,两只脚冻得发麻,腿也开始抽筋,但我不想动弹。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冻死之前,其实是最幸福的,如果我可以冻死在这里,也应该是幸福的。隔了这几年,我把自己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埋葬,我以为自己已经把自己放逐,可是却像个疯子似的跑到这里来。

  对面的墙角是灰白色,粗糙的水泥被抹平了,有人在上面用粉笔写着字:“许友友爱周小萌”。笔迹歪歪扭扭,或者只是不懂事的小学生。小时候常常也有无聊的孩子做这样的事情,拿着粉笔在不起眼的墙角里涂鸦。恶作剧般写上谁谁爱谁谁,那时候根本不懂得爱是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字很神秘,一旦被谁写在墙上要生气好几天。可是直到懂得,才知道原来这个字如此令人绝望。

  我不知道在那里坐了多久,天气太冷,冷到我的脑子都快要被冻住了。最后我拿手机的时候,似乎都能听见自己被冻僵的关节在嘎嘎作响。

  我打了个电话给林姿娴,她的声音还带着朦胧的睡意,我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是早晨七点钟。

  我连舌头都冻僵了,口齿不清地告诉她:“我猜到萧山可能在哪儿了。”

  她似乎一下子就清醒了,急切地追问我。

  “他小姨有套房子,地址你记一下。”

  我把地址什么的都告诉了她,她向我谢了又谢,或者只有真的爱一个人,才会这样在意他的安危,这样在意他的快乐。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挂断电话,然后把头垂进双膝。

  我根本没有勇气面对过去,等我鼓起勇气的时候,我却没有办法再找到萧山。

  一直到上了返程的火车,车上的暖气才让我回过神来。我很饿,走去餐车点了一碗面,大师傅一会儿就做好了。

  面盛在偌大一只碗里,汤倒是不少,只是一股调料的味道。餐车上铺着白色勾花的桌布,火车走得极稳,面汤微微地荡漾着,我慢慢地摩挲着一次性筷子上的毛刺,重新想起火车刚刚驶离的那座城市。我知道那条巷口小店的刀削面特好吃。因为萧山曾带我去过。我还记得特别辣,萧山被辣得鼻尖都红红的,满额头都是晶莹剔透的细汗。

  他悄悄告诉我:“我小时候就是在这里学会用筷子吃面的。”

  我忍不住笑:“那你原来怎么吃?用手吗?”

  他说:“当然是用叉子啊。”

  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笑的样子,亮晶晶的眼睛里全是我的影子。

  高二的暑假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一个暑假,因为我拿到了奖学金,差不多天天可以找到借口出来,和萧山在一起。我们去公园里划船,他带我去游泳,教我打壁球。有一天我们甚至偷偷买了火车票,跑到T市玩。

  “我小姨出国去了,钥匙交给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有时候我会一个人躲到这里来,因为小时候姥姥姥爷就住在T市,我在这城市待的时间最久。那时候每年放暑假,我就被送回国内,老式的家属区其实很热闹,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家一起玩游戏,我觉得在这里过暑假是最快乐的事。”他有些赧然地微笑,“他们叫我小洋人,因为刚回来我的中文总讲得不好,普通话还没有英文流利。还有,不会用筷子吃面条。”

  萧山都是用左手拿筷子,拿刀也是,我一直笑他是左撇子。当时他正在厨房里切番茄,连头也不抬:“左撇子怎么啦,左撇子也比不会做饭的人强。”

  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招惹他。难得有空无旁人又一应俱全的老房子任我们大闹天宫,我兴冲冲地提出要自己做饭,也是我闹着要去买菜。结果T城的夏天非常热,又正好是中午,烈日炎炎,从超市出来走了没几步,简直一身汗。路边有卖冷饮的冰柜,萧山买了盐水冰棍给我:“尝尝,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觉得比所有冰激凌都好吃。”

  我一路吮着盐水冰棍,一路跟着他走回去。觉得自己像是小朋友,被大人带着,什么事都不用管。那种感觉奇妙又安心。

  等回到老房子里,两个人都满头大汗,对着嗡嗡作响的老空调吹了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

  萧山问我:“你会做什么菜?”

  我眼睛也不眨地告诉他:“蛋炒饭。”

  最后还是萧山大展身手,虽然他水平也不怎么样。我俩挤在厨房里乱作一团,我坚持番茄和蛋是一齐下锅的,萧山说番茄要先炒一下,最后油锅烧热了,一看到他把番茄倒进去,我眼疾手快就把蛋也倒了进去。

  刚烧开的油锅很热,蛋液被炸飞溅到我手上,烫得我大叫了一声,萧山抓着我的手就搁到了水龙头下,一边冲一边着急:“烫哪儿了?”

  凉凉的自来水从手背滑过,被烫到的地方渐渐麻木。萧山的胳膊还扶在我的腰里,他的手真热,掌心滚烫,隔着薄薄的裙子,我只觉得他的手就像是一块烙铁,烫得让我心里发慌。我觉得不自在,讪讪地说:“不疼了……”

  厨房里很热,抽油烟机还在轰隆轰隆地响着,夏日的午后,仿佛万籁俱寂,连客厅里电视的声音都仿佛隔世般恍惚。楼上楼下都寂若空城,我心跳得近乎发虚,而他的脸慢慢低下来,他比我高许多,这么近的视野里,他的眼睫毛真长,真密,那密密的睫毛直朝我压过来,我都吓得傻了。两唇相触的一刹那,我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就像只油锅,轰一声只差没有燃起来。

  所有的水分都似从体内被蒸腾,当他的唇终于离开我的唇的时候,我的脸一定红得像番茄了。我觉得他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他连脖子都红了,我脑子里直发晕,就像是中了暑,可是就是透不过来气。

  “吸气啊!”他的声音很低,仿佛喑哑的喃喃,而我真的连呼吸都忘了,等他提醒才狼狈地喘了口气。我狠狠地推了他一下:“你干吗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凶巴巴的,其实更多的是觉得不好意思而已。他涨红着脸,手还抓着我的腰,像是放也不好,不放也不好。油锅里还在滋滋地响,我推开萧山跑过去拿起锅铲,幸好还没有糊,我拿着锅铲把番茄和蛋炒来炒去,脑子里还是晕乎乎的。而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一旁默默地也不吭声。我把火关了,尽量若无其事地回头问他:“盘子呢?”

  后来这盘番茄炒蛋端到饭桌上,萧山先夹了一筷子,我才想起来没有放盐。可是那样老大一盘,竟然也被我和萧山吃完了。

  少年时代的初吻,就像是酸酸甜甜的番茄炒蛋,即使没有任何调料,那也是世上最好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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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校草在坟头苏醒,整个世界的神明都慌了——[反套路神明改造系统]:别人跪舔神明,我拿警棍抽神明。 堕天使路西法:“人类,你敢用警棍抽我?”(被王林按在地上疯狂输出)将臣:“吾乃尸祖……”(话没说完就被关进solitaryconfinement) “路西法,把你的翅膀借我砍个人。”当林江夜扛着染血的直刀走出监狱,身后传来路西法咬牙切齿的诅咒,却伴随着【改造值+30%】的提示音。 红月在天边渗出血泪,而他袖口的尸斑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这具复活的躯体,早已是容纳东西方神明的移动监狱。

成为神级刺客从转职牧师开始

【转职+双职业+高武+青春+热血+爽文】 穿越到全民转职的世界,成为即将被家族放弃的团欺真少爷,同时还是人厌狗嫌的半妖之体,怎么办? 封玦表示:既然buff已经叠这么满了,那我再开一个小小的挂,应该没问题吧? 转职成毫无攻击力的牧师?别慌,我有挂。 在别的牧师躲在队友身后求保护当奶妈时,封玦一个健步冲上去,抡起拳头就是干。 众人:哥们,你这不对吧?你确定你是个牧师? 封玦:牧师不就是要保护队友吗?我把敌人都干掉,队友不就安全了! 众人:......? 不是,这对劲吗! ... 后来,有人看见,牧师榜第一鬼鬼祟祟躲在角落里,喝了一管药剂后,忽然变成了刺客榜第一。 路人:? 你别告诉我,这两个其实是一个人!

师姐别闹,我真不是来吃软饭的!

十八年前,孟家一门被灭。 十八年后,孟轩在师父的舍身教导下,医武双绝,下山寻找当年真相。 但他体质特殊,为了不被被阳火之毒烧心而亡,需尽快找到未婚妻完成婚约。 哪曾想被嫌弃成了狗,还被人设下阴谋! 几个师姐得知后,纷纷震惊。 大师姐:我小师弟玉树临风,他们怎么敢的! 二师姐:小师弟别哭,我去把他们的脸打肿! 三师姐:小轩轩不哭,师姐给你生猴子! …… 孟轩:师姐太可怕,我要回山上!

庶子又如何,我靠氪命成武圣

(又名“别人氪金我氪命”“我的美艳婶婶是富婆”“氪命后,婶婶夸我太努力”“大乾绣衣郎”) 【侯府庶子x美艳婶婶x持证斩妖除魔主持正义】 赵辰穿成侯府赌鬼庶子,为免被逐出家门,他盯上了那位总在深夜邀约的丰腴三婶。 "缺钱?婶子有的是……"葱白玉指戳进他胸膛,百两银票滑入掌心,美妇眼波拉丝:"但三叔不顶用,侄儿可要用力报答~" 为活命,赵辰绑定氪命系统——以寿元强化武技,斩敌掠夺阳寿!他毅然加入绣衣郎,持证办案,专杀悍匪妖邪。 首战人贩子,他氪命四十五年斩出绝世刀光; 再遇蟒妖索命,他捏碎百年妖丹狂吸寿元。 这一世,他携氪命系统,逆天改命,终成一代至尊武圣!

开局穿越亡国之君,反手攻略敌国女帝

【穿越高武+软饭流+女帝+心声+修仙升级+王朝争霸】 主角苏然开局穿越高武世界,刚来就面临亡国之局。 不但被女帝抓为人质,还随时都可能被吸成人干。 庆幸的是觉醒了个“王国复辟系统”,抽奖可获得各种神级宝物与奇诡帝王能力…… 苏然手握系统,却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王国复辟何须舞刀弄枪?等我攻略敌国女帝,她的国家不就成我的国家了? ——只要胆子大,女帝放产假!

重生末世之双宠

【新文《吉卦》已发】一觉醒来,身边有个美男,然后据说这里是末世……一觉醒来,发现回了三年之前,身边有个未婚妻……既然天赐良缘,那就一起打丧尸升级,顺便谈个小恋爱吧……

问丹朱

所有人都想问一问陈丹朱,你的良心会不会痛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败家福旺女VS心机腹黑男年代团宠】 可爱无敌的唐小囡穿成了年代文里的蠢笨女配,爸爸是隔壁小孩吓得不敢哭的煞神,妈妈是骂遍全大队无敌的跋扈泼妇,三个哥哥是方圆百里人见人怕的恶霸。 但他们在唐小囡面前,全都变成没脾气的小绵羊,只想宠她宠她再宠她。 为了改变书里一家子的悲惨结局,唐小囡努力把养歪的三个哥哥掰正。 “大哥,老师好凶的,你教我好不好?” “二哥,我身体这么差,要是有个神医哥哥就好了。”唐小囡拍了拍自己的肥肚子,良心一点都不痛。 “三哥,我想吃好多肉肉,可是要好多钱钱。” 于是,唐家三个恶霸,突然某一天揍跑了狐朋狗友,开始奋发图强,只为了不让宝贝妹妹失望。 只掰正哥哥是不够的,唐小囡决定抱紧未来大佬的大腿,现在还是个可怜的小狼崽,她要投喂未来大佬。 “霍哥哥,吃糖糖。” “霍哥哥,吃糕糕。” “霍哥哥,吃肉肉。” …… 可有一天,大佬拒绝了她的投喂,还露出高深莫测的神秘笑容,危险的眼神让唐小囡红了脸。 哎呀……好羞羞! 【苏甜+巨爽+温馨+双洁】

大道惟一

我欲逍遥天地间,问道长生得自在。千秋万载日月长,乾坤犹大道犹空。 观世间红尘万千,唯神仙逍遥无忧。问天地大道之行,何处长生何处归。 道三千,我为峰!(书友群:1036947606,回答不言的书名就好)

盛芳

一梦三百年,侥幸重活后世的沈念禾,本来只想杀回京城祖宅,挖出自己儿时随手埋的金珠玉璧。 然而总有人锲而不舍地劝她:独一时富贵,何如与我共一世荣华。

我穿到六十年后又穿回来了

李星星长到十八岁才知晓,她是生于四二年的贫穷崽。 刚出生就被遗弃于深山,机缘巧合被六十年后的爷爷所收养,谁知又在十八岁时回到六零年的遗弃地点,要不是找到亲生父母,差点成为来历不明的黑户。 爹做干部,娘疯了,李星星在出生的村子里寻根落户当村花。 此时的她是一只富裕崽,不嫌疯子娘是负担。 因为爷爷去世前给她留下一座农村版大型百货批发超市,占地槐花镇一条街,居然对她不离不弃,一起跨越六十年的时空! 翻一翻货架,米面油肉一应俱全。 看一看隔壁,衣服鞋袜无所不包。 再找一找,老爷子的私人仓库里竟存着几十年前的老货。 自行车:飞鸽!永久!大金鹿! 缝纫机:蜜蜂!蝴蝶!大凤凰! 衣食住行不用愁,那就找啊找啊找朋友,找个英俊男盆友。 一起好吃懒做当咸鱼,一起过上快乐小日子,就是重生版的大嫂看他们格外不顺眼,一心撺掇丈夫公婆把他们撵滚蛋,俗称分家。

归来你退婚,我崛起你怎么后悔了?

陆天本是陆家大少,后陆家被灭门,陆天被其师尊救走,跟着对方修行十年,成为了黑榜榜首,暗帝。<br/><br/>十年后陆天已是黑榜暗帝,回归华夏古州,只为复仇!

寒门嫡女有空间

(1v1,双洁,甜宠)西凉威远王府。 虎头虎脑、年仅5岁的小王爷萧沫希见自家娘亲又扔下他跑到田野去了,包子脸皱得都鼓了起来。 小王爷哀怨的看了一眼身边的爹爹,老气横秋道:“父王,你当初怎么就看上了我那没事就喜欢往外跑的娘亲呢?” 萧烨阳斜了一眼自家人小鬼大的儿子,随即做出思考状。 是呀,他怎么就喜欢上了那个女人呢? 沉默半晌...... “谁知道呢,脑子被门夹了吧!” 同命相怜的父子两对视了一眼,同时发出了一声无奈叹息。 摊上一个不着家的女人,怎么办? 自己的王妃(娘亲),只能宠着呗! …… 身怀空间穿越古代的稻花,只想安安稳稳的在田野间过完这辈子,谁知竟有个当县令的父亲,于是被迫从乡下进了城! 城里的事多呀,为了在家有话语权,稻花买庄子、种花卉、种药材,培育产量高、质量好的粮种,愣是辅助当了九年县令的老爹一步步高升,让寒门出身的颜家挤进了京城圈子! 这是一个寒门嫡女辅助家族兴旺繁盛的奋斗故事,也是一个相互成就、相伴成长的甜蜜爱情故事! 男主:在外人面前是桀骜的小王爷、霸道的威远王,在女主面前,是怂怂的柔情郎。 女主:事事人间清醒,暖心又自强!

总有人想带坏我徒孙

《总有人想带坏我徒孙》 传闻玄门之中最神秘的青阳一脉,突然出了一位奇才。 各种传闻层出不穷。 云皎转头瞅了瞅旁边的真大佬: 假的假的,我什么都不会,甚至慌的不行。 云皎:祖师爷,打个商量,下回遇到妖魔,咱们冷静点吗?我治起来很麻烦的! 夜渊:

我在诡异世界继承神位后

《我在诡异世界继承神位后》 宓八月一手善恶书,一手牵崽崽,表示救世这活谁爱谁去,谁敢来要她们献身,她就让对方先祭天。 穿越半年后的宓八月被管家告丧,并获得从未见过的老公遗产才知道,她一直以为穿的是古代种田,实际上却是神鬼灵异。 养了半年的崽崽还是个未来献身救世的救世主,作为未来救世主的娘,故事一开始就得为爱祭天。 是作为人去死,还是作为神去浪?这还需要考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