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一遍

  爱过你的心已无法还原

  有谁敢承诺到永远

  能刻骨已情愿

  还是想你一遍一遍

  就算皱起眉心会老一些

  只是难免埋怨时间的手

  把相爱写成相爱过

  ——颜玺轩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

  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

  那个Jack彬彬有礼地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

  Jack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魄,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赖,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我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地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地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给挤兑死。结果她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她是暴发户的女儿,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二十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她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想跟她说句话两人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味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来说,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刚陪悦莹走进试衣间,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很独特的旋律,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革命歌曲铿锵有力地回荡在装潢奢豪的旗舰店里,简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我慌慌张张在包里掏手机,越着急越掏不出来,那手机越唱越大声。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帅哥店员屈膝半蹲,专心替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仿佛对我包包里稀奇古怪的铃声充耳未闻。

  终于把手机找着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

  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悦莹还转来转去顾盼着落地大玻璃镜中的自己,衣服颜色红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浓艳得几乎要透出光芒璀璨。她问我:“好看吗?”

  我点头,价格昂贵的华衣,能不好看吗?

  悦莹说:“这颜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肤白,穿这个肤若凝脂。”

  刘悦莹小言看多了,一出口就成串的形容词。一提到说女的都是肤若凝脂,翦水双眸,楚楚动人;一提到男的就是星眸朗目,嘴角微勾,邪肆狷狂……

  Jack转过身来对我绽开迷人的微笑:“这个红色确实不错,但您穿的码号,我们还有紫色与黑色,款式上有略微的不同,也非常漂亮。要不要拿来让您试试?”

  名牌就是这点好,一个颜色亦只得一款。码号不对就得另寻他爱,多好啊,穿出去永远撞不了衫。我在包包里找钱夹:“不用了,把那两件都给我包起来吧。”

  悦莹从大玻璃镜子里瞅我:“怎么啦?”

  我一边递给Jack信用卡,一边说:“我有点急事,得回去了。”

  悦莹很了解地问我:“你那男朋友来了?丫怎么跟皇帝似的,把你这儿当行宫了,爱来就来,不来就两三个月都不搭理。你还真惯着他,要是我,一脚就把他给踹了。”

  我要是能踹他,我也就出息了。

  Jack已经拿了信用卡账单来,我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童雪”。Jack又绽开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谢谢童小姐。今天您消费的总额还差一点就可以达到我们VIP的额度,下次您再来时,我们就可以向总部替您申请VIP。”

  什么VIP,就是方便下次再宰肥羊。我跟悦莹说了先走,另外还有店员在替她参谋新衣,Jack亲自送我出门,替我拎着纸袋一直送到车上。

  不是不殷情,对着衣食父母,谁敢不恭敬?

  所以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果然还比莫绍谦先到。听到大门处传来声响的时候,我早已经拿了莫绍谦的拖鞋,恭恭敬敬地欢迎他进门。

  莫绍谦一边换鞋一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长胖了。”

  两个月没见,胖了没有我自己不知道,但他没有丝毫改变。刚从飞机上下来,发型仍旧一丝不乱,衣线更是笔挺如新。反正他不是人,从我认识他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仿佛永远活在玻璃罩子里,衣冠楚楚,倜傥风流。

  脸上刚洗干净,白白的像新剥了壳的鸡蛋。今天因为陪悦莹去名店所以化过淡妆,而莫绍谦最讨厌摸到脂粉,所以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卸妆。好在底子好,又还年轻,不施脂粉也能有盈润光泽。我微仰着头,这男人太高,虽然我赤足也有1米73,身高在女人中算不错的了,但仍只得仰视他。出乎意料,他竟然伸手扶住我的头,很随性地吻下来:“唔,很干净。”

  他是吻技高手,唇齿缠绵间我就意乱情迷,熟悉而霸道的气息侵占了全部的呼吸。他不耐地啮咬有细微的疼痛,我勾着他的脖子,有意回应他。两个月不见大概还真“距离产生美”,所以他很快被我糊弄住了,胳膊一弯就把我打横抱了上楼。

  他今天有点不对劲,到了床上我才知道,狠得跟拿我当仇人似的。莫绍谦在其他场合都还是衣冠禽兽,只有在床上连禽兽都不如。起初大半年我一看见床都怕,他一来我就恨不得躲在洗手间一辈子不出去。后来他慢慢哄我,自己也肯耐着点性子,才算好了点。谁知道今天又凶性毕露,把我往死里整,我觉得自己就是块饼,被放在油锅里滋滋地煎,煎得我连五脏六腑都要碎了。到最后我连哭都哭不出来了,只好哀哀地求他。就这样他还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没完没了,等他终于筋疲力尽地倒下去,我连把胳膊从他身下抽出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迷糊睡了一小会儿,很快就醒过来,莫绍谦也难得睡着了,短短的额发抵在雪白的枕头里,脸庞宁静安详得如同小孩子。

  呀呀个呸,丫就是有着欺骗人眼睛的好皮囊。

  我终于还是挣扎着爬起来,回自己房间去睡觉。

  倒不是我矫情,是莫绍谦混蛋。他嫌弃我睡相不好,说我睡着就满床打滚。而他睡眠环境要保持绝对的安静,所以每次一完事,我就得滚回自己房间去。

  悦莹说得对,丫就是皇帝,我就是被召幸的妃子。我比那妃子还不如,人完事了可以被太监抬回去,而我还得自己爬回去。

  我实在是累惨了,倒在自己床上,头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连房门都忘了锁。

  忘了锁的后果就是半夜又被禽兽弄醒,我在黑暗里看到他的眼睛我都想哭:“我累了。”

  他灼热的唇吻在我的锁骨上,声音含含糊糊:“待会儿再累。”

  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他折腾死,我还有大把帅哥没有泡,大把论文没有写,大把钱没有挣……要死在这事上头也太不值了。所以我很卖力打起精神来,让他心满意足地最后吃干抹净。

  太累了,后来我都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醒过来的时候全身的骨头还酸疼,头一歪又把自己吓了一跳,大清早突然近距离看到莫绍谦那张脸,谁不会被吓一大跳啊?没想到他昨天就在我床上睡着了,我的睡相也真不能恭维,一条腿还大大咧咧搁在他肚子上呢。我连忙小心翼翼把自己的腿抽回来,结果还是惊醒了他。他眼睛一睁开我就觉得屋子里气压骤降,但他睡眼惺忪的时候显得安全无害多了,浓浓的鼻音仿佛还带着睡意,难得显得和蔼:“早!”

  我连忙堆起笑脸:“早。”

  妈的,跟这种人在一起压力太大,迟早有天我会得心脏病。

  跟莫绍谦在一起后我学会了骂粗口,每次我被他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他的面骂,我要是敢当着莫绍谦的面骂粗口,估计我也真可以下海擒蛟上山捉虎了。

  阳光灿烂的早晨,在全玻璃顶的花房里吃早餐,周围全是盛开的新鲜玫瑰,早起园丁刚浇过所以花瓣上还带着露水。面包黄油,牛乳雪白。瓷具是英国名贵骨瓷,光一套杯子就够我交全年学费,这就是万恶的资本家生活。

  我不是资本家,莫绍谦是资本家。

  资本家吃早餐,我看报纸。我之所以在吃早餐的时候看报纸是跟电视学的,TVB里的老爷都是边吃早餐边看报纸的,不过人看的肯定是英文财经,而我订的是八卦小报。

  香秀牵着可爱来了,可爱是条萨摩耶,今年已经两岁,雪白的毛一尘不染,笑起来可比我高贵。香秀是专门负责它的菲佣,为人非常耐心踏实,一心一意侍候可爱,对可爱跟对自己孩子似的,教会了可爱很多东西,比如握手啊,坐下啊……每次莫绍谦来了,香秀总要把可爱带出来让他看看。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狗,可爱也不怎么喜欢我,我一次也没遛过它,香秀偶尔带着它进来,它还冲我汪汪乱叫,气得我几次想偷偷把这狗送人。但这事上头我压根没发言权,可爱是莫绍谦买的,香秀是莫绍谦请的,这房子是莫绍谦的,连我也是莫绍谦养的。

  莫绍谦拍了拍可爱的头,可爱就乖乖蹲下来跟他握手,雪白的爪子肉乎乎的,搁在莫绍谦的掌心里。他掌心的智慧线极长,几乎划过整条生命线,充分证明了丫就是个老奸巨猾。我愤愤往嘴里塞了片面包,突然看到报纸上登的醒目标题——“苏珊珊爆出神秘男友”。

  苏珊珊去年才出道,本来名不见经传,竟然在国外著名电影节上大爆冷门拿回个影后。苏珊珊的名字顿时变得炙手可热,传说她又被某新锐导演看中,要拍一个大片。热炒了这么久,突然又爆出男友,身为资深八卦爱好者的我都知道肯定是为了给新片造势。不过狗仔队们也真不敬业,偷拍到的照片没一张是正面的,最清晰的一张也只能看见那男人的背影与苏珊珊手牵着手,十指相扣的画面被画了个红圈,然后特别局部放大。咦!那男人的腕表怎么看上去眼熟?这背影也有点眼熟。这块表造型非常独特,我盯着报纸看了半天,终于确认它就是那块大师手制的陀飞轮,目前全亚洲,哦不,全球也就这么一块。做一块得花人家大师好几年工夫,能量产吗?

  我瞥了一眼餐桌对面的资本家,他正喝咖啡,袖口露出那块独一无二的腕表,晶莹的表面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瞬间我脑子里转了很多念头:第一个念头是我终于熬出头等到了脱离魔掌的这一天;第二个念头就是这男人品味也太差了,苏珊珊长得都还没他老婆好看;第三个念头是这男人品味一向做不得准,我也没他老婆漂亮;第四个念头是这事太诡异了,就算是泡苏珊珊不小心被狗仔队撞见,以资本家手下公关部跟媒体良好的关系,照片肯定也不会被登出来;第五个念头是苏珊珊炒作也没胆子拿他炒作,资本家的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占的……

  没等我转到第六个念头,资本家已经发话了:“看什么呢,脸都快埋到报纸里去了。”

  我镇定自如地冲他笑了笑,放下报纸继续啃我的面包。忽然听到他说:“拍成那样,难得你还能认出来。”

  我差点没把嘴里的牛奶全喷出来。大爷,吓人也不带这样吓的。

  我没敢说我不是认出他的人,而是认出他的表。

  大概是我脸上心虚的红白不定,他索性问我:“怎么?你不高兴了?”

  怎么也轮不到我来不高兴啊!

  我是什么?我是二奶,我是小三,我花他的钱,被他养。我跟有妇之夫莫绍谦非法同居,破坏他和原配的合法婚姻,搁天涯我就是被唾骂被鄙视被公愤被人肉的坏蛋。

  我哪有资格不高兴,那是原配的戏,我不抢。

  我说:“苏珊珊演技挺好的,我挺喜欢看她的电影,下次有机会帮我要签名。”

  莫绍谦哼了一声,我知道他不高兴,男人都希望女人们为了自己争得死去活来出尽八宝,勾心斗角自相残杀金枝欲孽,只为盼得他偶一回顾的怜惜。我不配合,他就不高兴。

  最好他喜新厌旧又彻底嫌弃我的不知趣,摔出张支票来让我滚蛋。

  这种梦没得做,莫绍谦很快转移话题:“昨天买了什么衣服?”

  我就知道他要问,所以我看都没看就拎了两件回来,真是有先见之明。于是兴高采烈告诉他:“米兰的当季新款,不过现在太热了,还不能穿给你看。”

  金主很满意地点点头,花钱的是金主,穿新衣的是金丝雀。我的用处是满足他大男人的虚荣心,让他花钱有乐子。有时候我也忤逆他,但这种忤逆非常有分寸,就像小猫挠人的手,是撒娇的轻狂,而不会真挠出血迹来,省得惹毛了他吃不了兜着走。

  再这么下去,我都可以写部当二奶的秘笈,名字就叫《我的情妇生涯》好了,放在网上一准轰动,就冲这名字也能飙点击率啊。

  他问我:“今天有课吗?”

  “有。”我没撒谎,还全是大课,著名的千人斩教授,要是点名不在我就死定了。

  “那晚上一起吃饭。”

  看来他今天不打算走了,我去换衣服。找了半天才找了件有领的衬衣。没办法,脖子上全是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我在心里喃喃骂莫绍谦是禽兽。随便配了条牛仔裙,回头看到禽兽正靠在衣橱门口,颇有兴味地打量我:“还真有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好不好?

  幸好没堵车,赶到学校没迟到。刘悦莹已经帮我占了位置,我们两个照例坐第一排。为什么要抢第一排,因为我们爱学习。你别笑,我们两个是本校应用化学系那年招进来的高考前一、二名,我高考理综只丢了两分,是物理算错了一道题。刘悦莹比我还牛,她理综满分,调档的时候估计老师都没看她的资料,闭着眼睛就把她录取了。

  要早知道她爹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估计学校也该琢磨找她爹捐个实验室什么的。不过我们学校牛人太多,校长也不在乎。倒是她爹一听说女儿考取了这名牌大学,那个激动,连星星都恨不得摘下给她。当初刘悦莹就跟我说:“我那暴发户的爹,成天忙应酬,从来没给我开过家长会,从来没关心过我考多少分。他还琢磨掏钱把我给弄美国去念个野鸡大学呢,结果我考了个全省状元。”

  所以她二十岁时,她爹一高兴就买了直升机送宝贝女儿。

  都大三了,很少上大课。难得跟其他兄弟班级凑一块儿,偌大的阶梯教室里热热闹闹。老师在上面讲的热闹,下面健笔如飞抄笔记、传纸条、听MP3、发短信、看小说……有人学习有人不学习,反正热闹。

  跟刘悦莹隔一个空位坐着一位帅哥。不成文的规矩是,不认识的男女生坐的时候,中间总要隔一个空位,教授也对这样的资源浪费司空见惯。我一边记笔记一边欣赏帅哥。因为阶梯教室朝南,大玻璃窗里透进来的阳光正好映在前三排。帅哥乌黑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一层绒绒的金圈,他手里拿着支圆珠笔,一下子转过来,一下子转过去,非常娴熟。

  我呆呆地看着那支笔,忽然就想起萧山。我转笔还是萧山教我的,手把手,食指,中指,怎么使劲,怎么借巧,怎么控制旋转不让它从手指间飞出去……萧山的手指秀气修长,微带着凉意,触在我的手背上。我的脸烫得发烧,十六七岁的少年,轻轻地触一下手指,都觉得可以幸福好久。

  秋天来了,所谓悲秋还真是有的,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晨,我忽然就想起了萧山。

  每次想到萧山的时候,就是我最不快活的时候。我的不快活一直持续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连最喜欢的四喜丸子都吃不下,悦莹瞥了我一眼:“思春啦?你男朋友不是刚来么?”

  我无限唏嘘地告诉她实话:“我想起我那初恋了。”

  “有男朋友还想初恋,真没人性。”

  “可是初恋隔得远嘛……人在天涯,当然会想念他……”

  “有多远?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他现在在哪儿?不行你踹了现在的男朋友,追到国外去不就完了。”

  我叹了口气:“他在隔壁的那间大学。”

  “靠!”悦莹都怒了,连香喷喷的丸子都不吃了,形象也不顾了,拿着筷子戳我,“起步价都没有,你从西门出去进他们学校东门,不就完了!还好意思在这儿悲悲戚戚,你丫真当咫尺天涯了?”

  悦莹没说错,还真是天涯咫尺。

  打死我也不会去见萧山,打不死我就更不会了。

  我宁可矫情地把过去的一切放在心里,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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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入戏之后

重生前商君衍看苏辛夷:卑鄙无耻,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做梦都想休妻。 重生后商君衍看苏辛夷:人美心善,光明磊落,心怀大义,做梦都想娶她。 重生前苏辛夷看商君衍:宽仁敦厚,稳重可靠,端方君子,可嫁。 重生后苏辛夷看商君衍:小心眼,装逼犯,真小人,死也不嫁。 上辈子的苏辛夷活得不容易,从乡下小村姑一跃成为京都齐国公府四房唯一的女儿,她战战兢兢,小心翼翼。齐国公府其他三房觊觎四房产业,将认祖归宗的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除之而后快。 出嫁后丈夫厌弃,婆婆不喜,为了让丈夫娶高门贵女逼着她去死。苏辛夷一把火烧了平靖郡王府,那大家一起死好了。 重生后苏辛夷什么都不怕了,首先把自己的婚事给毁了,然后好好孝顺嫡母,让她长命百岁,最后报答前世太子对她的援手之恩,见人就夸殿下良善仁厚,扶困济危,是个大大的好人。 大好人太子殿下:听说有人四处宣扬我是好人。 被人夸着夸着入戏之后的太子,却发现满口夸他的小女子正在与别人相亲,满口谎言的小骗子! 他这样黑透的一颗心,渐渐因为一个人有了这人世间的温度。 后来的后来,小骗子嫁给了自己夸出来入戏十分成功的太子殿下,渣前夫成了殿下的马前卒。

妻华

重生的她不再背负家族的使命和责任,尽情享受乡间女土豪的快意人生。 然而天意弄人她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三年后旷古烁今的六首状元正在她家门口书写莫欺少年穷。 2被她踹断腿的柳三郎将来是外表风光霁月实则狠辣无比的魏王世子。 3她关在后宅百般苛责的病秧子五年后是震动朝野的锦衣卫都指挥使。 4没完没了的狗血时不时降临到她头上。 女主说:“世上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拳不行,就两拳。” 男主说:“每天同夫人的迷弟迷妹们争宠,心好累。” 女主:“你为渣渣求情?” 男主:“我心疼你手痛。” 总结:武力值破表双商在线女主vs表里不一腹黑实力宠妻男主。

战朱门

《战朱门》 开局一艘小破船,全家蜗居船上,漏风又漏雨。 霍惜半点不慌,卯着劲划着小破船就开始发家致富。一不留神就成了江南巨富。 是时候回京报仇夺回身份了。拿了我的,还回来!吃了我的,吐出来! 某腹黑:一个人未免寂寞,带上我呗? 霍惜杏眼圆瞪:你赶紧交了谢金走人!别耽误我给人套麻袋。 某腹黑:就不走。救命之恩岂敢儿戏?自当以身相许,当牛做马,任凭驱使。 霍惜:哈?一起套麻袋? 某腹黑:走!

我在古代当极品老太

宁芃芃今年二十八岁,在房产公司里工作了五年,算是白骨精,好不容易刚升做经理,却因为太过高兴,一脚踏空穿到了古代宁老太的身上。 宁老太,三十九岁,自私自利小气贪钱刻薄无情,所有不好的词汇,都适用在她身上。 变成宁老太的宁芃芃惊恐的发现,自己不光已经结婚,还生了四个好大儿。 老大奸,老二憨,老三滑,老四懒,再加上一个跟宁老太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女儿。 宁芃芃想着,要不,趁来的时间不长,自己再去死一死?

天妃策之嫡后难养

天子之上,一妃当道!——天妃 【女主版文案】 前世, 武昙身为定远侯府的嫡小姐,受家族庇荫,入宫封后,人人艳羡, 可最后,她兄长沙场阵亡,祖母抑郁而终,自己亦沦为君王手中用来杀人越货的棋子, 囚困冷宫,甘心赴死,却不知道有些所谓亲人温情脉脉的面纱背后究竟掩盖了怎样可怕的真相。 今生, 她还是那个明媚张扬的侯门千金,可是那一纸赐婚圣旨降下来的路上却莫名被人截了胡, 从此,杀伐冷酷的晟王殿下就天天变着花样登门恐吓要娶她,旨在拐带她老爹一起去谋反! 武昙瑟瑟发抖了数月之后,终于怒而掀桌:要人没有,要命一条!要我嫁你?没门! 然后—— 晟王殿下就给她跪了…… 【男主版文案】 萧樾是死过一次的人了,重生一世,他心怀国仇家恨,浑身戾气, 注意武昙,是因为前世的那一场荒唐, 本来就是逗着小丫头玩儿的,没曾想这小丫头吃软不吃硬,几次哄顺手,就欲罢不能了…… 于是晟王殿下痛定思痛:不就蹬鼻子上脸么?自己眼瞎手欠抢回来的亲媳妇,跪着也要宠上天撒…… 口嫌体直帅皇叔vs奶凶软萌娇小姐;谈恋爱么?甜死人那种! 注:男主重生,女主原装!没有苦大仇深,一路强宠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