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媚是一个从骨子里就散发着高傲的女人。

  因为她的美貌,因为她的身世,也因为她这些年取得的非凡成就,能够以三十四岁之龄便当是华夏最好的农业大学的副校长,周媚靠的并不是家世,家世可能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她更多的是靠自己这么多年不懈的努力!她的生活理念是——她周媚,并不比任何一个人差!

  说到底,其实周媚是一个私心不重,事业心比较强的工作狂。

  因为老校长对周媚谈过话,原本是希望周媚到了新农社之后可以和刘海相处融洽,但是却不想到,反而激起了周媚心中的傲气,对刘海产生了一些“怨念”。原本周媚对刘海是想举起自己身为老师的“杀威棒”的,但是通过第一次见面,周媚发现刘海这个人,其实还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学生——有礼貌,做事踏实、仔细,工作能力也很强,这一点从新农社如今的“人气”上便可以看出来。

  正因为有了不错的第一印象,周媚原本已经微微扬起的杀威棒,又放了下来,她准备再看看,这个刘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几天相处下来,不但刘海在周媚心中的印象逐渐变得好起来,其实刘海对周媚的看法也有比较大改变。

  说到底,其实刘海也是一个高傲的人。

  周媚的高傲是傲到骨头里的,而刘海的高傲,则是傲到了骨髓里,他比周媚更傲,但是他的傲比起周媚的张扬起来截然相反,刘海的傲是一种深沉的傲,这是最为强大的自信的表现。

  原本学校把周定生调走,换来一个副校长,在刘海看了,颇有点为了利益来抢夺别人胜利果实的味道。虽然欧阳德已经和他解释其中的缘由,刘海也能够想通其中的弯弯绕绕,但是心中的那点不舒服总是挥之不去,故而,对于前来抢占胜利果实的周媚,刘海心里是有疙瘩的。

  尤其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周媚就给了刘海一记轻轻的杀威棒,即使刘海凭着自己过硬的素质躲开了,但是心里面的那个疙瘩却增大了。

  做事认真的人,最忌讳别人半途来打岔。刘海最忌讳周媚到来之后影响新农社的发展。

  但是周媚却并没有,她甚至比周定生做的更好。她不但没有过多的指手画脚,而且在许多事情上给了刘海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有时候刘海不得不感叹,人家不愧为最年轻的副校长,副厅级干部,手段和方法确实要比自己这个愣头大学生强许多。

  刘海从来就不是不敢直面自己弱点的人,他的高傲足以让他坦然面对自己的弱点。

  所以,他请教周媚的次数便渐渐增多了。而刘海、周媚这两个高傲的家伙之间,相处也从一开始的不和谐慢慢变得融洽起来。

  “周老师,这是每个高校负责人组长的名单,这是今年社里面所有应届毕业生的名单,总共有一百四十三人,报名参加村官考试的有一百二十二人,都在这里,您看看。”刘海把几份文件递给了坐在办公椅上的周媚。

  这里不是新农社的办公室,而是周媚的副校长办公室。除了是新农社的指导老师之外,周媚还有许多其他的工作。

  刘海打量着面前被刘海遮住额头的周媚,那直直的秀发拦住了女人洁白的左脸,不得不承认,虽然已经三十四岁,但是岁月却没有在这个女人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除了那熟透了的妩媚。

  周媚的妩媚因为自身冰凉的气质而杀伤力惊人,没有几个男人能够阻挡周媚的吸引力,虽然刘海并无其他的想法,但是也不得不承认,面前这个女人,看上去确实很养眼。

  “这次村官确定是招多少人呢?”周媚接过刘海递过来的名单,仔细地翻看。

  “因为今年是第一年,所以人不多,从这一百二十二个人当中选出八十个。”刘海细心的回答。

  “嗯——到时候,考场布置和监考老师接待的工作一定要做仔细。”村官选拔虽然是在新农社的内部进行,但是也是有考试的,考试的地点就在华夏农大,而监考老师,则是由农业部和团中央负责摊派。

  正当周媚叮嘱刘海的时候,她放在靠椅背后的包里,手机叮铃铃的响了。

  周媚听见手机铃声,却皱起了眉头,脸上出现了不耐烦的表情,也不去拿手机接听,而是不管不顾,好似没有听见一样。

  刘海原本想要张嘴提醒一下,但是看见周媚的表情,却又觉得其中有古怪,铃声这么大,周媚不可能没听到,所以便闭上了嘴。

  打这个电话的人确实很有耐心,铃声翻来覆去的响了好几遍,周媚终于还是拿过包,接听了。

  “又怎么了?”

  “我没空!”

  “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

  没办法,刘海的耳朵实在太好使了,电话里的对话,由于距离比较短,被刘海听得清清楚楚。

  根据谈话内容,电话那头可能是周媚的前夫。

  刘海心中很诧异,以前听说周媚已婚未育,却没想到今天发现了她的秘密,不但已婚未育,而且还已经离婚了。

  当周媚放下电话之后,情绪明显不对,眉宇之间除了冷傲,还多一丝杀气,不错,是杀气。

  刘海感觉非常清晰,似乎周媚对自己的前夫非常恨!这让刘海就有些奇怪了,明明在电话里,她前夫苦苦哀求着周媚,要复婚,只是周媚却一口回绝了。

  “老师,没事的话,那我先走了。”工作已经谈完,老师的私事也轮不到自己一个学生来管,刘海便准备告辞。

  “等一下,你现在有时间吗?”不从想,周媚却没让刘海走。

  刘海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已经逐渐变暗,都快下午五点了,除了回家吃饭,也没有其他什么事。如今也不需要刘海每天做饭了,欧阳慧和刘晓芙为了刘海能够安心的搞好自己的学业和事业,早已开始学着自己动手做饭,还别说,两女的厨艺天赋不耐,如今刘海也不太动手做饭了,一般都是吃现成的。

  “要是有时间的话,陪老师出去走走?”还不等刘海回答,周媚便又开口了。

  这倒是让刘海愣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实在没有想到周媚会提这个一起出去走走的建议。

  “怎么?不愿意吗?”周媚看着刘海的眼神也逐渐开始变冷。

  “不是,不是!——”

  刘海话还没说完,周媚便起身拿起包往办公室门外走去,刘海挠了挠头,只好跟了上去。

  当周媚的车载着两人出了华夏农大的大门的时候,刘海也还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哪里,他有不好意思问周媚,这个女人冷着脸,气场实在是太强了。

  周媚开着的车,很快便如幽灵一般在傍晚的昏暗中融入主马路的车流当中。

  十几分钟之后,刘海傻傻的跟着周媚走进了一家名叫“眉飞色舞”的酒吧。

  酒吧内灯红酒绿,几个悬挂式的音响发出震耳的音乐,舞池内一群年轻人正疯狂的摇头晃脑,享受着自己的疯狂。

  酒吧内的气氛让刘海皱了皱眉头,他有些不适应。

  周媚率先坐在吧台面前,刘海也只好跟上去坐到了高脚凳上。

  “两杯威士忌。”

  一上来周媚便要了烈酒,还顺带着帮刘海也要了一杯,这让刘海诧异的同时又哭笑不得,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喝酒,便瞎点。

  其实以如今刘海被四片功德树叶改造后的身体,不说千杯不醉,但是酒量还是很惊人的,只是刘海很少喝酒,尤其是对洋酒兴趣不大。

  周媚喝酒很猛,一杯威士忌几口就喝没了,然后又点了一杯,刘海有心劝说两句,周媚却停止了喝酒的举动,玉手拿着酒杯,朝酒吧正前方的舞台上望去,那里已经开始了旁晚的音乐节目,酒吧的驻唱在调音了。

  顺着周媚的目光,刘海知道,吸引周媚眼神正是那个张很帅的驻唱。

  刘海的视力极好,虽然酒吧内的灯光很暗,但是还是看的清清楚楚。吸引周媚的男人很帅,身材高大,五官如刀刻一般英俊,尤其是那双大大的丹凤眼,配上一头长长的碎发,对女孩子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没过多久,这个人便开唱了。

  声音磁性极强,一开口,刘海便发现周媚居然闭上了眼睛,认真的在倾听,脸上原本冰冷的表情似乎在慢慢融化——她很享受这个男人的音乐。

  很显然,这个帅气的驻唱人气十分高,一连唱了好几首歌才走下台,下台的时候,还有不少的人鼓掌。

  这期间,周媚有接连喝了两杯烈酒。

  “周老师,你不能再喝了,不然会喝醉的。”刘海还是开始劝了。没办法,三杯下肚之后,周媚的脸上已经开始变得通红了。

  要是周媚喝醉了,那接下来自己改怎么办?把她送到哪里去?一想到这个问题,刘海急忙开始劝说。

  “不用你管!”

  刘海的劝说也不是没有一点作用,反作用还是有一点,不劝还好,刘海这一劝,周媚仰首就干了一杯满满的威士忌,豪气的让刘海直皱眉。

  这样下去真不是办法,刘海试着转移周媚的注意力,他猜测这个女人其实心里很苦。

  “周老师,要不我给你唱首歌吧?”

  “你?——唱歌?”刘海的方法很管用,成功的引起了周媚的注意力。

  “你会唱什么歌?”酒吧内到处都是重金属和玻璃撞击声,周媚脸上嫣红,双眼微微有些迷离,刚刚喝猛酒的酒劲已经慢慢上头了。

  “我只会唱儿歌和一些童谣之类的,周老师你想听什么?”

  “儿歌?哈哈!”刘海的话让周媚哈哈大笑,现在想找一个只会唱儿歌和童谣的年轻人很难,在这个流行歌横行的年代,就连农村里的老人,都可以时不时的哼几句流行歌曲,刘海这个大学生居然说自己只会唱儿歌,难怪周媚会发笑。

  刘海脸上一红,讪讪地说道:“军训的时候还学过部队里的歌,周老师你要听吗?”

  “你要是到那个台上去唱我就听。”周媚指了指驻唱舞台,想故意为难一下刘海。

  刘海看了看舞台上,摆满了架子鼓,电吉他等乐器,一个女生正在唱着爵士乐,当然这些刘海是不懂的。

  “上去唱不是不行,但是人家能准我上去唱吗?”刘海不是那种没有在大庭广众唱歌胆量的人。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个酒吧是准许客人上去唱歌的,但是唱得不好就会被其他的客人嘘,所以一般唱的不好听的人不会上去唱,因为被人嘘可是很没面子的事!怎么样?你敢去试试吗?”周媚抿了一口酒,小小地使用了激将法。

  “那有什么不敢的。”刘海盯着周媚,认真地说道:“不过若是我上去唱了,你今天就不准再喝酒了,不然周老师你喝醉了,那我就麻烦大了!”

  说完,刘海还故意露出嫌周媚喝醉麻烦的表情,这个女人也许就是得刺激刺激她。

  “哼!好,只要你赶上去唱首儿歌,我今天就不喝了!”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通过一番交涉,五分钟之后,刘海站在了酒吧的舞台上。刘海也不会什么乐器,当酒吧的工作人员问他需不需要配乐的时候,刘海也拒绝了,他选择了清唱。

  周媚就站在舞台下方,看着站在舞台上拿着麦克风的刘海,心里忽然有些异样。和这个学生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刘海给她的印象越来越好,十分看好刘海的人品,不然今天也不会被她拿来喝酒。她就是想,等自己喝醉之后能有一个开车的人,他知道刘海会开车。

  刘海打开麦,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唱了。

  在就把唱儿歌,也许是“眉飞色舞”酒吧里的头一回,刘海选择了一首“摇篮曲”。

  其实摇篮曲是一首民间童谣,副歌部分在南方的传唱度很高,一般母亲在哄小宝贝睡觉的时候会唱这首歌的副歌部分。

  不过刘海今天却是要唱一首完整的“摇篮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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