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十四岁的赫连玦站在云州关的城门外。


    他仰起头,才能看得见那高高飘扬于城墙之上的旌旗。


    一个力透纸背的极是张扬的“洛字”


    终于到了这云州城了,他长长舒了一口气。


    他下意识的摸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一脸黯然。


    曾几何时,他拥有着大金国最高贵的血统,天之骄子。


    却沦落于尘埃里,像一个乞丐一样,和那一群难民混迹在一起,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这源于一个阴谋的初始。


    想到这里,他的心突突的跳了起来。


    他父皇曾经说过,如果他能得到了云州布防图,那么大金国的天下,将会是他的。


    那个金光闪闪,游龙雕镂金碧辉煌的殿堂阿,是他母亲一生的梦想。


    草原上的女人总是这样野心勃勃,粗犷狠辣。


    他抬起手来,看着这个昔年握缰绳挽长弓握金笔的手,如今已经布满了裂纹。


    上面开始有了不属于他这个年纪和身份的勋章。


    那些老茧和皲裂的伤口,已经深到了他皮肤下面,变成了淡淡的黄色。


    终于,告别了白皙的稚嫩。


    他知道,他的人生之路,重新开启了!


    城门轰隆隆的打开了。


    这些长年居于关外的流民,因金国草原十二部的开疆扩土,丢失了自己的牧场和田地。


    彻底变成了流民。


    而那高高的城墙之后,则是另一个国度。


    守卫着这片疆土的男人,那个让大金国百万雄兵闻之色变的男人--洛云。


    他此行的目的,蛰伏,等待。


    像一只草原上的头狼一样,等着那个时机的出现。


    黑灰色的城门缓缓打开了。


    他看着那条逐渐扩大的缝隙,嘴角露出一丝不羁的微笑。


    像夜花一样灿烂。


    他和所有的难民一样,排着队,等候着每日的施粥。


    或许是太久没有吃东西了。


    人群里竟然出现了混乱。


    那些因为饥荒而饿的眼底已经冒着绿光的人,早已失去了理智。


    人群里夹杂着一些扎着总角的孩童,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那些已经饿的没有理智的人群,忽然间看见了白粥,看见了馒头,像疯子一样冲了过去。


    而那些在饥荒时父母早已把生机留给了孩子的人,早已化成了路边一掊枯骨。


    失去了父母的庇护那些孩子还能活多久呢。


    “不要踩,不要踩了……”


    有些孩子因为太饿,被拥挤的人流推倒在地上。


    发生了踩踏。


    赫连玦看着那几个到了腿间的孩,有几个瞬间被踩到在地上,鲜血蔓出。


    他摸了摸肚子,狠狠的咬了咬牙,逆着人流回到了那几个孩子身边。


    但人流的速度太快,那么多人,只有他自己逆流而下,那样大的冲力,让他都无法站稳。


    还没有够到那孩子的手,就被远远的冲了回去。


    不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之声。


    有人立于马上高喝,“不要抢,每个人都有份,不要踩伤孩子!”


    但相对于饥饿人群里的欢呼,那人的声音仿佛一滴水一样流进了大海,毫无任何作用。


    赫连玦眼看着那地上的鲜血越来越多,再不将那孩子拉进来,怕是他就会命丧当场了。


    他顾不得自己身份有无可能泄漏,闭目凝神,真气于掌心间流转,大喝一声,将挡在自己面前的人流震开。


    饥饿的人流,在顷刻之间被冲开了一个口子。


    甚至很多人都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一股大力直冲面门,下意识的想躲开。


    赫连玦冲了过去,一把将那个浑身是血的孩子拉了起来。


    冲到了人群之外。


    “你没事吧!”


    他正处于变声之中,这才看清楚,这孩子并不是难民。


    她穿着一件湖蓝色的衣衫,头发稀疏,扎着总角,脸上灰扑扑的,却可以看出很白嫩,竟然是一个小姑娘。


    或许是中原女子天生骨胳轻小,所以看上去像八九岁的样子。


    “没事!”


    赫连玦看着她清丽的长眉,如秋水一般清澈而坚毅的眼眸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最不敢面对的,便是这样孩子一般清澈的眼睛。


    那会倒映着他的污浊,他的不堪,他的野心……


    以及,他不愿让人触及的痛。


    他别过脸,躲开那孩子的清澈的眼,看着她头上和身上流出来的血,撕下了那孩子的衣裙为她包扎。


    那孩子一脸坚毅,即使伤的不轻,流了很多血依然没有哭。


    这竟然让他生出几分好感来,原来中原女子也有像他们金国女儿一样的人。


    他回去一定要告诉他的母妃。


    不要再说中原都是弱女子这种话了。


    瞧,他面前就是一个小英雄。


    “好了!”


    他熟练的包好了她的伤口。


    听那女孩子淡淡的说了一声,“谢谢”


    人群里爆发出一声欢呼声,他一回头,只见那布粥的人已开始撤掉摊位,那些盛放着白粥和馒头的筐子里,早已空空如也。


    他的肚子再次咕噜一声叫了出来。


    赫连玦抬头看了一眼太阳,还要再等三个时辰,才能等到下一次的布施。


    一转头,见那孩子竟然不见了踪影。


    他一脸惊慌的想着,这样一个女孩子,在这种流民四散的地方,会不会有危险。


    他急忙站起身来,想看看那孩子去了哪里。


    却不知自己早已经轻弩之末,拼尽全力那一震,将他最后的体能消耗殆尽,他早已失去生机。


    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鲜血顺着他的鼻子热乎乎的流了出来。


    他从来没有这么近的亲吻这片土地。


    赫连玦平躺在地上,看着这一片青石板间,长出的荠菜花,看着蚂蚁在缝隙间爬来爬去。


    看着那些行色匆匆破烂不堪的脚,从自己眼前走过。


    他知道,一旦倒下去,一旦在这种地方倒下去意味着什么。


    他一路上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场景。


    倒下去,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你身上的衣裳会被那些难民扒光,以抵御夜里来的寒冷。


    那些在光天化日之下,枯瘦如柴的躯体,任秃鹫啄食,野狗撕裂,连一片遮体的布都没有。


    这世间的人阿……


    他蜷缩着身体,觉得浑身越来越冷,却仍旧将自己的身体缩的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服。


    他是天之骄子,如何能衣不遮体的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暴尸荒野!


    如何能呢!


    眼前越来越黑,眼皮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


    他再也无力睁开眼,看这世间的蓝天,白云,看广阔的草原上,开满的苜蓿花,星星草,月月红……


    “在这里!”


    他听到了那个稚嫩却又坚毅的声音,一双蓝底绣花的小鞋出现在了他眼前。


    ……


    再次睁开眼睛。


    入眼是雪白的军帐,军帐两旁里点着两个硕大的火盆。


    鼻息里再没有那种充斥着酸臭的味道,身边睡的再不是难以翻身的稻草。


    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下柔软的褥子。


    想着自己在三个月前睡的还是最顶级的丝绸,忽然间眼泪就掉了下来。


    “你小子哭什么?”


    有人箭步如风,一把掀开了帘布,魁梧的身影将外面的光线挡住。


    那人声音洪亮,身形高大,一看便是久经沙场的人。


    看到他背影的那一刻,赫连玦知道,自己赢了……


    因为眼前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云州的守将,这边城的王,让百万金兵谈之色变的将军,战神,洛云!


    他抬起头,看到一张坚毅如刀刻的脸,那双浓眉深眸里,尽是无尽的坦荡与怜悯。


    他十岁便跟着金国将领混迹于练武场,在他们大金,那些最厉害最牛逼的人物,都是长的凶神恶煞的。


    他如何也没想到,大夏这样一个人物竟然长的如此和善。


    他笑着,笑意直达眼底。


    端起桌上那碗粥,递到了他的嘴边。


    精致的白瓷碗上,轻描着几枝梅花。


    曾经那些描金镶金缂丝的餐具在他手里尽碎,三个月的流离,粗瓷破碗已让他有所习惯。


    现在,他捧着这普通的白瓷,竟然生出些许感慨来。


    “多谢!”


    他几乎发不出声音来。


    洛云见他掉泪,拍拍他消瘦而嶙峋的肩膀,“强者不畏哭”


    强者不畏哭……


    这是他有生以来听到的第一句,温暖如骨子里的话。


    他所长成的环境,不允许他掉泪,不允许他有柔软的地方,不允许有死穴。


    但今日,一个陌生人,递给濒临死亡的他一碗白粥,告诉他,强者不畏哭……


    他再也无法忍受,想着这三个月来无尽的饥饿,流浪,朝不保夕,那些黑暗里伸出来的人性罪恶的手!


    那些弱守强食,那些曝尸荒野,那些或年轻或苍老的生命,一文不值得被抛在了荒原之上。


    他们不是死于战争,不是死于沙场,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是死于真正的生存之战。


    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嚎啕哭。


    许久之后,他发现洛云还在看着他。


    他擦干眼泪一碗将那粥喝尽,“我要当兵!”


    洛云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忽然笑了,“你可知我为什么救你?”


    赫连玦道“因为我救了你的女儿!”


    洛云显然一惊,因为当他赶到的时候,他已经陷入了昏迷。


    “你知道她是我女儿?”


    赫连玦抬起头,嘴上挂着不羁的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能看着比自己弱小的人受到欺负。”


    “哦,那你是如何得知?”


    “因为你救了我,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所以我猜测那孩子极有可能是你的女儿!”


    洛云拍拍手,对他表示赞赏,“你说的不错,不过你说错了一句话,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善,不对,你既然与我女儿无缘,却能在不知道她是谁的情况下救下她,说明这世间还是有无缘无故的善的”


    赫连玦一时因为饥饿缺氧,大脑一时没有转过来,被他的话给绕晕了。


    洛云见他懵了,笑的更加开怀。


    “你因为不想看着比自己弱小的人死在自己面前,而放弃自己领粥的机会,救下她,这才是我救你的原因。”


    赫连玦道“如果是因为这样,您大可不必如此,我救人,从还不求有什么回报,何况她还是个孩子!”


    洛云点点头,“不像,我观你骨胳惊奇,有些底子,跟在我身边吧。”


    赫连玦没想到他会如此痛快的将他留在身边。


    诧异的说“你乃一城守将,身负十万军民的性命,难道你不应该查清楚我的底细吗?”


    洛云笑道“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守了近二十年吗?”


    “不知”


    “因为这里的百姓信任我,手下的将领信任我,长安的陛下信任我,信任,才是一个统帅最该得到的东西。”


    说罢洛云起身,将他那碗收起来。


    “你身体还有些虚,饿的太久,不适合吃太多硬的东西,这几天先喝粥,等你能下床了,来找我!”


    “我叫萧玦!”


    “好,我记住了!”


    大步离去。


    ……


    他看着那人离开的背影,懂得了什么叫信任。


    他习的制衡术,修的是帝王谋,从来不懂得什么叫信任。


    他的父皇,他的师傅,甚至他的母妃,都告诉他,不要相信任何人。


    但这世上,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的存在,一言醍醐灌顶。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一恍便是十年光阴。


    他觉得自己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在云州军营里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有那个像凌霄花一样的女孩的存在。


    那日春分,洛府高高的院墙之下,远过多看去,多了一层淡紫色的烟霞。


    难得休沐。


    赫连玦站在洛府门外,几日前与西疆流寇作战时,他受了箭伤,那些亡命之徒的流寇竟然在箭头上用了蛇毒。


    还好军医及时给他止血,手臂才没有被废。


    他被洛云勒令休息一月。


    那天,他打开了洛府的门,站在紫藤花架下。


    仲春温暖的风里,带着西府海棠的香气。


    满院春色不及那少女明眸善睐。


    她坐在紫藤花架下的秋千上,高高的荡起,快速的落下。


    漫天飞舞的紫色花瓣,她回头一笑,歪着脑袋看着他。


    他只觉得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震了一下,连呼吸都乱了。


    “你就是我爹新收的义子?”


    一时间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回答。


    “是”


    她笑了笑,那一瞬间,赫连玦感到这满院的春色都黯然了。


    从些那朵盛开的凌霄花,于无声处自心底扎根,在那些无人踏足的心崖之上,肆意生长,葳蕤而开。


    “你叫什么名字?”


    “萧玦,你呢”


    “我,呵,我叫洛书,厉害吧。”


    她扬起头,阳光穿过她的发稍,转而照射出七彩的光晕。


    眼底澄澈清明,仿若一汪绚丽的湖水。


    他知道,这一生,再也走不出去那双眼睛。


    他知道,在他开口说出他的假名字一刻,这一段注定生死无缘情,怕是没有结果。


    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即使知道我会输,即使知道有风险,哪怕粉身碎骨,我还是会认真。


    他从来都是这样执着的人,从来!


    ……


    命运往往很会捉弄人,它会给你一个希望,让你去拼尽全力想要去实现它。


    然后再狠狠的打你一个巴掌,告诉你,这他妈的才叫现实。


    自他受伤之后,洛云便让他回到了云州洛府里。


    他有更多的机会认识那个叫洛书的女孩。


    那个当年,他将她从难民群里救起来的孩子,如今已经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他陪着她去大漠骑马,草原漫步,赏花赏草,赏夕阳,看关山朗月,大漠黄沙。


    那一年,是他一生里最快乐的时光。


    聪慧如他,如何能看不出来洛云的意思呢。


    他这般纵容着自己和她的女儿相处,定然是有深意的。


    想到这里,他常常在睡梦中笑醒。


    他的女孩,是这世界是最好的,最优秀的,最聪慧的,最漂亮的。


    他要将她带回燕京,给她最高规格的婚礼,他要君临天下,让她做他唯一的妻。


    赫连玦那些消失多年的野心,在这种悠闲而又幸福的环境中再次成长了回来。


    或许那些铭刻于骨子里的东西,从未有消失过的时候吧。


    否则,这十年军营磨砺如何能抵消那些夜以继日也想要得到的权利呢。


    那日风和日丽,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他与洛书骑马并肩于关山草原之上。


    他问,“你以后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言下之意,你想嫁一个什么样的人。


    赫连玦虽是草原男儿,却自幼受中原教育,生性耿直,却又腼腆。


    对于这种事情,他一出口,脸就微微的红了。


    洛书随手拔下一根草,衔在嘴里,看着那如血的残阳,自草尖上升起。


    缓缓抬起手来,指着那片无尽的荒野。


    “我想有一日,能在一条河边盖三间草屋,草屋上挂着一串风铃,门前种几颗杏花树,扩几块地,修两座花园,养几头牛羊,开几亩荒田,选一地终老,择一人白头!”


    说完,她回头,对着赫连玦笑了笑,清澈而又坚毅的眼眸透着一种期许。


    那是里有他不曾见过的光辉。


    他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


    他的野心,他的君临天下,竟然全数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他低头,忽然笑了笑。


    洛书疑问的看他一眼,“你笑什么?”


    赫连玦道“你乃是边境忠毅候独女,如何能嫁给一个普通人,这种生活,你怕是连想都要不想的,你父亲第一个不同意。”


    她饶有兴致的点点头,倒是一点也不沮丧。


    她将那草根一吐,抚摸着马的鬃毛,“我早就知道这是个幻想,也从没有打算让它实现过,但人活着,总要有个理想才对阿。”


    “从帝王制衡的角度来讲,你极有可能嫁到长安去……”


    他眼睛看着远方,余光却注意着她的表情。


    她一笑,“我不愿意嫁到长安,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宁愿嫁给这云州边疆的一个普通将领,一辈子守在我父母身边。”


    赫连玦的心忽然就飘起来了。


    她说,她不去长安城。


    她说,她宁愿嫁给这云州边疆的将领。


    而如今云州洛家军里,适龄的将领,似乎只有他一人还未婚配。


    她是不是在说他呢。


    赫连玦偏了偏头,嘴角漾起一抹笑意。


    那如刀刻般俊朗而深邃的容颜,散发着致命的魅惑。


    赫连玦以没有接到那个消息的时候,他几乎是已经忘却了自己还有一层身份。


    十年军营历练,已经让他彻底磨砺的更像一个将军。


    他习惯了那些坦荡的眼神,信任的背影,习惯了军令如山的服从,他几乎把那个如父如友的洛云当成了亲人。


    当他看到那一封密函时,那一封用他懂得语言写下的那封信时,他知道,自己的梦该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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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穿越,阮瑶成了小说里的恶毒炮灰女反派不说,开局还被算计,马上就要作为工具人被残忍无情的未来大反派领回家。 更惨的是,大反派家里还有四个未来小反派……一家子整整齐齐等着给女主送头。 阮瑶:?不慌,这题她会。大哥残忍无情手段狠辣可怕如阎王?阮瑶:大哥威武! 大哥帅气!家里有大哥坐镇,我睡觉都比以前安心了一百倍啊一百倍! 二哥冷漠厌世眼里只有学术其他皆为蝼蚁?阮瑶:二哥,我这里有一道全世界科学家都解不开的数学难题,您看看……三哥醉心艺术视其他所有为肮脏的垃圾? 阮瑶:三哥,我前段时间心血来潮画了一幅画,请您指点下……默默掏出梵高向日葵四哥顶流明星众星捧月看谁都像废物? 阮瑶:四哥,我偶然得到一本《演员的自我修养》觉得挺适合您……五哥身为警察一身正气却因见过太多黑暗而崩溃堕落? 阮瑶:最爱五哥了!这世上就是因为有五哥这样的人坚守,才会如此美好啊! 五个哥哥:他们也不想越来越活得伟光正啊,但小妹实在是太会说太可爱了……

无限超市回年代

【年代+穿越+金手指+养崽+家长里短+看戏吃瓜+甜宠】陆仪霜没想到自己不过是逛个超市,就莫名奇妙地穿越到了那个年代。 她穿进一本后娘养崽励志奋斗文中,不过她当然没有那么幸运穿成原书小白花女主闵容容,而是成了男主前妻陆仪霜。 和其他恶毒女配的刻板印象一样——好吃懒做,自私自利,还虐待养子养女的一个美丽花瓶。 所以,等男主治好双腿回家后,发现三个孩子,老大瘸腿,老二被拐,小女儿早逝。 一家四口,瘫的瘫,残的残,伤的伤,死的死。她一睁眼面对天崩开局,老天爷六亲不认,当即拿起菜刀自行了解,结果突然蹦进四层楼高的仓储超市,正是她穿越前逛的那一家。 陆仪霜一拍大腿,金手指在手,有吃有喝,快快乐乐,衣食住行不用愁,在哪不是活? 前世劳心劳力,鸿鹄之志虽远大,可她偏想当一只平凡生活的燕雀。至于男人和仨娃,她习惯单身,等人回来就离婚! 可等着等着,这男的怎么不走剧情,提前回了家?而且,这婚咋还离不成了?

换亲后,七零后妈每天都在被催生

一招重生,这辈子苏灿只想为自己而活。 换亲而已,不就是守活寡吗,苏灿表示没问题,男人只会阻碍她挣钱的脚步。 苏灿:“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苏灿,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的几年里我将成为你妻子的角色,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影响你分毫,三个孩子我也会好好照顾。 你把我当室友就成!” 顾凯:……,这女人说的如此直白,他竟无言以对。 苏灿:“你们好,未来我就是你们的后妈,但你们大可当我是姐姐,阿姨,或者是这段时间负责照顾你们的保姆……” 三小只:……,这和别人口中的后妈一点也不一样。 慢慢的,顾凯和三小只都发现,这女人不是随便说说的缓兵之计,是时时刻刻都在盘算着跑路。 怎么才能把这女人留下来呢? 有了,是不是她肚子里有了娃就跑不了了!

穿到十年后,和清冷校草结婚带崽

在十八岁生日这天,温思婳鼓起勇气向自己喜欢了五年的白月光顾时延表白。 可五年暗恋也只得来一句 “他已有喜欢的人了”。失魂落魄回家时没注意身后失控朝她撞来的大货车。 睁开眼,她依旧站在那条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她还以为是一场幻觉,突然被一个不知打哪儿来的粉团子哭着抱住喊 “妈咪”。温思婳懵了。她才十八岁,哪来的娃?可当听见小家伙朝着那个撑着伞为她们挡雨,和顾时延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叫 “爹爹”时,她傻眼了。才知道,她竟无意间来到了十年后,十年后的她得偿所愿和顾时延结了婚,还有一个三岁的崽,可她却死了。 外界都在传,她是被顾时延亲手害死的。——再后来,有媒体拍摄到向来不近女色的顾氏集团总裁身旁突然出现了个小姑娘。 尤其那小姑娘看上去竟与顾氏集团总裁已故的夫人有八九分相似。世人都在感叹顾时延的深情,夫人已故许久,竟还对夫人念念不忘,找了个这么相似的替身带在身边。 正和崽崽相对而坐,一个抓耳挠腮研究手工,一个对着高考习题犯困的温思婳看到了这条热搜,顿时清醒:“他们说我是你找来的替身?”正坐在旁边处理公务,顺便监督这一大一小的男人唇角勾起:“不是找来的。” “……?” “是自己送上门的。”

白月光太渣了,反派们边哭边抢

豪门季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姬云黎,自穷乡僻壤入京,拿着一纸婚书登了京圈第一世家陈家的门。 陈家公子陈宴商,艳郎独绝,世无其二,却当众撕毁婚书,轻嘲:“乡野丫头,也想攀高门?死也不娶。”高不可攀的陈公子,一转身却对自己的白月光爱得死去活来,直到他发现,求而不得的白月光和被退婚的未婚妻是同一人,才惊觉塌了天。 姬云黎离经叛道,贪财好色。陈宴商慌了神:“那婚书,修修补补也还能用,能不能重新考虑我?”姬云黎默默拿出压箱底的一叠婚书。 一张,两张,三张,四张…… “有件事忘了和你说。”姬云黎尽显渣女本色, “我一共定了四门亲事。”陈宴商气白了脸:“……”姬云黎:“等那几位哥哥弟弟们来了,你要好好和他们相处。”……事实证明,即便是四个未婚夫,也管不住心野到了天外的姬云黎。 夜深人静,向来水火不容的未婚夫们齐齐坐在沙发上,看着花天酒地尽兴而归的女孩,终于忍不住站在了统一战线:“四个不够,怎么,还打算发展小五小六?”姬云黎眼眸轻挑:“乱花渐欲迷人眼,谁会嫌多?”未婚夫们:“……”这是,连根儿都渣透了。 管不了,根本管不了。……后来,闻名全球的未婚夫们集体逼婚。当事人姬云黎淡定打开搜索引擎:“同时和四个男人结婚,刑吗?”

一觉睡醒,我成了男友小叔掌中娇

栀妤没有想过,自己随便谈的男友会是隐藏富二代就在她准备嫁进豪门的时候,她竟然意外穿越到了五年后好消息,她依旧嫁进了豪门坏消息,她嫁给了男友的小叔栀妤:……? 她疯了吗?——顾明哲是顾家掌权人,出了名的清高孤冷,从不平易近人他也习惯自己的身份,自小循规蹈矩,冷静自持却不想某一天睁眼,侄子的女朋友成了自己妻子起初他一心只有事业,后来看着栀妤明媚生动,不着痕迹打破他原有的生活,他竟然慢慢地开始嫉妒起未来的自己——像命中注定一般,我再次爱上你【主持界明媚小太阳vs斯文矜贵商业大佬】

重生七零:辣妻带着空间嫁糙汉

【异能+空间+神医+女强+虐渣+爽文】这是一个女主重生虐渣斗极品,与男主联手改变前世悲惨命运,最终干掉幕后大BOSS的故事! 敛财貔貅VS糙汉大佬!PS:架空年代,一对一宠文!前世,赵晓棠被偏心奶奶接连卖了两回给堂哥换彩礼,害她被婆家磋磨奴役,终究累死在了宣布恢复高考的那个寒秋。 然而,不知缘何,她死后魂魄没被黑白无常收走,却一直跟在曾经的救命恩人,也正是差点成了她丈夫的魏旭东身边。 赵晓棠对魏旭东的感情很是复杂,跟在他身边许多年,看他事业越做越大,人却越发冷肃沉默,事业有成,但却终身未娶,最后的时日,他拖着病体抱着她的墓碑坐了整整一夜,而后一场场法事接踵而至。 赵晓棠那时虽是魂魄之体,但随着法事的进行,她感受到魂魄得以温养,而最后一场法事,随着抱着她墓碑的魏旭东倒下,她的魂魄遁入光怪陆离的时空隧道,机缘进入了一个修仙世界。 却是不想飞升渡劫,一道紫色天雷又给她劈回了前世。且看女主携手男主逆天改命,在这个特殊年代风生水起!

和离后,清冷权臣红眼喊我小祖宗

【男主洁+强取豪夺+雄竞修罗场+追妻火葬场+先虐后爽】苏枝意这辈子最悔的,就是为了爱情,背着家族跟穷小子陆羡私定终生。 苏家上门问罪时,一箱金银就买断了他的情意。那纸和离书,让她看清自己在他心中,她无足轻重。 后来,她听从家族安排,另嫁他人。穿上嫁衣那天,听说他也攀附名门,即将成为风光无限的乘龙快婿。 久别重逢,他是手握生杀大权,不近人情的锦衣卫。而她为救入狱的父亲,只能放下尊严自荐枕席。 事后,他却扔下一个铜板:“我们两清。”如他所愿,她对他退避三舍,再无半分情意。 后来的每一次交锋,她只跟他谈利益、谈交易、谈生死,唯独不谈感情。 可当她真正放下过往,牵起自己夫君的手时,陆羡却疯了。那双猩红的眸子里印着全是她的模样。 “苏枝意,你放开他!”苏枝意挣扎着:“你松手,他是我夫君。” “夫君?”陆羡咬牙切齿,掐着怀里人的腰肢抵在胸前。 “苏枝意,别忘了,我才是你的夫君,我们三年前就成亲了!这一辈子,你别想逃!”

欲吻成瘾

潭家有两女儿,性格大相径庭,姐姐明媚张扬,备受瞩目的大明星,而妹妹却内向安静。 提起姐姐,人们总是下意识地想起那位京城太子爷,容离谌。两人青梅竹马,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再加上两家是世交,几乎在圈子内所有人都默认这两人会在一起。 可没人知道这太子爷与内向的妹妹有过一段肮脏、上不了台面的关系。 *容离谌第一次见潭木槿是在自己家里面,一见到他,就被吓哭了。乌黑亮晶晶的眼睛哭得红肿。 第二次见是在潭木槿的成人宴上,女孩穿着浅粉色的礼服,打扮得跟洋娃娃一样,见到他,不哭但还是怕他,怯声声地喊他:“离谌哥哥”第三次见是在床上。 女孩大胆地勾上他的脖子,缠上他的腰,亲吻着他的唇。一夜过后,一向惧怕他的女孩红着脸坐在床上,说这种感觉很舒服,勾着他的手问他要不要试试那种关系。 他说:好。*潭木槿一向安分守己,是众人口中的乖乖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对小时候那个吓哭自己的哥哥见色起意,和他发生了一段见不得光的关系。 可时间一久,她便发现那人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疯子仗着无人知晓,变本加厉的欺负她。 她委屈极了,思来想去,扼杀掉畸形的感情。那疯子变正常了,而自己的世界也安静了。

极品娇娇穿六零,最野糙汉忙宠妻

陈娇娇莫名穿越到六十年代,睁眼就差点被活埋。赶上当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陈家人要把陈娇娇嫁了换粮。 嫁人不要紧,听说对方小时候被狼叼走,被狼养到十岁才找回来,原主都吓得自杀了。 陈娇娇偏偏不信这个邪,不就是嫁人吗?只是这狼崽子,她怎么就越看越顺眼了呢?

萌宝的天价俏妈咪

传闻某总裁不近女色,却偏有五岁儿子吵着要妈咪,所有女人前仆后继屡遭嫌弃。 “腿太粗,胸太小,腰不够细!”,萌宝指指点点摇头晃脑。 众女幽怨:这是要找妈咪还是老婆?! 某男满意点头:不愧是他儿子,挡了不少烂桃花。 直到某天,萌宝拉着个美人来到他面前:这女人我看上了!你不娶的话我就娶了! 男人冷漠一笑,这女人好大的胆子,想欺骗他儿子攀附豪门? 很好!男人干脆利落支票加契约甩女人一脸:做我女人! 乐彤傻眼而后怒了,收拾行李,直接落跑,顺带不忘递上辞职信。

豪门第一宠:总裁大人,玩心跳

【【红袖读书——首届 “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张开腿…让我进去…宝贝要听话…” “不要…好疼的…”望着少女腿上伤口流血,男人吻着她的唇瓣诱哄:“别任性,乖乖上药,嗯?”……迟薇没想到,自己身为顶级白富美,竟然连着三次被人嫌弃退婚,沦为名媛圈中笑话! 一怒之下,她睡上小白脸,开始夜夜笙歌。小白脸颜美、身材棒、持久活好…只可惜,他是个病秧子,随时可能死去! 为此,迟薇夜夜趴在男人身上咬耳朵:“不准死,永远陪着我,知道吗?”人人都说,小白脸没有真心,贪图她的财势,迟薇也曾这么想。 直至那一日,家中出事落魄,她受尽委屈欺凌。绝望之际,她的小白脸强大如同帝王,护在她的身前。 他把她捧在手心,重新送回云端:“我的宝贝,她是女王殿下。一日是女王,终生是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