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一直纠结到走出火车站,当我站在人潮汹涌的广场,看着这座被塑造得无比肥大与现代化的大都市时,我感到了一丝迷茫与困惑。我感觉我在这一瞬之间又失去了方向,不仅在爱情里,学业里,也包括在友情里。我又回忆起,在那逝去的高中三年,在那如花似月的青春岁月,同桌是如何帮助与鼓励我默默坚持着我那脆弱得随时会崩溃的梦想,真的,在我的生命中,再也找不到像他这么好脾气的男人,再也遇不见像他如此能够隐忍的家伙。说真的,我是个臭毛病一大堆的家伙,特别是脾气很容易被引爆,在亚历山大的高中时代,我真的有过一百次掀翻书桌毁灭教室的冲动,而且我的这种臭脾气,得罪了不少人,但同桌是唯一一个始终包容我的人。说真的,他真的是已经灭绝的绝世好男人,谁娶了他都会当一辈子的阔太太,让他跪搓衣板他就一定会跪搓衣板,让他跪方便面他就一定会跪方便面。我是个怀旧的人,这些往日的回忆又让我的心变得比海绵还要柔软,真的有那么一刻直接奔到武大出现在他面前的冲动,但我又是个爱面子的人,害怕被拒绝恐惧被无视的感觉,因为我挣扎了片刻后,还是骄傲地拉起行李箱,挤开拥挤的人流,来到公交车站。不过当10路车开动并缓缓离开火车站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地给同桌发过去了一条短信。我是这么说的,路明,我在武汉呢,跟你打声招呼,嗯,只是简单的打个招呼,没别的意思,我现在在汉口了,以后有机会再见了哈。我以为我这条短信会石沉大海,但是没想到才发过去,同桌一个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犹豫了片刻,接了起来。“你个丫的,来了也不说声,想直接潜逃么,告诉我在哪,我现在来找你!或者直接来我学校,我请你吃热干面去!你个丫的……”电话那头,同桌直接就炮轰了过来,让我一时之间无法招架。起初我还担心我们通了电话后会由于之前的隔阂不知道说些什么然后尴尬在那,但是没想到同桌并没有更改他喜欢损我的本色。我一瞬间将他冷落我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也跟以前一样跟他大大咧咧起来,“我了个槽,你都多久没鸟我了,我以为你把我抛弃了,我还敢劳烦你么,那不是厚着脸皮自找没趣的么,你老实说,你丫的是不是对我有意见?”“额,你是谁,我怎么敢对你有意见,呃呃,别扯了,见面说……你到底在哪,是我过来还是你过来!”同桌貌似是不敢直面我尖锐的问题,故意岔开了话题。“额,下次吧,我真的在汉口了,本来坐火车就坐得累死的了,又还跑到你那里去,不是瞎折腾的么……以后来吧!以后有的是机会!”我其实蛮想见同桌一面的,但是考虑到屁股都已经坐在车上了,没必要又下来,要知道等这么一趟车、再抢到一个舒服的座位,那是概率多低的一件事。“行啊,你不来是吧,那以后别再见我哈!”同桌用故意生气的口吻,冲我大声喊了一句然后就把电话挂掉了。“你丫的,是不是打了鸡血了!”我看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嘟着嘴怒骂了一句道,然后瞥头看向窗外,望着这座陌生城市的陌生景色。

  一个多小时候我到了汉口火车站,在站门前的煎饼摊上买了个煎饼,然后随着拥挤的人流,挤进了火车站。尼玛的,九省通衢就是九省通衢,这火车站里的人真尼玛多,跟那拥挤到爆棚的人才市场有得一拼。我好不容易找了个位置(人家刚起来的)坐了下来,长舒了一口气,在左右张望确定没有可疑人员后掏出煎饼啃了起来,我一边啃一边想象着同桌此刻到底会做些什么。我觉得他一定会龇牙咧嘴把我骂上千百遍,然后又在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待我如初恋。嗯,我们就是这样,偶尔会生对方的闷气,偶尔会有小矛盾,偶尔会闹点不愉快,但在我们三年的友情面前,它们很快就会像泡沫般,被风吹散吹破。煎饼很好吃,香喷喷的,很快就被我吃完了,吃完后我后悔只买了一个——其实我是想买三个的,但是实在贵,我咬咬牙忍住了膨胀的购买欲。吃完煎饼的我,开始思索着度过漫长的下午,因为我的车子要将近六点才发车。想了想,我最后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小说,看了起来。这本小说其实我已经看完了的,甚至看了不下三遍,但由于相当的好看,我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看,它就是大一时在我们班风靡一时的《象牙时代》。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大学生在大学时期的情感故事,有血有肉,激情澎湃,真是让人看得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当我再次沉迷于故事里无法自拔的时候,我的手机却突然地响起来了。我掏开一看,居然是同桌打来的。我几乎不用接电话,就预感到即将要发生什么了。

  “怎么,你到汉口火车站了吧。”我接通电话后,带着一丝得意不假思索道。“嗯,懂我。”同桌看我居然猜出他的位置,居然只是很平静道,“你丫的赶紧出来接我吧,难不成我还进去一个个地找你。”“我相信你的实力的,进来吧。”我一边起身,一边笑嘻嘻道,“像我这样的大帅哥,在茫茫人海中也是极其显目的,你就算来找,也不会太费事的。”“额,你个丫的,是要我砍你么,赶紧滚出来,不然咱们真的友尽了!靠!”同桌终于是怒了,呛我道。“额,你来砍吧,反正我都想死了。”我继续开玩笑道,脚步却已经加快了出站的速度,“能死在你的刀下,也是我三生有幸,只是,当我成了刀下之鬼,啊哈哈,就得来找你喽,哈哈哈……”“你丫的,别胡扯了,赶紧的!不然,真的友尽了!”同桌下完最后通牒,啪地示威性地挂掉电话。走到火车站门口,我是很快地就在人山人海的人流中瞅见了此刻站在门口的同桌,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旧汗衫,背着个黑色小书包,手里提着个红色塑料袋,在那里不停地往我这个方向张望。我看他这个样子就想到了捉弄他,于是故意拐到边角他视线无法触及到的位置,在另一侧的门出来后放下行李箱,绕到他背后,狠狠拍了下他的左肩然后极速闪到他的右边。同桌果然中招,被吓了一跳后左转他那充满恐惧之色的头,看了几眼没人后立即转向右侧,终于是看到了正对他挤眉弄眼坏笑的我。“你个丫的,我要杀了你!”同桌被耍怒了,提起手中的红色塑料袋就要冲过来杀我。

  在动手这一方面,文质彬彬的同桌哪里是我的对手,我只轻轻一闪,就将他的猛烈袭击给躲闪开了,然后一个转身,一个顺手摸羊,将他手中的红色塑料袋给抓了过来,然后无比得意地对他讪笑。“哇!好香!”塑料袋到我手的那一刻,一股浓浓的香味从那里飘散了出来,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味道,“哇!炒板栗!居然是炒板栗!”我兴奋无比地朝同桌喊了起来,虽然周遭人山人海,但我内心的喜悦真的没法被掩饰,根本不在乎那些旁人的眼光了。同桌故意无比厌恶地瞪了我一眼,典型地刀子嘴豆腐心的样子,呛我道,“还不谢主隆恩!我怕你没吃饭,特意给你买来的!”“谢路虎车!”我坏笑道,随即撕开塑料袋里面的那个纸袋,猴子爪迅速掏出一个板栗扔进了嘴里,咯嗒咬了开来后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并不停地夸着好吃。随后,我们进了车站,在候车室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在我又吃了几个板栗后,沉默良久的同桌终于是开口了。我感觉到了他情绪的不对劲,吐出了还没咬开的板栗,然后扭头两眼直直地看着他,但我没有开口,因为我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根本没有开口的必要。

  “飞阳,你当时是如何跟芳芳表白的,她又是如何对我表示拒绝的?”同桌真是个羞涩的好男人,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居然还脸红了。我瞬间明白了,这个问题一直在他心里耿耿于怀无法释怀,可是他又不敢面对所以采取了鸵鸟政策,试图给自己保留一丝小小的希望。我瞬间严肃起来,回忆了回忆,然后用认真的口吻回答同桌道,“路明,我实话实说了。其实芳芳也没怎么说,在我对他转达完你的心意后,她用绝望而凶狠的怒目瞪了我很久,然后一句话没说转身离去,把我一个人丢在有些残忍的冷风中。”“就这样?”同桌貌似不太相信这个结果,有些自言自语道,“她没对我说一句话?哪怕‘不喜欢’这三个字。”看着同桌的那个表情,我有些于心不忍,但我又不能让他继续将心思花在那些永远没有结果的事上,遂干脆地回答了他,“没有,真的没有。”看了眼同桌那失落和痛苦的眼神,我有些难受,但最后还是决定将事情彻底做个了结,直截了当道,“路明,其实你又不是不知道,芳芳她一直喜欢的是我,一直没变过。她那天晚上,以为我是去跟她表白的,可是当我道明来意之后,她就如同被刺了千百刀似的,痛苦而愤怒……但你也知道,我是不可能跟她有什么的,因为你也知道,我深爱的女孩是谁……”同桌很心痛,但也是个善于隐忍的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而我,又想到了什么,也不想在让它成为我们之间的梗,遂又一次直截了当道,“路明,芳芳不喜欢你,而一直钟情于我,你是不是在心里对我不爽过?要说真心话,因为我们之间没有隐瞒的必要。”同桌可能是没想过我会抛出个这么尖锐的问题,身子剧烈颤了一下,然后缓缓抬起头,直视我,顿了好久,方才有些吞吐道,“是的,确实不爽过,但一想到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就又释怀了。”

  这一瞬,我的眼泪想要流出来,但是作为男人的我,还是忍住了。我也是沉默了片刻,让自己心绪平静了下来,方才说道,“路明,其实,你比我幸运,将来也会比我好。现在那么多女孩子喜欢我,其实只是觉得我长得帅,会打篮球,嘴巴比较会说罢了,而你不一样,武大郎,高材生,潜力股,未来的高科技人才,到时候嚷着要嫁给你的一抓一大把,对我的这种喜欢,是短暂的,模糊的,而对你的,我想才是长久的,永恒的。”我不知道,我这番真心说出的话,会不会被同桌认为是虚伪的安慰,但我已经不在乎,我真的一直觉得同桌这人踏实,勤奋,将来必定大有作为,会有很多人看上他。而我,真的除了一米七八的身高,除了长得还算可以的相貌,除了还算会说的嘴巴,就什么也没有了,一个三流到不能再三流的破大学,一个不靠谱到再也不能更不靠谱的专业,一个迷茫到再也不能迷茫的未来!“飞阳,别这样说,你书没读好,并不代表你比我差,其实你身上有很多别人不具备的特质,只是你没发现或故意忽视而已……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你,其实不是没有道理的……”同桌看着地板,用低沉到海里的口吻缓缓道,“我很喜欢我的一个教授对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再次沉默,为同桌的善解人意,为他的宽宏大量,为他对我始终的欣赏。

  良久,我掏出一个板栗,咬了开来,故意用这个声响打破我们因沉默而陷入的尴尬。毫无滋味地吃完这个板栗后,我才再次开口,对同桌道,“路明,我很赞成你的这句话,但我真的觉得,以后的你会过得比我好……别以为我只是因为看到你现在在上一所好大学,NO,不是的,我也是觉得你身上有许多特质和闪光点,这个,总之以后你会明白的……还有,我想问你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干嘛躲避了我这么久,给你的信息你也不回,就因为我帮你表白失败了你有点怪罪我?”“这个……”同桌有些吞吐,“说真的,是有那么一点,但是,更主要的,还是因为我不想从你那得到你表白的具体细节,也就是我故意把自己伪装成一只鸵鸟,希望事情还会有转机……但后来,渐渐的,我也就释怀了,所以我刚才会问你那天芳芳有没有对我说什么……如今我知道了,我也死心了,虽然有点痛,但我不会再纠缠,就像你一直都喜欢说的,让一切往事随风……”

  后面同桌问了我和林梦瑶的事,我没说什么,只是跟他说,我永远不会放弃,除非她某一天成为了别人的妻子。而我并没有跟他说,在这个美丽的七月,我们开始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也没跟他说,这段绝美的恋情,结束在了不太美丽的八月。不过这并不是我故意隐瞒他,而是对于没有稳定的恋情,我都不太愿意和别人说,也可能是因为,我听别人说过,刚开始的恋情就被别人知道,死得快。所以,我决定等一切稳定下来之后,再公开这事。

  同桌真是个好人,就这么一直陪着我直到我的那趟列车开始检票。当我走过检票口,挥手与他告别的时候,我心里有些酸涩,他站在人流之中,身子跟竹竿似的单薄,但他却一直默默看着我直到我彻底离开,我知道他是有太多离别之话跟我说的,但他是个不太会表达感情的人。不过我懂,我懂他的好,所以当我再也看不见人流中的他时,我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夺眶而出。我不喜欢离别,那种时刻总是充满了伤感,我有时候是个悲观的人,总觉得说了再见便再也不会见。所以,当我要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我都会一个人默默地走,不喜欢朋友的送别,不喜欢所谓的再见。

  我终于是来到月台,那辆熟悉的T193已经整装待发,我加快脚步,冲到前面,以在那拥挤不堪、寸土寸金的火车里找到一个放行李箱的好地方。最终我成功了,我顺利放好行李,然后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塞上耳机,望着窗外月台上的匆匆人流,百无聊赖地听起了歌来。《狮子座》,《折翼之鸟》,《退后》,《彩虹》,《七里香》,《夜曲》,《我很想爱他》,《莫斯科没有眼泪》,《勇气》,《想念是会呼吸的痛》,《死了都要爱》,《为爱痴狂》,《红豆》,《放开》,《盛夏的果实》,《十年》,《天使的翅膀》,《爱忧伤》,《同桌的你》,《吻别》……一首熟悉的歌结束,另一首熟悉的歌又开始,一曲曲忧伤而熟悉的旋律将我的思绪拉回到那些刻骨铭心但又有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飞驰的列车将一栋栋高楼大厦、一座座工厂,一块块农田,一座座山峰,一条条河流悉数抛在身后,让我在那一刻感到有些恍惚和心慌。我终于是明白,这个世界上,真有一种叫做时过境迁的物体,我终于是理解,这个世界上,真有一种叫做白驹过隙的东西。我们都只是软弱无力的一枚枚棋子,在时间这个强大而恐怖的推手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我们怀念过去,但却被迫前行,我们幻想曾经,却最终遗忘彼此。时间无言,迷茫的我们,最终走向何方,岁月无情,那些我曾深爱过的人,最终会不会遗失在我脆弱的记忆里……我一直强忍着,但终于还是没忍住哭了,车窗外的夜色太黑太浓了,让人感到窒息和绝望。而列车里人流涌动,却没一个是我认识的,我坐在这喧嚣和嘈杂的世界里,却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与孤独。啊,我是一只折翼的鸟啊,孤独的鸟啊,看不见未来的鸟啊,没有归宿的鸟啊……

  列车在经过将近长达四十个小时的长途跋涉之后,终于在第三天中午时分抵达了乌鲁木齐南站。当这座离海最远的边疆城市进入我的眼帘时,我突然情不自禁就又想起了《有没有人曾告诉你》里的那句歌词——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是的,虽然我在这座城市已经度过了整整一年的大学时光,但是它对我而言依旧是无比陌生的,陌生得仿佛我从没有来过。我带着疲惫随着人流下车,然后走出火车站,在火车站门口的公交车站台上等到了我熟悉的52路公交车,找了个后排靠窗的位置,开始漫不经心地打量起这座跟我没什么缘分的城市来。其实,凭良心说,这座城市,除了深处内陆,太过干旱,还有污染太严重,布局过于杂乱,其它都还是好的,甚至可以说,还是挺美丽的——很多书上和电视上,在介绍这座城市的时候,都会用上“美丽”这个字眼,比如这里有最富特色的国际大巴扎,有热情好客的各少数民族,有许多各具特色的建筑,有宽阔而美丽的牧场,有最地道最美味最让人垂涎的小吃。但是,这座美丽的城市,一点也不让我留恋。我想除了它的气质与我的气质格格不入外,另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便是,这座城里没有她。是的,有那么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爱上一座城往往是因为爱上了城里的一个人”。而我爱的女孩不在这座城里,那这座城市再美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其实,我无数次幻想过,她能来到我所在的这座城,我牵着她的手,带着她转遍这里的每一个角落,吃遍每一个路边的小吃,然后到红山公园山顶的那块刻着“缘”(好像是两个字,具体啥字有点不记得了,有知道的告诉一声,哈哈)字的石头上,依偎着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我也记得,她说过,她会来新疆,并让我等她。我不知道,她这只是随口之言,还是肺腑之语,但我一直将其铭记于心。可是,在这个最美丽的季节,她却悄悄地走了,貌似不会再联系我,更不会来到我所在的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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