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很快回复了回来,以为我是故意装深沉和严肃地去跟他开玩笑,依旧用一副调侃的语气回复我道,“你个丫的,现在装个毛的好人,既然这么心疼芳芳,干嘛不接受她,真是虚伪,[鄙视??]。还有,如果不是芳芳,那又是谁,难道是林梦瑶?不是吧,你要是把她追到手了,我改天买块豆腐撞头去![偷笑]”看到同桌依旧不相信我,我便不再理会他,我觉得,有些东西越描越黑,干脆不说算了,这样子一来省到唾沫星子,二来耳根子清净(QQ来信息时“滴滴滴滴”的声音)。不跟同桌无聊之后,我立马又进空间,赶紧将它刷新一便,然后一条条心情认认真真地看下去,但是看来看去,还是没有看到那个让我期待无比的名字。于是我有点恼火地把空间给退了,然后赶忙去看看她的QQ个性签名,第一次可能是没刷新,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可是不甘心的我刷新了之后,它就不一样了,原来是女神更改个性签名了!我看了看时间,快十一点了,估计此刻女神也是睡了,而这是她临睡前更新的。我的猜错是没错的,她一定会在睡前更新个性签名或空间心情的,现在果然如此!我按耐不住狂喜,跟看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似的,一个字一个字极其认真的看。看完,我居然忘了此刻小姑还有表妹已经熟睡,情不自禁“啊”地大叫了一声。

  女神的个性签名更改为:感谢有你,感谢命运,感谢你让我重先相信爱情,感谢你让我在精神的世界里找到了依靠。愿一生一世,愿天荒地老,愿生死相依,愿永不分离~(转)

  看完这句个性签名,我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眼泪不能自已地从眼眶哗哗流出来,将我身上的被单弄湿了一片。我真的没想过,女神会用如此卑微的态度感激我,我还一直以为,她处于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我只有仰视和跪舔的份。可是,没有,一切都没有,她就像所有那些普通简单的小女孩那样,不嚣张,不跋扈,不野蛮,不任性,而是容易满足,善于感恩,懂得珍惜!我在后悔自己当初误会了女神的同时,也再次深深地感叹她就是上帝派来拯救我的天使,一件有钱也买不到的、无价的珍贵礼物!不过,很快地,我又破涕为笑了!因为,我突然注意到那句个性签名后面那个小括号里被我忽视掉的“转”字!

  嗯,是的,我笑了。因为,这个小括号里的“转”字所包含的深意只有当事人——也就是我和梦瑶两个人才知道。其他人,只要一看到,就会毫不怀疑地相信这句话真是梦瑶自己转的。其实,梦瑶这是故意弄个“转”字去的,为的就是误导大家,让大家以为她并没有恋爱。那她既然不想让人家知道,为何又非得在个性签名上弄这么个赤裸裸的个性签名呢。因为,他想让我看到,想让我一同跟她分享她喜悦的心情。(哈喽,大家好,为了方便大家欢快地交流,我特意流着泪地建了个群,群号嗫是181193085,群名嗫是“蛋蛋哥爱蛋蛋嫂”,欢迎大家加入。里面有美女姐姐,大帅哥,小鲜肉,还有不定期的爆照,挺好玩的,哈哈~)

  其实,她的这种小聪明的做法,与我用歌词来表达、但又掩饰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说白了,我们在秘密进行地下恋,在用新时代的暗语隔空说着情话!我笑了,这次我笑,我和林梦瑶为何有时候如此合拍,如此默契——真的,若不是出身与学历的巨大差距,我觉得我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看到了梦瑶的个性签名,我心满意足了,准备好好睡个觉,做个美梦,然后明天用一个无比精神的面貌去见梦瑶。可是,就在盖好被单,正要关机眯眼的时候,“滴滴”声音又响了,一看,尼玛的,是同桌的头像在跳动。我咬牙骂着点开他的头像,看他沉默了十来分钟又突然冒出来是要搞什么飞机,一看,尼玛的,他又跟我提到芳芳,而且他说,飞阳啊飞阳,你个没良心的,芳芳没你哭了那么多次,你丫的也不去看看人家,你到底是人还是畜生啊……?这一次,我感觉同桌并不是在无病呻吟,遂也不马虎,直接挑明问他,明哥,芳芳到底咋了,不是出事了吧?

  同桌有些痛恨地回答我道,在你眼里什么才叫出事啊,难道已经哭了不算事啊?告诉你吧,她父母已经着手给她安排对象了,是她父母一个朋友的儿子,跟我们一届的,但是去年没考好,复读了,今年考得不错,已经被青岛大学顺利录取了,他们两家是世交,关系非常好,她父母也非常喜欢那男孩子,而且门当户对,知根知底,现在又弄到同一个大学去了,估计是非要撮合他们俩了。

  我看了这个消息,有些小小的震惊,说真的,芳芳虽然偶尔会有些小性子,但确实是个好女孩,不仅善良,单纯,可爱,而且没有心机没有心眼,人长得不错,家庭条件又好,而且又在一所很不错的大学——青岛大学上大学。说句心里话,我对她是有好感的,也是我认定的为数不多的知心朋友——我仍然记得,在高一的时候每当我坠入谷底,堕入深渊,对未来对前途感到无比迷茫无比绝望的时候,我就会跟她诉说我的心事,而她居然像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极其耐心地听我把心事说完,这让我感动不已,一辈子铭记于心。是的,她虽然出身在城里,与身俱来地拥有一股优越感,但是从来没有架子,对我们没有其它城里人的那股高傲和冷漠。

  可是,喜欢或者有好感并不代表我就爱她,怎么说呢,我自己其实就是个一无所有的癞蛤蟆,其实怪没有资格去享受人家的喜欢或者爱的,她对我好,已经是上天对我的偏爱,我本来应该对此感激不尽才对,应该毫无理由地接受人家才对的,但是,我就是没法像爱林梦瑶那样去爱她。我总觉得,我跟她更像是兄妹或朋友,关系虽然可以无比亲密,但在感情的世界里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我跟林梦瑶,怎么说呢,心灵是相吸的,精神是契合的,有时候彼此不要多说什么,只需要一个眼神,或者连眼神也不需要,就能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所思所想。这种默契,不是强求得来的,也不是刻意训练得出来的。想清楚了这么多,我心里就有了个无比清晰的谱了,我就知道该如何去做了,于是我在皱眉沉思了片刻之后,对同桌回复过去了这么一句话,“老路(我不高兴时对他的称呼),人家父母给芳芳介绍对象,那是好事啊,这可是她一辈子的幸福,我觉得要是成了,芳芳真的一定会很幸福,你看看,是世交,又是门当户对,又知根知底,现在又在同一所大学,这要成了,真的,以后芳芳就不会再孤单了,想想,她也一个人在那遥远的海滨城市孤单了一整年,怪可怜的……”

  发完这段话,其实我的心还是有些隐隐作痛的。怎么说呢,就是人都他妈会犯贱——一个原本死心塌地爱着自己的人,自己不喜欢、以为不在乎、认为无所谓的人,某天突然成为了别人的女朋友或妻子,就会莫名地感觉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个东西被人给抢走了,心里会感觉有些失落或者说感到有些醋意。而昧着良心是送上祝福,就是这种犯贱的人在看到人家幸福之后会表现出来的一种自我掩饰的方式。也许人都是自私的动物,都无时不刻地渴望获得更多人的爱,但是他自己又是能力有限,倾其所有也只能去爱一个人,也就是说,只能给一个人以回报。我在自我反省的同时,也在等待着同桌的回复。同桌大概是在那头盯着他的手机仔细揣摩我的这段话里面的深意,良久才发来回复,首先就是十个[呕吐]的表情,然后是这么说的——你真是太伟大了,可是你知不知道,人家芳芳根本就对那个世交的儿子不感冒,人家喜欢的就是你,你看着办吧,哈。看到同桌这赤裸裸的威胁,我感觉有点晕,正想愤怒地驳斥他,但突然想起他说过他对芳芳有那么点意思,瞬间就明白了,酝酿了一下后,我回复他说,“老路,你是在拿我当幌子吧,你明明知道我喜欢的是林梦瑶,你还来恶心我干嘛呀,你丫的,是你自己心疼吧,想借我这把刀杀人家那个对象吧,你丫的,我提醒你哈,趁芳芳这朵花还没主,赶紧下手,要不好意思,我帮你转达你的心意也行,哈,咋样?[眨眼]”

  同桌用秒回的速度回了我二十个[锤子],估计是被我戳中要害后愤怒得想一下子敲死我。不过,他就发了二十个[锤子],并没有说话。而且,我等了将近五分钟,他依旧没说话。我看了看时间,十一点半了,很迟了,连表弟这只夜猫子都已经躺在床上呼噜呼噜睡大觉了。我便决定眯眼睡觉,不再鸟同桌,有啥事明天再说,可是,刚准备退QQ,尼玛的恶心的“滴滴”声又响起来了,而一看,果然是同桌的。我以为他会发来一些骂我的话,已经都做好了接受和不鸟他的心理准备,可是,却不是!而且,我被他的回复,差点笑掉大牙。他不愧是武大上着大学的武大郎,真是太有才了,他居然如此回复我,“就知道你懂的,嗯,好吧,林梦瑶我可以让给你,但芳芳,嗯,就有劳你了,记住,赶紧约她出来,跟她好好聊聊,并用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把我这个卖烧饼的推销出去,事成之后……嗯,介个,你懂的[亲吻]。”要不是太他妈困了,要不是想保存一丝体力明天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对女神,我真会此刻用我那犀利到极致恶毒到顶点的脏话骂他个身败名裂体无完肤没地躲藏生不如死!

  本来我是有打算撮合同桌和芳芳的,毕竟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我认为除了林梦瑶之外我最有好感的女性朋友,而且,将他们撮合成功了,一来解决了同桌这个老光棍的个人问题,他就不会无聊到老是要找我搞基了,二来芳芳就不会再苦苦纠缠于我这个根本不可能爱上她的“负心汉”了,我心里的愧疚和负罪感就会大大的减少了。可是,原本我以为会放在心上的事,却在我第二天才睁眼的那一刻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因为此时此刻,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我的女神林梦瑶,我满脑子想着的都是今天要穿哪件衣服、弄哪个发型,如何赶紧打造出一个帅气酷比的造型,好让女神在看到我的那一刻眼前一亮。所以,我哪里还记得同桌和芳芳的事!起床,立马刷牙洗脸,当然也破天荒地洗了个头。表弟问我,就那两根小狗毛(我刚剃头发,头发很短,虽然是夏天,但一般平常也才三四天洗一次)洗那么认真干嘛,帮他把洗发水都用光了。他的洗发水是“拉芳”牌子的,我脑子灵光一闪,不愤怒回应反而嬉笑道,“爱生活,爱拉芳,拉芳让男人变得更帅一点,这难道你都不懂么,一边去,哼!”“疯了……”表弟对我嗤之以鼻道,然后提着双截棍出去耍了,没再理我。“小屁孩,就是什么都不懂。”我扭着水淋淋的头,瞥了他一眼,心里如此鄙视他道。

  捣鼓了半天,我终于将我有史以来最帅最精神的造型打造好了,我对着镜子不停地照了又照,看着里面那个穿着阿迪达斯牌子衬衫、匹克运动短裤,梳着翘挺利索发型的自己,抿嘴笑了又笑。表妹正起床要来刷牙,看见了我的疯魔样,鄙夷地问我干嘛那么自恋。我呵呵笑笑,愣了会,半晌才有些尴尬地回应道,额,不是自恋啦,就是觉得这人总该得有个人样,不能太邋遢,否则得破坏市容市貌。表妹咯咯笑笑,对我的巧舌如簧嗤之以鼻,说你是恋爱了吧。我干笑两下,没再回答她,再次扫了扫前额那几根狗毛后出来了,对门口站着等的表妹做了个鬼脸后就风一样离去。表妹对我很无语,切了一声,就进去那牙膏牙刷刷牙去了。我匆匆喝了几口表弟为我打好的稀粥,然后抓起桌上一个馒头,一边咬着一边匆匆出去了。其实现在离训练开始时间还有段时间,但我不知为何早已迫不及待。虽然我明明知道我就是去了那里,也不能马上就见到梦瑶,但是我就是想立马到那里。正在楼下草坪甩双截棍的表弟问我干嘛那么早去,我说去打一下沙袋练练体能,然后不等表弟再问,跨上单车一路狂飙而去。

  一路上,我把单车骑得跟风一样快,以至于在一个拐角处,差点把一辆突然急停下来的宝马的后右车灯给撞掉!真的幸亏我单车刹子是刚换的,非常的灵,一刹车车子就停得稳稳的了,要不然那单车与后车灯仅仅两厘米的距离,是不可能存在的!我一阵后怕,心里默默念了不下二十遍阿弥陀佛——宝马男可都不是好惹的货啊,新闻有个报道说有个老大爷的三轮车把一个宝马男的车刮了点漆,那个老大爷就被宝马男活活打死了。稳定好心情,急忙转头,插进前面的缝隙,猛踩脚踏板,又风一般的飞驰了起来。额,不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不是又开始心存侥幸,也不是脑子健忘一下子忘了刚才的险境,而是脑子太过兴奋,一兴奋就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忘乎所以了。还好没再遇到宝马男,我很快抵达xx小学。虽然明知道她不可能这么早来,但刚进校门的时候还是左顾右盼,无比地想看到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身影,可是,没有。停好单车,我又跟个白痴似的,绕着学校走了一圈又一圈,路过每个教室都不自觉地透过窗户一扇一扇往里面看,仿佛觉得这么看下去,就会看到她似的。看着看着,我突然伤感起来,因为,我的脑海里,又回忆起,高中三年,她坐在我前面,而我老是趴在桌上半眯着眼瞅着她背影胡思乱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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