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可真不巧,齐嫂子的手艺可不如温娘子……也罢,只能将就了。”李明之不疑有他,又提高嗓门道,“温娘子,你身子不适,在家好生休养,万贤弟我可先借用一会儿。”

  温照早就听到他们的话,本想就此去会一会紫衫,看看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打的到底是什么主意,究竟是敌是友,但听到万青的话,顿时便明白他的心思,一时不好拂他的意,只得缩回已经踏出房门的脚,一转身进了万青的房间,将那支“金刚大楷”取了出来,然后紧赶几步,在万青跟着李明之出门之前,把“金刚大楷”插进他的后腰带里。

  “莫要吃太多的酒,明儿你还要去城隍司。”

  她细细叮嘱,万青明了她的心意,悄悄地握了握她的手,表示他会小心,面上自是连连应诺,倒是把李明之给逗乐了,道:“温娘子,我请万贤弟做陪客吃酒,又不是舞文弄墨,你给他带上这么支大笔做什么?”

  温照笑了笑,道:“这是相公吃饭的家伙,自是到哪儿都该带着。”一句话轻轻带过,又瞪起眼睛教训李明之,“虽说来者是客,但海姐姐还在月子中,最受不得惊扰,以后有客来,能拒的就拒了,不能拒的,也告个罪就是,以后补上酒宴,哪有像你这样,又是找人操持席面,又是拉人做陪客。”

  李明之顿时满脸讪讪,拉了万青就走,出了门,忍不住嘀咕一句“娘子厉害”,万青若不是怀了心事,还真要乐着了。

  “明之兄,你那位朋友。可也是世家子?”长乐坊离长春坊不过一条长街的距离,走来虽只消片刻,但万青还是忍不住,开始打听紫衫的来历。

  李明之哈哈一笑,道:“贤弟,你不会未卜先知么,难道不再占一卦?”在他看来,万青能猜出来客姓紫。还是身穿紫袍。八成是见过紫衫了。

  万青可没有笑出来的心思,道:“明之兄说笑了,只是先前听人提起,有一身着紫袍之人在打听你家的住处,这才有所猜测而已。想来明之兄与他必是极为交好,小弟一向佩服明之兄。能与明之兄为友者,必也非常人也。”

  李明之先是大笑,笑了一会儿才一正神色。对万青道:“贤弟,你一向心思细腻,愚兄也就不瞒你了。紫兄并非世家子,却也非常人也,他的身份恕愚兄未得应允不能直言,但其人胸有沟壑,更兼雄才大略。与之结交,有若伴青山同行,与明月共醉,怡然在心,再有,贤弟你是亦是有志之人,若想前途坦荡,好好把握机会。”

  万青神色一变,听出了李明之话中的深意,那个紫袍男子,虽然不是世家子,但他也一定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当不上胸有沟壑、雄才大略的评价,普通人更不可能让李明之说出“若想前途坦荡,好好把握机会”这样的话,难道这个紫衫,亦是官道中人,甚至能主宰他的前途命运。

  这样的人物,为什么要故意接近照娘?

  深深的疑虑自万青的心中升起,照娘的那些遭遇,诡异莫名,她究竟卷进了什么事中?一丝不安缠绕不去,轻轻地抚着插在腰后的“金刚大楷”,他的心突然安定了,这半年来,照娘修炼勤奋,他又何尝懈怠过,白日里没有时间,他便利用夜里,他想要的,并不仅仅只是不会被照娘抛下,他更想伸出双手,保护她。

  也许他现在还不够强大,但那份想要保护的心,却从没有变过,无论如何,他都会挡在她的前面,不管紫衫用意何在,总要先过他这一关。

  带着决然的心情,万青终于见到了那个身穿紫袍的男人。乍看,很无害,白白净净,斯斯文文,面带微笑,一身的书卷气,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万贤弟,这一杯我敬你,今日能结识万书判,是紫某的荣幸。”

  紫衫很健谈,也有些自来熟,酒过三巡,就已经亲热地与万青称兄道弟,而且他见识广博,这一点跟李明之相似,显然也是游历过阴间的,万青虽心有戒备,但在没有戳破那层窗户纸之前,自然不好跟他撕破脸,不管怎么说,李明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就算要跟紫衫摊牌,也要在出了李家的大门之后。

  “哪里,能与紫兄共饮,是小弟的荣幸才是,听紫兄一番谈论,令小弟大开眼界,长了许多见识,这一杯,原应小弟敬紫兄。”

  万青客客气气,虽仍有些生疏戒备,但除开这些,紫衫也确实有让人敬服之处,李明之所言不错,这真是一等一的人物,他心中也很难真的生出恶感来。

  紫衫一笑,举杯一饮而尽,目光流转间,便落在了万青腰后的那支“金刚大楷”上,又道:“万贤弟,你这支铁笔倒甚是有趣,不知可否一观?”

  万青心念一动,取过笔来,置于桌上,笑应道:“此笔得来也是巧合,原是鬼市中一支铁管,原想做导水之用,待到购回家中,清洗过后,才知竟是一支笔管,管身甚是沉重,小弟便有意使它练字,于是又配了笔头,练习已有半载,自觉笔力长进不少。”

  李明之坐于他的右手侧,顺手就把铁笔接过,先是掂了掂,又凌空挥舞几下,露出意外神色,道:“果然沉重,以此笔书写,怕是写不了几个字,腕便要酸麻了,万贤弟能坚持练习半载,毅力不小啊。”

  他没有发现铁笔的特殊之处,说着话,顺手就又把铁笔递到了紫衫的手边。

  紫衫低下头,细细审视了许久,方才笑道:“好一件宝贝,可惜蒙尘已久,且这笔头虽以妖狼毫制成,到底配不上笔身,可惜,可惜啊……”

  李明之很是惊诧,道:“紫兄,这支笔竟是件宝贝么?何以见得?”

  万青目光闪动,揖了揖手,道:“小弟孤漏寡闻,还请紫兄指教。”

  以李明之身为世家子的底蕴,也瞧不出这支“金刚大楷”的特殊之处,而紫衫不过是看了一会儿,竟似已然明了,万青对他的身份,越发发奇了,而心中的警惕之意,也越发重了。

  紫衫并不解释,神秘一笑,执笔蘸酒作墨,随手又一抓,竟自李家院中的那株老槐树上扯下一片巴掌大小的树皮,然后挥笔疾书,“清风”二字顿时入木三分,铁笔银钩,宛如刀削,说不出的冷冽之意。随即把树皮往空中一扔,火光一闪,树皮瞬间就燃尽,点点灰芒,消散在空中。

  清风徐徐,有三春之暖,有雨后之新,一扫阴间常存的阴霾之气。

  李明之瞠目结舌,一惊而起,呼道:“果真是宝贝。”再看向万青,目光已是匪疑所思,甚至还有七分浓浓的羡慕,李家居于阴间数代,几百年来,都也未曾寻得这样的宝物,而万青恁的好运气,在鬼市中随意买根铁管,竟是这等稀罕的宝物。

  “若此宝不曾残损,一笔之间,当可使整个阴间如沐春风。”紫衫轻轻笑着,将笔递还万青,“万贤弟,此宝虽已残损,不能惠及阴间,但依旧可守一家之安宁,要收好,万勿遗失。”

  “紫兄惠言,小弟谨记。”

  万青神情有些沉重,他用此笔练习了半载,也不过是勉强能使写出的字不变形而已,毫无神韵可言,而紫衫不过是随手几笔,不但字体入木三分,更是神韵凛然,只凭此一点,便可见其人深不可测。

  “紫兄,这笔是什么来历,如此至宝,当不至于无名,依我看,它与冥府判官手中那支判官笔相比,亦是毫不逊色啊。”李明之好奇心起,忍不住问道。

  “佛曰:不可说!”

  紫衫冲他摇了摇头,道:“即为至宝,自是应运而生,你非其主,知之无用。”说着,又向万青笑道,“万贤弟是应运之人,怕也是早就知道它的来历,此笔与贤弟所学之春秋笔断诀,正是良配。”

  万青一怔,问道:“这应运二字,何解也?”

  “天道好轮回,命运早注定,然应运者,亦能逆运,轮回可入可不入,命运可应亦可逆,万贤弟,你要仔细思忖了。也罢,今日酒已尽兴,当踏月色而归,李贤弟,万贤弟,紫某告辞!”

  紫衫推盏而起,大袍微扬,双手负于身后,飘然而去。万青正在沉吟他这番话,待回神时,紫衫已推门而去,他连忙追出,却是人影已渺,正怅然出神时,李明之摸着后脑勺奇怪地喃喃自语:“踏月而归,倒是好雅兴,只是这阴间哪来的月色。”

  万青一惊,蓦然抬头,却见天空中,一弯明亮的月色悄然浮现,月光柔柔一闪却又消失,他顿时倒抽一口冷气,能使人间夜色映现于阴间,这等法术……不,这已经不是法术了,而是神通,这等神通,堪可颠倒阴阳,阴间怎会有如此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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