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永远
不管了,我心里想坐南宫飞云的马车,懒得理会轩辕千灏锐气逼人的眼神。
我禁自朝月华牵着的马车走去,我以为轩辕千灏会拦我,等我与南宫飞云入马车内坐定,轩辕千灏仍没动作,我掀开马车内的窗帘,见轩辕千灏脸色铁青地僵在原地。
轩辕千灏霸气犀利的鹰眸直盯着我与车窗内抱着宝宝的南宫飞云。
南宫飞云绝色如画的俊颜上并无表情,他淡淡吩咐婢女月华,“起程吧。”
“是,主人。”月华‘喝’一声,驾着马车朝二十里开外的龙腾客栈驶去。
“爷,您心里不快?”向庆小心翼翼地看着轩辕千灏阴沉的脸色。
“马涵是我妻子,宝宝是我儿子,南宫飞云抱着宝宝,与马涵在同一车厢内,该死的像极了一家三口!将我置于何地?”轩辕千灏神色微眯,“若不是知悉南宫飞云是药王传人,名下财产富可敌国,暂时不能得罪,不然,我早把他废了!”
向庆忠心地劝慰,“爷,宝宝是您的儿子,怎么也不会变成别人的,至于马涵,不过就是一个女人。还请爷为了江山社稷忍一忍,南宫飞云不是简单角色,爷现在被朝廷迫害,不宜与南宫飞云为敌,请爷以大局为重!”
“好了,向庆,我知道你忠心。为了夺回皇位,我不会起无谓的事端。”轩辕千灏走上马车,冷声说道,“跟上他们。”
“是的,爷。”向庆驾起马车,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与南宫飞云的马车后头。
到了离澧都城二十里外的龙腾客栈,由于是夜深人静,大约是凌晨三点左右,龙腾客栈内很安静,住店的顾客都入睡了,只有店小二趴在客栈大厅内的椅子上打盹。
我与南宫飞云下了马车,我瞧着外观华丽的龙腾客栈,内心不由得一颤,冥天就在里头啊!
听月华先前汇报说,冥天是陪侍五毒公子殷绝暗的男妓,冥天,你还好吗?龙腾客栈这么大,你在哪间房?
我多想冲进客栈,把冥天拽出来,抱在怀里好好疼惜,不让他受一丁点儿苦,可是,我不能这么做,三更半夜,若是正巧碰到冥天被五毒公子压在身下XXOO,冥天岂不是要羞愧至死?还是明天再想对策,看能不能把冥天从五毒公子那夺过来。
我深呼吸几口气,平复了下心绪,看着龙腾客栈内亮眼的灯火,启唇,“想不到这龙腾客栈现在还没关门。”
南宫飞云担忧地看了我一眼,他想出声安慰我些什么,似乎怕我难过,于是,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龙腾客栈虽然地处澧都城郊,但座落位置在四通八达的官道旁,又离现任武林盟主耿刑天的盟主府仅二里地之距,过往的路人,加上前去盟主府拜访的人路过,都食宿于龙腾客栈,龙腾客栈的生意自然兴旺,夜里照常营业。”
我好笑地望着南宫飞云,“你这么了解龙腾客栈,莫非这家客栈是你开的?”
“嗯。”南宫飞云给了我肯定的答案。
“啊?”我瞪大眼,“随便说说,也给我猜中了?”
南宫飞云但笑不语,此时,店内的店小二被我与南宫飞云的对话声吵醒,小二哥打了个呵欠一脸笑意地迎了出来,“哟,几位客倌,您们是打尖还是住宿?”
待店小二看清我与南宫飞云还有月华三人的相貌,眸中多了抹惊艳。
南宫飞云身后的月华说道,“这么晚了,当然是住宿。”
我禁自问道,“小二哥,这两天,这店里可有啥大事发生?”
店小二挠了挠脑袋,“除了偶尔有几个醉酒的客人闹事,也没什么大事。”
“那就好。”我松了口气。起码冥天到目前为止,性命是无忧的。
店小二躬身比了个请的手势,“几位,里边请……”
瞧店小二的反应,虽然热情,似乎并不认识月华与南宫飞云?
纵然心头有疑惑,我还是没问出口,与南宫飞云一道走入龙腾客栈大门,店小二眼尖地看到又驶来的一辆马车,瞧马车华丽的外观,店小二高亢的嗓音嚷道,“又有贵客来喽!要召开武林大会就是好!三更半夜,还不断有客来……”
我顿下脚步,回首望着店小二,“你说什么,要召开武林大会?”
“怎么?这位夫人,召开武林大会这么大的事儿,您居然不知道?”店小二见我与南宫飞云在一起,南宫飞云又抱着宝宝,他自然将我与南宫飞云看成一对,称我为夫人。
南宫飞云清淡幽深的眼眸温柔地看了我一眼,并未反驳店小二说的话。
我俏脸一红,指了下南宫飞云,“小二哥,你误会了,我与这位公子并不是夫妻。”
店小二挠挠头,眼光在我与南宫飞云身上各自流连了下,“夫人……不,我是说这位姑娘与公子长相过人,美得就跟天仙下凡似的,实属人中龙凤。小的敢保证,二位站在一起,肯定人人都说二位登对,您二位不是夫妻,真是可惜了……”
月华不悦地打断店小二的话,“小二哥,别把话题扯远了。”
店小二不好意思地笑笑,“是,是!……是小的失言,小的失言!”
我微微一笑,“多谢小二哥赞美,你还没说,武林大会是怎么一回事?”
店小二回道,“是这样的,江湖规矩,为保武林盟主统御江湖的能力,武林盟主五年一换,能者居之。三日后,耿刑天为期五年的盟主之职满期,召开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谁能够武艺压过群雄,最后胜出,并且战胜耿型天,谁就是下任武林盟主。”
我反问,“若是无人胜得过耿刑天呢?”
“那就由耿刑天继任武林盟主之位。”店小二想了想,又道,“耿刑天已经连续四任打败群雄,当了武林盟主二十年了,如今耿刑天虽然年纪五十有六,却仍然猛不可挡,依小的看,三日后的武林大会,很难有人胜过他,应该是耿刑天续任武林盟主之位……”
“多谢小二哥指点。”我客套地道谢,店小二着迷地看着我绝色的容颜,有些结巴地说道,“不……不客气……”
随后到来的轩辕千灏与向庆二人也走下马车走入龙腾客栈,店小二热情地哈腰,“二位爷,里边有请!”
“开间上房与普通房。把我栓在外头的马车牵下去,给马喂点好料。”出声的是轩辕千灏身边的向庆。
轩辕千灏悠闲地站在一边,他霸气漆深的眼眸盈满高深莫测,我看不穿他在想什么。
他不理我,我也没理会他,只当是陌生人一般不打招呼。
南宫飞云的清淡若水的视线似是无意地瞥向客栈二楼的某间厢房,我也顺着南宫飞云的视线望去,见一鬼祟的影子隐没在窗户后。
有人盯着我跟南宫飞云?还是盯着轩辕千灏?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有南宫飞云在,我怕什么?莫名地,我就是特别信赖南宫飞云。
店小二神色为难地回着向庆的话,“喂饲马料与吃饭都没问题,只是因为三日后要召开武林大会的原故,小店客似云来,只剩下两间普通房与两间上等房,六位客倌(飞云、千灏,我、向庆、月华,还有宝宝,共六个)又不是一路人,不知是否够住得下……”
南宫飞云的侍婢月华冷斥,“这还用问,我们先来的,当然是我们入住。”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店小二只得尴尬地看向轩辕千灏与向庆二人,“要不二位客倌移驾附近的客栈……”
店小二话未说完,轩辕千灏从袖袋中掏出一锭金元宝在店小二面前晃了晃,“这样,还需要移驾吗?”
我有些气愤,该死的轩辕千灏居然拿钱压人,他一个朝廷通缉犯哪来这么多钱?想想,轩辕千灏有钱也正常,慕容翊都能事先在皇帝抄家之前转移财产,以轩辕千灏的聪明,肯定也暗中偷藏了不少钱财。
店小二看着轩辕千灏手中的金锭眼前一亮,想收又不敢收,试着跟我与南宫飞云商量,“姑娘、公子,……”店小二指了下轩辕千灏与向庆,“那二位爷需要一间普通房与一间上房,还剩下的一间上房与普通房您三位,那就只好两位姑娘住一间,公子一间,公子怀中的小孩子,跟谁住都好……”
店小二是让我与月华住一间房,南宫飞云单独一间,宝宝跟我们中的谁住都不是问题。
华低喝一声,“放肆!小小一个跑堂的,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居然让我家主人屈就?即使我家主人要赶全客栈的人出去,也是无可厚非,无人敢不从!”
也是,南宫飞云是这店的幕后老板,要赶走全部客人,他有这权力。
店小二对月华的训斥有些不悦,却不敢发作,“小的看你家主人像是世外高人,不会介意这等小事……”
“奴婢一个下人,不敢与马姑娘同居一室,马姑娘是我家主人的贵宾,岂能居于普通房?至于我家主人何等圣洁,敢让他屈就?”月华坚持不退让。
虽然月华说得尊卑分明,我却觉得,她有意隔开我与南宫飞云的距离,比如,月华说我是南宫飞云的贵宾,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我相信,以月华的聪明,她肯定看得出,南宫飞云对我的感情不一般。
也罢,涵涵我一个活了三十岁的‘老’女人,还跟月华二十来岁的黄毛丫头计较什么。
南宫飞云淡然插话,“够了,按照店小二的意思吧。”
“主人……”月华有些不赞同,南宫飞云如画的俊眉挑了下,月华不敢再多话。
照店小二的安排,南宫飞云与向庆各住一间普通房,我抱着宝宝,与月华同住一间上房,轩辕千灏住在我隔壁的上房内。
轩辕千灏与向庆各自入了房,我与月华还有抱着宝宝的南宫飞云走入店小二给安排的上房内,一入门,一眼看去,房间很宽敞,是那种客厅连着卧室的雅间,床帐雪白,蚕丝被褥,香木桌椅等必备家具一应俱全,环境布置得很幽雅,很温馨,不愧是收费昂贵的上等厢房。
南宫飞云动作轻柔地将怀中熟睡的宝宝放到床上躺好,细心地为宝宝盖好被子,我看着南宫飞云温柔的作动,像在呵护珍宝般小心翼翼,我觉得很窝心,很动容。
若是南宫飞云有儿子,他一定是个好父亲。
“涵,时辰很晚了,你早些睡。”南宫飞云为宝宝盖好被子后,温声叮嘱我。
我点个头,说出心中先前的疑问,“飞云,你不是这间客栈的老板么?为什么不亮出身份,自愿住到普通房?店小二为什么不认得你?”
南宫飞云一脸的不在意,“这间客栈的掌柜一个月给我汇报一次帐务,我基本不会出现在客栈,伙计自然不认得我。至于住在什么样的房间,无所谓的,只是居住而已。”
南宫飞云的声音很好听,有些清脆、有些温和、带着些许的飘逸感,就像天簌般动人心弦,我有一瞬间的着迷。
南宫飞云这席话,可以看出他并不在意物质上的享受,亦不居高自傲,住哪都没意见,看来,先前只是婢女月华不舍她的主人住一般的房间。
唉,想想也是,像南宫飞云这样仙子般的男人,他住的地方,给人的联想自然是仙境,一般的房舍,哪能居住神人?
“哦,”我微呐一声,“那,为什么三天后召开武林大会,如此盛大的事,你也不告诉我?”
“你没有问。”
淡如轻风的四个字,差点堵得我差口无言。我翻个白眼,“我不问,你可以说嘛?”
“武林大会,对很多来说,或许是大会一件,对你而言,相信亦有吸引力。”
南宫飞云说得对,武林大会相当吸引我。我是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人,古代的武林大会,我常在电视上见,却没在现实中见过,出于好奇,当然想凑凑热闹。
我皱起眉头,“既然你知道吸引我,还不说?”
“轩辕千灏。”南宫飞云唇里逸出四个字。
“莫明其妙,武林大会关轩辕千灏什么事?”我一脸的不解。
“涵,你不知道轩辕千灏为何会出现在澧都吗?”飞云不缓不慢地反问我。
“为什么?”
南宫飞云朝婢女月华使个眼色,月华会意地走出了房间。
待支开了月华,南宫飞云淡然说道,“最近半年来,江湖上新崛起了一股势力,名为傲龙帮,傲龙帮的产业在澧都城与兴业城、渭水镇、祥海城等大都城普及,营有丝绸、船运、茶叶、赌坊等行当,势力崛起太猛,我派人祥查,发现傲龙帮旗下的产业全是晃子,处于赚盈不多的经营状态,支撑傲龙帮经济的是傲龙帮帮主名下的几处金矿、银矿与铁矿,傲龙帮帮主神龙见首不见尾,事物全由旗下的主事打理。表面上,傲龙帮参与武林江湖各大要会,经营生意赚钱,暗地里,傲龙帮不停招兵买马,扩大势力,暗地铸造兵器。一个帮会出于自保,是不必要过多人数的,铸造过多的兵器就更没必要。而且傲龙帮的势力范围分布在轩辕国首都轩阳城附近,只能说明,傲龙帮别有目的。”
我微眯起眼,“你是说傲龙帮有心推翻朝廷?”
“不错。”南宫飞云颔首,“而且,据我派出混入傲龙帮的探子所言,傲龙帮内的几位管事曾经是前太子轩辕千灏的旧部属。傲龙帮其中一名管事就是现在跟在轩辕千灏身边的人向庆。”
“你的意思是,傲龙帮的首领是轩辕千灏?”我讶异得瞳孔自然放大,“可是,半年前,轩辕千灏被关在牢里,个把月前,他才越狱脱逃。”
“这就是轩辕千灏的厉害之处。”南宫飞云淡如轻风的眼眸中浮现一抹激赏,“轩辕千灏人在狱中就已经开始布署篡位策略,他看人精准,用人独到,不需他亲自出马,底下的人已经为他打下一片江山。”
这么听来,轩辕千灏确实非池中物,事实上,轩辕千灏的能力,我一直是清楚的,他是天生霸气英武的领袖人物,野心勃勃,不会甘于平凡!
我黛眉深皱,“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武林大会关轩辕千灏什么事?”
“江湖中人只知道傲龙帮帮主人称浩爷,浩又通灏,加上傲龙帮管事向庆在轩辕千灏身边为仆,傲龙帮幕后主人自是轩辕千灏无议。众所周知,十天前,傲龙帮首领与现任武林盟主耿刑天的爱女耿素红订下了婚约。若我估计得没错,轩辕千灏出现在澧都,必然是要参加武林大会,夺取盟主宝座,以将江湖势力扩大至极,再结合傲龙帮势力一举对抗朝廷。若是轩辕千灏夺不下盟主位,耿刑天仍然是盟主。或者说辕千灏没有夺下盟主位,耿刑天的盟主位置被别人所夺,凭这二十年来,耿刑天在江湖广结的势力,对轩辕千灏想夺取皇位来说,哪种可能,都是百利而无一害。我相信,轩辕千灏与盟主千金耿素红结亲,目的是出于扩展势力。”
“轩辕千灏从来不死的野心,我是知道的。想不到,他跟别的女人订婚了……”我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内心有些不甘,有些酸涩,有些落寞……唯独没有疼痛的感觉。
我不甘心轩辕千灏这个曾经至爱我的男人将属于别的女人,内心再难过,想起轩辕千灏对我的千般好,我很不舍,却没有那种锥心痛楚的感觉。
既然不痛,就是不爱。
我从来都知道自己不爱轩辕千灏,但我曾无数次被轩辕千灏的深情所感动过,因为感动太深,我从皇宫得到自由后,知道轩辕千灏没死,就想带着宝宝与他共同生活。
想不到,轩辕千灏忘了我,也忘了宝宝。
他忘了我,我从起初的难以置信,到失望中的难过伤心,我的心又很快恢复了平静,到现在,我竟然对他要娶别的女人一事,不觉得痛苦,只是惋惜少了轩辕千灏这个为我甘做一切的男人。
当然,深情爱我的,是曾经的轩辕千灏,而不是现在对我没有记忆的千灏。
看来,我已经接受了轩辕千灏忘了我,忘了宝宝的事实,也慢慢地放得开轩辕千灏的痴情,因为我对他,有的只是日久生情,有的只是感动,而不是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深爱过的男人,我一直以为只有皇帝轩辕胤麒,但,我对轩辕胤麒已经失忘透顶,从我跟着南宫飞云走出皇宫大门的那一刻,我已将自己对轩辕胤麒的爱尘封,时间的推移,我对轩辕胤麒的感觉越来越淡。
我神色苍白地看着眼前南宫飞云绝色如画的俊颜,内心百转千回。
南宫飞云低首看着我,他清淡若水的瞳眸中蕴上怜惜,“涵,你别难过,我会永远守候在你身边。”
我的娇躯狠狠一震,启唇低喃,“永远?永远有多远?”
南宫飞云将我拥入怀,“永远可以是一瞬间,可以是一辈子,也可以是永恒。”
感受着南宫飞云身上淡然若清风的气蕴包围着我,那感觉让我好畅然,好舒适,仿若置身云端般飘飘然,我将小脸贴靠在南宫飞云平坦结实的胸口,“这么说,你愿意守候我一生,甚至更久?”
“嗯,今生,我愿意,”南宫飞云淡淡在我耳畔低语,“若有来生,再来生……我都愿。”
听着南宫飞云清润怡人,宛如仙簌的承诺,他的嗓音是那么悦耳,他的承诺是那么动人,我备感窝心,心中很是平静。
我多想说,飞云,我愿意永远被你守候,我愿意永远跟你在一起!
可话到嘴边,我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因为我的脑子里想到了冥天,冥天正在为我受苦,在当身与心都受耻辱的男妓,而且为期一百年!
现代的男妓或许还有条件挑客人,服务的对像也多半是女客,这个时代的男妓不同,因为古代的女人基本都很保守,一般不会上鸭院嫖男妓,去嫖男妓的客人一般都是同性恋或者心里有问题的一些变态男人,冥天在这个时代当男妓的生活可以说是生不如死!
他明明可以选择别的时空当男妓的,如果是在现代,有人生自由,他的日子还会好过些,可他为了见我,硬是挑了这个时代!
冥天深深爱着我,我怎么能不管他,只顾自己的幸福?
欠冥天的太多,报答一个深爱我的男人,除了以身相许,护他一生,我真的不知道,何种方式才能还清冥天对我的恩与情?
我从南宫飞云怀中抬起头,目光直直望进南宫飞云漆黑清澈的眼底,南宫飞云深情地回视着我,眼中只有我的存在。
我探索般的目光似乎想将南宫飞云看穿,在南宫飞云一向淡然无波的眼底,我发现了浓浓的情意,那份浓情,那么温柔,那么宠溺,那么怜悯,像一股清风般萦绕在我的周身,让我连挣扎的气力都没有。
我好想永远沉浸在南宫飞云温柔的情怀中,再也不理会其他,可天不随人愿,一阵重重的敲门声响起,我与南宫飞云不加理会,岂知,敲门声不止不停,反而越来越重,似有我们若不开门,外头的人就要破门而入之势。
我与南宫飞云不得不分开,在分开的一刹那,我看到南宫飞云漆黑绝美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失落。
我的心头升起愉悦的感觉,呵呵,南宫飞云舍不得我离开他的怀抱呢。
能让飞云这个绝色帅哥为我动情失落,我突然觉得敲门声也没这么可恶了。
南宫飞云踏着微跛的步子走到门边,一袭白衣的他,虽然步伐有些颠跛,他清俊的背影却是那么迷人,像清风一样淡然得使人迷醉,让人完全忘了他的残缺,浸溺于他如谪仙下凡般的脱俗气质里。
真的,跛子走路,还能让人感觉飘逸如风、让人觉得风轻云淡,我想,这世间除了南宫飞云,再无第二人!
南宫飞云的步伐停在门边,打开房门,轩辕千灏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门外,门外几步,还有被点了穴道动弹不得的婢女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