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痛死我了!痛痛痛!”我很没形像地大叫起来,“哎哟我的妈呀!简直比死还痛!”

  涵涵我是什么人?是现代人,我可从没被人砍过,我在现代时受的伤充其量是切菜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指切掉点皮而已,那也是很偶然的,少之又少。

  这下,我到了古代,我美丽的肩膀居然被人砍了道深深的口子!还是拜轩辕胤麒那个阴柔绝俊的帅哥所赐!

  555555555555我不想活了!痛得我不想活。我越想,脸色越白,越想,感觉伤口就越痛,555555555555555……

  我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兀自沉浸在被砍的哀痛中,一时之间倒忘了要先把伤口包扎一下。

  男人把一只精致的墨绿色小瓷瓶递到我面前,打断了我的自哀自怜。

  我的目光首先就盯着男人拿着瓶子的大手,他的手超漂亮,肤色白皙无暇,手指纤美而修长,若是这双手用来弹琴,撇开琴音不谈,光看他手指拨动琴弦的姿势,我相信也足以颠倒众生。

  男人见我只盯着他的手看,没有接过他手中的瓶子,男人淡然地加了句,“药,这是治疗刀伤的药。”

  “哦。”我回过神,接过瓷瓶,“谢谢。刚才我躲在树上滴落的那滴血液,很感谢你用树叶帮我掩盖,不然,我就被轩辕胤麒发现了。”

  “轩辕胤麒……”男人微喃了句,也没说什么,他神色淡然地说道,“不必多礼。我本无意救你。只是适才我在树上睡觉,未免那群追捕你的人打搅我的清静,我才顺便出手。”

  “哇!神啊!你在树上睡觉还能精准地射出树叶救我,厉害,厉害!”我有些崇拜地看着他,“要是我,我睡着了,屁事都不知道了。管你是不是‘顺便’救我,我只知道,你救了我是事实。”

  男人淡瞟了我一眼,似乎认为我说话太粗鲁,“好了,你快些上药吧。”

  “恩。你太帅了,跟你相处,就像沐浴在清风里,让我老是忘了伤口在痛。”我左手抓着药瓶,右手想解开衣衫擦药,可是,我的右手才解了一个布扣,衣衫不小心扯到了伤口,立即痛得我龇牙咧嘴。

  男人的眉头难得地微皱了下,“我来帮你吧。”

  我很不客气地把男人给我的墨绿色小瓷瓶塞回他手上,“我确实需要你的帮助。”

  男人没说什么,他扶我坐到旁边的一棵大树底下,我背靠着树干,任由男人帮我处理左肩处的刀伤。

  我左肩上的伤口深可见骨,约有十五公分长,伤口流出的血液早已经与衣衫粘合,一片血肉模糊。

  男人动作轻柔地解开我的衣扣,替我半退衣衫,当衣衫脱掠过我左肩处的伤口时,那尖锐的痛楚,痛得我眼泪水直在眼睛里打转。

  “忍忍。”淡雅如风的两个字,自男人嘴里逸出,他的眼睛明明盯着我的刀伤,却知道我痛得快哭了,真是神仙啊。

  我胜过天簌的嗓音让我感觉有点飘飘然,陶醉在他如风般温和的嗓音里,我似乎觉得连肩上的伤,都没那么痛了。

  男人从袖中掏出一块白洁的丝帕为我把伤口边上的血液擦净,再拔开墨绿色瓷瓶的塞盖,将瓶中的药粉洒在我的伤口上,“上了药,很快就不会痛了。”

  果然,我上了药后,我觉得伤口上一片清凉,很舒服,不再有疼痛感,伤口也不湛血了,真是神奇的药啊。

  我呐呐地问,“这是什么药?”

  “金创散。”

  “哦。”我近看着正在微俯着身帮我处理伤口的男人。

  他真的好帅,面容清雅绝俊,睫毛就像扇子一样长,眼睛比黑宝石更灿亮,五官美如画,皮肤白净无一丝瑕疵,他左颊上的两道疤痕丝毫无法影响他的美,我不知不觉,再次看迷了。

  此时在男人眼中的我,衣衫半退,酥胸半裸,虽然我左肩上的伤痕影响了视觉效果,但我那高耸白嫩的酥胸可不是假的,绝对十足的诱人,男人淡然若水的眼中无丝毫杂念,他替我处理完伤口后,又把墨绿色的金创药瓶塞回我手中。

  “好了。”男人站起身,随手将替我擦过伤口,沾满了血迹的丝帕扔在了地上,他再次迈开了微跛的步伐。

  直到男人走了好几步,我才如梦初醒地感问,“公子,你要去哪?”

  “与你无关。”淡然飘逸的嗓音宛如清风。

  呃,人家去哪,是不关我事,可我不死心,“公子可否留下姓名?”我方便的话,哪天以身相许报答你。

  男人清俊如风的身影依旧未停下,只是他悠然如风般的嗓音再次传入我耳里,“南宫飞云!”

  当男人清淡的嗓音随风消散,他清雅绝尘的身影早已消失在树林深处。

  “南宫飞云……”我淡淡地呢喃着男人的名字,望着他离开的方向久久回不了神,“你明明是跛子,走起路来却像是乘风般畅然,你确实像腾云驾雾,从天上飞来的谪仙!飞云,好名字,一个与你很相配的名字!”

  我的眼光扫视到地上南宫飞云适才丢弃的沾了我的血液的白色丝帕,我将丝帕捡起,轻轻摊开,丝帕上绣了一幅飞鹤祥云图,在丝帕的右下角,还用黑色的绣线绣着飞云二字。

  这丝帕质地是最好的蚕丝织制的,帕子上绣着的这幅的飞鹤祥云图,绣得精致异常,虽然只是一方小小丝帕,但,有这等巧夺天工的绣纹,也该值不少钱。

  这方绣帕不就沾了我伤口上的血,南宫飞云就扔了,这南宫飞云,也真是暴殓天物!

  我将丝帕收入怀中,拉拢身上的衣服,避开轩辕胤麒谴留下,继续搜寻我的麒王府护卫,慢慢朝麒王府的方向走。

  轩辕胤麒应该不会料到潜入他书房偷东西的人是我,怕就怕,轩辕胤麒什么时候又突然来找我侍寝,那样,我身上的伤就瞒不住了。

  即使我左肩上的伤好了,刀伤过深,肩上也会留下疤痕,要是被轩辕胤麒看到,我也很难解释。

  唯今之际,我只能找慕容翊商量,希望快点研究出解决之道,我不想再呆在麒王府冒险偷帐册了。

  天将黎明,东方露出一抹鱼肚白,朝霞隐现,霞光映出几许浅红,很快,天色就会大亮了。

  我凝运真气,一个飞身,跃入麒王府高高的墙围,躲开府内巡逻的侍卫,我闪身走入临梦居。

  进入临梦居我与宝宝睡觉的寝房,我才关上房门,立即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你回来啦!我好担心你!”满含关切的男性嗓音在我头顶响起,我一抬眼,就见慕容翊神色担心的俊容。

  “翊,你怎么来了?”我有些讶异慕容翊的到来,见他关切的神情,我心底升起一丝感动。

  我不再叫慕容翊为爷,改而叫翊,这是因为我还在太子府时,太子轩辕千灏来捉我跟慕容翊的奸之前,慕容翊要求的。

  “妈妈,妈妈!你回来了,宝宝也好担心你!”脚下一个小小的人儿轻扯着我的裤腿,嫩嫩的嗓音有丝委屈地叫唤着。

  我低首一看,不正是我那可怜又可爱的宝宝吗?宝宝的爸爸都不知道是哪个,宝宝是很可怜的。

  我刚想蹲下身抱起宝宝,脑袋却忽然一阵昏眩,看来我失血过多,身体太过疲惫了。

  慕容翊及时扶住我差点软倒的娇躯,同时,他心疼地看了眼我苍白异常的脸色,瞥到我左肩上的伤口,他俊脸一沉,“涵,你受伤了!”

  我嘴角露出一抹苦笑,“没办法,今夜潜入麒王府书房的贼子是我,我倒霉得被麒王府的护卫发现围攻,逃走时被砍了一刀。”

  慕容翊神色闪过一丝担忧,见我伤口上已经上过了金创药,他又稍稍放下心,“你的伤上过药了就好。”

  “恩,不上药,我的血早就流光了。”我淡看着慕容翊,“你还没回答我,怎么突然跑这来了?”

  “我在麒王府安插了眼线,我得到消息,今夜麒王府有贼人闯入了轩辕胤麒的书房,我担心你,就潜入麒王府来看下。没看到你,又想起你曾为宝宝解穴,你会武功的事,我便猜到轩辕胤麒要捉拿的贼子是你了。”慕容翊一边说话,一边把我打横抱起,走向大床。

  宝宝可爱的小脸也神色忧郁地跨着小步子跟在慕容翊屁股后头小跑着。

  慕容翊刚刚把我轻放在床上,宝宝小小的身子就爬上床,小脸上满是心疼地坐在我颈项边的枕头上呢喃,“妈妈受伤了……妈妈痛痛……呜呜……妈妈痛……”

  宝宝稚嫩的嗓音才说了两句,他小脸神色一垮,就心疼得哭了起来。

  看着宝宝小脸上挂着的那两串晶莹的泪珠,我心底蕴上一抹心疼,“宝宝乖,不哭哦,妈妈不痛的!”

  宝宝俯下小小的身子,在我的伤口上轻轻呵着气,“妈妈痛的,宝宝帮你呼呼,呼呼妈妈就不痛了噢!”

  我神色苍白的看着慕容翊,“翊,宝宝以前顽皮摔伤了的时候,我就在宝宝的伤口上轻轻吹气,跟宝宝说‘呼呼’就不疼了。想不到我受伤的时候,宝宝也会帮我‘呼呼’。”

  “涵,很疼吧。”慕容翊点点头,他平时满含笑意的眸子聚集着满满的疼惜,我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慕容翊确实在心疼我。

  慕容翊的关怀使得我的心底多了丝感动,人也变得脆弱了起来,“嗯,我很疼。”

  南宫飞云为我上过药后,我其实已经不疼了。我说疼,只是在向慕容翊撒娇。

  我的嗓音微带了丝哽咽,慕容翊温柔地看了我一眼,瞥了瞥宝宝,又认真地对我说道,“涵,我跟宝宝一块陪着你疼。”

  我哑然失笑,“你跟宝宝都没受伤,怎么陪我疼?要让我的宝宝小心肝陪着我疼,我可舍不得。”

  慕容翊与宝宝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心疼!”

  “心疼?嘿嘿,还满有意思,”我轻声地咕哝着,“这一大一小,何时变得这么有默契了?”

  慕容翊有些自豪地看了宝宝一眼,“那当然,也不看看宝宝是谁的‘种’!”

  从慕容翊的语气中可以很明显地听出慕容翊对宝宝的满意程度,慕容翊以为宝宝是他的亲生儿子,可惜,我是骗他的。实际上,我根本确定不了宝宝的生父是谁。

  宝宝握起嫩嫩的小拳头擦了擦脸上的小泪珠,他有些好奇地仰起小脸看着慕容翊,“慕容叔叔,宝宝是千灏爹爹的儿子啊。叔叔不知道么?”

  宝宝脸上泪迹未干,那带泪的粉嫩小脸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慕容翊张嘴就想解释,“宝宝,其实我才是……”

  我知道慕容翊想跟宝宝说他是宝宝的生父,我没有急着打断慕容翊的话,我相信以慕容翊这等精明的商人,绝对不会意气用事。

  对于慕容翊来说,他自以为是宝宝的亲生父亲,在他掌握轩辕国的实权之前,告诉宝宝,他是宝宝的生父不是明智之举。

  慕容翊有钱,可他现在却没权,他还要利用宝宝,借着太子轩辕千灏的地位,野心掌权,现在让宝宝知道太多不是好事。

  果然,慕容翊嘴角嚅了嚅,眼眸中浮上温淡的笑意,“宝宝,其实我也很疼宝宝的哦。”

  宝宝懂事地点点头,嫩嫩的嗓音礼貌地说道,“谢谢慕容叔叔!”

  “慕容叔叔……”慕容翊轻喃着宝宝对他的称谓,苦笑着摇摇头,尔后,他温柔地低首看着我,“涵,你身上还穿着黑色的夜行衣不方便,我去帮你拿套衣服换,你的换洗衣服在哪?”

  我从马金钗的记忆中所见,慕容翊绝对不会为女人打理换衣服这等小事,我也觉得慕容翊是那种只会用他精明的脑袋谋钱,谋权一类的奸商,想不到慕容翊竟然主动提出要帮我换衣服,是因为我现在受了伤吗?

  不尽然。

  我细细盯着慕容翊眸中似隐似见的温柔,慕容翊似乎对我产生了异样的情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我伸手指了下墙角的衣柜,“我的衣服在柜子里。”

  慕容翊微颔首,他走到衣柜边,找了套我睡觉时穿的里衣,又走回床沿。

  慕容翊为我脱去夜行衣,替我把里衣换上,他替我换衣服的动作,很是小心翼翼,有丝温柔,举手投足,却难掩潇洒的风度。

  这个男人,连替女人换个衣服都显得风度翩翩。

  我细细盯着慕容翊似乎永远含笑的眼眸,忍不住说出了心中所想,“爷,你的眼睛真漂亮,漆黑深邃,永远习惯性地带着笑。你的笑容温和潇洒,让人有种错觉,你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其实不是,你的脸上只是挂着招牌笑,你利用笑容当武器让人懈下心防,更能轻易让别人达到你所要的目的。”

  慕容翊替我换衣服的手顿了顿,不介意地承认,“很少有人能看穿我。而看穿我的伪装,又直言不讳说出来的人,涵,你是第一个。”

  “是么?”我淡淡一笑,“那么,我很荣幸!”

  慕容翊似笑非笑的眼眸,满含温柔地凝视了我一眼,他又继续为我换衣服。

  宝宝小小的身子蹲在枕头边,他小小的手肘撑在膝盖上,小脸贴着小小嫩嫩的手掌,圆圆的眼睛骨碌碌的转啊转,静静地听着我跟慕容翊的对话。

  慕容翊与宝宝这一大一小的注意力全都在我身上,虽然我现在受了伤,但我们三个相处得很融洽,有点像三口之家,丈夫在为妻子换衣,宝宝则乖乖地蹲在一旁,我突然觉得内心有一种深深的感动。

  慕容翊为我换好衣服后,他的大掌来到我的脚边,试图为我换袜子,我缩了下双脚,“爷,袜子我自己换好了……”

  古代的男人觉得替女人换袜子是晦气的事,代表着男人对女人低头,一般男人是不会为女人换袜子的,尤其像慕容翊这种成功的男人。

  “不碍事,你身上有伤,我来换吧。”很体贴的语气,慕容翊动作有些生硬地脱去我脚上的袜子,露出我白净小巧的双脚。

  “涵,你的双脚虽然没有裹足成小脚,但好,它们好美!”慕容翊的大掌握着我的小脚赞叹。

  我狂汗,是马金钗的脚美才对。

  涵涵我可是穿越进马金钗的肉体里的,我现在的这双脚,这具身体都是属于马金钗的,你赞美我的脚,我可没啥觉得好喜悦的。

  因为涵涵我在现代的脚虽然也不算大,穿的是三十六码的鞋子,可涵涵我的脚可是长得普通得很,一点也不美,受不起你的赞扬。

  唉,这都是屁话了,涵涵我的身体在现代早就给火化变成灰了,只好永远住在马金钗的肉身里了。

  不过马金钗这具身体才十八岁,从头到脚都是超完美的,又没学古代的千金小姐裹小脚,我马涵三十岁的人穿越进人家十八岁的身体,我可真是赚大了!

  我的思绪想了一大堆,脸上却不在意的笑笑,“脚美不美无所谓,能走路就成了。”

  “可是,妈妈,你的脚是好漂亮噢!”宝宝嫩嫩的嗓音也加入赞美的行列,我笑看着宝宝,“儿子啊,你的脚才好看,又小又嫩,只有你妈妈我的半个手掌那么大,你的脚可比你妈妈我的脚好看多了!”

  “真的么?”宝宝一屁股坐在枕头上,蜷起膝盖,两手摸着小脚丫子看了看小嫩脚,又抬起可爱的小脑袋,“还是妈妈的脚更漂亮噢!”

  见我跟宝宝在推托谁的脚漂亮,慕容翊绝俊的帅脸挂上宠溺的笑容,“你们两个的脚都好看!”

  我跟宝宝对看一眼,都同意地点点头,突然想起什么,我不解地看着慕容翊,“对了,翊,这次见面,你怎么叫我涵了?以前,你都叫我小钗的。”

  慕容翊淡笑,“上次在太子府,听你说你改名叫涵,我喜欢叫你涵,就叫了。”慕容翊想了想,又道,“以后我都叫你涵,好不好?涵字,更适合你,适合——现在的你。”

  慕容翊这话,似乎在无形中把我跟马金钗区分开了?我内心微微触动了一下。

  以慕容翊的精明,他肯定察觉到了我与马金钗的不同之处。就算他察觉到什么,肯定也很迷惑吧?

  任他慕容翊再精明,肯定也猜不到马金钗的身体里,实际上住着我马涵的魂魄。

  我微微点个头,“好,以后翊就叫我涵。”

  言谈之间,慕容翊已经帮我把袜子也换好了,从慕容翊连袜子都肯为我换的举动,聪明的涵涵我,不可能没发现慕容翊对我的特别。

  只是,不知,慕容翊对我的感觉是爱吗?

  如果慕容翊爱上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一定很幸福吧?

  慕容翊漆黑深邃的眼眸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他似是不经意地问起,“涵,我刚刚帮你换衣服时,注意到你伤口上的金创药很特别,那药,是你的么?”

  “不是,我能逃脱,是一个叫南宫飞云的男人救了我,我的伤是……”我刚想说我的伤是南宫飞云帮我上的药,可是,我的左肩上的刀伤从肩膀蔓延到胸脯有十五公分左右那么长,如果告诉慕容翊是南宫飞云帮我上的药,慕容翊岂不是知道我被南宫飞云看到咪咪了?

  这样不好,想了想,我又改口,“我伤口上的金创药是南宫飞云给的。”我从床头边拿起慕容翊刚为我换下的夜行衣,掏出衣服口袋里南宫飞云给我的墨绿色药瓶递给慕容翊,“呶,这就是他给我的金创药,瓶子里还有些药粉没用完。”

  慕容翊接过墨绿色小瓶,打开瓶塞,凑近瓶口,闻了闻药味,他深邃的眸中闪过一抹深思,“如果我没猜错,这是神医药王所研制的金创散。你受的刀伤,用普通的金创药需要二十天才能复原,药王的这种金创散,五天就够了。”

  “呃?药王?”我一愣,“你的意思是南宫飞云是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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