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惊蛰和谷雨就过来伺候沈妙起床。待进了屋,却瞧见沈妙睡在榻上,被子倒是不翼而飞,身上盖着一床狐裘。


    两人顿时大惊失色,昨日走的时候好端端的可没留什么狐裘,这狐裘是从哪里来的。惊蛰唤醒沈妙,沈妙醒了之后,看着那狐裘也是茫然。


    梅花酒的后劲儿虽大,却如同那农户女主人说的一般,第二日醒来不会头晕。头是不晕不假,可是昨夜里发生了什么却是一点儿也记不起来。连她为何非要独自住进这间屋子也不晓得。


    谷雨拿着那雪白的狐裘道:“姑娘这狐裘又是从哪里来的?”


    沈妙接过狐裘,摇了摇头。


    “姑娘放衣裳的箱子都在这里,是不是姑娘昨儿个醉了酒从箱子里翻出来的?”惊蛰试探的问:“不过怎么好似第一次见这狐裘似的?”


    她们倒是都没往别的方向想,毕竟沈妙好端端的呆在这儿,昨夜里外头又有护卫守着,也没出事。只是这狐裘来的莫名其妙,沈妙道:“拿着出去问问农户,是不是他们家的。”


    等见了农户家主人,主人一听就摇头道:“这么好的狐皮,咱们家可没有哩。姐儿大约是记岔了。”


    沈丘捞过狐裘也道:“这狐裘看起来不是凡品,妹妹,这是从哪里得来的?只怕要值不少银子。做工看起来也华丽,就是裁剪不太好,感觉你穿着大了些。”


    沈妙接过那狐裘披风,心中纳闷不已,她的确是不记得自己何时有过这么一件披风了。不过听闻沈丘说值不少银子,倒是自然而然的收了回来,面不改色的说谎:“这么一说想起来了,似乎是从前在定京城买的。惊蛰,收起来吧。”


    惊蛰正冥思苦想着沈妙究竟是什么时候买的披风,听她这么一说,也顾不上深思,立刻道了一声是,将那披风收到箱子里去了。沈妙摇了摇头,不管那披风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不过此去小春城,只怕要用银子的地方不少,如今沈信又不如从前,若是真的到了捉襟见肘的一日,还能将这披风换不少银子花。这么一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猜想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时日总是过得分外快。


    心境的不同决定看到的风景不同,虽然远去小春城一路高山曲水,坎坷泥泞,纵然风尘仆仆,沈妙也未曾喊过一声累。那些被当做是负累的沈家军前部里的士兵们跟着沈信残余的亲信,也因着这一路上的同甘共苦和众人更加亲密。


    自开春二月离京,八月初的时候,终于抵达了小春城。


    小春城坐落在明齐的边陲,是个很小的城,城里若说最大的官儿,便是镇守武将罗隋罗大将军。一直以来,罗隋都保护着小春城百姓安居乐业,不过因为和定京城隔得太远,大伙儿也都心知肚明,这样的差事,也算不得一个美差事。加上这么多年来,罗家军也散的七七八八差不多了,罗家,也仅仅在小春城有些威名罢了。


    城门的守卫见罗雪雁自怀中摸出罗家的腰牌时,顿时肃然起敬,并且让人去给罗家递消息。小春城就这么大地方,沈家这么带着一众人进城,立刻就被周围的老百姓注意到了,纷纷上前打听,得知是罗家出嫁的女儿带着一家过来,登时又是好一阵热闹。


    惊蛰悄悄掀开马车帘子一脚看了看外套,对沈妙道:“姑娘,这就是小春城了。”


    沈妙往外头一瞥。


    小春城没有定京城贵女们说的那般不堪,虽是边陲小地,看着倒也热闹。只是风沙大了些,正因为风沙大,女儿家肤色都有些略深,不如京城姑娘细腻。许是民风开放,皆是活泼灵动,很有些调皮的模样,让人感觉生机勃勃。街边都有商贩小铺,并不物质缺乏。


    惊蛰看着看着就高兴起来,原先的忐忑一扫而光,道:“姑娘,小春城和定京城也差不了多少呢。”


    “娇娇喜欢这儿吗?”罗雪雁有些不安的问。她最怕的就是沈妙住不惯这里,罗雪雁自小在小春城长大,当然没问题。沈丘和沈信都是在战场上呆过的武将,更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娇生惯养的女儿需要她担心。


    沈妙笑了笑:“这里挺好的。”


    罗雪雁这才放下心来,又笑道:“咱们这就去你外祖家。自你知事以来还没有见过外祖,你还有两个舅舅,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们都是好人,到了那里,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罗夫人死得早,罗隋这么多年一直都是鳏身一人。罗家有三兄妹,罗雪雁是最小的妹妹。沈妙出生的时候罗家人千里迢迢来定京城见过一次,那之后因着小春城实在隔得太远,加上这头又走不开,沈妙和罗家人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前生沈妙对罗家的印象也很模糊,如今听罗雪雁这么一说,便也是笑了笑。


    此刻罗家门前,早已是围了不少人。有看热闹的百姓的,当然还有罗家自己人。


    罗隋站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两名中年夫妇,夫妇身后并列站着三个少年和一个少女。那几位少年皆是眉目端正,威风凛凛,虽年纪尚小,却也有了虎将风姿。那少女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杏眼,菱形小嘴一看便是个泼辣性子。她拉住身边的少年问:“大哥,你说那表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被她拉住的少年是个好脾性的,温声道:“应当是个不错的人。”


    “什么不错啊,你能不能说的清楚些。”少女不依不饶:“长得漂亮嘛?你看那些来咱们小春城的定京姑娘,各个都长得漂亮的很,可是那性子却是娇滴滴的让人生厌。况且去年来小春城做客的那个官家姑娘不是说认识表妹么,”她压低声音,却因着清脆的嗓音仍旧能被人听见:“听说表妹在定京城名声可不好哩。”


    “潭儿!”一声厉喝打断了少女的话,却是罗隋开了口,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那叫潭儿的少女。少女连忙站直身子,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了。


    她是没有说话,另一名年纪稍小,性子瞧着活泼些的少年却过来,拉了拉潭儿的手,道:“爷爷就是偏心,这表妹还没来呢,就这样护着。我倒要看看,这位表妹是个什么人物。”


    沈信常年在西北打仗,去西北边疆的时候要路过小春城的,所以每年都会过来,沈丘和罗家也是认识的。若说罗家人最赶兴趣的,大约还是这个出生以后就再也未曾见过面的沈妙了。天下之大,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小春城偶尔也会过来一些被贬职或者路过的官家人,对于定京城的传闻也是知晓一二,一来二去的,沈妙是个什么样的人,关于草包嫡女的传言,就连小春城也是传的赫赫有名。


    闻名不如一见,今日终于能够见到,外头围着这么多百姓,说起来,想看沈妙究竟是什么模样的,怕是占了大多数。


    就在这少女和那少年窃窃私语的时候,一行马车缓缓行了过来,为首骑在马上的,正是沈信和沈丘几人。身后亦是跟了一众士兵。


    “爹。”沈信翻身下马,沈丘也赶紧跟上,跑到罗隋面前一笑:“外祖。”


    罗隋的目光在这两父子身上扫了一下,就落向马车上。到底是见多了不香,罗隋最想见的还是自己的外孙女。


    一位笑容和气的微胖夫人笑道:“小姑和娇娇应该在马车里吧,走了这么久的路怕是累了。”


    话音刚落,便见马车帘子被掀开,惊蛰和谷雨搀扶着罗雪雁走了下来,罗雪雁又朝马车里伸手,接下来一个小姑娘。


    那小姑娘弯腰下了马车,抬起头来,露出一张俏生生的脸,转过头来的时候,已经被罗雪雁牵着手上前,道:“娇娇,咱们回家了。”


    叫潭儿的少女张了张嘴,没说话。


    小春城风沙大又干燥,姑娘们肤色深,皮肤白的本就少见,更何况是这样白的水灵的少女。那少女眉目生的十分清秀,因着雪白的皮肤,更是如画一般。黛色的眉,黑色的眼,小巧的鼻,嘴唇红润润的。


    然而最让人觉得诧异的是她的气度。她被罗雪雁牵着手,看上去十分娇贵的小姑娘,在罗雪雁那般英姿飒爽的衬托下,竟然也没有如鸢丝花一般无力,反而被衬得更加威严高贵,仿佛她才是主导者一般。


    周围的百姓和罗家人都有些傻眼。


    看人看气度,容貌固然重要,可妇人以资质为主,色次之。这沈家小姑娘的资质,比她的容色更夺人心魄。


    她一步一步随着罗雪雁上前,一直走到罗隋跟前。罗隋生的高大,深目高鼻,比起沈信的粗犷,显得更为严肃不近人情。他蹙眉盯着沈妙,这般冷酷的模样,若是胆子小点的姑娘,直接怕是就会被吓哭了。而沈妙看起来娇娇贵贵的一个定京城来的小姐,众人都以为她肯定会被吓破胆。潭儿和身边的少年都有些看热闹的扬起嘴角。


    沈妙抬起头,和罗隋对视。她眉目舒展,身子柔软,显然没有因为罗隋的反应而紧张。她目光平静,甚至微微笑了笑,那种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态度,竟然让罗隋愣了一下。


    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态度?


    罗家在小春城就是土城主一般的存在,还会有上位者?


    罗隋愣了一下之后,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她这么一笑,让周围本来紧张的人都是一惊。罗隋拍了拍沈妙的头,中气十足的喊:“丫头,为何不叫我?”


    “外祖。”沈妙温顺的答。


    罗雪雁这才松了口气。罗隋和沈信不同,沈信对沈妙,那是宠到了天上去,罗隋从小却是严父。便是她自己,小时候也对罗隋多有忌惮。如今罗隋年纪大了,不若从前一般威严,可是吓小姑娘这样的习惯还是没改变。就怕将沈妙吓着了,还好沈妙反应没那么大,隐隐的,罗雪雁心中又有些得意。


    沈妙这般态度,让罗雪雁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让周围人有些惊讶。定京城来的姑娘,看起来似乎也不尽然是只会哭哭啼啼锦衣玉食,似乎还有几分胆色嘛。潭儿不服气的与年纪小的少年咬耳朵:“一定是装作不怕!”


    那年纪最大,性子最好的少年却是若有所思的看了沈妙一眼,未曾说话。


    罗雪雁又拉着沈妙上前给她介绍,除了罗隋以外,罗家还有两个儿子,就是沈妙的两个舅舅,罗连营和罗连台。


    罗连营的妻子是余氏,是个温柔敦厚的女人。生了两个儿子,罗凌和罗飒。


    沈妙的二舅舅罗连台的妻子是马氏,娘家是做生意的,精明泼辣,生了一对姐弟。姐姐叫罗潭,弟弟叫罗千。


    罗凌便是沈妙的大表哥,这位表哥如今年方十八,性子温和敦厚,和余氏如出一辙,瞧见他,也是温和有礼的招呼,是个十分体贴的人。而二表哥罗飒十七,也就是罗凌的同胞弟弟,瞧着却是个暴戾性子,看着沈妙冷哼一声,嘲讽道:“定京城的小姐,熬得住小春城的风沙么?”被罗连营狠狠踢了一脚。


    那罗潭今年十六,对沈妙也是有些怀疑的模样,态度说不上热络,好奇多一点。罗潭的弟弟与沈妙同岁,一直上下打量沈妙,生的个圆圆脸,有些挑剔。


    同罗家这一圈子人打好招呼,认清楚人,罗隋才让罗雪雁带着他们先到府上。


    罗府是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彼此倒也和睦友爱。沈家人安置在罗雪雁未出阁之前的院子里,倒是住得下的。让下人去收拾屋子的时候,众人就在大厅中说话。


    过了最初的热闹劲儿,说的便是正事了。罗家和沈家不同,沈家在定京城的时候,因为沈贵和沈万走的是文官路子,和沈信走的路不同,自然不会在朝事上有所商议。加之本就不是血亲,隔了一层肚皮,这些个私密的事情更是不会拿出来说。罗家就不同了,都是一家人,不仅罗连营和罗连台可以听,罗凌几个小辈也都可以听,甚至女眷们都可以听。沈信一家来了后,自然也是要听一听的。


    “雁儿,你们这次回小春城,日后有什么打算?”罗隋问。


    沈信是因为被夺了虎符退守小春城的事情,之前就修书过来告知。只是那时候离得太远不好相商,如今近在眼前,总归是要问一问的。


    罗雪雁笑了笑,道:“爹怎么这样问,既然是来了小春城,自然就是在这里好好安稳的过下去。”重振罗家军的事情,罗雪雁和沈信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告诉罗隋,以罗隋这种古板的性子,想来也是需要磨一磨的。


    “三妹,”却是罗连营开了口,他看了一眼沈信,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可沈家军就这么被收了……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他们是武将,更能明白军队对武将的意义。沈信戎马倥偬了这么多年,忽然要他做一个闲散的平凡人谈何容易,换了他们自己,怕也是义愤难平。


    沈信拱了拱手,道:“大哥,与其埋怨,不如顺其自然。小春城也挺好的,我也想在雪雁生活过的地方过些日子。”


    闻言,罗隋倒是多看了沈信几眼,面上严肃的神情也缓和了几分,道:“难得你如今改了性子。”


    沈信是个什么风风火火直来直去的性子众人都清楚,如今说出这么一番平和的话,的确是出乎人的意料。


    沈妙看着神情各异的罗家人,忽然开口问:“祖父,听闻小春城边防有突厥人?”


    此话一出,周围顿时一片寂静。


    片刻后,马氏反应过来,她性子爽快,笑道:“娇娇不用怕,那些突厥人都在城外,不敢进来,便是进来,咱们罗家的兵也能将他们打跑。这么多年都安稳无事,不足为惧。”


    沈丘也以为沈妙是害怕了,轻声安慰道:“舅娘说的不错,娇娇不用怕。”


    沈妙垂下眸,小春城是边陲小地,边陲之地,自来就有游牧民族侵扰。东边突厥就是一支,这些突厥人身强力壮,马匹又精悍,作战起来却是非常勇猛的。若是真刀真枪的干起来,吃亏的说不定还是明齐这边。只是因为小春城易守难攻,加之罗家的威名再立,这些突厥人到底不敢进前,只敢在边陲小小骚扰一番。每年八月到十月,突厥生活的草原干旱,突厥人都会进小春城抢东西。这些小打小闹,赶跑就是了。百姓们习惯如此,便也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沈妙却记得,就是这一年,小春城发生了一件大事。


    她点头,状若无意的开口:“罗家军也和爹的沈家军一样勇猛么,既然如此,倘若突厥人攻入城中,怕也是能抵挡的。”


    罗隋的面色一僵,罗连营和罗连台的神情也不大好看,甚至称得上有几分尴尬了。当没有对手,罗家应付不起这么一笔巨大的兵马银两开支,加上定京城的文惠帝根本就是甩手不管小春城这头,这么些年,罗家军跟散了也没什么两样。将士们回家种地的种地做生意的做生意,留下的罗家军,也不过是些混银子花的散户。除了每年在边陲地小小的威慑一下突厥人,基本上是啥事儿也不用干。用罗家军和沈家军比,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在打罗家人的脸。


    罗飒当即就翻脸了,看向沈妙火气颇重的道:“你什么意思?”


    罗凌连忙扯了他一把,看向沈妙温和道:“二弟言重了,表妹不要和二弟一般见识。”


    “定京城来的就是不一样啊。”罗潭撇了撇嘴:“咱们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都相安无事,表妹一来就怕这怕那的,放心吧,突厥是不会进城的,都这么多年了……”


    沈妙微微一笑:“若是进城了又如何?”


    罗潭没想到沈妙会反驳,忍不住一愣。


    高座上的罗隋却没有发话,罗家人教育年轻后代都是这般,让他们自己争,自己论,有些东西,自己摸索方能得出更多的东西。而长辈们只是在一边静静的看着。沈妙方才的话有些意思,罗隋不开口,罗连营几人也不好开口,便只能瞧着小辈们自己说。


    “怎么可能进城?”罗潭气急败坏道:“那些突厥人要的只是些粮食和工具,十月一过,干旱解了,他们自然不会再乱来。进了城后还要打仗,哪里有那般容易?”


    沈妙神色不动,淡淡道:“十几年都只要粮食和工具,不觉得也太容易满足了么?”


    众人一愣。


    罗千年纪和沈妙相仿,他好奇的问:“小表妹,你这是什么意思?”


    “若是换了我,倒不会如此满足。”沈妙温和答道:“有勇猛的士兵,有精壮的马匹,有退守的草原,这一切,比起小春城里散落的兵户,残陋的兵器要好的太多太好,为什么不去争一争?若是不争,便是只有对小春城的路线不熟罢了,可是摸索了十几年,这么一小座城,便是每年只来一回,每回只来一处地方,地图也能画出来了。”她侧头微笑:“两军对垒,一方万事俱备,却不动手,是因为墨守了这么多年的规矩,还是必须要遵守么?谁规定的?”


    良久,屋中都无人开口。


    突厥对小春城没有野心,每次只是因为物资缺乏所以抢些东西,大家都习以为常。谁知道沈妙今日这一番话,却从另一个方面,他们未曾思考过的方面一语惊醒梦中人。


    不错啊,突厥人什么都有,什么都有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野心?若是突厥想要收拢小春城,小春城的人又怎么能抵挡得住?


    罗飒的表情也慢慢变了,他看了沈妙一眼,语气虽然仍旧不算好,可比起方才的火气,也已经缓和了不少,他道:“那你想说什么?”


    “我观其罗家军,倒是不如沈家军聚的紧,”沈妙说的客气,哪里是不如沈家军聚的紧呢,分明就是一盘散沙。看着罗隋一闪而过的痛苦,沈妙微微一笑:“小时候曾听过娘亲说起外祖年纪时候带领罗家军作战的英姿,外祖就未曾想过,再度恢复罗家军的荣光?”


    再度恢复罗家军的荣光!


    屋中人倒抽一口凉气,饶是沈信和罗雪雁,看着沈妙也有些不可置信。


    罗千和罗潭眼前一亮,小辈们总是盼望着风光无限,沈妙描绘的那一副景象,至少能让少年少女们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罗凌和罗飒年纪大些,表现的没那么热切,不过罗飒眼里还是划过一丝期望。


    罗隋看了沈妙一会儿,突然笑道:“你这小丫头,野心倒不小。难得啊,定京那样的地方,还能养出你这样的硬骨头。”言语间,却是对沈妙颇加欣赏。


    罗雪雁和沈信立刻与有荣焉。不过只是片刻,罗隋便叹了口气,语气不明道:“只是丫头,恢复罗家军的荣光,哪有你说的那般简单。兵马粮草都要银子,罗家哪里负担的起。养着一支兵,无用武之地,丫头,你要将我罗家的银钱都耗在这上头么?”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可是那些兵都是国库里的银子养的,如罗家军这样的,远在边陲小地,文惠帝都可以放心,自然也是不会拨给银子的。要罗家自己负担这么一支兵马的开支……却不知道应该对付的是谁,和谁打仗,的确是悲凉。


    “组兵当扬名,朝廷不肯给罗家银子,是因为罗家军不出众。可若是罗家军声威赫赫,打了胜仗,就是为了平息朝廷的各方势力,陛下也会主动送来银子的。至于敌人……”沈妙微微一笑:“远有秦国大凉,近有突厥匈奴,明齐从来不乏对手,兵力精进,自然就会被派向更远的战场。外祖,你以为呢?”


    且不说她说的话如何,可是这谈笑袖手间分析各方势力,微笑侧头惊天野心可见,明明是金尊玉贵之地来的娇养小姐,却让人恍惚觉得,是自底层摸爬滚打之下的坚韧女子。


    罗隋突然动了怒,他一下子站起身来,将袖子一甩,冷声道:“重组罗家军一事不必提了,我不同意!雪雁,你带他们下去休息,此事日后也不必再议。”说罢便看也不看厅中众人一眼,转身而去。


    罗隋这火发的莫名其妙,罗雪雁也十分不解,沈丘摸了摸沈妙的头,坚定的站在沈妙这边,道:“妹妹好样的!”


    罗飒扫了一眼这头,对罗凌低声道:“这个小表妹不简单。”


    罗凌笑了笑,道:“也许吧。”


    罗潭撇了撇嘴:“光会耍嘴皮子有什么厉害的,连爷爷都被气着了。”


    罗千摇头,眼睛贼亮的盯着和沈丘说话的沈妙:“不止会耍嘴皮子,长得也很漂亮。姐,比你漂亮!”


    罗潭狠狠瞪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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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奇在某一天忽然发现自己能看到彩蛋。不仅能得到信息,还能通过特殊行为获得隐藏奖励。当所有人都在躲避女鬼追杀时,苏奇已经铺上烛光晚餐,与她相谈甚欢。【获得她丈夫的帽子一顶,扔出后可自动索敌,对敌人造成精神冲击】当丧尸涌上街头,众人还拿着斧头、菜刀时,苏奇已经左手提着音响,右手握重火力机关枪,正在清扫街区。【在我的BMG里,没有人能打败我】这里是深渊,一座座世界陷入恐惧绝望的崩坏源头。这里也是乐园,无数人前仆后继,在此疯狂的追寻着神灵足迹。往日的神话史诗被波澜壮阔的书写着。直到苏奇到来。他掏出了拖把,沾染了刚刚拍晕的神灵之血,在这史诗上写下七个大字。“深渊乐园不养闲人。”

百鬼夜行

惊险恐怖的撞鬼事件,却在一场葬礼之后频频发生。原本平静的生活也卷入了无数的谜团之内。为了活着,不得不与鬼怪拼杀。真相,只待百鬼夜行,生人归避之时才能揭示。这里,总有一个,你从未见过的凶灵!

超级黄金手

珠宝公司实习员李阳在平安夜的救下了一个小男孩,随后被意外的提拔转正。惊心刺激的赌石,典雅高贵的青花瓷,清纯可爱的大学生,英姿飒爽的女警,美丽高傲的下属,获得了特殊能力的李阳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重生之歌神

杜星河重生到了一个平行的地球空间。   那里,正是九十年代初,唱片业最为鼎盛繁荣的时期。   靠着在地球上积累的丰富流行音乐知识,杜星河一路碾轧,最终成神!

春满京华

上京城里流言四起,江二姑娘使手段高攀有潘安之貌的孟三公子。重生后的江意惜暗骂,脑袋坏掉了才想去高攀。 那一世被人设计与大伯子 “私通”,最后惨死在庵堂。满庭芳菲,花开如锦。这辈子要好好享受人生,争取活到寿终正寝。 不过,该报的仇要报,该报的恩嘛……更要报啰。终于大伯子……

梅城

《梅城》方言的养父母去世之后,方言凭着一条信息,去往梅城,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找到了,就为了问他们一句话:“你们为什么不要我?”随着方言寻找的深入,和养父写给自己的信的出现,事情的结果,完全出乎方言的预料。

宅魔王

作为宅男,雷哲穿越到了迪奥布斯世界,成为通天塔内第十一位魔王,传说中大魔王的转世。   “毁灭王国,掠夺公主什么的,已经过时了!”   开网游,编漫画,拍电影,发唱片,雷哲以宅男身份混迹在这崩坏、乱入、娘化、无节操的世界。   “只要有宅,这个世界就是有爱滴。”魔王雷哲如此说道。   这是一本轻松,搞笑,绝不虐主的小说,宅男向,动漫穿越流,希望大家喜欢……

核爆中走出的强者

强者无惧、强者无畏、强者至强、强者无敌。   科技的发展带来武者的末日?   但……   当李求仙自核爆中心安然无恙走出来时,世界震撼!   ……   一个无修真、无魔法、无异能、无真气的世界,一个纯粹的武者世界。

国色芳华

世人皆爱牡丹,一掷千金。   她叫牡丹,人如其名,更有一手培育稀世牡丹的技能,只可惜被人当做了草。   幸亏她经得风吹经得雨打,经得严寒酷暑。   于是,她的人生注定艳丽风流。 主要人物关系表:   何家——   何惟芳:女主,小名牡丹(书中多数都称牡丹),又称丹娘。   直系下属:林妈妈—女主乳娘;雨荷—女主贴身大丫鬟。   宽儿、恕儿—女主丫鬟。   何志忠:女主父亲,职业,珠宝香料商人。...

神级猎杀者

圣人对弈的游戏,无限杀戮的空间,炼绿巨人为第二元神,收齐天大圣为衣钵传人,驭三国英雄、梁山好汉为将,统魔兽各族、星战舰队、变形金刚为兵,专杀穿越者!   赵灵儿、凯兰崔尔、布尔玛、貂蝉、雅典娜、白素贞,群芳斗艳,后宫璨璨! 葫芦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