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岛不愧为上帝镶嵌在地中海腹心的翡翠,从爱琴海吹来的暖湿气流滋润着肥沃的土地,火成岩丰富的磷酸质使各种植物欣欣向荣,明媚的阳光伴着习习的海风,鸢尾花海像富丽华贵的波斯绒毯在大地上铺开,橄榄树和金合欢舒展着柔软的枝条,合着海风的韵律翩翩起舞。

  碧海银滩、树影婆娑,海边一座小小的中世纪城堡就蒙上了浓浓的童话色彩,建筑的造型并不像古朴厚重的战争工事,倒是外墙镶嵌着五彩缤纷的鹅卵石,以及沿着墙壁四处攀援的爬山虎,把它装点得分外迷人。

  远处海面上,塞浦路斯的渔民们正驾着圆头圆脑的伯罗奔尼撒式小渔船,撒网捕捉美味的小蝶鲛和肉质丰厚的鳕鱼,阳光把他们的皮肤晒得黝黑发亮。

  人人脸上都带着喜色,辛勤工作必将换取丰厚的回报——从东方万里之外远来的征服者,或许对某些人而言是噩梦般的存在,但统治塞浦路斯的十字军势力是大汉帝国的盟友,汉军从海法港出发登陆安塔利亚,塞浦路斯正是这段海陆的中点,军需官们抛出大把金银币购买鲜鱼供给军用,渔夫们打再多的鱼,都是供不应求的。

  值得人们庆幸的是,遥远东方的来客并不挑食,不管猪、牛、羊,或者鸡、鸭、鱼,还有橄榄、水果和蔬菜,都是军需官收购的目标,据说这支军队的胃口就像他们的战斗力一样良好。

  “幸好他们不像那些撒拉森人,如果他们只吃阿訇宰杀的牲畜,那我们就不得不从海法港弄一堆易卜拉欣和艾哈迈德来这儿了。”渔夫们肆意的开着玩笑,显然,他们对阿拉伯人的印象不佳,因为塞浦路斯曾经多次面临伊斯兰势力的入侵,这种危险的状况直到十字军东征才宣告结束。

  渔夫们工作间隙会坐在船沿上休息,喝口淡水,嚼几颗橄榄,而那座美丽的城堡也就成了他们关注的中心。

  老渔夫用舌头把嘴里嚼着的盐橄榄顶来顶去,腮巴子上鼓起一个大包,含混不清的问道:“希尼克,你说那是来的哪位大人物啊,是梵蒂冈咱们敬畏的‘父亲’,还是罗马人(指拜占庭)的皇帝?看呐,医院骑士团的唐·拜德老爷,教堂的拉威尔主教,他们都只能远远的守在城堡门前,大气不敢出一口,就像小鸡见了狼狗。”

  希尼克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他拿着叠印刷精美的赎罪券数了又数,看得出那上面花花绿绿的图画构成了这个头脑简单的渔夫对完美天堂的全部想象,事实也正是如此,其他的渔夫们都知道自从赎罪券变得精美别致,希尼克也就更加大方的把银币丁当作响的扔进教堂的大木箱里。

  塞浦路斯曾被拜占庭也即是东罗马帝国统治数百年,岛上居民以东正教徒居多,天主教徒为数较少,譬如刚才问话的老渔夫,口气里对教皇就殊无敬意,因为他更尊敬君士坦丁大牧首。

  希尼克把赎罪券装入贴身的口袋,作为升入天堂的门票,这玩意儿倒是要好好保存的,如果遗失了,以教廷一贯的悭吝脾气,那位掌管天堂入口的大天使加百列一定会面无表情的告诉倒霉蛋:本赎罪券不记名不挂失当面点清出门不认,想逃票,下地狱去吧!

  “我们在人间最慈悲的父亲,他乘坐的船,主帆会绘着神圣的徽记,罗马皇帝嘛,当然也不是……”

  希尼克卖了个关子,待众人等不耐烦了,才不紧不慢的道:“虽说被老爷们严令不能出海,我倒是因为想多弄点钱购买赎罪券而冒险出海的,差点儿就和那大船撞上了,所以我看清楚了那条大船上全是东方人,准确的说,就是来自中国的征服者!”

  “难道、难道是大汉帝国的皇帝?”

  通,一条大鱼从渔夫手中坠落,侥幸逃生的鱼儿打着水花没了踪影。

  渔夫们惊讶得合不拢嘴,在他们心目中大汉皇帝虽然不一定能和罗马教皇比肩,至少也远超过塞浦路斯—耶路撒冷王国的君主,这种大人物竟然就在不远处的城堡中,那真是毕生难得的事情了。

  老渔夫手搭在额头,瞧着美丽的城堡:“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想当面向那位大人物致敬,因为他和他手下的到来,使现在的鱼价上涨了三成,如果持续下去,到明年这个时候咱们就能换条新渔船了——希尼克,停止购买愚蠢的赎罪券吧,否则你一定凑不出新船的股份!冥河摆渡的查隆只要一个银币,天堂的门票却要贵上百倍,嗯,所以我知道天堂为什么尊贵了。”

  渔夫们大笑起来,和这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开开善意的玩笑已经是他们辛勤劳动之余放松精神的固定节目。

  不过这一次希尼克出乎意料的没有反唇相讥,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城堡,痴痴的盯着三楼罗马式的窗口:

  那里,一双健康、红润、骨肉匀称的手,正伸出窗口,裸着的手臂在阳光下白皙得耀眼刺目,毫无瑕疵的皮肤,肌肉骨骼匀称完美胜过最杰出的古希腊雕塑,尤其令人遐思的是,因为阳光照射的角度问题,窗口之内一片黑暗分毫也看不清,这就使人更加用心猜测隐身于窗口之内的那位美人儿,究竟有多么迷人。

  扑楞着翅膀的白鸽飞入掌心,那双手捧着白鸽收了回去,停留在脑海里的一幕久久未能消散,良久才有渔夫叹息:“以我的教名发誓,那双美丽的手应该捧着金苹果,窗子后面的美人,毫无疑问是美神阿芙洛狄忒!”

  “不,难道你没看见带来天堂讯息的鸽子飞入她的掌心?那么,她应该是森林女神阿尔忒弥斯吧!”

  渔夫们争论起来,很久也没有达成统一,甚至为此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冲突,几个倒霉蛋从船上掉进海里,洗了个海水浴。

  那双手的主人当然不知道自己引发的这场小小冲突,不过就算知道了她也一定不大在乎的,因为她曾在激烈血腥得多的生死之战中充当主角。

  陈淑桢仅穿着贴身小衣、纺绸睡裤从窗口走回房间,她修长有力的双臂没有任何遮挡的暴露在清新的空气中,曾经斩下无数蒙元勇将的手,此时正温柔小心的捧着鸽子,一缕阳光射在窗沿,漫射的薄光给她的身影打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春睡方醒、云鬓散乱,一头青丝瀑布般垂下,丰姿绰约。

  躺在象牙床上的楚风已被鸽子的咕咕声吵醒,睁开眼睛就看到了这如梦似幻的一幕,甜蜜温馨的感觉充斥着胸膛,有种莫名的悸动。

  他并没有立刻发出声音,以为夫君还在沉睡的陈淑桢轻手轻脚的走到书桌前,取下鸽子腿绕着的小铁圈儿,用钢针一挑打开机括,抽出张薄如蝉翼的纸条,映着窗口的光线,很快丽人的脸庞就浮现出会心的笑容。

  “要不要打扰夫君的睡眠,把这个好消息立刻告诉他呢?”陈淑桢犹豫了,因为昨夜的癫狂还历历在目,低头一看,胸前丰盈的雪团上还留着红红的指印,曲线玲珑的双腿也不自然的轻轻夹了夹,两团红晕就浮上了脸庞。

  似乎、好像、应该让他多睡会儿吧?杀伐果断、万军决胜的女元帅,竟在是否立刻叫丈夫起床的问题上犹豫不决。

  所谓关心则乱,一颗芳心早已被红线牵扯。

  楚风大体也猜到了陈淑桢犹豫的原因,那点子不可言明的快乐简直比征服一个国家、消灭最顽固的对手,还要强烈十倍。

  故意大声打了个呵欠,陈淑桢立刻转过身来,欣喜的把纸条递上:“夫君,陆猛果然闻弦歌而知雅意,他用了那办法,大败塞尔柱轻骑兵!”

  鸽子的负载有限,飞鸽传书的战报都是力求简短精练,所以战报上并没有说清是陈吊眼出的坏主意,陈淑桢就当是陆猛依计行事了。

  身为大汉皇帝,所用尽为堂堂之阵、正正王师,以往利用天象、水文等等办法克敌制胜在传统文化中绝非末流,相反更证明上天垂象、天命在汉;但这一次,利用钓鱼的办法,利用塞尔柱突厥人宗教狂热,迫使他们正面决战疯狂进攻,迫使他们自愿跳进汉军设好的绞肉机,这就有点儿不登大雅之堂了。

  所以尽管楚风想到了办法,他并没有直接下达命令,而是把绣着苏丹罗慕洛像的拖鞋送给陆猛,变相的给他们一个提示。

  只不过楚风并没有那么毒,按照他原来的想法只是让陆猛制作若干这种拖鞋的模型,选几十个汉军士兵每人穿上一双,跑到塞尔柱人阵前挑衅,或者激得他们主动决战,或者让他们士气低落,都算达到了目的。

  没成想陈吊眼更无所顾忌,楚风送黄金拖鞋去的时候,他也同时想到了利用塞尔柱人极端仇视那种偶蹄目哺乳动物的宗教狂热来取得胜利,拖鞋的出现只是给他的计划锦上添花倍增效力罢了。

  待楚风看完陈淑桢抿着嘴直乐:“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竟然复制了若干双黄金拖鞋的模型,套到那哼哼唧唧的动物脚上……咦~~”

  陈淑桢捂住了嘴巴,看着一脸臭臭的楚风:金拖鞋是罗慕洛送给夫君的,这岂不是说……

  楚风朝北方陆猛、陈吊眼所在的方位竖了竖中指,表示深切的鄙视,然后才看着窗外的美景叹息道:“塞浦路斯的风光真迷人呐,唉~可惜了,咱们马上就得去鸟不拉屎的安拉托利亚高原,哼哼,从今天开始,老子不洗脚了!”

  陈淑桢惊问:“那是为什么?夫君你不洗脚岂不臭得很?”

  楚风恨恨的道:“臭才好,正好去踩罗慕洛的狗脸!”

  ……

  海港城市安塔利亚通往安拉托利亚高原腹心、罗姆苏丹国都城科尼亚的道路上,汉军正以最快的速度星夜兼程而行,前锋更是抛弃了盔甲、营帐,只带最少的干粮和饮水,骑着战马一路往北飞奔。

  令人惋惜的是目前风向不对,否则热气球部队就升空前去抢占前锋阵地了。

  这是一支得胜之军,他们击败了闻名已久的塞尔柱轻骑兵,六万塞尔柱人在自杀式进攻中消耗了四万以上,剩余的部队也士气极端低落不复对大汉进兵构成威胁——他们是圣战中的逃兵,眼看着极大的侮辱却违背了安拉的教诲,没有付出鲜血和生命,从本质上讲已经成为了事实上的叛教者哈尔比,人人都担心死后要下火狱,哪儿还有心情来和汉军纠缠?

  用少数部队监视、追击溃散的塞尔柱轻骑兵,陆猛指挥汉军大部队倍道兼程赶往科尼亚,他非常清楚必须在各国军队进抵之前到达那里,把苏丹罗慕洛揪出来,同时宣告罗姆苏丹国和“东方与西方之王”世系的彻底覆灭。

  否则让拜占庭皇家近卫骑兵团进了科尼亚,事态就会失去控制,因为大汉并没有做好和拜占庭、威尼斯、热那亚和罗斯蛮族结成的反汉同盟,这个庞然大物作战的准备,而拜占庭人如果以调停者身份进入科尼亚,大汉就难以彻底消灭塞尔柱突厥,面临着长时间的纠缠和拉据战。

  就在汉军朝着科尼亚急行军的同时,“维克西拉提欧—帕纳提纳”,东罗马帝国皇家近卫骑兵团,传承自古罗马军团的强力重骑兵部队,四个军团的全部兵力正在执政官那赫提留率领下,从小亚细亚西部地区朝着科尼亚急速前进。

  这支军队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凯撒和奥古斯都的年代,漫长的岁月铸就了强悍的军魂,每一名士兵都强壮有力,穿着厚重的金属铠甲,一手拿着方阵军盾,一手紧握着百夫长长矛,如果下马他们就是方阵步兵,如果上马他们就变成了冲击力强大的重骑兵,战斗力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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