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镇这一声大吼舌迸春雷,加上他满脸大胡子,个头虽然不高,看起来却是威风凛凛,剽悍异常。

  被他这一声大吼,前面的孙可望军都惊慌地闪到一边,给黄镇留出一条冲锋的通道。通道那头,一个身穿光亮板甲的矮子手中正提着一条新式燧发枪。

  “哈,原来是你这个矮子在打爷爷的冷枪,拿命来!”黄镇大笑着大步向前冲去,他右手已经疼得麻木了,索性将手中的眉尖刀扔掉,只左手提着一把腰刀。

  那矮子身上的板甲式样古怪,从头到脚都被厚实光亮的精钢遮得严实,就连头盔也装上一个面具,看不清模样。不过,这件盔甲显然并不合身,他身材固然宽大,但个头实在太矮,盔甲穿在身上,直接拖到膝盖处,一走起路来“光当”乱响。

  他的脸因为被面具遮住,说起话来瓮声瓮气,听不真切,但声音很大,有种说不出的愤怒:“你是何人,竟敢偷袭我军大营?”

  “爷爷陈留军长胜营统领黄镇是也,来将通名,本将军手下不斩无名之将。”黄镇面上的胡子保养极好,望之美髯一把,加上善使一把长柄眉尖刀,常以关二哥自诩。此刻看对方长相打扮相奇特,不禁开口询问。

  “老子是孙可望,拿命来。”那人扔掉手中火枪大喝一声,从腰上抽出一把手铳猛地击发。

  这个时候,应保手中的火枪也同时响起。两股白烟喷出,将黄镇夹在中间。

  “他娘的,又中了一枪!”黄镇大叫。他同孙可望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近,加上战场空间狭窄,实在是躲无可躲,孙可望这一枪从他面上划过,将黄镇半边耳朵射掉。

  黄镇脸上鲜血迸出,半边脸被染成狰狞的红色。

  说起来,孙可望这一枪本要射他心口的,可惜他刚得了这批洋枪,使用起来还不熟练,加上心中慌乱,鬼使神差地将黄镇的半边耳朵射掉。若换成黄大牛那样的神枪手,黄镇就算十条命也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

  至于应保这一枪更是离谱,在枪声响起的时候,黄镇下意识地闪了一下,本来打向孙可望的铅弹直接射到他屁股上,疼得黄镇大声惨叫,“应保,你他妈这是在打谁,老子砍了你!”

  “保护黄将军。”众人都是大惊,一拥而上,将黄镇围在中间。

  得此机会,孙可望脖子一缩,转身就逃。他本来个子就小,挤在一大群溃兵之中,很快就没有了人影。

  “干什么,干什么,死不了。”黄镇用力撞开卫兵,指着仓皇而逃的孙可望大吼:“休要走了孙可望。”

  “休要走了孙可望!”到处都是长胜营士兵的呐喊。

  听到这震天的喊声,高原站在船头望去。长胜营如同一把利剑,已经将孙可望的大营杀了个通透,随着黄镇军的冲锋,敌人也被切割成互不统辖的几块,崩溃只在朝夕。至于王滔的无畏营房则在腰鼓声中排列成整齐的阵势,缓慢而沉重地向前平均地推进。当头自然是两排密集的长枪阵,所过之处,如同一太巨大的剪草机,血浪翻滚,来不及逃跑的敌人被不断刺翻在地。

  无畏和长胜两营因为长官性格的关系,也有着各自不同的气质。如果说长胜营是剑,那么王滔的无畏营就是一柄大锤。疾风烈火,一快一慢,杀得一个黄河滩鲜血遍地。

  只看了几眼,高原心中已是大定。两个营相互配合,一个负责穿插切割,一个负责正面推进,加上又是突然袭击。敌人的主将即便是孙吴转世,也是回天无力。

  只不知道敌人的骑兵什么时候能到。嘿嘿,等他们一到,不用陈留军动手,这片沼泽一样的混乱的战场就足已将他们尽数吞噬。

  此刻,满世界都是孙可望的溃兵。

  战场上界限分明,一边是浑身黑衣黑甲的陈留军,一边是杂色而混乱的孙可望部,就像两道洪水一前一后朝东面涌去。

  孙可望心中已经恐惧到极点。他昨天晚上玩了一整夜新式洋枪,天快亮时才沉沉睡去。

  俘虏身上的东西是那么新奇,威力极大没有火绳的火枪、能够将远处景物拉到眼前的单筒千里眼、通体用精钢铸造的盔甲。

  特别是那一件盔甲,孙可望特意让一个女人穿上身,然后提了一把长矛,大喝一声用尽全身力气刺过去。若是在平时,凭借着一身蛮力,即便是穿了两层铁甲,他也可以很轻易地将敌人刺个对穿。

  可今天的情形有些奇怪,长矛一旦刺中那件板甲,很自然地从那略带弧度的表面滑过,只流下一道浅浅的划痕,根本就吃不上劲。

  反复试了几次,总算将穿着盔甲的那个女人刺死。孙可望发现,要想对盔甲里的人造成实际的伤害只能刺在正中心。手稍微一偏或者用力不当,枪头就滑到一边去了。

  发现这一点,孙可望立即来了兴趣,叫人将先前所缴获的五具板甲都送了过来,然后让五个女人穿上。提着长矛对这她们就是一通乱刺乱戳。

  这回他找对了方法,一口气刺死了四个。大帐中到处都是女人身上喷出的鲜血。

  正当他要对第五个女人下手时,突然想起,这是最后一具盔甲。再刺下去,就没有了。他还想给自己留一具呢!

  于是,那个一个被吓得晕倒在地的女人就这么侥幸地逃得一命。

  孙可望因为个太矮,盔甲又是照着泰西人的块头所制,大小却也合适,就是太长。铠甲的下沿直接套到大腿上。穿上去,感觉也很不舒服,就像在身上罩了一只大铁桶。

  不过,孙可望还是很兴奋地让卫兵抽住腰刀在自己身上砍了几下。

  板甲上身,火枪在手,老孙终于累了,这才倒下昏沉沉地睡死过去。

  梦中他梦见自己变成一个刀枪不入的怪人,手中的火枪不停发射,也不用装填弹药,就那么无休无止地喷着火舌,将敌人一一射倒在地。

  正在这个时候,高原的大炮响了起来,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他一翻身从地上跳起来,大叫:“怎么回事,哪里在打炮?”

  一个卫兵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将军,敌人从河上来,好多船,好多人,我们抵挡不住,将军你还是快逃吧!”

  “啊,河上!”孙可望张大嘴巴半天也没回过神来。

  他也是一个久经战阵的骁将,什么样的情形都经历过。对于敌人可能来偷营他也有心理准备。因此,在扎好营盘之后,便将侦骑放了出去,警戒范围二十里。可以说,不怕敌人不来,只要一来,第一时间就会被他的侦骑发现。

  可千算万算,他没算到敌人竟然从河上飘来。而且因为有船的缘故,还带了大量的火炮。几乎在一瞬间,整个大营都被敌人的火炮给打得一片混乱,兵败如山倒,再有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

  既然打不过,那么,摆在他面前就只有一条路逃。

  只要逃到东面的丘陵地带,靠着丘陵的掩护,敌人的火炮也没有什么用处。

  于是,仓皇中,孙可望带着二十几个亲兵,夹在乱军之中,疯狂地朝东面逃去。可惜他身上的铠甲虽然不重,却不合身,速度怎么也上不去。于是,就这么给黄镇给赶上了。

  好在他有火枪在手,打伤那个长胜营的统帅之后,孙可望总算逃得一条性命。

  身上的盔甲实在不合身,加上有非常醒目,孙可望一边跑,一边脱,等跑进山口的官道,身上只剩一件单薄的短衫。

  再看看后面,大营中已是一片火光,两万大军就这么完全崩溃了。

  “将军,现在怎么办?”亲兵忙问。

  官道上的溃兵已经很多了,不断有人被疯狂的人流挤在地,再也爬不起来。放眼过去,灰仆仆一片人头,如同一个长满蛆虫的茅坑,看得人眼花缭乱。

  孙可望若不是有二十来个亲兵护着,后果不堪设想。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住挥舞着腰刀,将试图挤来的同伴砍翻在地。

  孙可望平带兵惟恐自己的人手不够,可现在的情形实在太可怕。他发觉自己同乱兵一起逃跑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看来,今天要想逃得一命,必须将这些讨厌的家伙摆脱掉。

  “还怎么办,逃呀!不能上官道,等下会被踩死的,我们翻山。”

  于是,孙可和二十来个亲兵同时脱掉身上的铠甲,朝山上跑去。这支两万人的大军就这么失去了他们的统帅,事到如今,这支军队也再没有翻盘的可能了。

  “可以再加一把火。”高原扭头对传令兵道:“命令梁云龙的炮兵再来两轮齐射。”

  “得令!”

  传令兵站在船头,手中红绿两旗不停挥舞。

  “轰隆!”又是一片响亮的炮声,黑黝黝的炮弹腾空而起,落进密集的孙可望军中。

  即便隔得很远,还是能够看到一道到红色的浪花翻起,其中还夹杂着人体的残肢。

  第一发炮弹的威力出乎人们的预料。很快,第二发炮弹也落地了。随着炮火的延伸,孙可望军总算找到陈留军留给他们的通道,齐齐发出一声大喊,疯狂地朝东面丘陵地带逃去。

  炮声停了,河面重新被硝烟笼罩,如同起了一场大雾。刺鼻的味道呛得众人一阵咳嗽,高原也不禁皱了一下眉头,这个年代的火药质量还真是不好呀。也不知道无烟火药是什么配方?

  这两轮炮击一样威力巨大,但船上的商人们都已经习惯了这种剧烈的颠簸。等炮击的命令一下达,所有人都飞快地用手抓住船舷稳住身形。第一发炮弹造成的杀伤让这群不良商人毫无人性地欢呼起来,等第二炮射出,河面恢复平静,甚至还有人遗憾地说如果在来上两炮就好了。

  扬州最大的食品加工、储藏、物流托拉斯老板米友仁更是兴奋都嗓子都喊哑了,他大力地抓住陆松年先生的手,“看呀,看呀,这一炮下去起码轰死了十个,不,一百个。”

  陆鹤瞠目结舌:“哪里有一百个,太夸张了吧?只打死几个人而已。”

  “你这人很没情趣,还读书人呢?”米友仁一瞪眼睛,愤愤地说:“回去之后我一定找人记录下来。百年之后,也好让子孙后代知道他的先人也参加了这么一场大战。就算我写一炮下去糜烂十里,轰死个几千人,谁敢说个不字?”

  “商人也想治史?”陆鹤冷笑:“就你这颠倒黑白,信口雌黄的本事,就算写出来也是一个笑话。”

  米友仁不依:“陆先生,你这话就不对了。你听说过没有,在我江南,商人可比读书人地位高了许多。再说,历史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模样,做后人的怎么知道,还不是书上说什么,后人就信什么。”

  “懒得同你多说。”陆松年只觉得这样的话再听上半句,对自己的耳朵也是一种污染。

  “对了,松年先生,你发觉没有,陈留军都是黑衣黑甲。”

  “看到了,大概是黑色容易印染吧,只需要将所有颜色一同倒进去就行。而且,也好上色。”

  “恩,听说古代的秦国也是黑衣黑甲。”

  “是有这么回事。”陆鹤心中一惊,再看了看那边疯狂杀戮着敌人的陈留军。那些剽悍的男人大声呐喊着挥舞兵器,脚踩血泊,腰上系着敌人的头颅,满面都是欢喜。

  再联想到陈留军人崇高的地位,还有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骄傲,以及严格的军功考评制度。陆鹤浑身毛发都竖了起来,面色苍白地抓住船舷:“暴秦,暴秦……”

  “松年先生怎么了?”高原看了陆鹤一眼。

  “我没事,我没事,晕船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跑过来:“报告高将军,王启年的骑兵来了,距我军六里,已进入丘陵地带的官道。”

  “命令长胜营和无畏营房,保持对敌压力,尽快将孙可望步兵赶过去。”

  高原看了看天空,风正烈,满河的黑色飞虎大旗都在疯狂舞动,“敌人的骑兵终于来了,此战我们赢定了。”

  在高原的大炮轰击孙可望大营的同时,驻扎在小坝的王启年军就发觉不对。等他充忙地穿好衣服从屋子里冲出来来,东面已经用大股黑烟升起,即便相隔几十里,依然看得真切。想来大本营那边的火势小不了。

  外面已经站满了指指点点的士兵,面上都是惊疑不定。

  王启年大喝:“乱什么,都给我批甲上马,准备回援孙将军。”

  听到主将下令,众人这才慌乱地冲回屋穿上铠甲,只片刻,这座村子里就充满了马匹的嘶叫声。

  等集合上队伍,正要走,徐以显突然冲出来,一把拉住王启年的缰绳:“王将军这是要去哪里?”

  “废话,当然是回师救援孙可望将军。”

  “王将军不可。”徐以显大声道:“将军,孙将军大概是被人偷了营。看这么大火势,如果不出意外,那边已经败了,我们这么过去不但起不了任何作用,反要被乱军裹胁。加上陈留军,那边有两万多人呀,我们这两千人过去,连个水花也溅不起来。”

  “放手!就因为孙将军危险,我们才要去就。”王启年怒喝道:“难道眼看着孙将军那边不管,然后骑马逃回亳州不成?”

  “不是回亳州。”徐以显大声说:“将军,既然高原长途奔袭我军大营,陈留一定非常空虚。我军全是骑兵,一日夜就到。我听说陈留连一段象样的城墙都没有,只有一千乡勇,以将军之勇,一战可下。王将军,调头突袭陈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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