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南六十里,通许、陈留、杞县交界处的大平原。朱仙镇。

  李自成大军已经出动。

  公元一六四二年,明崇祯十五年初夏。

  正是黎明时分。

  虽然主战场定在朱仙镇,但战役的最后结果决定着北面大城开封的最终命运。在历史上,因为背靠着黄河水运,加上在明以前这里气候温润,灌溉发达,是中国最早开发的地区。尤其是在汉以前,这里还是标准的亚热带气候,在二十世纪的一次考古挖掘中,甚至还挖出大象这种典型的热带大型生物。从战国时魏惠王迁都大梁以来,开封就做为一座历史名城而存在,五代后,后梁、后汉、后晋、后周、北宋和金,先后有七个朝代在此建都,故称“七朝古都”。特别是北宋定都开封后,拓展河道,修筑城垣,更是奠定了开封的中原核心城市的地位。到了明朝,开封虽然再不复北宋时的繁华,但在十三个省会城市中却是首屈一指的城市,仅次于北京和南京两个大都市。所谓“势若两京”并非过誉之词。

  此刻的河南因为气候恶劣,再不是富饶肥沃之地。但开封这个地方还是分封了大量的朱家王族成员计有有亲王一人,郡王六十六人,镇国将军一百八十人,辅国将军四百人,奉国将军六百九十人人,镇国中尉七百人,辅国中尉一百八十人。而这些王族的数量还在进一步增加中。

  天下藩封数汴中。这座城市集中了大量财富,也是朱家根基之所在。重要之处自不用多说。

  也因此,要取天下,先必取中原。要取中原,先必克开封。

  打洛阳时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的李自成自然不会放过这一颗已经熟透了的果子,发精锐之师,取汴梁之财富,囊括天下易如反掌尔。

  闯王中军率标后威武将军骑兵营统领高原,此刻正骑着一匹高大的河曲马背上,他扭转身子看过去,身后,无数辅助兵打着火把像工蜂一样在平原上忙碌,星星点点,如梦似幻。

  这是荀宗文所带领的辎重队,其中还有五百多王、黄两家的百姓,所有的人都热得浑身大汗,正忙碌地将帐篷、武器、草料王大车上装。几百匹骡子不安地咆哮,好象正在为即将到来的血战而激动。马夫们口中叫骂着,将鞭子狠狠地抽在这些大畜生背上。

  有人在大声惨叫,黄家的一个后生捂着下腹满面抽筋地蹲在地上,在套辔头的时候他被一头驴踢中了下阴。有人抖瑟着嘴唇,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对于王黄两家的百姓来说,新的一天是一个地狱,为了吃上饱饭,他们不得不随着蛮子高原来到这片大杀场。好在,高原对大家极好,一大早没个人都领到两个热热的大馒头和一碗羊汤。为了那碗香喷喷的羊汤,就算死,也值了。

  王有才大声地指挥着两家的人,“小九,你他妈没吃饭呀,绳子捆好一点,打八字结,等下打起来马料掉了你赔呀,知道黑豆多少钱一斤不?火药,嘿,装火药的那个,塞子盖紧,见了水小心你的脑袋。别以为到了军队我就管不了你们,老子女婿是高原,儿子是将军。你们是我的佃户,一辈子都得听我老王家的。快,帮军爷们穿铠甲,带子要勒紧了。”骑兵们都一身铁甲,单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没办法穿上这种笨重的装甲。也因为这样,一个骑兵都带着一个护兵,而护兵都由辎重兵和王、黄两家的人充任。

  因为离开战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是列阵时间,浑身重甲的骑兵也没骑上马背,都笔直地站在马边。身边的护兵殷勤地侍候着。

  马都是李自成历次大战收集而来的健马,大多产于河套草原,在高原的喂养下一匹匹高大健壮,膘肥肉满。马头上装着黄铜辔头,辔头上还戴了一顶棉制小帽,长长的帽子直套到马肩,与马前胸的棉甲连为一体。棉甲上缀满精钢铁片,在火光下,点点闪亮,浑身都被这钢铁的湛蓝包裹。这样一具马甲起码值两百两银子,这还不算骑兵身上的盔甲、武器和养护这一支军队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

  八百骑实在太少,一旦投入朱仙镇战场,根本可以忽略不计。要想在关键时间内起到关键作用,就得握成一个拳头朝敌人的要害狠狠砸去。也因为这样,高原没有特意区分轻、重骑兵,所有骑兵统一穿重铠,马上都着棉甲。一人一把雁翎倒,一把火绳枪,一柄眉尖刀。

  在许多闯军将士还使用最原始的锄头做武器的时候,这是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这是一支用金钱堆积成的部队。再加上士卒都是百战勇士。

  这是闯军的骄傲。

  高原坐在马背上,朝前看去,天还没有亮,远处的地平线上还没出现敌人,如同一片黑黝黝的大海,平静无波,却蕴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个时辰,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间。身边都是忙碌的人群,作为侧翼突击队,高原的部队被放在后方的一个小山包上。据说,这是一座古代帝王的坟墓,站在封土堆上,左边是海潮一样汹涌的李自成大军主力。满世界都是火把,却只能发出微弱的光点,虽多,却不明亮。天空是一无所有的黑暗,让他略有些发慌。这感觉很新奇,好象从来没有过。

  明朝唯一能够调动的军队和李自成的主力相逢了,毕其功于一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两个暴力集团赌上千万人身家的一战。成王败寇,天下大势可定也!

  “未来的壮丽将随着太阳的升起而喷薄。多么美好啊,请你停一停。”高原不禁念出类似 《浮士德》 中的诗句。在前世草原的清晨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象过这样的情形,想象自己做为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出现在这种宏大的战场之中。

  终于来临了。

  但内心中却有些颓废,有一种不真实的幻觉,仿佛这不过是一个真实度极高的游戏。成也罢,败也罢,都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我已经二十八岁,在平均年龄三十多岁的明朝已经老了,难道我已经失去了勇气?”高原苦笑,“这个时代究竟属于谁呢,我是那只扇动风暴的蝴蝶吗?好象又不是……高原啊,你已经沉沦得太久了。至少在目前,你的命运和闯军联系在一起,努力打赢这一仗吧!”

  一个卫兵走过来,“高将军,请下马着戎装。”

  高原没有动,风有点冷,单薄的衣服很快被劲风吹透了,浑身的肌肉都紧张地绷紧。

  “请将军下马着戎装。”

  傅山朝那士兵挥挥手,然后对高原说,“高将军,离大战还有点时间,要不请您先休息一下。”

  高原看了看这个目光敏锐的家伙,又看了看他眼睛里的一丝狡猾,突然有一股怒气升起。正要呵斥,却失去了力气,“好的,我就下来。”这是一个狡黠得像狐狸一样的反动文人,从加入军队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想过要铁了心跟自己干。之所以为自己运筹帷幄,不外乎是想保全自己的一条性命而已。

  自己从来没想过要获得他的忠心,这样的人很好用,但却不能让人放心。

  从马上跳下来,王有才立即命令两个小厮上前拉住马,为马穿上棉甲,又递了个小凳子过来让高原坐下,表情还是一如往常的愤慨。高原知道自己欠他许多,虽然这个老地主实在可恶。但在感情上,高原已经当他是自己的长辈了。

  在这个黑暗的乱世,亲情这种东西……

  长夜将要到尽头,内心中一片落寞。

  “轰!”有人发了一炮,在教正弹道。

  大风中一股硫磺味道和着夜风吹来,又呛又苦。

  伸开双臂任由护卫将那一套沉重的盔甲套在身上,高原问傅山,“队伍情况如何?”

  傅山道:“不必担心,士气足得到很。将军之只骑兵是整个中原最有战斗力的军队,将士们都想着怎么建立功勋呢。不过,有一点将军已经有所准备。大战之后,将军恐怕就要调离骑兵营了。”

  高原默然,朱仙镇大战一结束,自己对闯王也失去了利用价值,这支强悍的军队也很自然地会被李自成收回去。这一点也早在他的预料之中,包括那只辅助用的辎重兵。

  傅山见高原面无表情,也不再说什么。

  这个时候,突然有士兵惊叫着指着远方,“将军请看,敌人来了。”

  听到这一声喊叫,刚才还忙碌嘈杂的阵地立即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伸长脖子朝远方看去。

  却见远处的天边突然一亮,隐约有一线红色的光亮透出,仿佛给地平线镶嵌了一道红边。紧接着,一点火光光出现,朝这边飞速移动。刚开始,这一点火光还很渺小,但随着这点亮光的逼近,突然有一阵山呼海啸般的鼓声传来,那一点亮光厚突然跳出千万点晃动的火把。几乎在一瞬间,整个前方都被火把的海洋所占领。

  明军主力战兵八万,辅助兵十万,这么多人就算并排站在一起,以每平方公里三万人计算,也是一个长六里宽四里的长方形。这么多人松散地分布,组成一个宽十里的半月壮,整个地朝李自成军压迫过来。相比之下,李自成这六万人显得有些薄弱。

  大地在有节奏地颤抖,颠簸越来越大,大得让人站不住。这是明朝最后的力量,集中了整个山西、河北、河南和两淮的最有战斗力的军队。虽然这个王朝腐败透顶,但不可否认,要组织出这么一支强大的军队也需要强大国力的支撑。

  高原站在那里,看到地上的沙尘沙沙地扬起,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朝他压来,呼吸为之不畅。

  “冬!”明军震天的鼓声突然停止。

  “哄!”辎重兵们和王、黄两家的人都乱了起来。

  “不许乱,不许乱,敌人现在还不会进攻。”荀宗文大声喊叫,维持着秩序。

  话音刚落,提前布好阵形,已经等待多时的闯军却首先发起了冲锋。大概是想撑明军新到,阵脚不稳,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刘芳亮的一个万人队已经踩着整齐的步伐朝敌人中军火把最耀眼的地方走去。

  双方都是第一次调动这么大规模的兵力,相互还有个适应的过程。先用刘芳亮的部队冲他一下,看能不能来一个先声夺人。

  刘芳亮军开始还走得很慢,到后来就渐渐加快了速度,一万多人同时发出一声呐喊,加上脚下腾起的灰尘,看上去像一波汹涌的海潮。

  而对面则是黑黑的人堤,依旧不紧不慢地朝前逼来,十里宽的范围都是如此,让人心中震撼。不遏制住敌人这一波攻击,这仗也不用打了。

  闯军率先攻击。

  天还没亮。

  很快,刘芳亮军就要进入敌人火器的射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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