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第一勇士’上前饮酒!”丁原手托巨型海碗,招呼萧逸上台,今天他之所以取萧逸而弃吕布,除了是奖励萧逸在战阵上的决胜一击外,未尝没有拉拢的意思,自己是并州刺史,萧逸是雁门关守将,按理来说也是他的部下,如果能趁着这次庆功的机会将其直接拉拢到自己的麾下听用,那该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这样的乱世里,精兵猛将就是一个统帅的资本,有了资本你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成为任何想成为的人,那怕是成为皇帝,所以每一个优秀的统帅都会有爱将癖,爱猛将,就是爱自己的前程!

    “多谢刺史大人赐酒,今日战胜皆赖二位大人指挥有方,又兼将士用命,末将不敢居功!”嘴上说的很是谦虚,可萧逸的举动却毫不迟缓,大步走到高台中央,一把接过海碗,先是微微欠身向丁原行了一礼,而后又侧身向张扬也行了一礼,礼数都十分周到,他可不想因为一个虚名,一碗酒,就得罪了上司,那是蠢人才会犯得错误。

    手捧巨型海碗,萧逸转身面对台下的众将士,这才是他真正看重的东西,只要能获得千军拥戴,以后要什么不可得呀,在这个乱世里,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一切!

    “弟兄们,今日在下获此非凡荣耀,实非我一人之力,而是众多将士齐心合力的结果;战场之上,刀枪无眼,就是盖世神勇如西楚霸王者,又能杀得几人,破得几阵?战场获胜全赖众将士舍生忘死,奋勇杀敌,如果没有弟兄们与我一起奋力冲阵,如果没有弟兄们为我遮挡明枪暗箭,又岂会有今日的大胜和萧某的荣耀!”

    “这世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第一勇士,但却有天下第一的军队,愿我们众将士齐心合力,众志成城,如此,我并州铁骑,天下无敌矣!”一番壮怀激烈的话语说完,萧逸仰头将海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随即一把将碗摔了个粉碎,男儿豪气,义盖云天!

    “好!好!好!……”台下但凡听到萧逸这番言辞的士卒,不论是玄甲军的,还是丁原部下的,全都齐声呐喊叫好,自古以来世人都‘重名将轻士卒’,史书记住的也只是名将们的盖世武功,却有几个人想到过那些战死沙场的默默无名的小卒们?可正是这些士兵们用自己的累累白骨支撑起了无数名将的光环,一将功成万骨枯!贴切,深刻,悲痛!

    如今终于有一个统兵的将军,在享受无上荣耀的同时,没有忘记那些在战场上用血肉之躯为他遮挡刀剑的小兵,试问,众将士又怎么会不感动呢!这样的统领,又怎会不受三军拥戴呢?

    “萧郎果然高义,如此大功理当再受重赏才是!来人呀,上黄金、锦袍!”眼看再说下去萧逸就要尽收军心,丁原也有些坐不住了,连忙起身打断,同时开始赏赐财物,比起‘并州第一勇士’的虚名,这些可都是‘干货’了,至于目的吗,自然是要将萧逸拉过去。

    丁原在心里早就仔细盘算过了,如果真的能拉拢住萧逸,那可谓是一箭三雕!

    第一,他丁原帐下又多了一位绝世的虎将,而且这个虎将可是有勇有谋啊!

    第二,这也是趁机削弱了雁门太守张扬的势力,省得这个家伙总是想和自己分庭抗礼。

    第三嘛,撇了一眼此时脸色铁青地吕布,他这个干儿子为人过于狂傲,就是对他这个义父也经常违拗,可战阵之上又不得不借重于吕布的骁勇,如果有了萧逸投效,那他丁原就相当于有了左膀右臂,以后就可以左右平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偏重于一方。

    至于此举会不会伤了吕布的自尊心,丁原暂时没考虑那么多,就是考虑到了也没什么,他依然会这么做;不管怎么说吕布都是自己的干儿子,是自己人,而萧逸却是客人,是外人;自己人是可以教训的,而客人是必须要尊重的;这就好比自己儿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打架一样,不论对错,大人一般都会先责备自己的儿子,这是一种关爱!

    当然了,孩子之间打架,被责备的肯定是自己的儿子,可要是遇到天灾人祸,面临生死考验时,比如发洪水之类的,那家长第一个去救的肯定也是自己的儿子,而不是别人家的孩子,血浓于水,这也是关爱!

    可惜,这种感情丁原明白,萧逸明白,吕布却不明白,他的心里此时满满的全是嫉妒和怨恨,嫉妒的是萧逸,因为他抢走了本来属于自己的荣耀,而怨恨的对象则是丁原,因为他把荣耀的桂冠戴在了别人的头上。

    “我不服,我不服!……凭什么,论起武艺,我吕奉先手中一杆方天画戟,横扫千军,天下无敌,谁人能是我的对手?可受赏的却是那个萧逸,而不是我!……不公!苍天不公啊!”一把倒扣过手中的酒碗,淋漓的酒水立刻洒了一地,吕布起身看了台上一眼,而后愤愤离去,这样的宴会他一刻也不想待了。

    看着吕布离去的身影,萧逸却是冷笑连连,说实话,论起武艺来他自认比吕布要略逊一筹,但吕布这个人虽有勇者之力,却无勇者之心,心胸狭窄,朝三暮四;这样的人就算打遍天下无敌手也算不的勇士,中国人对勇士的定义从来不是看武艺,而是看内心的强大!

    世间勇武可分四等,分别是血勇、气勇、骨勇、以及最可贵的神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而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至于神勇者,旁若无物,渊渟岳峙!

    当年秦始皇横扫六国的时候,小小的燕国覆灭在即,为了避免亡国的危局,雁太子丹派遣门客荆轲入秦行刺,结果图穷匕见,行刺失败,论武艺,荆轲的本领并不高强,否则也不会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被砍伤八处,虽然秦始皇占据了兵刃长的优势,但也从侧面证明了荆轲的武力值却很并不高;可后世对荆轲这次有死无生的壮举却是两个字的评价---神勇!

    不怕死不是神勇,能微笑着面对死亡的才是神勇;而萧逸的脸上永远挂着一丝微笑!

    所以‘并州第一勇士’的名号,他当之无愧!

    顺手接过亲兵端上来的黄金和锦袍,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金子是黄的,眼睛是黑的,普天之下有几个人是真正不爱钱财的?财帛动人心啊!这种天性从人类第一次拿起贝壳当成货币使用时就决定了的。

    “大人所赐,末将不敢不从,不过些许微末之功,如此重赏,确实受之有愧啊!”把黄金托盘接在手中,萧逸感受了一下分量,确实不轻,看来丁原这次真是下血本了。

    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太守张扬,这位老大人脸上冷的快要能刮下一层霜了,也是,无论是谁,看到有人明目张胆在面前收买自己的部下爱将,估计心里都不会太舒服,岂止是不舒服,估计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了,这可是赤裸裸的挖墙脚啊!

    “这些黄金,还是分给那些在战场上负了伤的将士们吧!”随手把托盘递给了台边的大牛,萧逸对这些金子连一眼也没多看,但上司的赏赐也不能完全拒绝,那是给自己找不自在,所以那件红色的西蜀锦袍被他披在了身上;进退取舍之间,萧逸掌握的恰到好处。

    神勇者,除了不怕死,还能不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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