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朱信的外表,王朗觉得孙策或许是考虑到朱治的身份,才和对方联姻的吧?到底也是个主厨,怎么样都不亏……

  也罢,既然是孙策的夫君亲自下厨烹饪的晚宴……王朗礼貌的朝着朱信点了点头,说道:“我很期待今晚的晚宴。”

  “不会让你失望的。”朱信朝着她笑了笑。

  王朗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清楚,只是朱信还是能感觉到,这家伙肯定是在心里想了许多不客气的东西。虽说也是人之常情,但自己还是觉得有些不爽。

  既然这样,自己也就不客气了……欢迎乘坐,通往天国的单向特快列车!

  一般来说,晚宴都是从开胃前菜开始吃起。

  不过由于是前汤也端出来,怎么吃就随意。可以按顺序吃,可以反过来吃,又或者两者混着吃。不过正常来说,应该不会有人,把前菜倒入前汤里面吃那么绝吧?

  “黄瓜很脆……”王朗夹了一块黄瓜,咬了一口。这玩意当然不可能入口即化,不过一口下去,汁水混杂着酱汁爆浆而出,清脆的口感咀嚼起来也非常清爽,非常不错。

  “慢着,不是很酸?”王朗不可思议的看向朱信。

  这个拍黄瓜并不是很酸,酸味有,但是很淡,而且和米醋的口感不太一样,有种浑厚感。酱汁的主体是这种淡淡的酸,然后有酱油的咸鲜,小米辣的鲜辣,以及……甜味?

  “这道拍黄瓜的酱汁里面,用的是陈醋,而且是陈年的老陈醋,味道清爽可口,又不会特别的酸。在调味的时候,为了增加层次感,所以加入了一些砂糖。”朱信解释道。

  王朗不能吃酸这事,他难道就不知道?只是越是这样,反其道而行,可以创造出无与伦比的意外感。当然这是邪道,毕竟对方本来不喜欢吃,说不得气愤起来就不吃了。

  到时候不管拍黄瓜多么美味,对方吃都不吃,那也没意义了。

  毕竟这不是一个人吃,看看对面,孙策吃得多香,“咔噗咔噗”的咀嚼,不这样怎么能吸引王朗的注意。夫妻一起上,区区王朗还不乖乖就范?

  “惟实……这个黄瓜好好吃……”孙策一脸兴奋的表情说道,好吧,看来不是演的。

  “嗯,你喜欢就好。”朱信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孙策,女孩子不要随便说黄瓜好吃?

  想想算了,自己已不是那个纯洁的自己,再去污染别人纯洁的心灵就不厚道了。

  “这拍黄瓜里面还有木耳?”王朗夹起一片,这是属于那种很小品种的木耳。顺带一提的是,菌类培育在这个时代,居然已经开始二百多年了。

  木耳这类野生菌,也开始人工化培育,原本价比黄金,现在普通家庭都买得起。

  “用于提鲜。”朱信回道,木耳简单焯水就加了进去,脆噗噗的口感和黄瓜有得一拼,不仅可以改善口感,菌类的鲜味也能用于提鲜。

  “原来如此。”王朗点点头,‘鲜味’是最近一百年,厨师提出来的第六味。厨师发现在蔬菜,菌类和动物里面,都有鲜味的成分,有些多,有些少。

  植物里面,番茄含有的鲜味比较多;菌类一般含鲜味都很多;动物以鸡的鲜味最浓。

  按照这个说法,这盘拍黄瓜里面的陈醋、小米辣和木耳,其实都是起到提鲜的效果。

  偏偏数量控制得很好,只是点缀,不会太多。前菜如果味道太浓郁,反而属于失败。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鲜味的掌控恰到好处,很好的把黄瓜的‘生涩’给压下,甚至把‘生涩’也作为一种风味。

  “看来我得试试这个芋苗鸡汤……”王朗有些期待的看向旁边的鸡汤。

  她当然知道芋苗这玩意,红芋苗主要是茎的部位是紫红色著名,缺点也很明显,芋头的个头不大,一般作为观赏作物来栽培,简单来说不是主流。

  就算是朱信穿越前,种植这玩意主要是因为它‘凉’,煲汤喝据说可以去火。这玩意膳食纤维也很高,用于清肠胃排毒也挺不错。

  简单来说,就是这种红芋苗,吃的就是它的茎,完全不用考虑土里的芋头的。

  对于王朗来说,对芋苗的了解,大概就是芋头。芋头产量可以,很多地方不怎么管都能生长,可以作为主食。但是它的茎和果,哪怕煮熟,吃起来也会让喉咙瘙痒难耐,甚至有些人只想要把喉咙都给挠开。

  一般来说,怎么会有人把芋苗作为食材来用?王朗甚至觉得,朱信是不是疯了。

  在王朗还在犹豫的时候,孙策已经开始用勺子舀起一勺汤水,然后小心撩起发梢,抿了一口,举止非常的高雅。

  朱信倒是看出来了,这家伙也在担心这汤水,主要是芋苗有问题,不敢大口喝。只是刚刚“咔噗咔噗”的,豪爽地吃着黄瓜,现在装淑女会不会太晚?

  结果抿了一口之后,有些惊讶,完全没有传说中,那种会让喉咙瘙痒的感觉啊!于是立刻恢复原来的样子,把剩下汤水喝完,一股异香迅速弥漫到整个口腔……

  “惟实,这个,这个好好喝!”孙策双眼闪着星星,激动的说道。

  “那是当然的。”朱信笑了笑,这家伙,居然敢质疑他的手艺和对食材的了解。

  “…………”王朗见状,当然也不客气,拿起汤勺舀了一勺,然后小心翼翼抿了一口。

  她和孙策不同,是真的见过,有人吃了芋头的茎和果子,然后痛苦的挠着自己的咽喉,若非别人抓着,能把喉咙都给挠开。

  入口很柔顺,口腔没有刺激的感觉,或许有延迟,她不敢掉以轻心。随即有些奇怪,这汤很清,没有油脂的感觉。看不出个所以然,毕竟只是纯粹的汤,芋苗和鸡都没有。

  什么叫做前汤,那当然主要是喝汤。真正优秀的前汤,朱信觉得就不应该留汤渣,毕竟这玩意经过炖煮之后,味道和口感已经不在巅峰。

  当然,这不代表他会浪费,这些剩下来的汤渣,他已经和后厨的厨师和帮厨分了。

  王朗的确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这汤的味道的确是鲜甜可口,芋苗有股芋头的味道,不过很清爽,配上鸡汤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异香。

  有点类似椰子鸡,总觉得不能称之为芋苗鸡,或者说那个鲜甜的感觉和椰子鸡有点像,只是清爽感更强烈一些,没有椰子鸡那种醇厚的感觉。

  这味道一开始喝有些不习惯,第二口觉得还不错,第三口发现还挺配的。喝着喝着就觉得真的很不错,再想要品尝,结果……没了!

  看着空空如也的汤碗,王朗也有些不可思议,自己吃东西,什么时候那么狼吞虎咽过?

  口腔里面还有些香味的余韵,不过也慢慢被冲淡,没有那种回味无穷的感觉。

  不过作为前汤这样刚好,余韵若有若无,前面两道菜的味道却是已经淡下来了。整个肠胃开始活跃起来,期待下一道菜的到来。

  “这个汤……”王朗还是忍不住好奇问了句,“为什么会那么清?”

  “在炖煮的时候,鸡是去了皮之后才开始炖。”朱信回道,“这样会让汤水失去鸡的醇厚感,不过只要大火烧开,然后小火炖煮两个时辰,鸡的鲜味依然会很好的熬出来。”

  当然还是比不上带皮的时候,从口感的角度来说,没有鸡皮的鸡汤是没灵魂的。只是从健康的角度来说,可以减少脂肪和胆固醇的摄入。

  就比如说烤乳猪,白净烤鸭,没了皮的话,那简直就是完全没了灵魂。

  若是正常炖汤,哪怕是老火靓汤,鸡肯定是不去皮的,最多把上面漂浮的油脂去一去。不过这是前汤,要塑造的就是这种清爽的口感。太浓郁,会失去对其他菜色的期待感。

  同时用炖煮的方法,把鸡肉的鲜味,主要是连骨髓的味道都给熬出来。按说应该要六个小时,他是用了职业技加快这个时间。

  用这个方法,倒是可以弥补口感不够醇厚的问题,又不会显得太油。

  “前汤的话,倒也无可挑剔。”王朗点头,“看来我真的要期待一下今晚的晚宴。”

  “敬请期待。”朱信点头,“副菜会陆续上来,请稍后。”

  眼看朱信出去去菜,趁着这个时候,王朗也看向孙策,揶揄道:“孙太守,莫非你是看中了他的这个手艺?”

  显然,王朗把孙策当成好吃之人。有些人真的会这样,尤其是职业者,可能是食欲被放大的关系,对吃的要求非常高。

  只是问题在于……王朗看向孙策,如果好吃,怎么根本没有吃胖的意思……或者说,这丫头不会把吃进去的东西,都转化到胸前两坨赘肉上了吧?

  自己的按说也不小,可在孙策这双面前,居然有点相形见绌的感觉。

  “惟实的手艺的确不错了……不过他长得也很不错来着。”孙策嘟了嘟嘴,又是诋毁朱信外表的。明明长成这样很可爱,而且摸起来还软乎乎的,怎么就不知道他的魅力?

  有时候她都奇怪,这个世界的女性,难道都喜欢硬………突然间,她开始有些羞臊起来,自己的确有些说错的地方,其实男人硬也挺好。

  只是其他地方不行,摸起来没手感,硬邦邦的还膈应得厉害。

  就那么说,比如说她抱着朱信睡觉,后者是浑身肌肉的样子,第二天起来胸口痛得要死。后者换成软乎乎的样子,第二天起来就不会有这个感觉。

  甚至如果是真的胖更好,冬天的时候都不需要那么厚的被子,抱着他就超~~~暖呼呼的!

  “不错……好吧……”王朗闻言有些怀疑,孙策的审美是不是有问题……只是在个人审美上,她也不好插嘴,只能换个话题,“也不知道接下来是什么菜,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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