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连续下了五天,方才停歇。

  整个草原就像是一块吸水而浮肿的面包,看上去没有什么异样,可一但触碰以后,就会渗出水来,一不小心会有陷下去的危险。

  “该死的鬼天气,终于停雨了。”杜荷踩着泥泞的草地,呼吸着雨后带着泥土的空气,左右活动着已经懒散的筋骨,打了趟拳,舞了会儿剑,将多日困在营帐里的闷燥感觉一扫而空。

  往厨房盛了碗粥,对着硬梆梆的大饼,囫囵吞枣的吃下了肚。见时间差不多了,骑着雪无影,悠哉悠哉的出了军营,来到军营北方的一处丘陵地,找了些湿树叶,浇上随身带来的火油,用火折子点燃。

  火油与湿叶的相冲发出了“吧嗒吧嗒”的爆炸声,黑色的熏烟也冲天而起,数里可见。

  杜荷想着前几夜与李绩的暗谋,脸上挂起了古怪的微笑,连他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出这么一个损招。也许是形势逼人吧,杜荷不愿意失信于长乐,更不愿意受到战事的拖累,没能亲自迎接孩子的诞生。为了尽快的结束战争,现在只能无所不用其极了。

  杜荷闭目打坐,大约过来半个小时,若有若无的马蹄声传入耳中。他睁眼举目眺望,一道黑影出现在视线之内,正由北方疾驰而来。

  “公子……”来骑飞身下马,动作灵活利落,正是杜荷的心腹之一,也是他的半个徒弟秦煜。

  只是现在的秦煜一身草原人的装束,穿着裘皮大衣,戴着高厚的皮帽,身后挂着六根粗长的辫子,原本白皙的脸庞抹上了水洗不去的特殊颜料,呈现草原人饱受风吹日晒而特有的棕黑色。若不是熟悉之极,很难认出他就是秦煜。

  杜荷笑赞了一句,“雪雁的易容术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你现在跟草原人几乎没有两样。”

  秦煜深有所感,点头道:“我们几人经过二夫人的乔装,在草原上没有一个认出我们是唐人的,唯一不足的只有不会说突厥语。好在突厥已经灭亡,草原上流行着突厥、汉语两种方言,小心谨慎,也不会出错。”

  杜荷深知侯君集的厉害,为了这一战,他将“踏月留香”的所有成员都潜入薛延陀,打探消息情报。他们有的在薛延陀的汗庭,有的潜伏在薛延陀的军中,分别以各种身份收集有用,可靠的资料。

  皇甫皓华才思敏捷,专门负责分析情报。秦煜身手灵活,可以避开一切薛延陀的斥候,专门负责与杜荷沟通,传递消息。

  杜荷将秦煜招来,主要是想问一问侯君集的消息,顺便了解一下,情报分布的情况。

  杜荷所训练的“踏月留香”并不是机器,一个个都是有着绝对自主性质的人才。他们不需要特殊的安排,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们会根据自己不同的长处,将自己置放在一个安全又能够得到情报的地方。落实下来以后,在与皇甫皓华、巴宇兴这类头目接触。由皇甫皓华、巴宇兴亲自将他们所在的岗位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暂时的情报网。他们彼此之间,从来不做任何交往,也不会有任何不必要的接触。

  这样安全、方便也快捷,有着诸多的好处。

  杜荷对于这支“踏月留香”的特种部队下了好一番的功夫,才练就了他们现在的能耐。

  面对杜荷的第一个问题,秦煜给出了让人遗憾,又理所当然的答案。

  “侯君集受了一箭,伤的比较严重,但并未有伤及要害,只是暂时的行动不便,需人搀扶,并无任何的异常。”秦煜平静的说着。

  杜荷早已知道这个答案,倘若侯君集真的伤势严重,那前几天的晚上,他也没有那个能耐指挥军队,缓缓而退了。不过在这心底,还是希望侯君集能够让薛仁贵那一箭射死的。

  他若一死,薛延陀将不足为惧。

  “可惜可惜……”杜荷摇着头,一脸的遗憾,这祸害,怎么就不识趣点,早点死掉呢。过了片刻,他才问道:“其他人怎么样,可得到了什么有用的消息?”

  秦煜点头道:“确实得到了不少的情报,但很杂,分细的来说大多都是因为这场雨后而引发的那种情况。譬如青稞供应不上,缺少治疗冻伤的药草,缺少过冬的皮大衣等等,这些都对战事没有什么帮助。但有两点皇甫大哥觉得很重要。其一、根据可靠的消息,薛延陀从高句丽求购来数以十万计的皮大衣。其二、根据巴宇兴大人传来的消息透露,薛延陀军中现在对于侯君集颇有微辞,似乎很不满他的存在。”

  杜荷沉吟了片刻,点头道:“这两则消息确实很重要,表面上看薛延陀从高句丽求购来数以十万计的皮大衣并没有什么异样,实际不然。当初我曾在薛延陀擒拿了高句丽的两个家伙,他们透露高句丽内部将会出现动乱,需要薛延陀的支援。这一次高句丽卖数以十万计的皮大衣给薛延陀绝不寻常。即便高句丽握有的辽东、长白山都是盛产皮毛之地,一次性数以十万计的交易,也太大了。可以肯定,薛延陀与高句丽之间,一定有着交易。这个先不管他,高句丽跳梁小丑,解决了薛延陀,接下来就是他了。不急……不过这十万计的皮衣的力量却不容忽视。薛延陀军队现在冬衣短缺,若让他们将这些衣服送到前线,意味着有十数万的薛延陀兵能够在这寒冬里与我军作战。你回去告诉皇甫皓华,让他看看有没有法子将这十数万棉衣给烧了。事情办成,记他大功一件。”

  “是!”秦煜应了一声。

  “不过……也要提醒皓华,不能着急,更不可勉强。他们人手不足,薛延陀对于这个物资想必也很看中。别事情没干成,将自己搭上去。”杜荷心知“踏月留香”里的每一个人都受到了杜家与自己的恩惠,对于自己的忠心,那是毋庸置疑的。面对自己的命令,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他便是担心这份忠心会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秦煜再次表示明白。

  杜荷沉吟道:“至于对于侯君集颇有微辞这点可以预料,侯君集大唐第一名将,为大唐立下无数的汗马功劳,威名赫赫。可他所有的威名都是为大唐在大唐闯下来的。放在大唐,谁不敬重他那一身彪炳功绩,然而在薛延陀他却是寸功未立的新兵蛋子,一下子成为薛延陀的三军统帅,受到微辞理所当然。假若他能够好好的表现自己,为薛延陀打几场漂亮的胜战,相信薛延陀人也会服他。只不过与我军连战两场,两场都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本就对他抱有怀疑的薛延陀将校,心中不可能不存有想法了。”

  其实侯君集打的两仗非常的漂亮,即便是杜荷对于他也是心服口服。

  第一场侯君集虽然是输了,可是在那种情况下,任谁来指挥都不见得会比侯君集指挥的更要出色。至于第二场更是如此,在他的进攻之下,杜荷几乎没有什么抵抗之力,眼睁睁的看着左翼让他打成残废,并且将矛头指向中军。若不是薛仁贵的一箭,杜荷率领的先锋军只有全军覆没一途。

  这其中的奥秘不是有心人是难以察觉的。

  薛延陀的兵将大多都习惯喜欢采取强攻,硬功的战术战法,对于妙至毫厘的行军布阵,克敌制胜之道,并没有多少人能够深入的了解。

  他们只是清楚侯君集第一战败了,第二战也败了,根本不去分析这其中的缘由。

  对于两战两败的大将军,本来就不满的他们,现在的情绪无疑是变本加厉,可以很好的利用。

  “巴宇兴现在在薛延陀的军中担任什么职位?”杜荷开口询问。

  “踏月留香”是两个小分队,一可以二,二可以一,能够分离,也能够组合。其中“踏月”多为生活密探,他们并不擅长武艺,而是掌握各种各样的技巧,可以很好的利用技术混入自己的岗位打探情报。“留香”多是武艺高强者,都是能够以一当十的勇士,他们可以混入军中,也能成为护卫,但主要任务是执行各种各样特殊的命令。就如杜荷要求的火烧棉衣,这项行动的执行者,必然是“留香”小队。

  巴宇兴的武艺是“踏月留香”中最出色的,本来是负责执行任务的头目。然而在薛延陀的汗庭时,意外遇上了儿时的伙伴。

  巴宇兴是突厥与汉人的混血儿,很早以前是生活在草原边界的。因为战事,举族迁入黄河附近。时运不佳,黄河泛滥,冲毁了他们的族部。巴宇兴双亲去世,他本人让杜如晦收养,让他们在封地中成长。剩余的一些侥幸存活的族人,返回了草原,并入了薛延陀。

  其中有一个叫做巴杰拉的人与巴宇兴是邻居,是那种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伙伴。现在他是薛延陀的一名千夫长,是大度设心腹的一名部下。巴宇兴也就顺势加入了薛延陀,成为了巴杰拉的部将。

  现在他是杜荷手中最重要的密探,接下来许多事情都需要巴宇兴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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