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还真买了点排骨回家吃肉去了,用高压锅炖排骨是他会做的最复杂的肉菜,再加上中午孙丽丽弄的菜,一个人吃很是丰盛。他的口味很怪,由于从小跟着不吃肉的姥姥长大,平时很少吃肉,只吃鸡蛋和海鲜,淡水鱼都不怎么涉及。但涮羊肉、卤煮、爆肚、门钉肉饼之类的肉食他倒是比较喜欢吃,尤其是排骨,敞开吃的话这一高压锅不够他一个人两顿造的。

  溜达了大半天,嘴皮子都快说薄了,洪涛觉得有点累,连他最喜欢的电脑游戏也没打,就放了一盘张学友演唱会的影碟,躺在沙发上闭着眼听歌。说话这玩意其实挺累人的,这一点洪涛深有体会。以前自己父亲上课时就算坐着,一堂大课下来后背的衣服也都湿透了,全是说话太多累的。今天自己可是没少说,气力有点消耗过多了,还没到九点眼皮就开始打架,张天王的歌声也就成了催眠曲,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没错,梦乡!不是象征性的梦乡,而是真的梦乡,他又开始做梦了。

  和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的梦里的场景异常火爆,很像一部警匪枪战片儿。背景就是后海西端的一条小胡同,名叫后海夹道。这条小胡同非常非常细,勉强可以容纳两辆自行车交错而行。它的东侧就是那堵高高的灰色大墙,西侧则是一大片平房院落,南端一直通到后海边,北端是鼓楼西大街,出了胡同口往西不远就是德胜门立交桥了。

  可奇怪的是洪涛这次好像并不是梦中人,他处于一个类似监视器的视角,一会儿位置在后海岸边,一会儿又变成了鼓楼西大街,甚至还有在夹道里的时候。

  当时正是夜间,还下着小雨,气温很低,西北风夹杂着雨点打在脸上居然能感觉到冷。不管是后海边还是大街上都空无一人,夹道里本来就不多的三盏路灯还灭了一盏,就显得更加昏暗了。

  突然间,东侧的大墙里传来了噪杂的人声,很快灯光也亮了起来。不多时,一辆警用摩托车也呼啸而至,停在了后海边,车上下来三名穿着雨披的民警,各自举着手电奔跑起来。其中有一名警察就钻进了后海夹道,其它两个警察则顺着高墙往东跑去。

  这时夹道的高墙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他的个头不高,穿得鼓鼓囊囊的,很麻利的爬过了高墙上的铁丝网,然后把一个两米多长的东西提了上来,一抽一拉,那东西居然又变长了一倍左右,一头还在高墙上,另一头则搭在了夹道西侧的一捆凌空架设的电缆上。而这个人影居然踩着这个东西几步就穿过了夹道,站在电缆上一手扶着电线杆,一手又把那个长长的东西抽了回来。

  梯子!居然是一架可以伸缩的铝合金梯子!洪涛瞬间就明白了,这就是号称燕子李三的飞贼啊!他根本就不会飞檐走壁,只是身手异常矫捷,力气还挺大,碰上可以攀爬的地方就攀爬,碰上过高的地方就用梯子上去。而且他的梯子用得有点出神入化的程度,不光能垂直用,还能平行用,既可以攀爬高物又能变成桥梁。

  “站住,干什么的!”可惜这次他比较倒霉,在大宅子里耽误的时间过长,夹道里此时已经不是空无一人了,而是有了一名警察。虽然距离有点远,但这名警察还是看到了他,一边往这边跑一边高声喊叫,同时右手拿出了一把枪!

  站住是肯定不可能的,听到自己被发现了,飞贼有点慌,梯子也不要了,奋力一蹦就从电缆蹦到了旁边的房顶上。虽然脚下滑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身形,连滚带爬的踩着屋顶向着房屋密集的居民区里窜去,那个速度真有点如履平地的感觉。

  “啪……再不站住就开枪啦!”夹道里的警察也急了,这要是还让他跑了,自己的责任就有点大了,情急之下直接扣响了手枪,一声脆响顿时划破夜空。

  “啪……啪……”可惜枪声还是没能阻止那名飞贼的逃窜举动,反倒跑得更快了,眼看就要钻入黑漆漆的平房区于是又是两声枪响,距离飞贼所在屋顶还有四五十米远的警察连奔跑的步伐都没停,抬手就是两枪。

  “这是李向阳吧!”洪涛确实是这么想的,应该说梦里的洪涛是这么想的。

  随着这两声枪响,屋顶上飞奔的人影一个趔趄就栽了下去,随后院子里就乱成了一团,大人叫孩子哭的,唯独没有那个矫健的身影出现。看样子他是被击中了,在飞奔中用手枪于四五十米之外击中一个猫着腰的运动目标,还是仰射,这要不是李向阳就得是他师傅,神了!

  “神个屁!”就在洪涛努力挣扎着沉重的身体想过去看看时,画面突然一变,他又到了一个饭馆里,对面坐着的居然是小舅舅和孟津。嘴里咬着半只大虾,满脸不屑表情,正在滔滔不绝讲故事的正是孟津,合算刚才自己看到的情景都是听他白话呢。

  “蒋所儿算是捞上了,就他那个身子骨能坚持跑到院门口已经不容易了,心脏病差点没犯喽!”嘴里咬着东西都没堵上他的嘴,而且这次被他贬低的还是同行,洪涛也认识,派出所的蒋副所长。

  “别管怎么说,他枪法比你强,你能打到吗?”这是洪涛提出的质问,他非常看不惯孟津的做派,好歹也是个刑警,整天正经事儿不干,还有脸说别人呢。

  “我还真打不到,别说我了,你让老蒋再打一百次,要是还有一次打上,我立马脱衣服回家!”孟津承认的倒是挺痛快,不过不是心服口服,而是酸意浓浓。

  “哦,合算是蒙的啊!”小舅舅听明白了,他和孟津是一对儿狼狈,自然要向着自己哥们说话,外甥是谁他早忘了。

  “那可不!现在老丫挺的都不能上班儿了,好像精神上出了点问题,据说晚上一闭眼就会想起那个贼血肉模糊的脸,快成精神病了。我估计个人二等功完后就是提前退休,连养老所儿都够呛能去。唉,一个大活人啊,手指头一动就没了,半张脸都给打烂了,没见过血的人谁见了都过不去这个坎儿。”孟津虽然嘴上说得挺难听,可实际上他是在为这名老警察惋惜。立不立功能咋滴?就算马上让你当正所长,可是精神上受到的刺激咋弥补?还能不能完好如初?答案很不乐观啊,弄不好后半辈子都受影响。

  “没那么邪乎吧?蒋所儿也太面了,要不你给我把枪,不用多,训练半个月就够,下次再碰上这种事儿,我一枪一个,一发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这有啥可怕的啊。”接下来说话的是自己,或者说是梦境里的自己,说的话让洪涛自己都觉得有点脸红。

  这尼玛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要是杀人都像自己所说的那么容易,世界上就不用分什么老兵和新兵了。可是无数次战例却证明,杀过人见过血的士兵战斗力确实比光靠训练的新兵强多了,哪怕你只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打死打伤过一个敌人。

  在这方面自己应该也很有发言权,打架其实和打仗差不多,无非就是冷兵器和热兵器之分,要是真正较真起来,冷兵器打架恐怕比热兵器作战还需要胆量。拿刀砍过人、扎过人,哪怕是被砍过、扎过的人,就比没经历过这些事儿的人要勇敢的多,关键时刻真能下得去手。

  而那些没见过血的人,不管平时叫唤的多厉害,就好像梦境里的这个自己,一旦到了需要下狠手的时候,很少有能真下得去的,有时候自己会把自己吓得浑身发软。

  “我以前真的这么傻逼吗?”梦境就在孟津和小舅舅鄙视的目光中结束了,同时洪涛也醒了过来。原来鄙视自己的不是小舅舅和孟津的目光,而是影碟机里的影碟放完了,电视上一片蓝瓦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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