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没有想到,眼前这一看就出身不凡的公子哥竟是如此好吃,令人忍俊不禁。

  毕竟这样的出身,什么好吃的没见过,也就不会稀罕。哪晓得竟然能拉下脸皮讨吃的,实在令人意外又觉得有些好笑。

  赵掌柜很是无奈,可事已至此也无法阻拦。

  他家这公子虽然是含着金汤勺出身,却没有府里其他有钱人家出身的公子哥那样骄奢任性,为人聪明又谦逊,跑商艰辛却从不曾叫苦,甚至乐在其中。

  可唯有一点,那就是好吃。

  明明家中从不曾缺吃的,而且也颇为讲究,可一遇到没吃过的东西就想要去试一试。

  别的老饕因为尝遍美食,所以特别挑剔,食物烹饪的时候每一个步骤都要达到极致才能满意,不会闹得最后都没得吃。而他家公子却并非如此,他爱吃却不会特别的讲究。他粗细皆可,不管是精致菜肴还是乡野粗食,他都能品出其中独特味道来。

  也是因此,那些老饕根本不带他家公子玩,因为觉得他是饭桶而不是懂得品味之人。他家公子也不屑与这些人为伍,觉得他们本末倒置,太过于讲究反而品不出不同美食的魅力。

  自家公子如此,也算不得不好,只是这种时候如此不设防,就让人有些无奈了。

  虽说平时自家公子并非如此,现在也是瞧着这群人并不像歹人,又有平安镖局的人在此,所以才肆无忌惮,可凡事有万一不是?

  但自家公子硬是要凑上去,那架势压根没有商量余地,赵掌柜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虽说自家公子平日很好说话,对他们这些老人都客客气气的,可真到拿主意的时候却是不容人质疑的,尤其在吃上面特别的执着。

  赵掌柜虽是无奈,却也没有阻止,只是打了个手势,命人警惕着。若是出事也能及时反应,非他太过小心,而是这些年的经历让他养成了习惯。

  常喜盛笑道:“公子无需客气,你若喜欢吃拿去便是,哪里需要这般计较,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锦衣公子却是摆手,非常有原则道:“我可不是那吃白食的,你们也试试我这牛肉干,我敢说你们肯定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肉干。”

  常喜盛还想拒绝,常喜乐却暗中拦住,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交换吧。若我没猜错你们那是牦牛干?从前一直想着若有机会尝一尝,没想到今天正好碰上。这东西精贵,倒是我们占了便宜。”

  这里的牛是农事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不可以随意宰杀,若是病死还得到衙门报备。不过这并不代表就没有牛肉卖,只是比较少罢了。

  而牦牛并不是耕牛,用来食用也就不存在问题了。只是牦牛并非良国所出,而是他国所得,因此平时难得一见,价格也不算便宜。

  锦衣公子听到这话眼睛都比之前亮了几分,“我就知道你是个懂吃会吃的!竟然就看这么一眼就知道是啥玩意做的,平日没少琢磨吃的吧?”

  常喜乐笑了笑,“琢磨倒不至于,不过是比较好吃,也就会在闲暇时候想着怎么弄出美味来而已。人生在世,吃喝玩乐。”

  锦衣公子更加乐呵了,“你这话太对我胃口了,别人都说好吃不是什么好词,可那得配上懒做才如此。若是有本事能满足自己的嘴,尝遍天下美食这才不枉来人世一场!来来来,你来尝尝我这牦牛干,我来吃你们的螺蛳粉,啧啧,这玩意可真香啊,我大老远就闻到了。”

  常喜乐不客气的收下,并分给大家,而锦衣公子也不用别人帮忙,自个烫米粉放料放汤。

  一口下去……

  呛着了。

  锦衣公子差点没把肺给咳出来,整个脸都变得通红。

  赵掌柜连忙送上水,锦衣公子猛灌了好几口这才缓过劲来。

  “咳,咳,这玩意咋这么辣!”

  “里面放了茱萸,而且还放了不少,这个就是茱萸酱和茱萸做的辣米油,你方才放得有点多……”

  常喜乐见他眼睛里含着泪水,辣得恨不得在原地跳起来,非常同情道。

  不是他忘了提醒,而是他看到眼前这人就知道是个尝遍美食的吃货。想着条件好的吃货,大多有敏感的味觉和嗅觉,肯定就知道这两样是什么玩意。尤其是这人一副很懂行的样子,没有想到,完全不是那回事。

  “咦,这是茱萸啊,我之前吃过,味道不好就没有再试过,没想到竟是如此美味。我就说这味道这么熟悉,一时半会儿没想到是什么,就觉得很香,不小心就给放多了。”

  锦衣公子刚缓过劲来,又拿起碗筷想要吃起来。

  常喜乐和赵掌柜连忙拦住。

  赵掌柜:“公子不可,此物太过辛辣,若是吃了会坏了肠胃。”

  常喜乐也道:“你不习惯辣味,不可这么吃,会闹肚子的。”

  锦衣公子拧眉,“我方才只是不小心呛到而已,这点辣不算什么。”

  常喜乐可不想这大有来头的人物吃了自家东西肚子疼,到时候一时气愤不过找他们晦气就麻烦了。

  “公子不如先试着吃不那么辣的,这路上还是得谨慎为妙。”

  赵掌柜也一脸无奈的哀求,“公子……”

  锦衣公子这才放下碗筷,“行了行了,我换一碗就是,只可惜了这一碗。”

  多话马夫反应最快,连忙道:“这一碗就当做是赏给老小儿了!”

  螺蛳汤不好带,虽然故意熬得很浓,后面加水兑出一大锅子汤,可依然没有多少,一个人也就一碗。在外边跑的大多数都是大肚汉,这样才能保证一天的体力,所以这么一碗压根就不够,虽然还可以伴着干粮,可哪里有吃米粉来得痛快。

  赵掌柜原本还想试试,没有想到被人捷足先登,只能讪讪作罢。他虽然没有锦衣公子好吃,可这玩意明显比手里头的干粮要美味得多!况且他们手里的干粮再好吃,吃了大半个月也吃得恶心了。

  偏偏锅里已经不多,锦衣公子第二碗已经是最后一碗。

  锦衣公子这次终于能开吃,一口下去顿时那忍不住大赞一声,“爽!”

  三下五除二,没几下就给吃完了,吃完了还意犹未尽。

  “这东西真是够劲,尤其这里头的茱萸,辣得人特爽快。赶了一天的路,吃这玩意能把压在胸口的气顺通了。”

  锦衣公子由衷赞道,螺蛳粉确实很美味,不过还是明显尝到是兑了水的浓汤,没有那么纯正,味道稍显次了些。所以让他最为惊叹的就是里头的辣味,这种味道让人一旦适应就无法割舍,是会让人着魔的滋味。

  常喜乐和常喜盛并不意外这样的结果,他们也是最直接的感受者。虽说那段时间熬这玩意的时候,脑袋都被熏晕了,可谁也不会因此不喜欢吃了。现在常家人一顿缺了他都觉得哪里不舒坦,总觉得东西不够味。

  见他如此喜欢,常喜乐哥几个也十分高兴,对自家的东西更有自信了。毕竟这位不知名的公子很可能是沈家或者沈家里比较有地位之人,有他这样的人赞赏,说明他们的东西是不成问题的。

  常喜盛道:“若公子喜欢,可以拿走一坛茱萸酱和辣米油,当是换这牦牛肉干了。”

  锦衣公子十分大方,给了很多牦牛肉,远远大于螺蛳粉的价值。而且这牦牛肉干味道确实非常不错,很有嚼头,让人吃一口就停不下来。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人家虽然不指望攀上,若对方喜欢,对于他们的推广销售也极为有利。

  锦衣公子摆摆手,“那些牦牛肉方才是用来交换这螺蛳粉的,你们要送给我茱萸酱和辣米油,我也送你们一袋子香料吧。这东西虽然是制香用的,不过我觉得肯定能用来烹饪食物。”

  说着打了个手势让赵掌柜去拿来,赵掌柜点了点头,出门去外头马车上拿东西。

  常喜乐道:“公子无需如此客气。”

  “礼尚往来罢了。若我没有猜错,外头马车上装的就是这些茱萸酱和辣米油吧?你们进府里就是为了做这生意?”

  常喜盛与常喜乐对视一眼,常喜盛大方道:“公子神机妙算,这茱萸酱和辣米油确实都是我们桃源村所出,这次出门也想瞧瞧这些玩意有没有销路。除了这两样,还有茶籽油。”

  “桃源村?这村名倒是不错,让人想起漫山遍野的桃花,想来必定是极为美丽的地方。”锦衣公子面露向往。

  “你们倒是有想法的,知道光种田是不够的。这螺蛳粉也是你们所出?我也算走南闯北,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吃法。大家都觉得螺蛳贱得很,贫寒人家又不讲究,没有想到弄出来光这口汤就如此美味。”

  常喜盛顿了顿,这东西是常喜乐弄出来的,可大家从来没有问过这东西是哪里来,还以为县里就有。后来他去县里才发现,并没有这玩意,都是新鲜东西。其实他也曾好奇过,他的弟弟怎么会对灶上之事如此熟悉。可一回想又觉得自家弟弟打小聪明,就有这天分也不一定,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被人一问,常喜盛就有些迟疑了。

  常喜乐这次不再什么都推书上看的,吃过一次亏宁可厚脸皮把自己塑造成啥都能做出来的天才。

  “不过是闲暇时一些想法罢了,没有想到做出来味道确实不错。”

  常喜盛微微诧异,这说法和之前可不一样。

  常喜乐不好意思道:“哥,从前我是怕你们说我玩物丧志,不好好读书一天琢磨这些乱七八糟的,所以没说实话。”

  常喜盛还未开口,锦衣公子便那笑道:“我看你就知道你跟我是一路人!如此美味之物果然是出自你之手。想必这些茱萸酱和辣米油也同样如此吧?”

  常喜乐笑着并未否认,锦衣公子直接跑到常喜乐身边想要坐下,却被眼疾手快的常昱给挤到一边去。

  锦衣公子愣了愣,又跑到另一面,又被常昱挤走了。

  锦衣公子眯了眯眼,在常喜乐两边跳来跳去,常昱却不跟他胡闹,直接站起来提着锦衣公子的领子,直接扔到一边去了。

  沈家商队的人纷纷扶额,对自家公子又犯蠢感到丢脸至极,却没有一个人上来帮忙。

  毕竟,被个十岁左右孩子丢出去,还用他们去救也忒丢人现眼了。

  常昱把握分寸,所以并没有把人丢狠了。

  锦衣公子站直身子,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对常昱非常感兴趣,“这孩子力气还真大!”

  常昱虽然在外头表现得和普通人一样,可对常喜乐的占有欲却依然不掩饰。除了常喜盛,就连常喜庆他们都不让靠近,常喜乐对此也毫无办法。还好他本身也跟人不是很亲近,也没有人像这锦衣公子一样,总想往他身边凑。

  “得罪了,小喵尚且年幼,不太懂人情世故。”

  锦衣公子只是笑笑并未在意,也没有执拗非要坐在常喜乐身边,“有这么个人护着晚上可以睡个好觉。”

  常喜乐笑而不语,心里一回想还真是那么回事。

  这时候赵掌柜提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锦衣公子道:“你对吃食很有天赋,正好帮我瞧瞧这玩意。我想知道这东西除了用来制香以外,怎么用在烹饪食物上。”

  常喜乐也并未与他客气,直接将那袋子一打开,顿时眼睛一亮,“这不是孜然吗!”

  之前他一直托大夫帮他看看有没有这些香料,一直寻不到,没有想到竟在这个时候碰到了。

  “你果然认识这东西!”锦衣公子激动道,又想凑近常喜乐却被常昱给瞪回去了。

  常喜乐也十分高兴,“用这东西烤羊肉串、烤全羊,那滋味你吃过一次必是难忘。这东西作为调料可是一绝呢!”

  锦衣公子乐了,“我就说这东西肯定能做吃的,还被人笑话。大家都说我不知风雅,哼,我还觉得他们是不识货。”

  用孜然制香听起来确实比作为食物调料显得风雅不少,不过对于常喜乐的吸引力绝对远不如食物调料。

  常昱之前时不时打回野羊,害得他越发想念孜然,想念羊肉串。

  兴许是上辈子生病以后很多东西不能吃,弄得他对吃的异常执着,总想着复原过来大快朵颐,以填补从前的遗憾。

  “等到前面村庄时,若有人养羊我们可以买一头,到时候给你们试试看这玩意的魅力。”

  锦衣公子更高兴了,“就知道这东西给你瞧准没错!”

  交谈之后常喜乐才知道,孜然是良国没有的,需要从非常远的地方送来,成本也就非常高了。因为昂贵稀有,所以这里的人都是用来制香,就没有往烹饪上想。

  王大力听完忍不住道:“这么说这么一小袋岂不是要花不少钱?”

  锦衣公子不以为然,“能遇到同好者不易,这点孜然算什么。况且这东西现在也没有那么珍贵了,如今商道被打通,来往比从前方便,商队也跟着多起来,这东西也就越发不值钱了。其实这东西也不算什么稀罕物,只是路途遥远才把价给抬起来而已。”

  常喜乐听这话也十分高兴,虽说他也不至于那么好吃,可若能丰富菜谱何乐而不为。

  大家见锦衣公子如此坦承,也就觉得更亲近了,便放着胆子问起他们跑商的事来。锦衣公子虽然瞧着娇生惯养,细皮嫩肉,有时候行为还很像孩子,瞧着不怎么靠谱,却是去了不少地方。

  而且他又是个能说会道的,说起旅途中的事,好似说书一样,听得人欲罢不能。

  这些故事里还包含着很多信息,让常喜乐和常喜盛能从中了解不少各地民俗、哪里缺什么多什么、府里做生意的规矩等等,受益匪浅。

  而常喜乐也会时不时用前世的见识知识去解释一些问题和现象,让原本只是当做趣闻,这时却明白背后含义的锦衣公子也同样收获甚丰,对常喜乐也极为欣赏。

  相言甚欢,彼此交换身份,这让常喜乐得知了这个锦衣公子到底是何人。

  这锦衣公子出自果沈家本家,为如今沈家掌门人的三儿子沈百里。其从十三岁开始就与商队到处奔波,到如今已经有五年,可谓经历丰富。

  常喜乐一行人虽然没有跑过商,却也能从沈百里方才轻描淡写中猜到其中有多辛苦。

  沈家都是会去很远的地方,一年半载都回不来也不是没有的。路途十分艰辛,有时候还会在途中丢掉性命。像这次他们一趟不过一个月,都算是比较轻松,所以瞧着还算精神干净。

  常喜盛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你一个公子哥也需要四处奔波啊?”

  在他心中一直以为那些公子哥都是啥都不用干,吃饭都不用自个动手有人喂到嘴边的。

  沈百里道:“那是别人家,我们沈家家规就是不养废人。我大哥二哥虽然不用跑商,可都是早早开始接触生意。而且不是一开始就是当管事,是从最底层的小工做起。我爹说只有知道最下边的人做什么,等成了最上面的人才知道怎么安排。我二哥是管庄子的,还得下田耕地,那晒得跟黑炭一样,你要在路上看到他还以为是哪个农夫。我大哥倒是不用风吹日晒,可活也不轻省,以前还得搬运货物。他们的身板养得那叫个壮实,一只手好像都能把人家小姑娘的腰折断一样,之前我娘还担忧他们找不到媳妇。”

  良国准确说是城里有钱有权人以瘦弱为美,包括男子。讲究的是飘逸脱尘,而这种不瘦成个纸片人压根出不来效果。还得细皮嫩肉,皮肤白皙,身段柔软。不少男子都跟女子一样擦粉,把自个的脸涂得白惨惨的,晚上出来能吓死人,走几步都要喘。

  沈百里属于颀长体型,面色虽不算白皙却也绝对谈不上黑,可在那些人眼里就已经是粗壮黑炭了,更别提他两个黑壮的哥哥。

  王大力瞪大了眼睛,完全没有想到府里竟是这么个状况。他身板高大壮实,力气也很大,在桃源村可是被人待见。因为这意味着能干活,否则为啥村子里这么多壮丁,常家人偏偏挑了他一同前来府里,不就是看中他的身板和力气。没有想到府里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男人也弄得跟女娃娃似的。

  “那我要是在府里岂不是更娶不上媳妇了?”

  赵掌柜笑道:“你要是想娶千金小姐那是没法,不过若是普通百姓却是不愁。那一套都是那些有钱人玩的,他们觉得这样才能跟普通百姓区别开。毕竟百姓为了生计,就得有结实的身体,哪里像他们成天躺着也有饭吃,如此一来就显得不一样了。”

  王大力挠了挠头,完全搞不懂这两者关系,“这有钱人的想法我这种穷人真是闹不懂。”

  常喜乐则觉得沈家非常有见识见地,怪不得短短时间就积累了如此庞大的财富。沈百里的父亲沈硕也是贫苦出身,有今天完全是靠他一人闯荡出来的。而如此教子,常喜乐断定沈家至少还能兴旺很长一段时间。

  至少从沈百里身上,就看到了教育成果。沈百里不管是品行还是行事,都已足够撑起一片天地。

  赵掌柜叹道:“以前府里有钱人家也不是这风气,也不知道怎么这些年就成这样了。”

  沈百里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反正我们沈家和那些人就不是一路人,所幸平时做生意也不跟这些糟心东西打交道,否则非得被他们那一身粉给呛死了不可。不过也多亏了他们,我们家的香料才能如此有生意。”

  府里很流行香,每一年还有斗香,每年这个时候那叫个热闹。顶尖的制香师极为受追捧,地位非同一般。

  沈家的商队最重要的业务就是香料,从遥远的地方把那些良国难得一见的香料运来,然后高价卖出去。虽然路途遥远甚至十分危险,耽中间利润非常的高,而且一直供不应求。不少人家虽说瞧不惯沈家另类作风,可也不少稀罕物只能从沈家这里拿到,也只能闭着眼与之交往。

  赵掌柜忍不住皱眉,“公子,莫要乱说话。”

  沈百里撇了撇嘴,也知道这些话若是传了出去必是会闹出风雨,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常喜乐却是好奇道:“斗香?竟是还有如此有意思的赛事。”

  “不仅仅有斗香,什么都能斗,什么染布啊、织锦、美食等等,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这是无名小卒一举成名的机会,我们沈家就是借此出名的。当初我爹跑商拿到了稀有香料,味道独特又是世人所未见,所以当年独占鳌头,也打开了我家第一笔生意。不过现在想要闯出名堂很是不易了,各种赛事基本都被各大家族把持着,但凡事都有意外。”

  常喜乐眼睛一亮,这又是给他递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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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福宝+青梅竹马】俏俏在三岁半时被后妈卖了,只因后妈想要孩子,觉得俏俏妨碍了她要孩子。 被卖到G省许家的俏俏,将自己的福气分给了落水得病的小哥哥,小哥哥的病一下子就好了,再也没有任何问题了。 不仅如此,自从俏俏来到了许家,四房许弯弯从小病弱的女儿好了,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也越长越好。 奇怪的二房及其小儿子,也逐渐痊愈,恢复了正常,一家子不再鸡飞狗跳,所有孩子都得到了父母的宠爱。 还有大房三房,都因为俏俏解决了大患,连俏俏随便挖的石头,都是埋在地里的古玉,随手捡的垃圾是古籍……多年后,舒家终于来找俏俏了。 家里人以为俏俏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心疼得直掉眼泪。然而,当他们看到光鲜亮丽,打扮时尚的俏俏,全都懵了。 俏俏身边俊美如天神的男人是谁? “初次见面,我是俏俏的丈夫许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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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路上显灵,我被当成老祖宗

摆烂超市老板顾行昭,意外发现她家的旧电视能通古代。 从此喜提流放一家子,以陆家老祖宗的身份,成了他们此行三千里的庇护。 毕竟大家名字里都带行,怎么不算缘分呢? 顾行昭大手一挥,今获儿孙数十人,我心甚慰! ... 奸臣当道,皇帝昏庸,陆家被抄,全族老少妇孺皆流放到三千里外的苦寒之地。 寒冬腊月,陆家老祖宗不忍陆家灭绝,一路相助。 旁人挨冻,陆家人身着暖衣。 旁人挨饿,他们捧着热乎乎的汤面流下两行感动的泪水。 ... 陆家抵达流放之地,全族上下感念老祖宗,每日供奉,其中当数陆家儿孙辈最为虔诚,每日上香碎碎念。 有人却觉不够,干脆把自己也摆上了供奉台:大家名字里都带行,怎么不算缘分? 顾行昭:? 大逆不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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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夫人要和离

江南第一才女,士族第一家毗陵陆氏女风禾,还未及笄求娶之人已是络绎不绝。 最终陆氏女嫁与本朝唯一异姓王之子,战功赫赫也恶名在外杀人如麻的沈南珣。 不少大家士族痛骂陆家失了士族风骨,丢了大家体面,居然与勋贵做亲,又说二人婚姻必不会美满。 上一世,陆风禾憋着一口气,没一天快活日子过,把自己熬成了名满京城的全福夫人。 这一世,生完女儿的陆风禾第一想做的就是和离,不管世人怎么说,自己快过才重要。 只是,明明要和离的两个人,怎么听说又喜得麟儿千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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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考古之手札

1995年盛夏,米国Y校向本校在读博士苏筱晚发出了劝退的邮件通知,数日后,苏筱晚拖着行李在骄阳下孤身离校,脸上露出淡淡的冷笑。 时隔两年,接到棘手项目的沈魏风几乎被人手问题折磨到撞墙,这时刚从米国来的苏筱晚出现在他的面前。 ——咦?不就是那个遗失了我方重要星象资料的苏筱晚?看着这么弱不禁风,弄到大西北去能干什么? ——这不是两年前的那个交流团的负责人沈魏风?怎么看着灰头土脸的,可没以前那么干净帅气了! 不行,不行!这个苏筱晚绝对不行! 下定决心拒绝苏筱晚加入考古项目的沈魏风内心充满了抗拒…… 可苏筱晚却暗下决心:你沈魏风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一边是大西北的漫天风沙,一边是一身国外做派的女外援…… 焦头烂额的沈魏风到底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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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古稀觅长生

天际烈阳横空,云端传来尖啸。 有巨兽横行,有神通临世。 法相纵横天地,妖主显露真身! 飞剑,法宝,神通,符箓,机关傀儡,妖兽…… 萧岭依靠神异第六感,附身古稀之年的老人身上。 然而老人寿元耗尽,油尽灯枯,并且躺在床上毫无行动能力。 这个时候,第六感再次传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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忱夏

《忱夏》 叶眠重生,回到了她短暂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年。 她打开那扇门,门外那个满身血腥的少年,是五年后江城最有权势的男人。 他温柔似长风,骨子里却连血都是冷的。 可她没想到这个男人为了她自毁前程,变成人们眼里躲避不急的恶魔。 从此,她想拯救他。 热忱忱的夏季,四起的浓雾,她向少年伸出了手。 “听说你想逮捕我?“ “不,我想带你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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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路清歌一曲

许清歌以为自己会平平淡淡过完一生,却意外英年早逝。上帝给她关上了一扇门,却打开了小说中修仙世界的窗户。 开启了从不求上进只求平安到奋勇拼搏只求长生过程。就算没有女主光环,就算没有霸气金手指,我也要努力活着,好好活着,与仙同游,与神同行,与世界同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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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读心后,我成了反派全家的团宠

【穿书+全家读心+团宠+无脑爽】鹿细细穿书了,成了被亲妈算计,被迫嫁给反派的大冤种垫脚石女配。 前期被反派全家折磨,后期被反派灌水泥沉江……整个一完蛋人生。可现实好像和书里描述的不一样? 反派妈妈温柔善良,见面就给她一百万零花钱?【呜呜呜!婆婆好善良,可惜命不好,想拜的大师是个假的不说,还被恶毒妹妹的女儿抢走了! 不过真大师就在隔壁酒店啊……】婆婆:??一个小时后,婆婆拜真大师成功。 反派爸爸正直顾家,真心把她当女儿?【公公也好棒啊!可惜太过在意家人,马上就要被他的偏心父亲联合二弟夺走他手里的心血项目了! 】【不过二弟手里另一个项目的性价比更高啊……】公公:??几天后,二弟带着偏心父亲上门跪求公公重新负责岌岌可危的项目。 公公毫不在意家人,特别硬气:”想让我回去,就把二弟手里的项目给我。 “随着时间推移,鹿细细发现反派一家不仅对她越来越好,而且日子也越过越好,俨然成了一方霸主?鹿细细:??说好的凄惨下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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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夺鹿

隋大业九年,裴璟站在辽东城下,进退皆是死局。此时,大隋薄暮冥冥已黄昏,世家贵族磨刀霍霍向天下,草原异族野心勃勃往南来,乱军民匪剑戟森森立山头。 裴璟站在大隋的尸体上,环视天下,大声呼喊着:“我来到、我看见、我征服!”这皇帝,我裴璟是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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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茶商

扬子江心水,蒙山顶上茶。北宋年间,朝廷与西夏的战争造成北方马源路断,茶马互市由西北转移至西南。 然而, “榷茶”制的实行,极大的影响到了西南茶商及蒙山世家的利益。蒙山五峰四大家族企图联合起来,与之对抗。 而占有蒙山两峰的江家,便成了牺牲者。前世,见证了家族覆灭的江吟,一把火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重生归来,她发誓拼了命也要保全江家……(本书架空,切勿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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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修她只想长生

【无cp】【大女主】【杀伐果断】【正统凡人流】——————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人生如梦,莫执着不放。”顾念只是清河县顾家的庶女,更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人。 因父亲贪恋权贵,却意外让她踏上修仙道途。但成仙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杀人夺宝,尔虞我诈,在这场利益的争夺中,尸山血海也不过人间常态。 她本以为自己只是逐仙路上的配角,却没想到因为得到一个玉盘而彻底改变。 于是,她第一次拿起了剑,就已不再是当年的小女孩,看淡了凡俗,一生只为求道而生。 修行数千载,看红尘滚滚,睥睨着世间年轮,看物是人非,她一直秉承着自己的诺言:“天道,非我道,我道既天道。” “道势所向,皆由我控!”——————PS: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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