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也是云初在回纥部族里第一次发现还有男人会把女人的生死存亡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要知道,一旦比粟特勤知道他泄露了自己的计划,他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砍头在这种下场面前都是最轻的。

  因为关系到羯斯噶的命,云初不得不非常的小心,准备好了所有捕捉旱獭的工具,就带着欢天喜地的娜哈跟一脸无奈的塞来玛去了草蜢湖。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告诉塞来玛自己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女在这个并不适合捕捉旱獭的时候来到草蜢湖。

  天黑之前,他们三人就来到了草蜢湖,这里距离部族营地不过一千多米的距离,而且地势还高,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情,他们一家三口应该能看的见。

  塞来玛见云初没有去放捕捉旱獭的绳网,而是开始在岩石边上搭建简易的房子,她就知道事情不怎么对。

  想要问云初,想到云初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就闭上了嘴巴,跟娜哈一起捡拾周围的枯枝,准备晚上引火用。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回纥人不吃鱼!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草蜢湖里有很多很多鱼,一点都不怕人,所以,云初轻易地用木叉就捉到了五六条鱼。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扁嘴鱼是一种高山冷水湖里的细鳞鱼,用刀子开一个口子,去掉内脏跟鳃,在捏着鱼皮用力一撕,就把整条鱼的鱼皮都给剥下来了,找一个木棍串起来,撒上盐巴,就可以放在一边腌制了。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老狼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向娜哈假作撕咬,娜哈却一点都不怕,还把手伸进狼嘴里抓人家的舌头。

  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老狼吃完了带着鱼鳞的鱼皮,就把目光放在被篝火烤的吱吱作响的烤鱼上。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塞来玛避开云初目光,瞅着继续跟老狼一起玩耍的娜哈道:“你从来就不是塞人,更不是回纥人,你跟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云初,你是唐人。

  只有唐人才会有那么多的规矩,也只有唐人才会把我这个养育你的女人真正当成母亲。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云初不是塞人的名字,更不是回纥人的名字。

  我问过老羊皮了,他说,这个名字是唐人的名字,他还说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所以你会杀死跟我睡觉的男人。

  羯斯噶六年前就希望我进入他的帐篷,我也想进入他的帐篷,因为担心你杀死羯斯噶,这才拖延到了今天。”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塞来玛叹口气道:“你一直觉得塞人,回纥人都是傻子,我虽然也傻了一些,毕竟是养育了你的母亲,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八岁的时候给萨拉本的马喂了一些红石头泡的水,那匹马没过几天就死了,就因为萨拉本喝醉了打我。

  你九岁的时候给挥食狞喝的水里加了一些绿色的树叶汁水,挥食狞当天就上吐下泻。

  就这样,你还不放过他,继续把那种添加了蜜糖的水让他的儿子喂给他喝,整整喝了六天。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你这么做,就是因为挥食狞在你脸上吐口水?

  还有,上一任大阿波米思拉看你长得好看,调笑着说要把你献给可汗当娈童,一定能获得可汗的喜爱。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云初,我有些害怕你了。

  老羊皮总是说你是属于他的,你准备去找他了吗?”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你说的这些事情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还有一次,是年幼的娜哈被一群旱獭围攻……羯斯噶跑的比马还要快的去拯救娜哈,那一次,羯斯噶真的跑的比马还要快,这不是形容词。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塞来玛不知道云初为了他,不辞辛劳的在天山脚下找到了草乌,找到了汞矿石,找到了可以麻痹神经的曼陀罗,草本曼陀罗里面的东莨菪碱含量太少,他又不得不进行提纯,结果,工具不全,失败了。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这样做非常的恶毒,也非常的不合适,但是呢,云初认为是合适的,只有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娶到塞来玛,羯斯噶才会珍惜。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关于本章节

《唐人的餐桌》是孑与2精心创作的历史小说, 千千书屋提供唐人的餐桌最新章节全文免费阅读TXT下载在线听书等服务。 本章节第九章:魔鬼的孩子由千千书屋网友上传分享,供书友们免费在线阅读

快速导航: 最新章节 | 全部章节 | 书籍详情 | 作者作品 | 同类推荐

如果您喜欢《唐人的餐桌》,请将本书加入书架,方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千书屋会第一时间更新唐人的餐桌最新章节, 同时也欢迎您将本书分享给更多喜欢历史小说的书友。

热门搜索: 唐人的餐桌、唐人的餐桌最新章节、唐人的餐桌第九章:魔鬼的孩子、 唐人的餐桌免费阅读、唐人的餐桌全文阅读、唐人的餐桌TXT下载、 唐人的餐桌在线听书、孑与2、孑与2作品、 历史小说、历史小说排行榜、历史小说推荐、 免费小说、在线阅读、小说阅读网

0

历史小说推荐

更多历史小说 »
历史小说推荐列表

大明最强皇太子

大明最稳最强最有能力的太子是谁?朱标当然有话说。<br/><br/>朱棣:爹,再来点粮草军资,我们要打到斡难河畔!<br/><br/>朱元璋:找你大哥去!<br/><br/>朱橚:爹,我修著的医术利国利民,还差点经费,您看看……<br/><br/>朱元璋:找你大哥去!<br/><br/>朱元璋:标儿啊,这天有点冷了,要不你把这龙袍披上?<br/><br/>朱长龄魂穿朱标,所求第一件事居然是让老朱掐死朱棣!父见子不仁,皮带抽断魂。既然如此,那就看我革除弊端,刷新吏治,开疆拓土,创立万世基业。让这日月所照之处,皆为大明。<br/><br/>无系统日常【表情】热血

女侠请住手

《女侠请住手》

朱门风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重生在大明名门,张越却只是个不受重视的半大娃娃。靖难的动乱已经过去,郑和的舰队已经在海上航行,家族中已经有高官显贵……难道他能做的只是混吃等死?盛世朱门觅风流,富贵也需稳中求。了却家国天下事,偕妻带子泛扁舟。

朕这一生,如履薄冰

储君太子,当真是人世间最难的职业。或有公子扶苏,为奸宦佞臣所害;或有戾太子据,与君父离心离德。自也有汉景帝太子刘荣这般,被极品老娘害的体无完肤,不得善终。“朕这一生,如履薄冰。”“你们说,朕能走到对岸吗?”对于大哥刘荣的问题,大汉胶东王刘彻表现得很积极。“大哥,我!我能走到对岸!”刘荣嘴角一抽,不着痕迹的别过身去。“知道了,去玩儿吧。”ps:老炮新坑,上架后保底日更万字,更新有保障,可放心追读。读者群:361932529

獒唐

大唐......得魏晋之遗风,又承胡夷之奔放,无理儒之板古,避世家之横世。这是最好的时代,万里江山如画,四海呈平似锦。但,这也是最残酷的时代,皇权血祭父兄,欲望蒙蔽亲恩。自太宗起,子篡父、弟弑兄、父杀子、子叛亲、妻谋夫、臣逆君,李唐天下,似梦魇缠身,相杀不绝。皇权更迭,更如鬼獒啖亲而存!九犬一獒,这个流传于后世关于藏民驯獒的传说,真假姑且不论,但却真实地映照在这天唐盛世之上。那么,一只幼犬,弃于襁褓,游离獒群之外,又当如何百炼成獒,逆世而生呢?吐槽群:274736025

朕就是万历帝

穿越为嘉靖皇帝的好圣孙,提前占朱翊钧的坑。徐渭、张居正、戚继光、俞大猷、海瑞、胡宗宪、谭纶、徐阶、高拱...与这些历史名人风云交际,一步步成为与历史上完全不一样的万历帝。东南倭寇,北方俺答汗,东北图们汗和建州女真,虎视眈眈。遥远的西域,汉唐的号角声还未消散。还有从欧洲扬帆,席卷而来的大航海时代。文韬武略,励志图新,看主角在人类历史千年大变局的时机,打造出一个截然不同的新大明。

小阁老

站在你面前的是:大明王朝的守护者,万历皇帝的亲密战友,内阁首辅的好儿子,人类文明史上最富有的人。控制吏部三十年的幕后黑手,宗藩制度的掘墓人,东林党口中的严世藩第二,张居正高呼不可战胜。海瑞的知己,徐渭的东家,利玛窦的剃度人,徐光启等六位状元的授业恩师。大明诗坛遮羞布,七百余种各学科书籍撰写者,两千七百余项专利的发明人,现代大学与科学的奠基者。海外汉人的保护神,新航路的开辟者,大洋秩序的维持者,全球大型工程的承包商。祸乱欧洲的罪魁祸首,德川家康的义父,塞巴斯蒂安的拯救者,一心为民的小阁老。

东晋北府一丘八

历史的车轮滚过波澜壮阔的三国时代,中原大地迎来了百年未遇的和平,人们都以为盛世即将来临,可谁都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场汉人永远也不愿面对的千年恶梦。永嘉丧乱,五胡乱华,中原大地,虎狼横行,异族蛮王,率兽食人!北方的汉人,被不停地杀戮,华夏的儿女,在血泊中哀号。不甘为奴的汉人举族南下,在江东之地重建东晋,自祖逖起,百年来汉家军队六出江南,九伐中原,可惜功亏一篑,多少志士,徒望两京兴叹,巍巍青山,何处不埋忠骨?所幸天不亡汉族,还有刘寄奴,他会用一腔的热血,吼出这个时代的最强音:汉胡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欢迎随本书走进那段金戈铁马,气吞万里的年代。作者书友群219263410

娘子,别这样!

如露香汗粘云鬓;朦胧星眼伴燕吟。宋言,一个即将上门的小小赘婿,被一白衣女侠拖进了山洞!随后,他惊讶的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白衣女子的影子:妻子,有着和白衣女子相似的身段;玉霜道长,有着和白衣女子同款的面纱。彼时,中原大地,四国鼎立,天下纷乱,局势动荡,便是在这小小松州府亦是暗潮涌动,然,这一切都和宋言无关,他只想闲来无事儿,勾栏听曲儿……

盛唐剑圣

暂无

首辅

“最初,我只想做一个老实本分的小县令,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作威作福、混混日子。”“但官场啊,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了活命,保护好媳妇孩子,我只能向上爬了,谁知道就越爬越高。”“直到这一天,他们都唤我。”“阁老!”

大人,得加钱

贾六义愤填膺,振臂高呼:“我家老太爷为大清流过血,流过泪,你大清怎么能说我贾家是贰臣之后呢!”为了祖上名誉,贾六奋发图强,变卖家产四处买官,准备为老太爷平反,没想到买到最后,大清亡了!.......已有完本精品作品《大流寇》、《司礼监》、《汉儿不为奴》、《大明狼骑》、《恶奴》。

贞观憨婿

“陛下,管管你女婿韦憨子吧,他又要在东门外单挑那帮大臣!”一个大臣跑到甘露殿对着李世民喊道。“这个韦憨子,简直就是胡闹,传朕的口谕,不许在东门打架!”李世民一脸愤怒的喊道。········“走,去西门,东门不能打!”韦浩在东门对着那些大臣们喊道。

复山河

大虞,一个历史上没有存在过的朝代。主角一朝误入其中,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大时代。朝堂博弈,尽显尔虞我诈。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试问天下,谁主沉浮!

唐朝公务员

历史穿越类新作《隐相》已上传,比这本好看,希望大家喜欢!《隐相》简介:周武革命后两年,即武则天正式登基后的第三年,勤奋过度以至于“过劳死”的唐松穿越一千三百年回来了。武则天,上官婉儿,太平公主,韦皇后,安乐公主……个个千姿百媚,个个野心勃勃,这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女人空前强横的时代。且看生死轮回后心性大变的唐松如何享受美好的大唐生活。

寒门崛起

这是一个就业路上屡被蹂躏的古汉语专业研究生,回到了明朝中叶,进入了山村一家幼童身体后的故事。木讷父亲泼辣娘,一水的极品亲戚,农家小院是非不少。好在,咱有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四书五经八股文,专业也对口,幸又看得到气运。谁言寒门再难出贵子。国力上升垂拱而治;法纪松弛,官纪慵散;有几只奸臣,也闹点倭寇;但总体上可以说,这是士大夫自由滋生的沃土。一个寒门崛起的传奇也就从这里生长了。谨以此文向所有的穿越经典致敬。

回到大明当才子

《回到大明当才子》总之一句话,张大少爷确实是一位非常非常难得的好人,谦谦君子,绝对算得上大明朝的道德楷模!当然了,不遭人妒是庸才,张大少爷兼张大探花再是好人,总有一批心...

北雄

大业六年,强盛的大隋迎来了转折点。这一年,隋帝杨广开始准备征伐高句丽,顺势拉开了隋末战乱的序幕。接下来的几年间,天下板荡,群雄并起。十八路反王,六十四路烟尘,草莽豪杰,门阀世家,纷纷粉墨登场,逐鹿天下。北方突厥汗国,雄踞漠北,虎视眈眈。内忧外患之下,一个强大的帝国,最终轰然崩塌。这是个最具传奇色彩的时代,也同样是中原大地最为混乱黑暗的时节。就在这样一个时候,一个来历奇异的边塞少年,带着草原的风寒,和一股满不在乎的劲头,一头扎进了这乱世漩涡之中。

科学家闯汉末

“都是符水,为何你的真的可以治病?”张角一脸不解。“我这个是磺胺。”“黄什么?黄符?难道你用的朱砂比我的好?”“我这不是黄符...算了,我多和你说一个字都是你赢!”——“主公,董卓弑帝了!”“哪里来的消息?”“洛阳来的电报!”“好,准备起兵!”——“我袁本初四世三公,居然被你这山野之人打败,我不服!!”“你一个洗头用淘米水的人和我这个用洗发水的人说我是山野之人,你疯了吧!”看一个科学家怎么把汉末玩的天翻地覆!小说一群:962268073

风起南洋1784

《风起南洋1784》1784年的南洋,正处于风雨激荡的前夜,越南的阮福映正在千方百计寻求复国,泰国的拉玛一世刚刚篡位成功,西方殖民者就要大举到来,穿越客叶开来到了这个时代,他先从控制越南开始,一路上外拒白夷、内斗土著,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南洋帝国,但他并不满足,因为举目北望,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

我的科学时代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这一刻,梦回北平,五月之后,神州陆沉,山河破碎,卢沟桥的枪声从北向南响彻华夏大地,无数鲜血染红土壤,数不尽的悲愤填满胸膛。清华园失去了它原本的色彩,南开八里台成为一片废墟,国不将国,民族面临亡国灭种之际,此恨何解?站在北平,我扪心自问,是如小民般苟活,还是如英雄般牺牲?这是一个黑暗而沉重的时代。也罢,活了十几年的小民,亦想品尝英雄这种身份的滋味,我本学渣,可也有属于学渣的梦想。我永远记得一句话——手上没剑和有剑不用不是一回事。邱小姐的美丽,裂变之光的耀眼,一切的一切,都从除夕之夜开始。

东汉末年枭雄志

东汉末年,群雄纷争,三国乱世,跌宕起伏重生在这样一个时代,郭鹏最初的想法仅仅只是自保,想在乱世之中争取一份善始善终可是,当他随波逐流到了历史的岔道口上时,他赫然发现他的野心已经膨胀的难以自抑了于是,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唐砖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

满朝奸臣,朕从暴君杀成千古一帝!

李天义一朝穿越,虽为九五至尊,实际却不过是个傀儡,就连平日里的吃穿用度都要受到宫中下人的克扣。<br/><br/>当皇帝当到这个份儿上,也算是窝囊到家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李天义反手以雷霆手段,武力夺权,血溅京城!<br/><br/>如此行径,满朝文武和天下人纷纷指责他是暴君,可他却毫不在意!既然叫我暴君,那我就暴给你们看!<br/><br/>诛杀奸贼,血染后宫,北击匈奴,南袭蛮夷……朕就是要这暴君之名,压的那些图谋篡逆之辈抬不起头,让这五湖四海之人皆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