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头像逃一般飞快地跑了,宝鼎在心里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这白头黑鸟奸诈卑鄙,不仗义,宝鼎就弄不明白,暴龙那家伙怎么对这鸟人言听计从,还把他当作好兄弟,当真瞎了眼。

  苍头走了,宝鼎心里仅有的一点依靠之念也随之灰飞烟灭。苍头是个秘兵,出没山东诸国,出生入死,神龙见首不见尾,再见他不知是猴年马月了,甚至可能就此成为永别。意识到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这位表兄,宝鼎心里的愤懑顿时散去,一股淡淡的悲伤涌上心头。

  这就是乱世啊,命如草芥,还不如一条太平狗。年复一年的战争,吞噬了数不尽的无辜生命,而战争由谁发动,为什么发动?是那些权贵士卿们发动的,为了满足他们的贪婪,满足他们的欲望,于是他们就屠杀无数的生命和鲜血来堆彻自己的荣耀,建立所谓的功名。

  真正该死的是他们,从春秋到战国,六百年来,他们肆无忌惮的涂炭生灵,最终他们自掘坟墓,被天下贫贱所杀。玩火者必被火所焚,报应啦。

  命运和自己开了一个玩笑,穿越重生了,做了权贵了,梦想成真了,成了人上人了,但再往前一看,三十年,仅仅三十年后,自己将和六国权贵一样,灰飞烟灭。黄粱一梦,当真是黄粱一梦啦。

  宝鼎呆呆地坐在席上,默默地望着放在案几上的烈日秋霜。苍头给这柄宝剑配了一把剑鞘,黑黝黝光秃秃的一个扁铜匣子,简朴,简朴到连个铭纹雕饰都没有。

  低调?苍头这是在告诫自己,要低调。前世自己就是一个低调的人,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小心翼翼地过日子,走路都怕树叶打破了头,结果呢?结果自己一无所有,甚至连挚爱的人都不得不放弃。做人做成这样还有什么意义?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不,绝不,这辈子我绝不低调,我受够了,我已经无法承受,无法承受人世间种种折磨和凌辱所带来的巨大痛苦,我会崩溃,我会生不如死。

  这辈子我是大秦公子,我是一等权贵,我有特权,我要挺直腰杆做一回大丈夫。大丈夫做人要顶天立地,大丈夫做事要光明磊落,只要仰俯无愧,我怕什么?大不了一死而已。死就死吧,老子已经死过一次,但上次死得太憋屈了,这次即使死,我也要像武安君一样,死得轰轰烈烈,要像武安君一样,即使死了二十五年,也要让大秦人顶礼膜拜,让敌人在噩梦中颤抖。

  宝鼎心潮澎湃,一股热血从他的心底喷涌而出,在身体里轰然爆开,他的血在燃烧,在沸腾。

  突然,宝鼎一跃而起,拔剑狂吼,“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挡我者,死!”

  “轰”一声,案几在宝鼎的脚下腾空飞起。长剑如虹,雷霆劈下,案几拦腰中分,轰然坠落。

  我有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我两手空空一贫如洗,我连一条丧家犬都不如,到了咸阳只有挨宰的份,既然如此,我还怕什么?我还担心什么?还有什么东西值得我低下头颅,让我畏畏缩缩、瞻前顾后,过着摇尾乞怜、奴颜婢膝,连猪狗不如的卑贱生活?这辈子我要活个人样,一定要扬眉吐气。

  我就是天,我就是神,我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我要让这个世界所有生灵匍伏在我的脚下。

  ※※※

  “轰……”房门突然暴裂,残木碎屑冲天而起。

  暴龙、斗钧、蛮屠等人蜂拥而入,转眼就把宝鼎围在了中间。

  宝鼎骇然四顾,刚才的王八之气不翼而飞。

  “公子,刺客在哪?”暴龙瞪大双眼,气势汹汹地叫道,“往哪逃了?”

  宝鼎两眼一翻,无语,但心里却是暖呼呼的。暴龙是个好人,一个雪里送炭的好人,如果没有他和他的十二个兄弟,自己现在可是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

  赵仪跟着跑进来,紧张地问道:“公子,刚才有刺客吗?”

  宝鼎尴尬苦笑,“我不过试了一下剑而已,你们这个……”他指指围在四周的暴龙等人,“你们这个阵势太大了吧?”

  众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公子,你要是出了事,我们兄弟还有命吗?”暴龙收起宝剑,一边冲着几个手下挥挥手,示意他们先出去,一边对宝鼎说道,“公子,说句你不要生气的话,你现在回秦国了,身份尊贵了,不要再打打杀杀,拿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你要知道,你死了不过一颗脑袋而已,但你知道有多少人给你陪葬?”

  宝鼎看暴龙一脸严肃,说得很郑重,急忙点头,旋即想到自己的身份,马上又矜持起来。

  大秦公子嘛,宗室王族,要有贵族风度。什么是贵族风度?宝鼎不知道,但前世看多了影视,所谓的贵族风度表面上看无非就是矜持一点,傲慢一点,清高一点,吃喝玩乐要奢华一点,高雅一点,至于内涵一类的东西,那不要说模仿了,就连学都学不来,肚子里确实没货啊。前世的双学位本科文凭和今世的显学六艺根本两回事,扯不到一块。

  我虽王族子孙,但自小流配,成长于蛮荒之地,没有受过任何教育,我到哪学贵族一类的东西?如其东施效颦,惹人耻笑,还不如恢复本性,老子就是蛮夷,但老子偏偏就是大秦公子,就是粗鄙,怎么样?你还能咬我啊?

  宝鼎想通了,也不装模作样了,当即哈哈大笑,一把抱住暴龙的肩膀,狠狠捶了他两拳,亲热地说道:“好,兄弟,我听你的。我如今是大秦公子,打打杀杀这种粗活就不用干了,你们干吧。”

  他确实也不想打打杀杀了,自己那个毛病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一旦在拼斗的时候暴露出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被秦王政抛弃。谁敢把一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放在自己身边?找死啊?

  暴龙斜瞥着他,有心想挣脱宝鼎的手,但又怕他不高兴,神情颇为难堪。他在卓府待过几年,也频繁出入公子恒府上,知道宗室权贵们的礼仪规矩多,哪见过像宝鼎这样与一个卫士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公子?

  “公子……”赵仪走到他身边,轻轻拽了拽宝鼎的衣袖,小声说道,“不要这样,让人看见了笑话,这样不好。”

  啥?不好?什么不好?宝鼎看看赵仪,又看看暴龙,又看看搭在暴龙肩膀上的手,这才反应过来。

  暴龙乘机脱身而出,微微躬身,恭敬地说道:“公子,杀人是粗活,不入流,有辱你的身份,以后就让我来干。”

  宝鼎心中不快,悻悻收回手。暴龙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收敛,知道他不高兴,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就是给暴龙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像在代北一样与宝鼎称兄道弟胡说八道了。

  暴龙转身走了,招呼手下收拾残局。

  “我觉得把你留下来是个错误。”宝鼎瞪了赵仪一眼,生气地说道。

  赵仪莞尔一笑,面露娇态,“生气了?你是大秦公子,你的言行举止必须与宗室身份相符,否则你就是违律,轻者剥夺宗室属藉,赶出王族,重者……”赵仪看到宝鼎脸色不善,后面的话就没敢说了,“当然,在你看来某些举止算是不拘小节,但在别人看来,你是不遵礼仪,这些粗鄙的言行不但会丢了你自己的脸,也丢了宗室王族的脸,还损害了王国的威严。”

  赵仪与宝鼎待得久了,尤其逃难的时候,天天粘在一起,对宝鼎的过去或多或少了解了一些,知道他是个流配公子,一直在边疆长大,言行举止粗鄙不堪也在情理之中,所以这段时间总是善意提醒宝鼎。在赵仪看来,如果宝鼎能在咸阳混得风生水起,对她的报仇大计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宝鼎皱眉不语。赵仪的话让他想起了前世。在前世还有不少君王和王室,这些君王和王室为了维持自己的尊严和威信,不仅仅需要权势和财富,更需要一整套的礼仪。这个时代也是一样,礼仪的作用太大了,它其实就是维持统治的工具。做为宗室中的一员,却不遵守礼仪,就等同于自毁王室国祚,这不是丢脸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王国存亡的问题。

  宝鼎霍然顿悟,为刚才自己那一番荒唐的意淫而惭愧。不错,恢复本性,像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种无视礼仪的行为既可以说成是率性,也可以说成是粗鄙,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不符合宗室利益的需要,由此可以推测,秦王政必定不喜欢这样有争议的宗室子弟,更不要说信任和器重了。

  怪不得历史上宗室王族大都道貌岸然,表面上知书识礼、谦恭守信,但背后却干着让人作呕的肮脏勾当。

  “我刚才说错了。”宝鼎脸皮够厚,马上改口,“我觉得没有把你留下来才是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赵仪“扑哧”一笑,百媚丛生。

  宝鼎眼睛有些花,眼神更是不对,有些小邪恶。当真把她送走?要不要把她留下来?秦王政不会把她抢进宫吧?想到这里他又后悔吐露实情了。唉,看样子自己也是凡夫俗子一个,见不得娇娆美女啊。

  “等下蒙恬要来。”宝鼎迟疑了一下,说道,“他要我去军营暂住。”

  赵仪愣了片刻,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宝鼎进军营,自己怎么办?女子没有特殊身份,根本进不了军营。赵仪眼圈一红,泫然泪下,珠泪扑簌簌就掉了下来,“公子不要我了?”

  宝鼎头一晕,不会吧?眼泪说来就来,女人当真是水做的?你可是赵国公主,而且我已经禀奏大王了,就算我有色心,想要你,我也没那个色胆啊。

  “你别哭,让我想想办法。”宝鼎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女扮男装,如何?”

  赵仪一想,好象也只有这个办法了,旋即破涕为笑,转身就跑了出去,换衣服去了。

  ※※※

  暴龙和斗钧等人收拾了木屑碎片,正商量着找馆驿主事重新装一副门,宝鼎走了过来,“不要忙了,左庶长蒙恬要接我去军营暂住,很快就来。你们几个去门口望着,如果看到左庶长来了,马上唤我去迎他。”

  斗钧带着几个人立即赶去馆驿大门。暴龙和其他人则去收拾东西。本来一行人就三个大布袋,但经过上午在胡市的一番“搏杀”,家当就不少了。

  宝鼎坐回席上,继续思考未来的路。刚才暴龙和赵仪的告诫让他意识到,像前世过江龙一样横冲直撞大杀四方肯定不行,但这辈子绝不委屈自己,谁敢和自己过不去,不管用什么手段,就算当街刺杀,老子也要灭了他。

  一身黑色布衣打扮的赵仪捧着一套崭新的白色衣冠走了进来,“公子,快把衣服换上。”

  宝鼎看了看打扮得像个清秀小僮的赵仪,又看看她手上的玉冠白袍,还有一双黑皮靴子,好奇地问道:“哪来的新衣服?”

  “公乘给你备办的,总共有十套。”赵仪俏生生地说道,“还有两千布币,一百金,说是给你零碎花的。公乘还叫我告诉公子,出手一定要大方,该赏的时候一定要赏,该花钱的时候一定要花钱,千万不要吝啬……”

  赵仪叨叨了一大堆,宝鼎听着听着脸上就发烧了,羞愧啊,自己看错苍头了,没想到苍头很仗义,到了晋阳就给自己准备了很多东西,可叹自己有眼无珠,刚才还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赵仪把衣冠放到席上,跪坐到宝鼎身边,准备帮他换衣服。

  “算了吧,我这衣服早上才换的。”宝鼎摇手拒绝,心想这也太奢侈了吧?外面很多人衣不蔽体,自己却一天换两套衣服,天打雷劈啊。

  “你是公子。”赵仪笑着指指席上的新衣,神情很坚决。

  我是公子。宝鼎叹了口气,你真是惜字如金啦,四个字就把我搞定了。

  礼仪这个东西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也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基本礼仪都差不多,比如发须、服饰要整洁干净,这既代表了自己的身份、修养,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赵仪叫自己换衣,显然是因为蒙恬要来,蒙恬算贵客,故此要沐浴更衣。沐浴免了,但衣服肯定要换,毕竟上午跑了一趟胡市,沾满了灰尘汗水,不换的确也是不礼貌。

  麻烦啦。宝鼎捂脸哀叹。看这样子,未来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心理状态的调整。前世小市民,今世贵公子,一个天上地下,两个不同的世界,两个不同的阶层,身份起了颠覆性的变化,但心理上若想颠覆过来,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

  换好衣服,梳理了长发,戴上玉冠,穿上皂靴,配上长剑,宝鼎感觉焕然一新,郁闷的心情也随之改善了很多。

  看到赵仪这个尊贵的公主像个侍婢一样围着自己忙碌,宝鼎百感交集,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每次他都有这种复杂的感受。初始赵仪主动伺候他,宝鼎诚惶诚恐,后来就洋洋得意了,被一个公主伺候着,当然超级爽了,再后来就坦然了,反正我救了你的命,还背着你爬山越岭躲避追杀,你回报一下也未尝不可。等到踏入秦国土地,宝鼎的感觉又变了,同情赵仪啊,一个尊贵的公主竟然落难到如此地步,不能不让人感叹世事无常。今天又不一样了,因为宝鼎违背了承诺,把赵仪出卖了,赵仪未来的命运如何,宝鼎已无力控制,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保护她,一旦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他也只有眼睁睁地放弃了。

  我为什么要放弃她?我刚才是怎么对天发誓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敢抢我的东西,坏我的心情,老子做了他,就算是秦始皇也不行,因为老子发过誓了,这辈子,我绝不再委屈自己,绝不让自己再窝囊地活着。我宁愿站着死,也绝不跪着生。

  宝鼎的心阵阵颤栗,前世今生、现实虚幻纠缠在一起,让他蓦然觉得做人太难太难。前世的遗憾今生来弥补,但代价却和前世一模一样,那就是生命。堂堂正正地活着,有尊严的活着,自由自在地活着,就这么个小小的愿望,竟然要用生命来交换,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世道?自己究竟又是怎样的一个命运?

  宝鼎忽然感觉很累很累,就象条远航回来的船,需要找个宁静的港湾休息一下。

  “来,给我抱一下。”宝鼎展开双臂,对赵仪说道。

  赵仪玉脸一红,正踌躇间,却看到宝鼎神情疲惫,一双眼睛里更是露出无尽悲伤。赵仪的心骤然收缩,跟着长久压抑在心里的巨大悲伤轰然爆裂,她感觉心痛,痛得她想吼想叫,泪水顿时泉涌而出,娇躯更是无力地倒进了宝鼎怀里。

  两人紧紧相拥,悲伤和痛苦仿若一座桥梁,把两颗心悄然相连。

  斗钧手拿玉谒(ye),匆匆走进院子,远远看到宝鼎和赵仪抱在一起,当即转身又退了出去。(谒,先秦时期的名帖。)

  ※※※

  蒙恬带着一队卫士来访。

  蒙恬的卫队叫虎翼,都是清一色的重甲骑士。虎翼过去是上将军蒙骜的苍头私兵,有两千多人,其中黑鹰锐士就有十几个。蒙武做了假上将军之后,这支虎翼私兵就由他继承。蒙恬十五岁随祖父征战,屡建战功,现在爵位已经到了左庶长,军职则是裨将,其卫队建制为千人。依家族惯例,其卫队也叫虎翼,其中就有六个黑鹰锐士,都是昔年祖父蒙骜的旧部,爵位都在公乘一级。

  像他们这种平民身份的人,爵位升到公乘就到头了,因为他们都是行伍出身,基本上不识字,也不知兵法,学识就更谈不上了,他们就是战场上的杀人机器,所以家主即使有心继续培养他们或者将他们转为地方上的武官也是力有不逮。

  大秦推行军功爵禄制,以军功授官,以爵位定禄,看上去很公平,可以让一部分军功突出的普通平民拿到爵禄、得到做官的机会,但实际上,普通平民大都不识字,没读过书,不具备做官长、将率的基本资格。

  普通平民子弟连个温饱都解决不了,哪有钱财供子弟读书?这个年代知识和书籍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求学不但要长途跋涉,给老师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要供自己吃喝。这个开支太庞大,一般家庭无力承担。老师看你不错,才会允许你抄录书籍。这个年代没有纸,用绢帛太贵,只能用木牍和竹简,但那玩意儿无论保存还是运输,都太麻烦,而一本书估计用一车竹简都不够,可以想象这其中耗费的钱财要多少。

  由此推知,军功爵禄制的真正受益者是寒门子弟。所谓“寒门”,不过是相对豪门而言,特指其身份地位低下而已,与真正的贫贱者完全两回事,所以一般来说,寒门的家境都还殷实,这样才能让子弟读书。

  至于那些特权阶层,军功爵禄制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在世卿世禄制的外面盖上一层华丽的外衣而已,其实换汤不换药,庙堂之上还是他们那群人,而寒门子弟若想跨入这个阶层,没有攀附上“大树”,没有相当的人脉和背景,想都不用想。

  ※※※

  宝鼎第一次看到先秦时期的名帖,而且还是很高级的一种,不禁大为好奇,拿在手上翻来覆去地看,心里暗想,这要是拿到前世去拍卖,恐怕价值无穷吧。

  赵仪却是暗自吃惊。谒分几种,以玉为尊。蒙恬以玉谒投递,那算是进见了,并不是普通亲朋同僚之间的礼节性拜访,而蒙恬送的礼物,更是颇有份量,由此可见宝鼎身份之尊贵。赵仪偷偷打量了一下宝鼎,疑惑层生,他到底是秦国宗室中的哪一支?难道是秦王政的亲弟弟?秦王政除了那个逃到赵国的公子成蛟外,好象没有弟弟了。

  赵仪至今不知道宝鼎的背景,但这次她从蒙恬以玉谒进见一事上,已经大致揣测到了宝鼎在秦国宗室中的地位,这更加坚定了她的决心,不惜一代价也要跟在宝鼎身边。

  宝鼎匆忙举步,出外迎接。

  “公子……”赵仪忽然轻轻喊了一声。

  宝鼎停下脚步,诧异地回头看向她。赵仪紧走两步,凑到宝鼎的耳边低声说道:“你的背……”

  我的背?我的背怎么了?“有灰尘?”宝鼎奇怪地问道。

  赵仪脸一红,期期艾艾地说道:“公子,你的背有些弯……”

  啊?宝鼎愣了一下,随即醒悟过来。真是糟糕,自己前世小人物心态根深蒂固,稍一疏忽就露出了马脚。前世宝鼎跑推销,看到客户、领导当然要曲意奉承,天天点头哈腰,那腰自然就弯了,久而久之成了习惯,逢到应酬场合腰就直不起来,整个一大虾米。

  宝鼎暗自诅咒了几句,用力挺直了腰身,深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一下心神,这才举步而去。这次像模像样了,有点贵公子的倨傲派头。

  蒙恬站在门外,并不着急。玉谒送进去一段时间了,宝鼎才一摇三晃地走出来,从容淡定,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

  宝鼎心里倒是有些愧疚。蒙恬是什么人?现在虽然只是假上将军王翦帐下的一个裨将,爵位不过是第十等爵左庶长,算是中高级军官,估计相当于后世的师长级干部,但他十几年后不得了,出任帝国北疆军统帅,麾下有三十万大军,军职和爵位都是帝国最高级别,尊崇至致,名留史册啊。

  宝鼎是想放低姿态刻意结交,但经赵仪那么一提醒,又想到苍头临行前的那番怒吼,他就理直气壮了。我这个大秦公子现在有利用价值,所以上至大王,下至你蒙恬,都想把我拉进咸阳那个漩涡。好,我现在啥都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任由你们宰割了。等到将来我没有利用价值了,估计就是兔死狗烹的下场,到那时你蒙恬想必也不会救我,搞得不好还要顺势踩我几脚。既然如此,我对你客气什么?巴结你干什么?我犯贱啦?

  蒙恬看到焕然一新的宝鼎走出来,眼前顿时一亮,对他的好感再度增加了几分。瞧这气度,不卑不亢,沉着稳重,尤其那淡淡的笑容,非常清晰地传递出他的真诚,让人不由自主地放松戒备,生出一股亲近之感。

  嬴豹那个老匹夫是不是故意和大王过不去啊?说起来他当年在长平大战的时候,还欠了公子弘一条命,结果十几年来,他不但不替公子弘照顾孤儿寡母,反而在大王需要宝鼎的时候,蓄意阻扰。这件事我一定要再奏,让大王把那个老匹夫狠狠地骂一顿,最好把他赶回雍城老家去,免得碍手碍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两人才分别个把时辰,没什么好寒暄的,只是相互点点头,一个说“来了?”,另一个说“来了。”于是就并肩走了进去。

  其实这不符合礼仪要求,主宾要有一番礼让说辞的,但宝鼎不懂,以为就象后世一样点头打个招呼就行了,而蒙恬是武人,武人最反感士人那套虚情假意的狗屁礼节,所以宝鼎这番“失礼”反而赢得了蒙恬的好感,觉得这位公子为人真诚,很有武人的爽直性格。

  六位黑鹰锐士跟在他们身后,就是先前出现在悬瓮山的那六位甲士,这次都穿上了铠甲,全副武装,背上还有一面黑鹰铁盾。这铁盾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背的,首先它增加了负重量,仅此一项在选拔锐士的时候就把一大批悍卒淘汰了;其次它代表了一种荣耀,能够被选拔为锐士背上这面黑鹰盾牌,那是无数大秦勇士的梦想;最后,它是一个传奇,有资格参加黑鹰锐士选拔的悍卒,都曾在战场上斩首百级。斩首一百而不死那是奇迹,但不死并不代表他还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士,如果残了废了你还能继续打仗吗?还有,这年代奇迹太多,有些奇迹是用鲜血和生命创造的,但也有奇迹是撞大运,甚至是伪造的,所以还要选拔淘汰。

  真金不怕火炼,只有真正的传奇才能享受到无上的荣耀,而大秦黑鹰锐士的选拔制度就是这个无上荣耀的保护神。

  当六位甲士走进馆驿的时候,暴龙和他的十二位兄弟震惊不已,恭恭敬敬地站在路边,就差没有顶礼膜拜了。这个时代的人崇拜武勇猛士,斩首一千的传奇在同一时间同一地方出现六个,给人的震撼太强烈了。

  蒙恬停下脚步,目光从暴龙等人的脸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暴龙脸上。六位黑鹰锐士中的一位大步走到暴龙,递给他一根泥封铜管,一个铜制令牌。

  “凭此令牌可过关穿城,直达离石要塞。”蒙恬的声音低沉而威严,“此处距离离石要塞四百余里,每三十里有驿站,换马不换人,明天入暮之前必须到达要塞。四天后的入暮时分,我要在晋阳看到公子的苍头短兵。”

  暴龙不敢马上答应,在蒙恬话音刚落的时候,目光迅速望向宝鼎。宝鼎微笑颔首。蒙恬的霸道他已经见识了,现在自动无视。再说报讯离石的事本在谋划之内,而宝鼎自始至终都是棋子,对整个谋划一无所知,这个命令当然由蒙恬下达。

  “诺!”暴龙扯着嗓子大声吼道。他虽然不是行伍出身,但对军队里的事情还是略有耳闻,这声吼倒是有模有样。

  蒙恬用力一挥手,“即刻起程。”

  暴龙再度望向宝鼎。宝鼎用力点了一下头,“快去快回。”暴龙躬身向宝鼎行了一礼,然后转身跑了出去。

  ※※※

  走上台阶,蒙恬注意到堂屋没门,但他没在意,跟着宝鼎进了屋子,目光四顾,发现站在门边的黑衣小僮长得眉清目秀,不由多看了一眼。

  两人分宾主坐下。

  “我这里简陋,也没有巴蜀的好茶,怠慢了。”宝鼎笑着问道,“要不要来一点甘醪?”

  “那东西也能喝?”蒙恬不屑地撇撇嘴,“晚上给公子接风洗尘,喝楚国的兰陵酒。”

  楚国的兰陵酒?宝鼎知道这酒,后世也一样有名,其历史就和青铜器的历史一样久远。

  “那就叨扰左庶长了。”

  蒙恬客气了几句,然后问道:“公子,赵国公主可有妥善安置之处?”

  这次蒙恬没有越俎代庖了,不过听得出来,他已有安置之策,这句话,只是客气一下罢了,下一句话就要直接带人走路了。

  赵仪骇然心惊,睁大一双恐惧的眼睛望向宝鼎,娇躯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骗我,他一直在骗我。

  宝鼎的脸色顿时放了下来。蒙恬太霸道了,咄咄逼人啦。你以为我是谁?你当真以为我是砧板上的肉,任你宰割啊。

  宝鼎没有犹豫,一跃而起,大步走向了赵仪。先前他已经下了决心,这辈子不能再委屈自己,绝不再窝囊地活着,绝不忍气吞声,宁愿站着死,不能跪着生,所以他现在的原则就是,不要惹我,否则灭了你,大不了你我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宝鼎抓住了赵仪的手。仅仅数息时间,赵仪已经面色苍白,小手冰冷,整个人就象掉进了冰窟一般,眼神更是绝望到了极点。

  蒙恬很奇怪,不知道宝鼎突然跳起来干什么,等到他看到宝鼎走向赵仪,目光顺势望去,顿时恍然,原来那个小僮就是赵国公主。

  宝鼎把赵仪搂进怀里,凑在她耳边低声说道:“我以生命兑现诺言。”

  赵仪的心已经冷透了,但宝鼎这句话却如烈火一般突然融化了她的心,她想哭,但她忍住了,这一刻,所有的仇恨都消失了,只剩下心里那团火。

  宝鼎拉着赵仪回到席上,一起坐在了蒙恬对面。

  蒙恬面带笑容,兴致盎然地望着他们。公子的反应很强烈啊,看样子,这事有麻烦。

  “这是赵国公主。”宝鼎说完松开赵仪的手,从腰间解下剑,放在了案几上,淡然说道:“这是烈日秋霜。”然后露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望着蒙恬,一言不发。

  蒙恬犹豫了。当宝鼎把代北的故事全部告诉他之后,赵国公主虽然被他直接无视,但直觉告诉他,这是个麻烦,很大的麻烦,必须及时处理掉。

  苍头回到咸阳后必定如实禀报,而黑冰肯定要搞清楚宝鼎所救女子的身份。宝鼎救出赵仪的时候,黑衣正要杀她。李牧不是残忍之徒,公主也没有任何价值,但黑衣为什么要杀她?这其中肯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假如黑冰探查到了这个秘密,而这个秘密又不利于宝鼎,那将来必定影响到整个计策的实施。

  “这是个麻烦,是个潜在的隐患。”蒙恬正色说道。

  宝鼎笑而不语。

  蒙恬皱皱眉,又说道:“咸阳的态度如果非常坚决,公子打算如何处置?”

  “没有麻烦,也没有隐患。”宝鼎从容说道,“你禀奏咸阳,如果我没有绝对把握,我绝不会走出乌氏。”

  蒙恬沉默了。宝鼎非常自信,这种自信因为有代北的传奇故事而让蒙恬不得不重视。宝鼎太强悍了,那一身伤痕就是铁一般的证据。这个少年不能以常人度之,他的爆发太过震撼,假如他下一次的爆发还是如此震撼,那咸阳的大风暴或许就可以被大王所操控。

  宝鼎的自信源于对历史的了解,他知道秦王政肯定赢得了最后的胜利,而楚系外戚将在八年后败出咸阳,他只要为秦王政义无反顾地冲锋陷阵,那就没有麻烦,也没有隐患,赵仪的事根本不值一哂。

  “善!”蒙恬退让了。

  整个计策的核心就是公子宝鼎,如果公子宝鼎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他根本就不足以承担大任。既然他坚持,那就把这个麻烦或者隐患当作对他的一次考验吧。其实,如果事事都安排妥当了,他还怎么成长?

  ※※※

  注释:

  感谢血色珊瑚虫找到先秦时期用“诺”的证据,感激不尽。

  太后曰:“诺。恣君之所使之。”——《战国策·赵策四》

  孟尝君不说,曰:“诺,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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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邪君

铁匠杀仙,怒发冲冠!   罗云本是身怀楞伽却浑然不知的铁匠,却被迫杀仙,踏上仙门!   楞伽鼎,梵神炎,斗天珠,戮仙剑给他打开一扇大门的时候也将他推入无形漩涡!   仙路漫漫,如履薄冰,需上下求索,心若磐石!   漩涡加身,让罗云心智坚韧,不断突破!   血腥杀戮,让不甘任人摆……

黄雀记

这一次,在这部二十余万字的小说中,苏童再次把他的目光回转到香椿树街上,令整部小说充满了怀旧的气息。   在这条街上,一宗错综复杂的强奸案绵亘了两个时代的历史,也绵亘了三个少年一生的际遇与命运。   保润、柳生、小仙女之间的爱恨情仇,从本然之爱开始,以悲剧贯穿终了是《黄雀记》的故事主线。   遽变并吊诡的是这三位少年间的危险关系,无常青春。   一宗荷尔蒙气味刺鼻的强奸案,战栗地歌吟着那个时代的历史...

村花筱叶

筱叶憧憬着成为爱人的新娘   一觉醒来,却莫名其妙地穿越了   婚了子了成了个地地道道的村姑   夫君憨厚骨子里又很大男子主义   为人仗义却尽被人利用   还有,他竟然还敢嫌弃她!   乖巧可爱的儿子是个安慰   只可惜是小受一个   既来之则安之   敢无视她的魅力   瞧她无敌村花如何将他们来改造

我在海贼镇守推进城一百年

“我既不喜欢烧杀抢掠的海贼,也不喜欢现在的世界ZF,所以更愿意做一棵墙头草,随风倒,有些该我管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不该我管的事偏偏要去管一管——这就是我的正义!”面对刚刚晋升大将的后辈,推进城初代署长菲戈如是说。黄猿:“懂了。”回到办公室就写下‘模棱两可的正义’,挂在了墙上。——————————————PS:(四羊新书,人品保证,无烂尾TJ断更记录,已有五本完本书籍,万订精品《火影之活久见》、《忍界修正带》等)

夺帅之剑

夺帅:华国巅峰武道竞技赛。高阶武者执车马炮,文武相,低阶武者执五兵双士。帅位一般由相貌出众的美女充当。两队人马结阵而战,先杀对方帅位者胜出。   竞技咸鱼华尚重生于武道为王的新世界,爱神一箭赐福,他爱上了……剑!凭借对剑道的热爱,他成为夺帅场上的“版本英雄”。这是一个快乐的故事。

异界之魔武双修

谁说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若武技与魔法同时修炼会怎么样呢?   魔法耀眼,斗气纵横,江山如画,美人如云。   男儿热血,异世穿越,自当纵横勒马,笑傲天下。   我管他人嬉笑怒骂,一剑在手,天下我有,江山美人尽归我手。

惊天

历经风雨,身死道消,一缕残魂回归少年,重沓仙路。   我是天才,对不起,天才是拿来被踩!   我有神兽,不好意思,我家的神兽多的可以打酱油。   我家学渊博,财富如海,嘿嘿,龙王迷藏,道祖宝藏,三清神藏,好像都到手了吧,至于小毛神的,想去了就去,总不能都给扫荡光了吧。   人生的茶几上,总是摆满杯具,不同是的,前世的是自己,今生的是别人。   无量天尊,别人倒霉,总比自己倒霉了好。 卷一 道心...

开局炼化金翅大鹏,圣人懵了!

孔宣一觉醒来,穿越到了洪荒。成为元凤之子,洪荒第一只孔雀的孔宣。 好消息:跟脚为先天顶级跟脚,还有五色神光这个顶尖神通!坏消息:正值巫妖第一次大战,战场波及整个洪荒,不死火山也不例外。 旁边则是已经真灵泯灭的金翅大鹏。做兄弟在心中,也可以在胃里。抓住金翅大鹏顷刻炼化。 炼化金翅大鹏后,孔宣发现自己的五色神光能够不断进行升华,让五色神光更强。 孔宣一愣:还有这好事?可因得罪妖庭,前往昆仑山。拜师通天,成为通天首徒。 ........五色神光七色圣光大道之光鸿蒙之光!跟脚太差?七色圣光一刷,本源杂志被刷干净,晋升混沌魔神跟脚。 ......妖族想要炼制屠巫剑?孔宣仅仅是悬浮在人族之上,亿万妖族便不敢动人族一丝一毫。 帝俊、东皇太一脸色铁青也无济于事。......封神量劫。准提圣人? 一招弑圣。通天教主看到孔宣一人拒四圣于金鸡岭之外。哪怕鸿钧道祖到来也无济于事。 又看了看布置好的诛仙剑阵、六魂幡,通天陷入了沉思。 “我成躺赢狗了?”......当晋升到大道之光后,孔宣看着面前的天道,露出一抹微笑。

纨绔出狱

三年前,他本是一位纨绔世子,却一夕之间家族被灭,锒铛入狱!三年后,他成为了死狱三千囚徒心中的神,强势归来! 我叫秦君,不服就干!

折腾岁月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操蛋的人生!落满灰尘的大学毕业照上有些人我已经记不清名姓,而有些却又鲜活的跳脚蹦到我的面前……   上大学的时候总觉的时光难熬,毕业后却又贼拉想念那段肆无忌惮的生活。《折腾岁月》三言两语我给您介绍不清楚,我只能说,看完以后保证让您抱着书傻笑。会心的笑有时随处可见,有时,又遥不可及。   我的好友苏宁说,看了《折腾岁月》刚开始想笑,后来想哭,看到最后哭笑不得。所以,这本小说能让您对青...

开局痴傻世子,掠夺亿万气运成帝

徐昊穿越一个王朝争霸世界的王朝镇北侯之子。 因功高震主父兄战死,皇帝要斩草除根,公主要退婚! 幸运的是他觉醒命运辅助系统,可掠夺他人气运。 他以拨动他人命运而掠夺气运,消耗气运获得了一线生机被发配北凉! 从此开始踏上一条复仇变强之路。 【可掠夺气运1000!】 【可掠夺气运2000!】 吕布、赵云、郭嘉! 卫青、霍去病! 李靖、程咬金! 徐达、常遇春! …… 他以气运召唤华夏英雄一统北凉,南征大魏,征战天下,建立无上仙庭,让华夏之名响彻异界!

楚汉争鼎

绰号“屠夫”的解放军老兵于一场边境冲突中牺牲,灵魂穿越到了楚汉相争的年代,并且成了项羽的堂弟项庄。   此时,楚汉之争已经进入尾声,项羽已经穷途末路。   垓下之战,十万楚军灰飞烟灭,项羽乌江自刎,项庄临危受命,可他手下只有三千残部,而且军心涣散,士气低落,江东根基也即将失守,最为要命的是,刘邦、韩信的七十万大军还在周围窥伺。   项庄虽然拥有后世穿越而来的灵魂,可他真能力挽狂澜,真能带着三千残部...

极品太子:我爬出棺材,征服天下

穿越古代,成了刚刚死去的太子!反派皇兄在我灵堂之上狂喜,扬言要夺走我的绝美太子妃,抢走我的太子之位,于是,我趁他不注意,悄悄爬出了棺材……

咸鱼老爸被迫营业

四岁的伊伊:粑粑,我是从哪里来的?   杨涵:我们都来自地球。   伊伊(歪头):滴球是沈么?唔,可是,彭彭说他是买电视送的。   八岁的伊伊:粑粑,我们家是不是很穷啊?   杨涵:谁说的,我们家超有钱!爸爸准备买几十栋楼给你收租!   伊伊(嘟嘴):唔~粑粑骗人,我知道,你都不上班!   十二岁的伊伊:粑粑,我长大后要当大明星。   杨涵:当什么大明星?好好读书考大学,不然要回来继承咱家百亿家产...

万岁约阿希姆

他,有着酷似布拉德-皮特的英俊五官和不逊于哈里王子的显赫出身,集顶级舰艇设计师、大型船舶企业CEO、工业家协会荣誉主席、青年海军将领、幕后政治家等多重身份于一体,以无与伦比的魅力成为无数人崇拜的偶像。   ——这不是明星广告,也不是征婚炫富贴,更无惧人肉搜索。因为他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的德意志,用睿智、洞察、勤奋和执着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狂爆英国大舰队,开创两栖登陆流,经略欧洲小岛国,以超凡的...

我真的不是气运之子

清月仙子:我曾与师兄西行三千里,在昆仑秘境得日月金轮!玲珑帝姬:我曾陪师兄深入东海帝葬谷,一起接受丹帝传承!不死凰后:呵呵,一群雏儿!知道他的龙凰不灭体怎么来的吗?……穿越修仙界,沈天发现自己可以看到身边其他人的气运和机缘。抱着蹭大佬主角光环的想法,沈天开始主动结交那些气运之子。……后来大家渐渐发现:无论是谁,只要跟沈天一起历练,就必然会遇到大机缘,从无例外!从那天起,沈天成了修仙界最受欢迎的吉祥物。PS:本书又名《非酋的进化论》《韭菜的100种收割方式》《好师兄,带带我》《师兄机缘,怎可分我这么多!》粉丝群号:534175450,欢迎加入讨论剧情。

媚公卿

她执意要嫁给他,最终自焚而死。重生后,在这个讲究门第风骨的魏晋时代,她起于卑暗,胸怀机谋……

国企秀

中国最强职场小说团队《杜拉拉升职记》《浮沉》原班策划转战国企,身在国企,就仿佛浮沉于炼狱与天堂在这里历练洗礼过后,还有什么不能驾驭?!没有最好的职场小说,只有比现实更精彩更实用的国企故事。 引子   罗部长开完中组部的考评会,刚刚走上楼,今天负责值班的部长办公室秘书就迎了上来:“罗部长,有一位女同志,自称是远宏集团汪书记的爱人,想要见您,您看……”秘书话说到一半,眼睛观察着罗部长的表情。   ...

仙门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南北对持,胡汉相攻,教门宗派争斗不休,豪门与寒门水火不容,门阀之间勾心斗角。主角本胸无大志,无意纷争,却一再被卷入纷争之中,刀剑加身,阴谋相逼,自己和亲人朋友面临绝境,令他不得不挺身而出,争霸称雄。值此混乱之时,神秘宗派现世,邪功魔法迭出,一举将佛、道、玄门绝顶高手迷失神智当成打手;修行有成将近飞升之人接连离奇死亡,准仙人东躲西藏,欲求主角当救世主;仙门不通,人间无神,所有一切...

万道成神

校对者:天涯一楼 字数:483万

诸天万界

诸天万界,百家林立!   叛逆少年化身史上最强弟子,修道家降妖除魔,练兵家神兵战阵,学儒道浩然正气;   一符降至强鬼神,一刀斩山河日月,一阵困万古龙神,运筹帷幄化万千兵马;   诸天神圣尽在脚下,万恶俯首,众神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