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是一件看似野蛮,实则要求非常细致的工作。

  从最开始的踩点,也就是查探肥羊的身家,到后来的跟踪,再到设伏,拦截,直到最后的动手相抢,整个工作流程都必须一气呵成,中间不能有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否则便算是失手。踩点,跟踪之类的工作看似很简单,可也不能稍有大意,更不能像前世街头某些少数民族小孩似的,明目张胆跟在肥羊后面走,那样很伤肥羊的自尊心,顺便还侮辱了肥羊的智商。

  至于设伏和拦截,那是先期的准备工作,没危险性,但很有技术性,地点要选好,最佳位置是死胡同,或是山下某条羊肠小道,当然,你不能光拦着肥羊的前路,更要断了肥羊的后路,否则,你就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了。

  最后呢,万事俱备,就剩下动手了,这个时候就全靠个人充分展现武力和气势,最理想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其次是战而屈人之兵,最失败的是被肥羊打得落荒而逃……

  方铮一直觉得打劫是门深奥的学问,其深奥的程度,不亚于在朝堂为官。可不论是为官还是打劫,方铮都觉得自己学得不够好,不够深。

  青龙山下的官道是非常完美的打劫地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左边是山,右边是水,在此处打劫,肥羊除了豁出去拼命外,便只有拔刀抹脖子了。

  此刻方铮大马金刀站在官道正中,神色间有几分兴奋和忐忑。

  二当家久不操刀,打劫技能难免生疏,紧张是很合理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方二当家的一直认为自己打劫比做官更有天赋,这种天赋仿佛是与生俱来的,从小时候第一次抢邻居小朋友的棒棒糖开始,他就发现自己不是个高尚的人,得出这个结论让他很是沮丧了一阵子,并且深深为自己的恶劣行为反省忏悔。

  不过第二天他又忍不住抢了邻居小朋友的棒棒糖,抢了以后他连丝毫忏悔的意思都没有,因为他觉得干这事儿除了有点不要脸之外,基本也没别的麻烦,不劳而获是他从小便立下的宏伟志向,打劫这种事,恰好属于不劳而获中的一种。——当一个人为了他的理想而拼搏时,实在不能说他做错了,包括打劫。

  从那时起,方铮便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他一头栽进了下水道,老天爷又派他穿越,去祸祸古代人。

  现在方铮正等着祸祸别人。

  前方官道传来吱吱嘎嘎刺耳的车轴转动声,很快,十余辆乌蓬马车覆盖着厚厚的粗布,渐渐出现在官道拐弯处。

  这是头很肥的肥羊。负责踩点的兄弟早已传回了讯息,十余辆马车所过之处,车轮的压痕很深,车上装的必是贵重的红货。

  方铮独自站在官道正中,颇有几分渊渟岳峙的气质,他对自己摆出的姿势很满意。

  既然是十余车的红货,自然少不了押车的镖师护院之类的高手。

  这个车队的高手貌似有点多……

  方铮随便扫了几眼,大概有近百名劲装打扮的汉子,紧紧挨着马车,状似悠闲却不失警惕的向前走着。虽然他们的太阳穴不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高高鼓起”,可方铮仍然一眼能看出,这群人都是高手。至于高到什么地步,——反正像方铮这样的软脚虾,他们一个可以打一百个,前提是方铮不撒石灰不吐口水。

  车队行到离方铮大约还有十余丈的地方时,领头的一名大胡子忽然扬起手,赶车的趟子手顿时勒住了马,整个车队停了下来。

  他们不能不停,无论谁看到宽阔的官道中间莫名其妙站着一个年轻人,摆出一副“此山是我开”的架势,都会停下来观察一下的。他们先要看看路中间这个人是不是疯子,如果不是,那就代表麻烦来了。

  车队停下后,大胡子先仔细打量了方铮几眼,随即便警觉的四下张望,路边是山林,山林很静,静得连山雀昆虫的叫声都没有,反常往往意味着危险临近,大胡子眉头一拧,右手轻轻的按在了刀柄上,开始凝神戒备。

  这时,车队后方走出一位年轻的公子打扮的人,这人很帅,略显瘦削的脸型,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星目剑眉,一看就是那种无知少女愿意主动献身,而且事后还不需他负责的祸水型男人。

  方铮瞧了他半晌,最后下了个结论,他的帅只比自己差一点点,从长相上来说,此人算是方铮的劲敌,不可小觑。

  年轻公子穿着玄色文衫,手里把玩着一柄描着金线的折扇,看起来就像个出城踏青游玩的富家公子。

  这位公子走到车队前,离方铮尚余数十步远的地方站定,然后露出一脸淡淡的微笑,拱手道:“这位兄台独自站在官道中,可是有事赐教?”

  语气温和,举止得当,方铮听得暗暗点头,嗯,这是一只非常有礼貌的肥羊。

  方铮文静的朝他笑了笑,接着深深呼吸,气沉丹田,最后张嘴大吼道:“打劫!”

  押车的近百名镖师闻言反应飞快的拔出了刀,神色不善的盯着方铮,暗暗观察四周环境,凝神戒备着。他们不是傻子,对方既然一个人敢说出“打劫”俩字,附近必有埋伏。

  年轻公子闻言一楞,接着强笑道:“这位兄台……在下往日可有得罪阁下之处?”

  方铮摇头,为什么古代人都喜欢寻根问底呢?非得要得罪我了,我才能打劫你?无怨无仇,我就想打劫你了,不行么?

  看着年轻公子温和的笑脸,仿佛带着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脱俗气质,方铮觉得自己现在干的事情有点俗。

  满不自在的挠了挠头,方铮颇为腼腆的道:“那什么……我也不难为你,可道上的规矩,不能空手而归,这样吧,你这十几车红货,留一半下来给我就行,日后江湖相见,也好打个招呼。”

  年轻公子苦笑了一下,张了张嘴,还未开口说话,他身旁的大胡子手按刀柄向前跨了两步,怒声道:“狗日的!瞎了你娘的狗眼!知道这是谁家的货吗?上线开扒捞偏门也不看看风水,你个不成气候的小山贼敢吃这批货,老子就服了你!”

  方铮闻言火气噌的一下就冒上来了。

  当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时,他便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若像年轻公子那般温言相向的话,没准他一个不好意思,还真就放他们走了,可谁若上前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开骂,这口气他就吞不下去了。拳头大才是硬道理,老子吃定你时,你就得乖乖的,任何过激的言行,他都看成是对他的挑衅,更何况那大胡子指着他鼻子大骂。

  于是方铮眉毛一竖,冷笑道:“老子今儿胃口好,偏要吃下这批货给你看看,看你个王八蛋怎么服老子!”

  大胡子仰天暴烈大笑,狞声道:“小山贼,那你就试试,别说爷没提醒你,这批货可烫手得紧,吃下去当心把你撑死了!”

  旁边的年轻公子叹了口气,张嘴刚要说话,大胡子接口道:“大公子,您放心,三山五岳的好汉我也见过不少,就凭这穷山沟里的几个蟊贼,谅他也没这个本事劫走这批货,哼!咱们这百来个弟兄可不是发面团儿,别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身后近百名护镖的大汉怒气冲冲的齐声大喝道:“正是!”

  方铮斜眼瞟着大胡子,神色不由浮上几分古怪。

  搁了平时,这百来个护镖的大汉或许他还真会发怵,毕竟罗月娘手下只有二百来号好吃懒做的土匪,若要劫走这十几车红货,委实不大可能,但是今天……

  方铮嘿嘿奸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特别阴险。

  大胡子瞧着方铮的笑容,不由心头一跳,这小王八蛋怎么笑得如此瘆人?

  年轻公子有意无意朝左边的山林中望了一眼,然后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正在这时,山林中一声号炮响起,众人吓得浑身一抖,正在惊惶间,紧接着,山林中忽然竖起一杆大旗,旗面红底黑字,端端正正写着一个“方”字,迎风招展飘扬,很是风骚。

  大胡子吓了一跳,愕然道:“你们是哪座山头的?怎么如今土匪打劫居然还打旗号了?”

  没人回答他的话,官道边次第跳出数百人来,将车队的前路后路堵住,人人张弓搭箭,对准了护镖的镖师。

  大胡子哼了哼,冷笑道:“人倒是不少,可凭这点人就想吃下咱们的货,简直是痴……”

  话未说完,年轻公子扯了扯他的衣袖,叹气道:“你还是看清楚再说话吧……”

  大胡子一楞,凝目望去,只见除了官道前后的数百人之外,左边山林处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不少人影,粗略一扫,少说也有数千人。

  数千人还不算什么,离谱的是,这数千人竟穿着颜色式样统一的铠甲,手执只有朝廷正规军队才有的制式长矛,长刀和弓箭。

  “官兵?”大胡子这回才真正开始吃惊了,朝廷的正规军队怎会出现这里?而且,看他们的来势,莫非是想……打劫?这……这世道怎么了?

  “哇哈哈哈哈……”方铮仰天长笑,也许笑声太过难听,大胡子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哎呀,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扮猪吃老虎?嗯,虽然狗血了一点,可心头这份舒坦的感觉果真是让人心旷神怡呀,看来为了保持自己健康舒爽的心态,以后要经常干这种事才是。

  “你们是朝廷的官兵?”大胡子楞了楞,继而大声喝道。

  方铮笑声一顿,像被人掐住了脖子的鸡似的,立马大声呛咳起来。

  一旁的温森浑身不自在,毕竟他是朝廷仕途出身,一直以正统自居,如今竟然参与打劫,对他的心理底线来说,实在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怎么都穿着铠甲?”方铮好不容易喘过气来,愤怒的瞪着温森。

  温森有种流泪的冲动:“大人……这些都是正规军队,不穿铠甲穿什么?”

  “有道理……”方铮沉吟了一下,随即挺起胸膛,望着大胡子,理直气壮的大声道:“朝廷官兵怎么了?朝廷官兵就不能打劫了么?华朝律法上哪一条规定了?”

  自打这些军队漫山遍野出现后,年轻公子的神色便开始变得凝重,仔细打量了方铮几眼,接着走上前去,拱手道:“这位……这位好汉,在下能否请教尊姓大名?敢问这些官兵真是朝廷的官兵么?”

  方铮窒了窒,他有点心虚,打劫这种行为当然是没错的,可穿着官兵的铠甲去打劫,这个……未免有点嚣张了,万一被胖子知道,他也许拿自己无可奈何,但朝中的言官就不是那么容易打发了,被他们参个“纵兵抢劫”的罪名,丢官事小,让胖子丢了面子,自己也不好受。

  “他们……咳,他们是过路的,怎么着?”方铮挺起胸膛,扫视着麾下的数千官兵,大声道:“告诉他,你们来干嘛的?”

  “打劫!”

  数千官兵兴高采烈的齐声大喝道。

  方铮又开始剧烈咳嗽。

  “罗嗦那么多干嘛?妈的!老子是来打劫,又不是来跟你攀交情的,快点,把马车留下,你们走人!”方铮一横心,干脆不管不顾的抢了再说。

  “贼子安敢欺我!”久不出声大胡子忽然怒声大喝,随即抢过身旁镖师手中的强弓,搭箭便朝方铮射去。

  利箭嗖的一声射向方铮,去势疾如闪电。

  “哇!”

  “大人小心!”事发突然,温森来不及阻止,话刚起头,利箭便已堪堪射到方铮的额头。

  方铮睁着惊恐的眼睛,身子下意识往地上一缩,长久锻炼出来的逃生本领终于又一次救了他,身子下沉的那一瞬间,利箭正好擦着头皮掠过,牢牢的钉在他身后一株槐树上,入木数寸。

  所有人都楞住了,数千人竟呆呆的没一个人出声,望着方铮身后那支钉在树犹自颤微微的利箭,众人额头上全冒出了冷汗。

  突然出现的惊险一幕,令他们仍后怕不已。方铮是钦差大臣,他们则是方铮的亲军,钦差大臣若有个三长两短,以华朝严苛的军法,他们也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方铮擦着冷汗,无力的瘫坐在官道边,两眼睁得大大,嘴唇不住的哆嗦着。

  趁着大家楞神的功夫,温森一个箭步冲到方铮身边,用身体挡住了方铮,官道中间的士兵们也收起了玩笑的表情,神色凝重的用盾牌连成了一线,张弓搭弦,严阵以待的对准了车队的镖师们,尤以大胡子为重点戒备目标。

  “大人,你还好吧?”温森低下身,关心而焦急的问道。

  方铮呆呆坐着不动,让他有些担心。大人不会被那一箭给吓傻了吧?

  良久,方铮幽幽的呼出一口气,眼睛眨了眨,豆大的眼泪便掉了下来,当着数千官兵的面,忽然放声嚎啕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伸出手,抱住了温森的胳膊,大恸道:“呜呜……打劫太他妈危险了……呜呜……”

  温森心下恻然,拍了拍方铮的肩膀,唏嘘道:“是啊,混碗饭吃都不容易啊……”

  “呜呜……老温啊,我觉得咱们以后还是从良吧……打劫这个工作,看来很不适合我啊……”

  温森大喜,欣慰道:“大人迷途知返,大善!”

  抹了抹眼泪,方铮站起身,看着前方的大胡子,一边抽噎一边喃喃道:“妈的,谋杀朝廷命官,你知道要被砍几次头么?”

  温森凑上前道:“大人,这些人如何处置,请大人示下……”

  “扁!痛扁!”方铮咬了咬牙,又抹了把眼泪,恶声道:“竟敢把堂堂朝廷命官吓哭了,这个罪名……咳,老温,吓哭朝廷命官算什么罪名?”

  温森想了想,然后肯定的道:“恐吓!大人,他们这叫恐吓!”

  “对!恐吓!”方铮恶狠狠的大喝道:“来人!给老子扁他们,特别是那个大胡子,把他扁哭为止!”

  “是!”

  众士兵齐声应了,接着便一涌而上,开始毫无顾忌的使劲揍起人来。刚才钦差大人遇险,害得他们差点因此受到朝廷的处罚,幸好大人无事,这会儿他们憋了一肚子气,怎能不趁此机会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

  于是乎,近百名押车的镖师立马被这群训练有素的士兵放倒,然后几个人围着一个使劲的拳打脚踢,镖师们虽然武功高强,可他们面对的毕竟是朝廷的正规军队,就算他们有能力还手,可这种情势下,他们敢还手么?真惹急了这帮兵痞,令他们动了杀心,他们可就不止挨顿打这么简单了,个人武功再高强,在军队面前,却渺小得不堪一提。

  “大人,这批货还要不要?”温森对镖师们的惨叫声充耳不闻,转身恭敬的问道。

  “要,怎么不要?这是本官晶莹的眼泪换来的,也算是劳动所得啊……”危险消除,方铮立马恢复了本性。

  “可是……大人你不是说再也不打劫了么?”

  “我说过这话?”方铮愕然,两道班驳的泪痕还挂在脸上,纯真的大眼眨啊眨,显得特别无辜:“你出现幻觉了吧?我是青龙山二当家的啊,不打劫怎么过日子?”

  “……”

  官道上,群殴仍在继续,年轻公子搓着手,满脸无奈的站在一旁,不停的看着方铮,一副想说话又不敢说的模样。

  大胡子是偷袭方铮的主凶,自然受到了士兵们的重点照顾,近十人围着他一个,只听得咚咚咚如同擂鼓般的响声不断传出,大胡子不时惨叫几声,不过这家伙倒也硬气,被打得鼻青脸肿仍未出声求饶,实在熬不过去,不由厉声大叫道:“大公子,速速退回徐州!快!啊——”

  “狗贼,今日之赐我记下了,不管你是谁,敢劫江南韩家的货,你等着抹脖子上吊吧!啊——”

  方铮愕然望向温森:“江南韩家是什么来头?很厉害么?”

  温森楞了半晌,擦了擦冷汗,笑容满是苦涩:“大人,江南韩家……乃是江南排名第一的世家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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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日常文、微群像、无cp】上架爆更!欢迎品鉴!欢迎收藏!!!!! 现代女陈锦书穿越到修仙家族陈家中,成为一寡妇的二女儿。 原身为了家族的联姻名额不惜吞服唤颜丹,结果过程太痛苦而亡。 陈锦书一心向道,在家族给出的巨大利益面前,毫不犹豫拒绝。 就在众多家族女修争抢联姻时,她潜心修行,加入宗门,一步步走向强大。 谁说女修都要依附联姻?我陈锦书偏偏做给你看。在别人还在玩耍时,她在修炼,在别人还在为了资源四处奔波时,她早已掌握一门炼丹术。 就在众人以为她三灵根修炼慢时,她额头的红痕胎记实为异宝莲花瓣,能时不时改造她的体质,给她带来悟性,不过需要消耗灵物来获得感悟……

和离后发家,极品前夫哭晕在茅厕

云舒一穿越,开局就被休,这可还得了。秉着 “能动手绝不动口”的原则。云舒一挑四,有仇当场报,并成功与渣男和离。 梁浩铉以为云舒离开他后,日子过得艰难。谁知,卖人参,做小生意,制造玻璃,开火锅店等,云舒的店铺开了一家又一家,带领全村吃香喝辣的。 反观梁浩铉这个穷酸秀才,娶不上刘员外的千金,娶的娘子一个不如一个,日子过得紧巴巴。 极品前夫这回想吃回头草,云舒直接一脚踢飞,干脆利落,搂着现任,扬长而去,渣男哭晕在茅厕……

我在兽世种田养崽崽

【【2019云起华语文学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叶槿是个土生土长的原始人,穿到21世纪的她苦学农业与畜牧业,兼攻中医与烹饪,把适合在原始社会生存的技能她都研究了一番,没想到又穿回原始了。 部落战败,叶槿作为获胜部落的俘虏,被送给了凤凰部落的第一勇士。 她有三个选择: 一,为勇士生下孩子,争取转正机会。 二:成为部落最底层的奴隶,任人差遣玩弄。 三:誓死反抗,成为篝火晚宴上的一道烤肉。 叶槿选择了首项,可是,说好的勇士竟然能化身银狼?首领继承人更是凤凰化身。还有神秘的海龟,邪恶的蟾蜍……这还是她熟悉的原始社会吗? 主要角色:银狼,金凤凰,绿龟,黑蟾蜍。非np。

玉虚天尊

道之极,谓之天尊。持昆仑至宝,传玉清衣钵,掌玉虚天宫,是为大天尊。

我黄龙,洪荒团宠

一觉醒来,重生元始天尊座下,十二金仙之一的黄龙真人。 一想到封神之战,黄龙处处落败,干啥啥不行,挨绑第一名的悲惨未来。 黄龙立志奋发图强,谨慎做人,抱紧师尊大腿,努力成为阐教吉祥物,做个如云中子般的福德金仙,但求平平安安。 结果一不小心,步子迈得大了些,混成了洪荒团宠。 太上:“黄龙聪慧,为吾半徒。” 元始:“玉虚诸仙,黄龙最贤。” 通天:“截教万仙,不如黄龙。” 伏羲:“幸有黄龙,方成大道。” 人族:“我等皆为龙之传人,生而为人,我很自豪。” 无数年后,蓦然回首,黄龙发现洪荒最强的六位,四个是自己大腿,两个成天想着自己去当三教主。 百家以他为师,万族以他为圣。 本书又名《我黄龙,洪荒之友》《洪荒如海洋,处处皆是浪》

恶魔校草,深深撩

他说:“我想你了。” 她说:“我不想你。” 他一把拉她入怀:“靠!承认一句会死啊!” 她微笑着望着他的眼睛:“这么多年...我想你了。” …… 他是万人瞩目的高冷校草,她是傲娇可爱的学霸少女。 他对她说,这辈子你逃不掉了。

开局成为武侠世界的诡异

遮天大手一掌击穿地狱, 魂灵欲归何处。 …… 陨石天降, 赤月当空, 恐怖降临, 我穿越来到武侠世界, 成为了诡异。

穿越之明萌贵公子

【【2019云起华语文学征文大赛】参赛作品】 (甜宠爽,略沙雕)拜师学武?没门!太子又怎样!霸道狂妄又怎样!莫瑶一个穿越至大明睿智冷静身手矫健的反派集团执行官,还怕了不成?知道历史走向不惹事不站队不抱大腿,可是…学费太诱人,姐正缺小钱钱… 通晓多门外语的她,女扮男装下南洋,斗蛮夷,引食材,做生意,混得风生水起。 京城第一贵公子,容颜倾城绝色,却被传喜欢…男人?流言四起,版本N多。京城美女们芳心碎一地。 公子追妻路漫漫,尤其摊上一个能打能怼看似明艳大方,实则抠抠搜搜,不贪他色,只贪他钱的小财迷。 莫瑶弱弱表示,其实美色她也贪…… 还有她对挣钱一视同仁,不光只挣他的。 肩膀拍过,小手摸过,身子抱过,名声也坏了,还为配合她女扮男装的游戏操碎了心…… 他眉目如画,眸光幽深灼灼逼人,“莫公子,本公子的名声该如何负责?” 她风中凌乱,“我能帮你挣更多的小钱钱!” 他勾唇一笑,眸光潋滟,“比起钱和名声,我更想要……你。”

神洲:鬼谷传人

神龙一现惊天下,半世苦修成浮云。 据说这是一种旷世无双的机关暗器,手持神龙令者,非大圆满不可敌! 鲲鹏展翅破云霄,无知燕雀妄称鹏! 十岁那年,这话从一黄口小儿口中说出,羞煞无数七尺男儿! 雷霆击身亦等闲,单凭只手可遮天。 十年后百晓楼称他为狂生、只能为友不能为敌,天下俊杰奉为金科玉律,此人该是何等风范? 碧水盈盈燕轻裁,忽闻一声如泣诉;锦鲤频频平空跃,缘是天上故人来。 什么样的爱情,能让一女子吟出此诗?让男子为她昂首笑踏黄泉路?

追忆青春路

人呐,总是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每个男生青春里都会有一个女生的身影永不磨灭! 可能是暗恋,也有可能是初恋,互相喜欢!总之,那个女生很重要!但,大多数男生到最后都未如愿以偿……本书的核心内容就是写记忆里的那个她,自己这些年的所见所闻。 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