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匈奴的圣地,是历代单于的埋骨之所,是匈奴重地中的重地,极其神圣。

  龙城相当于匈奴的陪都,其重要性仅次去单于王庭。可是,单于王庭没有固定的地方,单于在哪里,王庭就在哪里,而龙城却是固定的。是以,龙城的重要性不在单于王庭之下。

  千百年来,华夏一直视龙城为匈奴最重要的地方,一直被当作匈奴的腹心之地,是匈奴的心脏。

  流传于后世的豪言“直捣龙城”,很好的道出了龙城的重要性。每当有外族入侵,仁人志士就会喊出“直捣龙城”的壮语。

  在上千年的战争中,无数的仁人志士以直捣龙城为己任,他们抛头颅,洒热血,驰骋在疆场上,与匈奴大战不休。可是,上千年时间过去了,却没有一支华夏军队出现在龙城!

  从来没有!

  上千年的战争中,华夏不乏英杰,赵武灵王、李牧、蒙恬、秦始皇,他们在与匈奴的战争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功,杀得匈奴血流成河,尸积如山,伤亡惨重,可是,他们的足迹并未出现在龙城。

  赵武灵的英勇事迹,已经过去了两百年,似乎太遥远。可是,秦始皇的事迹,才过去数十年,让人记忆犹新。

  想当年,秦始皇统率秦军,征战天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未遇敌手。身着黑色盔甲的秦军,关山飞渡,扫灭六国,一统华夏,平定岭南,大败匈奴,他们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凡有华夏男儿的地方,就有他们英雄的壮歌!

  可是,这支黑色大军,并未出现在龙城,并未在龙城掀起一股黑色风暴,徒令后人叹息!

  并非秦始皇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而汉军做到了,汉军出现在龙城,他们做到了雄材大略的秦始皇想做而没有做到的事,他们完成了强悍秦军没有做到的伟业!

  这是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华夏大军第一次出现在龙城,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激动得血管爆裂!

  不要说十万大军,不要说二十万大军,哪怕一支小部队,哪怕是数百人,甚至数十人的军队,出现在这里,其意义都是非同凡响!

  那是在向世人宣告:华夏的足迹到达了匈奴的圣地龙城!

  更别说,赶到龙城的是二十五万精锐汉军!

  他们立誓要击破匈奴,要创造辉煌的传奇!

  这是何等的让人激动!这是何等的让人热血沸腾!

  就是用光三江四海之水研墨,也无法道尽周阳他们心头的激动之情!

  “呜呜!”

  周阳喜极而泣,双手捂着脸颊,两行晶莹的泪水顺着腮帮流了下来。

  这是周阳两世为人,最为激动的时刻!

  华夏大军第一次出现在龙城,是由他促成的,这支大军是由他统率的,任何人处此之情,都会激动难已!都会无比自豪!

  两世为人,这一世,实在是太值了!太值了!

  周阳为一股巨大的幸福感所包裹,只觉哪怕是就此死去,也无遗憾了。男儿汉,生在这个热血涌动的伟大时代,不正是要扞卫华夏,击破匈奴吗?人生如此,夫复何憾!

  李广、程不识、卫青他们个个激动难已,掩面而泣,喜悦的泪水不住滚下。

  他们誓破匈奴,个个经历过无数的大惊大险,早就心如铁石,就是泰山崩于前,也会面不改色。可是,当千年未有的壮举,由他们完成时,他们却是激动得象个小孩般,哭得亦常畅快,一脸的欢喜之色。

  到达龙城,这是无上喜悦之事,足以引得将士们欢呼雀跃。然而,人们想象中的欢呼景象并没有出现,将士们抱头痛哭,整个原野上,一片哭泣声,声震天地!

  自盘古开天地以来,让一支军队相拥而泣的事情,不是没有的话,也是极其罕见。将士们是喜极而泣,人人以参与千古未有的壮举而自豪!

  哭声如雷,声震天地,无边的喜悦充塞在天地间,将士们用泪水来表达他们的激动之情!

  时间如指尖沙,在无声中流逝。直到过了许久,将士们的激动之情稍泄,平复下来,哭声方才渐渐止歇。

  “赵破奴,匈奴的情形如何?”周阳抹着红通通的眼睛,大声问询起来。目光所及处,只见李广、程不识、卫青他们,个个双眼通红,还有一脸的自豪笑容。

  “禀大帅,匈奴为我们准备好了营地,恭迎我们的到来!”赵破奴揉揉发红的眼睛,大声唱起来,喜悦无边的道:“匈奴太好客了!”

  “你这什么话?”尽管周阳精明过人,仍是给他的说唱之语弄得一脑子的糨糊。

  “呃!”李广、程不识、卫青他们嘴里发出一阵磨牙声,万分不解的打量着赵破奴。

  “大帅,你可不知道匈奴有多热情呢!”赵破奴仍然是一副兴奋样儿,笑得更加欢畅了,大声说起匈奴的好客之道:“匈奴他们腾出帐幕,供我们住。帐幕里有吃有喝,还有柴禾。大帅,你说,匈奴这是不是好客么?”

  “匈奴呢?哪去了?”周阳仍是没有反应过来,不解的问道。

  赵破奴那话太绕,不仅周阳不明白,李广、程不识、卫青他们哪一个明白?

  “大帅,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赵破奴一昂头,似笑非笑,似调侃非调侃的道:“他们当然是去祭祀冒顿老贼了!”

  “现在就去了?”李广的快嘴是出了名的,抢着问道。

  “哈哈!”周阳大笑起来,指着李广,道:“飞将军,匈奴牧民在龙城数百里方圆内,离龙城还有些路程。明日就要祭祀,他们能不赶去?”

  “哦!”李广恍然大悟,大笑起来:“匈奴一走,他们的帐幕、牛羊、马奶子、柴禾,任由我们享用,这是天大的美事呐!”

  “我们吃匈奴的,喝匈奴的,杀匈奴的,还要睡匈奴的。”程不识扳着手指头,细数起来:“比起长城大战时,多了一个睡匈奴的!”

  “哈哈!”

  这句调侃话,逗得一众人大笑不已。

  “大帅,虽然匈奴赶去了龙城,留下了不少帐幕。可是,匈奴带走了不少帐幕,留下的不多,不够兄弟们住。”赵破奴眉头一挑,有些遗憾。

  此去龙城还有些路程,匈奴也要住宿,不可能把帐幕全部留下来,仍是带走不少。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自会处置。”周阳右手一挥,气势威猛,大喝一声道:“走!去瞧瞧好客的匈奴的待客之道!”

  “好呐!”

  这种美事,谁会拒绝?众将轰然相应,打马跟上,随着周阳,朝匈奴的营地赶去。

  在赵破奴的引领下,周阳他们向前没赶多远,就看见稀稀疏疏的帐幕。自由散漫,是匈奴的特点,这些帐幕毫无章法,东一座,西一座,乱糟糟的。

  “匈奴还是没长进!”李广嘴一撇,不屑的讥嘲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匈奴!”周阳点评起来:“单于用大汉的兵法约束三军,再过段时间,我想匈奴就不再是匈奴了!”

  “没有了才叫好呢!”程不识畅笑一声,极是欢愉。

  周阳他们一边说笑,一边打马疾驰,来到营地里,飞身下马。周阳手一伸,掀开门帘,一头钻进一座帐幕里。只见帐幕里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整整齐齐的堆放在帐幕里,看来,匈奴是准备好祭祀一完,就立即南下。

  如今,必胜的信念充斥在匈奴心间,他们的心早就飞到汉境了,要不是还要祭祀冒顿这个匈奴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单于,他们早就开始南下了,哪会等到现在。

  “这是羊肉,这是马奶子,这是柴禾,这是茶叶,这是丝绸,这是瓷器……”李广一双眼睛在帐幕里乱溜,一边叫嚷起来。

  帐幕里的东西,除了匈奴的特产羊肉、马奶子外,茶叶、丝绸、瓷器,哪一样不是汉朝的?望着那些熟悉的物事,周阳掷地有声的道:“这就是匈奴拼命南下的原委!”

  千百年来,匈奴拼尽全力要南下,要进入中原。原委不仅仅在于大漠苦寒,让匈奴受不了。还在于,中原富饶,匈奴的生活必须品,只有中原才出产,匈奴是没有的。

  别的不说,就说茶叶。虽说华夏的茶文化享誉世界,为人称道。可是,却并非生活必须品,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可有可无。

  茶叶对于匈奴,却是必不可少的必须品,若是没有茶叶,匈奴会很难受。原因在于,茶叶含有鞣酸,可以中和油脂。学化学的朋友们都知道,油脂其实是碱,遇到酸,会发生酸碱中和反应。

  匈奴吃了一辈子的牛羊肉,油脂是非常多的,要是没有茶叶解油腻,他们会非常难受。

  要解油腻,用泡菜也可以,用醋也行。可是,秦汉时期,哪来的泡菜,哪来的醋。即使有泡菜,大漠也种不了菜,匈奴更不会,只能靠茶叶了。

  “这些东西,都是大汉之物,我们不必客气了!”李广老实不客气,大手一挥,呼喝起来:“赶快升火烧水,沏盅茶来吃吃!”

  吧嗒吧嗒一阵嘴巴,骂骂咧咧的道:“匈奴这鬼天气,这般冷,能吃上热盅,就是让我做神仙,我也不干!”

  经他一提起,周阳还真是巴不得喝上一盅热茶。自从进入大漠以来,周阳就再也没有喝过热茶了,还真是想念。

  亲兵领命,自去忙活。

  “咩咩!”一阵羊叫声传来。

  “还有羊?”周阳大是诧异。

  “大帅,就在相邻的帐幕里呢!”赵破奴笑嘻嘻的道:“不仅有羊,还有牛,有骏马。匈奴给上好了草料,正吃得欢呢。”

  要是在平时,遇到这种事,周阳根本不会往心里去。可是,这是在大漠,是在匈奴的圣地龙城,遇到这种事,就是趣事了。战争中,住进敌人的家里,吃着敌人的美食,再观瞧敌人的牛羊,堪称奇事了。

  “去瞧瞧!”周阳来了兴致,率先出了帐幕。

  “瞧瞧!”

  这事很有趣的,李广、程不识他们打了一辈子的匈奴,就没有遇到如此有趣的事,兴致大起,快步跟上。

  在赵破奴的指引下,周阳他们来到相邻的一座帐幕里,只见一圈的牛羊,正在吃着草料,很是欢畅。见周阳他们进来,还冲周阳他们发出阵阵欢吼之声。

  “草料不少,够我们喂养战马了!”卫青大是欢喜。有了草料,就能保持战马的马力,有了充沛的马力,胜算就更高了。

  周阳走上前去,伸出手,抚着牛羊。牛羊一点也认生,不时在周阳身上蹭来蹭去,很是亲热。

  “大帅,你知道牛羊为何如此?它们也知道,匈奴的末日到了,在向你讨好呢!”李广拈着胡须,说笑起来。

  “呵呵!”

  一句说笑,逗得众人大笑。

  匈奴如此放心大胆的赶去龙城,根本就不用担心有人来偷盗他们的牛羊。因为匈奴民风强悍,尊重强者,卑视弱小。偷盗是一种胆怯的懦夫行为,为匈奴瞧不起。要是有人恃强,强抢牛羊的话,匈奴反倒会赞扬。

  在营地里转悠了一阵,周阳和众将回到帐幕里。亲兵已经烧好热水,泡好了茶,一人一盅。周阳端着茶盅,不顾滚烫,大口大口的喝起来,一股暖和劲头直下肚腹,暖暖洋洋的感觉让人倍加舒爽,好似揣着个小太阳,太他妈的享受了!

  这绝对是周阳两世为人,感觉最舒爽的时刻了,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李广他们端着茶盅,大口大口的喝起来,舒爽的得直眯眼睛。瞧他们那劲头,仿佛这辈子第一次喝茶似的。

  一阵猛喝,众人好不容易满足了,放下茶盅。李广一脸的幸福之色,拈着胡须,问道:“大帅,我们接下来做什么?”

  “当然是准备明日的决战了!”周阳眉头一挑,一脸的肃穆之色。

  “嗯!”这是早就盼望的事情了,众将打从心里赞成。

  “要如何打?”程不识大声问道。

  “这是龙城。城西北角,是冒顿的坟墓。”周阳拔出环首刀,用刀尖在地上指划起来,为众将陈说作战事宜:“按照匈奴的习俗,明日祭祀时,单于和一众大臣会聚集在冒顿的墓前。山下,则是匈奴的六十万大军。在大军之外,就是匈奴的牧民。近两百万人,聚集在如此狭小的地方,正宜我们动手。”

  说到这里,周阳眼中光芒闪烁,奕奕生辉:“单于的六十万大军,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干掉这六十万大军,就得先把匈奴的牧民干掉。一百多万匈奴牧民横在我们与匈奴大军中间,这是一个夹心层,得先去掉。”

  “好啊!我们杀光他们便是!”李广紧握着拳头,用力的晃动着。

  一百多万匈奴牧民,杀起来,那是何等的让人热血沸腾,程不识他们个个一脸的期待之色,巴不得马上就与匈奴大杀起来。

  “不!”周阳却是断然否决:“一百多万,不要说是人,就算是猪,站在那里,伸长了脖子,任由我们来砍杀,也会把我们累个半死!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不做!”

  “大帅,那你要怎么办?”张通有些惋惜,打量着周阳。

  这话正是众将要问的,盯着周阳。

  屠杀一百多万匈奴,这是何等的美事,千古未有的事情,不要说杀,光是想想,就让人兴奋得睡不着觉。可是,美事当前,周阳竟然不让他们杀,任谁都会惋惜。

  “有得你们杀的!不要把力气用在这些没多大意思的事情上去!”周阳目光一冷,宛若利剑道:“至于这些匈奴牧民,我们就从四面八方,象赶羊一般,朝龙城赶去。你们想啊,以匈奴的习性,他们会不自相残杀么?”

  “哈哈!”

  众将先是一愣,紧接着齐齐竖起大拇指,齐声赞妙。

  周阳这一招够狠,明明要杀光匈奴,还不用自己动手,要借匈奴之手来杀。可以想象得到,一旦汉军动手,不计其数的匈奴牧民象羊群一般给汉军驱赶在一起。惊惶、恐惧会象瘟疫一样蔓延,为了活命,匈奴一定会自相残杀。

  匈奴对砍杀自己同胞的事情,从不手软。在求生的欲望驱使之下,必将痛下杀手,匈奴的数量会急剧减少。

  这样做,既达到了杀光匈奴的目的,还为汉军节省了力气。毕竟,汉军此行的目标是军臣单于手中的六十万大军。至于杀光匈奴牧民一事,不过是附带的任务罢了。在未收拾掉匈奴大军前,还是节省力气的好。

  “天快黑了,趁着夜色的掩护,开始包围匈奴吧!”周阳猛的站起,双眼圆瞪,眼球充血,闪着嗜血的红芒,宛如远古凶兽般,凶威毕现,让人心禁!

  自从追随周阳以来,众人就从未见周阳如此杀气腾腾,就是当年火烧草原也没有,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想想也是,这可是近两百万匈奴!

  两百万,光是这个数字,就足以震撼人心了,更别说杀了!真要把两百万匈奴给杀了,鲜血会把龙城淹没!

  “咝!”李广他们吸口凉气,平抑一下沸腾的热血,大声道:“大帅,下令吧!”

  “李广,你率军从西边驱赶。”周阳大声下令。

  “诺!”只一个字,却是声如雷霆,李广脸上泛起了红光。

  “程不识,你率军从东边驱赶!”

  “诺!”

  “卫青,你率军从北边驱赶!”

  “诺!”

  一声接一声的得令声响起,众将热血沸腾,领命而去,趁着夜色的掩护,率领汉军,开始布置包围圈。

  此时此刻,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不计其数的汉军布署在龙城周围,一个巨大的包围圈已经形成了。

  沉沉夜色中,周阳站在雪地里,眼望龙城,双目神光炯炯,右手紧紧按在刀柄上!

  一场屠杀,即将开始!

  (PS:向朋友们拜年!祝朋友们春节愉快,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多多赚钱!明天回老家过年了,我老家在山上,没有网络,没法更新,请朋友们谅解。这是本书自上架以来,第一次断更。家里有老爸老妈,不能不回去,实在是没办法,再次致歉!过完年,我会尽早恢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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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血

当一个民族气运到了最衰竭的时候,总有人挺身而出,他们明知必死而无怨无悔,以自己的鲜血向敌人发出最后的怒吼。大明的黄昏同样不缺乏热血之士,“有投降将军,无投降典史。”的阎典史;十七岁即组织义勇军抗清,十八岁被俘坚贞不屈的夏完淳;做事犹柔寡断,最后豫然与城殉难的史阁部……一只蝴蝶扇动翅膀,闯入历史的逆流,当王福发现自己成为弘光这个短命皇帝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撬动历史,改变本民族既将沉沦数百年黑暗的命运,而是一心逃跑,将自己置于安全之地。只是当他真要面对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样血淋淋的事实时,王福发现自己突然犯了傻,不再想着如何逃跑,他要为这最后的王朝尽上自己一份心力,哪怕为此粉骨碎身。为抵挡满清野蛮的入侵,无数热血男儿汇聚在大明旗帜下,用自己的生命捍卫生养他们的土地,为此哪怕流尽鲜血。他们所流之血是为明血。

饥荒年:你们啃树皮,我带娘子嘎嘎炫肉

苏长青穿越古代,来到皇朝末年。<br/><br/>旱灾,饥荒,瘟疫,匪患,各种天灾接踵而至。<br/><br/>此刻正遇旱灾,为了生存下去,带着夫人与小姨子,跟随百姓逃荒。<br/><br/>所幸有双倍返还能力,为了有粮送粮,结果一不小心成为难民们的信仰。<br/><br/>“只要有口饭,我们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让我们打谁,我们就打谁。”<br/><br/>“大哥,你想做县令?县城的百姓替你打开城门了!”<br/><br/>“皇后风韵犹存,大哥咱们这就进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