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毫不讳言他对此次行动的悲观态度。

  从古至今的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不是没有,很稀少,而且或多或少都占着几分侥幸成分,战争靠的是实力,双方的兵员素质,武器,战术等等对比,决定一场战争胜负或许其中有着偶然的因素,但实力才是最大的决定因素。

  十一条破枪跟几百号武器精良的毒贩们相比,叶欢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优势,如果非要套上一句俗话,那么就是“杀鸡用牛刀”,当然,自己这方是那只可怜的鸡。

  “政委,端掉洪巴的老窝真的不太现实,咱们老祖宗传下来一个挺精辟的词儿叫‘人心不足蛇吞象’,眼下就是这么个意思,你再考虑考虑吧。”叶欢苦口婆心地劝着。

  “用不着考虑,只要战术部署得当,蛇照样可以吞下象。”耿志军的态度很坚决。

  “要不咱们等何大队长他们会合以后再商量个办法?人多一些行动起来也更有把握呀……”

  耿志军瞪着叶欢道:“商量什么?这是军事行动,我下命令,你们执行,战机稍纵即逝,我们哪来的时间等何队长他们?”

  叶欢哀叹,政委这是铁了心一条道儿走到黑呀。

  “同志们,自古以来的战争,以少胜多的真实战例很多,人数和武器都是死的,毫无意义,我们真正要重视的是战术,在恰当的时机用上恰当的战术,十一个人端掉洪巴的老窝并不是不可能,我需要你们给自己坚定的信心!”耿志军目光灼热地看着众人。

  特战小队的队员们此刻有些迟疑。

  经历过的战斗次数不少了,除了叶欢,其他的人都可以算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特种作战并不像大规模的两军对垒,一旦交上火,只能一往直前,特种部队作战很多时候都讲究一个“趋吉避凶”,这个说法其实跟建国以前的游击战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甭管打不打得赢,打完了都要跑。

  话很直白,不过这却是事实,他们干的事情大部分都是以小博大,当然不能跟正规野战军那样明刀明枪地跟敌人正面冲突,于是偷袭摸营往往是特种部队干得最多的事情。

  然而这一次特战小队的战士们也没把握了。

  对方实在太强大,要想端掉戒备如此森严的毒贩老巢,难度太大了。

  耿志军看出了大家的担心,于是分析道:“大家别小看了自己,或许人数和武器上我们大大不如对方,但我们现在有两个优势却是他们比不上的,其一,洪巴并不知道我们已经潜伏在他们村落外围,以有心算无心,我们的胜算并不小,其二,八天前针对我们的埋伏可以肯定是洪巴策划的,我们在那次行动中栽了跟头,但同时也得到了一个好处,那天围剿我们的武装人员高达数百人,几乎是洪巴手中一大半的兵力了,而且我估计那些人至今还在埋伏点周围搜寻我们的下落,并没有回来,所以这个时候正好是洪巴村落兵力最空虚的时候……”

  “我们只要使用常规战术,摸营,伏击,狙杀,只要配合得当,行动一定能成功!”

  众人听得入神之时,叶欢暗暗撇嘴。

  这政委当兵前肯定干过传销,语气太他妈蛊惑了,他仿佛刻意忘了一个事实,事实是,不管自己这方有多少优势,真正的实力跟毒贩们相比仍旧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没有强大的火力支持,靠鬼鬼祟祟的摸营和伏击能干掉好几百人吗?扯淡!

  耿志军指着远处的村落,接着道:“刚才我用望远镜仔细观察了很久,他们的高塔观察哨有四处,高射机枪有四挺,装甲车两辆,据我估计,可能还隐藏着一些比如口径100mm以下的小山炮,数十年前军火市场上淘汰下来的轻重机枪,火箭筒,榴弹炮等等,总之,敌人的火力很猛,但我们仍有机会战胜他们,胜利的关键我刚才已经说了,以有心算无心,敲掉他们几个重武器点,整个村落就在我们火力的覆盖范围之下,解决洪巴并非难事。”

  叶欢听了半晌,才算是听明白了——当然,这是他自以为的“明白”。

  政委的意思,大概就是搞几样重武器,然后朝毒贩们一顿乱扫吧?

  耿志军说完站起身,肃然道:“现在我来下达作战任务,红狼,你负责敲掉东南面的高塔哨上的探照灯,然后把上面的重机枪控制住,苍狼,你负责敲掉西面的高射机枪,豺狼,你负责干掉东边村落那栋咖啡色木屋的守卫,我注意到那栋木屋周围戒备特别森严,很有可能是洪巴的住所,当一切都控制住的时候你再开始行动,所有控制住的重武器都会给你提供火力支援,叶欢……”

  叶欢抬头萌萌地看着耿志军,语气里透着一股可怜劲儿:“政委,我就负责为自己好好活着,可好?”

  耿志军嘴角一勾,接着又恢复了严肃,道:“你把南面的高射机枪干掉,然后你再好好活着吧。”

  叶欢脸一垮,又急忙拿过耿志军的望远镜朝南面看了半晌,接着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惊叫起来:“政委,发现新情况!”

  “什么情况?”

  “南面控制高射机枪的是个女人!”

  耿志军紧张的表情顿时松了下来,没好气地瞪他一眼,道:“女人不是人吗?金三角的毒贩老巢里,女性武装分子比比皆是,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报告政委,我拒绝执行这个任务!”

  “为什么?”

  “那女人太丑了,不但又黑又壮,脸还长得跟他妈LV包包似的,老子下不了手!”叶欢回答得理直气壮。

  “何谓LV包包?”

  “驴呀!政委!”

  众人轰笑。

  耿志军一把揪住叶欢的前襟,压低了声音怒道:“你给老子听清楚了,老子要你干掉她,不是要你干她!她长得是美是丑毫无意义,她是敌人,敌人懂吗?”

  叶欢苦着脸唉声叹气。

  他对女人一直都是怜香惜玉来着,何曾试过辣手摧花?尽管那花儿又黑又丑……可它毕竟也是花儿呀,没准在那帮审美观扭曲的毒贩们眼里,那黑胖女人是他们村子里的村花呢……

  拿起高倍望远镜再次观察了一下控制南面高射机枪的女人,叶欢只看了几秒钟,再次惨不忍睹地闭上了眼睛。

  这女人……她老妈是不是被山里的黑熊强暴过?瞧她那个黑,那个胖,那个丑,给她换套古装整个儿就是一现代缅甸版的梁山泊宋江呀……

  耿志军继续分配完任务,最后肃然道:“现在是下午六点,所有人原地休息,进食,养好精神,我们将在凌晨四点正式开始行动!”

  顿了顿,耿志军语气有些异样:“这次行动吉凶难料,我们中或许有人会死去,但请大家记住,舍身报国是军人的神圣归宿,国家的尊严要靠我们这些军人去捍卫,去争取!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当我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很多人都会铭记,有那么一群人,为了和平而战斗着,奉献着,我们的奉献也必将得到回报,那些在和平的国土上平静生活着的人们会铭记我们的名字,名传千秋,那座烈士的丰碑上会刻下我们的名字,与天同寿!”

  ……

  入夜,深林中的温度骤然降了很多,一股寒气沁入体内,饶是一群生猛精悍的汉子也情不自禁地浑身轻颤,却一个个咬着牙硬撑着。

  已是凌晨时分,距离行动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了。

  前方灯火寥寥的村落里,执着手电筒的武装分子来回巡梭不断,高强的炽白探照灯不停在村落中扫来扫去,除了巡逻的武装人员和洪巴住所外的守卫,大部分武装分子已经入睡了。

  四周静悄悄的,夜色中的小村落跟国内所有的村子一样,都是那么的安详,宁静。

  宁静即将被来自中国的一群特种兵打破。

  凌晨四点整,随着耿志军断然一声令下,十一条人影像黑夜中觅食的灵猫,箭一般悄然无声地窜了出去。

  近半个月的行军,战斗,策划,辗转迂回丛林中数百里,今夜将揭晓最后的结果。

  潜行很顺利,没有惊动高塔哨,也没有惊动巡逻队,十一人飞快扑向各自的任务所在地。

  叶欢在夜色中轻悄地奔跑着,高低起伏的田陌夜色在飞快倒退,他喘着细不可闻的粗气,眼中的焦点在奔跑中一直注视着南面的高射机枪,那是他今晚的任务。

  干掉那个黑胖女人,然后控制高射机枪!

  尽管对耿志军策划的战术很有些不以为然,但叶欢还是选择了执行,没办法,只有干掉洪巴,自己才有可能离开这该死的丛林老山回到京城。

  想要活着回到京城,而不是装在骨灰盒里被人捧回去,那么今晚就必须玩命的把活儿干好,干漂亮。

  ——只希望最后不要真的把自己的命玩掉了。

  ……

  夜风凛冽,冰凉。

  无声潜行中的叶欢不忘回头观察了一下,西面的高射机枪后面两点暗红色如烟头一般的亮点忽然灭了,没过几秒钟又忽然亮了起来,看来苍狼已完成了他的任务,控制住了西面的高射机枪,还悠然自得地点起了一根烟……

  叶欢不禁有些羡慕起来,人家到底是久经沙场的老兵,瞧人家干活干得那叫一个洒脱,漂亮。

  再想想自己马上要面对一个近两百斤重的女黑胖子,叶欢高昂的战意不由有些低落。

  这他妈叫什么事呀!干掉了她,别人会笑自己不过只是干掉一个女人而已,被那个女人干掉,别人那话就更难听了,不管什么结果都没一个好听的。

  不过任务就是任务,耿志军的命令叶欢必须执行。

  此时离南面的高射机枪不足五十米了,叶欢心中的警惕心越发深重起来。

  虽然控制机枪的是个女人,但叶欢仍不敢掉以轻心,千万别以为女人就好对付,女人捅起刀子来比男人狠多了,从古至今栽在女人手里的英雄好汉还少吗?

  毒贩里面没一个面慈心善的,面慈心善的人在这个特殊的群体里肯定活不长,这个女人养得那么胖那么壮,可以肯定她一定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

  怎么才能干掉她呢?

  叶欢悄然潜行中,脑子里却飞快转动着。

  一般来说女人的五感比男人灵敏,如果想悄悄接近,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她,难度比较高,如果被她发现,然后大声叫喊起来,今晚十一人的行动就算是完全失败了。

  正想着主意的叶欢一个没留神儿,落脚忽然重了一点,脚下踩着了一根枯枝,发出咔嚓一声脆响。

  声音很小,但在叶欢耳里听来却不啻晴天霹雳。

  叶欢的脸色顿时变得一片惨白。

  紧接着,距离他十米处的南面高射机枪后传来拉动枪栓的声音,然后一道紧张粗重的难听女声传来。

  “叽里咕噜?”

  叶欢呆了一下,完全听不懂,应该是问他是什么人或者口令什么的。

  幸好他的反应也不慢,嘴里平静地叫出了一串连他自己都不懂的火星语:“叽里咕噜我是你爹斯密达。”

  对面的女声愈发疑惑:“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叶欢索性也不藏着掖着,挺直了身子大明大亮地朝高射机枪走去,嘴里含糊不清跟女胖子对话:“叽里咕噜你妹,你妹跟老子叽里咕噜……”

  对了几句后,对面的女声愈发严厉起来,朝叶欢厉声说了几句听不懂的话。

  叶欢也不示弱,语气也严厉起来,虽然连他自己都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但表达出来的肯定是责骂的意思。

  两人鸡同鸭讲了好几句,这个时候叶欢也走到了女胖子身前不足一米处。

  夜色中,叶欢只看到窝在高射机枪后面的硕大身影,像一座山,像一堵墙,像一只只有在网游里才能见识到的巨大怪兽BOSS……

  女胖子这时也看清了叶欢,愣了一下以后,接着露出了笑容,黝黑的面孔徒然在夜色中露出两道白牙,分外瘆人。

  接下来女胖子一反严厉的表情,反而亲热地拉过了叶欢,一双粗糙如蒲扇般的大手开始在叶欢身上游走起来。

  叶欢悚然大惊,她想干什么?她在老子身上摸来摸去是啥意思?

  “住手!臭流氓!”叶欢像只受惊的小兔子,猛地往后弹了一步。

  自从被高胜男那个过以后,他对女流氓特别敏感。

  女胖子愣了一下,接着怒气冲冲朝他狠狠扇了一耳光,然后抽出腰侧的军用匕首朝他比划了两下,神情很狰狞。

  叶欢脸上火辣辣的痛,这些年他泡妞无数,可从没有女人敢甩他耳光,今儿在这毒贩的老巢里倒开了先例,叶欢心中顿时冒了火,一股杀意在胸腔中翻腾不休。

  反手按住腰后的匕首,叶欢正打算抽出匕首跟女胖子拼命,谁知女胖子却一手拿着刀,一手又把他拉了过来,一只手在他身上继续游移抚摸……

  叶欢浑身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一个古怪的念头在脑海中不住地萦绕。

  这女流氓该不会把他当成慰安男了吧?

  念头刚冒出来,女流氓便用行动直接告诉他这个念头的准确性。

  只见女胖子忽然把手中的匕首随意往地上一扔,然后两只手像黑熊的熊掌一般死死箍住他,一张又黑又丑的脸蛋使劲朝他凑过来,看那样子是想亲他……

  叶欢欲哭无泪……

  哪儿都有女流氓!哪儿都有女流氓!

  难道老子真是蓝颜祸水,国色天香,特别招女流氓眼红?

  以前高胜男把他那个他忍一忍也就算了,毕竟人家是个大美女,屈辱中看着她那美丽的脸蛋,妙曼的身材也算是赏心悦目,可现在呢?

  如果被这只跟母熊差不多模样的家伙强暴了,自己哪还有脸回去见江东父老?一头撞死得了!

  叶欢想到这里,立马剧烈挣扎起来。

  “不要!不要这样……啊,亚买爹,别脱老子衣服!亚买爹……”

  一阵剧烈撕扯下,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叶欢的衣服被女黑熊撕成了碎片。

  叶欢急了,真的急了。

  老子是来干掉她的,不是送上门让她干的!

  “流氓,你再这样老子不客气了啊!”叶欢又惊又怒。

  女胖子不管不顾,仍旧撕扯着他的衣服,或许在她看来,这个陌生的男人是洪巴给她送来慰安的礼物,供她发泄欲望用的工具。

  当叶欢的衣服被她撕得几乎赤身裸体的时候,二人也推搡进了高射机枪后面的坑道中。

  女胖子刚才扔下的匕首斜斜地插在叶欢眼前不足一米的泥土中,寒光毕露。

  叶欢一边挣扎一边探出手,稳稳地抓住了那柄匕首,眼中杀意一闪,接着拧身,出手!

  冰冷的寒光掠过,女胖子不敢置信地盯着他,双手放开了叶欢,捂住自己的喉咙,肥胖的身躯摇晃几下,最后轰然倒地。

  一刀抹喉,这个动作叶欢在训练中已练得炉火纯青。

  吐了口口水,又狠狠在女胖子尸体上踹了一脚,叶欢喃喃低声道:“早跟你说亚买爹,亚买爹了,你还一个劲儿的撕老子的衣服,完全不顾老子的感受,没看过毛片儿吗?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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