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谁?”

  在另外一个角落里,七八名少年围绕着一个看起来有二十岁出头,带着一顶鸭舌帽的年轻人站着。

  隐隐可见这名鸭舌帽年轻人是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核心。

  一个年纪小一些的说道,“听说叫蓝斯,巴尔曼州过来的非法移民。”

  “说什么自己完成了一份工作就有两百块的收入,刚才就是为了这个,讨人厌的罗布和他吵了起来。”

  巴尔曼州在帝国不是什么发达地区,以农业为经济支柱,虽然也有发达的城市,但相对帝都之类繁华的地区来说,还是稍显落后的。

  这里拥有永久居留并且拿到国籍的帝国人,大多都来自帝都的发达地区,也只有这些人,才能顺利的拿到永久居留卡和国籍。

  所以说起蓝斯的老家时,那个年纪最小的家伙有点不太感冒。

  “无论他来自哪,只要他和罗布不对付,我们就可以做朋友。”

  “至于两百块的工作,我们可以去听他怎么说。”

  “顺便认识认识他。”

  罗布在这里的人缘不太好,他继承了波顿先生的市侩和势利,同时又没有很好的把这些品质伪装起来。

  对于那些贫穷的,他看不起的人,没事就会挖苦两句,或者讽刺一下,给人一种他明显比他们高贵的感觉。

  而对于那些有钱的,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家庭的孩子,他就会表现的像是一只哈巴狗那样,摇晃着尾巴说些好听的话。

  越是这样,大家就越不喜欢他,不管是那些他看不起的,还是他想要巴结的。

  当然虽然大家不喜欢他,但也谈不上有多憎恨,只是不喜欢,这也是他还能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这伙人刚靠近蓝斯周围,就听到他在说话,“我手里现在有一份工作需要有人来做,我不太愿意把这个机会让给其他人,所以我第一时间就想到我们自己人。”

  戴鸭舌帽的年轻人插了一句话,“能问问具体做什么吗?”

  “还有,你能为这份工作支付我们多少报酬?”

  蓝斯转身看向了他,白白净净的一个人,看起来大约有一米七三到一米七五,在这个时代这个个头已经算是很高挑的了。

  他体型看起来偏瘦,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深色的长裤,还有一条背带,有些旧,但擦得锃亮的皮鞋,以及一顶灰色的鸭舌帽。

  很多时候蓝斯搞不清楚在这么热的天戴帽子是什么习惯,而且不只是他,成年人,马路上的人,有不少都戴着帽子,他们不热吗?

  迎着蓝斯的目光,鸭舌帽主动伸出了手,“埃尼奥,多坎尼斯人。”

  蓝斯握住了他的手,笑着说道,“蓝斯,巴尔曼州人。”

  两人很快就松开了彼此的手,埃尼奥问道,“刚才我听说你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可以介绍给我们?”

  “是这样的。”

  “我能问问它是怎样的,还有报酬有多少?”

  周围的年轻人其实都想知道这些,否则他们也不会凑过来。

  尽管这里大多数人都拿到了永久居留卡以及国籍,但这不代表他们就肯定是有钱,是中产阶级。

  像波顿先生那样居住在贫民窟狭小公寓里的,才是这些移民中的主流。

  能够和乔巴夫先生那样成为银行家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三万多移民中可能就那么两三个。

  大多数人,还是渴望能够赚到更多钱的。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我的工作性质,总之就是那种我给别人解决问题,然后他们支付我报酬的工作。”

  “我可以向你们保证,绝对不违法,但有可能会有一点小麻烦。”

  “这次的工作只需要一天时间,从上午十点钟,到晚上八点左右,不需要体力劳动,坐在一个地方,中途不能离开。”

  “我可以给你们……”

  他能明显的感觉到周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他伸出了一只手,分开手指,“五块钱!”

  有人发出了压抑着的惊呼,一天就能赚五块钱,一个月岂不是能赚一百五十块钱?

  就算埃尼奥的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起来,他也需要钱,这里没有几个人是不需要钱的。

  “这份工作能做几天,钱怎么结?”

  看着更多围过来的年轻人,蓝斯耐心的解释道,“这就是一份临时工,只有一天的时间,但以后可能还会有其他工作给你们。”

  “工作结束后就能立刻结给你们,绝对不会拖拉。”

  “就像我说的,这笔钱给谁都可以,为什么我不把它给我的同胞兄弟们?”,他瞥见了身边的几位女士,笑着补充道,“还有姐妹们。”

  女孩们娇笑着,觉得蓝斯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很少有人会这么说话,还这么开朗外向。

  埃尼奥继续问道,“那它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享用食物……”

  一开始蓝斯的确有考虑过去找一点流浪汉,可很快他又一想,流浪汉根本进不去餐厅,门口的经理就会阻止他们进入餐厅。

  如果流浪汉进不去,那么雇佣这些流浪汉就没有意义。

  如果给他们提供能让他们进入餐厅的服装,成本增加了不说,也起不到恶心安德森先生的目的,不如干脆就找一些普通人。

  同时把这份工作交给其他人做,不如交给这些移民二代。

  他们有合法的身份,并且让他们做的事情也不违法,顶多就是被批评一顿,不会伤筋动骨。

  同时还能在移民群体中树立起自己是一个“有能耐”的人的形象,这是一举多得。

  很快就有足够多的年轻人希望能够参加到这次活动中,赚钱是一方面,更多的还是对蓝斯的那些计划感兴趣。

  第二天上午,安德森先生看着已经准备好的食材非常的满意。

  招募学徒的意义就在这——

  给最少的钱,完成最多的工作。

  他不像胖老板乔尼那样不仅不给学徒工资,还要学徒给他钱。

  安德森先生会给每个学徒十五块钱的工资,但他们几乎完全住在了餐厅中,没有休息日。

  每天从早上六点钟开始,到晚上十点钟下班,几乎所有时间都在工作,除非餐厅中没有客人。

  尽管条件很苛刻,可还是有人抢破头的想要进来当学徒,因为安德森先生本人,就是从学徒到餐厅老板的实践者。

  这些学徒和他们背后的家庭都认为,他们在这里一定能够学到真本事,然后像安德森先生那样成为一名商人,中产阶级。

  检查完所有的食材之后,时间已经快要到十点了,周末中午上人的时间稍微迟一点,大约在十二点左右,但会一直上到下午两点到三点左右。

  然后不需要多做休息,五点钟就可以开始准备晚高峰,每个周末都是餐厅最赚钱的时候,就像昨天。

  今天他打算争取赚得更多一些,为他扩张自己的经营做好准备。

  十点钟刚到,就听见经理在前面招呼客人,虽然安德森先生觉得有些早了,但有客人来用餐,谁他妈在乎时间早不早的?

  只要他们给钱,他就给这些人做他们想要的。

  很快服务员拿着菜单来下单,厨子们都准备好大干一场,结果拿到菜单一看,上面的东西加起来就一块又九十九分。

  一份九十九分的餐包,一份一块钱的什锦拌菜。

  前者面包装在一个手工编织的篮子里,毕竟在面包店里十五分的面包就能吃得饱饱的,餐厅就算会有溢价,也不会太离谱。

  九十九分给了一磅的面包,这足够两到三个人吃得饱饱的。

  什锦拌菜是餐厅最畅销的菜之一,其核心就是一些脆口的蔬菜配上一些刚好煮熟,还有些弹牙的拆骨肉拌在一起。

  是一道酸甜爽口,非常利口的前菜,但单独点这个的人……好像不是很多。

  安德森打听了一下,客人就一个人,一个人吃这些也的确足够了。

  他见过这种想要来餐厅里感受一下高档餐厅气氛,又囊中羞涩的人,对此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人保持菜肴的品质。

  不能因为对方消费很少,而且是一个人,就怠慢了客人。

  安德森先生早上起得很早,经过忙碌的高峰期此时闲下来,有些犯困。

  他和经理打了一个招呼,就去了休息室小眯一会。

  迷迷糊糊中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砰砰砰的敲门声让他从似睡非睡中惊醒了过来,他猛的一起身,发了一会呆,才去打开了房门。

  “客人太多忙不过来了吗?”,他伸手把挂在墙边的围裙拿了下来,往脖子上套,“我这就去帮忙。”

  经理却急得要死,“前面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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